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九条禁令

国资委九条禁令
国资委九条禁令

国资委公布央企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这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9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据统计,对2004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公司安全监察部宣)

2011-3-28

国资委财务审计工作总结范文(内容完整).docx

国资委财务审计工作总结范文 2015年上半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2015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健全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控、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体系、审计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通过做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本收益等项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监管、业绩考核等职能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数据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1、做好2014年度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国有资产年统工作,完成市属**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个县(市)区属**家企业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在对全市国有资产数据统计汇总的基础上,撰写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分析报告。建立健全全市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完善数据管理制度,为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 截止2014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同比增长**个百分点。净资产为**亿元,同比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利润**亿元,同比下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提高**个百分点。全年在岗职工人数为**万人,人均工资**元。 2、做好2015年1-5月份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2015年1-5月,市监管企业资产总量持续增长。截至5月底,市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同比增长**%。负债总额**亿元,同比增长**%,整体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净资产**亿元,同比增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同比增长,**家企业累计实现利润**万元,同比减亏**万元。累计实现利税**亿元,实际上缴税金**亿元,同比下降**%。 (二)加强企业日常运营监控,落实经济运行分析制度 一是按时收集整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结合当前宏微观经济环境分析撰写分析材料,随时掌握企业经营中出现的大事要事,实现动态监控。有效提高了全市国企经济运行分析水平,较好地发挥了监测经济运行状况、把握发展趋势、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二是坚持对企业月快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规范建立企业日常财务数据库,于

工信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文件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3b12255435.html, 2008年10月07日07:49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筹备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员一切可使用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重组后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下同)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司局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国性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标准,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成立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简称省协调机构),可要求电信企业省(区、市)公司参加,也可邀请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省协调机构负责提出省内共建共享有关要求,协调和决定省内有关事项。 三、具体要求 (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 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已有铁塔、杆路的拥有方在接到共享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不能共享的应说明具体原因。禁止在已有铁塔同地点新建铁塔,禁止在已有杆路同路由新建杆路。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同地点、同路由新建铁塔、杆路的,应经过省协调机构同意。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 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 2010月 27 日) 年 1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8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9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30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3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3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8上海建工 ( 集团)总公司3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35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36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8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13百联集团有限公司39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4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1上海电缆研究所 16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化工研究院 17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4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4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45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20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21上海久事公司47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2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8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4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50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5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 (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拟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且职工(包括管理层)不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可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授权该企业法律顾问出具。 (五)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及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有关审批的程序、权限、责任等制度。 (七)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二、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一)企业改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要切实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盘点实物、核实账目,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调整有关账务。 (二)清产核资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企业实施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3500字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3500字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但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防范贪污舞弊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对于独立董事及外派监事制度,外派财务总监制度更易直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之中,并将监管融入企业的管理之中。该制度的优势在哪,如何更好地发挥该项制度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管;外派财务总监 政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独资及控股国有企业的出资方,扮演着各级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角色,但各级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是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虽然国企管理层是由国资委任命委派,但其经营活动却是独立进行的,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如何做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显的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监督过度,事事需要国有企业上报请示,则会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国资委的监督应该是侧重与国有企业的重大经营、投融资及关键人员任免等决策,同时监控各类资金的支付,防止贪污舞弊的发生。 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监督的形式 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主要是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但是由于存在代理关系,各级国资委不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直接由国有企业管理层负责。如何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保证国有企业的各项决策及日常经营合法合规,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防止贪污舞弊的出现,则显得尤为重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2005年4月,国务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通过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可以参与国有企业各类决策的制定,监督决策的制定过程,但该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主要是参与企业各类制度及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无法全面发挥监督的作用; (二)对于某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国有企业,无法派驻独立董事或者监事,因此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寻找另一种合适的监督机制,既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又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同时能做到对一项经济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例如1997年7月,杭州市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促进国有企业?I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同年9月,市国资局、市投资控股公司和机电投资控股公司正式向五家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二、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如何实施监督 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作为国有资本的主要控制者,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不直接参与国企的日常经营同时也不具有现代化管理企业的能力与经验,需要委托国企管理层进行企业的日常管理,因此在国企出现了“两权分离”。虽然“两权分离”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制度,同时也是国企改革的目标,但是现实中不可能完

工信部国资委[2014]586号发文关于共建共享实施意见的独家解读(王志)

工信部国资委[2014]586号发文“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解读 王志 Jan.12, 2015 工信部和国资委在2014年12月末向各地通管局、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发文—“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引起很大关注,特别是火速成立的铁塔公司更加引人关注。以下从几个方面尝试解读: 一、发文给予了铁塔公司应有的地位 1、将铁塔公司纳入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小组/办公室,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拥有与三大运营商谈判的平等地位。 2、重申了铁塔公司的职责:“建设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 3、对铁塔公司的期盼:“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等等。 二、传输杆路、管道、光纤入户、宽带改造建设的要求 重申必须严格按照已有的共建共享要求、程序、标准执行,并未直接涉及铁塔公司,但不等于以后也不涉及。 三、考核办法 1、处罚规定使省级协调机构成为桥头堡,未经省级协调机构同意擅自建设的视为违规,将被处罚。 2、在处罚力度方面无法与2003年破坏互联互通相比。当然那时也确实发生了一些恶性案件,例如运营商之间互刨对方的光缆等等。逼得信产部威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于2005年推出了新版《电信法》草案。 3、考核指标明确是对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同时出现“共享率”和“共建率”2个词,如何理解呢?对于“共享率”的理解应该是指存量的杆路、管道、室分系统与其他运营商共享;“共建率”则是指新建应联合建设的比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文 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深改委会议明确提出,未来三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突出重点,弥补不足。利与弊,促进国有经济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2020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启动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都将进入快速实质性推进的新阶段。 1 会议的主题是“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第十三次深化改革4月27日启动。一号文件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具有抗击疫情的紧迫性。《四中全会重要改革措施实施方案(2020-2021年)》具有衔接四中全会精神的意义。 第十四次深改会是两个月后开的,排在第一位的文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特别强调的是2020年的三项任务: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其中第三项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意味着现代化经济体系任务的提出,当是下一次中央全会的主题。这个信息很重要。 2 改革的两个作用:必须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 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出发点,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优先抓好落实。突破和先导作用的强调,对深化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鲜明要求、指出了前进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3 怎么改革:扭住关键,鼓励探索,突出实效 就是紧紧扭住关键,积极鼓励探索,突出改革实效,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脚点是“实效”。要从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办成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让大家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改革任务是实打实的,责任也是实打实的,必须一级抓一级。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就是抓实效的方案。

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 施办法》的通知1 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党委纪检…2011?197号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中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资委党委 2011年10月14日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一)中央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中央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所列人员统称为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三条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决定或办理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有关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章程规定,按照?若干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规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二)违规进行投资; (三)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违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五)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购

《国资委国企改革工作措施》

精品文档 国资委国企改革工作措施 一、县国企改革总体思路 县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第一步是经过两轮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这个任务预计在20xx年上半年以前完成,目的是解决 历史 遗留问题,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实现国企轻装上阵;第二步是在企业改制工作完成以后,将改制剥离出来的国有资产、其他单位移交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将国有资产做大做优,并加强规范国有资产的 管理 和使用,这个任务从20xx年开始落实。 二、县国企改革具体措施 (一)关闭停产多年的国有企业 将停产多年、长期处于亏损没有 市场 竞争力的企业予以直接

申报 注销或关闭处理。对企业的员工及资产作如下处理: 1.职工安置:按时足额发给职工年限 经济 补偿金、缴交社会 保险 费以及独生子女奖励、住院医疗、丧葬、抚恤、生活补助等其他费用。 2.企业存续:针对不同情况对改制企业予以保留营业、关闭停业但不注销、登记注销;办理工商、税务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完成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文件档案的移交。 3.职工身份:企业改制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再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为职工办理失业登记,落实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职工归由所辖居委会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 4.职工住房:现仍居住公房的职工,在未解决新的住房以前,可继续居住,并按规定向县国资委交纳房租、物业管理等

费用;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的职工可向县政府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由县政府筹建。 5.档案关系:企业改制后,原企业的合同工、寄户、除名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档案局;党团组织档案移交所属辖区居委会。企业的 财务 报表、改制文件等档案移交县档案局;职工个人档案移交县就业管理局;将企业公章、空白合同统一收归县国资委。 6.企业债务:与债权人协商偿还债务 方案 ;对疑难、沉重的债务问题予以搁置处理,待改制完毕后再予以解决。 7.企业资产:对企业改制清理出来的土地、房屋等资产,依法办理过户、核销等手续,并统一移交县国资委管理;对有关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隐匿资产、提供虚假 会计 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将严肃查处,触犯国家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 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年度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工信部首任掌门人:李毅中

工信部首任掌门人:李毅中 记者/李忠存李琦吴晓宇 传言果然不虚,“黑脸”李毅中在万众瞩目中接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的大印。 多数人在频发的矿难中认识了李毅中,殊不知,这位名副其实的“救火队长”,更是一名在多方压力下进退有度、游刃有余的整合高手:在中石化,他精兵简政,硬是把一家效率低下的巨型国企整饬得精干高效;在国资委,他俨然国有资产的大管家,把一干超级国企管理得井井有条;在安监总局,他不顾高龄,奔波于安全事故现场,让”黑脸包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时而怒目圆睁,拍案而起,那是在不负责任的贪官和奸商面前;时而又温情尽显,双眼含泪,那是在面对遇难矿工家属之时。 今天,远离了那片近距离接触死亡和伤痛的“是非之地”,李毅中是否依然嫉恶如仇?在面对信息产业内部的官僚作风时,他是否还会雷霆震怒,还会将他的雷厉风行、亲力亲为进行到底? 李毅中,山西大同人,1945年3月生,目前任工信部部长。 1966年7月于北京石油学院炼油工程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1998年4月,任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任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4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00年2月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后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2003年任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局长。中共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2008年3月17日下午4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公布新的人事任命: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被任命为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部长。这意味着,3年来在全国各地矿难中“救火”不止的他,将承担起中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领军人角色。 其实,坊间早已认定几近退休的李毅中将出任该职,所以,任命案正式通过后,各方波澜不惊。 相比其他4个新部委,工信部所涉部门和机构最多,覆盖面最广,组建压力也最大。今年63岁的李毅中,只差2年就到了省部级领导退休的年龄。工信部大印为什么会被交到他的手里? 第一章整合高手 衣着朴素、戴金丝大框眼镜、两鬓花白、眉宇上翘,外表温文尔雅的李毅中看起来更像个大学教授。但,他表现出来的职业面貌却是,不苟言笑,有着洞察秋毫的目光和天生刚正不阿的威严。这让曾在山西交城煤矿事故现场远远望见过他的矿工王秦源至今印象深刻。他对《IT时代周刊》说:“这个老头儿精干矍铄,面相严厉,不怒自威,一看就是个难应付的干部。” 了解李毅中的人给出的一致评价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做事果断,统筹能力强,信心十足,认准了绝不回头。 把中石化带出困境 李毅中,1945年3月出生,山西大同人,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 1966年7月,21岁的李毅中从北京石油学院炼油工程专业毕业后,来到山东胜利炼油场当车间工人。在石油系统,他一干就是37年。

2020年国企改革政策

2020年国企改革政策 出资人机构不得干预企业经营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础性改革,也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 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同时,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 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 的权责。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 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 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李锦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厂”变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在运行机制 上实打实地改变。从这个角度看,走好“最后一公里”并不轻松。 考察中央企业,尚未改制的8%中,既有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又有一些经营比较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二、三级企业。这些老国企,历史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不少。 落实职权,董事会不当“花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有规范的董事会。《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 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 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 【失效依据】国资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3.30 【实施日期】2004.03.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 各中央企业: 现将《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2004年3月30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结合中央领导同志对国资委要“管出资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的要求,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集中力量、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央企业领导人培训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启发学习内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三是坚持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既突出紧缺专业知识的培训,又着眼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四是坚持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运作的企业领导人才,更好地适应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五是坚持国资委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广泛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分层次组织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六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按需施教相结合,针对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学制,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二、培训对象和基本任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培训对象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领导人员、总部各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促进集团改制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2017)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2017)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3.08 【实施日期】2017.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各地国资委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深化成果应用,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提质增效、管控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财务快报工作,我们对企业财务快报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财务快报修订情况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国务院国资委对企业财务快报的相关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国企国资改革工作需要,增加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指标。 二、关于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要求

(一)各地国资委应当将本地区监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编制范围,鼓励将非监管企业一并纳入汇总范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本地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保持月度间户数稳定,努力实现财务快报全级次报送。 (二)各地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数据审核,切实提高财务快报的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各地国资委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监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企业运行中的问题,充分提示企业经营风险,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做好决策支持。 各地国资委应于每月12日前将本地区上月企业财务快报和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局。从2017年3月快报开始,请各地国资委按照新的企业财务快报格式进行编制和报送。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及参数请在国资委网站“财务监管局”栏目下载。快报填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管局联系。 附件: 1.企业财务快报 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3.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及参数(略)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 2017年3月8日附件2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上市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000777中核科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600118中国卫星 600879火箭股份 600151航天机电 600343航天动力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000063中兴通讯 600271航天信息 600501航天晨光 002025航天电器 600677航天通信 600855航天长峰 000901航天科技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000768西飞国际 600523贵航股份 002013中航精机 600765力源液压 000050深天马A 000043深南光A 000026飞亚达A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600038哈飞股份 600316洪都航空 600391成发科技 600372昌河股份 600178东安动力 000738 南方摩托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00685广船国际 600150沪东重机 600072江南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600482 风帆股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600184新华光 600148长春一东 600480凌云股份 600495晋西车轴 600967北方创业

600262北方股份 600435北方天鸟 000065北方国际 000059辽通化工 000818锦化氯碱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000625长安汽车 000550江铃汽车 600877中国嘉陵 000710天兴仪表 600698济南轻骑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600990四创电子 600850华东电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00546中油化建 000617石油济柴 000985大庆华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600028中国石化 600871仪征化纤 600688上海石化 000731四川美丰 000852江钻股份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600583海油工程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600179黑化股份,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002092中泰化学,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600299星新材料,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698沈阳化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598蓝星清洗,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600378天科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600469风神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953河池化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553沙隆达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882大成股份,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579黄海股份,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000822山东海化,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6月30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各项方案,这意味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出台正式进入 倒计时,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国企改革的步伐将进一步加速。 《行动方案》全文虽然还并未对外公布,但根据相关信息,目前已经透露出了几个内容:一是坚定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二是国企改革的七大内容;三是增强国有经济五个发力点。 即“一个方向”、“七大内容”、“五个力”。 “一个方向” 坚持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制度优 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曾强调指出: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宇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资国企的部分,突出体现了国有企业的顶梁柱、主力军作用。 这是对“全民战疫”成果的总结和提升。 江宇表示,“全民战疫”的胜利,充分展示了我国国有经济的制度优势,同西 方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充分证明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意义,充分证明了我国国有经济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更高的总体效率,充分证明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自身优势,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七大内容” 落实方案第一年,改革聚焦七个方面 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并于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对此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今年改革大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理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建立各司其

20、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规定,操作不规范,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以及职工投资新设公司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精神,现就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有关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企业职工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除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职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妥善解决职工持股、投资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引入职工持股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三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职工持股要有利于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经营机制;落实好职工参与改制的民主权利,尊重和维护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行为 (三)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直接作用的科技管理骨干,经批准可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企业利润奖励,并在本企业改制时转为股权;但其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改制应服从集团公司重组上市的要求。 (四)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