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教程重点复习

新闻传播法教程重点复习
新闻传播法教程重点复习

概念:

1,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以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

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

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和法

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

和尊严所必具备的人身权利。2,传媒侵权行为: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

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

3,名誉的概念: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

会评价。名誉,即名声,社会

上人们对公民的品德、情操、

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

面的综合评价。名誉具有社会

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

时间性等特点。

4,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

正评论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

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

利。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

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

侵犯的权利。

5,真实:所谓真实,就是新闻或其他文章的内容同实际情况相

符合,且这里强调的真实是法

律上的真实即有证据支持。6,隐私的概念: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

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

人事项。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

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

无关的事,即所谓“私”;二是

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

被他人打听、收集、传播等)

或者受他人干扰,即所谓“隐”7,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

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8,肖像的概念: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录像、电影等艺

术形式,使其外貌在物质载体

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的特

征有:1可辨认性2具有专有

性3具有财产性9,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是公民

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

的利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

利。肖像权是法律规定的自然

人人格权。

10,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

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

自己的科学或艺术等作品所享

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

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身权和

财产权两部分。

11,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

创作的以某种具体形式表现出

来的文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等作品

12,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

主体是指著作权所有者,即作

品的著作权人。

13,人身权:著作权中的人身

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

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与人身利

益紧密联系的权利。不能转让、

继承

14,发表权:发表权是作者

享有发表或者不发表自己作

品、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

的权利,也就是作者决定是否

将自己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每种作品只能发表一次,发表

权也只能实施一次。

15,署名权:署名权是指作者

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

16,修改权:修改权是作者对

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对

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17,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

品完整权是保护自己作品的内

容、观点、形式不受歪曲、篡

改的权利。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就是保护作品不被他人丑化、

不被他人不当利用,以维护作

者的声誉、声望及作品的纯洁

性。

18,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

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一定的方

式,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

域范围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

的情形。

19,转让:著作权的转让是指

著作权人对其著作财产权的一

项、几项或全部转移给另一个

民事主体支配的情形。其法律

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让出,便丧

失了该权利。

20,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使

用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

一定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许

可,不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

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21,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

可使用”,又称“非自愿许可使

用”,是使用人根据著作权法规

定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而使用作品,但使用人必须向

作者支付报酬。

22,邻接权:有一些传播行

为,其产生的传播产品的独创

性还不足以形成一件新的作

品,就成为邻接权保护的对象。

由于这种权利是传播者在传播

原有作品过程中形成的,是与

原有作品相邻的,故称为邻接

权。

23,言论自由:指公民有发表

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

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

干涉的自由。言论有广义和狭

义之分,狭义就是指言语,即

口头表达。广义是指通过口头

或者书面以及著作权进行表达

24,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

以印刷或其它复制手段制成的

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

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

自由。包括报纸、期刊、图书、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a

25,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

由原则贯彻于大众传播活动中

称为“新闻自由”。它是公民进

行新闻活动的自由,是公民通

过新闻媒介获取、表达、传播

各种信息和意见,参与国家生

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

利。

26,知情权:知情权在学理上

是从言论自由引申而来的“潜

在”的权利。它包括消极权利和

积极权利两种形式。消极权利,

是指对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公

民可以自由地寻求、获取,国

家、社会、他人不非法妨碍的

义务。积极权利,是指有关信

息本来是应当让公众知悉的,

现在它被控制在特定单位里,

知情权就必须借助特定单位积

极行为才能实现,特定单位或

人士负有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

务。

27,司法的定义:司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

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程

序,适用法律规范处理诉讼案

件的活动。在我国,司法权包

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

司法权的专门机关,法院行使

审判权作出判决或裁定;检察

院行使检察权

28,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

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一些国

家通过法律或新闻职业道德规

范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

1:人格权的特点:

a、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权利。

b、人格权是主体固有的权利。所

谓“固有”,是指权利主体一经

产生已取得这种权利,而无需

其他条件。

c、人格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所享

有的人格利益d、人格权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身

体完整、人格尊严、人身自由。

2:传媒侵权行为特点:从侵权内容

看,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从

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

3: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对他人的的合法权

益的不法侵害行为。

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

在;二是致害行为的违法性;三是

致害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后果之间

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致害人主观上

有过错。

a传播活动已经发生:侵权作品没发

表,不任何社会影响,不上对他人

权利的侵害;社会大众受害人的贬

损性议论以及周围的人们受害人

疏远的损害事实2害人精神痛苦、

可能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也是

侵权损害事实造成的后果。

b传播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

违法性,按我国法律,被明文禁止的

行为有诽谤、侮辱,以及宣扬隐私。

c具有特定的指向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

故意和过失。故意有直接故意(明

知-希望)和间接故意(明知-放任)

之分。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

过于自信的过失。

4: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

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授予地位的功

能,被传播者的声望和地位可以通

过传播得到提高;反之,也可能带

来负面传媒非法贬低特定人的正

常社会评价、损害其人格尊严,是

常见的侵权行为。传媒侵害名誉

权,最常见的方式有诽谤和侮辱。

(一)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

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基本内容失

实。

(二)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

他人名誉。丑化、嘲讽、猥亵等。

(三)非贬义的语言,“不真实的

好话”也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5:诽谤特点:第一,陈述虚假事实。

陈述事实的主要方式是语言、文

字。第二,有关的虚假事项涉及特

定人的社会评价。第三,严重失实

或基本内容失实。

6: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

(一)真实.关于涉讼文字内容真实

的证明,是最有效的排除侵权的抗

辩理由。所谓真实,就是新闻同实

际符合,是法律上的真实即有证据

支持。传媒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整

理足证明新闻内容真实性的证据。

(二)公正评论:国际上把公正评

论”作为对传媒诽谤指控抗辩的重

要理由。其条件是一、评论的事项

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二、有可靠

的事实来源);三、立场应当公正;

四、没有恶意。在以上前提下,即

使是片面的甚至具有诽谤性的评

论,也不应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公正评论”要做到两个区分:首

先,要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其

次,要把词语过于激烈同辱骂、丑

化区分开来。

(三)特许权l特许权是指为了公

众利益或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可以

作诽谤性的陈述而不需承担法律

责任。传媒的有限特许权有三项原

则,一是公正、准确;二是所报道

事项应与公益有关;三是不具有恶

意。

(四)其他对于侵害名誉权指控的

常用抗辩理由还有主观无过错、没

有特定指向、没有损害实事、平衡

报道等。

7:隐私权:主体。隐私权的主体只能

是自然人。内容:从消极方面,公民

有权要求不得打听、搜集隐私领域

从积极方面说,则有权要求知情者

8:侵害隐私的主要方式:

(一)公布和宣扬隐私.性”未成年

人个人婚姻信件个人资料

(二)侵入私生活领域住宅电话

侵入公共私人场合骚扰网私生活

9: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与排除

大媒在传播信息时必涉及个人信

息,把所有信息封锁,几乎等于取

消新闻传播活动隐私就具有相对

性和伸缩性。对于大众传媒而言,

作为侵权的抗辩与排除的有公共

利益当事人同意、使不可辨认。

(一)公共利益:不同的人由于在社会地位不同,隐私的范围就不一样。“公众人物”包括政府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由于他们的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其受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就要小于普通人。公务员的许多部分的隐私仍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10:传媒使用肖像分析

一)广告使用(二)新闻报道使用理使用的理由有:1、公共利益需要。2、肖像人默示同意。3、肖像的淡化。(三)其他使用1、插图2、封面3、非公共事务报道

11:肖像权与其他权利的竞合(一)肖像权与著作权双重保护:肖像权属于肖像人,著作权属于制作人,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肖像权则是一种人格权,受民法保护。

(二)肖像权与名誉权肖像的使用同样可以起到赋予肖像人地位的作用:提升或是贬低。当肖像所表示的意义具有非法贬低肖像人社会评价的性质时

(三)肖像权和隐私权私生活中的肖像

12:传媒侵权行为责任主体

(一)作者、表达者(二)新闻单位(三)重述者包括转载、改编、表演等行为(四)新闻源1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损害的,应认定2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未经同意公开,致他人名誉受害的但发表时得到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五)“内参”是绝对特许权。(六)印刷者、发行者(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13传媒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有非讼和诉讼程序两种途径。非讼:达成协诉讼程序就是打官司

(一)更正与答辩是诉讼之前补救措施.更正,是纠正答辩相对人的作为可以较快地消除不良影响(二)精神抚慰有停侵害,消影响、恢名誉,赔礼(三)赔偿损失14: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实质要件有独创性形式要件可

复制性

15:著作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归属于作者。

特定环境依法律来界定

a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

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界定:隶属

关系接受上布置

职务作品的归属有两种情形:

第一职务著作权归作者,但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有权优先使用。

第二“特殊情况”是指:(1)主要

是利用法人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

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

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的职务作品。

b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c委托作品

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是委托人通

过订立委托合同,委托受托人就特

定目的和要求而创作的作品。没有

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d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e编作品的著

作权人f电影和类似电影方法制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人由制片享有.有

对自己的创作部分的署名权报酬

16:著作权各项权利的内容

(一)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

作者创作活动产生的与人身利益

紧密联系的权利。不能转让、继承。

A发表权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作

品的权利只实施一次B署名权是

指作者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

权利C修改权修改权是作者对作

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对作品

进行修改’版社对于作品的任何修

改、都征得作许可。报刊社则要宽

松D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歪曲、篡改

二)、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2、

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

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

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

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

(三)许可使用和转让1、许可使

用是指著作权人以一定的方式,时

间、范围内授权他人作品的情形。

其特点是:在这种情形下,被授权

人获得是在一定的期限、地域内以

约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

权仍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的许可

使用又分为专有许可使用和非专

有许可使用。2、转让是指著作权

人对其著作财产权的一项、几项转

移给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的情形。

其法律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让出,便

丧失了该权利

17.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

议、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

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不适用原因(1)

时事新闻不具有著作权客体的独

创性(2)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三)立法、通用数表、表格公式。

18: 著作品合理使用的原则

1、必有法律依据

2、作品必须是已

经发表的;3、必须出于正当目的,

主要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需要,并非以营利为目

的;4、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品的

名称、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

5、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作者的其他

权益,不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9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学习、研究和教学科研目的

使用2新闻传播使用3、公益使用

4、免费表演

5、特定群体使用

20构成法定许可的条件:

1、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

作者没有事先“不许使用”3、必须

向著作权人付酬4、法定许可不得

损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必须注

明作者姓名、作品原题和原载何

处,并且不得歪曲、篡改

21:传播者的权利分说

一)出版者权把出版限定于图书、

报刊的出版。1、版式设计专有权2、

专有出版权3、对作品一定程度的

修改和删减的权利

(二)表演者权人身权:1、表

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

受歪曲;财产权:1、许可他人从

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并获得报酬;2、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3、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包括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信息网络传播

(四)广播组织权(五)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传播者权利专有使用权

22: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违约责任订立合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侵权责任三、行政责任四、刑事责任

1.传媒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A首先,党的政策为法律制定提供依据,又对法律的实施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b其次,政策灵活,有随机性;法律固定,有稳定性。法律用来固定稳定的关系,政策则适应社会中变动较快的c再有,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证,是全社会都遵守的规范,共产党的政策没有法律所具有的国家强制力,党的政策可以凭借成员的约束力以及对全体人民的感召力在全社会贯彻。2法律与纪律的关系:存根本的不同a、性质不同。b、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不同。c、强制手段不同。d、适用范围不同。e、实施方式不同。3职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关系:a、内容相互吸收b、职能相互补充c、实践上相互促进d、二者不可分离又不可替代

4媒法的原则

一、民主原则在传媒法领域中,不仅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实行严格保护,同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更要做好服务大众的工作,为公

民提供各种意见表达的渠道,保证

言路畅通。

二、法治原则无论调解传媒社会

主体间的关系,都要以法治的理念

和原则作为标准,这样才能保传媒

信息传播的自由。

三、公开原则对于信息传播,应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

一点也应该充分体现在传媒立法

保障方面。

四、平衡原则在传媒领域,既有

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之

间,也有媒体与受众报道当事人、

投资者等之间关于人身权益、财产

权的冲突。因此,平衡原则是传媒

法的题中要义。

5“两为”方针《宪法》规定:“国家

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

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出版发行事

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

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一、为人民服务a体满足人民信息

要求b媒体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

见、要求c媒体要报道人民群众中

的各种新闻

二、为社会主义服务a以法的形式

规范传媒行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这是我国传媒法的重要特点b大众

传播可以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d

传媒本身带有意识形态性质,传媒

行业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的主导地位,抵制腐朽思想,加强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党的领导和党管媒体

政治领导。主要方式是使党传媒工

作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制定成国

家的法律法令,使传媒业在法律范

围内开展活动,推动和促进共产党

的纲领路线的实施。

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即“党管媒

体”的原则。共产党对传媒业的思

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核心就是要求

传媒业和大众传播工作必须坚持

共产党的党性原则。

党性原则与大众传播活动直接相

关的最重要并且趋向制度化、法规

化的几条规范:在政治上同党中央

保持一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团

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

方针。坚持新闻的真实性。

6:言论、出版自由立法及现状分析

1、我国现行法制保障公民通过大

众传媒实现知情权,主要是两个方

面:(1)保障公民从传媒上自由地寻

求、获取信息,不受非法侵扰。(2)

规定有关部门、向人民公开发布信

息的责任。这种信息发布,一般是

通过大众传媒传播的。

2知情权和信息公开是同事的两面

3、总体来看,信息公开制度在我

国还不完善。首先,信息公开规定

比较零散。其次,信息公开的规定

比较简单。再有,应当公开而不公

开的行为没有法律救济手段。

7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原则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

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

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8新闻工作者权利

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是指采

访权、报道权、批评权和评论权

(一)消极权利这是在公开场合的

采访权利。也不是没有限制的

1、区分对群体还对特定人

2、对特

定人要区分是公开活动还是私人

活3、区分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

(二)积极权利这是对负有特定的

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的采访权利。

这种权利的核心是向政府索信息

的权利。权利义务限于特定主体。

(三)约定权利中间地带。在许多

情况下,记者索要采集的信息为他

人所控制,而他人又不负有必须提

供的义务,这就需征得他人许可,

记者的采访权就为一种约定权利。

约定权利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1原则上都应该征得有关管理者的

许可。2、对特定人的采访。记者

对特定人的访问以及对不在公开

场合从事公开活动的公众人物的

拍摄、录音,原则上必须征同意。

(四)隐性采访隐性采访,广

义是指不显示记者身份的采访,狭义是指在采访受到拒绝或者估计会受到拒绝时,隐瞒记者身份进行采访,采访的手段很容易涉及涉及他人的法定权利2、从道义上说,这种揭露负面现象为主旨的“隐形采访”是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为,触及他人对于自己的形象自主权,属于不得已而为之。

一般认为,只有当这种隐瞒和伪装比起对方的卑劣来是身份轻微的时候,当揭露这类卑劣行为对于公众重要,正常途径无法获得有关资料的时候,才认为是正当的。9党的各级组织重视和支持

1、高度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

2、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

3、正确用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10舆论监督是一种软监督

舆论监督是一种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媒体不行使任何公共权力,不能像任何机构发号施令,同被批评的对象之间不存支配和被支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媒体批评同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通报、公告是完全不同的,它只能是说服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实际上仍然是党委等领导部门在解决问题

11司法为什么要公开?知情权

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公开这是指凡是体现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必须公布,公布是立法的必经程序。未经公布的所谓“内部文件”中的规定,(二)审判公开1.审判公开重要性:公开审判是司法准则。公开审判的实质是将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约束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审判

公开审判制度有两项重要的标志:一是允许社会公众旁听审判过程,二是允许新闻媒介进行报道。(三)检察事务公开

2外国媒介学者对审判作公开报道的意义的认识:

(1)公开报道是正义的灵魂。能够防司法机关出现不恰当的举措。(2)它阻吓证人不敢作伪证。

(3)它有助于市民认识和理解法

律的运作。

(4)它有助于加强刑事审讯在阻

吓犯罪方面的功能。

(5)它使一些真正是公众关注的

事情得以披露。

13公开的限制

司法公开,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

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满足人民对

司法活动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

的监督,所以这种公开性必须是有

序的。

(一)公开是有明确范围的,国家

秘密、法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

及其他已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

不许公开,当然不许新闻媒介采访

报道。(二)公开的时间、方式必

符合法律程序,新闻媒介必须报道

国家机关正式公布的信息,不许超

越法定程序抢先披露,更不许小道

消息(三)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

必须遵守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

序,应当在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进

行。

14 “新闻审判”的危害

(一)“新闻审判”破坏法治原则,

损害司法尊严。(二)“新闻审判”

也可能影响司法公正,造成误判、

错判。(三)“新闻审判”不利于人

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

治观念。(四)新闻媒介有可能要为

“新闻审判”付出代价。(五)“新闻

审判”蕴含着新闻媒介直接同审判

机关发生冲突的危险。

15为了避免干预司法,在案件审理

过程中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是

不作有倾向性的报道

件报道应该与诉讼同步,超程序

b报道应当客观,不应掺入报道者

的感情和情绪。

c有关案件的事实应当来自法庭,

不报道来自法庭以外证言。

d在判决前,应当对诉讼双方作平

衡报道,尊重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

利平等权利。

e一审后,报道上诉、抗诉等情节

f案件发生曲折时不许有始无终。

16对案件作评论或批评的原则:

(一)可以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和纪

律中的问题作评论

(二)在一审判决后,如果确实在

社会上争议大,可以对判决作评论

(三)在终审判决以后

文学理论教程

文学有无功利性57 确实,文学往往直接地是无功利的。无功利,指人的活动不寻求实际利益的满足。而审美无功利性表现在,审美并不寻求直接的实际目的。在文学活动中,无论作家还是读者在创作或欣赏的过程中都没有直接的实际目的,并不企求直接得到现实利益。文学的这种无功利性集中体现在作家的创作过程中和读者的阅读过程中。作者创作过程中应该舍弃直接的功利考虑而以淡泊宁静之心对待。读者也需保持无功利目的才能进入文学审美世界。 但是,文学的无功利性背后又总是存在着某种功利。文学直接地是无功利的,但间接地又隐藏着某种功利性。这一点可从文学作为作家和读者的社会话语活动、作为再现现实社会生活的话语结构两方面看。第一,作为作家或读者的社会活动,文学虽然与直接的功利目的无关,但间接地仍旧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审美地掌握世界这一功利性深深地隐伏于无功利性内部。实际上,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着达到间接的功利性。第二,作为再现现实社会生活的话语结构,文学的功利性在于,它把审美无功利性仅仅当做实现其再现社会生活这一功利目的的特殊手段。文学的无功利性是要实现强烈的功利目的。 确切的说,无功利性是直接的,功利性是间接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总是实现间接功利性的手段。这一点正从目的层面显示了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 理性在文学创造中的意义61 1)从意识形态角度看,文学仍然必须依赖理性。理性在这里是以特殊形式存在的。 2)文学的艺术形象本身就蕴含着某种理性。 3)它使文学的艺术形象终究服务于特定时代的人类生活。所以,文学是形象的,这是由文学直接的审美感性特征决定的。 怎样理解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57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是指文学的审美表现过程与意识形态相互侵染、彼此渗透的状况,表明审美中浸透了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巧借审美传达出来。 1)从目的上看,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在,文学不带有直接功利目的,既是无功利的,但这种无功力本身也隐含某种功利意图。 2)从方式上看,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在,文学处处以形象感人,但也含有某种理性。 3)从态度上看,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在,文学富于情感性,但也带有某种认识性.。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在无功利、形象、情感中隐藏功利、理性和认识。文学具有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这实际上告诉我们,文学属性不是单一的而是双重的: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缠绕在一起。由此看,文学具备审美与社会的双重属性:既是审美的有是社会的。 怎样理解艺术具有既是社会现实的有是审美的双重本质63 1)文学的属性不是单一的,而是双重的。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地缠绕在一起。由此看,文学具备审美与社会的双重属性,即是审美的又是社会的。 2)在这种双重属性中,审美属性总是直接的突出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间接的隐蔽的。文学并不直接体现其社会属性,而总是保持自身的审美风貌。但是,保持审美风貌并不仅仅意味着超乎现实的社会之上的而升入纯审美之境,而可能同时意味着更充分巧妙地体现社会属性。 3)当然,文学的这种社会属性不能被简单地抽象出来,而总是存在其特有的语

经济法律通论知识点

2010经济法通论期末考试要点重点 20.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 2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使失胜诉权的一种时效制度。 2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对特定物直接管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一种排他性财产权。特征①义务主体具有不特定性②权利客体通常为特定物③权利内容均表现为支配权④权利取得均具有法定性。 32.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33.企业法律形式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1 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公司企业三种。 3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区别?答: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①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并发展的基本依据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使非法人企业③投资外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且在合作期满时将企业的全部财产和利益留归中方④企业的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⑤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不可依投资比例确定,由双方通过协商,有书面合同加以规定。 35.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36.合伙人的权利:1 财产上的权利。2 企业管理权利。 37.入伙与退伙 1.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2. 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使其本人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退伙一般分为任意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三种。 38.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9.公司的种类 1 无限公司、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2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3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合蒹公司。 4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及组织机构?答:相同:1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2 股东人数的有限性。不同:1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2 公司资本的股份性。3 出资转让的限制性。4 资本募集的公众性。5 公司资本的封闭型。6 公司经营的公开性。组织机构:1 有限。①股东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监事。股份。① 股东大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④监事 41.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42. 破产法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债务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43.破产的程序:破产原因→破产申请→法院审核.受理→实质(成立债权人会议)→清算小组→偿还→终结程序。 44.合同法:常见的主要有:劳动合同,行政合同,民事合同。本章所述特指民事合同即等主体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6.合同的特征:①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②均以设立,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谜底。③均属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④均以债务发生的根据。 47.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关合同的法律。特征:①合同法是任意法②合同法是财产法③合同法是交易法。调整对象:①合同法只调整民事合同②合同法并不是调整所有的民事合同。原则:①平等的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 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 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 动,它包括经济守法、 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条件:1、名称2、章程3、相应的资金或

传播学教程复习重点

传播学教程复习重点 第一章传播学的对象和基本问题 1.传播的定义(发生、分析、意义): 所谓传播,即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分析:①传播主要指的是人类传递或交流消息、观点、感情或与此有关的交往活动。 ②传播指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赖以成立和发展的机制-----包括一切精神象征及其在空间 中得到传递,在时间上得以保存的手段。 ③所谓传播,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互动行为,人们通过传播保持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的关系。 (传播基本要素:信源、讯息、信宿) 媒介 2.传播的特点:①社会传播是一种信息共享活动。 ②社会传播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又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 ③从传播的社会性而言,它又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 ④传播成立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受传双方必须要有共通的意义空间。 ⑤传播是一种行为,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系统。 3.信息的三种分类:信息是物质的普遍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 ①物理信息:刮风下雨、电闪雷鸣 ②生物信息:扬花授粉、鸡叫蛙鸣 ③社会信息:是人类社会在生产和交往活动中所交流或交换的信息。 (除人的生物和物理信息以外的,与人类的社会活动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二章人类传播的历史与发展 1.劳动创造了人类的语言 ①从猿到人的转变,同时也就意味着从动物传播到人类传播的转变。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语言的产生,是完成从动物传播到人类传播之巨大飞跃的根本标志。 ②语言产生的根本动力,来自人类最基本的创造性活动-----劳动。(直立行走、制造工具、分节化语言) 2.人类传播的进程:传播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手段或工具来进行的。 (一)口语传播时代(二)文字传播时代(三)印刷传播时代 (四)电子传播时代 3.口语传播:口语的产生无疑加速了人类社会进化和发展的历程 局限性:①口语是靠人体的发生功能传递信息的,由于人体能量的限制,口语只能在很近的距离内传递和交流。 ②口语使用的声音符号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记录性差,口语信息的保存和积累 只能依赖人脑的记忆力。 4.文字传播:文字的意义①文字克服了音声语言的转瞬即逝性,它能够把信息长久 保存下来。 ②文字打破了音声语言的距离限制,扩展了人类的交流和社 会活动的空间。

《文学理论教程》重点复习整理___童庆炳版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要点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文学理论的性质和形态 1.研究文学及其规律的学科统称为文艺学。本从俄文翻译而来,其正确名称为文学学,后传为文艺学。 2.文学理论的性质: 学科归属(文艺学的三个分支之一: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 对象(世界,作品,作家,读者(艾布拉姆斯《镜与灯一一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 任务:文学活动发展论,文学活动本质论,文学创作论,作品构成论,文学接受论。 文学活动的结构和发展关系规定了文学理论的任务和学科品格(实践性和价值取向(民主的,科学的,现代的)) 3.文学理论有哪几种基本形态?其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基本形态:文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符号学,价值学,信息学,文化学。 依据:文学哲学,是从哲学角度对文学的阐述和解释。它的特点是从哲学的高度对文学是什么作出总体解释。 文学社会学,是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研究文学与社会整体关系的新兴的交叉学科。属于文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它的基本特征为对文学与社会作多维研究,从而阐明文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更新的基本规律。 文学心理学。从心理学角度研究文学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是介于文学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它着力探讨文学活 动中作为主体的人的心理结构,可以更深入地揭示人类文学活动的内在规律,揭示人类作为文学创作主体与鉴赏主体的心理奥秘, 从而提高文学创作主体和文学鉴赏主体的审美心理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文学信息学,是以信息的文学加工,文学信息的形态,文学信息的功能,文学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利用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 文学价值学,是对文学进行价值论研究的理论。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是一种效用关系。文学价值论把文学视为主体为了满足特殊需要而有目的的创造精神价值的活动。 文学文化学是从文化的角度对文学研究的理论。文学文化学是一个综合各种理论、方法,从各个具体不同视角宏观研究文学, 从广度与深度对文学研究的理论。 文学符号学是在符号学理论的基础上出现的,是运用符号理论对文化的研究。 文学接受学则突破传统的文艺批评模式,将视角探入文学阐释学、接受美学、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活动的特征和规律。 第二章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 1.建设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1 )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指导。即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指导。(2)以马恩创立的,列毛和一些学者丰富发 展了的马克思文学理论为指导。 二:中国特色。以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经验为土壤去移植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必须吸收中国传统的文学理论遗产,寻求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学理论的结合点。 三:必须在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概括当代文学实践的新经验,回答当代社会主义文学运动提出的新问题。面对20世纪西方文论的挑战。 总之: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密切结合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现实经验,充分借鉴传统文学理论的精华,敢于面对当代文学发展的复杂事实,敢于面对20世纪西方文论的挑战,敢于采用一些新方法,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形态的文学理论就一定能健康建立并发展起来。 2.关于文学活动及其构成 1、四要素构成:世界,作品,作家,读者。该四要素在文学活动中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整体关系。 (列举几种文学原始发生的学说?)包括巫术发生说(P37)、宗教发生说(P38)、模仿说(P39补充)、游戏发生说(P39)以及 劳动说。 2、劳动说具体阐述: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学起源于人的生产劳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劳动提供了文学活动的提前条 件。这是因为人通过劳动既锻炼了大脑,又在劳动中解放了前肢,同时在劳动中创造出具有丰富表意功能的语言系统。其次,劳动产生了文学活动的需要。人在集体劳作过程中,为了传递信息、协调行动,产生了最初的文学。如鲁迅把这样的产生过程称为 “杭育杭育派”。再次,劳动构成了文学描写的主要内容。如远古诗歌《弹歌》就为:“断竹,续竹,飞土,逐宍。”生动地描写 了制作武器去狩猎的过程。最后,劳动制约了早期文学的形式。早期文艺是诗、乐和舞三位一体的结合体,它和劳动过程直接相 关。狩猎动作衍化为舞蹈,劳动号子与呼喊发展为诗歌,劳动动作的声音和节奏,形成了最初的音乐。因此,劳动制约了早期的文学形式。无论是“巫术说”、“宗教说”还是“游戏说”,本质上都是原始人的劳动,都可以归结到“劳动说”上。 文学活动的发展:物质生产是文学发展的决定因素。政治,道德,哲学,宗教关念等是影响因素。 3、生活活动的美学意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指出,动物与人创造能力的差别在于动物只能依据生物本能来创造,而人的创造则 是依靠自己的头脑思考。更具这一论述,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说明生活活动的美学意义。1生活活动导致人与对象之间的诗意情 感关系:人的生活活动的美学意义在于,人作为与自然相对的一方,其感觉与对象保持一种自由的关系。人感觉事物的角度是多样的。如《诗经》中的《硕鼠》表达了人对老鼠的厌恶,比以此引申为恶人。而秦观词:“梦破鼠窥灯,霜送晓寒侵被”中的老鼠,又作为艺术作品中的可爱小生灵了。人的感觉不当可以同对象发生功利的、伦理的和道德的关系,而且还可以发展成为一种诗意情感的关系。只有人才

经济法通论重点Word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所规定的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4)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的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3.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第十四条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传播学教程考前复习名词解释等

名词解释: 1,传播: 社会信息的传递和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2,符号: 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是信息表达和传播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要素。 3,符号化: 传播者将自己要传递的讯息或意义转换为语言,音声,文字或其它符号的活动。 4,符号解读: 传播对象对接收到的符号加以阐释和理解,读取其意义的活动。 5,意义: 人对自然事物或社会事物的认识,人给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是人类以符号的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 6,传播情境: 对特定的传播行为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的外部事物,条件或因素的总称。 7,讯息: 由一组相互关联的有意义的符号组成,能够表达某种完整意义的信息。8,反馈: 受传者对接收到的讯息的反应或回应,也是受传者对传播者的反作用。

9,人内传播: 个人接受外部信息并在人体内部进行信息处理的活动。 1 / 26 10,人际传播: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由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 11,群体: 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着互动关系的复数个人的集合体。 12,群体压力: 群体中的多数意见对成员中的个人意见或少数意见所产生的压力。13,信息压力: 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会认为多数人提供的信息,其正确性概率会大于少数人,基于这种信念,个人对多数意见会持较为信任的态度。 14,趋同心理: 遵从性,个人希望与群体中的多数意见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体制裁的心理。 15,下行传播: 有关组织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的信息,自上而下得到传达贯彻的过程。16,上行传播: 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或部下向上司汇报情况,提出建议愿望与要求的

信息传达活动。 17,大众传播: 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的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 18,信息环境: 2 / 26 一个社会中由个人或群体接触可能的信息及其传播活动的总体构成的环境。 19,拟态环境: 不是现实环境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 20,热媒介: 传递的信息比较清晰明确,接受者不需要动员更多的感官就能理解的媒介。 21,IPP指数: 既有政治倾向指数,是一个人从社会经济地位,居住区域和宗教信仰3个方面来显示受众在接触媒介宣传前已有的政治立场和态度的综合指数。 22,知晓权: 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

文学理论教程复习资料

文学概论复习资料 第十章 基本概念 1.典型:作为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是文学言语系统中显出特征的富于魅力的性格,他在叙事性作品中又称典型人物或典型性格。 2.特征化:作家抓住生活中最富有特征性的东西,加以艺术强化、生发的过程。 3.意境:是指抒情性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也是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 4.意象:是指以表达哲理观念为目的,以象征性或荒诞性为其基本特征的,在某些理性观念和抽象思维的指导下创造的具有求解性和多义性的达到人类审美理想境界的表意之象。 思考问题 1.举例说明文学言语与普通言语的不同。 答:文学言语是特殊的言语系统,与一般言语有明显的不同,除了形象性,生动性,凝练性,音乐性等特点外。文学言语还具有内指性。而普通言语是外指性的。而文学言语是指向文本中的艺术世界。文学言语具有心理蕴含性。普通言语侧重运用语言的指称功能。而文学语言更注重表现功能,文学言语具有阻拒性。 2.文学形象的特征:文学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文学形象是假定与真实的统一;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3.文学典型的审美特征:文学典型的特征性,文学典型必须具有贯穿其全部活动的,统摄其整个生命的“总特征”。文学典型还必须通过局部“特征”,反映和形成总特征;文学典型的艺术魅力,文学典型的艺术魅力应当是来自性格显示的一种生命的魅力,更来自它所显示的灵魂的深度。 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的关系:典型性格是在典型环境中形成的。典型环境不仅是形成人物性格的基础,而且还是逼迫着人物的行动,制约着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典型人物也并非永远在环境面前无能为力,在一定条件下它有可以对环境发生反作用;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关系还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 4.文学意境的特征:情景交融是意境创造的表现特征,情景交融包括景中藏情式,情中见景式和情景并茂式;虚实相生是意境创造的结构特征;韵味无穷是意境的审美特征。 5.审美意象与一般的意象的不同之处:一般意象以再现生活为目的的典型和以抒情为目的的,而审美意象是以表达哲理观念为目的的。 审美意象的基本特征:审美意象的本质特征是哲理性;表现特征是象征性;形象特征是荒诞性;思维特征是抽象思维的直接参与;鉴赏特征是求解性和多义性。 第十一章 基本概念 1.叙事学:研究叙事艺术的理论和批评方法。 2.事件:由所叙述的人物行为及其后果构成,是最小的叙事单位。 3.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叙事作品是一种话语系统,它的内部结构可以从两个向度进行分析。首先是历时性向度即根据叙述的前后顺序研究句子与句子,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关系,一般文艺理论中所讲的结构主要是指这种历时性向度的结构关系,其次是共时性向度,研究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别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挬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5.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6.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简答 1.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来讲,包括五类:(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5)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者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⑵股东出资带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采用法定(或称实收)资本制;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采用折中资本制; ②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股东出资首先必须满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即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其次,首期出资不仅不低于3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③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公司住所(了解确定住所的法律意义)。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3、经济法律事实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依法从事经营的义务、接受合法监督的义务、依 法纳税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4)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经济法律事实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直接原因。这种现象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营利性、法人性、法定性。 5、公司的种类 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责任的有限性、封闭性、设立程序较为简便、组织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人资两合性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②缴纳出资的期限,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③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物资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出资。④货币出资额的要求,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其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资本的股份化和形式的证券化、责任的有限性、信用基础的资合性、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传播学教程复习资料知识点.doc

传播学定义:传播学是一门探索和揭示人类传播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也是传播研究者在最近几十年对人类传播现象和传播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分析和有机整合而发展成的知识体系。 传播学的研究体系:八大理论板块:传播科学论、传播过程论、传播主体论、传播客体论、传播载体论、传播对象论、传播方法论、传播环境论。 Laswell 5 W模式衍生:传播者研究、传播内容研究、受众研究、媒介研究以及效杲研究. 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形成于20世纪初至40年代的美国。 根本原因:1、传播媒介发展迅速,大众报刊和电影高度普及,广播事业发展也十分迅速。 2、经济层面:企业为推销产品、树立形彖而做的大量广告与传媒相互依赖。 3、政治层面:政党利用媒介作为斗争的工具,如政党报纸。 4、历史和社会环境来说,是战争的影响 5、这一时期,与传播学密切相关的一些社会科学,如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文 化人类学等充分发展,为英提供了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础。 直接原因:1、美国是世界上传播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为媒介和传播研究提供了最合适的环境和社会条件。 2、大批欧洲学者为躲避纳粹迫害流亡到了美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 传播学的早期学术思想源流 A欧洲源流 塔尔德“模仿理论”和齐美尔“传播网络理论” B美国源流 杜威:实用主义(目的)、实证主义(方法) 库利:“镜屮我”通过他人对自我的评价,评估自我。 帕克:芝加哥学派领袖“社会互动理论” 米德:主我和客我理论,对理解人内传播的社会性具有重要意义。 李普曼:“拟态环境”和“刻板成见” 传播学的奠基者和学科开创者:1、拉斯韦尔:模式、3项基本功能 2、卢因:提出“把关人”的概念 3、霍夫兰:说服效果实验 4、拉扎斯菲尔德:经验性传播学研究(影响最大) 5、施拉姆:传播学科的创立(传播学的集大成者。不仅在研究中提出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和理论问题,而且为传播学勾画了一个完整的学科框架,并使Z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信息论和控制论对传播学的贡献:(1)香农:提出“噪音”和“冗余信息”等问题 (2)威纳:控制论与传播。《控制论》,使控制论成为与信息论具有同等重要影响的20世纪新兴科学。 经验学派与批判学派根木分歧在于社会观与传播观的差异。 批判学派:(1)法兰克福学派一一批判学派的大本营 (2)英国文化研究派 (3)多伦多学派:麦克卢汉、英尼斯 麦克卢汉奠定其媒介思想的三本著作:《古登堡群英》(1962年)、《理解媒介:人的延伸》(1964年)、《媒介即讯息》(1969年)。 (4)政治经济学派 定量研究:是目前各国传播学界普遍采用的主要方法。假设不能更改,只能证实或证伪。 定性研究:假设可以变化,随时可以修改。 内容分析法(定量研究)定义:对明示的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调查方法。 内容分析法的十大步骤:1.选择主题:深入一点、再深入一点 2.决定样本或普查 3.定义要计算的概念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除名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操纵市场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 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 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请回答: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复习笔记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复习笔记 第一章传播学研究对象的基本问题 一、名解 1、传播:是指社会信息的传播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2、传播学: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 3、信息:是物质的普遍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 能量,它在物质运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表述它所属的物质系统,在同其他任何物质系统全 面相互作用(或联系)的过程中,以质、能波动的形式所呈现的结构、状态和历史。 4、双重偶然性:是德国社会学家鲁曼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传播的双方都存在着不确定性, 因此,通过传播所做出的选择有受到拒绝的可能性。 5、传播障碍:指的是在传播活动进行过程中,由于传播系统本身存在的结构性和功能性障碍,如不合理的传播制度,不畅通的传播渠道而导致的传播行为受到障碍。包括结构与功能障碍,如传播制度是否合理,传播渠道是否畅通,信息系统的各部分的功能是否正常等等。 6、传播隔阂:指的是在传播过程之中,个体,群体,世代之间因为特定利益、价值、意识 形态和文化的差异,导致传播双方的正常传播行为受到影响,甚至严重阻碍传播行为的进展。 包括个人之间的隔阂,个人与群体的隔阂,成员与组织的隔阂,以及群体与群体、组织与组 织、世代与世代、文化与文化间的隔阂等等。由于社会信息系统的参与者,无论是个人、群体还是组织,都是具有特定利益、价值、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的主体,这里的传播隔阂,既包括无意的误解,也包括有意的曲解。 二、简答 1、传播的基本特点 答:(1)社会传播是一种信息共享活动;(2 )社会传播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又是一 定社会关系的体现;(3)从传播的社会关系性而言,它又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 (4) 传播成立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传受双方必须要有共通的意义空间;(5)传播是一种行为,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系统。

文学理论教程课后答案解析

文学理论教程 第一章 基本概括: 1.文艺学:研究文学及其规律的学科。 2.文学活动:把文学理解为一种活动,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等要素组成,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的特殊的精神活动。 3.文学理论:对文学的原理、文学的范畴和判断标准等问题的研究。 4.文学批评:以文学理论所阐明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和方法为指导,专门地去具体分析和评论一个个作家、作品。 5.文学史:是一门以研究主流文学为对象的,清理并描述文学演变过程,探讨其发张规律的一门学科。 思考问题: 1.试从学科归属、对象任务和学科品格三个角度,说明文学理论的性质 答:文学理论的学科归属:文学理论是文艺学中的三个分支之一,与其他分支有密切的联系,它通过对文学问题的审视,侧重于研究文学中带有一般性普遍规律,它力图指导、制约其他分支的研究。 从对象任务上看,文学活动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活动,它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显示出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它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从总体上来研究文学活动区别于其他活动的特殊性质。社会生活是一切种类的文学艺术的源泉。经过作家的艺术创造,成为文学文本。研究作品的构成因素和相互关系,文本一定要经过阅读、鉴赏、批评。 从学科品格上看,具有实践性和自身独特的价值取向。

2.文学理论的几种基本形态?其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基本形态有: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文学文化学。 划分依据是:文学创作——文学作品——文学接受和文学创造——艺术价值——文学消费 第二章 基本概念: 1.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美学、文艺学的基础上创立的。 2.文学活动论:马克思主义首先把文学理解为人的一种活动,并建立了“文学活动论”。 3.文学反映论:把文学活动看成是一种人的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与反映,文学是对于生活的反映,是一种艺术的反映。 4.艺术生产论:是把物质生产与作为精神生产的艺术生产相比较,艺术生产是指实际的艺术创作过程。 5.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把文学艺术看成是“审美意识形态”,意味着文学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变体,它既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又具有审美的性质,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 6.艺术交往论:把文学艺术理解为一种交往和对话。 思考问题: 1.作为马克思文学理论的基石是什么?试作简要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