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责任书(通信工程施工单位)

2016年责任书(通信工程施工单位)
2016年责任书(通信工程施工单位)

2016年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地铁三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责任分解任务,实现三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制定2016年地铁三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甲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设单位、业主或甲方)和乙方(以下称责任单位或乙方)签订,责任书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单位应实现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目标

(一)工程质量责任目标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下列质量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包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均符合合同和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首件验收(含整改达标后)、关键节点验收(含整改达标后)、隐蔽验收(含整改达标后)、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备案率达到100%。

4.实施质量创优计划的开工标段比例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下列安全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年度轨道交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2.0。

3.工程施工不发生基坑、隧道坍塌、燃气管线损坏、主干道路交通中断或地铁(铁路)运营中断,以及因工程周边建(构)筑物超限沉降(倾斜)而需要撤离人员等重大险情,单位建设里程的险情(被政府部门或媒体关注的险情、地面坍塌)数量比上一年度下降40%。

4.对深基坑、隧道及其工地周边重要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按设计、规范100%实施监测,做好分级预警。

5.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备案率达到100%。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项目负责人(含施工和监理)到位履职比例达100%,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完成100%。

7.开工前提条件验收(含整改达标后)合格率达100%。

(三)文明施工目标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下列文明施工目标:

1.施工现场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中的合格率为100%。

2.争创市级安全和文明施工双优工地。

3. 使用“两牌两证”齐全的泥头车辆,不发生因违反地铁工程工地泥头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约定而导致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到位率100%。

二、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全面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和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2.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到人员到位、资源到位、措施到位和检查到位。

3.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并把责任制落实到人,完善奖惩机制,定期通报考核、奖惩情况。

4.组织开展“质量月”、创优等活动。提高参建工人质量意识,提高参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完善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工程创优,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5.加强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强化对建筑材料、预制构件、设备

等的检测、管理和施工过程的环节控制。

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组织质量自检,配合政府、业主和监理组织各项质量验收,对遗留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7. 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业主。

8.及时、如实报告事故、险情,认真、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工程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成责任书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等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工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建立安全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4.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预控作用,建立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有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实现

安全管理目标。

5.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报审工作。

6.制定施工安全目标及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及施工安全控制计划;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制订安全控制保证措施;制订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比办法以及奖励办法。

7.协助建设单位向质监、安监部门办理本工程所需的质监、安监报批手续。

8.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分析安全状况并提出安全预控意见。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精神,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程建设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10.协助建设单位每季度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11.强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按时对现场安全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12.强化关键节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监控,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做好周边环境调查(核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14.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

1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险情,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事故现场调查,组织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负责组织处理安全事故,负责起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环境卫生、噪音扰民、泥浆排放、土方外运、泥头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

2.工地应挂设“七牌一图”和各级各岗位责任制标牌,应有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符合规定的工地围挡。

3.工地应按规范设置大门、自动洗车设施和泥浆分离设施,使用“两牌两证”齐全的泥头车辆,做好弃土和泥浆外运管理,保证工地周边市政道路不受污染。

4.工地实行硬地化,道路畅通不积水,各种材料分类堆放,场容场貌整洁卫生,泥浆、污水排放达标。

5.工地“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厕所、浴室、食堂)齐全,做好防暑降温、消灭“四害”、卫生防疫工作,杜绝中毒事件,现场办公生活区满足卫生防疫的相关规定。

6.认真落实文明施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文明施工设施不得准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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