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编附全答案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编附全答案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编附全答案

20XX年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

编附全答案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一

1、“失地”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答:“失地”住户就是原有的土地被完全征用的住户,包括20XX年度土地被完全征用的住户。他们虽然居住在农村,但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一是他们已经没有确权(承包)的土地了,所以不是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这类对象。二是要看他们是不是经营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如果经营,当然是普查对象;如果不经营则不是普查对象。

2、全村迁移或拆迁,年初还经营农业活动,现在没有经营了,是否需要填写普查表?

答: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1)凡是20XX年度内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即使是季节性生产)都要进行普查登记;(2)普查标准时点还拥有确权(承包)土地的村民应进行普查登记;(3)该村委会还要填报行政村普查表。

3、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什么类型的住户?

答: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指承包土地置换为社会保障、宅基地置换为居住小区的情况,可以说是脱“农”入“城”的一种方式,可以看成是居住在城里的住户,不作为有确权(承包)土地的普查对象。如果该住户经营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则为农业经营户,是普查对象。

4、村集体采用土地经营权招标,未中标的农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未中标的农户暂时没有经营农业,但有集体分得的确权(承包)

土地(耕地),其经营权暂时交给集体并转给他人,集体还要按其确权(承包)地数量进行年末分红。因此,未中标的农户也是普查对象,确权(承包)土地(耕地)的数量按分红依据的数量填报,同时将其数量填在“流出面积”项下。二是集体已将土地经营权完全收回,村民没有中标,也没有实际确权(承包)土地,只在集体领取分红,这些村民如果不经营农业,则不作为普查对象。

5、没有“普查区”的普查对象如何登记?

答:方案中规定凡是有普查对象的地区都应设立普查区,所以从原则上说没有脱离普查区的普查对象。所谓没有“普查区”的普查对象,是指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是少数、零星情况的地区。这些地方可以不设立普查相关组织,也可不绘制草图及填报摸底表,由县或乡镇农业普查机构直接对普查对象进行登记,但要在普查表中“普查区名称、代码”项上填上普查对象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级行政单位的名称和标准代码,如果是农户或规模户,还要补上小区码,即“01”。

6、普查区内的城镇居民区、大专院校宿舍等城镇化建筑是否属于摸底范围?

答:靠近城市的普查区,有很多城市居民的居住小区、大专院校的学生宿舍、城市务工人员的宿舍、大型集散市场等,这些建筑可不纳入农业普查的摸底范围,只在普查区、普查小区草图上标明。在这些普查区内,可采用以户籍找人,或以农业经营场所(大田、设施、圈舍、池塘等)找人的方法进行摸底,确保不要遗漏农业普查对象。

7、清查摸底时,普通户、规模户、经营单位要不要编住宅编号和住户编号,如果编号了,在同一个普查小区会跟普通农户混在一起,到时候PDA录入会不会出现问题?PDA

里面如果普通户、规模户、经营单位是分别编码的话,小区示意图上的编码会不会和PDA 里面的不一致?

答:普查小区示意图要标出普查小区内房屋的类型(如楼房和平房)并对所有的房屋进行编号。摸底表中房屋编号应与小区图编号一致。

清查摸底时,普通户、规模户在“住户摸底表”中反映,以普查小区为单位进行住户编码,普通户、规模户的户编码按顺序混合编写。普查表内的住户编码与此编码相互对应,如不一致,以入户登记为准。同一个普查小区户编码不能重复。

经营单位在“单位摸底表”中反映,以普查区为单位进行单位编码。普查表内的单位编码与此编码相互对应,如不一致,以入户登记为准。

8、整个普查区新农村改造,原住房已拆,新房还没建好,各住户住的相对又比较分散,如何普查?

答:住户虽然不在本普查区居住,但在普查区外居住只是暂时的,因此可以按照拆迁前的情况进行摸底和登记。在划分普查小区时,原则上以原村民小组划分。登记时,住房结构及生活设施按预计完工后的情况填写;各类拥有情况按普查时的实际情况填写。

9、全家外出半年以上,有确权土地,但是没有耕种(流转出去了),按方案的要求就不是普查对象,实际工作中是否登记?

答:按照方案要求,有确权(承包)土地,已经举家外出(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的住户,如果土地全部流转,不属于登记对象,不进行登记访问,但仍需要进行清查摸底,并在摸底表中标明;如果土地未全部流转,则属于登记对象,必须对其进行登记。

土地全部流转,包括自留地和开荒地。如果仍有自留地或开荒地,则不算全部流转。

10、摸底或普查时,全户举家外出,土地全部转出,是否会遗漏该户在20XX年的农业经营活动?

答:摸底或普查时举家外出的户,如果当年有农业经营,无论其土地是否流转,依然是农业经营户,是普查对象,所以不会遗漏。

11、人户分离情况,是拆户登记还是按户口本登记?户口记录包括子女,但是年轻人全部外出,有的在外已买商品房,只有老人在家种田,但是山林、田地所有权又在一起,这种情况是分户登记还是合并登记?

答:户口在本户,虽外出半年以上,但有定期或不定期寄回收入或实物等与本户的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行为的,算住户成员,需逐个登记。

对户口在本户、但在外已购房定居的,如仍在本户参加了农村各种保险的,视为本户住户成员,需逐个登记。

12、家里只有1人且在服刑,或户已不存在(如全家人户外迁并已改变户籍身份或全户死亡),但有承包(确权)的耕地(林地),没有流转,如何处理?

答:农业普查是“有地就登”的原则,只要承包的地还是算在这个人或户的名下,没有任何经营权的转移,那就要作为普查对象。普查表项目只填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数填“0”,有承包的是耕地就填耕地数量,在实际耕种的面积上填“0”,在是否经营农业,填否,跳到农业机械,经营特征,联系电话等均填“0”。如果该户的耕地被其他户代耕代种,还要将其面积登记在代耕代种户的实际经营面积和代耕代种面积里。

13、谁应该是户主?如果没有户口名字怎么填?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规定户主是本户农业经营的主要决策者或主要收入来源人。简单地说,就是家里对农业经营说了算的人。比如说种植业,种什么,种多少,什么时候种就是一个家里的决策,如果有一个人说了算,那他(她)就是户主;如果家里没有这个决策,都是按常规来的,或没有明确谁说了算,那就比较一下家里的农业经营收入谁的贡献大,谁就是户主。在清查摸底时,由于不一定很了解该户的农业经营情况,可填写户口本上的户主和姓名,实际登记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以登记为准。

14、如果住户成员有人有本乡镇户籍,有人没有,摸底表、普查表应如何填报?

答:摸底表可按户主的情况填报,如户主的户籍在本乡镇,但某个成员的户籍不在本乡镇,则对户籍是否在本乡镇的选项指标选“1.是”。在普查登记表中,因为是对每个成员的,则在户主的户籍选本乡镇,在某个住户成员的户籍选不在本乡镇。

15、外出6个月以上的务工人员算不算住户成员?

答:外出务工人员,虽然外出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但如果有定期或不定期将现金或实物寄回的行为,就视为与本户的经济生活连为一体,因此算住户成员,需逐个登记。

16、住户成员在外从事农业30天及以上,如何登记?

答:是指连续在一个工作地点,如在某个规模户或单位,从事农业活动连续或累计30天及以上。如果该成员在多个工作地点从事农业活动,虽然累计达到了30天,但仍作为低于30天的临时帮工进行登记。

17、雇主算不算农业从业人员?

答:算。农业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人员,雇主就是“管人”的管理人员,他谋划生产、管理员工、交易等的时间也要计算为从事农业生产或管理的时间。

18、若住户成员60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时,如何回答您的子女是否全部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

答:这种情况需补“0”。为了避免错填,在复查审核时,对所有60岁及上成员,此项填“0”的,都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后通过。

19、某住户的住房正在新建或装修,暂时住在亲戚或朋友家,如何登记?

答:虽然该户住房的建设或装修在普查时还没有完工,或已经完工还没有入住,在现住房结构上均按完工后的情况填写;居住的其他情况,如做饭、取暖用能源,饮用水来源等按完工前的实际情况填写;各类拥有情况按普查时的实际情况填写。

20、拥有多处住房的生活情况如何填写?

答:如果本户成员在多处住房居住,按有本户人员居住的最高级别住房情况登记。如果本户成员居住在一处,则住房及生活情况可分两部分填报,住房结构、饮水、用燃料情况等部分填现住房的情况,无论其居住在自有住房,还是租住房或工棚里。拥有家用电器、手机、网络等部分填本户的拥有情况,无论这些电器是否在现住房。

21、住户在城镇居住,在普查区经营农业,住房及生活如何填报?

答:住房及生活情况是住户普查对象的必填项,居住在城镇,在普查区经营农业的住户,按在地原则登记,住房应填在地的情况,无论是租房,还是工棚,如实填报。电器、电脑、手机等拥有或使用的情况,无论其在那里使用,均按实际情况填报。

22、住户在不同乡镇经营农业,只有唯一住处,住房及生活如何填报?

答:住户在不同乡镇经营农业,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按居住地原则登记,在其他乡镇按生产地原则登记,如只有唯一一处住房,户基本情况、住房及生活情况可以重复登记;确权(承包)耕地只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登记,其他乡镇不反映。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二)

1、居住在敬老院,但有承包土地,并出租给别人的人员,如何登记?

答:农村居住在敬老院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是子女没时间照顾,出资请人照顾。一般情况下,敬老院的老人在原居住的普查区都有住宅和承包的土地,由于在敬老院的老人年龄偏大,不容易交流,第一种老人摸底和登记时可由熟悉情况的亲属代填,住房、饮水等按敬老院情况填写,电器、手机等情况按实际拥有情况填写;第二种老人由于与子女经济未完全分开,与子女按一户登记。

2、居住在农村,土地全部出租,收取租金,本户不经营农业,是否是普查对象?

答:该户的土地虽然全部出租,但其对确权(承包)土地的权利并没有完全失去,而且是当作资产获得收益。因此,符合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算普查对象。耕地、林地和牧草地的出租或流转数量可以在相应填报项目中反映;园地、渔业养殖用地、渔船的出租或流转数量不能直接反映,包含在有上述流入情况的户或单位的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普查内容中。

3、户主甲将土地承租乙,按户查应该登记甲,按地查应该填报乙,普查时应全部登记?还是只登记甲或乙?

答:普查时,这两种对象都应该登记。甲是属于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的户;乙是属于经营农业的住户。

4、户、单位是季节性农业活动,普查时点没有活动,且已经离开活动地点如何普查?

答:这些户或单位是季节性的,每到季节就会回来活动,是农业普查对象,应该按生产地原则进行登记。如果普查时点离开,则要找到当地居住的相关人员,比如季节性经营的户或单位经营时临时住房的出租人,经营时使用土地、圈舍或机械的所有者等,通过他们找到季节性经营户的户主或单位负责人完成访问,或代为填报普查表。

5、外国人在中国办农场,是不是普查对象?

答: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业经营户、经营单位都是普查对象,当然包括外国人,外国人无论是以住户的形式,还是以经营单位的形式,只要是经营农业,都是普查对象。

6、外来居民承租部队用地进行大棚种植,是否由部队普查?

答:是,由部队负责普查。

7、在城里居住的居民中,有养鸽子20只及以上的,是否是普查对象?

答:城镇居民养鸽子是休闲娱乐,不是以肉用为目的,因此不是普查对象。同样的情况,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只要是宠物饲养,都不是农业经营活动。

8、乡镇支持服务农业的站所是否要普查登记?

答:乡镇所设的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农机站、土肥站、植保站、兽防站、水管站、水产站、林业站、农医所、劳保所等,只要是直接对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活动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就要普查登记。

9、在建单位是否是普查对象?

答:对单位来说,要看在建的情况。如果“在建单位”以前是农业经营单位则是登记对象,如果“在建单位”不是农业经营单位,普查年度内没有农业经营活动,则不是普查对象。

10、两户或两户以上共同承包经营如何登记?

答:一般说来,两户或两户以上的共同承包、共同经营,是一种联户经营,作为单位登记。同时各户按住户普查表填报非联户经营部分。但如果两户或两户以上原本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是以没有明确收益分配约定的家庭经营的方式“共同”经营农业,则以经济生活联为一体的一户登记。

11、住户用的是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为了饮用水的安全,自己安装了一套净水装置专门用于做饭和饮用,该住户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属于哪一类?

答:属于受保护的井水或泉水。饮用水源指饮食用水源,主要看进住户家的水源属于哪一类。

12、贫困户“带住”在亲戚家算不算一户?

答:在亲戚家“带住”也可以看做是对贫困户的一种帮扶措施,如果完全按照住户的原则算为一户则不能全面反映贫困户的实际状况,需要分开登记。贫困户的现居住生活情

况填该户在亲戚家的情况;各类拥有情况填该户实际情况。

13、不经营农业的扶贫户如何登记?

答:本次农业普查不汇总扶贫户总数量,只有经营农业的,或虽然不经营农业但有确权(承包)土地的贫困户才是登记对象。

14、耕地的经营和耕种有何区别?

答:耕地的经营主要是指有耕地经营权的情况,而耕地的耕种既包括有经营权的耕地,还包括经营权没有转移、本户代耕代种的情况。所以普查表里需要填报的是实际耕种的耕地。

15、确权(承包)证的面积需要折算成标准面积么?

答:确权证上的面积一般是经过折算的标准亩面积,可以直接填报。承包证上的面积多是习惯亩,在登记时要问清是否习惯亩,需按照具体情况折算成标准亩后填报。特别注意在后面的播种面积填报中,也要问清是不是习惯亩,如果是,也要相应折算。实际上,当地村干部都比较了解这个情况,可以向他们询问、确定具体的折算比例。特别注意,在填报播种面积时也作相应的折算。

16、如果本户具有“初始”经营权的耕地面积大于确权证上的面积,如何填报?

答:根据普查方案要求,“确权(承包)的耕地面积”,如已完成土地确权的,按土地确权证上的实际面积填报。如果本户具有“初始”经营权的耕地面积大于确权证上的面积,多出的部分面积在“自留地及因开荒、复垦等原因累计增加的耕地面积”中填报。

17、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牧渔业用地如何填报?

答: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牧渔业用地均计入耕地减少,计入“因改变用途、灾损等原因累计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同时还要在园地、林地、牧渔业用地等相关面积项目中反映。

18、实际耕种面积是时点数,还是时期数?年末都流转出去了如何算?

答:实际耕种面积是时点数,但这个时点不能完全和普查时点重合,应该是普查年度内完整农业生产季节结束时的时点数。如果有多个生产季节,则按最后一个季节计算。如果年末发生了耕地的流转,无论是转出还是转入,都会反映在相应的指标上,不会影响到年内实际耕种面积的数量。

19、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如何登记?

答:在被征用后(指已完全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非农用地上经营种植业,就是在非耕地上的种植,可以计入播种(种植)面积,但不能计入耕地项下的任何指标。养殖畜禽、动物或水产品只填产量指标(如存、出栏数量、水产品产量等),不填面积指标(如畜禽用房面积、淡水养殖面积等)。

20、承包耕地全部转包,只在自留地、开荒地上耕种,如何登记?

答:可正常填报,承包地按承包证的面积填报,如果全部转出,在实际转出面积填报相同的数量。在截止普查时点的自留地、开荒地等增加面积里,填报实际数量,在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也填报同样的数量。注意,如有代耕代种的耕地,在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还要加上这个面积。

21、确权(承包)证的面积是农用地,没有区分农用地性质如何填报?

答:按普查时的农用地性质填报,如普查时是耕地,则确权(承包)证的农用地面积

就是耕地;普查时是林地,则确权(承包)证的农用地面积就是林地,以此类推。如果普查时,几种农用地的性质都有,则根据用地的来源,分别确定。如果普查时有些地荒着,则按撂荒之前的性质确定;如果普查时确权(承包)农用地已被非农占用,则不填报这些面积。

22、土地由亲戚代耕代种如何登记?是否纳入土地流转?

答:确权(承包)地让亲戚或他人代耕代种,其经营权、收益权并没有转移,因此不纳入土地流转。

普查表中用实际耕种的耕地、其中他人委托代耕代种的耕地指标来反映这个情况。但只反映本户代别人种的地有多少,没有反映本户让别人代种的地有多少。如果本户都让亲戚或他人代耕代种,填报方法是:确权(承包)耕地面积如实填报,则实际耕种面积填“0”,播种面积不能为“0”,按实际代种的作物面积填报。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

1、“房前屋后”等非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面积纳入普查范围么?

答:住户在“房前屋后”等非耕地上有农作物的零星种植,如果总面积没有达到0.1亩,则不算农业经营户,不纳入普查对象;如果总面积等于或大于0.1亩,则符合农业经营户标准,纳入普查对象。但种植这些作物的土地不算做实际耕种的耕地,不填报在耕地有关的普查内容里,只填报在农作物种植有关的普查内容。

如果该住户已是普查对象,则注意千万不要遗漏该户在房前屋后以及非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的播、复种面积。

2、农户、规模户有工商注册,是不是填单位表?

答:是否注册只是单位登记条件之一,不是必要条件。单位的登记条件,除了必须有农业经营外,还必须同时符合有固定场地或固定服务对象、独立组织生产、有收支业务核算等条件,只要符合了,无论是否注册。所以农户、规模户,虽然注册了,要是不符合单位的全部登记条件,仍然作为农户、规模户登记。规模户的经营特征里,也有是否工商注册的选项,反映这类规模户的特征。

3、单位占地面积如何填报?

答:单位占地面积指本单位经营活动固定场所的面积,包括办公楼、厂房、生产用地等各类用地。无论是集中连片的土地还是飞地,都计算在内。所有单位必须填报占地面积,该指标不可以空缺。

4、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登记?

答: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登记注册的,也有没登记注册的;有农民自觉自愿组建的,公司(企事业)发展带动成立的,也有按行政命令要求组建的;有运行正常发展的,也有空壳和死亡的,等等情况,非常复杂,普查员判断难度较大。为减少误判带来的漏登误差,对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进行入户登记。在普查登记时,对具有实际农业经营活动的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目;对松散型、空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登记单位基本情况,其他项目顺序跳填,并在清查摸底表中注明“松散型、

空壳”。

PDA登记时,如果松散型、空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核不能通过,则将该单位删除。

5、“入社”的农户如何填报?

答: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确权(承包)土地的,都必须填报农户或规模户普查表。

“入社”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填报,分三种类型:一是完全“入社”、农户自身已经没有农业生产经营,即农户经营农业的土地、农机、畜禽等完全“入社”,已经成为“社员”,可能是社的管理者,也可能是社的职工,则不按农户登记,作为一个合作社单位的组成部分登记;二是农户以部分经营农业的土地、农机、畜禽等“入社”,农户自身还有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则入社部分作为单位登记,没有入社的部分作为农户或规模户登记;三是农户虽已“入社”,但合作社没有实际经营活动,则全部作为农户或规模户登记。

6、在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如何普查?

答:已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在单位中领取计时或计件工资的农民,作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单位普查表中反映。如该农民户中还有确权(承包)土地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那还须填报农户或规模户普查表。纳入单位填报的农民,在本户登记表第“H(G)01220XX 年是否在本户以外从事农业30天及以上?”选填“1.是”,以去除重复填报的农业从业人员数。

7、耕地、林地没有确权到农户,池塘、水库无人承包(人放天养),由村委会或村小组统一管理或经营,如何普查登记?

答:由村委会或村小组统一管理或经营的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农机等等,以村委会或村小组为单位进行集中登记,并按实际情况分别填报各项目。

8、自然保护区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要普查登记?

答:自然保护区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属于第三产业,没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保护区,不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9、在耕地上栽种茶、桑、园林水果、食用坚果或树苗,如何填报?

答:在确权(承包)的耕地上栽种茶、桑、园林水果、食用坚果或树苗,其面积均不填报在“H070您家20XX年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栽种茶、桑、园林水果、食用坚果填报在“H123种植面积”项中,栽种树苗则填报在“H204实际经营林地面积”中,同时在“H208用于培育苗木面积”项下填报具体面积,但确权(承包)耕地面积的数量不变。

如果在流入的耕地上栽种,除了填报上述作物种植面积外,还要填报流入耕地用途“H062用于园林作物种植或苗木培育”或“H063用于林业经营”项下的面积。

10、有确权的林地,但栽的都是果树,如何填报?

答:栽种的果树面积填到园地种植面积;在确权的林地面积项目中也填报相同的数量,但流入、流出、经营的林地都填“0”。

11、农药怎么样喷洒算一次?

答:普查的农药喷洒次数没有严格的规定,只要有喷洒活动就算一次,无论是只喷洒了局部还是大部,无论是使用了何种喷洒方式(手动、机械、无人机等)。

12、食用菌、水生蔬菜(莲藕等)如何填报?

答:食用菌、水生蔬菜(莲藕等)不填报面积,在“H103播种面积”项下填报产量,单位为公斤。野生采集中草药,也按产量填报,单位为公斤。其他需要填产量的作物,要由省农普办统一规定,报国务院农普办备案。

13、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的农作物按占地面积计算,复种的作物怎么办?

答: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里的作物种植面积按占地面积计算,如果有作物复种的情况,复种一次算一次占地面积,无论复种的作物品种是否相同,无论其是否“立体”种植。一次种植多次收获的作物(宿根性植物)则只算一次占地面积。

14、温室、大棚面积是否计入耕地面积?

答:温室、大棚如果是在耕地上建的,包括在耕地面积中;如果是建立在非耕地上(园地、林地、其他土地等),则不包括在耕地面积中。但无论在耕地还是非耕地上建的,都要计入种植面积。

15、如果实际经营耕地为零,灌溉面积、灌溉水源等项是否可以跳转?

答:在方案上没有安排跳转,因为安排过多的条件跳转会影响PDA运算速度,增加编程控制难度。可在接下来的灌溉面积中填“0”,不点选灌溉水源。在审核条件中,如果灌溉面积为零,灌溉水源必为空。

16、温室里种园林水果,算不算占地面积?

答:温室里种的园林水果,计入园地作物的种植面积,也按占地面积计算。同时,也要填报温室占地面积数量。

17、地膜覆盖面积如何计算?

答:无论是在耕地上还是非耕地上,只要覆盖了塑料薄膜,覆盖一次算一次面积。

18、农户有退耕还林的土地,实际上不经营,只领补贴如何填报?

答:只要有确权的林地,无论是否经营,在“是否有林地或林地经营?”项回答“1是”,填入确权的林地面积,在实际经营林地面积中不包括这部分面积。如果所有的林地都不经营,则在实际经营林地中,填“0”。

19、林地上种植油茶如何填报?

答:在林地上人工种植油茶,在H200是否有林地或林地经营填“1,是”,确权林地面积如实填报,如有流入的林地面积种植油茶,还需填报203流入面积,但H204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中不包含种植油茶的面积。油茶的种植面积填报在“H070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和“H103播种面积”中。油茶只填面积,不填产量,因此野生采集油茶籽产量没有地方反映,如果是规模户,G221林产品销售额里包括野生采集油茶籽的销售收入。

20、从事渔业捕捞的渔民,普通农户表中如何填报渔业生产活动?

答:从事渔业捕捞的普通农户,在H400是否有水产品养殖或捕捞项选“1.是”,如果有渔用机动船,还应填报H405拥有内陆渔用机动船的数量(包括渔业生产船和辅助船,包括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到本户的渔船)。渔业其他项目填“0”。

21、蔬菜或水果合作社,提供蔬菜清理、水果装箱或装袋服务,是不是种植服务业?

答:是,这些服务没有改变蔬菜、水果等产品的形态,只是为销售、运输提供了方便,是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种植服务。

22、庄稼医院、兽药兽医,是不是农林牧渔服务业?

答:只要对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活动进行各种支持性服务的活动就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如庄稼医院,为农作物生长提供打药杀菌等植保服务的,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只销售农药的,不是农林牧渔服务业。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统计局 2018年5月10日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9770人,登记了47.74万农户、1297个村级单位、102个乡镇级单位、5256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63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274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115个样方和23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7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市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广东省农普办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06%,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37%。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农普办和市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94个乡镇,其中乡1个,镇93个;1292个村,其中1202个村委会,90个涉农居委会; 1.33万个自然村;413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我市共有5256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246个;38.05万农业经营户,其中7206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市共有56.5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我市共有拖拉机6.04万台,耕整机1.26万台,旋耕机1.6万台,播种机270台,水稻插秧机381台,联合收获机2008台,机动脱粒机2.77万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我市耕地面积[1]330.40万亩(不含可调整地类面积),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2381.76万亩,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

某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要点 (3) 一、工作目标 (3) 二、组织实施 (3) 三、标准时间 (3) 四、测量对象 (3) 五、主要任务 (3) 六、上报要求 (3) 七、调查工作要求 (3) 八、注意事项 (4) 第二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5) 一、调查表式 (5) 二、实地调查说明 (7) 第三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技术方案 (20) 一、原则 (20) 二、目标 (20) 三、任务分类 (20) 四、测量流程 (21) 五、支撑标准 (24) 第四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细则 (27) 一、组织实施与任务分工 (27)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成果要求 (30) 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样本抽选办法34 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遥感测量细则 (40) 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普查区遥感测量细则 (56) 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影像数据制作细则 (84) 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 (99) 八、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结果数据精度检验细则 (110) 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部分指标解释123

第一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产量对地抽样调查技术与遥感测量技术应用相结合,准确及时获取主要农作物面积,建立起全省和粮食生产大县面向未来的现代农业统计对地抽样调查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在国务院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和陕西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陕西调查总队具体组织实施。 三、标准时间 调查时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实地调查时点:实地调查按照播种季节进行。秋冬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4月30日。春夏播调查时点2016年8月15日。 四、测量对象 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还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普查区样方土地覆盖要素。 五、主要任务 开展省级和各县农作物总面积和主要农作物面积测量。 六、上报要求 实地调查结果在调查时点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省农普办,省农普办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 全部遥感测量成果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 七、调查工作要求 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的数据保密工作,承担调查任务的各相关方包括技术服务承担单位、人员都需签订数据保密协议,相应保密级别参照国家测绘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单位的办公场地要严格按照与数据保密级别相适应的有关要求执行。 2.各市县农普办和国家调查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地调查数据质量。各市县农普办主任和国家调查队队长要亲自牵头,具体负责该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电话报省农普办遥感测量组。 3.各市县农普办和国家调查队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方案》和《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户表填写说明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 普查表表号:602表 公民应依法履行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调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6〕108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 普查区代码:□□□□□□□□□□□□普查区名称: 普查小区代码:□□普查小区名称: 户编码:□□□ G000一、您家的基本情况 G001户主姓名:__________ G002户主的户籍是否在本乡镇?(单选,在选择处划“√”)1.是 2.否 G003住户成员(与本户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人)共有几人?______人 请将您家各成员基本情况依次填写(序号1为户主): 本户成员 1 2 3 4 5 6 7 G004 性别1.男 2.女 G005 年龄(周岁) G006婚姻状况1.未婚 2.有配偶 3.离婚 4.丧偶 G007受教育程度 1.未上过学 2.小学 3.初中 4.高中或中专 5.大专及以上 G008是否在校学生?1.是 2.否 G009是否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1.是 2.否 G010 2016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时间有多少天?(请选择) ①没有(跳至G014)②1-14天③15-29天④30天及以上 G011从事农业的行业? 1.种植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 6.无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G012 2016年是否在本户以外从事农业30天及以上?1.是 2.否 G013是否受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是2.否 G014 是否从事非农行业?从业方式是什么? 1.没有 2.雇主 3.自营 4.务工 5.公职 6.其他 G015年龄60岁及以上者,请问: 您的子女是否全部外出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1.是2.否 G020二、您家2016年雇请长期或短期从事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人员有多少?G021累计1-14天人员________人 G022累计15-29天人员________人 G023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________人(如果G023 >0,继续填报;如果G023=0 跳至G050) G024 其中:女性________人 G025 其中:受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________人 您家雇请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按年龄分组分别是多少人? G026 年龄35岁及以下________人 G027 年龄36-54岁________人 G028 年龄55岁及以上________人 您家雇请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组分别是多少人? G029 未上过学________人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有哪一些呢。小编为大家推荐下文,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一: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和中宣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为落实通知精神,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舆论保障,特制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的目的和重点 宣传的目的:促进社会各界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如实填报,全国普查工作者依法普查、敬业普查,从而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农业普查的对象与内容,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与应用,依法普查真实普查以及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 二、宣传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XX年) 此阶段以创作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和创新,开发多种形式的系列化宣传产品,提升宣传内容的可读性和针对性,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

础;配合试点等各阶段普查工作进展,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在12月份将宣传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包括: 1.面向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三农普宣传标语、口号和对联(1-3月,已完成)。1月份,以国务院农普办名义对外刊发征集活动的通告,经筛选和评审后确定获选优秀作品,于3月底前以通告形式对外公布,供各地在普查试点和后续工作中使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制作宣传海报(5月份)。结合农村特色,创作不同风格的宣传海报。海报将设计电子版,供各地下载并按照需要自行印制。 3.拍摄制作宣传片(6月底前)。宣传片在6-8分钟左右,以介绍农业普查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主要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等内容为主。于6月底完成,并下发各地,安排在当地电视台、街头LED屏以及网站等播出。 4.制作公益广告片(8月底完成,11月播出)。在宣传片的基础上,制作出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8月底完成后,发各地供当地电视台播出使用。我们将与中宣部和中央电视台联系,于11月份在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播出,以在普查现场登记即将开始前形成集中宣传期。 5. 制作多媒体宣传产品,并在全国开展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4-9月)。包括介绍农业普查的动画、图解、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编附全答案

20XX年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份大汇 编附全答案 第三次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一 1、“失地”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答:“失地”住户就是原有的土地被完全征用的住户,包括20XX年度土地被完全征用的住户。他们虽然居住在农村,但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一是他们已经没有确权(承包)的土地了,所以不是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这类对象。二是要看他们是不是经营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如果经营,当然是普查对象;如果不经营则不是普查对象。 2、全村迁移或拆迁,年初还经营农业活动,现在没有经营了,是否需要填写普查表? 答: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1)凡是20XX年度内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即使是季节性生产)都要进行普查登记;(2)普查标准时点还拥有确权(承包)土地的村民应进行普查登记;(3)该村委会还要填报行政村普查表。 3、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什么类型的住户? 答: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指承包土地置换为社会保障、宅基地置换为居住小区的情况,可以说是脱“农”入“城”的一种方式,可以看成是居住在城里的住户,不作为有确权(承包)土地的普查对象。如果该住户经营农、林、牧、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则为农业经营户,是普查对象。 4、村集体采用土地经营权招标,未中标的农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未中标的农户暂时没有经营农业,但有集体分得的确权(承包)

土地(耕地),其经营权暂时交给集体并转给他人,集体还要按其确权(承包)地数量进行年末分红。因此,未中标的农户也是普查对象,确权(承包)土地(耕地)的数量按分红依据的数量填报,同时将其数量填在“流出面积”项下。二是集体已将土地经营权完全收回,村民没有中标,也没有实际确权(承包)土地,只在集体领取分红,这些村民如果不经营农业,则不作为普查对象。 5、没有“普查区”的普查对象如何登记? 答:方案中规定凡是有普查对象的地区都应设立普查区,所以从原则上说没有脱离普查区的普查对象。所谓没有“普查区”的普查对象,是指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是少数、零星情况的地区。这些地方可以不设立普查相关组织,也可不绘制草图及填报摸底表,由县或乡镇农业普查机构直接对普查对象进行登记,但要在普查表中“普查区名称、代码”项上填上普查对象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级行政单位的名称和标准代码,如果是农户或规模户,还要补上小区码,即“01”。 6、普查区内的城镇居民区、大专院校宿舍等城镇化建筑是否属于摸底范围? 答:靠近城市的普查区,有很多城市居民的居住小区、大专院校的学生宿舍、城市务工人员的宿舍、大型集散市场等,这些建筑可不纳入农业普查的摸底范围,只在普查区、普查小区草图上标明。在这些普查区内,可采用以户籍找人,或以农业经营场所(大田、设施、圈舍、池塘等)找人的方法进行摸底,确保不要遗漏农业普查对象。 7、清查摸底时,普通户、规模户、经营单位要不要编住宅编号和住户编号,如果编号了,在同一个普查小区会跟普通农户混在一起,到时候PDA录入会不会出现问题?PDA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 细则 (一)目标 无人机航拍影像既可以对星载亚米级影像数据源提供有效补充,又是替代人工实地调查的有效手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工作中,采用人工实地和无人机实地数据采集相结合数据采集方式,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度和效率,预计可能有10%以上的抽中普查区存在影像数据获取困难或者调查困难需要采用无人机进行测量。 (二)无人机作业基本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中,利用无人机设备执行实地调查或者遥感影像数据采集时,作业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在农田等复杂环境平稳飞行,可搭载多载荷农业传感器获取遥感数据,数据获取后能够快速处理; (2)可根据农业调查作业任务框自动规划飞行航线,自主飞行,并同步记录航拍影像与位置、IMU(惯导系统)的姿态数据; (3)规范化、易操作、安全可靠电动无人机,具备“一键返航”、“紧急降落”等应急响应自动操作能力。 (4)作业能力:续航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有效载荷不小于300g,固定翼飞行高度在100-800米范围内,旋翼飞

行高度在60-300米范围。 (5)无人机起降方式: 固定翼:自动、半自动起飞,以伞降为主要降落方式。 旋翼:全自动垂直起飞、全自动自主降落。 (6)具备无人机光电系统、重力平衡、陀螺仪稳定、传感器测试等自检校功能。 (7)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提供不少于3个通道的无线通讯链路。 (8)单架次作业面积:至少0.1*0.1米分辨率,400*400m (9)安全性:具备两种着陆方式,一是控制台可操控的正常着陆,二是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模式。 (三)无人机影像和解译样方数据质量要求 1、数学基础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和成果要求》内的关于数据成果的统一的数学基础要求执行。 2、无人机影像质量与精度要求 无人机影像是经无人机搭载的航拍相机记录下的单张照片集,完整的影像质量信息包括: 单张照片数据信息:影像尺寸、分辨率、颜色通道、相机型号、光圈值、曝光时间、ISO、镜头焦距等信息。 单张照片对应GPS/IMU数据信息:经度(X)、纬度(Y)、高度(Z)、横滚(ROLL)、俯仰角(PITCH)、偏航角(YAW)。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郭志雄同志是茶陵县思聪乡人民政府行政秘书兼统计员,自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就义不容辞地挑起农业普查工作的重担。以自己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为农业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精通业务 面对全新的工作,为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郭志雄同志带头积极参加县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工作中经常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做到了业务精通,在指导普查员时做到游刃有余。在集中组织培训村、组基层普查员时,针对基层普查人员文化基础差,郭志雄同志精心准备通俗易懂的普查教案,认真对其进行培训,细心讲解农业普查相关知识,并对授课中出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保授课培训扎实有效 二、钻研突破,勇挑重担 在农业普查前期,专业授课人员少,郭志雄同志主动承担农普知识授课任务。培训中,通过他耐心细致的讲解,村、组基层普查员高标准、高质量的掌握了普查的知识。在农业普查后期,工作数据技术含量高,在农普办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下,郭志雄同志敢于挑战新技术,主动挑起数据工作重担,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新知识,成为数据录入、审核的主要骨干力量。数

据录入、审核工作,操作起来要几个月的时间,面对枯燥的表格和巨大的工作量,他从来都没有过厌倦,也从不计较得失,把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到普查数据工作中去,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完成,所担负的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机关的充分肯定。 三、忘我工作、求之必到 在普查工作中,虽然时间短,任务重,但是他处处起到表率作用,经常深入基层村委会面对面地解答疑难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全乡13个行政村、167个小组差不多都跑遍了。除下乡指导外,还主动将个人的电话号码公布给普查员作为主要联络的工具,普查员有问题需要答复,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讲解,直到普查员学懂弄通为止。集中数据处理时既是优秀的组织者,又是积极的工作者,既要当教师教会全乡13个村的农普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又要亲自操作分析研究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并查找原因,及时向上级普查办请教汇报,积极的配合上级领导研究解决各种问题,并及时的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做到数据的真实有效,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并得到上级领导部门高度评价。

第三次全国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制定本办法。 二、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包括登记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审核、数据复查等环节,本办法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逻辑性为目标,对现场登记阶段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 三、数据质量控制由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农业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普办)负责实施。各级农普办主任是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执行负责人,各主管副主任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负责。 四、主要环节质量控制要点 (一)登记准备。 登记准备是普查登记的前提。普查登记前,必须完成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普查区的划分、基础数据的收集、清查摸底、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与业务培训。 为保证选聘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逐级对“两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教材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国家统一制作的方案课件、数据

处理程序使用说明等为依据,由省级农普办结合本地实际编写省级统一的教材、教案、课件,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保证培训内容的完整性,包括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掌握每张普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能够正确使用PDA和数据采集程序。 质量控制的方法是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要求进行培训,县级农普办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两员”进行资格审查,分别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建档立卡,由乡镇(街道)农普办统一管理,并组织“两员”持证开展普查工作。对因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换届等原因更换的“两员”,由县级农普办进行补训和考核,并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基础数据收集。 县、乡两级农普办分别收集辖区内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工商、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基础数据,为清查摸底、填报乡(镇)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做好准备。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分析、检查每个指标在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的一致性,对于在以上方面存在差异的指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3.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要求,由县级农普办组织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农普办和村(居)农普工作组开展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并依据省(区、市)统计局设管部门提供的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进

浅谈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表式和指标设置

浅谈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表式和指标设置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力国情调查,具有普查范围广,涉及指标多,参加人员多等特点。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是在总结过去两次普查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进行的一次普查:既利用了过去纸质表式的成熟设计模式,又运用了遥感卫星测绘,PDA终端手持设备录入等技术的尝试。而普查结果的好坏和数据质量的高低最终都体现在普查表上。因此普查表式的设计和指标的设置都关系到此次普查的成败与否。国家、省市前期针对表式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做了大量的评议和论证工作。其中南阳市在内乡县做了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做了会审评定。通过评审论证发现本次农业普查表式和指标总体设置上较为合理,指标较为全面,能够较好的反映农业数据的方方面面,能够较好的胜任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而在实际的入户调查正式录入过程中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总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指标全面,能较好的反应农业结构特点和“三农”基本数据。 以农户普查表普查表为例,分为三个部分:表头,表体,表尾。表头部分定位了普查对象的位置信息:包含普查区代码,普查区名称,普查小区名称等信息,该部分信息与普查小区图相对应。表尾部分包含了普查员和普查对象的相关信息。表体部分是整个普查表的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各项数据在这部分全面反映。这部分主要分为十二个部分622项指标: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家庭住房及生活情况、确权或经营的耕地情况、农作物种植情况、茶桑果种植情况、林地经营情况、畜禽饲养情况、牧草地经营情况、水产品养殖情况、农业服务业收支情况、农业机械拥有情况和农业经营形式。十二个方面涉及农、林、牧、渔和农业服务业。基本上我国所有的农业形态和涉农数据全部涵盖。数据的全面性是保障农业普查数据不缺不漏的前提。也使得该表能够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适用。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行政村普查表填写说明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行政村普查表 表号: 604表 公民应依法履行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调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 文号: 国统字〔2016〕108号 有效期至: 2017年12月 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 地址代码□□□□□□—□□□—□□□ C001行政村类型□1.村委会 2.居委会3.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C002地形地貌□1.平原2.丘陵3.山区 C003是否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村□1.否 2.国定3.省定 4.市定(如果选1,跳填C006) C004是否脱贫摘帽村□1.是 2.否 C005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______________元 C006是否少数民族聚居村□1.是 2.否 C007 是否中国传统村落□ 1.是 2.否 C008 是否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1.是2.否 C009 进村主要道路路面状况□1.水泥 2.柏油3.沙石 4.砖、石板 5.其他 C010 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1.水泥 2.柏油 3.沙石 4.砖、石板 5.其他 C011 村内主要道路修建主要资金来源□1.政府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C012 村内主要道路是否有路灯□ 1.是 2.否 C013 生活垃圾是否集中处理□1.是 2.否(如果选2,跳填C015) C014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主要资金来源□1.政府 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C015 生活污水是否经过集中处理□1.是 2.否(如果选2,跳填C017) C016 生活污水排污设施主要资金来源□ 1.政府 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C017 是否有畜禽集中养殖区□1.是2.否(如果选2,跳填C019) C018 集中养殖区是否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1.是 2.否 C019 是否通公共交通□ 1.是 2.否 C020 是否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1.是 2.否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定于20xx年开始实施。欢迎来到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鹿峰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20xx年开始筹备,到20xx年结束,大约需要3年左右时间。普查的时点标准是20xx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xx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xx 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四、普查方法和手段 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

2020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汇报材料

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汇报材料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报告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工作人员。 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0万元,其中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万元PDA增购经费,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约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同时根据省市农普工作时间安排,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00份,农普宣传扇00个,印制宣传横幅条,出动农普宣传车,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做好普查试点工作。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回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日-日,我区组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户,规模户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

2020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2020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有了计划,可以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少走弯路,少受挫折,使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避免大的失误,乃至失败。接下来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20xx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20xx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渝府发5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

农”政策、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要求,准确掌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年度资料。 三、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实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查总结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查总结 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去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在乡委、乡政府的坚强领 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 完满完成了我乡的第三次农业普查。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农业普查工作 按照县农普办的相关要求,乡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乡长刘云鹏亲自任乡农普办办公室主任,就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通知精神,亲自安排农普办日常工作,及时调配力量充实普查人员,持续推进 农普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通知精神,2020年1月1日,乡政府印发 了《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对全乡第三次全国农业 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各站、所、室和 各行政村。同时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纳入乡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020年1月底前,各村委会已成立农业普查办公室并落实了普查人员。 二、统筹谋划,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农普三落实工作 我乡农普三落实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省、市、县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根据普 查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我乡实际情况,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聘、普查经费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为全乡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普查机构。乡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云鹏为 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谢博为副组长、各站、所、室、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农 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全面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农普办下 设综合协调与宣传组、调查指导与数据处理组、数据评估与资料开发组三个工作组。 各村组建普查机构,确定了普查人员。 2.明确职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乡农普办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 和职责分工,抽调3名业务骨干,具体开展各项普查业务。各村也根据普查工作需要 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本次农普工作,并充分保 障人员配备,为农普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村农普站根据普查工作任 务相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普查工作人员。

2020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简报范文

2020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简报范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简报(一) 今年12月起,合肥市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布置会"上得知,本次农普中,合肥还将启用遥感测量、手持智能数据采集"高精尖"设备。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普查,将查清全市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合肥市农业普查办常务副主任曹晓钟介绍,利用普查结果,可以建立信息"一张表",将"人"、"图"、"数"进行"时空"一体化的整合,建立全国农业生产区域分布可视化展示系统。 据了解,本次农普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将涉及全市约122个乡镇(街道)、1308个村(居)委会、125万农户和7千多个农业经营单位。 本次农普的内容,将涵盖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新型经济主体情况、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乡村治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等13项内容。 在将开展的农业普查工作中,合肥还将启用不少"高精尖"设备。记者从昨日的会上了解到,本次农普将创新调查手段和普查方式,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互联网直接报送、遥感测量等现代化信息

技术,以提升普查在数据采集、报送、汇总、审核等方面的质量和效率。 "从20xx年1月1日也就是元旦后,普查员将佩戴普查证件、手持pad正式入户登记,普查对象要充分做好配合工作,真实、准确地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并配合填报农业普查表。"曹晓钟表示,按照本次农普"时间表",全部普查工作将持续到20xx年年底。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简报(二) 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开始,20xx年全部完成,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11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我省将对1692个乡镇(场)、17065个村民委员会、19.99万个村民小组、923万乡村户、3670.65万乡村人口、1万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 省统计局副局长、省农普办主任韩志生介绍,农业普查是国务院组织实施的,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全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全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此次农业普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三农普"的对象为: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所有农业经营单位;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普查工作计划

第三次全国普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灞陵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2016年11月20日开始筹备,到2016年12月25日结束。 四、普查方法和手段 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入户访问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手段进行普查。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PDA入户访问登记;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力争将行政村也纳入联网直报;对主要农作物稻谷、玉米的播种面积采用遥感信息技术,进行遥感测量。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昭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_____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A) A.农业、农村和农民B.农业和农民C.农业D.农民 2.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_____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C) A.中央政府B.地方政府C.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D.基层组织 3.农业普查每____进行一次。(C) A.5年B.7年C.10年D.15年 4.尾数逢____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度。(B) A.5 B.6 C.7 D.8 5.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______。(B) A.12月31日12时B.12月31日24时 C.12月31日0时D.1月1日24时 6.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_____;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B) A.农业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B.农业生产经营单位C.城镇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D.农业生产单位 7.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____。(A) A.农林牧渔服务业B.渔业服务业C.种植业服务业D.畜牧业服务业 8.农业普查采用_____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A) A.全面调查B.抽样调查C.典型调查D.跟踪调查 9.农业普查采用_____标准。(B) A.国际分类B.国家统计分类C.国家行业分类D.国家经济分类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8年2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700万人,填报普查表近5亿张。通过普查,掌握了我国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国抽选了2万多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从每个省抽选100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净漏报率为0.20%,原始数据差错率0.14%。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40656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15365个,镇19391个;656026个村级组织,其中637011个村;22592万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22108万个。 一、农业基本状况 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6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9.5万个。全国共有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农业技术人员207万人。 二、主要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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