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一)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

3、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

1、5米的墙壁。

5、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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