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模板(单位版) (2)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模板(单位版) (2)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模板(单位版) (2)

附件3: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一、数据填报口径

本单位为执行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已全部纳入本报表填报范围。若有特殊情况请说明原因。

二、数据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本单位全表审核后核实性问题提示共8条。年末资产变动超过20%,因为我单位中学新建了一栋教学楼和一栋食宿楼。机构人员变化多2人,因为我单位新转正的特岗教师9人,退休7人。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分析表的设置建议。

1.对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2.如有不适用的审核公式,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3.本单位自行增加的审核内容,请列出并说明设置依据。

三、数据差异情况

(一)账面数与实有数差异情况。

本单位账实有差异的会计科目共0项。详细列举并说明主要原因。

(二)与决算数差异情况。

本单位是纳入决算管理。根据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对比表,详细分析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说明情况

工会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2019年度工会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封面填报方法 各级工会所有类型单位均需首先填报封面信息。 (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若存在工会单位代为汇总填报下级单位的情况,需在单位名称后加增加“代下属单位汇总填报”字样。如:“╳╳工会代下属基层工会汇总填报”。 (二)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编:据实填写。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项为必填项。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符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2015)及相关修订,以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原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若没有临时代码的,可根据软件上方IDC“单位代码工具”生成临时代码填列。 (四)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若没有该

代码的单位可不填。 (五)单位所在地区:系统中已内置全国最新到县级的行政区划,根据单位所在地区进行选择。若个别地区没有在行政区划内的县区、开发区等,可选择上一级次地区。 (六)单位类别:根据单位性质选择填列。系统中若选择执行的是“工会单位”的任务时,单位类别默认为工会行政单位,选择执行的是“企业、事业、非营单位”的任务时,需根据单位性质在“工会事业类单位、工会企业类单位、工会非营利组织单位”中进行选择。 (七)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填列。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决算时不填列本项。系统中若选择执行的是“工会单位”的任务时,单位执行会计制度默认执行的是工会会计制度,选择执行的是“企业、事业、非营单位”的任务时,需根据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在“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进行选择。 若存在其他事业类会计制度均选择“政府会计制度”。 (八)预算层级:工会行政单位根据财务管理关系所确定的预算级次,选择填列。选择项有:全总、省总、地市级、县级。 若是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产

201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最新整理)

附件3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提纲 注:正式分析报告内容可以包含但不限于本参考格式中的内容。各地、各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握报告重点,认真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为贯彻落实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对我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说明本单位性质、财务隶属关系、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单位人员情况、预算收支情况等基本情况。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分析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其中,资产构成情况应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固定资产占比中应包含房屋、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对资产总量中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受托代理资产情况应单独进行反映。 (二)分析本单位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情况。其中,资产配置情况应包含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无形资产增长率、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

使用情况应包含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资产分别占资产总额比以及资产有偿使用效益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处置情况应包含本期处置资产价值占资产总额比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同时,应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情况,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分析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或其他非经营性取得的收益情况。其中,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应说明本单位对外投资涉及的单位户数、股权比例等情况;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应说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占用费收入情况;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应简要说明主要收入情况。 (四)分析本单位资产总体绩效情况。包括单位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资产存量盘活和共享共用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主要举措。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有关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征收情况,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提高资产运行绩效和信息化建设等方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鲁财资〔2010〕50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维 护国有资产权益,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我省各级各类行
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统称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 制度的,简称行政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简称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本办法有关行政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职能正常
履行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 占有的货币资产、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将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 让渡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对外投资、资产租赁、对外担保等。以国有资产对 外担保的经济行为,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其国家所有的性质不变。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行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主管
部门(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事项审核;各级财政部门负 责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事项审批,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 授权,负责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租赁事项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审核、审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事项,遵循依法从严、风险控制、保值增值、程 序规范的原则。 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国有资产予以有偿使用。 第五条 拟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 不得申请有偿使用; 被依法确认为 担保物和涉及法律诉讼的资产,担保和法律诉讼期间不得申请有偿使用。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事项纳入“山东省行
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专项管理,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在年度财务 报告、年度国有资产报表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中对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臵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二、填报口径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 (二)本套决算中“基本建设类资金”指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管理的资金,根据单位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后相关数据填报(未实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参照有关会计制度并账要求填报)。其中:财决05至05-2表、

财决08至08-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和财决06-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指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臵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三)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 三、录入级次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四、填报要求 (一)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参考格式 (3)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参考格式(试行) (本附注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列示,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大框架下,同时执行国家规定的专业会计制度,比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可以以本附注为基础,根据专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上作适当的增减。)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 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是由[XXXX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设立的事业单位。现持有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发的事证第XXXX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住所:,法人代表:,开办资金:XXX 元。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制度》、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 三、主要会计政策 [ 提示:对以下列示的主要会计政策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说明 ] 1.会计年度 本单位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本单位的记账基础为收付实现制(如果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单位需在此作出特别声明),计量原则为历史成本法。

3.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外币折算 按业务发生当日][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年末][期末]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和下文所述情况]外,外币折算差异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收支账户。 5.存货 存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核算。 存货的盘存制度:实地盘存制/永续盘存制。 6.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包括债券和其他投资。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转让价差等各项收益记入当期收入。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 ph5044 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种类和内容、编报年度决算的相关规定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四方面来为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一般公司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除资产负债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种类和内容 1、种类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2、决算会计报告的内容 会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包括: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 报表封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等文字信息,以及单位统一代码、基本性质、财政预算代码、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报表类型等相关信息。 主表、补充指标表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主表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附注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对本单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二、编报年度决算的相关规定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 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 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 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 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

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 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 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 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 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 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 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 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常见问题集 (单位版软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基础信息1 二、台账管理2 三、资产购置5 四、资产处置6 五、产权登记7 六、其他8 一、基础信息 1、下载初始化参数时,提示网络下载失败? 原因: (1)服务器端口和地址设置不正确。 (2)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 (3)网络未连通(或中断)。 解决方法: (1)检查地址和端口:【系统管理】→【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菜单下,地址和端口为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如自治区财政厅的地址为10.68.1.113,端口为8866。 (2)IE浏览器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Internet选项”,点击“连接”页面,根据单位与财政部门的连网方式,选择局域网设置或双击拨号连接,出现页面中勾选代理服务器,点击“高级”页面,在例外中将资产管理的地址输入,如10.68.1.113:8866,在页面中一直点击【确定】即可。 (3)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可通过【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测试连接】。如不畅通可以通过手工方式导入初始化信息:与财政部门联系,将初始化参数信息导出到U盘,通过初始化参数下载页面中的【数据导入】功能导入。 2、初始化参数下载后发现有错误?

原因:单位建立账套时输入的组织机构代码与财政部门维护的组织机构代码不一致造成。 解决办法:需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实,如财政维护错误,需通过节点管理功能找到该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授权文件,将授权文件“GroupCode.Dll”拷贝到单位软件安装目录替换后,单位重新建立账套即可;如单位输入错误,通过建立账套功能重新建立账套输入正确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发现其他的信息错误,则需要财政重新维护单位信息,单位通过“初始化参数”重新下载即可。 3、用户进行数据库恢复时系统提示“数据恢复失败”? 原因:备份文件与当前软件要求的数据库版本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备份文件扩展名应为sys,不能为*.HX或其他扩展名的文件; (2)备份文件为旧版本软件产生的备份数据,如无其他备份只能与财政部门联系,通过财政版导出备份文件,单位进行恢复。 二、台账管理 1、用户在导入资产清查数据时,提示“数据有误”? 原因:原资产清查系统中录入卡片不规范,如部门编码都是0,某些必填字段为空。 解决办法: 用户需将原资产清查备份文件发送金财公司,由我公司技术人员检查哪些数据存在问题,指导用户进行修改,修改后即可完成导入。 2、进行资产清查锁定卡片数据上报时提示“数据有误或网络上报不成功”,为什么? 原因: (1)原资产清查软件中卡片数据中部分内容为非必填项,而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却为必填项,不满足上报条件,如:管理机构(使用部门)。 (2)IE代理服务器设置不正确(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 (3)由于数据量大,通过拨号方式与财政联网也会出现该提示。 解决办法: (1)检查卡片必填信息是否输入完整:可通过软件中的“校验”功能检查。补录不完整信息: A、如补录使用部门,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初始设置】→【部门信息维护】菜单中,维护该单位的使用部门信息; 将未填写使用部门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已录入的部门,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B、如补录资金来源,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未填写资金来源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并录入资金来源,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检查代理服务器设置。打开IE浏览器,通过【工具】→【Internet选项】→【连接】来设置代理服务器。 (3)如联网方式为拨号,数据量又大,建议通过【卡片导出】功能,将卡片数据存到U盘上,财政部门导入系统中。 3、锁定标志下载时提示“锁定标志下载失败!” 原因:由于单位计算机与财政网络连接异常产生,主要是没有拨号或未设置连接上报服务器地址。 解决办法: (1)检查是否与财政连网,如使用拨号方式连接,需先进行拨号;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

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三)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步署,我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占有单位结合推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和卡片账,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四)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

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填报口径

附件1: 2009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口径 一、编报范围与填报对象 (一)单位范围:本区2009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发生经常性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其他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范围。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财政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 二、报送时间和内容 1.区级主管部门应按青财库…2009?108号文的规定: (1)没有基层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2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2)除教育、卫生以外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基层单位)

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3)教育局、卫生局(包括基层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8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2. 各财政办应按青财库…2009?109号文的规定: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含汇总、本级及基层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报送区财政局国库科。 3.报送纸质决算报表(A3纸)一式一份,分科目报表可打印至类级科目。本套报表分户录入的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送财政部门的汇总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报表全部采用完全汇总,不得采用其他形式。 4.报送决算数据软盘(含本部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数据),一式一份。 5.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一式一份(A4纸),其电子文档应在决算软件中附加在“上报文档”中,同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传出。装订顺序按照封面、填报说明、分析报告、正表的顺序装订。 决算填报说明请按规定格式进行填报,同时请主管部门做好汇总、整理工作。 决算文字分析材料要求运用文字、图表、数字、结构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和置换的资产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可授权同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 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资产处置中涉及预算、财务与会计事项的,按照现行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类资产的出售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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