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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讲义1.5:国际税法

第五节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

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

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

避税等。国际税法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

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内容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

收管辖权可以分为( )。(2010年)

A.来源地管辖权

B.居住地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

D.公民管辖权

E.销售地管辖权

【答案】ACD

(二)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管辖权及身份种类判别标准居民(公民)管辖权自

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一般判定标准(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

(2)时间标准——居住或停留一定时间以上

(3)意愿标准——有居住的主观意愿特殊判定标准(按照顺序)(1)以永久性住所为

判定标准

(2)以同个人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

(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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