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而方法B 和C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 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 仪器设备

1.1 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 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 煤样。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 托盘天平:感量为1g 和5g 各一台。

1.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 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 煤样的制备

2.1 按照GB 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

3.9 条缩制煤样。

2.2 方法A 和B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方法C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注:①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3.9.3 全水分煤样粒度小于3mm,煤样量100g 的规定改为本条的规定。

②当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不超过1kg 时,应采用感量为1g 的托盘天平进行称重。

3 测定步骤

3.1 方法A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注并加热到105~110℃

的干燥箱(1.1)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h,无烟煤干燥3~3.5h。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重。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30min,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g 或者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注:将称好煤样的盘子放入干燥箱之前3~5min 开始鼓风。

3.2 方法B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50~160℃的干燥箱(1.1)中,在145±5℃和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30min,无烟煤干燥1h,褐煤干燥1.5h。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重。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15min,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g 或者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3.3 方法C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称量瓶(1.5)称取煤样10~12g(称准到0.01g)并将煤样轻轻晃动,使之铺平。打开称量瓶盖,将装有煤样的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45±5℃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30min,褐煤干燥45min,无烟煤干燥60min,再将称量瓶从干燥箱中取出,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 后,移入干燥器(1.4)中继续冷却至室温(约30min)再称重。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15min,直到煤样的减量

不超过0.01g 或者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4 结果计算

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11—2007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1-2007 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ISO 13909-4:2001,NEQ)

211—2007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 3 方法提要 3.1 方法A(两步法) 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 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煤样水分的测定

煤样水分的测定 一、内水的测定 1 测定原理:空气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2 仪器、设备: 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内装有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 3测定步骤: 在预先干燥并恒重过(精确至的称量瓶中称取粒度小于 mm 以下的空气干燥煤样(1±)g ,精确至,平摊在称量瓶中。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将称好装有煤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 3~5min 就开始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1h ,无烟煤干燥1~.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在%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4 结果计算: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按下式计算: Mad == m m 1 × 100 式中: Mad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含量,%;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

m——煤样的质量,g。 5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水分测定的重复性如下表规定。 附: 仪器分析(内水测定简易操作步骤) 1准备好水/灰分坩埚,试验样品,样勺,检查控制线路和电源线路是否坚固好。 2打开电源,启动计算机。 3双击《SDTGA5000a》软件 4单击《设置》中的《参数设置》,水分方法[自定义水]单击《保存》 5单击〈〈实验〉〉中的〈〈称样〉〉;称量项目[水分],测试方法[自定义水],试样个数[],新编号;单击〈〈开始〉〉,按提示操作(放入坩埚,加入试样),点击〈〈确认〉〉。该试验一般需用时30min。 6实验结束后,系统进入“恒温”状态。 7退出〈〈SDTGA5000a〉〉软件,关闭计算机。 二. 外水的测定 1 测定原理:空气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70~80℃干燥箱中,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2 仪器、设备: 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内装有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浅盘:有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cm2煤样的比例容

T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 7.0%。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2H 2 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 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测 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 外在水分的测定。 全水分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1 范围 △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 △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 )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 方法分类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 4 试剂△氮气: 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常用干燥剂) 5 仪器设备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煤炭化验设备化验水分的方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3c10673036.html, 根据GB/T213-2008《煤的水份测定方法》的要求,为大家简介叙述煤炭化验设备化验煤炭水分的方法: 1做水分前先把鼓风干燥箱升温至105度(国标的标准温度),恒温等待实验。 2全水又叫外水用字母(mar)表示。我们做全水时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空气煤样1g,称准到0.0001g放入干燥箱里进行烘干。两个半小时以后取出,在空气中自然冷却,大约5-10min 后放入天平进行称量。 3全水份=减少的重量比上空气煤样*100% 4分析水也叫内水用字母(mad)表示。我们做分析水时取小于0.2mm的煤样1g,称准到0.0001g。放入105度恒温的干燥箱里。烘干2.5个小时,取出后放在空气中自然冷却,5-10min 放入天平称量。 5分析水=减少的重量比上空气煤样*100% 这种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最常用的做水分的方法,精度高,不过时间过长,不适合大批量做样。有我们全自动水分测定仪10-20min可连续测量9个样品,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根据GB/T213-2008《煤的水份测定方法》的要求,为大家简介叙述煤炭化验设备化验煤炭水分的方法: 1做水分前先把鼓风干燥箱升温至105度(国标的标准温度),恒温等待实验。 2全水又叫外水用字母(mar)表示。我们做全水时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空气煤样1g,称准到0.0001g放入干燥箱里进行烘干。两个半小时以后取出,在空气中自然冷却,大约5-10min 后放入天平进行称量。 3全水份=减少的重量比上空气煤样*100% 4分析水也叫内水用字母(mad)表示。我们做分析水时取小于0.2mm的煤样1g,称准到0.0001g。放入105度恒温的干燥箱里。烘干2.5个小时,取出后放在空气中自然冷却,5-10min 放入天平称量。 5分析水=减少的重量比上空气煤样*100% 这种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最常用的做水分的方法,精度高,不过时间过长,不适合大批量做样。有我们全自动水分测定仪10-20min可连续测量9个样品,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1题目:煤中全水分的测定GB/T 211 –1996 方法B(空气干燥法) 2目的:测定煤的空气干燥基水分 3煤炭化验设备: 3.1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3.2 玻璃称量皿: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3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3.4 电子天平:JF1004型感量0.0001g。 3.5 托盘: 4试剂和材料: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5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实验步骤: 5.1 预先将干燥箱鼓风并加热到105~110℃。 5.2 称量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皿,精确到0.2mg,记录称量皿的质量。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8 00:12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Determination of total moisture in coal 国家标准局1984-08-07 发布1985-05-01 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而方法B 和C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 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 仪器设备 1.1 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 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 煤样。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 托盘天平:感量为1g 和5g 各一台。 1.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 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 煤样的制备

2.1 按照GB 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 3.9 条缩制煤样。 2.2 方法A 和B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方法C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注:①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3.9.3 全水分煤样粒度小于 3mm,煤样量100g 的规定改为本条的规定。 ②当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不超过1kg 时,应采用感量为1g 的托盘天平进行称重。 3 测定步骤 3.1 方法A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注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1.1)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h,无烟煤干燥3~3.5h。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重。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30min,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g 或者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注:将称好煤样的盘子放入干燥箱之前3~5min 开始鼓风。 3.2 方法B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

t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1-2007 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 3 方法提要 3.1 方法A(两步法) 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 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置于微波炉内。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见附录A)。 4 试剂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 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 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

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 △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 △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 方法分类 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 4 试剂 △氮气:99.9%,含氧量<0.01%。(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 用——防止样品氧化。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常用干燥剂) 5 仪器设备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 (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通氮干燥箱:带自动控温装置,能控温在(105~110)℃范围内,可容 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而方法B 和C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 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 仪器设备 1.1 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 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 煤样。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 托盘天平:感量为1g 和5g 各一台。 1.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 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 煤样的制备 2.1 按照GB 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 3.9 条缩制煤样。 2.2 方法A 和B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方法C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注:①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3.9.3 全水分煤样粒度小于3mm,煤样量100g 的规定改为本条的规定。 ②当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不超过1kg 时,应采用感量为1g 的托盘天平进行称重。 3 测定步骤 3.1 方法A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注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1.1)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h,无烟煤干燥3~3.5h。再从干燥箱

煤的全水分测定

1、煤的全水分测定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没的全水分测定中的关键问题是要保证原来煤样的水分没有损失也没有 增加,即从制样到测试前的全过程中煤样中的水分没有变化,因此必须 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采集的全水分试样保存在密封良好的容器内,并放在阴凉的地方; 制样操作要快,最好用密封式破碎机; 进行全水分测定的煤样不宜过细,如要用较细的试样进行测定,则测定该用密封式破碎机或用两步法进行测定——先破碎成较大颗粒测其外在水分,再破碎到较细颗粒测其内水。 2、目前测定空气干燥煤样水分的标准方法有那几种?其原理是什么?个有什么特点? 空气干燥煤样水分测定的标准方法最常用的是加热干燥和共沸蒸馏法。 (一)、加热干燥法分为干燥失重法和直接重量法。干燥失重法为煤样在105~110℃下加热干燥,根据试样的质量损失来测定水分,方法简单,对于年老煤比较适合,但是由于空气中加热时间教长(1~2h),煤样容易氧化增重,而使测定结果偏低,对于年轻煤影响尤其大。为了克服这一缺点,一般采用两种措施。一种是在真空或惰性气氛(如氮气)中加热,避免煤与氧接触;另一种是适当提高加热温度同时尽量缩短加热 时间一减弱氧化程度,如国家标准GB212-77《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中规定的在145℃±5℃下烘烤1h测定褐煤水分的方法。 直接重量法是在煤样于105~110℃下,在干燥氮气中加热驱出的水分,用含吸水剂的吸收管吸收,根据吸收管的增重来测定水分,起特定是由于在氮气流中加热不存在氧化问题,所以结果也比较准确,但仪器设备和测定步骤比较干燥失重法麻烦。 (二)、共沸蒸馏法系将煤样悬浮在一种与水不互溶的有机溶剂(如甲苯或二甲苯)中,加热蒸馏,煤中水分被有机溶剂蒸汽带出后冷凝收集在一个带刻度的接受管中,根据所收集的水的体积,测定出没的水分含量。它是一种很准确的方法,但是试样用量较多,使用的溶剂甲苯或二甲苯为易燃、有毒物质,而且对于年轻褐煤常用的两种

煤样水分的测定

煤样水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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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样水分的测定 一、内水的测定 1 测定原理:空气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2 仪器、设备: 2.1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内装有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2.2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2.3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2.4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 3测定步骤: ? 在预先干燥并恒重过(精确至0.0002g)的称量瓶中称取粒度小于0.2 mm 以下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 ,精确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将称好装有煤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 3~5min 就开始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1h,无烟煤干燥1~1.5h.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 n) 后,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0.001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4 结果计算: ?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按下式计算: Mad == m m 1 × 100 式中: Mad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含量,%;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m ——煤样的质量,g 。 5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水分测定的重复性如下表规定。 水分/% 重复性限Mad/% <5.00 0.20 5.00—10.00 0.30 >10.00 0.40 附: 仪器分析(内水测定简易操作步骤) 1准备好水/灰分坩埚,试验样品,样勺,检查控制线路和电源线路是否坚固好。 2打开电源,启动计算机。 3双击《SDT GA5000a 》软件 4单击《设置》中的《参数设置》,水分方法[自定义水]单击《保存》 5单击〈〈实验〉〉中的〈〈称样〉〉;称量项目[水分],测试方法[自定义水],试样个数[],新编号;单击〈〈开始〉〉,按提示操作(放入坩埚,加入试样),点击〈〈确认〉〉。该试验一般需用时30mi n。 6实验结束后,系统进入“恒温”状态。

煤的水分及其测定知识点解说.

煤的水分及其测定 一、水分测定的意义 煤的水分,是很难用肉眼估量出来的。即使看起来是干煤,而实际上烟煤还含1%~2%的水分,褐煤含10%~40%的水分。 煤中水分是无用的物质,其含量越低越好。贮存时,煤中水分随空气温度而变化,使煤容易破裂,加速氧化。运输中,水分会增加运输负荷,在高寒地区冬季高水分煤会冻结,有可能因煤的冻结,胀坏煤仓和车皮,会造成装卸困难,甚至造成事故,因此,高寒地区的选煤厂冬季要对煤炭产品进行干燥处理或加防冻药剂。水分高的煤难以破碎,甚至无法破碎,影响破碎效率。炼焦时,煤中水分消耗热量,延长炼焦时间,降低了高炉的产率;高水分煤作燃料时,煤中水分的蒸发要消耗部分热量,降低了有效发热量。但在使煤成型使用时,应有适量的水分。在煤炭贸易上,水分也是一个定质和定量的主要指标。 二、煤中水分存在形式 1.煤中游离水和化合水 煤中水分按存在形态的不同分为两类,既游离水和化合水。游离水是以物理状态吸附在煤颗粒内部毛细管中和附着在煤颗粒表面的水分;化合水也叫结晶水,是以化合的方式同煤中矿物质结合的水。如硫酸钙(CaSO4·2H2O)和高岭土(Al2O3·2SiO2·2H2O) 中的结晶水。游离水在105~110℃的温度下经过1~2h可蒸发掉,而结晶水通常要在200℃以上才能分解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只测定游离水,不测定化合水。 2.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煤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外在水分,是附着在煤颗粒表面的水分。外在水分很容易在常温下蒸发,蒸发到煤颗粒表面的水蒸气压与空气的湿度平衡时即不再蒸发。 内在水分,是吸附在煤颗粒内部毛细孔中的水分。内在水分需在100℃以上的温度经过一定时间才能蒸发。 最高内在水分,在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6%的条件下,煤样与环境气氛达成平衡时所保持的内在水分,这时煤的内在水分达到最高值,称为最高内在水分。最高内在水分与煤的孔隙度有关,而煤的孔隙度又与煤的煤化程度有关,所以,最高内在水分含量在相当程度上能表征煤的煤化程度,尤其能更好的区分低煤化程度煤。如年轻褐煤的最高内在水分多在25%以上,少数的如云南弥勒褐煤最高内在水分达31%。最高内在水分小于2%的烟煤,几乎都是强粘性和高发热量的肥煤和主焦煤。 3.煤的全水分 煤的全水分,是指煤中全部的游离水分,即煤中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之和。必须指出的是,实验室测定煤的全水分时所测的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与上面讲的煤中不同结构状态下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是完全不同的。实验室里所测的外在水分是指煤样在空气中并同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失去的水分(这时吸附在煤毛细孔中的内在水分也会相应失去一部分,其数量随当时空气湿度的降低和温度的升高而增大),这时残留在煤中的水分为内在水分。显然,实验室测定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除与煤中不同结构状

煤中水的存在形式

关于煤中水的存在形式和全水分定义 煤中水分按其结合形态可分为游离水和结合水(即结晶水)两大类。游离水是指以物理吸附或吸着方式与煤结合的水。结合水是指以化合的方式同煤中矿物质结合的水,它是矿物晶格的一部分,如硫酸钙(CaSO4?2H2O)和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结合水。煤中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 ℃~110 ℃的温度下经过短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结晶水通常要在200 ℃,有的甚至要在500 ℃以上才能析出。我们所测定的全水分及空气干燥水分只是游离水,也就是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内在水分是指吸附在煤颗粒内部毛细孔中的水。外在水分是指:吸附在煤颗粒表面上或非毛细孔中的水分。 煤在收到状态时的全水分指煤中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以符号Mt表示。 全水分定义当中的内在水和外在水的概念是理论上的定义,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外在水,指的是在试验条件下,煤样与空气湿度达到接近平衡时所失去的水分;而接着在第二步测定条件下失去的水分称内在水。所以应注意理论上的内外水概念和实际中的内外水概念是不同的,在实际情况下,煤从脱去外在水到脱去内在水是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二者间难以严格区分开来,在实际的实验中是按照试验方法或者试验条件来定义的,在工作中要注意辨析清楚。事实上,在实际测定中的外在水包含了一部分理论上的内在水。 对于煤炭贸易而言,全水分超标扣重是惯例,甚至有的合同中还把它作为拒收的条款。水分超出不仅降低了货值,同时也增加了铁路、海运、装卸等环节上的费用。全水分过高也会降低煤的低位发热量,在以低位发热量计价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 煤炭全水分对其加工、利用、储存、运输都有很大的影响。如全水分高的煤不易破碎;煤在锅炉中的燃烧时,若水分含量高,就需要消耗很多热量用于蒸发煤中的水分,这样不但会影响燃烧的稳定性,且消耗潜能降低热效率,一般来说每增加1%的水分,就会降低煤的发热量的1%左右。在炼焦中的水分高会降低产率,而且由于大量水分蒸发而延长焦化周期。 GB/T211标准共有A、B、C、D四种测定全水分的方法,方法A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测定全水分对煤样的要求以及制备如下: ①煤样:方法A、B和C采用粒度小于6 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少于500 g;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 mm的煤样,煤样星约2 kg。 ②煤样的制备:粒度小于13 mm煤样按照GB 474制备。粒度小于6 mm煤样的制备:用九点取样法从破碎到粒度小于13 mm的煤样中取出约2 kg,全部放入破碎机中一次破碎到粒度小干6 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 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 ③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检查样品质量的损失情况,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失过,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质量的百分数,计人煤样全水分。 ④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闭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 min。 目前已经出了最新的GBT 211-2007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举例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国家标准GB/T211-1996规定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共A、B、C、D四种方法。方法A(通氮干燥法)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空气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微波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包括一步和两步法)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 方法A、B、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小于500;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煤样量约2kg。本实验采用方法B测定全水分。 一、实验目的 1.学习和掌握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及原理。 2.了解全水分测定的用途。 二、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的含量。 三、实验试剂、仪器、设备 1.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2.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分析天平:感量0.001g。 4.工业天平:感量0.1g 5.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6.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7.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四、实验步骤 1.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小于 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 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1g)。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 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 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五、实验记录和结果 1.实验记录表(供参考)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实验二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国家标准GB/T211-1996规定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共A、B、C、D四种方法。方法A(通氮干燥法)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空气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微波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包括一步和两步法)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 方法A、B、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小于500;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煤样量约2kg。本实验采用方法B测定全水分。 一、实验目的 1.学习和掌握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及原理。 2.了解全水分测定的用途。 二、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的含量。 三、实验试剂、仪器、设备 1.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2.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分析天平:感量0.001g。 4.工业天平:感量0.1g 5.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6.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7.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四、实验步骤 1.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小于 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 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1g)。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 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 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五、实验记录和结果 1.实验记录表(供参考)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16K(论文资料)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1996 代替GB 474—8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A、B、C、D四种方法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表达及精密度。 方法A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 2 引用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煤样:方法A、B和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少于500g;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煤样量约2kg。 3.2 煤样的制备: 3.2.1 粒度小于13mm煤样按照GB 474的第3.9条进行制备。 3.2.2 粒度小于6mm煤样的制备 3.2.2.1 破碎设备: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 3.2.2.2 制备方法:用九点取样法从破碎到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中取出约2kg,全部放入破碎机中,一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 3.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质量的百分数(M1),计入煤样全水分。 3.4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闭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4 方法A(通氮干燥法) 4.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干燥氮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衡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4.2 试剂 4.2.1 氮气(GB/T 8979):纯度99.9%以上。 4.2.2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4.2.3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4.3 仪器、设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一、目的 (1)掌握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原理及方法 (2)了解全水分测定的目的和意义 二、方法和原理 称取一定量粒度小于13mm(或小于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至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三、试剂、仪器和设备 无水氯化钙、变色硅胶、空气干燥箱、浅盘、玻璃称量瓶、分析天平、干燥器 四、实验步骤 (1)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迅速称取粒度小于6mm 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 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烟煤干燥 1.5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 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到0.01 g)。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01g 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五、实验记录和结果 (1)实验记录如下表所示

(2)按式计算煤中全水分:

Mt =100m1/m 式中:Mt——煤样的全水分,%; m——煤样的质量,g; m1——干燥后煤样减少的质量,g。 六、注意事项 (1)“水分无明显损失”是指破碎后的煤样全水分测定结果与破碎前的测定结果比较,经t检验无显著差异,或虽有差异,但置信范围很小。(2)采集的全水分试样应保存在密封良好的容器内,并放在阴凉的地方。(3)制样操作要快,最好用密封式破碎机,以保证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 (4)全水分样品送到实验室后应立即测定,保证从制样到测试前的全过程煤样水分无变化。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5)全水分煤样不宜过细,如要求用较细的试样进行测定,则应该用密封式破碎机或用两步法进行测定——先破碎成较大颗粒测定外在水分,再破碎到较细颗粒测定内在水分。 (6)制备好的全水分煤样如不立即测定,应准确称量,以便进行水分损失或吸收补正。 七、思考题 (1)全水分测定前需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而方法B 和C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 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 仪器设备 1.1 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 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 煤样。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 托盘天平:感量为1g 和5g 各一台。 1.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 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 煤样的制备 2.1 按照GB 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 3.9 条缩制煤样。 2.2 方法A 和B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方法C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注:①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3.9.3 全水分煤样粒度小于3mm,煤样量100g 的规定改为本条的规定。 ②当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不超过1kg 时,应采用感量为1g 的托盘天平进行称重。 3 测定步骤 3.1 方法A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1.2)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1g),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注并加热到105~110℃

煤的水分及其测定

煤的水分及其测定 一、煤中水分的存在形态 煤中的水分是煤炭的组成部分。它与煤的变质程度、组成结构有关。煤的变质程度不同,水分变化也不同,一般泥炭的水分最大,可达40%---50%以上;褐煤次之,约15%——40%以上;烟煤含量较低;到无烟煤又有增加的趋势。 煤中水分按结合状态可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两大类。煤的工业分析,只测定游离水。游离水按其赋存状态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煤的外在水分是指吸附在煤颗粒表面上或非毛细孔中的水分,在实际测定中是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所失去的那部分水。煤的外在水分很容易蒸发,只要将煤放在空气中干燥,直到煤表面的水蒸气压和空气相对湿度平衡即可。 煤的内在水分是指吸附或凝聚在煤颗粒内部毛细孔中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保留下来的那部分水。内在水在常温下不能失去,只有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才能溢出。内在水分多少与煤的内表面积有关,内表面积越大,内在水分越高。不同变质程度煤的内表面积不同,变质程度越浅,表面积越大,其内在水分也越高。 工业分析中测定的水分有原煤样的全水分(或接收煤样的水分)和分析煤样水分两种。接收煤样水分是指煤在收到状态时的全水分,分析煤样水分是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保留的水分。 二、煤中水分测定原理 煤中水分大多采用间接测定方法,即将已知质量的煤样放在一定温度的烘箱或专用微波炉内进行干燥,根据煤样水分蒸发后的质量损失计算煤

的水分。煤中水分测定方法有冲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及微波干燥法。鹤壁市华通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分测定仪是采用微波干燥法,在此着重了解此方法。 三、煤的全水分(Mt)测定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没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煤样和容器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上标签所著名的质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且确认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质量的百分数。并计入煤样全水分。 煤的全水分样须经专用破碎设备(即在破碎过程中无水分明显损失的密封式破碎机)制备。在此着重了解按微波干燥法测定。 微波干燥法 1、方法要点 将煤样置于微波炉内,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水分蒸发后的质量损失,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2、仪器设备 微波干燥水分测定仪:能控制微波辐射能和辐射时间,辐射均匀。 3、测定方法 根据水分测定仪说明书的要求设定工作程序,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g),置于预先干燥恒重并称量过的称量瓶中,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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