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

编号:xxxxxx

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其人事档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我单位,档案号:________。

经阅档, 其在沪工作前外省市最后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离职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离职原因:□合同解除、□合同终止、□自动离职、□其他__________。

附:离职材料复印件。

核实人: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2018-1-16

上海市新居住证申请办理条件材料手续流程图

上海市新居住证申请办理条件材料手续流程图(2013年7月1日) 附1:《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附2:《关于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若干事项的通知》 关于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若干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就〔2013〕30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相关就业信息的核定管理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就业信息进行核定,并做好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二、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订立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当月该劳动(聘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 2.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三、来沪就业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 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就业人员办理签注手续时,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办理网上预签注。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word

流水号: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组织机构 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及授权 1、本单位了解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有关规定,本单位承诺所填表格中的 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 2、本单位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并承担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承诺及授权 1、本人了解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有关规定,本人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 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 2、本人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人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 行核查。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已获得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按规定予以注销,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上 海 市 居 住 证 》积 分 申 请 表 姓 名 曾用名 婚姻状况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居住证有效期限 公民身份号码 户 籍 地 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在本市居住地址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聘用(劳动)合同签订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就 业 信 息 聘用(劳动)合同起始日期 聘用(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现从事岗位 单位是否入驻科技 企业孵化器并备案 单位是否为经过备案的技术 转移机构 终止年 起始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何部门 从事何种工种、任何职 月 是否与外省市原工作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任用关系 姓 名 文化程度 是否外籍人士(军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军官号) 是否本市常住户籍 户籍地址 配偶 信息 婚姻登记日期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工作单位 职 务 姓 名 在读情况 子女 信息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姓 名 在读情况 子女 信息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申领人简历 ( 从首次就业前的毕业学校起填 )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性别 性别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在相应选项内填打“”):居住地址 区街道/镇路 详址:弄号室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民族性别户籍所在地址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 详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事由□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 □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证明种类 □本人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近亲属的相关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照片采集□已采集□未采集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在沪居住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市(县、区),街道、镇,村、路“详址”填写弄、号、室。 例:黄浦区外滩街道汉口路2弄1号205室。 应与来沪人员提供的在本市“住所证明”地址一致。 二、“姓名”(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本人姓名。姓名为多个汉字的应照实填写。 例:姓名为欧阳东方的填“欧阳东方”;姓名为买买提·阿不杜勒的填“买买提·阿不杜勒”,中间的“·”不可省略。 三、“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 四、“民族”(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所属民族。入籍或不在国家标准的56个民族内的填写“其他” 五、“性别”(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性别。如“男”或“女”。 六、“户籍所在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详址”填写镇、村或路、弄、号、室。 例:江苏省句容县二圣镇许巷自然村4号。 七、“居住事由”(必选项) 勾选来沪人员本次来上海的实际目的。居住事由分为“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其他”。在“□”上打“√”选择。 一人有二种以上事由的选择主要的一种填写。原则上不能选择“其他”,应尽可能归类,如选择“其他”的,应用文字说明具体事由(字数不超过字)。 “服务”是指在娱乐场所、发廊、足浴等从业的人员。 八、“居住证明种类”(必选项)

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住地址 区街道/镇路 详址: 弄号室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民族性别 户籍所在地址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区) 详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事由□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 □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其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证明种类□本人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近亲属得相关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固定xx 手机电子邮箱照片采集□已采集□未采集 同住亲属 关系姓名身份号码 教育状况 文化 程度 □未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研究生 就是否在读□就是□否 就读状况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学校地址预计结业时间 就业状况工作状况□就业□未就业职业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在沪居住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地得详细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市(县、区),街道、镇,村、路“详址”填写弄、号、室。 例:黄浦区外滩街道汉口路2弄1号205室。 应与来沪人员提供得在本市“住所证明”地址一致。 二、“姓名”(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本人姓名。姓名为多个汉字得应照实填写。 例:姓名为欧阳东方得填“欧阳东方”;姓名为买买提·阿不杜勒得填“买买提·阿不杜勒”,中间得“·”不可省略。 三、“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得18位公民身份号码。 四、“民族”(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所属民族。入籍或不在国家标准得56个民族内得填写“其她” 五、“性别”(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性别。如“男”或“女”。 六、“户籍所在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得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详址”填写镇、村或路、弄、号、室。 例:江苏省句容县二圣镇许巷自然村4号。 七、“居住事由”(必选项) 勾选来沪人员本次来上海得实际目得。居住事由分为“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其她”。在“□”上打“√”选择。 一人有二种以上事由得选择主要得一种填写。原则上不能选择“其她”,应尽可能归类,如选择“其她”得,应用文字说明具体事由(字数不超过字)。 “服务”就是指在娱乐场所、发廊、足浴等从业得人员。 八、“居住证明种类”(必选项) 勾选来沪人员所持居住证明种类,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本人房地产权证明”、“近亲属得相关居住证明”、“集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流程 一、办理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二、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需同房东本人一同到房屋所属街道办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1)房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到房屋所属街道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清单: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需居委会加盖公章确认,居委会盖章需要验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验原件收复印件) (5)社保金缴费记录(1年内正常缴满6个月) 3、上缴所有材料后,约1个月后可以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可依规定申领的上海市居 住证件。那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须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 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 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 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 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 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 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 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 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人事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ZJ-011058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范Summary of special audit of personnel files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于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审核情况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集团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认真排查风险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进行入档,并同时收集整理了20xx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工资材料、干部任免材料等。在本次专项审核中,共收集材料3035份,退回材料55份,整理入档2980份。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了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了装订。按照市委组织部和档案管理中

心要求,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中心集中保管。 集团共审核271名在职干部档案,其中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查实档案涂改的17人。 1.涂改内容17人。其中,涂改出生日期5人,查实属于笔误的6人,确属造假的0人。 2.虚填信息37人。(1)虚填年龄(填大或填小)12人。填大年龄的: 其中,为入团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党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伍填大年龄的8人,为入学填大年龄的0人,为招工填大年龄的3人,为转干录干填大年龄的0人。其中,填大3个月以内的0人,填大3至12个月的1人,填大1至2年的9人,填大2年以上的1人,填大最多的为3年1月。填小年龄的:其中,为入伍改小年龄的1人,为招工改小年龄的0人。其中,填小3个月以内的0人,填小3至12个月的0人,填小1至2年的1人,填小2年以上的0人,填小最多的为1年4月。(2)虚填学历学位25人。其中,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虚填学历学位报考并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的23人。 3.伪造材料0人。 二、主要做法 集团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集团党委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研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次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 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 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时间:年月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及授权 1、本单位了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本单位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同意根据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再申请的资格,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并承担一切后果。 2、本单位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诺及授权 1、本人了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本人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取消再申请的资格,记入社会征信体系。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将予以注销,并承担一切后果。 2、本人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人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表人要按照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表中数量指标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需用文字表达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用英文或者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填写《居住证持有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其中: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 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能简称“汉”、“回”。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东海”、“上海”等。 5、照片:为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毕业院校:按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填写。 7、毕业时间:指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98年7月毕业,应填1998.7。 8、所学专业:应与前面已填写的“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相互对应一致。 9、工作单位:指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条件、个人书面材料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条件 一、政策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9]39号)。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申领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应由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d17106245.html,)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三、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https://www.360docs.net/doc/3d17106245.html,)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四、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进行单位注册确认时须另提交: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资料讲解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2017) 积极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居住证》积分制度(第三条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为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全文).doc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全文)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更新:2018-11-06 08:46:11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制定本实施。 第二条(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

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2.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证明;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

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精心整理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在相应选项内填打“ ”):

应与来沪人员提供的在本市“住所证明”地址一致。 二、“姓名”(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本人姓名。姓名为多个汉字的应照实填写。 例:姓名为欧阳东方的填“欧阳东方”;姓名为买买提·阿不杜勒的填“买买提·阿不杜勒”,中间的“·”不可省略。 三、“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 四、“民族”(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所属民族。入籍或不在国家标准的56个民族内的填写“其他” 五、“性别”(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性别。如“男”或“女”。 、 、友”、 他” 勾选来沪人员所持居住证明种类,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本人房地产权证明”、“近亲属的相关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在“□”上“√”选择。 九、“就读状况” 包括:“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学校地址”、“预计结业时间”4个项目。

1、“学校名称” 填写申请人计划入学或进修的学校名称。按照录取通知书或者书面证明材料填写学校全称 2、“入学时间” 填写申请人计划入学或者开始就读、进修的时间。 3、“学校地址” 4 1 、“配偶”。 2、“姓名” 填写同住亲属的姓名。姓名为多个汉字的应照实填写。 例:姓名为欧阳东方的填“欧阳东方”;姓名为买买提·阿不杜勒的填“买买提·阿不杜勒”,中间的“·”不可省略。 3、“身份号码”

填写同住亲属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 十四、“教育状况” 1、“文化程度”(必选项) 勾选申请人的文化程度。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高中”、“初中”、“小学”、“未上过学”。在“□”上“√”选择。 校学习大学专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都勾选此选项。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专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勾选此选项;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勾选。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模板

附件1: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级别: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初审人:初审时间:年月日复审人:复审时间:年月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单位按照职员级别填写;企业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划“√”。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容具体填写。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word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word

流水号: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组织机构 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及授权 1、本单位了解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有关规定,本单位承诺所填表格中的 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 2、本单位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并承担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承诺及授权 1、本人了解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有关规定,本人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 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 2、本人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人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 行核查。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已获得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按规定予以注销,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上 海 市 居 住 证 》积 分 申 请 表 姓 名 曾用名 婚姻状况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居住证有效期限 公民身份号码 户 籍 地 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在本市居住地址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聘用(劳动)合同签订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就 业 信 息 聘用(劳动)合同起始日期 聘用(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现从事岗位 单位是否入驻科技 企业孵化器并备案 单位是否为经过备案的技术 转移机构 终止年 起始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何部门 从事何种工种、任何职 月 是否与外省市原工作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任用关系 姓 名 文化程度 是否外籍人士(军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军官号) 是否本市常住户籍 户籍地址 配偶 信息 婚姻登记日期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工作单位 职 务 姓 名 在读情况 子女 信息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姓 名 在读情况 子女 信息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申领人简历 (从首次就业前的毕业学校起填 )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性别 性别 是否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根据课件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说 明(根据·······课件整理) 具体审核办法: 首先,根据干部信息把表头部分填好; 然后,再从前往后逐个项目进行审核登记; 接下来,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3个时间”填到相应栏中。 一、关于出生日期 如何审核登记——①先填“记载情况”栏 如实记录档案中的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材料类号、名称和形成时间。然后比较最早形成材料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问题一:怎样才能找到最早材料?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出生时间的最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一般有:第2类:自传;第4类:中学毕业登记表;第5类:早期政审材料;第6类: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第9类: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第10类:体检表。 问题二:如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出生日期与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与最早材料不一致,要不要在“否”前的方框内画“√”? 在“是”前的方框内画“√”。 如何审核登记——②再填“真实性存疑”栏 一要看是否有涂改。主要是看是否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时间,笔误排除在外。 二要看材料是否真实。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如何审核登记——③最后填“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栏 首先查找5类材料中,是否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组织认定材料,并对认定情况作出判断,看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二、关于参加工作时间 一是怎么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制作是否规范; 二是怎么判断参加工作时间“真实性存疑” 三、关于入党时间 (一)《入党志愿书》是判断党员身份和入党时间主要材料,缺少的要查看是否补填,补填的看是否符合要求。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详细流程 1. 单位注册。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审核单位信息。 2.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个人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单位注册时所填写的密码,随意,个人登陆后也可自行更改密码。 3. 个人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务必注意,当中有项工作经历,务必要从就业前毕业学校开始填写。网上填写时,工作经历没有标明要如此,但是打印出来后,有项备注是要从首次就业前毕业学校开始填写。 4.单位进行信息审核并确认。 个人填写信息完成后,请通知单位。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此时个人网上登陆后会看到“办理类型”为“(新办)”,“状态”为“(新办)等待受理”。右边红字“(新办)您的申报信息单位已审核,请携带相关材料去网点进行受理”。

5.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人事,注意,全部要验原件,交复印件。 与你相关的材料清单用黄色标记如下: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新办流程

上海市居住证新办流程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历认证阶段。由本人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前往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商城路分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办理学历学位 认证。 第二步,个人档案迁移(调档)阶段。学历学位认证完毕之后,本人自人才中心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诚信报告),然后到人 力资源部由居住证承办人员为其开具调档介绍信,本人携调 档介绍信向人才中心申请调档,申请调档时需在人才中心相 关材料上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第三步,个人准备书面材料阶段。档案迁移至人才中心后,由人才中心通知本人办理居住证。本人根据21世纪人才网上列出的 相关文件准备个人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相关文件所在网址 为:http://218.242.131.167/。 第四步,个人网上注册阶段。本人准备好个人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之后,电话告知人力资源部承办人员为申请人注册网上账户, 承办人员注册好账户后告知申请人账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在 网上填写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并在网上提交 人力资源部审核。注意:请申办居住证人员务必保证网上所 填写内容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并且学历学位栏以

认证的学历为准(如:同时拥有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但 认证了本科学历,则网上和书面填写的学历必须是本科,而 非研究生) 第五步,提交书面材料阶段。申办人对信息真实性和一致性核对无误并在网上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向人力资源部承办人员提 交书面材料。 第六步,照相。人力资源部承办人员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之后,申请人等待人才中心通知。人才中心通知申请人之后,申请 人前往人才中心照相。 第七步,领取居住证。人才中心通知本人之后,由本人前往人才中心领取居住证。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商城路分中心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5楼,邮编200120 注意:1、请申请人务必保证自己所准备的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并且信息真实。 2、申请人务必保证所填学历学位是经人才中心学历认证的学 历学位。 3、请贴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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