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

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
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

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钱禹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履约事项繁多复杂,履约周期较长,即使在签约时考虑得再全面,在履约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变更。工程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对工程变更部分的确认,也是工程款的合法组成部分。建设方在履约过程中未能按约定支付款项,承包方就需通过工程索赔来实现自已取得工程款的权利。因此,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1、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分类

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工程变更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往往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

2、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有的工程项目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合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个别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实际上设计变更又是引发现场经济签证的最大源头。

2.2 未经核实随意签证: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不了解定额

费用的组成而盲目签证的,有不应列入直接费而盲目签证列入的;也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随意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浪费的,对投标包干的项目或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进行大量的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不认真核实就签字。

2.3 当遇到该进行工程签证时,业主代表往往不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甚至于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发生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现象;有的发生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现象。

2.4 恶意签证:恶意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与承包商代表相互串通而签订的签证。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承包商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2.5 过失签证:过失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重大误解而形成的签证。个别业主代表在工作中缺乏敬业精神,不去认真调查和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造成过失签证。

3、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

为了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我认为必须从提高素质,健全制度,重视合同,坚持原则等几方面进行努力,来切实做好工程签证这项工作。针对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四方面的建议:

3.1 为了提高工程签证的质量,我认为承担工程签证管理职能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素质要求:

3.1.1 不仅要熟悉施工中的技术事宜,还应当有丰富的商务

管理经验,能够较好地评估工程签证的经济价值,对于间接影响工程结算费用的工程签证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除此之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

3.1.2 签证管理人员能够对设计变更事项迅速反映,及时提出设计变更的追加预算,对有关签证资料随时作出动态评估,为签证管理人员提供多方面的、有系统的资源支持,必要时配备丰富的专家外脑,随时为签证管理服务。

3.2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严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关。例如:靖江经济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现场项目监理小组作为鉴证方,无权直接批准各类施工方案调整、工程变更签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须由施工单位提出调整方案、费用估算,现场监理员在保证质量、经济和安全的前提下,对该方案签署初步意见,经总监审核后再报园区,由园区签署意见报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所有的工程签证由园区建设科会同监理负责办理。具体程序为:变更估算在0.5万元以内的,由工地代表签证;变更估算在0.5万元至1万元以内的,由工地代表签证,园区建设科科长审核;变更估算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由工地代表签证,园区建设科科长审核后报园区分管领导审定;超过5万元的变更,园区以书面说明变更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报开发区公用事业局,由开发区公用事业局会同纪工委、市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审核

办公室及时派员到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签证。所有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签证单由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负责编制统一格式,按项目进行编号,一式三份,由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园区和施工方分别保管、备案。这样就有效地规范了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

3.2.1 建立业主代表每月汇报制度。业主单位在收到汇报时需要进行必要的审核,从而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进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2.2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各方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

3.2.3 严格签证管理:签证内容应完整、具体、准确,一般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原因、类别、签认内容、工程量计算、产品规格型号、有关各方签章和签证时间等。

3.3 业主和承包商在订立工程发承包合同时,必须十分重视涉及工程造价包括工程签证方面内容的约定,这些约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必须订得详细周到且具可操作性。工程签证的范围、由谁签字、通过什么程序,签证的规范格式,加盖公章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在工程发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设臵签证前臵程序,对业主代表的签证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能够附图说明的尽量避免单纯的文字叙述进行签证;对于一些重大的工程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能够签事实的尽量避免

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能够签工程量的尽量避免直接签单价;能够签单价的尽量避免直接签总价。针对目前在工程结算时大量产生的补签证,我们也可以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补签证的发生。业主应与承包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后方才有效。在合同中规范现场签证中的签字环节。签名要由合同规定有权之人签署,签证内容要有描述性。

3.4 在现场签证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六条原则:

3.4.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3.4.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4.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关于工程量签证和材料价格签证

4.1 工程量签证是最常见的一种工程现场签证,常发生于这几种情况:土方开挖时的签证、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地下水排水施工方案及抽水台班;土方因现场条件限制发生场内转运、外运;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浪费及其他损失;业主原因造成停工

或窝工损失;隐蔽工程签证;工程其他零星修改签证;由于拆迁或业主、监理因素造成工期拖延;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工程量签证的审核步骤为:①真实性审核: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公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②合理性审核:对承包商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进行认真审核。③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装饰工程和隐蔽工程等更应作为审核的重点。

工程签证管理得如何,将直接决定企业效益的好坏,由于工程签证是个专业性极强的内容,需要既懂工程又懂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予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实施严密的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HY0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绿色保持不变 黄色修改 红色待定 第一条- 制订目的 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与业主的变更签证处理原则应遵循业主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 一、工程变更按发生情况分为三大类: 1.所有由业主发出的工程指令,若含有设计、品质及数量上的改变,都称为“工 程变更”,此为第一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五小类: 1.1由业主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 1.2由业主下发的工程师指令完成合约外工程; 1.3由业主下达的口头指示(并随后书面确认)而产生的变更工程; 1.4由我司提出并经业主、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 1.5由以上引发的经过监理、业主确认的签证。 2.由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二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四小类:

2.1因我司自有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2因业主指定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3由分包商提出,并经我司确认同意的合约范围变更工程; 2.4因总包合约条款或责任更改引起分包合约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 程。 3.因我司施工原因或特别安排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三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二小类: 3.1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而投标阶段未能预见而发生的变更工程; 3.2因我司施工方案不合理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产生的额外变更工程, 一般以施工签证形式出现;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费用、工期等索偿。 2.由业主或我司施工安排的分包商零工使用、代工处理等费用确认。 总之我司或分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认证明,称为现场签证。 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经济索偿,称为现场签证。由分包商提出《施工现场签证单》,并附《现场签证造价估算表》,随《分包商变更工程申请书》一起申报。(删除,替换成黄色) 第四条–各级部门职责 一、对业主变更签证职责

浅谈工程变更与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浅谈工程变更与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变更与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标签:工程变更索赔项目管理重要性 0引言 变更与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变更与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作为一名风险管理者,必须做到:①知道任何一种施工方法或风险转移合同条款都不能完全避免施工风险i②了解所采用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风险种类和大小j⑨考虑好出现风险时进行挽救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1工程变更的种类 工程变更索赔是承包商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变更条款非常重要,承包商和分包商经常利用这一条款来增加弥补费用,这也往往引起工程争议。因此,承包商必须充分理解典型变更条款的内容及其范围。 1。1正规变更业主颁发了“变更指令”,“指令”在某种程度上修改了合同条款、计划、或规划。“变更指令”必须经业主签署,否则会成为无效“指令”,导致索赔时得不到补偿。 1.2建设性变更这种变更或者遵照业主的口头或暗示指令,或者是起因于业主应负责的问题而进行的合同外工程的施工。比较常见的有:①在不完全的或不确切的合同文件之外增加的工程;②起源于合同中没有要求的工程(额外工程)的非正式批准或口头指示。 1.3主体变更在最初合同范围以外要求做大量的工作时,就是“主体变更”。作为一个总体规则,主体变更通常由业主发布变更指令来落实。主体变更不是指单一的变更,而是指极大的偏离原项目的一系列变更。多而频繁的变更并不能认为是主体变更。 2工程变更处理 如果业主发出正规的变更指令,索赔时较易处理,当业主通过口头或暗示方式下达变更指令时,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面信函要求业主对其口头或暗示指令予以确认。当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8888888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建设工程签证的行为,根据沣东新城管委会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陕西沣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水务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发生签证事件前,要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应遵循“施工前做好预防,施工中据实办理,竣工后补签无效”的原则,有以下情况的可考虑工程签证。 (一)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起工程量变化和零星工程的增加或减少。

(二)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障碍及工程费用增加,且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要求的。 (三)建设单位因工作或工程建设需要,安排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零星工程施工或借用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依据水务公司确认的“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应办理工程签证。如需转成合同,参照合同管理办法。 第五条如“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内容为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应按照设计文件计量,不再办理工程签证。 第六条如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前施工单位已按原图完成施工,且不在变更范围内或需要返工处理的,应办理工程签证。 第七条上述范围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在签证之列。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签审权限 第八条工程签证事件发生当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原始记录。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签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利辛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签证变更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签证。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影像资料等)。第二条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必须办理委托手续,造价超过合同价10%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章工程签证变更办理流程 第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内容发生的 2天内,签署原始记录,并上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 第四条签证单必须在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天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建设管理部不得受理。 第五条建设管理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24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技术质量部审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 24 小时内,对签证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送至合约法务部核验。 第七条合约法务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72小时内,对签证单中的工程数量及价格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报至项目公司领导审批,项目公司领导于24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完毕当天盖章后提交至政府部门审批,政府部门于 5 日内审批完成后返至项目公司。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有意见分歧时,建设管理部必须在24 小时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并存档;若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对签证单有异议时,统一由建设管理部在收到技术质量部或合约法务部或项目公司领导的签署意见后,当天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

对有异议的工程签证必须在5天内由项目公司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完毕,对签证资料不全造成项目公司不予签认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退回文件 5 日内完善资料重新上报;对不符合签证要求的,不予签认。 第九条上报的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施工单位章。 第十条涉及工期延期的工程签证需办理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由项目公司董事长审批。(签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三章工程签证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当天,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2)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第十三条对可反映工程内容和工程状况变化的现场面貌,一定要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记录与签证单一起报送并存档。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填写要求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式伍份:施工单位壹份、监理单位壹份、项目公司贰份、政府部门壹份。(格式见附件3) 第十五条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项目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建设管理部设计台帐,予以登记、存档。 第十六条签证单必须附有工程签证原始记录。 第十七条签证单须注明签证理由,必须和原始记录一致。 第十八条无图计量的签证内容,在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具体工程量。工程量必须和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一致,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 第十九条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浅谈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在工地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及费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在本文中主要对工程签证中存在的一些盲点及如何进行高质量签证进了分析,可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工程签证;签证种类;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abstract: the author, according to many years engaged in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in building site management and cost control management work experience, mainly discussed the project that exists in visa blind spots and how high quality visa into the analysi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visa; visa category; existing problems; measures 签证,相信从事工程行业的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如何在工程施工时及时、准确的办好签证,我想在一些施工单位还不太及时不太跟踪,往往拖延至工程结算。那样就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多损失。本文主要对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1、工程签证的含义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由于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也已经在国内推广开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

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

关于浅谈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钱禹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履约事项繁多复杂,履约周期较长,即使在签约时考虑得再全面,在履约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变更。工程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对工程变更部分的确认,也是工程款的合法组成部分。建设方在履约过程中未能按约定支付款项,承包方就需通过工程索赔来实现自已取得工程款的权利。因此,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1、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分类 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工程变更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缺乏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往往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 2、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有的工程项目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合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个别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实际上设计变更又是引发现场经济签证的最大源头。 2.2 未经核实随意签证: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不了解定额

费用的组成而盲目签证的,有不应列入直接费而盲目签证列入的;也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随意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浪费的,对投标包干的项目或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进行大量的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不认真核实就签字。 2.3 当遇到该进行工程签证时,业主代表往往不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甚至于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发生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现象;有的发生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现象。 2.4 恶意签证:恶意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与承包商代表相互串通而签订的签证。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承包商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2.5 过失签证:过失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重大误解而形成的签证。个别业主代表在工作中缺乏敬业精神,不去认真调查和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造成过失签证。 3、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 为了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我认为必须从提高素质,健全制度,重视合同,坚持原则等几方面进行努力,来切实做好工程签证这项工作。针对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四方面的建议: 3.1 为了提高工程签证的质量,我认为承担工程签证管理职能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素质要求: 3.1.1 不仅要熟悉施工中的技术事宜,还应当有丰富的商务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 4.1.工程变更 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 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4.2.4.大型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管理方法》。零星土方由监理,工程主管和部门经理认真核实后签认工程量。 4.2. 5.每月月底前,工程主管整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制定汇总表后送计划部。 4.2.6.预算员在每月月初根据签证单和汇总表,开始确定核实签证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于本月月底前将结果制定汇总表后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2.7.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签证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2.8.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9.工程签证的所有程序完成,原则上不超过60天(特殊情况除外)。 5.备注. 5.1.签证确认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简图,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

浅谈建筑工程签证的管理与控制

浅谈建筑工程签证的管理与控制 发表时间:2019-11-05T16:47:25.08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6期作者:劳俏巧 [导读] 在建筑工程中,利用工程签证进行索赔是施工方经常运用的一种方法。 辽东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辽宁丹东 118003 摘要:在建筑工程中,利用工程签证进行索赔是施工方经常运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对于建设方来说,如果施工方利用一些手断在整个施工过程做签证,虚报工程量,那么无疑会对整个工程成本造成巨大损失。特别是在一些国有投资项目中,施工方为了自身利益,会夸大工程量,甚至虚报,因此做好建筑工程签证的控制与管理,在整个工程结算和控制工程总造价,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方面至关重要。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签证 1做好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的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做为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大量现场签证。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工程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建设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总之,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2 工程签证的特点 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工程签证有以下几个法律特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一规定是承包和发包双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施工方在施工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化等情形,如建设方在工程技术联系单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即承诺,双方则达成了一个完整的协议。因此,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为。那么,该签证就符合双方约定的特殊的签证程序。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签证的程序规定散见于《合同法》各个具体的条款中,如通用条款第29条“工程设计变更”规定:“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就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这可以说明对于设计、工期、质量、验收、合同价款的支付、竣工结算等条款中都涉及到具体的方法与程序,应当按照约定的工程签证程序进行。 (3)工程签证可以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证,而无须其他证据证明。在工程结算时,凡是经过双方确认的工程签证,均可直接在工程项目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时,作为工程价支付的依据。 3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目前工程中,现场签证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核实随意签证。有的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缺乏对工程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虚假签证。在现场签证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如施予好处就办事,且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等腐败的现象发生,造成业主单位的财产损失。 (3)签证不及时。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签证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相关手续。但有的业主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特别是对于那些隐蔽工程,发生时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到竣工决算时再履行补签手续,容易引起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纠纷。 (4)不按实际工程量签证。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而对那些隐蔽工程签证,施工单位利用其隐蔽性,多计工程量来骗取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故意诱导其误签。 (5)签证不规范。现场签证一般需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的内容也应该具体明确、便于计量。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现场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签证内容也往往存在较多缺项,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4加强对工程签证的控制与管理 4.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制度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范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4.2 挑选业务精、素质高的业主代表 项目工程的业主代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必须选择诚实可靠的人员担任。业主代表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爱岗敬业,精通业务,遵守法律法规,在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努力维护业主单位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4.3明确签证的权限 目前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经业主现场代表核定后予以签认。在合同中应约定现场代表的签证权限,对超过规定限额的签证应由更高级的管理人员来确认。

2021新版浅谈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变更管理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新版浅谈EPC总承包模式 下的工程变更管理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2021新版浅谈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变 更管理 [摘要]本文重点论述了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处理工程变更的策略和方法,旨在加强变更技巧,加强对设计的管理力度,减少设计变更,加强现场变更费用管理,提高变更管理水平等。 [关键词]EPC总承包;变更管理 1EPC总承包模式简析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提供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的一种工程总承包模式。成功地运用这种模式能够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的目的。 2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变更的界定 通常总承包合同规定,变更是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变更。工程变更涉及业主要求的改变,业主要求主要指描述工程的目标(竣工工程的功能、范围、质量和范围要求,要求承包商提供的物品)、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这部分要求主要反映在总说明书内。因此,对总说明书内容的改变一般为工程变更。 变更的起因,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业主的新要求,所发生的工程变更。二是设计、采购、施工实施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如现场施工条件无法达到要求,或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中说明书要求内容的实施而发生的变更。三就是由EPC承包商根据EPC合同条件第13.2款:“承包商可随时向雇主提交书面建议,提出(他认为)采纳后将:①加快竣工,②降低雇主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③提高雇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给雇主带来其他利益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所属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凡发生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地质状况发生变化或现场管理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等事项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所属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的发生, 应在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环节中做好预控, 避免因设计缺陷、招投标及合同约定不严谨、现场施工管理计划性及协调性不强引起的工程签证。 第三条除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可作计价计量调整外( 如工程量) , 其它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均以”工程签证单”方式给予增加, 非”工程签证单”的其它文件均不属于经济文件, 在工程结算时均不予增加; 所属公司与承包( 供应) 单位签署合同时, 本条款应作为合同条款之一。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因设计原因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费用的签证,由所属公司设计部门负责, 由设计总监签署意见,并依此作为考核设计部门的依据。 第五条因施工条件、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现场管理等原因发生的工程签证,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由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核工程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六条因合同条款原因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赔偿发生的签证, 由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 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

核成本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签证发生前,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 供应) 单位下达”工程任务联络单或技术联络单”并对下达联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管理部门须要求签证单位对签证内容表述清晰、依据充分, 能够清楚计算其签证最终结果。 第八条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联络内容的复核、审查与跟踪落实, 参与工程测量、负责计价、审核签证金额, 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签证程序规范性、有效性及签证金额误差负责。 第九条所属公司签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程签证单编号盖印, 统计台帐及存档等签证管理工作, 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按编号顺序分类汇总后, 报送公司总经理及各经办部门, 抄送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备案审查。 第十条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负责对所属公司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签证进行复核与审查、分析, 负责工程签证的规范性的监督, 定期进行签证复核、审查、分析并通报情况, 根据本规定对所属公司签证管理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下( 包括5万元) , 应由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管理部门相关经办人、负责人共同会签, 涉及设计变更增加的签证单设计总监参加会签后并加盖”签证编号专用章”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10万元( 包括10万元) 间, 签证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69692

密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制姚建晨日期2011年8月5日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密级:

密级: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目的 (4) 二、原则 (4) 三、适用范围 (4) 第二章概念 (4) 一、设计变更 (4) 二、工程(甲方)指令 (5) 三、现场签证 (5) 第三章办理原则 (5) 第四章部门职责 (6) 一、设计管理部 (6) 二、工程管理部 (6) 三、成本管理部 (7) 四、分类 (7) 五、台帐 (7) 第五章流程及审批注意事项 (7) 一、设计变更、工程指令 (7) 二、现场签证 (10) 第六章附件 (14) 第七章附则 (26)

密级: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所属各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的操作细则,并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各公司编制的《实施细则》,应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备案。 三、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分公司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 一、设计变更 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内容 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

工程签证流程、签证内容及签证的技巧

工程签证流程、签证内容及 签证的技巧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浅谈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是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象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 期拖延。 二、现在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问题:凡是从事过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的工程师都有这样的体会,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我们接触的工程签证,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长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保证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保存完整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原件,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五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名。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

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申请和建议书时,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 (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二)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方案意见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交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估算,然后由发包人

PLM中的工程变更管理浅谈

PLM中的工程变更管理浅谈 在制造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中,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部件而进行的更改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一项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过程。造成工程变更的原因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客户需求变化、供应商变更、设计更改或优化、生产工艺调整优化、产品开发流程或计划调整、产品质量问题等,使企业的变更管理面临巨大挑战。 工程变更过程会涉及到设计、工艺、采购、生产、质量、销售等多个部门,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变更过程中,企业通过追溯变更影响的范围来确定变更计划和内容,对变更过程、变更文件实行监控管理,并将变更通知到文件使用部门。企业需要面对的变更管理难点有: 复杂的变更流程 较长的变更周期 变更的影响评估 变更过程的监控 变更文件的版本管理 变更的通知发布 在信息化管理应用日渐深入企业的今天,如何通过信息化系统,避开或者弱化以上管理难点,使企业更有效的管理工程变更过程,成为值得思考的一个课题。 作为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清软英泰PLM针对制造企业工程变更管理的特点,将变更过程划分为变更请求、变更评估和变更实施三个阶段: 清软英泰PLM中变更管理是以这三个阶段为核心展开应用,具有以下管理特点: 1、流程规范有序

在清软英泰PLM中,企业可以在系统中自定义并固化变更文档模板和变更流程模板,还可以在系统中自定义电子化的变更表单,以实现变更过程的标准化和变更输出文档的规范化。 2、评估有依据 在清软英泰PLM中,根据变更文档的被引用情况,企业可以方便地了解该文件变更的影响范围,并快速将关联的其他文档、物料、项目等纳入变更评估中,以便评审人员全方位的进行变更评估。 3、过程可监控可追溯 在清软英泰PLM中,工程变更过程在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流转的情况将集中展现在变更记录中,变更申请者、评审者、执行者、通知者等参与人员,将根据其所在变更流程的工作职责,享有不同的变更操作权限,而管理者不仅可以按照条件继续查询变更流程,还可以进行过程追溯和变更统计,从而实现对整个工程变更过程的有效管控。 4、变更文件版本管控 在清软英泰PLM中,文件具有版本记录,以记录下文档变更历史,并保证所有使用者获取一致版本的文件。 5、变更发布管理 文件的变更,必然涉及到文件的变更发布、对使用者的变更通知、以及接收者的签收记录,在清软英泰PLM中,可以通过电子化的文件收发管理,将发布、回收以及文件签收的过程记录下来,既可保证变更文件快速回收或下发到使用者处,又可进行及时备案,避免扯皮现象。 清软英泰PLM可为企业提供信息化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但工程变更管理涉及企业技术和管理等较深层次的问题,企业更需要在实施的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开发和制造流程来制定工程变更的信息化管理流程,从而达到减少非必要变更、缩短必要变更周期、实现变更记录追溯的目的。

工程签证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工程签证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二条定义: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三条工程签证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二章签证的申报及审核程序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原始凭证一式三份(工程部、预审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工程师当天在现场见证签字确认,并报工程部经理签章备案,不得补签。 第五条工程签证单一式三联,施工单位、工程部、预决算部各一联。 第六条签证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5天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工程部不得受理。工程部在收到签证单后2天内必须签署完毕,并在台帐上记录,工程部经理签署完毕后;两天内送工程技术部复核,工程技术部在一天内复核完毕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章及工程部章。 第三章签证审核意见的签署 第八条现场工程师签署意见时应就签证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出意见,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责任划分应详细、明了。签证单上有涂改的地方现场工程师需签字作实。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字,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应就现场工程师的意见进行补充说明,如果没有不同意见可

以表示“同意某某意见”、或“某某意见属实”等。 第十条原则上现场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单上签认有关的单价或总价。 第十一条对于因任何原因返工的工程签证,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及责任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审核意见应与原始凭证的审核意见一致。 第四章签证内容明细及规定 第十三条委托工程中能用竣工图表示工程量的尽量办理竣工图,不用办理工程量的签证 第十四条大包干的委托工程,不得办理签证,必须办理验收手续,且注明工程是否已按总价包干内容按时施工完毕,验收是否合格 第十五条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又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工程量的确认。 第十六条合同或委托范围外的,2万元以内的有计价依据的零星项目可单独办理签证,并可与其它合同或委托工程一起结算,超过2万元的零星项目必须办理工程委托。 第十七条签证理由:明确签证发生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可附附件;现场工程师必须对照工程承包合同(或委托)范围,确认充足理由后才能办理签证; 第十八条转扣签证 1. 转扣签证应注明被转扣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后附转扣依据; 2. 转扣签证依据必须充分,转扣签证内附有转扣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 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 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1.2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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