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常识 推进素质教育

普及法律常识 推进素质教育
普及法律常识 推进素质教育

普及法律常识推进素质教育

宁强县南街小学是直属重点小学,已有近200年的办学历史,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多年来,学校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县法院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创造健康的育人土壤,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有效地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使学校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现就学校“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

1、建立健全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学校根据县局精神,制定了《宁强县南街小学法制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分管领导主抓,少先队为纽带,班主任为骨干,科任教师人人参与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体系。将法制教育工作渗透于。学校各个管理层面,从学校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班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全面安排,分步实施,要求做到学年初有计划,其间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

2、明确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

要围绕三方面内容展开。一是有关业内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宪法》、《国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食品卫生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二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1—3年级着重抓班队集体观念、文明用语、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4—6年级着重抓组织纪律、自我管理、社会公德、交通规则、法律常识等教育活动。

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人人都是法制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学校通过学文件、例会讲、查摆交流等多种方式,让每位教职工都明白“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有“育人”的意识,各人承担的工作不同,但目标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使每位教职工树立起“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人人都是法制教育者”的观念。

二、提高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夯实“普法”基础

1、扎实抓好教职工的普法教育。教师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学校“四五”普法成效如何,教师是关键。因此我们注重抓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的观念。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寒暑假和每周例会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几年的暑假师德师风整顿会上,多次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四项规范”和“十不准”,要求教职工人人记笔记,写心得。去年暑假的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受到市检查组的好评,今年我校党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教育学习受到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二是组织教职工观看了《师德启示录》、《碰不得的高压线》等碟片及有关报告会的录像,并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将法制安全教育等工作纳入“四制”改革的量化考核之中。通过以上措施,使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受到震动和洗涤,在精神境界上得到净化和升华,使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搞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班级法制教育的最直接的组织者,我校通过“四制”改革,选聘了一批遵纪守法、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精力旺盛的青年教师充实到班主任队伍中,并推行班主任工作承诺制:

①对孩子微笑——任何一个孩子不会受到冷落和歧视;

②与孩子交谈——每一个孩子都能和教师平等对话;

③帮孩子明理——让每一个孩子在体验中辨明真、善、美;

④教孩子求知——能耐心解答孩子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⑤让孩子自主——尊重孩子的意志,张扬孩子的个性;

⑥给孩子机会——每一个孩子特长都能得到充分展示;

⑦为孩子着想——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⑧替家长分忧——让孩子校园生活愉快、安全,家长无须挂念。

同时,每学期都要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班级管理阶段分析会,座谈交流班务工作及法制教育中的新思路、好作法,并加以推广借鉴,促进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和守法。

3、抓制度建设和落实。学校先后制定和修定了《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制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值周教师职责》、《生活教师工作职责》、《卫生工作制度》、《安

全工作制度》、《食堂炊管人员卫生制度》等60余项,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部分制度张贴上墙,平时搞好制度的落实检查,纳入教职工年终考评。

4、积极推进民主化管理进程。学校多年来坚持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并于2003年元月召开了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目前已举行了3次会议,代表们对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评优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关心每位教职工的生活,积极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工作上力求人尽其才,使每位教师发挥所长,关心教师的思想进步,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使教职工心情愉快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三、采用多种方式,引导学生从小学法、知法、守法

我校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围绕初步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观念,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教育学生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什么有什么后果”这一总的目标,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1、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真正做到计

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一是我校在1—6年级均开设有法制教育课,由班主任担任讲授,1、2年级与综合实践课结合,3—6年级与品德课结合,每隔两周上一课时。二是加强学科融合,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要求学科教师以发展为本,以学生为本,结合各学科特点,注意挖掘教材的内在因素,寓法制宣传于教学之中,努力做到自然渗透,深入浅出,知情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格、性格和品格,从小知法、守法。三是上好思品课和健康教育课,思品课要结合班内实际渗透法制教育,做到一课一得;健康教育课要注重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弱者变强,强者更强”。

2、充分利用“三个阵地”进行普法宣传。一是红领巾播音室由少先大队指导,学生主持每天早上、中午两次播音,宣传法律常识,宣传学生中美的言行、点滴进步。二是校园电视台每周一早晨定时通过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向全校播放,开办有“校园新闻”、“校园之星”,“小小普法人”等栏目,并通过校园电视台组织全校师生观看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拒绝邪教,崇尚科学”,“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警示录等碟片。三是在校园橱窗开办了普法专栏,张贴法制宣传图

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优质公开课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教案

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优质课公开课教案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教案 1教学内容分析 本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这一框分三目对本专题内容进行提纲挈领的阐述,第一目是从民事法律关系讲起,涉及含义和三个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中公民是学习要掌握的重点,因为它与我们每个人有切身关系。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个难点,但根据学科指导意见只要求学生有所了解即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二、三两目分点进行介绍。第二目说明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实现民事权利,不仅需要完善立法,而且需要民事主体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社会成员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利己,而且能够促进法治的完备、社会的进步。第三目主要讲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权利人在实现民事权利、追究他人法律责任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2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明确民事权利实现的要求,懂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知道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能力目标:引导和培养学生从具体的案例材料中,寻找和概括法律争议点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能够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简单争议。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民法,树立民法精神。 3学情分析 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初中时已经学过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为学习民法常识奠定了基础。学生对于民事法律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能认识现象但把握不住本质。 4重点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涉及民事主体权利的维护和义务的履行。 5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案例教学法与合作探究法结合,以生活中的民事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在社区矫正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在全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7日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12年3月30日交接仪式、2013年3月8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其中期满71人,目前在册的还有121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

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

法律知识教案

法律知识教案 1、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 2、知道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教学内容: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

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奥体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奥体中心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每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真的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看,多危险啊!出了交通事故最受伤的还不是你自己!”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中国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甚至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普及法律知识社会实践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社会实践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xx年暑期,我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 ___”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政法系的专业特色,组建##师范学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以传承“五四”报国志,“服务和谐社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宗旨,以“走入社会,服务群众”为原则,组织学生深入到农村、社区等社会生活的第一线,通过开展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大墙”、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要形式的志愿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化和现代文明、弘扬科学精神、推广法治思想。我们服务队主要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传单,问卷调查,制作海报、墙报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师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一面,为##师范学院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现总结汇报如下:“送法下乡,服务社会”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第一站是到##县吕村镇吕村集进行“送法下乡,服务社会”的法律援助活动,在这流火的七月,我们在王老师的带领下,激情如火,热情如歌,本着“用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带着“建设和谐社会,完善自我”的满腔豪情奔赴##县吕村镇吕村集与##县法院吕村镇派出法庭、吕村集村委会联合

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受到##县 ___吕村镇法庭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了解该村的法律普及的现状,我们精心制作了关于 普法状况的调查问卷。通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得知,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他们并不是首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获知现行的法律时,他们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的渠道。这些情况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进一步深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在农村的普法活动过程中,媒体所起到以及将要起到的积极作用。根据当前农村普法的“切入点”——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随着经济的发展, 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往农村中常见的争水、争界上的纠纷明显的减少,而日前常见的纠纷是合伙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借款纠纷等,为了使这写纠纷在法律的范围内成功调处,我们利用广播,散发普法宣传材料,出版法律宣传墙报宣传法律法规。并为村办小学赠送了《中华德育歌》宣传小册子,让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法律与道德方面的教育,为将来成为一名“懂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创造条件。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有关农村土地的征用、占用、流转等问题,进行细致耐心的解答;针对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等问题,进行了《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宣读和讲解,为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杀。此外我们认真解答了在外务工人员经常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理赔、用工欺诈等问题,为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一个年轻人离开咨询台时说:“有了法律知识,再去打工心里就有底

新人教版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生活需要法律》教案

第1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材料一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各类消费品,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对299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立案查办131起,其中大案要案33起,查获涉案货值280余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掺假,以次充好;标识标注无净含量;无3C、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日期;棉花产品无中文标志;定量包装无厂名等。 材料二张立兵、孙红等四人加工、销售黑心棉被、黑心棉垫子金额达7万多元,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立兵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女张蒙蒙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妻子孙红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女婿张大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想一想: 材料表明了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的生活?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提示:学生可以从法律作用、执法管理、百姓生活等不同的角度思考) 教师总结: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空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节课就让我们来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这个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一)法律与生活 活动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多媒体链接教材上P84“运用你的经验”栏目)想一想: (1)图片中有哪些法律?能再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吗? 提示:食品安全法、建筑法、道理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如果没有法律,就像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一样,车会横冲直撞,交通瘫痪,安全事故频发。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生活就会没有秩序,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特别强调:生活需要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3)如何理解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了解宪法常识班会教案

了解宪法常识班会教案 我与法同行法在我心中 ——了解宪法常识 【教学目的】 1、初步了解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权与领土。 2、初步了解宪法的地位作用,初步理解宪法权威不可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宪法对于我们似乎无处不在却也好像无迹可寻。现在让我们先来听一听来自宪法的独白吧! 我是信仰的盾牌,是自由的力量,也是权力的牢笼。 我是天地间矗立着的高墙, 是行为之界,阻挡一切越界之矛。 我承载着民心民意,根植于法律源头。 我是一座永不熄灭的灯塔, 指引航船永远向正义的方向前行。 你说我远在天边 其实,我就在你身边…… ——来自宪法的独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法治国家,宪法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这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那么我们如何维护宪法权威呢? 二、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三、宪法宣誓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8年0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法律知识竞赛教案

一、班会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二、班会地点:高二三班 三、参加人员: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四、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五、活动目的: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六、活动形式:知识竞赛 七、活动准备: 分3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周末回家查找相关资料(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 八、活动过程:(基础分数100分) 1.主持人致开场词 2.个人必答题环节 3.集体必答题环节 4.举例题环节 5.宣布结果 第一轮:个人展现(青少年篇) 必答题 (小组内每个成员单独作答) (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A )的规定。 A 国体 B 政体 C 国家结构形式 D 国家体系 2.刘某和王某是中学同学。一日两人因一点小纠纷吵了起来,进而王某动手打了刘某一顿,打完后,王某转身就走了,刘某十分愤怒,顺手抄起一把铁锹朝着王某的后背拍了下去,致使王某当场死亡。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BCD)。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过失杀人 D 故意杀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权利义务中,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C)。 A 纳税 B 劳动 C 受教育 D 服兵役 4.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C)。 A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制度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B 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基本经济制度 C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D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5.李某在自家菜地非法种植罂栗450株,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正确的有(BCD)。 A 刑事拘留 B 对所种450株罂栗强制铲除 C 行政拘留10天 D 处2000元罚款 6.社会青年唐某于2003年2月1日斗殴,违反了治安管理,在以下哪个期限之后,公安机关若没发现,可不再处罚(D)。 A 2003年2月15日 B 2003年3月1日 C 2003年5月1日 D 003年8月1日 7.小学生刘某在课间休息时突发急病,班主任张某以为是中暑,嘱他伏案休息一会就行了。十五分钟后刘某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刘某的死(B)。 A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B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C 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D 医院应承担部分责任 8. 小军15岁因抢劫被抓了起来,学校随后将他除名。因为小军年龄尚小,又是协从,法院依法对他免于刑事处罚,小军要求回学校读书,学校加以拒绝,学校的做法(C)。 A 合法 B 与法律无关 C 不合法 D 符合校纪校规 9.(D)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A 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 B 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 某职工介绍所招用职员 D 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 10. 父母离婚了,法院判决小明由妈妈抚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 A、小明的父母可以以此为由不抚养小明 B、小明的爸爸可以探望小明 , C、小明与爸爸的关系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了 D、妈妈可以拒绝爸爸来探望小明 11.我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异家庭中,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C)为止。 A、生活自理 B、满18周岁 C、能独立生活 D、大学毕业 12. 某中学组织学生春游时,为每个参加春游的学生订了一份牛奶。学生饮用后发生集体中毒。此事件应由(B)承担责任。 A 学校 B 牛奶供应商 C 学校与牛奶供应商 D 学生 第二轮:集体风范(宪法篇)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知识普及学习总结

“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总结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根据青少年心理特征和学校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工作安排,我班集中学生、统一时间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作为日常法制教育的一次升华。先后组织学生系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提高了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科学统筹,深入进行思想发动 刚开学,作为高一新生,部分同学可能还在熟悉这个新的环境,在完成从初中到高中的转变,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各方面处于一个适应期,各项事物较为繁琐。但就法律知识普及而言,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社会现状,这项活动的开展就显得非常必要。为此,在对全班学生深入讲清了此项活动的意义所,布置了任务,人人思考,人人参与,安排利用自习等集中时间开展此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合理把握学习过程 作为高中生,学习文化课程还是主体,为不占用学生更多的学习时间,提前布置了任务,让学生在课间时间,从自身出发,通过思考自己身边的法律法规,自己知道哪些、自己用到过哪些法律法规等问题,带着准备参与到学习之中。首先,集中组织学习了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相关性紧要的问题进行了强调。其次,光知道法律法

规还不够,还需要会用法、守法。结合之前的思考问题,同学们谈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与法律法规联系较紧密的事件,自己用了哪些法,自己犯了哪些规,讨论了对错与正确的处理方法。最后,让同学们进行了思考延伸,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自己有哪些感悟,生活中的法律法规与学习中的“法律法规”有什么不一样,自己应该怎样对待、怎样做。 三、认真总结,做好后续常态化教育 通过此次班级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的步步展开,全班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加强,对自身要求有所提高,班级学习秩序进一步稳定,“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效果很明显,但要把这一良好的效果保持下去,在广大学生中真正形成一道法律法规“防火墙”,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因此,要把法律法规学习穿插到日常管理教育中去,在学生学习之余,多提醒、多引导,出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保证日常教学秩序正常。

法律常识教案

法律常识

课程名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教学内容: 一、什么是法 二、依法治国 三、做守法公民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的教学,让劳教人员了解法律的重要意义,掌握法律的主要内容,端正对本课学习的思想认识。 教学准备:PPT课件 教学重点: 法律的概念;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法治社会的基本形态;违法与守法的行为界限。 教学难点: 1、请联系实际谈谈怎样做个守法公民? 2、什么是法律? 3、法律与道德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4、如何理解法律的社会作用? 课时:9课时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教学过程: 第一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第一节什么是法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们治理国家的工具。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2、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不同,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国家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事实说明,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同时,也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各种原因产生地矛盾,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3、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这种普遍约束力主要体现在: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我国绝不允许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阶层存在。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 二、法律与党的政策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稿 篇一:社区矫正工作演讲稿 用心帮矫,真心感动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主题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我叫章进,是弋矶山司法所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下面我就工作中的亲身经历来谈谈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见解和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情境一青少年 情景二妇女 情境三老年人 刚才的三个场景,我想在座的每位工作人都不会陌生,这些都是我每天工作中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在我国,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张笑脸、一张纸,一把椅子,一杯茶。 这是我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缩影,我面对的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 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执行。因为本人自主创业,从事消防设备的安装,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心里负担很重,害怕以为此事而影响到工程和公司的声誉。针对这一情况,在工作,我主动与他谈心,知道他是因为义气用事,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到他,让他放心,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同时还经常推荐他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 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来说,一个“零”字,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正是这一个“零”字,却倾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与时间,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帮矫,真心感动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法律常识教案...教材

法律常识教案 三年级下册 学校: 班级: 姓名:

课程名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教学内容: 一、什么是法 二、依法治国 三、做守法公民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的教学,让劳教人员了解法律的重要意义,掌握法律的主要内容,端正对本课学习的思想认识。 教学准备:PPT课件 教学重点: 法律的概念;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法治社会的基本形态;违法与守法的行为界限。 教学难点: 1、请联系实际谈谈怎样做个守法公民? 2、什么是法律? 3、法律与道德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4、如何理解法律的社会作用?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教学过程: 第一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第一节什么是法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们治理国家的工具。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2、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不同,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国家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事实说明,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同时,也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各种原因产生地矛盾,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3、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这种普遍约束力主要体现在: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我国绝不允许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阶层存在。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 二、法律与党的政策 法具有国家意志性,这是法的本质特征。党的政策一旦成为了国家意志性的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超越其规定的权利。 三、法律与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是从人们社会生活习惯中形成并依靠人的信念和社会舆论维系的价值标准。在社会的秩序系统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最为密切,两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年个补充。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 四、法律的社会作用 1、法律对社会政治秩序的作用 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政治秩序实际上是公共权力的配置结构体

法律知识汇总文档

法律知识汇总(选择题、情境探究) 7.1 特殊保护 一、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作用;规范和保护作用) 1、法律的显著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最本质特征)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显著特征) 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 (1)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2)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3)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2)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2 处处保护(从实施主体、保护内容、保护母的上区分) 一、家庭保护 1、家庭保护的作用: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3、家庭保护的要求: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二、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三、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明

深圳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余胜吴丽娟 深圳图书馆广东深圳 518036 [摘要]开展普法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实现其社会教育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通过总结深圳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的实践和做法,就公共图书馆如何做好普法服务工作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 深圳图书馆普法服务公共图书馆 开展社会教育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职能之一,公共图书馆与众多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一样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的社会职责。近年来,深圳图书馆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明”为己任,在法律文献资源建设、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为政府和科研机构提供法律文献信息参考服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普法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1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1.1 创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 2007年4月,深圳图书馆与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创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活动。该项活动以培养公民法治精神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开展法制宣传,精心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问题开展讲座,如两税合

一、劳资纠纷、信访、婚姻继承、证券交易、交通安全等。每场讲座均邀请法律界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广大读者进行讲解,读者免费参与,深受市民喜爱。讲座每月举办1-2场,场场均座无虚席。“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开办三年多来,共举办讲座44场,参与读者10000多人次。“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已成为深圳图书馆读者活动的品牌之一,成为深圳市民学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的一个平台。北京大学包万超教授认为“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是“中国法律宣传形式重大的制度创新”,《光明日报》将其誉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 1.2 开展“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圳图书馆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向读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9年12月,深圳图书馆与深圳市普法办、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深圳市律师协会推荐的8名资深律师现场咨询、解答了150多名读者的法律问题;活动组织了《深圳图书馆法律专题文献与服务介绍》展览、“现场教您查法条”、《法律专题文献利用指南》幻灯片播放、法律专题文献书目推荐等活动,吸引了600多名读者的热情参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和称赞。此项活动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图书馆与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将法律文献推介与法律义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旨在鼓励广大市民了解法律文献利用知识,掌握查找法律文献信息的技能,积极主动地学法、用法,依法维权。2010年3月,“法律文献推介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谈谈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之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一门选修课程,是为使高中学生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而开设的一门重要课程。 下面我就本课程的教学和教材讲三个问题: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 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 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 (一)本课程的性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是与每个高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些法律的理论、知识和规定。邓小平同志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②江泽民同志也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任务是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③《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就是要通过深入学生心灵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初步懂得一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概括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的特点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 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从逻辑顺序上看,是以专题一中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统领,在其余各专题中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分别探讨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中的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保障这些权利与义务实现的途径,即法律救济。 所以,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讲清楚各种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让学生懂得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是教材编写的总体思路,也是讲授和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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