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兽医登记证》申请表格模板

《乡村兽医登记证》申请表格模板
《乡村兽医登记证》申请表格模板

精心整理《乡村兽医登记证》申请表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表说明

一、该表一式二份,分别由申请人、登记机关保存。

二、填表内容解释

1、姓名:应当与持证者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2、从业区域:指持证者所在乡镇。例:X省X市X县×乡(镇)。

3、从业地点:应具体到村。例:X省X市X县×乡(镇)X村。

4.证书类别: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鉴定。

三、申请人在向登记机关申请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3、申请人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4、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5、从业场所位置图及平面图;

6、设施设备清单

7、规章制度及记录

乡村兽医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

身份证号

居住地

联系方式

从业区域

从业地点

时间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技术职称

或职业技

能鉴定情

时间证书类别发证单位

时间地点内容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意见

(公章)年月日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登记证号

冀石正村兽医第号登记时间年月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4号《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及十一类临时公告(试行)》 目录

§1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 (0002) 公告送出日期:××××年××月××日2(0003)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0009) 基金简称(0011) 基金主代码3(0012)/(0014)/(0015) 基金运作方式(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0018) 基金管理人名称(0186) 基金托管人名称(0213) 公告依据4(263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5(0011)……6(0011)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12)/ ……(0012)/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制定此模板。 2送出日期指报告经复核、签发后,正式对外送出的日期,此处可理解为正式对外披露的日期;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后需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公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管理人应在合同生效的次日披露合同生效公告。 3此项有别于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交易代码,而是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备案的基金主代码(一般是在交易代码中择一确定)。 4此处填列公告依据,例如《××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下同。 5本文件中有关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披露事项主要适用分级基金,其他类别基金不必列示。 6如有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分级基金,相应增加列。

(0014)/ (0015)(0014)/ (0015) 注:(2645)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2647) 基金募集期间 自××××年××月××日(0066) 至××××年××月××日止(0067) 验资机构名称(2648)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816)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0100) 份额级别7(0011)(0011)......(0011)合计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2649)(2649) (264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0096)(0096) (0096) 募集份额(单位:)有效认购份额(0101)(0101) (0101) 利息结转的份额(0102)(0102) (0102) 合计(0103)(0103) (010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8(单位:)(2653)(2653) (265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9(2654)(2654) (265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0(2889)(2889) (2889) 7本项适用于分级基金,即本项之后至“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中间的各细项需分别列示各级信息及合计信息,如果不是分级基金,不需分别列示。 8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9对下属分级基金,此项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本项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可在表下标注说明。 10此处应根据法规说明管理人认购本基金的认购日期、适用费率等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1号《季度报告》第一部分非货币市场基金季度报告模板 XXXX证券投资基金XXXX年第X季度报告1 (0002) XXXX年XX月XX日2 (1742) 基金管理人:(0186) 基金托管人:(0213) 报告送出日期:XXXX年XX月XX日3(0003) §1 重要提示 1重要提示之前的内容为报告封面,单设一页,下同。 2此处填列季度报告期末的具体日期,下同。 3送出日期指季度报告经复核、签发后,正式对外送出的日期,下同。 —1 —

(0004) §2 基金产品概况4 10(1752) 4若报告期内基金转型,则分别列示转型前后的基金产品概况。 5前后端交易代码分列列示,如果分级基金存在前后端交易的,则本项不列示,而在本表“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相应级别的基金中分列列示。 6创新封闭式基金季度报告中对封闭期及打开期限的约定在本项目中描述。 7不建议将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策略的描述在此长篇列示,而应是简明、扼要的概述基金主要的投资策略。8适用于保本基金,没有保证人的其他基金不必列此项。 9分级基金(包括分级的创新封闭式基金)根据自身的产品特性,增加填列“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分级基金整体没有交易代码的,本表第2项“交易代码”可不列示)、“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没有区别的,该项不列示)等项目;以上几项主要适用分级基金,其他类别基金不必列示。 10本模板相关表格下的标注,是为表格做出补充说明而设定的,如果基金没有需要说明的,则可略去本—2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投资人所应当知 道的信息和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信息,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公司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实施准则的要求披露基金信息,保证公开披露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规定 第五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 (三)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况;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八)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和开放式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十一)临时报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四)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当为人民币元。 第四章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九条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并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第十条公司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十二条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公司应当在公告的十五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项目信息披露合作协议(参考)

项目信息披露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在市县共同开发建设伏发电项目(预计装机容量:___MW)(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合作原则、合作范围如下: 一、项目各方及背景简介 甲方 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的公司。 乙方 是一家从事__________的公司。 二、项目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筛选,以便确定合适的投资项目。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项目评估、筛选的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

财务、法务、工程技术等资料)。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资料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价的书面反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资料补充要求,乙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提供。 对甲方书面确认进行投资的项目,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设立实施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乙方负责以项目公司名义获取土地和/或屋顶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办理电力系统接入方案和接入许可,向当地发改委申请光伏项目备案,申请项目建设开工所需所有批文,协助项目公司并网验收、申请光伏补贴和收取电费等。届时咨询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模、项目的收益率、项目用户的资信)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咨询服务协议。 双方在签订正式的委托服务协议之前,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并且各方应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的成本、费用。 在甲方书面反馈项目评价信息之前,仍有权通过第三方渠道获得与乙方披露项目信息相同或类似的信息。 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采用乙方推荐的有资质的工程设计方、设备供应方或施工方。 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商业秘密、或者有法定披露义务的除外)。 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披露的项目信息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三、其他事项 2 / 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操作指南【模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操作指南 (2011年10月17日发布,2013年1月28日修订)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办理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南。 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操作的一般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使用本所网上业务平台的“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以下简称“业务专区”)报送信息直通披露申请。我部只接受上市公司从“业务专区”申报的直通信息披露公告文件,不接受人工方式、纯传真方式报送的直通信息披露公告文件。 上市公司可以将附件资料(如相关决议、中介机构报告、合同文件、协议或批文等签字件、批复件、盖章件等)转换成电子文件与直通信息披露公告文件一同上报,也可仍通过传真系统提交。上市公司应保证该电子文档与原件完全一致。 2、上市公司提交直通披露申请,提交时间不晚于交易日18:00。 3、上市公司应当对直通披露的公告文件的登载情况予以关注,发现错误、遗漏或误导的,及时与我部分管人员联系处理。 二、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办理流程 1、查阅信息披露公告文件与附件资料的要求 上市公司应查阅《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相关部分,了解信息披露公告文件与附件

资料的内容和时间的具体要求。 2、准备信息披露公告文件与附件资料 上市公司应按要求编写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并准备附件资料。 3、通过业务专区完成直通披露申请 (1)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业务专区” 上市公司经办人使用数字证书确认身份,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业务专区”。有关数字证书的申请、变更等业务,请参见《关于向上市公司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通知(2007年修订版)》,登录“业务专区”的方式详见附件1。 (2)进入“业务办理”子专区 上市公司经办人登录“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后,点击“业务办理”,将显示“‘业务办理’子专区使用协议”,点击页面下方的“同意”按钮。 (3)创建新的信息披露申请 点击“业务办理\信息披露申请”栏目,选择“新建申请”,系统将弹出信息披露申请页面。该页面中“公司代码”和“公司简称”是自动填写的,上市公司应填写公告份数、附件份数、拟披露日期、拟披露报刊等信息,如果自动显示的经办人不是实际办理人,则应修改页面中填写的内容。注意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用于短信通知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人直通披露申请办理进展情况。 (4)添加公告类别 点击“添加新公告类别”链接,将展示备选的公告类别页面。 上市公司有两种方法查询到所需的公告类别:①按照“公告类别”树状结构体系(依据我部内部的业务类别编号排序,该体系将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更新)

信息披露管理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地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制定本办法.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地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地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二章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规定 第三条公开披露地基金信息包括: (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合同; (三) 基金托管协议; (四)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 基金募集情况; (六)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八)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九)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十一) 临时报告;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地基金托管部门地重大人事变动; (十四)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地诉讼; (十五) 澄清公告; (十六) 中国证监会规定地其他信息. 第四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五)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地文字; (六) 中国证监会禁止地其他行为. 第五条公开披露地基金信息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地,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种文本地内容一致.种文本发生歧义地,以中文文本为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六条公开披露地基金信息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当为人民币元. 第三章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七条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地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八条公司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地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地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九条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地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司应当在公告地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地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第四章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第十条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地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公告次封闭式基金地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信息披露制度合同协议书范本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系统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公司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公司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法对所获取的私募基金非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基本原则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1、基金合同; 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4、基金的投资情况; 5、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6、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7、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8、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9、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10、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第八条基金首次披露的信息应当包括: 1、基金名称、类型、组织形式、管理类型、投资类型、币种; 2、基金成立日期、到期日; 3、基金注册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 5、基金募集规模、主要投资方向; 6、基金合同、委托管理协议(如有); 7、基金托管人、托管协议;

申请表样板-4-仅供参考

申请表样板-4-仅供参考

I尸w intema tional project mnnayomen>t assockitlar* Intern atio nal Project Man 贝ageme nt Professi onal 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 申请表 申请者编号:XXXXXX 申请者姓名:XXX 申请级别:_______ C级 申请者单位:XXXXX XX 认证中心:珠海 填表日期:XXXXXXX 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

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中国认证委员会

填表说明 1.本申请书的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 谨,字迹要清晰易辨。 2.表1 中学历、学位指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需详细填写全称。 3.表2 填写自己从事项目管理经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清单,主要填 写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自己在项目担任的角色和作用。 4.表3 填写自己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中最主要的三个项目,要明确说 明项目的背景,项目与项目管理的特点,自己承担的角色,所取得的收获与经验。 5.表4 填写请参照IPMP 自我评估参照标准和“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 认证标准”,对每个要素从知识和经验两方面进行自我评估,并请如实填写,以客观的态度对自己的各方面进行评价。 6.表5 C级和D级申请者不需填写。 7.表6 由单位填写,主要针对申请者个人项目管理工作能力及本表所填 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说明。 8.表8由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认证师评估意见整理后填写。 9.D级申请者可只填写表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模板)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本**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本**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本**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

《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本**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五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已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将该信息保密; (二)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三)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四)本**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第三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六条本**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滥用暂缓、豁免流程,规避依法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任何获悉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应当切实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九条董监事会办公室作为本*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机构,接受董事会秘书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披露的具体事务。 第十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交所

关于发布《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提高备忘录的适用性,指导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我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对《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吸收纳入了《信息披露备忘录第号—财务报告披露注意事项》及本所历年定期报告通知的相关内容,修订后备忘录重新命名为《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财务报告披露注意事项》于同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年月日 附: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月日制定,年月日修订) 为做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根据《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一、定期报告的适用规则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年修订)》(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半年报准则》”)、《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季报准则》”)、《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第号编报规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备忘录等相关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定期报告。 二、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 (一)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不应当晚于次年的月日,半年度报告的披露不应当晚于当年的月日,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不应当晚于当年的月日。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不应当晚于当年的月日且不能早于其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二)上市公司应当与本所约定定期报告的具体披露日期,本所根据均衡披露原则统筹安排各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顺序。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提前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三、定期报告披露前注意事项 (一)内幕知情人管理

韩国签证申请表模板

■ ?????? ???? [?? ?17???] (第一页/ Page1) 签证发给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 VISA <申请表填写方法> ? 申请人须以事实为根据,并将在以下空格处完整记载。 ? 申请人必须用韩文,英文或中文填写以下申请表。 ? 在相关选项的“[ ]”内打钩。 ? 如您选择“其他”,请写具体内容。 ? You must fill out this form completely and correctly. ? You must write in block letters either in English or Korean. ? For multiple-choice questions, you must check [√] all that apply. ? If you select ‘Other ’, please provide us with more information in the given space. 1.8 您以前出境或入境韩国时是否使用过其他姓名?(根据个人真实信息填写) Have you ever used any other names to enter or depart Korea? 否 No [ ] 是 Yes [ ] → 如您选择"是",请写具体内容 If ‘Yes ’please provide details 1.9 您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Are you a citizen of more than one country ? 否 No [ ] 是 Yes [ ](根据个人真实信息填写) → 如您选择"是",请写具体内容 If ‘Yes ’please write the countries ( ) ? 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者直接移到第12部分(誓约),填写以下空格后提交申请表(不用写第3~11部分) Those who have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must move to section 12 (Declaration) to complete this from (Those with visa issuance confirmation must not fill out section 3~11). 210mm ×297mm[??? 80g/㎡(????)]

【最新】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通用模板)

版本:XXXX 项目编号: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项目名称: 申请人(出租方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列说明 一、封面 1. 项目名称:指拟出租的房屋名称,应填列“*****房屋出租”。 2. 申请人:即出租方。 二、房屋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出租方就房屋出租事项的承诺。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1. 出租方名称:出租方为企业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列;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全称填列。 2. 出租方为企业的,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机构性质、经费来源、开办资金、赋码机关/举办单位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列。 3. 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20门类。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规定的18位代码填列;组织机构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 5. 所属集团:出租方为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按企业产权登记表填列。 6. 出租房屋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建筑面积: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内容填列。 7. 房屋使用现状:填写房屋目前是否空置,如非空置应在其他披露事项中就具体情况进行披露。 8. 内部决策: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章程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9. 批准单位名称:指有权批准出租行为的机构。 10. 评估/估价单位名称、房屋租金估价:依据房屋评估报告/估价报告填列。 11. 其他披露事项:指出租方需要说明的其他对所出租房屋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房屋性质、瑕疵状况、现租赁状况、承租方是否具有优先承租权、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1. 出租条件:指包括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房屋使用用途要求等相关条件。 2. 承租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承租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3.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公告期及遴选活动安排 1. 信息披露公告期:指出租信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信息披露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累计不超过6个月,自网站发布出租信息次日起按工作日计算。 2.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网络竞价,转让方可选择采用多次报价或一次报价形式。三、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标注。 四、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单位为元。 五、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请如实、准确填列。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产权交易所。

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

原始财务报表、纳税申报报表与差异比较表 (一)审核报告的文件依据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拟上市公司披露的发行前三年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二)原始财务报表 根据深交所网站的资料,拟上市公司原始财务报表是指: (1)股份公司设立之前(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财务报表是指公司报告期各年度提供给地方财政、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该报表应包括各发起人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原所在法人单位的原始财务报表。股份公司设立之后的原始财务报表是指公司报告期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公司报告期各年度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原始财务报表无法提供,但公司应说明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因。 根据2009年保荐代表人第一期培训: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原始财务报表”是公司当年度向税务部门实际报送的财务报表。目的是通过报表差异发现问题。 另外,根据2011年10月24日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的沟通会议

记录,申报期间某期的财务报表业经审计的,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该期原始财务报表。如该期用于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存在不一致的,会计师应说明主要差异情况。申报期间某期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则用于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为该期原始财务报表。 (三)申报财务报表 申报财务报表是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证监会认为三年一期的申报期应看作一个期间,在这个期间会计政策须一致。但在理论界存在争议,认为可能会有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新规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如美亚柏科(300188)、神农大丰(300189)、惠博普(002554)、徐家汇(002561)。但申报期从2008年开始的公司不应再有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 另外,部分公司在申报期也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如百润股份(002568)、顺荣股份(002555)、长海股份(300196)、佳士科技(300193)、美亚柏科(300188)。 还有个别公司在申报报表中列示了前期差错更正,如宁基股份(002572)、美亚柏科(300188)、张化机(002564)。 (四)差异比较表 参考投行先锋论坛的帖子,IPO申报材料中,共有三份财务报表:申报报表、原始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申报报表是经审计的三年一期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表格设计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表格设计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表格设计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2006年公编制企业名称渊以下省略冤:年度渊以下省略冤: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此前公布的企业准则<1号“存货”附注明细资料:附注表号:单位院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其会计报表附注部分库存周转存货存货类别原材料在产品的要求有所提高,能较好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淤更加披露项目商品材料合计重视会计信息的披露。新准则指出“: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存货账面余额院年初数表中列示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期末数项目的说明。”“附注是对报表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用于担保的存货资料。”而旧准则指出:“附注是为帮助解释会计报表的内容账面价值期末数而对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从以上比较可以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看出,新准则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披露。于披露内容更全面存货跌价准备年初账面余额具体。新准则要求附注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计量基加院本期计提额减院本期减少额础,所遵循的会计准则,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其确定其中院转回依据、变更情况及理由等信息,披露要求更全面。转销一、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写要求期末账面余额<1.财务报告必须遵循的质量要求,如真实可靠、完整跌价准备提取方法及时、客观公正、实质重于形式以及与决策相关等,附注都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必须做到。另外,还要求文字简明,表述清晰,容易理解。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院A尧先进先出法B尧加权平均法C尧个别计价法2.必须按准则规定内容完整披露。不用披露的信息不跌价准备提取方法院A尧单个项目B尧分类计提C尧合并计提必“锦上添花”。3.不要把附注与分析混为一

私募信息披露月、季、年度报表模板汇总

信息披露月、季、年度报表模板汇总 月度报表 1、基金情况 2、净值报表 注: 份额净值,是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 份额累计净值=份额净值+基金成立后累计份额分红金额。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在某一基金估值时点上,按照公允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的总市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该余额是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权益。 如为分级基金,应按级别分别列示(XX级、YY级、ZZ级)。 季度报表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净值表现 注: 净值增长率=(期末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 当季净值增长率=(本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表中指标均已不带百分号数值形式表示,一般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如为分级基金,应按级别分别列示(XX级、YY级、ZZ级)。 3、主要财务指标

注: 如为分级基金,应按级别分别列示(XX级、YY级、ZZ级)。 4、投资组合情况 4.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5、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 如基金成立日晚于报告期期初,则以基金成立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作为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如为分级基金,应按级别分别列示(XX级、YY级、ZZ级)。 6、管理人报告 如报告期内高管、基金经理及其关联基金经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 年度报表 1、基金产品概述 1.1基金基本情况 内容和季度报告一致。 1.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申请书【模板】

投资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请人:(意向投资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投资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列说明 1. 项目名称:指拟投资项目名称,应当按照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填列。 2. 项目编号:按照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填列。 3. 申请人:XXX资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意向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应当由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 5. 名称(姓名):意向投资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意向投资方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登记的姓名填列。 6. 是否为融资方职工或职工出资的企业:按意向投资方是否为融资方的职工或融资方职工出资的企业填列。 7. 是否为联合投资体:按意向投资方是独立提出投资申请,还是以与其他方签署联合投资协议,组成联合投资体的形式投资进行填列。 8. 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按照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9. 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10. 经营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11. 经济类型:指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等。 12. 拟投资资金金额及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可以按固定数额(比例)或区间数额(比例)填列。 13. 如为多方组成联合投资体的,联合投资体各方应当分别填列“联合投资体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14. 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15. 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请如实、准确填列。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产权交易所。 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中国XX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邮编:****** 联系电话:******** 网址:******.cn ******

信息披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披露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鉴于:甲乙方进行专利代理合作事宜,乙方需要取得甲方的相关资料,为此,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专利申请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知识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 对披露方披露的知识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知识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 (2) 不得在有损披露方利益的情况下泄露任何知识产权资料或源自于知识 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知识 产权资料; (4) 不得在有损披露方利益的情况下复制或反向设计该知识产权资料; (5)不得就该知识产权资料自己申请专利也不得将此资料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申请专利。 2. 披露方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及其公司专利申请的知识产权资 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接受方承认并同意,对于披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进行有损披露方的增删更改。

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方的主管、雇员、代理或相关人员泄漏披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资料,由接受方负担相应的责任。 3.违约责任:接受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披露方遭受损失的,接受方应对披露方进行赔偿。损失赔偿为披露方因接受方商业秘密泄露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因接受方员工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披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披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协议执行中若有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接受方单位(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上市公司业务申请表制作指南

上市公司业务申请表填写说明 (2014年4月修订) 目录 一、业务申请表填写的目的和要求 (2) 二、业务申请表填写和提交的具体流程 (2) 三、适用情形及填写要点 (3)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申请表 (4)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申请(股权分置连续投票) (5) (三)送股(转增股本)上市申请表 (6) (四)股票上市申请表 (7) (五)其他股本结构变动申请表 (9) (六)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申请表 (11)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请表 (12) (八)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申请表 (13) (九)可转债/公司债回售申请表 (14) (十)可转债/公司债回售结果申请表 (15) (十一)债转股股份变动申请表 (16) (十二)可转债到期兑付摘牌相关申请表 (18) (十三)公司债券兑付摘牌申请表 (21) (十四)上市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表 (22) (十五)上市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表 (23) (十六)上市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表 (24) (十七)上市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表 (25) (十八)上市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表 (26) (十九)上市股票暂停上市申请表 (27) (二十)上市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表 (28) (二十一)股票终止上市申请表 (29) (二十二)证券简称更名申请表 (30) (二十三)证券代码变更申请表 (31) (二十四)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申请表 (32) (二十五)股份注销申请表 (33) (二十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申请表(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 (35) (二十七)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申请表(通过PROP系统申报) (36) (二十八)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申请表(通过交易系统申报) (37) (二十九)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股份临时保管申请表 (38) (三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证券类别变更申请表 (3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