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

第2.0.3条水幕系统的用水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水幕作为保护作用或配合防火幕和防火卷帘进行防火隔断时,其用水量不应小于0.5升/秒·米;二、舞台口、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洞口以及防火水幕带的水幕用水量不宜小于2升/秒·米。

注:最不利点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均不应小于4.9×104帕斯卡(0.5公斤/cm2)。第三章消防给水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可由室外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当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的消防用水量。当采用河、塘等地表水做水源时,应采取防止杂质堵塞系统的措施。

第3.1.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取防止因冻洁而中断供水的措施。

第3.1.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确定,但不宜少于两个。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升/秒计算。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便于同消防车连接的地点,其周围15~4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第二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第 3.2.1条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消防水池:一、室外给水管道和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二、室外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道。

第3.2.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池容量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小时计算,但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水源连续补水的条件下,水池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当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池或水箱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其容量应按10分钟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但可不大于18立方米。

第3.2.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消防水箱:一、水源能保证系统的水量和水压要求;

二、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有稳压水泵或气压给水装置。第四章喷头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各危险等级建筑物、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第4.1.2条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第4.1.3条布置在有坡度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3并且在距屋脊75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在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第4.1.4条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第4.1.5条在门窗洞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厘米;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

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

第4.2.1条喷头溅水盘与其下方被保护物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90厘米;二、距难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45厘米。

第4.2.2条在可燃物品或难燃物品堆垛之间应设一排喷头,且堆垛边与喷头的垂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厘米。

第4.2.3条高架仓库的喷头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米;

二、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分层布置喷头的垂直高度,当储存可燃物品时,不应大于4米;当储存难燃物品时,不应大于6米;

三、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第四章喷头布置

第三节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

第4.3.1条舞台的喷头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舞台的葡萄棚下部,宜布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二、葡萄棚以上如为金属承重构件时,应在屋面板下面布置闭式喷头;三、舞台口和舞台与侧台、后台的隔墙上的洞口处,应设水幕系统。

第4.3.2条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大空间建筑物,在其顶板或吊顶下可不设喷头。第4.3.3条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厘米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喷头。第4.3.4条在自动扶梯、螺旋梯穿过楼板的部位,应设置喷头或采用水幕分隔。

第4.3.5条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与其相连的下列部位应布置喷头:一、存放、装卸可燃物品的货棚;二、运送可燃物品的通廊。

第4.3.6条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有下列情况的部位应布置喷头:一、

宽度大于80厘米的挑廊下面;

二、宽度大于80厘米的矩形风道或直径大于1米的圆形风道下面。

第四节边墙型喷头布置

第4.4.1条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米范围内和墙面垂直方向2米范围内,均不应设有障碍物。

第4.4.2条喷头距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厘米,并不应大于15厘米,距边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厘米,并不应大于10厘米。

第4.4.3条沿墙布置喷头时,其保护面积和间距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注:喷头与端墙的距离,应为本表规定间距的一半。第4.4.4条边墙型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宽度不大于3.6米的房间,可沿房间长向布置一排喷头;

二、宽度介于3.6米至7.2米的房间,应沿房间长向的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宽度大于7.2米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外,还应按本规范表4.1.1的规定在房间中间布置标准喷头。第五章系统组件第一节喷头

第5.1.1条在不同的环境温度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第5.1.2条建筑物、构筑物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有库存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安装个数的1%,且每种类型和不同温标的备用喷头数均不应少于10个。

第5.1.3条在有腐蚀气体的环境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采取不影响喷头感温元件功能的措施。

第4.1.4条每个喷头出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喷头出水量(升/分); P--喷头工作压力(帕斯卡); K--喷头流量特性系数。注:当喷头公称直径为15毫米,K=80

第二节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

第5.2.1条每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和压力表。控制阀应设有启闭指示装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设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辅助电动报警装置。

第5.2.2条报警阀宜设在明显地点,且便于操作,距地面高度宜为1.2米。报警阀处的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第5.2.3条水力警铃宜装在报警阀附近,其与报警阀的连接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长度不大于6米时,管径为15毫米;大于6米时为20毫米,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20米。水力警铃的启动压力不应小于4.9×104帕斯卡(0.5公斤/cm2)。

第5.2.4条采用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延迟器等防止误报警的装置。

第5.2.5条采用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一、湿式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为800个;

二、有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500个;无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250个。第三节监测装置

第5.3.1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下列工作状态宜能监测:一、系统的控制阀开启状态;

二、消防水泵电源供应和工作情况;三、水池、水箱的水位;

四、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最高和最低气温;五、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低气压;六、报警阀和水流指示器的动作情况。

第5.3.2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构筑物,其监测装置信号宜集中控制。自动监测装置,应设有备用电源。第四节管道

第5.4.1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并应采用镀锌钢管

或镀锌无缝钢管。

第5.4.2条每根配水支管或配水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毫米。第5.4.3条每侧,每根配水支管设置的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应多于8个。当同一配水支管在吊顶上下布置喷头时,其上下侧的喷头数各不多于8个;二、严重危险级建筑物、构筑物不应多于6个。第5.4.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泄水装置。

第5.4.5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17.7×104帕斯卡(12公斤/cm2)。第六章系统类型

第一节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6.1.1条室内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第6.1.2条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在易被碰撞或损坏的场所应向上布置。第二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6.2.1条室内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第6.2.2条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应向上布置(干式悬吊型喷头除外)。

第6.2.3条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宜超过1500升,当设有排气装置时,不宜超过3000升。

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第6.3.1条不允许有水渍损失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第6.3.2条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同一保护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

二、在预作用阀门之后的管道内充有压力气体时,宜先注入少量清水封闭阀口,再充入压缩空气或氮气,其气压不宜大于2.9×104帕斯卡(0.3公斤/cm2);三、发生火灾时,探测器的动作应先于喷头的动作;

四、当火灾探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工作的措施;五、系统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

第6.3.3条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线的充水时间不宜大于3分钟。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第6.4.1条严重危险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第6.4.2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同一保护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

二、喷水区域边界的喷头布置应能有效地扑灭界区的火灾;

三、当设置易熔锁封装置时,应设在两排喷头中间,且距吊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第

6.4.3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可设自动或手动开启雨淋阀的装置;但采用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时,应同时设有手动开启装置。

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可采用下列传动设备:一、带易熔锁封的钢索绳装置;

二、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装置,其管径,湿式为25毫米,干式为15毫米。湿式传动管的静水压不应超过雨淋阀前水压的1/4;三、带火灾探测器的电动控制装置。第五节水幕系统

第6.5.1条需要进行水幕保护或防火隔断的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第6.5.2条水幕系统可采用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采用自动开启装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的规定。

第6.5.3条水幕喷头应均匀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幕作为保护使用时,喷头成单排布置,并喷向被保护对象;二、舞台口和面积大于3平方米的洞口部位,宜布置双排水幕喷头;三、每组水幕系统的安装喷头数不宜超过

72个;四、在同一配水支管上应布置相同口径的水幕喷头。第七章水力计算

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7.1.1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宜按最不利位置作用面积喷水强度计算。作用面积宜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当采用长方形布置时,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边长宜为作用面积值平方根的1.2倍。

注:①走道内仅布置一排喷头时,计算动作喷头数每层不宜超过5个;

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按每个设计喷水区域内的全部喷头同时开启喷水计算。

第6.2.2条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应向上布置(干式悬吊型喷头除外)。

第6.2.3条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宜超过1500升,当设有排气装置时,不宜超过3000升。

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第6.3.1条不允许有水渍损失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第6.3.2条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同一保护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

二、在预作用阀门之后的管道内充有压力气体时,宜先注入少量清水封闭阀口,再充入压缩空气或氮气,其气压不宜大于2.9×104帕斯卡(0.3公斤/cm2);三、发生火灾时,探测器的动作应先于喷头的动作;

四、当火灾探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工作的措施;五、系统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

第6.3.3条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线的充水时间不宜大于3分钟。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第6.4.1条严重危险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宜采用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第6.4.2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同一保护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

二、喷水区域边界的喷头布置应能有效地扑灭界区的火灾;

三、当设置易熔锁封装置时,应设在两排喷头中间,且距吊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第

6.4.3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可设自动或手动开启雨淋阀的装置;但采用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时,应同时设有手动开启装置。

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可采用下列传动设备:一、带易熔锁封的钢索绳装置;

二、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装置,其管径,湿式为25毫米,干式为15毫米。湿式传动管的静水压不应超过雨淋阀前水压的1/4;三、带火灾探测器的电动控制装置。第五节水幕系统

第6.5.1条需要进行水幕保护或防火隔断的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第6.5.2条水幕系统可采用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采用自动开启装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的规定。

第6.5.3条水幕喷头应均匀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幕作为保护使用时,喷头成单排布置,并喷向被保护对象;二、舞台口和面积大于3平方米的洞口部位,宜布置双排水幕喷头;三、每组水幕系统的安装喷头数不宜超过72个;四、在同一配水支管上应布置相同口径的水幕喷头。第七章水力计算

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7.1.1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宜按最不利位置作用面积喷水强度计算。作用面积宜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当采用长方形布置时,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边长宜为作用面积值平方根的1.2倍。

注:①走道内仅布置一排喷头时,计算动作喷头数每层不宜超过5个;

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按每个设计喷水区域内的全部喷头同时开启喷水计算。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本文中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现行……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喷水灭火和报告火情的基本功能,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救灭火设施,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距今已有160年的历史。美国1965 年作过统计,早在技术远不如目前发达的1925~1964 年共40年间,在安装喷淋灭火系统的建筑物中,共发生火灾75290 次,灭控火的成功率高达96.2%,其中工业厂房和仓库占有的比例高达87.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较多,基本类型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及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等。用量最多的是湿式系统。在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70%以上为湿式系统。 1.1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1 适用范围。湿式系统应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 1.1.2 系统组成。湿式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 水设施等组成,并且管道内始终充满有压水。湿式系统必须安装在全年不结冰及不会出现过热危险的场所内,该系统在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其灭火成功率高于干式系统。(见图1)。 图 1 湿式统示意图 1-水池2-水泵3-止回阀4-闸阀5-水泵接合器6-消防水箱7-湿式报警阀组8-配水干管9-水流指示器10-配水管11-末端试水装置12-配水支管13-闭式洒水喷头14-报警控制器 P-压力表 M-驱动电机 L-水流指示器 1.1.3 工作原理。湿式系统的工作原理是:火灾发生时,高温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 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喷水灭火。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则水流指示器就被感应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指示某一区域已在喷水,持续喷水造成湿式报警阀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这种压力差达到一定值时,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阀片就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干管和配水管,同时,水通过细管进入水力警铃,发出火警声号;压力开关动作启动消防水泵,向管网加压供水,达到持续自动喷水灭火的目的。 1.1.4 系统特点。湿式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与功能: a.与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较,结构相对简单,处于警戒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由闭式喷头探测火灾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的喷头将供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洒,实施灭火。为了保证扑救初期火灾的效果,喷头开放后,要求在持续喷水时间内连续喷水。 图2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 b.湿式系统适合在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因此绝大多数的常温场所采用此类系统。经常低于4℃的场所有使管内充水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管内充水汽化的加剧有破坏管道的危险。 1.1.5 系统组件 a.湿式报警阀 只允许水流入湿式灭火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与分析

1前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救灭火设施,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其自动化程度高、能够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在国内外都被普遍采用。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 国外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从研究到应用,从局部应用到普遍推广使用,有过许许多多成功和失败的教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仅已经在高层建筑、公共建工业厂房和仓库中推广应用,而且发达国家已在住宅建筑中开始安装使用[1]。因此对自动喷淋系统进行研究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005年版)中系统的设计流量中规定了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但设计人员在计算喷淋系统的流量时,通常先确定设置喷淋系统的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然后将该等 级对应的喷水强度与作用面积相乘,即得到喷淋系统的设计流量,该设计流量是假定作用面积内所有喷头的工作压力和流量都等于最不利点喷头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忽略了管道阻力损失对喷头工作压力的影响,使设计流量有时就偏离于实际系统流量,有时会对系统的灭火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设计流量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的计算,与估算值进行比对,选择合理的喷淋泵,才能满足火灾情况下喷淋系统的实际需水量,达到灭火效果。 2研究对象 笔者对四个不同功能、不同危险等级的自动喷淋系统进行流量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与平时估算值相比较,进行分析与探讨。其中,进行水力计算时,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均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倍。 选取计算分析的四个自动喷淋系统概况如下: (1)建筑名称:齐鲁软件大厦B座敞开式办公楼;危险等级:中危险I级;喷水强度:6L/ ;末端最不利作用面积:160平方米;末端压力:、;选取喷头数量:18个k80喷头。 (2)建筑名称:齐鲁外包城奥盛大厦办公楼;危险等级:中危险I级;喷水强度:6L/ ;末端最不利作用面积:160平方米;末端压力:、;选取喷头数量:21个k80喷头。 (3)建筑名称:济南齐源大厦地下二层车库;危险等级:中危险II级;喷水强度:8L/;末端最不利作用面积:160平方米;末端压力:、;选取喷头数量:17个k80喷头。 (4)建筑名称:莱芜银座超市商场;危险等级:中危险II级;喷水强度:8L/;末端最不利作用面积:160平方米;末端压力:、;选取喷头数量:19个k80喷头。—— 3计算方法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1)Q=d v (2)(V≥s) (3) 其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Pa/m) Q—管道内的平均流量(m3/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434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 组成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组 成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见图3-3-1。 图3-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图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湿式系统的组成如图3-3-2。 图3-3-2 湿式系统示意图 1-消防水池2-水泵3-止回阀4-闸阀 5-水泵接合器6-消防水箱 7-湿式报警阀组8-配水干管9-水流指示器10-配水管11-闭式喷头 12-配水支管13-末端试水装置14-报警控制器15-泄水阀16-压力开关 17-信号阀18-驱动电机 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喷淋系统设计规范

喷淋系统设计规范: 1、短立管: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信号阀: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3、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 统。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3)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 5、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 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6、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 8、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9、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10、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信号阀。 11、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及试水接头组成。

12、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 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 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 齐。 管道: 1、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 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2、管道连接应采用沟槽式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 3、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径不应小于25mm 4、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 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 20mm (3)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水泵 1、系统的供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 2、供水泵的吸水管应设控制阀;出水管应设控制阀、止回阀、 压力表和直径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 3、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 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选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选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单项选择题 1.闭式喷头密封性能试验的试验压力为3.OMPa,保压时间不少于()min。 A.2 B.3 C.5 D.10 2.计算喷头质量与合格检验报告描述的质量偏差,偏差不得超过()%。 A.2 B. 3 C.5 D.10 3.雨淋报警阀启动装置中电动系统的组成不包括()。 A.火灾探测器 B.电磁阀 C.联动控制系统 D.闭式喷头 4.公称动作温度为260~302℃时,易熔原件喷头轭臂应为()。

B.红色 C.绿色 D.橙色 5.公称动作温度为260℃时,玻璃球喷头玻璃球颜色应为()。 A.绿 B.蓝 C.紫 D.黑 6.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mm。 A.20 B.15 C.10 D.5 7.雨淋报警阀组的()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A.压力表 B.水传动管 C.观测仪 D.操作阀门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管网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作为介质进行试验。

B.氮气 C.二氧化碳 D.水 9.下列有关报警阀组的安装距离要求,不正确的是()。 A.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 B.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 C.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 D.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符合干式报警阀组安装要求的是()。 A.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B.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C.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排气连接管路上 D.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组之间,靠近报警阀组一侧E.加速器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设有防止水流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2.管网的水压试验条件包括()。 A.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 B.系统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低于1.4MPa C.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工

八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管道系统、供水设施等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被保护建筑物的性质和火灾发生、发展特性的不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系统形式。通常根据系统中所使用的喷头形式的不同,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湿交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雨淋灭火系统、水幕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闭式喷头,它是一种常闭喷头,喷头的感温、闭锁装置只有在预定的温度环境下,才会脱落,开启喷头。因此,在发生火灾时,这种喷水灭火系统只有处于火焰之中或临近火源的喷头才会开启灭火。 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的是开式喷头,开式喷头不带感温、闭锁装置,处于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火灾所处的系统保护区域内的所有开式喷头一起出水灭火。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世界上使用时间最长,应用最广泛,控火、灭火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世界上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有70%以上采用了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包括:闭式喷头、管道系统、湿式报警阀和供水设备。湿式报警阀的上下管网内均充以压力水。当火灾发生时,火源周围环境温度上

升,导致火源上方的喷头开启、出水、管网压力下降,报警阀后压力下降致使阀板开启,接通管网和水源,供水灭火。与此同时,部分水由阀座上的凹形槽经报警阀的信号管,带动水力警铃发出报警信号。如果管网中设有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感应到水流流动,也可发出电信号。如果管网中设有压力开关,当管网水压下降到一定值时,也可发出电信号,启动水泵供水。 ②系统的适用范围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不能用水扑救的建筑物和场所除外都可采用。 2.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是为了解决某些不适宜采用湿式系统的场所。虽然干式系统灭火效率不如 湿式系统, (1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干式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管网、干式报警阀、充气设备、报警装置和供水设备组成。平时报警阀后管网充有压力气体,水源至报警阀前端的管段内充有压力水。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火源处温度上升,使火源上方喷头开启,首先排出管网中的压缩空气,于是报警阀后管网压力下降,干式报警阀阀前压力大于阀后压力,干式报警阀开启,水流向配水管网,并通过已开启的喷头喷水灭火。 干式系统平时报警阀上下阀板压力保持平衡,当系统管网有轻微漏气时,由空压机进行补气,安装在供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监视系统管网的气压变化状况。 (2系统的适用范围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学尔森整理“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习题: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更多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模拟试题,请搜索“学尔森消防工程师考试”。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答案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技术实务》习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 )组成。 A.闭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和供水设施 B.开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和供水设施 C.闭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供水设施 D.开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供水设施 2.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铜管、涂覆钢管和不锈钢管,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MPa。 A.0.8 B.1.2 C.1.5 D.2 3.( )适用于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A.湿式系统 B.干式系统 C.预作用系统 D.雨淋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规模、高度以及火灾危

险性、火灾荷载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等确定。下列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I级的是( )。 A.建筑高度为50m的办公楼 B.建筑高度为23m的四星级旅馆 C.2000个座位剧场的舞台 D.总建筑面积5600m2的商场 5.发生火灾时,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是由( )探测火灾。 A.火灾探测器 B.水流指示器 C.闭式喷头 D.压力开关 6.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房间,起火时喷头动作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报警,报警阀动作,延迟器充水,启泵装置动作报警并直接启动消防水泵,该系统应选择的启泵装置是( )。 A.压力开关 B.电接点压力表 C.流量开关 D.水位仪 7.发生火灾时,雨淋系统的雨淋阀由( )发出信号开启。 A.闭式喷头 B.开式喷头 C.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 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 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 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第2.0.1 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序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

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 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 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 表2.0.2 的规定。三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表03.2.0.2 第2.0.3 条水幕系统的用水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水幕作为保护作用或配合防火幕和防火卷帘进行防火隔断时,其用水量不应小于0.5 升/秒。 二、舞台口、面积超过3 平方米的洞口以及防火水幕用水量不宜小于2 升/秒。第三章消防给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 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可由室外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

GB 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l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Sprinkler Systems GB 50261——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合发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第340号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1—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3、5.2.1、5.2.2、5.2.3、6.1.1、8.0.1、8.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 五年五月十六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消防科技开发工程公司等单位,对1996年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技术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要求及各种记录表格上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协调一致;如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

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5.1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湿式报警阀组工作原理 如图所示,在伺应状态下,由于旁路管和补偿器在供水压力波动的情况下可使阀瓣上部水压大于其下部水压,同时在结构上阀瓣上承压面比下承压面面积大约15%,故可有效地防止因水压波动打开阀瓣而形成误报警。 当发生火灾使喷头动作喷水而造成系统侧水压下降,而旁路管的节流作用不能立即使系统侧压力与供水侧压力平衡,这个压力差就将阀瓣打开并向已开启的喷头连续供水,实施灭火。 5.2延迟器 延迟器是容积式部件,它可以消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水源压力波动和水流冲击造成误报警。 功能特点 1)最大工作压力:1.2MPa 2)报警停止后,延迟器内水排空时间≤5min 3)报警延迟时间5~90s 4)当湿式报警阀因压力波动瞬时开放时,水首先进入延迟器,这时由于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很少,会很快经延迟器底部排水口排出,水就不会进入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从而起到防止误报警的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范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84—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6年7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三章消防给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第四章喷头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 第三节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 第四节边墙型喷头布置 第五章系统组件 第一节喷头 第二节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

第三节监测装置 第四节管道 第六章系统类型 第一节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二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节水幕系统 第七章水力计算 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二节减压孔板和节流管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

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 注: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步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步骤 一设计依据: 建筑图和相关设计规范及市政给水资料 二.设计步骤: 1.判断建筑物性质和火灾等级(轻危;中危;严危级). 2.>选择设计参数:喷水强度,作用面积,最小水压等. 3.确定喷头形式(垂直式;下垂式;装饰式;边墙式)和保护面积 4.在建筑图上布置喷头.包括喷头的形状(正方形;矩形;菱形)和间距(根据火灾等级确定). 5.在建筑图上布置立管,连接管和管网的布置(中分式;侧分式;环状式). 6.确定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 n=A/Ac 确定作用面积的形状(正方形;矩形;多边形). 7.绘制系统图→根据系统图绘制计算简图(确定最不利点;确定计算管线、:最不利点→支管→横管→立管→报警阀→喷淋泵→吸水口). 8.水力计算: ①确定第一个喷头的压力(P1=10m)确定第一个喷头的流量:Q=qA或Q=K√10p ②计算第一个喷头到第二个喷头的水头损失:∑h=iL L=l1+l2 ( i:水力坡降;l1:管段长度;l2:附件及管件的长度<见表2-22>) ③确定第二个喷头压力P2=P1+∑h 1+2 确定第二个喷头的流量Q2=K√10p2 ④重复上述计算-算到第n个喷头( n个喷头流量=设计流量)其中Q不再增加,∑h-H 计算到水泵的吸水口处.。注意:确定第i支管的流量Qi=Q1√Hi/H1 (H1、Hi分别为第1和第i支管处水压。)至∑Q=系统设计流量止。 ⑤确定系统的总水压.H=△Z+∑h+P1 Q=1/60∑qi

⑥确定不计算管段的管径-按最小管径负担的喷头数(见表2-19). ⑦校核:H>120m;调整管径. 9.选择喷淋泵QP≥QX; HP≥HX. 选用多级泵,使泵N小;η大;HS大。 10.㈠确定高位水箱的容积,容积=10min消防水量;㈡确定高位水箱的高度(高度:最不 利点喷头出水口到水箱的出水口的高差.[高层建筑≥7m;超高层建筑≥15m].若不满足则要增设增压设备.〈增压设备的Q≤1L/S;H=保证最不利点喷头的出水水压〉)保证最不利点喷头的出水水压). 11.选择加压,稳压设备. 12.确定消防水池的容积.水池容积=火灾持续时间内的室内,室外消防水量=T*(Q1+Q2). 注:T=1h 13.进行水泵房工艺设计(①确定水泵的基础;②水泵基础的平面布置;③绘制水泵管路系统图;④材料表,控制(设计)说明. 14.将计算结果写到图纸上(管径,标高,间距). 15.编写设计说明,统计材料表. 16.整理设计计算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参数来源;设计方案、计算书;成果评价等.

湿、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本文对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做了详细的图解,供行业内朋友们参考。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5.1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湿式报警阀组工作原理 如图所示,在伺应状态下,由于旁路管和补偿器在供水压力波动的情况下可使阀瓣上部水压大于其下部水压,同时在结构上阀瓣上承压面比下承压面面积大约15%,故可有效地防止因水压波动打开阀瓣而形成误报警。 当发生火灾使喷头动作喷水而造成系统侧水压下降,而旁路管的节流作用不能立即使系统侧压力与供水侧压力平衡,这个压力差就将阀瓣打开并向已开启的喷头连续供水,实施灭火。 5.2延迟器 延迟器是容积式部件,它可以消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水源压力波动和水流冲击造成误报警。 功能特点 1)最大工作压力:1.2MPa 2)报警停止后,延迟器内水排空时间≤5min 3)报警延迟时间5~90s 4)当湿式报警阀因压力波动瞬时开放时,水首先进入延迟器,这时由于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很少,会很快经延迟器底部排水口排出,水就不会进入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从而起到防止误报警的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2018年1月1日实施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的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 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等; 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 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1总则 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 湿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1.6预作用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光连锁控制与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方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与验收 一、基本设计数据的确定 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划分确定后,就要确定该类建筑物喷水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数据。基本设计数据通常包括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动作数、每只喷头保护面积、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以及理论供水量等。 喷水强度是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最重要的控制数据,不同火灾危险等级的建筑物,喷水强度也不同。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轻火灾危险级的建筑物的喷水强度为3L/min.m2;中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喷水强度为6L/rain.m2;严重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喷水强度为10—15L/rain.m2。 作用面积,即喷水灭火系统允许喷水最大面积,在这个面积内,喷水强度、喷水的均匀性能得到保证。作用面积的大不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燃烧特性(包括建筑物内贮存的可燃物)、可燃物多少及燃烧时间等因素来制定的。我国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轻级、中级、严重级分别为180m2、200m2、300m2。 喷头动作数和作用面积是紧密相关的,选定了喷头,确定了作用面积,也就知道喷头最大动作数了。 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一般情况为0.IMPa,最低不得小于

0.05MPa,这主要是根据喷头特性和喷水强度要求决定的。在设计时,决定了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就要按这一压力下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符合喷水强度)计算全部作用面积内应配置的喷头数。为了保证作用面积内每个喷头的流量、压力限定在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管网管径要有所变动,必要时还要力口设节流管、减压孑L板或比例减压阀,以防在规定时间内的给水量,在限定时间还未到就喷完。 理论用水量和设计用水量。理论用水量,即喷水强度乘作用面积再乘灭火时间,这个乘出来的数值是理论值。实际上,每个喷头的喷水量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有个偏差范围,再加上其他水量损失因素,所以理论用水量必须乘一个系数,一般取1.15—1.3,即设计用水量应为理论用水量乘1.15—1.3倍。 二、选定给水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可分为有限水源和无限水源,有限水源一般指限定了的水源,无限水源则是不限定的水源。 (一)有限水源 有限水源指压力水箱、高位水箱等定量水源。一般用于轻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允许设置的喷头数不超过1000个,每一保护区的喷头数不超过100个。 (二)无限水源 无限水源指城市自来水管网、容量足够喷水灭火系统一次灭火用水量的高位水箱和水池、消防泵给水装置(包括城市自来水管网、加压送水设备、中间水箱)。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以及选型原则;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及其设置要求,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等级分类和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

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

和民用建筑。 第一小节第一节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 式,可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见图3-3-1 广湿式自动唔水灭光累藐 干武自动晡水灭輿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j自动噴水与泡沫联用栗绒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雨淋素纯 图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图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下,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湿式系统的组成如图3-3-2 圏3-3-2盘武系统示意圏 1-消防水泄2-水泵3-止回阀4-闸阀厉-本泵接合器E-消肪水箱 7“显式抿藝阀组8-0?水干管9-水谎指示器10 ”配水置11-闭式疇头 12-S0JX支管13-末端愷水装畫同-抿弩控制靄15-水阀W-压力开关 17-信号阀lg-驰动电机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方案说明书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课程设计 沈阳金杯汽车办公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层高4.4M) 学生姓名:杨志 指导教师:郑丹 专业班级:安全09-2 学号: 0903030221 时间: 综合成绩: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摘要 通过对沈阳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让我们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及特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思路、设计方法及注意事项有了清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其他灭火系统的联合应用问题,加深了我们对整个建筑防火问题的认识,对将来建筑防火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研究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火;设计

目录 前言 (1) 1建筑特征2 2系统选型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介5 3.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其作用5 3.2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6 4系统水力计算7 4.1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7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8 4.3喷头选型8 4.4喷头布置9 4.5作用面积选定11 4.6流量计算11 4.7管径计算11 4.8水力计算13 4.9有效容积计算16 4.10水泵接合器确定17 5 系统各设施的安装位置18 参考文献19

前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打开喷头喷水灭火并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的消防灭火设施,系统在火灾发生后能通过各种方式自动启动,并能同时通过加压设备将水送入管网维持喷头洒水灭火一定时间。该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应用最广泛的自救灭火设施,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扑灭初期火灾的效率在96%以上。 此次针对沈阳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可以加强我们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理解,熟悉系统的组成、原理和作用,掌握系统的水利计算方法,对做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件下的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automatic fire-extinguishing sprinkler systems GB50261—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施工准备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5.1 管网安装 5.2 喷头安装 5.3 报警阀组安装 5.4 其它组件安装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6.1 一般规定 6.2 水压试验

6.3 气压试验 6.4 冲洗 7 系统调试 7.1 一般规定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8 系统验收 9 维护管理 附录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表 附录B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 附录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表 附录D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 附录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一览表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GB50084-2001(2005修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局部修订条文 现批准《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至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符合本规范,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4.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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