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试行)

为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学校行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公文格式》和《云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行政公文处理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公文种类

(一)我校使用的行政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公告、意见,通知、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11种法定文种,各类公文的适用范围如下: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8.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9.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各级行政公文必须根据公文内容准确使用文种。

2.“办法”、“规定”、“细则”、“建议”、“汇报”、“总结”、“申请”等非法定文种,不具有独立行文资格。使用时,必须从法定文种中寻求一个文种作为载体。

3.“请示”和“报告”两个文种不得混用。“请示”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批复的公文,“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而且不需办理批复的公文。这两个文种范围不同,行文目的也不一样,不能混淆。

4.“意见”文种用于上行文时,应按请示性公文办理;用于平行文时,文中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用于下行文时,文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5.“公告”和“通告”不得混用。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特别重大的事项,通常没有需普遍遵守的内容,发布时不鉴印;通告在内容上常包含需要普遍遵守的事项,发布时必须鉴印。

二、公文字号

以学校名义制发的行政公文实行学校统一编号,由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机关各部门不得自行编号、行文。校行政公文编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即xx〔XXXX年〕xx号,如:“云大〔2002〕9号”。校内各单位上报学校的公文,由各单位参照以上要求自行编号。

三、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2.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除重大紧急情况或领导直接交办工作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属于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职能部门处理,如部门不能处理,应签署意见后上报。

4.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不得向党委机关作指示、交任务,如内容涉及党的工作,应与同级党委机关联合行文。

5.上报的“请示”性公文,一般只主送一个机关,不要一文多送,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

6.上报的“报告”性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凡报告里夹带请示事项的,上级机关概不办理答复。

7.校级行政公文一般只发到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8.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四、公文格式

(一)学校正式发布或上报的行政公文一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并应按照要求格式进行排列。

1.发文机关标识。有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xl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2.发文字号。采用3号仿宋体字,位于首页文头下2行,红色反线之上,居中排布。

年号要写完整,统一使用六角括号〔〕括起;序号前不加“第”字,序号不设虚位,如“3号”不能写为“03号”。

3.签发人。签发人姓名仅仅在上行公文中出现,与发文字号平行排列,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4.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除法律、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5.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标题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字左侧顶格,回行继续顶格。主送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也可使用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主送机关不止一个时,每个或每类机关间用标点分隔。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6.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采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中凡使用结构层次序数的,应按照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第六层为“a”。第二层次也可不设。公文中使用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28个字。

7.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

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须标识序号。

8.成文日期。统一用小写汉字标明完整的年月日(不使用阿拉伯数字),零写成“Ο”(非数字用“0”),右空4字,用3号仿宋体字;公文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9.主题词。位于生效标识(印章)之下,顶格标注“主题词:”字样,用3号黑体字,其后用3号小标宋体字标注词目,词间空1字,不用标点;一般排在1行,如需回行时必须顶格书写;主题词应依次按类别词、类属词和文种三部分标注,一般标注3-7个,通常不超过7个;主题词应从《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选用,不能随意标注,若确需使用而表中没有的词,应在词后加注三角符号,表明该词属自己编写。

10.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位于主题词之下,所占区域用两条与图文区等宽的平行实线作为界线,形成一栏。起首空1字书写“抄送:”字样,采用3号仿宋体字,其后依次标有各抄送机关,采用3号仿宋体字,其间用逗号隔开。回行与上一行抄送单位对齐书写,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行政公文不以“抄报”、“抄发”形式发送。

11.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的标识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日期为准,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12.打字人、校对人和份数。公文必须标识打字人和校对人,标识在印发机关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在同一行右侧阿拉伯数字标明份数,格式为“共印:X份”。

(二)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的各类行政公文一律采用国际标准的A4型纸(21Ommx297mm)。公文用纸上下页边距分别为37mm和35mm,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8mm和26mm,版心尺寸为156mm-

225mm。

2.公文生效标识。指证实公文作者的合法性,使公文生效的凭据。一是凡以机关名称制发的公文,使用与制发机关名称一致的机关印章;二是以校领导名义制发的公文,使用签发公文的领导亲笔签名或代以签名章。

3.学校公文统一在左侧用两颗钉书针装订(特殊文件另作要求),装订要整齐规范,订位为书芯上下各1/4处。

4.页码统一在页面底端右侧(单页)或左侧(双页),以4号宋体阿拉伯数字标注,数码左右各加一条4号“-”线。公文仅有一页时不显示页码。

5.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使公文生效标识不能与正文同处一页时,应通过调整公文的行间距、页边距等措施,使印章位置和正文最后部分同处一页。不得采用将

生效标识单独放在一页并在其左上方标写“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6.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一行以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应将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7.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两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并注意排列整齐。

8.发文机关标识中不应出现括号,红色反线中不应出现“*”符号。

9.“函”的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为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一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发文字号下空一行标识公文标题。如需标识份数序号、秘密等级、紧密程度,可置于武文线一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

五、发文程序

各单位起草的文稿,首先应填写发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核稿后送校办秘书科审核,然后由校办负责人再行核稿并签字后,送校领导签发。经校领导签发后由校办负责编写文号,文件打印初稿由报文单位负责校对并签字后,送校办秘书科复核,然后付印并加盖印章。按规定须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的文稿,由分管校领导提请列入会议讨论通过。

六、文件归档管理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八、本办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3]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

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公司行政公文制发管理制度参考

公司行政公文制发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公司行政公文制发程序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 术语和定义 主要术语: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指代表公司制发的上行文和下行文,包括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3.1.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1.2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3.1.3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1.4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3.1.5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批准。 3.1.6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3.1.7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 3.1.8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3.1.9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职责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行政公文制发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制发并指导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的公文制发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的行政公文的起草。 工作程序 行文规则 5.1.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5.1.2 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职能处室拟稿,经处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审核(审核重点: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拟制的有关要求等)后送分管领导签发。

行政公文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文种类 (2) 第三章公文格式 (3) 第四章各类公文编制格式要求 (4) 第四章行文规则 (11) 第五章发文办理 (12) 第六章收文办理 (14) 第七章公文归档 (15) 第八章公文管理 (15) 第九章附则 (16) 附件 文件会签表 (17) 发文审批表 (18) 文件签收表 (19) 收文处理表 (20) 文件销毁申请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规范管理和进行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文件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文件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以及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 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对外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含分公司,以下同)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文件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公司文件”)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部门文件”)。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公文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10种类型: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任免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 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议案:适用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司的关于公文管理制度.docx

XXX公司 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公文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 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实施管理、传达信息、处理公务的载体,是指导、布置和商洽业务,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工作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 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并对 公司所属部门和分 / 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检查。 第四条以公司、公司所属部门和分 / 子公司的名义行文的纸质、电子文件,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公司公文有如下文种,一般以红头文件印发。

(一)决定、决议。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及变更或撤销所属部门或分 / 子公司不适当的决定、决议等事项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二)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颁布规章制度;批转、转发公文;任 免管理人员;传达上级指示、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传达要求所属部门或分/ 子公司执行、办理和周知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和交流重要情况。 (五)报告、请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及回复 上级的询问用“报告” ;向主管部门、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用“请示”。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七)函。用于公司与其他无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商洽 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答复征 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八)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提 示与会单位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 : 指下级单位向所属上级单位的发文,如请示、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是指公司内部以及和其它组织之间为处理组织内外事务而形成各种来往和记录的文本。 第三条使用公文的种类 公司使用公文的种类有:决定、决议、公告、通知、通报、章程、制度、规定、条例、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工作志、工作简报、大事记、通告。 第四条公文格式 从格式上将公司目前的公文分为4类,即红头文件、内部通告、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各公文格式家具体见附件。 1、红头文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印发制度、规定,重要工作计划、机构和人事异动等公司或公司一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公司一级部门(直属公司管辖)所有的红头文件须抄报公司领导及抄送公司人事行政部,公司二级(公司一级部门以下各部门)及以下部门不得印发红头文件。 2、内部通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内部日常事务性工作或内部工作联络的公司或部门一般性文件。 3、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记录公司或部门经营与重要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与决议的文本。 4、工作报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的文件。公司工作报告分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工作报告3种。 第五条处理公文的表格 公司处理公文的表格为《公司公文审批表》(见附件),适用于处理各种公文。 第六条公文密级 公司公文的密级分为“普通”、“机密”、“绝密”三级,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拟办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 第七条公文处理时限 除有专门规定外,公文的处理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公文每个分流环节的时限为0.5小时,每个审核、审批环节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需即时处理。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 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医院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院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质量与公文处理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山东省、济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公文就是我院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得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体式得公务文书,就是依法行政与进行公务活动得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得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得工作;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就是、精简、高效得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行政部门中得公文处理工作。院长办公室就是医院行政公文得管理部门,主管医院行政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各行政处室得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各行政处室负责人主管本部门得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公文处理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得检查与领导。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应当根据职权范围、发文目得以及公文内容、行文关系等,正确选用公文种类。我院常用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医院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 (二)通告:适用于医院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得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发布医院制定得规章制度;转发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得公文;需要各处室周知、办理或者执行得事项:任免人员.医院制定得规章制度、行政措施与其她规范性文件可根据实际内容分别冠以“规定”、“办法”、“细则”等名称,一般用“通知"形式印发。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得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与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请求批准与答复有关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与传达院长办公会议或其她重要会议情况与议定事项。 (十一)周会记录:适用于记载与传达院周会会议精神。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般由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部门与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公文得具体要求如下: (一)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密级与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与“秘密”三级,其中“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机关标识(公文版头)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我院常用行政公文得发文机关标识有二种: 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文件”.用于处理关系医院全局比较重大得问题、需要上报得文件以及依照上级规定必须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名义发文得事项。上报得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院内发文格式详见“附件2"。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用于对院内各部门与科室发文,主要用于传达院行政领导议定得工作意见,宣布、安排与布置常规得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向院外无隶属关系得有关机关或单位请求批准与答复审批事项,医院对外联系工作等。具体文件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行政公文得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

某某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公文的制作、收发及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公司为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规范、起草、核稿、公布、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公文分类 公司公文按其内容性质分为5类,包括: 1.制度类公文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 4.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 五、权限划分 1.制度类公文代码为A,由综合管理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限公司部门级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代码为B,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代码为C,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根据相关部门的发布内容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签发,综合管理部备案。 4.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代码为D,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的报送内容拟稿,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代码为E,由综合管理部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6.各类公文发文端口、审核人、签发人、公文类别、公文头、公文字号详见附表一。 7.各类公文拟稿、审核、审批和发放均需依照权限实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公文签发审批表详见附表二。 六、公文格式 1.内容范式 1)制度类公文 经公司会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现发布制度,自 年月日施行。特此通知 2)任免类公文 经公司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如必要),决定设立/撤销机构,任命/免去先生/女士为职务,以上任命自年月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3)其他类别公文内容范式参照其文种固有格式书写。 1.文本格式 发文用纸为A4纸,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黑,正文一般为四号字,仿宋体,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cm,文件名与分隔线空1行,正文1.5倍行距,正文与文件名空1行,发文单位与正文空3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空1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位于页面右下靠右位置,发文单位公章盖在发文单位正中。 2.公文编号 1)制度类公文、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和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采用按发文的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公文编号。 2)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分别按各自的公文文种单独编号,

【办公常用表格】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附表格及流程)

XXX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办公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办公文件的处理。 三、常用公文文种 1、公文包括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计15个种类。 2、我公司用的公文种类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纪要、决定等。 通知:适用于发布和传达公司内部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准;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录、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等。 3、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文件。 四、版面要求 1、纸张尺寸: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 型纸(210mm×297mm),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版面(附件1《公文样本》) 页边距:上:2.8厘米,下2.8厘米,左2.8厘米,右2.5厘米。如使用公司红头稿纸(附件2),则可去掉《公文样本》中的“版头”,并将页边距的上尺寸调为4.5厘米。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装订: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五、公文内容要素划分及格式要求 公文内容要素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版头指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主体指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版记则是指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记。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并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七条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办理。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八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机关的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交任务。 第九条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十条各级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主报上一级政府的报告、请示,可根据需要抄送上一级政府的有关部门。需要答复的,由上一级政府答复,根据上一级政府的授权也可由其办公厅(室)或主管部门答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件

六、口岸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政治理是公司全面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业务经营的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为了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保证 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高效运作,特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订立本制度,用于规范公司行政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 进展。 第二条本公司日常办公、行政事务、人事治理、部门协调、对外联络及其它后勤支持性工作,由办公室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 照本制度由办公室实行统一归口治理和协调处理。 第二章办公室的差不多责任 第三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保证公司领导与

各部门之间、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交流渠 道畅通无阻。 第四条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差不多制度和各种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职员对职员守则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第五条定期收集分析公司各部门按照运作流程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做出综合汇报。 第六条依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组织召开行政性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总经理召开的例会等各种会议。第七条负责起草总经理安排布置的综合性工作打算、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总经理当好公司行政治理的参谋。 第八条负责组织起草公司各类行政性文件(对各职能部门起草的行政性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公司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 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第九条负责起草发送总经理安排的公司对外文书、处理公司一般性的对外文书往来。 第十条做好公司印鉴、介绍信的使用保管、函电收发、电子信箱的使用、报刊收订分发工作等。 第十一条负责及时编写公司日志,每月上交总经理核查后入档保存。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并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电话分类按照讲明书里的分类 第十四条负责公司公办室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标准的制订和治理,并对办公用品和用具标准化及各部门和岗位文明办公 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五条负责按时催办、收取各治理工作岗位的定期工作报告,汇总后交给总经理。 第十六条在总经理的安排下,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公共关系等社交活动。 第三章办公室横向协调的权力 第十七条有权对公司总经理布置的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有权检查督促各部门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其职能。 第十九条有权向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进行统一整理归档。

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18495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基建审计速度和办公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结算资料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审计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基建审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条党政分工的原则本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由办公室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 条公文的签收 1.所有文件(除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发来的文件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一项不对 口应立即报告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附上"文件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送交收发员(文书)登记编号保管 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和承办阅办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或分管)阅批后分送承办阅办为文件积压误事应在当天阅签完 2.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如涉及几个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后再分转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天将文件送到和承办如关

系到两个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将文件转借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 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如有"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 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事宜 3.阅文时抄录全文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归档周转 6.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由组织学习文件或由办公 室通知到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团体和一律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团体、需要向上反映汇报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 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分工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格式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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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公文处理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严肃性,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养成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五条凡以公司名义行文的一切书面文件(含电子文件),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二)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指示,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有关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各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

要情况。 (五)报告:用于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有关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用于向上级领导或有关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用于公司回复有关单位的请示。 (八)制度(办法):用于发布公司的规范经营管理等行为的规章制度,用于对特定范围内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九)函:用于公司与其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与公司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等。 (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公司内各有关重要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的事项。 第七条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八条规范的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标题、缓急程度、秘密等级、主送单位/部门、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部门、印发单位/部门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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