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0001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0001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0001

附件

总则1.

2.

3.

4.

5.

6.

7.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

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

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 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中,

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 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

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以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

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

和材料。

投标文件的澄清

12.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

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3.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4.

15.16.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将不得参与评审。

为保证评标的准确和公正,保证评标活动的效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判定投标文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

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

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着差异或保留将

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

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

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无投标人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又未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的;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在设有栏标价时高出了栏标价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科学、

合理、不可行的;

投标文件中附带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

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以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

当标出的暂估价单价与招标人提供的单价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单价为准。投标人,或者

五、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1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经修正后的结果与投标人的投标金额不一致时, 以投标人的投标金额为准, 按 同一比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内的所有单价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 备暂估价除外),经调整后的单价将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减增的依据。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补正 和确定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的报价, 则该项分值为 0 分。 修正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投标价格和最终中标价格, 在修正错误时评标委 员会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报价中出现的算术问题作出解释和澄清; 如果经 过错误修正后的价格大于其投标价格, 除非投标人的解释和澄清证明其投标价 格仍然不低于其个别成本, 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其投标无效。 上述所有的修正 与澄清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标办备案。

六、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 技术标评审 21. 评审内容:施工组织设计。 2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基本要求: 21.2.1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重点突出,有针对性, 拟用的技术先进、 科学和可行;

21.2.2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情况,制定了 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且措施科学、合理、可行; 21.2.3 质量保证措施: 能够满足质量目标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 18. 20.

21.2.4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排合理,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和供应、

劳动力供应等进度保证措施合理、科学、可靠;

21.2.5 环保措施: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有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具体措施;

以及对现场的噪音、粉尘、污水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和管理程序;

21.2.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临时设施和机械布置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给

定的条件;

21.2.7 总承包管理能力和分包计划:包括与业主、设计院、监理公司的协调以及分包

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对分包和其他设备供应商的总包服务,以及为

分包提供总包配合的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合理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分包的成品

保护协调工作。

22.商务标的评审

22.评审内容:主要是投标报价。

22.商务标评审的基本要求:

22.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2 价格的构成和水平合理,能恰当地反映本工程实际、市场价格水平和企业管理

水平和实力;

22.2.3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相悖的要求和任何先决条件;

22.2.4 各项构成经济指标组成部分的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5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根据“技术要求及规范” 章节中关于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要求、措施项目内容,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具体措施的报价,并且不低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七、评分方法及说明

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技术标评分

24.技术标评分主要是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打分;24.技术标评分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以下范围: (一)沪建市管(2012)68号文《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中的一体化招标适用范围。 (二)沪建建管(2016)1151号文《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总承包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提供详细的招标前期资料; (二)细化招标人的需求清单; (三)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四)明晰对投标文件的深度要求。 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适合进行总承包招

标。 第四条【评标方式】 总承包招标评标,可直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也可先进行业绩资信预审,再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第五条【业绩资信预审】 业绩资信预审是指,在发布业绩资信预审公告后,当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业绩、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申请人以往工程中的履约情况等因素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业绩资信预审条件需在公告中明确。 第六条【否决投标】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承诺中标后将向招标人承揽连带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100分: 一、评标因素和权重: 商务30%,技术40%,价格30%。 二、商务评分办法:(30分) 1、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3、投标人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 4、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洁、绿化服务劳务外包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5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5、具有千人以上在册员工(以近2月社保核定单人数为准)证明的,得3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三、技术评分办法(40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6分); 2、劳务人员关系管理方案(6分); 3、档案户籍及社保管理方案(6 分); 4、员工培训计划与方案(6分); 5、员工派遣时效性方案(6分); 6、符合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方案(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5分)。 7、体系制度应包含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5分)。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优秀为各项的满分值,良好减去1分,一般减去2分,差得2分。

四、价格(30分) 将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指标价,以与平均价格偏离度计算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按自由原则打分,但扣分应遵循高于指标价所扣分数大于低于指标价的分数。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U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釆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杭州市交通局或各区、县(市) 交通局以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从杭州市公路大中修及改建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丄人)共乙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一般可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义审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认真审核清标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匸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匸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口的如下内容:(-)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项LI经理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 (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中, 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以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 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 和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2.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 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3.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将不得参与评审。

建筑工程评标办法

附件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资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5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5分 (三)投标人资信20分 二、投标报价评审(55分) (一)理论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低于下列指标之一的,启动理论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理论成本,低于理论成本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85%的; 2.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85%的; 3.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费合价70%的; 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

价的。

判定方法: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减去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M,M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润的,判定为低于其理论成本。 (二)评标基准价合成范围确定(合理性评审) 当投标人≥5家时,去掉投标报价总价最高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总价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参加评标基准价合成和评标的合理最低价。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3%~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率,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下浮率取整)。 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低于理论成本指标的进行理论成本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合成 1.评标基准价=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10%+资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资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5%+其他合成范围内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5%(先评审技术标和资信标,并列的报价低的排序在前)。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偏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但是怎样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报三版曾在448、450、464期分别刊登了读者对综 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的探讨。此次,四版延续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操作的基础上还总结出了理论层面的准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发以后,各地都能够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实施招标投标。 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货物和服务采购大部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由于财政部18号令 没有对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何计算得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由确定,致使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偏差。 目前的几种计算方法 目前,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大体有以下几种: 价格占25分权重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各种要求的投标报价给50%的价格分,其余50%的价格分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如投标报价50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先给25分,其余25分按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ρ=25+25(1- )

其中:ρ为投标商报价得分,bn为投标方报价,bmi为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这样计算的结果,实际是投标报价只占权重的25分,最后导致高价中标。 设标准分 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减1分这样的结果,投标报价高的与投标报价低的差额只是投标人数之差,加之在商务条款上设定高门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控制在3至4家之间,报价高的供应商与报价低的供应商之间只相差2至3分,最终结果导致高价中标。 设合成标底 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这种计算方法来自于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这 种计算方法的设计初衷是,避免报价低的供应商低价抢标但其产品质量却较难得到保障的情况。因此,投标价格低的扣分多,中标较低。 设节约率合成标底 把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乘以一个节约率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由于项目不同,地域不同,节约率高低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节约率在5%至15%之间。这种方法在市场价格较难估算的情况下使用,即可解决报价低质量得不到保障问题,又可达到节约5%至15%资金的目的。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不得低于5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 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得基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办法

施工总承包 评标办法 本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平等对待 各投标人; 3.评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择优选定中标候选人; 4.评标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评标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评标人员要遵守评标纪律; 6.评标分技术标与商务标两部分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形式,投标 单位其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技术标,低于60分为不合格,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不予拆封作废标处理,合格技术标的得分不计入权重;商务标的评分按评标办法进行,根据商务标评分的高低综合评估后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与评标准备 1.接受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签名; 2.招标人向投标单位公示接受投标文件的情况,共同审验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三、评标会议议程 1.评委会成员在签到表上签到;

2.介绍评标原则与评标方法,评标纪律,推选评委会主任委员; 3.评委审阅招投标文件; 4.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并在各自得分表上 签名确认; 5.评标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公布各评委的技术标得分表结果; 6.评委共同核实、汇总技术标得分结果,并在技术标得分汇总表签名确认; 7.评标工作人员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商务标进行开启并对评委唱标; 8.评委会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议,根据评标办法计算各投标人商务标下 浮点数与评标基准值差异并依次排名,且在各自排名表上签字确认; 9.评委会统计商务标排名汇总表,由评委会主任宣布排名结果,推荐中 标候选人,提交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 10.评标会结束。 四、技术标评分办法 1.总包工程招标评标主要为了客观评定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综合实力,其中包括:总承包管理、配合能力、施工进度的控制及质量保证能力。 2.总包工程招标技术标评标分为以下六个评估分项: a)施工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b)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说明 c)施工总体部署、施工资源需求计划表及相关说明 d)施工技术方案 e)总承包管理措施 f)合理化建议 各评估分项总分100分,以各评估分项为单位由各评委独立根据各投标

施工总承包招标

施工总承包招标 1.作业目的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无能力实施一系列招标业务工作的中小型房产开发企业可以把整个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操作。 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施工总承包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按计划竣工交付使用和降低工程造价。 2.作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3.主管岗位总工程师:监督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杜绝违纪违规;签发招标书,批准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公司授权总工程师签署总承包合同。 协管岗位总经济师:审核招标书,批准工程量清单。 主办岗位项目经理:负责本作业的组织工作,草拟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总承包合同拟稿。 协办岗位成本控制和现场工程师:复核工程量清单,按计划完成主办岗位安排的工作。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完成施工报建,取得IC联系卡。 5.作业描述 5.1发布招标信息: 凭工程报建后持有的IC卡到区或市的工程交易中心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5.1.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5.1.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5.1.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5.1.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1.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5.1.6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5.1.7联系方法。 5.2编制招标书 5.2.1招标书除了载明上述招标公告的信息外,还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和份数; 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全套施工图纸; 投标辅助材料。 5.2.2评标标准和方法。其中各评分值的权重数据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与标底一起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 5.2.3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单独密封另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招标项目也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5.2.4编制招标书时必须注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5.2.5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5.2.6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5.2.7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5.2.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5.2.9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二十日。 5.3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5.3.1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招标人提出的资质等级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工程,历史上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3.2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人可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二名作为推荐单位,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召集其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抽签,中签人不超过四名。以上至多六名确定为投标人。推荐单位并不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 5.4发售招标书 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发售招标书。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押金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2017版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 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 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施工评标办法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相关的专业工程均适用本办法。住宅修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由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评标原则】 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条【评标办法种类】 评标办法包括“简单比价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第五条【否决投标规定】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条款作为否决投标评审的依据: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表; 4、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不得超过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70%。采用“简单比价法”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还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ORD版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 中,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 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 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 (6)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7) 1.总则 (17) 2. 招标文件 (20) 3. 投标文件 (21) 4. 投标 (24) 5. 开标 (25) 6. 评标 (25) 7. 合同授予 (2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 9. 纪律和监督 (2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评标办法 (30)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31) 1、初步评审 (31) 2、详细评审33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 (工程) 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2); (3)。 2.2 建设地点:。 2.3 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满足编号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根据单位情况自选)领取,详细地点为:。(可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在详细地点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8、安全施工措施: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0-3分) (三)、企业及项目经理资信、信誉、业绩和实力(10分) 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 2分。

综合评分法(评标)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

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内的工程内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