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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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

一、观察法的定义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观察一般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去感知观察对象。由于人的感觉器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观察者往往要借助各种现代化的仪器和手段,如照相机、录音机、显微录像机等来辅助观察。

二、观察法的优缺点

(一)观察法的主要优点是:

1.它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资料,不需其他中间环节。因此,观察的资料比较真实。

2.在自然状态下的观察,能获得生动的资料。

3.观察具有及时性的优点,它能捕捉到正在发生的现象。

4.观察能搜集到一些无法言表的材料。

(二)观察法的主要缺点是:

1.受时间的限制,某些事件的发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过了这段时间就不会再发生。

2.受观察对象限制。如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有些秘密团伙一般不会让别人观察的。

3.受观察者本身限制。一方面人的感官都有生理限制,超出这个限度就很难直接观察。另一方面,观察结果也会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

4.观察者只能观察外表现象和某些物质结构,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和人们的思想意识。

5.观察法不适应于大面积调查。

三、观察法的要求、原则及实用

(一)要求

1.养成观察习惯,形成观察的灵敏性;集中精力勤奋、全面、多角度进行;观察与思考相结合。

2.制定好观察提纲。观察提纲因只供观察者使用,应力求简便,只需列出观

察内容、起止时间、观察地点和观察对象即可。为使用方便还可以制成观察表或卡片。

3.按计划(提纲)实行观察,作好详细记录,最后整理、分析、概括观察结果,作出结论。

(二)使用原则

1.全方位原则在运用观察法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尽量以多方面、多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观察,搜集资料。

2.求实原则观察者必须注意下列要求。

第一,密切注意各种细节,详细做好观察记录

第二,确定范围,不遗漏偶然事件

第三,积极开动脑筋,加强与理论的联系

3.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原则。

(三)使用范围

观察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1.对研究对象无法进行控制。

2.在控制条件下,可能影响某种行为的出现。

3.由于社会道德的需求,不能对某种现象进行控制。

为避免主观臆测和偏颇应遵循以下四条:

1.每次只观察一种行为。

2.所观察的行为特征应事先有明确的说明。

3.观察时要善于捕捉和记录。

4. 采取时间取样的方式进行观察。

四、观察法的分类

(一)按观察的情景条件,可分为自然观察和控制观察

1.自然观察也称现场观察,通常采用纸和笔对偶然现象或系统现象作描述性的记录和分析。

2.控制观察又称实验室观察或条件观察。通常要求观察程序标准化,观察问题结构化。

(二)按是否借助仪器和技术手段,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

1.直接观察法就是观察者直接运用自己的感官对研究对象的行为进行感知的观察方法。

2.间接观察是利用仪器或技术间接地对现象和行为进行观测,从而获取资料的观察。

(三)按观察者是否直接介入被观察者的活动,可分为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

1.参与观察要求观察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加入到被观察者的群体或组织中,进行隐蔽性的观察。

2.非参与性观察法则是观察者不参与被观察者的任何活动,完全以局外人的身份所进行的观察。

(四)按观察过程是否事先确定具体观察项目和观察程序的严密程度,可分为结构观察和非结构观察

1.结构观察也称正式观察,是指在观察前有明确的观察目标、详细的观察内容和指标体系,能对整个观察过程进行系统、有效的控制,并要求有完整的观察记录的观察。

2.非结构观察也称非正式,是一种无周密的观察。

(五)按是否以自身心理行为为观察内容,可分为自我观察和客观对象观察

1.自我观察又称内省观察,将观察者与被观察者合二为一。

2.客观对象观察只对主体以外的他人或事物的观察。

五、观察法的具体步骤

(一)观察法准备阶段

1.检查文件,形成工作的总体概念:工作的使命、主要职责和任务、工作流程。

2.准备一个初步的观察任务清单,作为观察的框架。

3.为数据收集过程中涉及的还不清楚的主要项目做一个注释。

(二)进行观察

1.在部门主管的协助下,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观察。

2.在观察中,要适时地做记录。

(三)进行面谈

1.根据观察情况,最好再选择一个主管或有经验的员工进行面谈,因为他们

了解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各项工作任务是如何配合起来的。

2.确保所选择的面谈对象具有代表性。

(四)合并工作信息

1.检查最初的任务或问题清单,确保每一项都已经被除数回答或确认。

2.进行信息的合并:把所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合并为一个综合的工作描述,这些信息包括:主管、工作者、现场观察者、有关工作的书面材料。

3.在合并阶段,工作分析人员应该随时获得补充材料。

(五)核实工作描述

1.把工作描述分发给主管和工作的承担者,并附上反馈意见表。

2.根据反馈意见有,逐步逐句地检查整个工作描述,并在遗漏和含糊地方做出标记。

3.召集所有观察对象,进行面谈,补充工作描述的遗漏和明确其含糊的地方。

4.形成完整和精确的工作描述。

六、观察法的意义

在社会科学研究的诸种方法中,观察法具有其他研究方法不可取代的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观察可以获得第一手资料,是一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任何社会科学理论都是对于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的认识,是对于社会现象发生、发展、消亡规律的把握。任何对于规律的认识均来自于观察。一切社会科学理论最终来源于对于客观社会现象的观察。

(二)相对于文献检索法而言,观察是在对全新的研究领域开展研究活动的唯一可供选择的方法。在一个已经经过许多人研究的领域开展研究活动,研究者可以首先从文献检索开始。但是,如果某个领域以前尚未有人进行研究,那么研究者在这个新的研究领域就没有文献资料可以检索、借鉴,从而研究者就必须从观察开始他的研究活动。

(三)观察是对第二手资料的验证。即使在一个已经相对成熟的研究领域开展研究活动,研究者也不能完全脱离观察。因为第二手资料有可能失真,甚至有可能是人为假造的产物,而观察的对象——社会现象——却很难造假。如果我们一味地依赖文献检索,就有可能以讹传讹。如果第二手资料缺乏可信度,或不能排除

失真的可能性,研究者就需要通过观察对于第二手资料进行验证。

(四)观察是设计访谈、设计问卷的基础。无论是采用访谈法还是采用问卷法进行调查,都需要有一定的针对性,都需要对于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而这种对于研究对象的了解往往是通过观察得到的。如果研究者没有对于研究对象的哪怕是非常初步的观察,他甚至连访谈的切人点或问卷所要了解的问题都无从设计。显然,观察法是访谈法和问卷法的基础。

七、观察法的应用

(一)了解人类行为及其特征

通常所用的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面谈或填表的方式了解人的行为或行为动机,但不能直接看到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内在意义。对人的行为痕迹研究则只能通过观察法进行。

(二)研究社会隐藏或敏感问题

当有关社会现象很少被人所知时,可以应用隐蔽性式参与型观察法进入研究现场,以便获得相对“真实”的信息。

(三)监测行为变化规律

对人的工作、生活、交际过程中的行为活动进行连续观察,分析其规律特征是观察研究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深入的个案调查

当研究者需要对社会行为现象进行深入的个案调查时,通过参与型观察法,研究者可以将所研究的个案放到当时当地的社会文化情景之中,对事件的发生过程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互动关系获得较为直接、完整和全面的了解。

(五)协助提出研究假设

当研究者希望发现新现象、形成新的研究假设时,可以利用探索性参与型观察收集原始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印象和判断提出新的初步理论假设,然后通过其它研究方法解释和验证,形成新的基本理论。

(六)观察法在下列情况下不适用

1.对研究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宏观调查。

2.对过去发生的行为或隐秘的私人生活进行调查。

3.对社会卫生状况等进行统计和量化分析等。

八、观察法案例——大学生上衣着色和鞋子颜色喜好

第一步:准备阶段:确定观察主题、目标、任务、工作流程。

第二步:制定观察方案,进行观察。

第三步:合并观察信息,把收集的资料分类。

第四步:根据观察目标,分析和小结。

方法:观察法

观察对象:200人(男生100人,女生100人)

观察地点:南都步行街

观察时间:星期五下午16:00—17:00

观察者:五人

观察目的:这次观察主要是想了解目前大学生对衣着颜色喜好的趋势。进而分析大学生的心理成熟度和审美观。

观察结论:

从上述的数据中,我们发现红、蓝、黑三种颜色的所占比例较高,而其它颜色,如绿色、紫色等颜色所占比例普遍较低,其原因可能与颜色之间的相互搭配有直接的联系。“其他”这一栏在调查的总人数中也占有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可能出现的原因有:有些颜色难以归类;好几种颜色同时出现在一件衣服上。女生在这方面尤为明显,多以色彩明快或对比强烈的颜色为主,也有少部分人选择较为沉稳的深色。男生则绝大多数选择较为沉稳的颜色,,以显示自己成熟、稳重。

观察目的:现代大学生的衣着颜色各异,鞋子的颜色也不例外。通过对鞋子颜色的分析进而了解男女大学生的的区别。

观察对象:60人(男生30人,女生30人)

观察地点:南都步行街

观察时间:星期六下午16:00—17:00

观察者:五人

观察结论:

根据统计资料,男生偏重黑色蓝色,经分析认为这两种颜色代表稳重,比较符合男大学生的风格。女生则偏重于红色和白色,红色代表热情有活力,白色代表纯洁。而大学生基本上是18—25岁的年龄阶段,是由纯真到成熟的过渡期。上述资料显示:男生其他类所占比例为5%,在总体上占有一定地位。这表明男生偏好于“另类”和“与众不同”的风格。而女生在其他类中的比例为零,表明几乎很少女生穿杂色的鞋子,也显示出女大学生更喜欢简单的风格。(以上案例数据来源有限,数据分析有片面性)

自然辩证法重点

1.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 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学说体系。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石。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是自然辨证法中国化发展的最新形态和理论实践。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系统自然观、人工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当代形态。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在总结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技术思想的历史形成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分析科学技术的本质特征和体系结构,结石科学的发展模式和技术的发展动力,进而概括科学技术及其发展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轮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总结出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从抽象到具体、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等辩证思维形式,并且吸收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创新思维方法和数学与系统思维方法等基本方法,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体现和贯彻在科学家、工程师的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出发,探讨社会中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等的普遍规律。包括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观、科学技术异化观、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社会运行观、科学技术文化观等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概括和总结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的科学技术思想,包括科学技术的功能观、战略观、人才观、和谐观和创新观等基本内容,体现出时代性、实践性、科学性、创新性、自主性、人本性等特征。建设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具体体现。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与中国具体科学技术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是统一的,研究内容是开放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将不断丰富和发展。 2.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作用 1、它继承了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思想实质,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 法国经验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德国思辨唯心主义自然观的固有缺陷,实现了自然观发 展史上的革命性变革,完成了自然观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的历程。 2、它主张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以客观的态度对自然界的否定性活动,它内含否 定性、客观性和革命性的规定,是具有革命性、科学性特点的自然观,为促进科学 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 3、它突破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界限,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融合奠定 了理论基础。 3.系统自然观的观点和特征 1、系统自然观的主要观点是:自然界是简单性和复杂性、构成性与生成性、确定性和 随机性辩证统一的物质系统,它以进化和退化相互交替的形式演化着;系统是由若干要素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构成的整体,它既与其所在的环境发生联系,又与其他的系统发生关联,系统具有开放性、动态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等特点;系统的演化是不可逆的。分叉和突现是其演化的基本方式,开放、远离平衡态、非线性作用和

高等教育学考试重点内容

高等教育学考试重点内容 一、考试题型 1、名词解释 2、辨析题,判断正误,并给出理由 3、简答题 4、论述题或材料分析题 二、答题注意事项 1、名词解释:概念解释,考的是概念的理解是不是规范?概念比较长,按照主 谓宾模式背诵记忆;可能四分一题,可以多答一两句,则更加长度,保证空间的合理利用; 2、辨析题:判断正误,说明理由;联系实际就要举例说明,要说专业术语不要 说别的;字迹整洁; 三、名词解释(精简版) 1、大众教育 西方学者马丁·特罗认为入学人数在适龄人口的15%-50%之间,属大众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面向全体社会公民,不设入学选拔考试或入学选拔考试不通过率

极低。受教育的机会增多,大众受教育者分布广泛,而且高等教育种类、层次、形式出现多样化。 或: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成员,受教育者分布广泛,更多的人可以上大学,目的除了培养未来国家管理者之外,主要培养国家所需的各行各业的建设者。国家政府虽然提供一部分高等教育经费,但高等教育的主要支撑者已是老百姓。学校数量多,与各种职业相对应的技术逐渐成为专门的学科,并作为知识进行传授。 2、高等教育 是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培养学术性或职业性的各类高等专门人才的专业教育。 3、高等教育结构 指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构成状态和比例关系。包含体制结构、形式结构、层次结构、科类结构、能级结构、地区结构。 4、高等教育目的p48 具体而言就是指按一定社会的要求把接受过完全中等教育的人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目的作了如下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高等教育培养目标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概要

自然辩证法概论知识点概要 注释:标记为红色加粗字体的内容为重点内容(结合上课老师的说法与个人观 点来谈的),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哦! 第一讲哲学与科学 一、哲学的特征:反思与批判(不同于其它学科) 二、西方式的反思:存在先于本质 三、科学来源于哲学? ? ? 希腊时期罗马时期 简答:为什么牛顿晚年研究神学? 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来谈: ①从目的上说;研究自然是为了论证上帝的存在,所以在目的上并不冲突。 ②从论据上说;牛顿第一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时,总 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而现实中并不存在以上两种运动状态,只有非静止或非匀速直线运动,所以必须有种外力推动才能解释现实中物体的运动状态,而这种外力就来自于“上帝之手”,从而世界上存在上帝。 四、科学对哲学的影响 对上帝论的抛弃 例子: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设,去掉了上帝的假设,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说,赖尔的地质渐变论等等。 第二讲自然观的演化 一、自然的变迁 ⑴什么是自然 答:非人工的物理世界(包括生命的和非生命的) 本性;本来就有的东西(自然而然)

⑵从原始社会到中世纪的自然观①万物有灵 人有两种状态? ? ? 睡 死 , ? ? ? 相同点:躺,闭眼 不同点:醒,梦,呼吸 人之有灵(自然拟人化) ②古希腊时期 Ⅰ爱奥尼亚学派—以具体的自然物为自然界寻找确定性。 Ⅱ古希腊人一直坚持对确实性的寻求,其实就是遵循事物由具体一抽象的规律。 柏拉图:理念(idea)由概念实体 简答:为什么在黑暗的中世纪时期,科学会得到很大的发展? 答;在欧洲黑暗、教会横行的中世纪时期里,没有妨碍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反而推动着科学的发展,理由有三: ①在中世纪,教会掌握大权,他们信奉“自然界是上帝创造的”,从而推动了教会人员在 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来解释上帝的伟大。 ②许多重要的科学发现是有教会人士提出的,对近现代科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③对自然界进行研究,就是理解上帝的全知全能。 二、近代机械自然观:整个宇宙由物质组成,物质的性质取决于组成它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微粒的空间结构和数量。 三、机械论自然观在现代的衰落 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设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原子结构的发现量子力学。 四、辩证自然观 环境伦理学的可能性 A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自然是人化自然,人类和人类利益是核心 B生态伦理学,地位平等,人与自然主体关系是平等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推广到自然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C生态系统论观,超越主体间或主客体关系,将自然作为一个人的系统,每一存在的物质对整体存在的价值,价值定义的变化或范围的变化。 五、当代的思考 人类中心主义:自然界是人类索取的对象。 平等主体关:自然界的所有生命和非生命的事物都是平等的,都有其特定的存在价值。 生态系统观:整个地球是一个生态系统,各个环节都应为其服务,若不能为其服务,则要调整或被取代。 第三讲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 ⑴问题 人口、粮食、资源与环境 中国人口增速放缓的原因? ? ? 经济增长计划生育

教育法考试知识点总结

选择题(10题,每题2分,20分) 名词解释(5题,每题3分,15分) 简答(5题,每题7分,35分) 论述(1分,15分) 案例分析(1题,15分,问两小题,可能是材料分析或写法律文书) 第一次课 第一题:教育法治化要求做到(重点看看,概念和四个方面的要求,第11-12页)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失误,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1.主体合法2.内容合法3.程序合法4.救济有道(此四点知道即可) 第二题:教育法(概念,第18页) 广义的教育法: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指教育法律,既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第三题:我国教育法的渊源(7点,知道即可第28-30) 概念:教育法得渊源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国际公约和条约 第四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答题要点:定义,构成,知道5各方面即可,第31-32,或答书上10点也行) 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邮寄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构成(5类):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活动(行为)法、教育行政法 第五题: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重点看看,第35-36) 1.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 2.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 3.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 4.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题: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重点看看,第36) 1.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2.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次课 《教育法》的立法宗旨(第39)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

三年级数学下册24时计时法知识点复习

三年级数学下册《24时计时法》知识点复习 三年级数学下册《24时计时法》知识点复习知识点 1、会用24时计时法表示时刻;会把普通计时法和24时计时法进行互化。 如:普通计时法 24时计时法:上午9时→9时 ;晚上9时→21时(9+12=21) 普通计时法一定要加上“上午”、“下午”等前缀。 2、【计算经过时间、开始时刻、结束时刻】【认识时间与时刻的区别】 ① 如:火车11:00出发,21:30到达,火车运行时间是(经过10 小时30分钟),但这里不要写成(10:30)。正确的列式格式为:21时30分-11时=10时30分,不能用电子表的形式相减。 ② 再如:火车19时出发,第二天8时到达,火车运行时间是(13小时)。像这种跨越两天的,可以先计算第一天行驶了多长时间: 24-19=5(时),再加上第二天行驶的8个小时:5+8=13(时); ③ 又如:一场球赛,从19时30分开始,进行了155分钟,比赛什么时候结束?先换算,155分=2时35分,再计算。 3. 会根据给出的信息制作月历和年历。如:某年8月1日是星期二,制作8月份的月历。再如:某年4月30日是星期四,制作5月份月历。 练习题 改写成另一种计时法。 18:30( ) 晚上10:45( ) 17:38( ) 傍晚6:15( ) 22:10( ) 19:22( ) 2:00( ) 早上7:55( ) 下午1时10分( ) 参考答案 改写成另一种计时法。 18:30( 晚上6点30 ) 晚上10:45( 22点45 ) 17:38( 下午5点38 ) 傍晚6:15( 18点15 ) 22:10( 晚上10点10 ) 19:22( 傍晚7点22 ) 2:00( 凌晨2点) 早上7:55(七点55 ) 下午1时10分(13点10 )

免费在线作业答案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人工生育子女 答:人工生育子女即人工受精生育子女,法律上成为辅助生殖技术,是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2、涉外婚姻 答:涉外婚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家的公民在他国结婚、复婚或离婚。狭义的涉外婚姻,仅指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或者外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依据我国的法律结婚、复婚或离婚。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3、诉讼离婚 答: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诉至法院,由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管辖和处理的法律制度。 4、包办婚姻 答: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条件。 答:有效的结婚合意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 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③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2、民族婚姻家庭特征。 答:民族婚姻家庭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 在民族婚姻家庭的主体中,双方或一方为少数民族。 (二) 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容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 (三) 民族婚姻家庭各方面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 (四) 民族婚姻家庭具有强烈的传统习俗特色。 3、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及其法律地位。 答: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生父母承认非婚生子女而领为自己子女的行为,旨在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它是在非婚生子女无法准正的条件下出现的, 以使其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我国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作出相关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出现过相关案件。在诉讼中,一般由生母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专门的血液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证据确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孩子的生父对其认领并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育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三、论述题(共20分) 1、试述婚姻自由原则。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 1.什么叫自然辩证法?其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性质: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它从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方面,研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内容: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仍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 范围:它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涉及如下广泛的领域:自然界—科学—技术—社会。 体系:自然辩证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是: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2.学习自然辩证法有什么意义?结合你自己所学的专业谈谈学习自然辩证法可能在哪些方面对你有帮助。 自然辩证法既是辩证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又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改造自然的实践的方法论。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和普遍规律的学说。这就是说,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引发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的概括、总结和展望。 自然辩证法作为自然观、科学技术工程产业观和科学技术工程产

业方法论,是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从整体上来把握自然界、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的。 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态度;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助于研究生树立科学发展观自然辩证法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和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科技工作者培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提高科技工作者对科学技术领域中出现的各种哲学社会思潮的分析鉴别能力;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科技工作者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和规律,加深对我国科技方针政策的理解,从而更加自觉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我认识到:无论是学习和进行科学科学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来研究和认识世界。科学技术既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与成果,又是改变人们的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科学技术是人与自然的中介,又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中介。科学技术研究的辩证法研究和揭示人类通过科学技术实践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辩证法研究和揭示作为一种认识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科学技术发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自然辨证法可以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启迪,以帮助和促进科学技术的认识和实践。

高等教育学知识点

《高等教育学》知识点 一、高等教育发展史 我国古代高等教育 殷商时期“右学”--我国最早的具有高等教育某些属性的机构 战国中后期《大学》《学记》--世界最早的教育专著 汉代“太学”--我国古代高等教育从萌芽时期跨入雏形阶段 “鸿都门学”--世界第一所文学、艺术类专科学校 唐代“六学”中,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为经学教学,律学、书学、算学属于专业教育--确立专业教育 我国近代高等教育 1862年京师同文馆--我国第一所新式学堂 1895年创办于天津的西学学堂--我国近代最早的新型大学、我国第一所近代分科大学 1898年京师大学堂--我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 1902年《壬寅学制》即《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癸卯学制》即《奏定学堂章程》--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 1912年《大学令》、1913《私立大学规程》、1917《修正大学令》--废除“忠君”,标志近代高等教育制度逐步定型 我国现代高等教育 蔡元培--开启我国近代大学向现代大学转变 195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草案》--规定基本任务、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雏形 1961年9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校六十条”)--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初步确立 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5年11月18日发布《“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建设内容:①学校整体条件;②重点学科;③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宣告、1999年国务院决定“985工程”--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①机制创新;②队伍建设; ③平台和基地建设;④条件支持;⑤国际交流与合作。 外国古代高等教育 公元前200年,雅典大学--世界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 中世纪大学--由学生和教授仿照手工业行会形式组织起来,打破教会对大学的垄断,获得较大自治权,并从普通教育体系中脱离,形成具有高等教育基本属性的独立教育层次,成为欧美近代大学的渊源,包括; ①意大利-波隆亚大学、萨莱诺大学 ②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③法国-巴黎大学 ④捷克-布拉格大学 ⑤德国-维也纳大学 外国近代高等教育 巴黎工业专科学校--欧洲工业大学最早的模范 1810年威廉·洪堡创立柏林大学(洪堡大学)--提倡“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开启近代大

《24时计时法》同步讲解教案

24时计时法 (一)教学目标 1.理解0时和24时计时法的意义,会用24时计时法表示时刻,在两种时刻转换的过程中体会转化的数学思想。 2.初步理解时间和时刻的意义,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探索的过程中培养观察、对比、概括能力,促进数学思维的发展。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用24时计时法表示某一天中的时刻。 难点:会计算简单的经过时间。 (三)知识全解 【知识点一】0时的意义 问题导入观察小华的作息时间表,你从中了解到哪些信息?

过程讲解 1.观察情境图,获取信息 晚上9时,小华正在睡觉;清晨6时45分,小华起床穿衣服;上午10时15分,小华在教室上课;中午12时,小华在吃午饭;下午3时30分,小华和同学们在课间做游戏;晚上6时,小华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吃晚饭;晚上7时25分,小华一家三口在看电视;半夜12时,也就是O时,小华一家又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2.认识0时 日常所说的半夜12时既是一天的结束,也是新一天的开始,又可称为O时。 3.明确一日有多少小时 归纳总结 1.半夜12时也叫O时。 2. 1日=24时。 【知识点二】认识24时计时法 问题导入拿出钟表拨一拨,仔细观察。 (1)从O时到中午12时,经过了几小时? (2)从中午12时再到O时,又经过了几小时? (3)一天是多少小时?经过一天,钟表上的时针转了几圈? 过程讲解 1. 24时计时法的意义 时针从0时到中午12时,经过了12小时;从中午12时再到O时,又经过了12小时,共经过了24小时,正好一天。如果把钟面上时针走过的一天的时间展开,如下图所示:

图中上下两排数表示时针走了一天经过的时刻。用1~12各数表示时针从昨天午夜12时到今天午夜12时经过的时刻是普通计时法。用0~24各数表示时针从昨天午夜12时到今天午夜12时经过的时刻是24时计时法。 2.一日中时刻的表示方法 方法一普通计时法:时针走到几时,就说几时,表述时在前面加上午、下午、中午、晚上、凌晨等词语来区别不同的时刻。 例:上午的9时→上午9时 晚上的9时→晚上9时 方法二 24时计时法:如下图所示。 表示时针走第一圈对应的表示时针走第二圈对应 时刻,即0-12时。的24时计时法的时刻, 即13—24时。 例:上午的9时→ 9时 晚上的9时→ 21时 3.普通计时法与24时计时法的区别 4.问题解答 (1)从0时到中午12时,经过了12小时。 (2)从中午12时再到O时,又经过了12小时。 (3)一天是24小时。经过一天,钟表上的时针转了2圈。 归纳总结

2016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32分) 1、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什么? 答: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它具体表现在: (1)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 (2)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以来,就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 (3)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2、简述收养的法律特征。 答: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不能发生于直系血亲关系之间。 (4)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3、简述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答: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包括以下三点:(1)订婚不是结婚必要程序和条件。法律既不禁止订婚,也不提倡订婚。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2)对因婚约解除或短暂婚姻生活引起的财物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答:登记离婚制度是指允许婚姻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准予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一致和真实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违反《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2)查明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包括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对于财产问题的处理,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登记离婚时,要求双方当事人已就上述

自然辩证法考点重点

★★★★★1.如何理解自然辩证法 定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性质: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它站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上,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在内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自然辩证法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哲理性的特点。 研究内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石。 ★★★★★3.创新型国家建设 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为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促进科学技术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建设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 ★★★★★4.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定义: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及其与人类关系的总的观点;它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前提;它和自然科学发展相一致,并随其每一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改变自己的形式;它在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等论争。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具有革命性、科学性、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等特点的辩证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包括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标志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5.论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 一、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 观点:自然界的本质是一种物质或某几种抽象的东西;自然界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生物是进化的,并在其中分化出了人。 特征:整体和直观、思辨性臆测性、自发和不彻底性。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复习时要侧重时间、部门、法律责任和具体数字。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教育法规概述 一、内涵:教育法规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具有共同目的,都决定与上层建筑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不同点:两者主体不一样,执行 方式不相同;法规效力比较强,政策适用比较广;法规 政策有区别,解决问题不一样 二、类型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 a、《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 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根本法也叫基本法 b、《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 的根本法、基本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规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殊法(适用范围) 三、体系结构(纵向结构) 宪法(根本大法、母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宪法、教 育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教育单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 年修订;教育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地方性教 育法规(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河 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法规的层级

1、教育法规的纵向层级: a、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b、《教育法》:1995年由全国人大制定, 又称“教育母法”或“教育宪法” c、部门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 行法律 主要法律及时间: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大通过的,2006年人大常委 会修订,地位稍高)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教 育法实际操作的主体,内容多;有细则、 条例、规定等 e、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 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省、直辖市、省 会、较大的市),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备案 f、教育行政规章:最低级别的法规 教育法规体系结构:“一最高,二基本, 三单项,四行政”(《宪法》是教育法 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教育基本法是《教 育法》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单行法律。国 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 2、横向结构: a、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b、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1986年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它站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1)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在内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2)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3)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哲理性的特点。它是从具体科学技术认识上升到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的中间环节,是联结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的重要纽带。 自然观;科技观;科技方法论;科技社会论;中国科技观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 【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及其与人类关系的总和的观点;它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前提;它和自然科学发展相一致,并随科技发展而改变形式;它的发展历程始终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等论争,并由此推动其演化和进步。思想渊源: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理论基础和重要标志: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具有革命性、科学性、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等特点的辩证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 体现在具体的物质形态中;自然界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人和其他动物都来源于自然界。主要特征:直观性、猜测性、思辨性等。作用: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2从某一方面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缺陷:1受原始宗教和神话影响,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2受当时自然哲学限制,不能在细节上科学具体地说明自然界,缺乏科学论证和严密的逻辑体系。 物质的性质取决于组成它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微粒的数量组合和空间结构,物质具有不变的质量和固有的惯性;一切物质运动都是物质在绝对的空间和时间中的机械运动,都遵循机械决定论的因果关系,都是来源于外力的作用;自然界的未来发展严格地取决于其过去的历史,不存在偶然性和随机性;人与自然界是分立的。主要特征:1.机械性2.形而上学性3.不彻底性。作用:1.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奠定了唯物主义思想基础。2.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论前提。缺陷:1.它把自然界看成一架机器,各种运动都归结为机械运动,抹杀了物质运动形式及其性质的多样性,割裂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固有联系;2.以孤立、片面、静止的思维方式考察自然界,否定了辩证的思维方法;3.认为自然界是绝对不变的,物质运动和自然界的合目的性创造都来自上帝。 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2自然界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3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意识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4实践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成为人类存在的本质和基本方式;5认识自然界要遵循客观性原则。主要特征

2018年电大《教育法学》参考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名词: 1、义务教育: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 教育。 2、义务教育的世俗性:是指用法律的手段保证教育与宗教的分离以及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干 预和控制。 3、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强制法律规定应受教育者履行 上学的义务,否则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教育法:是为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利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4、法律关系:就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依法治教: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 享有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6 《教育法学》习题集 填空题 1、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1006年,学部颁布了《强迫教育章程》,这是中国政府有关强迫义务教育的第一道正式法令。1922年颁布的《学制系统改革令》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学制法令,至此,中国的现代学制及其立法可以说是基本定型了。 2、1995年《教育法》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已经步入了正轨,一个依法治教的新局面 正在逐步形成。依法治教的工作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3、教育行政关系和教育民事关系是 两类基本的关系。4、我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地反映在 所有权关系、邻里关系和合同关系上。5、要国家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中,国家是 学校财产的惟一的和统一的所有人。6、法律的实施可以有两种方式,即法律的适用和法律 的遵守。7、划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的标准,主要不在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否有收 入,也不在于是否高收费,而在于将办学和其他经营性活动获得的收入用于何处。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可以有两种主体资格,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9、我国现行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管理,根据机构性质不同,分 别实行审批制度和登记注册制度。10、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包括日常行为规范和操行评价。11、残疾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有接受适当教育的权利。12、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答: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 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13、“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

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一、简答题 1、自然辩证法含义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的一般发展规律,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基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是就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 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学说体系,它的研究内容有:(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界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它旨在对自然界的存在方式、演化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出科学的说明。 (2)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反映了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统一。 (3)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总结出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从抽象到具体、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等辩证思维形式,并且汲取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创新思维方法和数学与系统思维方法等根本方法,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4)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探讨社会中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等的普遍规律。 自然辩证法的四部分内容,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的本质。 3、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思想、主要观点、特征 (1)基本思想: ①唯物论与辨证法的统一 ②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 ③天然自然与人化自然的统一 ④人与自然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 (2)主要观点: ①自然界是先在的和历史的自然界 ②自然界是相互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自然界 ③用辩证的思维认识世界 (3)特征:实践性、历史性、辩证性、批判性 4、系统自然观的特征 系统性、复杂性、演化性、广义性 5、人工自然观的特征 主体性、能动性、价值性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考点梳理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考点梳理 一、考试题型 (一)选择题10题,每题2分。 (二)名词解释5题,每题3分。 (三)简答题5题,每题7分。 (四)论述题2题选1题,15分。 (五)案例分析1题,15分。 二、重点梳理 绪论 1.教育法治化的内容及特征P2-P3 (1)内容 1)教育立法; 2)教育执法; 3)教育守法。 (2)特征: 1)教育法治的权威化; 2)教育治理的法律化; 3)教育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4)教育法治化的核心是法治精神。 2.为什么教师要具备法治素养?P9 (1)教书的育人本质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 (2)教育的复杂性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 3.如何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P10 (1)加强法治学习,树立法治意识; (2)加强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思维; (3)塑造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精神。 第一章:高等教育政策总论 1.双一流建设的总体建设目标P31 着眼于国家“两个一百年”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将分三步走: (1)第一步到2020年,若干所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

(2)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3)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2.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P36-P38 (1)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4)提升科研研究水平; (5)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 (8)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第二章:高等教育基本政策 1.高校专业设置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P57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条件P65-P66 (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 名词解释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6.涉外婚姻,仅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11.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12.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13.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公示、公信性。 14.家庭关系,是指以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为基础,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5.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即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批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 16.离婚效力,是指因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从而引起在当事人之间身份、财产、亲子关系等一系列变化。 11.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又具有它自身的特点。 12.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3.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 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4.夫妻约定财产制,是规范夫妻对其婚前财产、 婚后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 协议的法律制度。 15.收养,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 律行为。也就是说,把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 16.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 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11.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12.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13.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结 婚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公示、公信性。 14.家庭关系,是指以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为基 础,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5.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即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批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 16.离婚效力,是指因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从而引起在当事人之间身份、财产、亲子关系等一系列变化。 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 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 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 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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