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六种方法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六种方法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税务筹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目的 (2) 第二章增值税 (2)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2)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 (3) 第三节营改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第三章企业所得税 (5) 第一节申办软件企业资质 (5) 第二节高新技术企业申办 (6) 第三节重点扶持小微企业 (6) 第四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 第五节利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调节 (7) 第六节集团内部转移定价 (8) 第七节安置特殊人员就业 (8) 第四章税务筹划的原则 (9)

第一章目的 在遵循现有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条件,尽可能减少税费支出。 本策划方案主要是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国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目前两大主要税种为策划对象。 第二章增值税 公司目前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6%),由于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能够取得的进项发票比较少,而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比较多,因此,充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缴纳增值税的目的尤为重要。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例如,公司软件销售1000万,退税120万。

申请软件退税的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图: 事业单位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情况下在申请。例如,公司当年签订技术开发合同1000万,如果免税申请成功,能减少税费支出57万。 申请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从2012年在北京上海试点以来,自今,营改增已经在全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方法

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方法 一、企业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筹划原则是保证税务筹划工作胜利进行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这些原则包括: (一)依法进行筹划。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筹划。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是税收、财务、会计、金融、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常见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如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可以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设在东北的企业可以利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设在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可以利用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中小企业可以利用中小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有关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等。 (二)不违法进行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漏洞进行税务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西文发达国家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手法。立法机构及政府部门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时并没有发现漏洞在哪里,但是,企业进行不违法的税务筹划后,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机构也就发现了漏洞之所在,并加以修订和完善。因此,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作用是促使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完善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目前我国政府不鼓励也不反对企业进行不违法的税务筹划,企业实际上可以这么做。 (三)讲究成本效益。讲究成本效益是经济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在税务筹划工作中讲究成本效益是指应考虑筹划的成本及效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效益大于为此而发生的成本就应进行筹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在企业设置税务筹划机构或岗位的情况下,配备的人员越多,成本就越大,与此同时,筹划的质量和效果可能会好一些。但是,这并不表明筹划人员越多越好,因为筹划产生的效益不一定能弥补所发生的成本。在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税务代理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代理费用与代理成果的关系,只有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情况下,企业才应实施税务代理。 (四)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与时俱进进行筹划是指企业随着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相应调整税务筹划的方式、方法。如果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了,企业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筹划,可能造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例如,自2006 年4 月1 日 起,我国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此时企业对消费税的筹划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做到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情况。 二、企业税务筹划应运用的方法 税务筹划方法是为实现税务筹划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筹划方法。目前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应运用下列筹划方法:

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设立税收筹划方法 来源:作者: 营过程中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设立过程中的各种筹划分不开,而纳税筹划是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企业设立过程中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今后经营的整体税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一般而言,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从企业的性质、从属机构、优惠年度的选择、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等方法进行筹划。 一、企业性质的筹划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可以把企业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三类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企业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独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2)根据有限公司是否能够发行股票,可以把有限公司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根据出资人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再细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三类。国家从政治或经济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独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税务筹划技巧说课材料

基本筹划技巧: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 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有: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在纳税对象上有什么区别?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新中国成立以来,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 税收筹划思路 摘要: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悉心研究税法,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具体思路是:税种筹划应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税收要素筹划应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筹划技术;经济活动筹划应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地域筹划应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 (一)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人员,企业内部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的迷宫中,始终要保持清晰的税收筹划思路,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避免陷入税收筹划误区,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首先,对税法进行悉心研究,包括对现行各税种和税收各要素进行研究;其次,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国内纳税人要对经济活动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而跨国纳税人需对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全盘安排;最后,纳税人将其经济活动与税法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分税种进行,可以分税收要素进行,可以分经济活动进行,还可以分地域进行。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

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税收筹划也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企业(自然人、法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企业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和“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那么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有哪些?安节税https://www.360docs.net/doc/3b14628284.html,为您整理提供: 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法的制度设计、避免不利的税收负担、利用税法的“漏洞”。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项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减免的优惠,实际上表明了国家对于特定行

为的鼓励,因此,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而且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法: (一)符合优惠政策的应当积极申请 很多税收优惠政策都需要纳税人主动申请,税务机关不会主动给予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即使纳税人已经符合了该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件。 为此,企业应当经常关注国家出台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购买相关书籍、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找以及关注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和宣传单等方式来获取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 (二)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有适用的条件,企业必须满足该条件才能享受,因此,那些具备部分条件、但尚未具备全部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创造条件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享受上述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三个条件,后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了第四个条件,即企业必须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无法享受。

3-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

中国企业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 王素荣 一、引言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2016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34663.39亿美元,从GDP 总额来看,德国位列主要经济体第4位。近些年,德国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之一。2016年,中国企业对德国投资23.8 亿美元,占当年对外投资总额的1.2%,位列中国对外投资第8位;截至2016年年末,中国对德国投资存量78.42亿美元,占总对外投资存量的0.6%,位列中国对外投资存量第13位。因此,研究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具有现实意义。 德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是: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福利税、社会保障税、遗产和赠与税、不动产转移税、保险税、教会税、关税等。 二、德国的国内税务规定 居民公司是指依法在德国成立或者主要管理和控制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居民公司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仅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在德国,公司经营利润缴纳两种税: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公司所得税税率15%,并需要缴纳附加税5.5%,联邦总税负为15.825%。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汇总申报截止期为5 月31日。公司只就其经营所得缴纳交易税,交易税与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有所不同,如利息费用扣除,交易税只允许扣除全部利息费用(包括租赁和特许权方面发生的利息在内)的3/4,其余1/4应加回到交易税的应税所得额中。交易税税率由各个市级政府确定,实际税负在12.6%~19.25%之间。个人缴纳的交易税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公司缴纳的交易税不得在应税所得额中抵扣。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税负合计,慕尼黑33%,法兰克福32%,柏林30.2%。分公司与法人公司适用同一税率,同样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外国企业在德国的积极所得,包括常设机构经营收入,出租财产和设备的租金收入,实行核定征收税。外国企业在德国的投资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源泉扣缴预提税。 在德国,出售经营资产的资本利得同经营所得一样纳税,若用出售经营性资产的收入进行再投资,享受再投资抵免。公司股东出售境内外股权的利得,免征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来自德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股利同样处理:从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分得的股利,免征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持股10%以上(交易税持股15%以上),应将股利的5%视同不可扣除费用,加回到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后转。经营亏损可前转1年(不得超过1百万欧元)抵免公司所得税。德国的最低纳税规则指亏损后转时,每年先抵免1百万欧元,超过1百万欧元的利润只能抵扣60%。单一股东5年内取得50%以上的股权或企业重组,亏损弥补停止。 集团公司可以将盈亏相抵后合并申报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但需要满足条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且母子公司之间有盈亏协议池。一旦申报集团纳税,则实行亏损不得前转和后转。 在德国有永久性住所或者在一个公历年度以内在德国至少连续居住6个月的个人被视为居民。居民个人需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个人只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居民个人就以下7类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林业所得、工商业所得、自由职业者劳务所得、雇员工资收入、资本投资所得(如利息和股息所得)、不动产或者其他有形财产的出租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其他所得(如退休金收入)。不同类型的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不同。个人所得税税率0~45%。 附加福利税针对公司提供给雇员的各种免费服务征收,如免费用餐,公司组织郊游,免费交通服务,意外保险,缴付养老金等。附加福利税按照给定价值的15%~25%征收。在德国,

纳税筹划原则研究论文

纳税筹划原则研究论文 正确开展企业纳税筹划对于深入贯彻国家立法宗旨,维护企业正当利益都具有极其积极的意义。 纳税筹划的观念近年来正不断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理解,并逐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成为影响企业各级领导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我国当前的纳税政策环境下,纳税筹划存在一定的空间,但不是无限区,有时违法与不违法仅有一步之遥。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约纳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正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纳税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纳税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具体方法 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繁多,在财务工作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围绕税种进行研究,筹划的结果最终体现在税种上;二是围绕经营方式进行研究,筹划的最终结果体现在适应纳税优惠政策上。为实现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具体筹划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将以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将会取得更理想的效果。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处理中,一般通行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 1.缩小课税基础。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数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义务和规避纳税负担的行为。缩小税基一般都要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手段,一种比较常用的做法是使各项计纳税入最小化,尽量取得不被税法认定为是应税所得的经济收入。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当国债利率高于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税后实际利率时,应当购买国债,取得纳税利益。 另一种常用的做法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和限额内,尽可能使各项成本费用最大化,如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已发生的坏账、资产盘亏毁损的合理部分及时列做费用等。笔者所在企业是70年代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企业效益逐步提高,但多年沉积的坏账也比较多,其中最大的一笔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六种方法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

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企业实行跨国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平台,但同时这些企业也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进入国际市场后,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立足,并获得全球竞争优势,是跨国经营企业的当务之急。积极借鉴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方法,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国各地的税收政策及相互间的税制差异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经营策略之一。 一、国际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方式,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 对国际税收筹划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既包括国际节税筹划又包括国际避税筹划。国际节税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纳税人筹划行为的实施是符合东道国立法意图的;国际避税从表面上看也是合法的,但纳税人是通过钻税法的漏洞来实现减税目的的,违背了东道国的立法意图。狭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仅指国际节税筹划。从实践来看,国外不少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避税行为,实施的是广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策略。由于我国的跨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晚,规模小,竞争力弱,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尽快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在对外经营中,除了开展狭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外,还应适当地使用某些国际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国际上早已成为企业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千差万别,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科技进步、通讯发达、交通便利的条件下,跨国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的流动更便捷,这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大型跨国公司往往专聘税务专家为本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高级税务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百万美元。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筹划的概念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各国法律标准不同,差异较大,且各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某一跨国纳税者所进行的某种减轻税负的合理税收筹划行为,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间,有时会被认为是应禁止的避税行为,甚至是逃税行为。目前,世界各国都将反避税作为本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点,并加大了反避税的力度,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反避税法规,这无疑给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应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并随时关注东道国的税收法规,从中发现不足,寻求筹划空间,并避免有可能遭到的处罚。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的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我国的跨国投资企业如果

跨国税收筹划

跨国税收筹划探讨 跨国税收筹划,是指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通盘安排,其目的是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跨国公司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附属子公司,各国税制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安排公司集团内部的业务经营形式和业务经营轨道,使公司集团的税负尽可能地减轻,已成为跨国公司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跨国税收筹划的特征 与国内税收筹划相比,跨国税收筹划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筹划目标的综合性 与国内公司比较,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加综合,涉及范围更加广泛。跨国公司在设计战略时,既要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也要重视债权人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既要处理好跨国公司外部关系,也处理好其内部关系;既能解决跨国公司本国中的利益矛盾,又能缓和与东道国的利益冲突。只有对各方的冲突进行适当的协调,跨国公司才能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实现自身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统一于跨国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而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国家内子(分)公司的个别目标。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目标作为税收筹划战略制定的依据和指导,应当从全球高度出发,服务于整体利益。 (二)筹划环境的复杂性 企业所处的环境对企业税收筹划能够产生十分强烈的作用。相对于国内公司,跨国公司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由于跨国公司面对多个政府,管理着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子(分)公司,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战略设计时比国内公司考虑的因素更多,也更复杂。也正因此而使得税收筹划成为跨国公司非常必要的战略之一;而环境的巨大差异,又为跨国公司税收筹划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可行的空间。 (三)筹划方法的多样性 由于国际环境差别巨大,所以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方法比国内公司丰富得多,除了通过折旧、租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与国内公司类似的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正确选择设置公司的管辖区、在国外设立专利持有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方法进行筹划。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运作远比国内公司广泛深入得多,同时也复杂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是在不违犯国家税收法律的前题下,纳税人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管理行为。 纳税筹划之所以有别于偷漏税行为,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题下的合法行为。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自然人应尽的义务,国家法规不容忍任何单位和个人贱踏,各种偷漏税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法人,由于承担的税种较多,纳税税基、地点、时限、税率、纳税主体等各有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企业的税负就可能不同,加之我们国家税法还不是很健全,还无法将每项应税事务规定得很死,其中不泛可通过调节业务行为,来降低企业纳合税负的事项。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题就是合法,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不可能称之为纳税筹划。 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这就要求纳税筹划的当事人应熟知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只有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 二、事前筹划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纳税人此时觉得税负重,要作任何筹划都是徒劳,经不起税务部门的检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纳税筹划应在事前进行,这与企业会计的事后核算正好相反。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业务一经发生,纳税义务也就跟着而来,此时作筹划,无非就是改变原有的一些单证,业务履行的时间、地点、计价方式或编制虚假业务,都难避开偷漏税之闲,假的东西是跟本经起税务部门检查的,只有在事前计算好不同业务行为的综合税负,事前调节好业务方式方法,才能在不违法的前题下降低企业税负。 三、目标性原则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也和做其他事情一样,事先应制定一个任务目标。在筹划之前必须了解与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税率情况、行业特点等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并在此的基础上,掌握存在哪些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述 一、税务会计的概念 1.税务会计 基础:财务会计 依据: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 基本原理和方法:会计学 方式: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联系: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

二、税务会计的目标 1.总体目标:提高经济效益。 2.具体目标:依法纳税(税务会计的首要目标); 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合理进行 纳税筹划。 三、税务会计的模式 1.立法背景角度: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

会计 2.税制结构角度:所得税为主体、流转税为主体、二 者并重的税务会计 四、税务会计的对象: 概括地说,是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和罚没等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 具体而言,就是税务会计要素,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1.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又称税基。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款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的乘积。 2.应纳税额:又称应缴税额,它是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的乘积。 3.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因此,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4.扣除费用: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 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5?应税所得额(或亏损额):是应税收入与法定 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两个税务会计等式:应税收入一扣除费用二应

3. 税所得 计税依据x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前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所有税种。 四、税务会计的方法 1.纳税计算方法; 2.纳税调整方法; 3.纳税申报方法; 4.纳税筹划方法。 五、税务会计基本假设 1.纳税主体假设: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年度会计核算假设: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假设。各国税制都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 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 3.持续经营假设 4.货币时间价值假设 六、税务会计一般原则 1.法定性原则 2.修正的应计制原则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浏览:463 ?| ?更新:2015-05-07 06:14 ?| ?标签:零售 百度经验:https://www.360docs.net/doc/3b14628284.html,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只简单介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 优惠政策 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 直接利用筹划法 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地点流动筹划法 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经典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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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 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

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 在实践中,税务筹划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的范围也极其广泛,有些与国内税务筹划也没有明显的区别。为了研究的方便,这里把几种主要方法分为几部分加以介绍,而不考虑各部分之间的平行关系。比如,回避税收管辖权和费用分摊法都是独立的筹划方法,但由于前者在整个税务筹划中的突出地位和所需决策的复杂性,则对其进行了单独介绍。 1.通过财务决策和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讲行税务筹划 (1)利用各国优惠政策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般都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能够详细掌握,就可以获得相当大的收益。 (2)选择低税点 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对不同的纳税人、征税物件的税收负担总有有失偏颇之处,这就给纳税人留下选择低税点的余地,最终达到增资节税的目的。 (3)成本费用的分摊和否定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费用摊销调剂成本和利润,或通过费用转移,否定费用,以规避一些特殊征税的费用。跨国纳税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4)收入所得的分散和转化 在公司所得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如美国、伊朗等,由于所得的集中增大,档次拉开现象会使纳税人税负急剧增加。此时纳税人应尽量合理合法地分散所得。主要可采用:给雇员支付工资,以分散公司所得;通过于公司转移支付,将税负较高的所得分散出去;通过信托的办法,将集中的所得分散到信托公司名下;通过联营,将免税企业或低税企业作为联营的伙伴,以分散公司所得等。 在免征或低于所得税率征收资本利得的国家,跨国纳税人应及时调整财务决策和会计政策,尽力将流动性收益转化为资本性收益,就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效果。在一般发展中国家,设有特别的资本利得税。而在发达国家,为达到鼓励资本流动、活跃资本市场的目的,对资本利得采取轻税或免税的政策。跨国纳税人在进行股利分配决策时,应对此予以关注。 (5)运用财务分析进行税务筹划 可以采用量本利分析和盈亏临界分析来进行税务筹划。例如,一笔企业所得,是留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还是转移给个人缴个人所得税等,都存在一个临界点。通过临界点分析,可以作为是否转移这笔所得的参考。

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其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必须紧紧抓住其以下三个特点: 1.合法性 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的结果都是少缴税款、减轻税负。但偷税是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实施的,不仅违反了税法规定,更违反了立法意图,必将受到严惩,避税则是抓住税法的疏漏进行的,尽管不违反税法规定,

但却违反税法立法意图,顶多一时得逞;而税收筹划以税收政策为导向,不仅符合税法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意图。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 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 “筹划”就是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纳税人追求较低的税负和最大的税后财务利益是其进行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对不同的纳税人和不同的行为规定有差别的税收待遇,这是国家有意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的外在操作空间。这两点是税收筹划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只有存在可筹划空间,纳税人才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取得最大的财务利益;只有纳税人有进行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国家才可用有差别的税收待遇,从利益上诱导纳税人对自己的投资、理财、经营活动朝着国家鼓励的方向做出规划、设计、安排,从而实现国家调控政策。因此,税收筹划是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与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统一,必须是纳税人对其投资、理财、经营活动的决策行为,是在这些活动之前进行的,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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