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

(试行)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

托幼机构和小学。

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调整接种证查验疫苗和剂次数。

三、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疫苗(A群流脑疫苗,MPV-A)、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其中MCV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MM)和麻疹减毒活疫苗(MV)。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

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1)对于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交儿童家长。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对于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5)对于已按照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可在儿童接种证上盖注“经审核已完成入托/入学前疫苗接种”或类似内容,或打印该儿童的完整接种记录。

6、接种单位对于已审核的儿童,分别对入托儿童和入学儿童登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附件4)。

7、如儿童在审核时尚未达到某疫苗/剂次的接种年龄(月龄),接种单位应在审核时进行预约。

8、实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接种单位和疾控机构,应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9、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网络查询的省、市、县级疾控机构,可通过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儿童预防接种网络查验服务。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

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对于在入托入学时未接到查验接种证通知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开学后应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附件4),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

托幼机构和学校登记时,对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对于未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并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和剂次栏标记“/”。

4、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再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对应疫苗栏填写补种时间“日/月”。

6、“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7、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9月底前、11月底前,分别将以班级为单位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和补种更新后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报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原件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存档至儿童毕业,并随时准备核查。

8、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工作

1、疫苗补种工作由管理儿童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补种疫苗。

3、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5),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登记表”进行记录。

5、对于已完成补种的儿童,由家长将更新信息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再次交学校查验并登记。

(五)统计报告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本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分别汇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情况,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1月20日前上报至市级疾控中心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疾控中心在1月30日前上报至省级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在2月15日前上报至国家疾控中心。

五、工作指标

(一)接种证查验率

1、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

2、以入托、入学儿童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

1、以县为单位,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

2、以县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

1、以县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

2、以乡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

六、附件

(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

(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四)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六)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

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1 ()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2 ()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3 ()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

附件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

登记类型:()入托儿童()入学儿童其他:

说明: 1、此表由接种单位根据儿童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填写;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划“/”;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是”。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登记单位:年级:班级:登记人:登记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四、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五、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补充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

六、未接种卡介苗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七、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八、需要补种多种疫苗时,建议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或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确定优先补种的疫苗。

附件6: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乡级使用,逐级汇总上报)

填报单位:(盖章)入学类型:入托()入学()填报日

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通用汇总表,各级分入托、入学儿童分类进行统计报告;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托幼机构/学校报告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以托幼机构/学校为单位分别填报;

3、县级以乡镇为单位、市级以县为单位、省级以市为单位,分入托、入学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

阳光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木桥小学2014—2015学年 阳光儿童之家 管 理 制 度 2014年10月15日

(一)阳光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阳光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阳光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阳光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对阳光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阳光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阳光儿童进行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要求阳光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阳光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阳光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阳光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阳光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三)阳光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阳光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阳光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阳光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阳光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阳光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四)阳光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阳光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阳光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阳光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阳光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阳光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扶教师要关注阳光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接上级通知,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疫苗针对疾病在拖幼机构和学校的爆发和流行,保障儿童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请各位家长配合并做到一下几点: 一、即日起请家长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到现住址所属的防疫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单位审核疫苗完成情况。 二、如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接种单位开具“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三、如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请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四、入学时,凭预防接种原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查验证明办理相关手续。查验证明讲作为学生的健康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 五、如接种证遗失或未办理,到现住址所属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补办。 六、开具证明后请家长携带证明到校登记造册。 七、中秋节放假四天,下周一上课。恭祝您及您的家人节日快乐! 哆来咪幼儿园 2016年9月14日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接上级通知,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疫苗针对疾病在拖幼机构和学校的爆发和流行,保障儿童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请各位家长配合并做到一下几点: 一、即日起请家长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到现住址所属的防疫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单位审核疫苗完成情况。 二、如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接种单位开具“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三、如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请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四、入学时,凭预防接种原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查验证明办理相关手续。查验证明讲作为学生的健康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 五、如接种证遗失或未办理,到现住址所属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补办。 六、开具证明后请家长携带证明到校登记造册。 七、中秋节放假四天,下周一上课。恭祝您及您的家人节日快乐! 哆来咪幼儿园 2016年9月14日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说明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 说明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填表说明: 1.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 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2.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填写检查实测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P97)填写;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4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 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头颅、胸廓、脊柱四肢: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儿童之家”的建立及规章制度

在1906年年末的时候,我(“我”是指蒙特梭利本人)刚从米兰回来,在米兰举行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我作为其中的一名委员给科学教育学和实验心理学领域的人颁奖。这时,一个伟大的机遇来到了我的面前,因为我得到了艾多阿多·塔拉莫的邀请,这位罗马优质建筑物协会的局长邀请我去组织创建模范公寓里的儿童学校。把公寓里所有住户家中3~7岁的小孩都聚集到一个大房间,这是塔拉莫先生理想中的想法。这些小孩的玩耍和功课都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而老师在公寓住宅中有自己的房间。塔拉莫设想每所都要有相应的学校。由于优质建筑物协会在罗马已经拥有400多栋公寓,这项工作看起来会有极好的发展前途。 1907年1月6日。一个伟大的日子,我们在罗马的圣洛伦佐区世界上第一所儿童学校建立并开张。奥尔加洛蒂是我和塔拉莫先生共同的朋友,他给这种新型的儿童学校起了一个幸运的名字——“儿童之家”。这所学校交由肯迪达·奴西特里管理,而我则负责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同一年,即1907年4月7日,第二所“儿童之家”也在圣洛伦佐区开张。1908年10月18日,慈善家协会在米兰市的工人区创立了另外一所学校。慈善家协会的工厂还承担了另外一项任务——制造我们使用的教学仪器。11月4日,第三所“儿童之家”在罗马开张,这所学校没有设在平民居住区,而是设在了一座中产阶级居住的现代化大楼里,这座大楼坐落在维阿·法玛高斯塔。1909年1月,瑞士开始对其孤儿庇护所和儿童收容所进行改造,使用我们目前在“儿童之家”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和教学仪器。 “儿童之家”具有双重的重要性。一方面,由于它采取在住宅中建立学校这种独特的办学方式,它具有社会重要性;另一方面,它在对幼儿进行教育时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又使它具有教育的重要性。我说过,塔拉莫先生的邀请给了我一个极好的机会,使我可以把弱智儿童的教育方法应用到正常儿童教育上。“儿童之家”迈出了家庭教育社会化的第一步。 “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 罗马住宅改善协会在××号居民楼建立“儿童之家”,凡居住在该居民楼的居民的学龄前儿童均可入学。 “儿童之家”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需要外出工作无人看管的孩子的父母提供免费服务。“儿童之家”着重关注儿童的教育、健康、身心发展情况。我们将根据孩子的年龄采取合适的工作方法。 “儿童之家”聘请女教员、医生和保育员各一名。 “儿童之家”的计划和时间表由女教员安排。 凡本居民楼内3~7岁的儿童均可入“儿童之家” 凡愿意享受“儿童之家”这种优惠的家长,无须缴费,但他们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把孩子送到“儿童之家”,保证孩子身体和衣服都是干净的,并穿上合适的围裙。 2. 家长必须尊重“儿童之家”的女教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在儿童教育方面必须同女教员密切合作。母亲们每星期至少与女教员交谈一次,向她介绍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并听取教员的有益建议。 凡发生下列情况,孩子将被“儿童之家”开除: 1. 那些没有梳洗、或穿着脏衣服被送到“儿童之家”的孩子。 2. 那些屡教不改的孩子。 3. 那些家长不尊重“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或家长的恶略行为破坏了“儿童之家”的教育工作的孩子。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

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可打印修改)

附件1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流程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 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 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附件1: 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 各位家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 同的心愿。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 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 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您的孩子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请立即到当地 卫生院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完成补证或疫苗补种后,在您 孩子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名时请将接种完成证明交给学校登记入档,今后请您妥善保存接种证,以备升学或转学查用。 谢谢配合!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说明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填表说明:

1. 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2. 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填写检查实测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P97)填写;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填写阳性体征;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 ),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 4 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 ,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 ),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填写阳性体征;头颅、胸廓、脊柱四肢: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注明阳性体征;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 、“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模板)(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安全卫生制度 (模板) 一、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二、活动室开放时管理员要做好入室和离室儿童登记,向参与活动的儿童家长告知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志愿者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友爱、互敬互助,自觉遵守活动室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室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活动室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请自觉爱护室内、外设备设施及用品,活动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走,不得外借。损坏时,视情况需进行合理赔偿。 六、使用学习娱乐设施时要做到讲究卫生、爱护器械、注意安全,请勿随处搬移摆放设施。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关闭电源状态。 七、家长、监护人请看管好各自的孩子,经常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八、严禁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到活动室。管理员要对前来活动的儿童进行检查,儿童之间要相互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九、管理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居)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请保管好自已的财物、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 十一、禁止带宠物进入活动室。

社区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一)社区儿童之家入园须知(一)儿童之家免费向孩子开放,开放时间请看时间安排表。 (二)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儿童玩耍、学习,在园期间孩子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不能将儿童之家的书籍、玩具带回家,请家长做好协助管理工作,如需借阅,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儿童不能带小刀等易伤害儿童的危险物品进入家园活动场所。 (五)遵守儿童之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保持清洁,做到轻拿轻放。不在墙壁乱写乱画,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六)请家长管理好孩子,不准在室内、走廊、围墙旁嬉戏、追逐、大脑、儿童之间游戏、玩耍不能采取揪斗、撕打等可能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以免产生危险。 (七)为避免孩子间发生困扰,争执、冲突,请勿让幼儿将零食、零用钱、贵重物品带到园内。 (八)儿童若感染传染病,如严重感冒、水痘、腮腺炎、麻疹、结膜炎、脑膜炎、皮肤疱疹、疥疮等时,请勿入园,以免传染。

(二)社区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成立儿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本社区关心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骨干积极参与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工作。 (二)协调和整合各有关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儿童之家各项工作。 (三)组织开展多种有益的活动。儿童之家每周为儿童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周末、寒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年为儿童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儿童开展有组织的主题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 (四)建立儿童之家成员档案,对外出农民家庭及留守儿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全,更新快,管理及时。 (五)组建儿童志愿者服务工作网络,建立本社区儿童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儿童及监护人开展各项活动。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兴趣爱好,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或临时监护人与学校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临时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

建设儿童之家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建设儿童之家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儿童之家工作,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团县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学习、娱乐活动,让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改善儿童课外活动条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活动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校内儿童之家的阵地作用 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团县委成立“关爱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县《xxx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努力按工作计划实施,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学生养品德、学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丰富文化知识的主阵地、主渠道。 补充完善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各级团委要进一步完善儿童档案和信息卡,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

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班级和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儿童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继续开展人文关爱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他们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儿童的生活信心,体会到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快乐。 注重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借助心理健康教材,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有心理障碍的儿童,大力开展心理疏导,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明确职责,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真情关爱,做到“三个优先”。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对在校儿童学习上实行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 2、改善环境,加强管理。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办好儿童之家,配备必要的图书、棋类、球类等活动器材,通过广泛宣传和活动开展,让儿童得到好的教育、管理、照顾和关爱。 四、建设标准 儿童之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硬件方面 1、活动用房不低于20平方米,房舍安全、方便、实用。活动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以与村委办公室、学校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各类活动室等合并设立。 2、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儿童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3、配备基本的课桌、简单的生活应急用品(如开水、雨伞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汇编

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米村镇米村小学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容包括:学生的、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联系,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联系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期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活动。 2.要求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结成帮扶对子;通一次亲情,献上一份亲情爱心,写一封亲情家书,每月汇报一次学习情况,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新版查验表(A4)

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附件1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您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的查验手续,并按要求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的儿童进行补种。查验及接种国家和广东省免疫规划疫苗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遗失接种证的,本地儿童可在原接种单位找回底册,并补领接种证及验证;外来流动儿童可回原籍接种单位根据底册,补领接种证,然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验证。无证的到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和补种。查验流程如下: 家长持儿童的接种证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查验手续 ↓ 接种单位查验接种证,并签注验证情况,安排补种计划 ↓ 家长凭查验后的接种证办理入托、入校手续,并按预约安排带儿童补种 ↓ 入托入校时,托幼机构和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国家及广东省免疫规划疫苗及其免疫程序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 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漏种疫苗名称 漏种疫苗和剂次补种完成情况 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 主任:委员: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 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 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 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 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 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

妇女学赶先进、弘扬

“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卫生院2017年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由卫生院防保站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督促其监护人到卫生院防保站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或(卡)。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一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各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①卡介苗:1次即合格; ②脊灰疫苗:2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③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④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⑤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⑥含有麻疹疫苗:满8月龄接种麻疹疫苗或麻风疫苗1次,1.5岁接种麻腮风疫苗一次。 ⑦乙脑疫苗:满8月龄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加强第2针即可。 ⑧流脑A群疫苗:满6月龄-18月龄接种2针次, ⑨甲肝疫苗:1.5岁以上甲肝减毒活疫苗只需接种1针次,如果使用灭活疫苗,1.5岁初种1次,2岁加强1次为合格。 ⑩流脑A+C流脑疫苗:3周岁初种第1针,6周岁加强接种第2针。1 查验接种证所需表格1由卫生院防保站统一发放,学校查验接种证后盖章签字统一将表格1上交于卫生院防保站汇总,待补种完成后复印表格2交学校留存备查。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1.三、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四、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五、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七、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八、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九、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感谢您的阅读!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 2013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 30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

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 学校 2020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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