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第壹条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市财政、经贸、建设、审计、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关联法律、法规及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关联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县(市、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保障其顺利实施。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对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建设项目:(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要项目;

(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

(三)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

(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

(五)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第五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重点。

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认定标准:

(壹)农林水项目,以提高防灾、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增进效益为重点,主要考虑本区域范围流域治理、大中型水利设施、渔港建设、滩涂围垦、现代化农业园区、生态林建设等,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

(二)交通项目,以对外运输干线、市域重要通道和重点港区开发为重点,主要考虑铁路、民用机场、码头、公路主干线、大型场站等,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

(三)电力能源项目,以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主要考虑大型核电、火电、110KV之上输变电、清洁能源示范开发等,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

(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为重点,主要考虑城市道路主干网、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型公园等,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

(五)社会发展项目,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重点,主要考虑科技、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较大设施项目和标志性建筑,重点旅游景区开发,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

(六)工业项目,以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工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为重点。主要考虑规划面积于5平方km之上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城、特色工业园区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

(七)邮电通信项目,以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为重点,主要考虑以公共网为主干,和专用网互联、地面网和空中网互为备份,形成三线合壹(电话、有线电视、数据通信)的区域信息高速公路,总投资1亿元之上。

(八)商贸项目,以发展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为重点,主要考虑流通设施建设,完善专业市场、特色街、大商场、超级市场、连锁商店、便利店等多业态互补的商贸格局,总投资于5000万元之上。(九)其它对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先导性项目。

第六条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提出且确定:

(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底前向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下壹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二)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于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初选名单,经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报请

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申请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由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照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

第九条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以下程序进行:

(壹)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编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方案;

(三)编报和审批初步设计;

(四)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五)编制和审批开工方案;

(六)组织竣工验收;

(七)组织后评估。

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编制。

第十条重点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生态保护规划及关联标准。

重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方案书,且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壹条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和管理、建设实施、生产运营、债务偿仍等。

建设单位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批准前,完成项目法人的组建工作。项目法人的组建和机构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项目法人必须取得特定项目管理资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十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总承包等进行招标。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监督。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服务。

第十三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扩大或减少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必须报请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法人应当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于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法降低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且分别对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负责。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由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关联责任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不因有关当事人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退休或退职等原因免除。第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建设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监理工作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当和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和供电、供水(热、气)等事项的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履约保证的要求。合同当事人壹方或双方要求公证的,应当办理合同公证手续。第十八条

参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专项工作,且接受关联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九条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政策倾斜,于资金组织、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优惠考虑。

第二十条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建设项目所于地人民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且做好关联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壹条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电信、供水(热、气)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于地的公安机关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仓库等部位应当加强治安和消防监督管理,依法调查处理阻挠和破坏重点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三条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有权拒绝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各种名目的收费。

第二十四条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初步验收(即交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制度。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提交初步验收合格方案;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责成有关单位返修,直至合格。

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消防、环保、人防、档案、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进行。对有条件进行联合验收的工程项目,其专项验收应当联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重点建设项目于初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经过试运行后,由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档案;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或进场试验方案;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消防、环保、人防、档案、水土保持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六)有经计划、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审验的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文件;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且经过壹段时期运营后,应当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环境影响等情况进行评估,且将评估结果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方案,但非运营性项目能够有选择地进行后评价。

第二十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标准和规模的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进行稽察监督。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财政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稽察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且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方案同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条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稽察监督工作,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壹)要求被稽察单位提供和稽察事项关联的文件、合同、帐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要求有关人员就稽察事项作出陈述和说明;

(三)进入施工、办公、仓储等和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稽察监督工作应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稽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壹条稽察监督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依法执法。

稽察监督人员不得泄露于稽察中知悉的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三十二条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实施规定的,由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罚款的收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其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壹)侵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二)采取地区保护、行业垄断等手段,干预合法的招标投标活动的;(三)未经国家或省批准,擅自对重点建设项目收费、摊派的;(四)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准或验收,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或验收的;

(五)泄露工作中知悉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六)违法实施检查或行政处罚的;

(七)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贿赂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因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过失造成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或者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对重点建设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台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壹条本实施办法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编号:SM-ZD-97838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救援范围 第三条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

人组成。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1)由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1)由综合行政部、车辆运输单位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0200515190430)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 应急管理原则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 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 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 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 应急管理机构 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 运行机制 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 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 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 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 2 总则 2.1 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2.2 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和审批。 2.3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2.4 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3.2 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3.3 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4 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 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 版)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

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管内各单位: 现将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各项管理。原中铁*局一程[2009]第76号《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二o—年六月十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需要对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管内各单位的专业工程 分包管理。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GB/T19001-2008/IS09001 :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GB/T24001-2004/IS0 14001 :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 用指南》。 三、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四、中铁*局程]2009 : 112号《中铁*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五、ZJYGS/SC01 -2011 《质量手册》。 六、ZJYGS/SC02-200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专业分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准入手续和年审资料的上报。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合同评审,负责合同 页脚内容

签订与管理。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负责供方机械设备履约、状 态认可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考察,负责在公司内发布及上报集团公司合格专业工程供方名录,负责审定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分包工程竣工的检查验收。 第五条成本预算部负责编制分包工程标底,审核确认分包报价。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合理性的法律确认,对专业分包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工作,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负责对合同条款合法性的审查确认,负责对评审后的合同加盖公司合 同专用章。 第七条安全质量部负责供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安全质量条款、罚责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危及施工安全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下达停工令。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供方业绩资料中施工人员专业资格能力、人 员种类数量的审查确认,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负责人员履约及作业人员施工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分包工程报价中人工费的审查确认,负责供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的检查指导。 第*条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参与分包合同中关于物资供应条款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供方物资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甲方供料的保障供应。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 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支付结算条款的审查,参与供方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工程款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13〕2号) 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 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 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

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演练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230-15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第二章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

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长寿区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厂技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危险性分析;3、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5、应急响应;6、信息发布;7、后期处置;8、保障措施;9、培训与演练; 10、奖惩;11、附则等。 第七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单位公司企业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YXFA-001 版本编号:YXFA -20XX-001 XXX(单位)公司 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知丁 日期:年月日

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节工程项目前期 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安排,组织相关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其他部门对各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许可证及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第二条、项目初步设计得到批准后,配合业主完成对扩初设计进行审查,明确图纸施工范围及影响施工的现场因素等。 第三条、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与设计单位不能相同)进行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图经确认无误后,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四条、项目前期阶段,如审图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设计人员需修改完善。施工图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二节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 第五条、工程项目如需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组织相关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向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通知书》。 第六条、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介绍招标文件、进行图纸交底、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第七条、组织工程招投标。 第八条、经招标投标机构核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九条、配合业主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条、工程会议制度 (一)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 工程开工前,配合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有关单位;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全部参加会议,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把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登记造册,以便于工程施工期间人员管理。 (二)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定期(每周一次)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包括: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各施工单位在例会前,应按照生产指挥中心要求编制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备案; 2.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目前别墅区装饰施工队伍已陆续进场施工,为了高效优质的完成别墅装饰工程,协商好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湘华建筑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现我部制定如下有关管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及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与总包单位签订有关安全管理条例; 2、施工现场涉及到水电费用及现场材料使用的问题,各分包单位应先同总包单位达成协议。未经协商同意擅自使用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物件超过2000元的,按10倍价值罚款; 3、各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方便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对未配备的或配备后不能及时在现场进行组织协调的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4、自各分包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每周一下午3:00(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参加监理例会,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到场参加且不得迟到早退。发现未到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迟到早退者视情节处以50元/人?次罚款; 5、各施工单位应按周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在工程例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监理部; 6、各分包单位应积极响应监理指令,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必须报工程部及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施工,对未按此程序进行检查验收、资料不同步等现象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7、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外,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8、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进场材料必须坚持先检后用,对各自的施工质量加强自检,符合要求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审报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 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 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 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 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

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 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 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 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 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 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 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 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 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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