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一)参照国际上的标准分类方法,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为四类,组成了中国的电磁兼容标准体系。

(1)基础标准

属于基础标准的有电磁兼容名词术语、电磁环境、电磁兼容测

量设备规范和测量方法等。这类标准的特点是不给出指令性限

值,也不给出产品性能的直接判据,但它是编制其他各类标准

的基础。如GB/T 4365--1995《电磁兼容术语》,GB/T 6113 系列标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和测量方法》,

GB/T17626 系列标准《电磁兼容试验方法和测试技术》等等。(2)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是对给定环境中所有产品给出一系列最低的电磁兼容

性能要求。通用标准中的各项试验方法可以在相应的基础标准

中找到,通用标准可以成为编制产品族标准和专用产品标准的

导则。通用标准对那些暂时还没有相应标准的产品有极好的参

考价值,可用作进行电磁兼容摸底试验。

通用标准讲述住宅、商业、轻工业环境等两种不同环境,考虑

到电磁兼容有电磁骚扰发射和抗扰度两个不同方面。因此通过

不同组合,通用标准实际上有四个分标准。我国的电磁兼容通

用标准选自IEC61000-6 系列标准,对应的通用国家标准的系

列号为GB/T17799 。

(3)产品族标准

产品族标准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规定他们的电磁兼容性能要

求及详细测量方法。产品族标准规定的限值应与通用标准相一

致,但不同的产品族产品有它的特殊性,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项

目和提高试验限值。产品族标准是电磁兼容标准中所占份额最

多的标准。如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

和测量方法》,GB4343-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等。(4)专用产品标准

专用产品标准通常不单独形成电磁兼容标准,而以专门条款包

含在产品通用技术条件中,专用产品标准的电磁兼容要求与产

品族标准相一致(在考虑到产品的特殊性后,对其电磁兼容性

要求也可作某些更改),但产品标准对电磁兼容的要求更加明

确,还要增加产品性能和价格的判据。产品标准通常不给出具

体的试验方法,而给出相应的基础标准号,以备查考。

表1 部分电磁兼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所对应国际标准号

工业、科学和医学(ISM )射频

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 和限值

1 GB4824 —1996

参照 CISPR11: 1990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

动机驱动装置的无线电干扰特

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2 3 4 GB14023 —1992

GB13837 —1997

GB4343 —1995

等效于 CISPR12:1990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

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

量方法

等效于 CISPR13: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

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 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

等效于 CISPR14:1993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 等同于 CISPR14-2:

5 6

GB4343.2 —1999 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 2 部分:

1997

抗扰度一产品类标准

GB17743 —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 等同于

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15:1996

7

8

9 GB/T6113.1 —1995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等效于CISPR16-1:

规范1993

GB/T6113.2 —199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等同于CISPR16-2:

1995

GB/T16607 —1996 微波炉在1GHZ 以上的辐射干等效于

测量方法

CISPR19:1983

10

11

12

13

14

GB/T9383—1999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

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等同于

CISPR20:1998

等同于

GB9254 —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

值和测量方法CISPR22:1997

等同于

GB17618 —199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

量方法CISPR24:1997

等同于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

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25:1995 GB/T17624.1 —199 电磁兼容综述电磁兼容基本等同于IEC61000-1-1

8 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与解释1992

电磁兼容限值低压电气及电等同于IEC61000-3-2

15

16 GB17625.1 —1998 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

(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不

1995

GB17625.2 —2000 大于16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等同于IEC61000-3-3

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1994

限值

17

18

19

20

21

22 GB/T17626.1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等同于IEC61000-4-1

扰度试验总论

GB/T17626.2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等同于IEC61000-4-2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等同于IEC61000-4-3

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等同于IEC61000-4-4

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等同于IEC61000-4-5

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8 1992

8 1995

8 1995

8 1995

9 1995

GB/T17626.6 —1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等同于IEC61000-4-6

8 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199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供 等同于IEC61000-4-7

GB/T17626.7 —199 电系统及所连设备谐波、谐波

间的测量和测量仪器导则

GB/T17626.8 —1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 等同于IEC61000-4-8

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9 —1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 等同于IEC61000-4-9

23

24

25

1991

8

8

1993

8

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

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1993 等同于 26 27

GB/T17626.10-199

IEC61000-4-10:

1993

8

GB/T17626.11-199

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

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

荡波抗抗度试验

等同于

IEC61000-4-11;1994 等同于 28 29

GB/T17626.12-199

8

IEC61000-4-12 ;

1994

电磁兼容 通用标推 居住、商

等同于 GB/T17799.1 —199 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

IEC61000-6-1;

9 验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第1 部分:一般规则等同于 IEC1008-1:

30 GB16916.1 —1997 1990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第1 部分:一般规则等同于 IEC1009-1:

31

32 GB16917.1 —1997

GB4717 —1993

1991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 特别提到的是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由于它是对给定环境中的所有产品给出一系列最低的电磁兼容性能要求,所以无论是对产品族标准的编制、产品标准的编制都有极好的参考价值,即使是对目前暂时无电磁兼容标准的产品,作为产品性能的摸底照样有其参考价值。

因此通用标准中提到的试验内容,大体上也是各种电子产品应当考虑的试验内容(只不过在考虑产品的特殊性之后,可能会增减个别试验项目;或提高试验要求)。由于设备有自身工作时的电磁发射和抗扰度两方面的要求,通用标准也同样有这两方面的要求,分别给出在表2 和表3 之中。

* 从表2 和表3 我们不难看出,尽管电子设备的品种数不胜数,除了特殊的产品,到电磁兼容测试项目可能有些特殊要求外,实际上对绝大多数的产品的测试项目都是共通的,例如,设备的电磁骚扰发射在o.15—30MHz 范围内测传导骚扰发射;在30—1000MHz 范围内测辐射骚扰发射;对一些有定时控制和程序控制的设备还要在

0.15—30MHz 范围内加做断续干扰(俗称喀呖声干扰)试验。对于

设备的抗扰度试验目前主要做静电抗扰度试验、由射频场引起的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态脉冲群抗扰度试验、雷击浪涌抗扰度试验、由射频场感应所引起的传导抗扰度试验及电压瞬时跌落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等6 种,此外,考虑到设备的非线性工作状态对供电电网的污染,还要开展设备工作时的谐波电流发射的测试。* 表3 是有关工业环境的抗扰度要求应对应国际标准IEC61000-6-2,因至今还未收集到该标准的相应文本,故本文先采用了欧洲标准

EN50082—2 来替代,好在两个标准从内容到结构上都是相同的,相信不会影响读者对本文的理解。

(二)常用电磁兼容测试项目和测试要点简介

(1)设备工作时的电磁骚扰发射

表2 设备的电磁骚扰发射通用标准

环 境

序 端口名称 频率范围 限 值 相应的 号

基础标准

1.1

机壳

30-230 MHz 230-1000 MHz 0-2 KHz

在 10m 处 30dB (μV/m )准峰值 在 10m 处 37dB (μV/m )准峰值

CISPR22 B 级

IEC61000-3-2 IEC61000-3-3

住宅、 商业 和轻 工业 环境 下的 设备 电磁 骚扰 发射 限值

0.15-0.5 MHz

限值随频率对数 线性降低 66—56 dB (μV )准峰值 56—46dB (μV )平均值

交 流 电 源 线

1.2 0.5-5 MHz

56 dB (μV )准峰值 46 dB (μV )平均值

60 dB (μV )准峰值 CISPR22 B 级

5-30 MHz

50 dB (μV )平均值 见基础标准的断续干扰一节 40--30 dB (μA )准峰值 30--20dB (μA )平均值

0.15-30 MHz 0.15-0.5 MHz CISPR14

信号、控制直 限值随频率对数 1.3 流输入、直流

电源输出等

线性降低 CISPR22 修改

版 B 级

0.5-30 MHz

30 dB (μA )准峰值 20 dB (μA )平均值

在 30m 处 30dB (μV/m )准峰值 在 30m 处 30dB (μV/m )准峰值

79 dB (μV )准峰值 2.1 机壳

30-230 MHz 230-1000 MHz 0.15-0.5 MHz

CISPR11

工业

66 dB (μV )平均值

73 dB (μV )准峰值 环境 2.2 下的 交流电源线 0.5-5 MHz

5-30 MHz CISPR11

60 dB (μV )平均值 73 dB (μV )准峰值 设备 电磁 60 dB (μV )平均值

在考虑中

骚扰 发射 限值

2.3

2.4

交流电源 线输入端 0-2 KHz IEC61000-3-2 IEC61000-3-3

信号、控制直 流电源输入、 直流电源输 出、交流电源 输出等

0.15-0.5 MHz 0.5-30 MHz 涉及在改版中的基础标准

涉及在改版中的基础标准

在考虑中

表3 设备的抗扰度通用标准

试验序

号试验项目试验要求相应的基础

标准

部位IEC61000-6-1 (1997)EN50082-2 (1995)

1.1 工频磁场

辐射电磁50 / 60 Hz 3A / m(均方根值)50 Hz 3A / m(均方根值)IEC61000-4-8 80—1000 MHz 80—1000 MHz

1.2 1.3

1.4

2.1 场(调频)3V / m (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0V/ m(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900 ±5 MHz

IEC61000-4-3

ENV50204

设备

外壳端口

辐射电磁900 ±5 MHz

场(键控)3V / m (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50 % (占空比)

10V/ m(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50 % (占空比)

200 Hz(重复频率)200 Hz(重复频率)

静电放电±4KV(充电电压,接触放电)±4KV(充电电压,接触放电)

±8KV(充电电压,空气放电)±8KV(充电电压,空气放电)

IEC61000-4-2

IEC61000-4-6 射频传导

(共模调

幅)

0.15 / 80 MHz 0.15 / 80 MHz

3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0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信号

线和控制线端口

150Ω(源阻抗)150Ω(源阻抗)

电快速瞬±0.5KV(充电电压)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1 KV(充电电压)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2.2

2.3

3.1

变脉冲群IEC61000-4-4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IEC TC77 委员工频共模有适当修改50Hz 会在考虑中

10V(均方根值,电动势)

0.15 / 80 MHz

射频传导

(共模调

0.15 / 80 MHz

3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50Ω(源阻抗)

10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IEC61000-4-6

直流输入和输出电源线端口

150Ω(源阻抗)

浪涌 1.2/50(8/20)μs(前沿/ 半峰)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3.2

3.3

1.2/50(8/20)μs(前沿/ 半峰)IEC61000-4-5

IEC61000-4-4 线—地

线—线

±0.5KV(充电电压)

±0.5KV(充电电压)

±0.5KV(充电电压)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0.5KV(充电电压)

±0.5KV(充电电压)

±2 KV(脉冲峰值)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电快速瞬

变脉冲群

电压跌落

部位

IEC61000-6-1(1997)

EN50082-2(1995) 标准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3.4

IEC61000-4-11

100 % 降低 6 0 % 降低 50 ms 100 ms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IEC TC77 委员

3.5

4.1

电压波动

有适当修改

会在考虑中

U 标称+20 % U 标称-20 %

0.15 / 80 MHz

射频传导 (共模调 幅

0.15 / 80 MHz

3V (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0V (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50Ω(源阻抗)

IEC61000-4-6 150Ω(源阻抗)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4.2

电压跌落 30 % 降低 0.5 周波

60 % 降低 0.5 周波

IEC61000-4-11 IEC61000-4-11 30 % 降低 0.5 周波 60 % 降低 5 周波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4.3

电压中断 > 95 % 降低

250 周波

> 95 % 降低 交流 输入 和输 出电 源线 端口

250 周波

浪涌

1.2/50(8/20)μs (前沿 / 半峰)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4.4

1.2/50(8/20)μs (前沿 / 半峰) IEC61000-4-5 IEC61000-4-4 线—地 线—线

±2 KV (充电电压) ±1 KV (充电电压)

±1KV (充电电压) 5 / 50 ns (前沿 / 半峰)

5 KHz (重复频率)

4 KV 4 KV

电快速瞬 变脉冲群 ±2 KV (脉冲峰值) 5 / 50 ns (前沿 / 半峰) 5 KHz (重复频率)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4.5

4.6

电压波动

低频谐波 IEC TC77 委员 会在考虑中 U 标称+10 % U 标称-10 %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4.7

IEC TC77 委员 会在考虑中 0.2 KHz % 未定

部位号IEC61000-6-1(1997)EN50082-2(1995)标准

射频传导(共模调幅)0.15 / 80 MHz 0.15 / 80 MHz

5.1 3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0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50Ω(源阻抗)

IEC61000-4-6

接地

线端口

150Ω(源阻抗)

电快速瞬±0.5KV(充电电压)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5.2

6.1

变脉冲群IEC61000-4-4

IEC61000-4-6 射频传导

(共模调

幅)

0.15 / 80 MHz

10V(未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80 % (1KHz 调幅)

150Ω(源阻抗)

过程

测量和控制线及长距离总线和控制端

电快速瞬±2KV(脉冲峰值)

5 / 50 ns (前沿/ 半峰)

5 KHz(重复频率)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6.2

6.3

变脉冲群IEC61000-4-4

工频共模IEC TC77 委员

会在考虑中

50 Hz

20 V(均方根值,电动势)

推荐在今后使用,但数据可能

有适当修改

浪涌

6.4 1.2 / 50 (8/20)s(前沿/半峰)

2KV

IEC61000-4-11 线---地

线---地1KV

* 对传导干扰的测试,特别是对电源线上干扰的测试,尽管产品千变万化,但基本方法都是一样的,基本配制都是人工电源网络和干扰接收机(见图1)。其中人工电源网络可以在射频范围内向受试设备端子之间提供规定的阻抗(50Ω),并能将试验电路同电源上的无用射频信号隔离开来,进而将干扰电压耦合到干扰接收机上。干扰接收机则是一种按专门要求设计的接收机,具有平均值和准峰值两种

检波功能,这是执行CISPR 标准所必须的检波方式:特别是后者,它较好地反映了干扰对听觉造成的效果(因为CISPR 标准的本意就是要解决通信和广播的保护,所以检波的结果必然与人耳的客观反应相一致)。

图1 传导干扰测试示意图

* 对于家用电器中有定时或程序控制的设备,在开关切换的瞬间会产生比正常工作要大很多的断续干扰。在标准中提出了对这类干扰的判别办法(根据断续干扰的幅度、频率、持续时间和间隔时间加以判别)及设备的合格评定办法(上四分位法)。对于测试方法目前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在图1 干扰测量仪面板的中频输出端子用50Ω电缆接到数字示波器,由测试人员目测、记录、判别和评定;另一种是采用专门的干扰分析仪自动完成对断续干扰的测试和评定。

* 对骚扰的辐射发射测试,随试品的不同,测试方法有较大变化。

* 对于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等一类产品,由于外形尺寸比较小巧,一般认为从试品表面的向外辐射尚不及通过电源线向外辐射来得更多,更直接。因此设计了一个利用吸收钳测试电源线辐射的方案(见图2),利用干扰接收机测试吸收钳前端电流变换器检测到的吸收电流值(辐射出来的骚扰波以涡流形式被吸收钳所吸收)来反映骚扰的辐射功率的大小。此方法简单,测试的重复性、可比性均较好。

图2 用吸收钳法的辐射发射测试示意图

* 以上几项测试均在屏蔽室内进行。同时注意,不同的测试频段应配用不同干扰接收机。

* 对于工、科、医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等的测试,标准规定在开阔场或电波暗室中进行。典型布置见图3 所示。试品放在转台上,测试天线分别在水平和垂直两种极化状态下,转台应在所有角度上旋转;应在每个测量频率上记录其辐射骚扰的最高电平。另外,天线高度

应在1—4m 内调节,以测出其最大值。测试结果由干扰接收机读出。

图3 用天线测试方法的典型场地布置图

* 对于照明灯具等一类设备,辐射骚扰是通过设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磁场分量来测试的。为此标准给出的测试方案见图 4 所示。大环天线提供的电流探头通过同轴开关和干扰接收机用同轴电缆相连。测

试的频率范围为9KHz—30MHz。测试结果在干扰接收机内读出。

测试有较好的重复性和可比性。

图4 采用大环天线的磁场辐射测试示意图

(2)设备的抗扰度测试

* 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的产品种类虽多,但要进行抗扰度测试的品种并不多,总结起来不外乎是抗静电干扰、抗脉冲群干扰、抗浪涌干扰、抗电源电压瞬时跌落、抗高频辐射电磁场干扰和抗高频传导干扰等几种。

* 静电放电试验主要模拟操作人员或物体在接触试品时引起的放电(直接放电),和人或物体对试品邻近的物体放电(间接放电)。

静电放电可能产生的后果是:

① 直接通过能量交换,引起半导体器件损坏。

② 放电所引起的近场电场和磁场变化,造成设备误动作。

静电放电是通过放电枪直接对试品表面或试品邻近的物体放电来

模拟的。由于静电放电引起的干扰波的前沿达到0.7—1nS(接触放电时),其高次谐波成分尤其丰富,故对设备的考核也特别严格。* 抗脉冲群干扰是模拟电网中众多机械开关在切换电感性负载的时候所产生的干扰,这类干扰的特点是:成群出现的窄脉冲群(一群脉冲的个数可以达到几十个乃至上百个)、脉冲的重复率较高(KHz—MHz 级),上升沿陡峭(nS 级),单个脉冲的持续时间短暂(10--100nS 级),幅度达到KV 级。成群出现的窄脉冲可对半导体器件的结电容充电,当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线路(乃至设备)的出错。试验时将脉冲叠加在电源线(通过耦合/去耦网络)和通信线路(通过电容耦合夹),对设备形成干扰。通过这一试验造成设备误动作的机会较多,除非有合适的对策,否则较难通过。* 值得指出,由于静电放电和脉冲群试验所产生的干扰波形的沿边十分陡峭,持续时间十分短暂,故对试验配制的规范性要求很高。不良的配制可以对试验结果的重复性、可比性,以及试验的严酷程度带来明显的影响,务必引起试验人员的注意。

* 抗浪涌试验又称抗雷击干扰试验。这是模拟自然界里的雷击(间接雷)对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的影响。对于供电线路中因大型开关切换所引起的线路扰动也用浪涌试验加以模拟。浪涌试验的特点是脉冲重复率低(1 分钟 1 次;每次1 个脉冲)、波形一般(前沿为μS

级,持续时间为0.01—1mS)、幅值较高(KV 级),但能量特别大(几百焦耳级。相形之下,脉冲群的单个脉冲为毫焦耳级;静电放电为皮焦耳级)。因此浪涌试验对设备的影响可能是破坏性的(很可能因试验造成设备中的器件损坏)。需要一提的是浪涌试验是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通过电源线或通信线来加脉冲试验,所以是在线的抗干扰试验。它有别于设备的脉冲耐压试验,尽管两者波形相同,但脉冲耐压试验用的发生器内阻较大(500Ω,而做浪涌试验的发生器内阻仅2Ω),而且设备是在非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的,所以两种试验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 电压跌落、短时中断试验是模拟电网或变电设施由于故障或负荷突然出现大的变化所引起的。这些现象本质上是随机的,其特征表现为偏离额定电压,并持续一段时间。作为大多数的数据处理设备,一般都有内置的断电检测线路,以便在跌落或中断发生时及时保护现场数据。而当电源电压恢复以后,设备按正确方式启动。反之,如果断电检测线路不能快速作出反应时,就可以导致加在集成电路上的直流电压,在断电检测电路动作之前已经降到最低运行电压水平之下,因此会引起数据丢失或改变。这样,当电源电压恢复时,这个数据处理设备就不能正确再启动。

* 射频辐射电磁场试验用来模拟因射频辐射干扰引起的设备误动作,

这往往是因为设备操作、维修和安全检查人员在使用移动电话时所引起的干扰。尽管单台移动电话的功率不大,但由于使用人员靠近设备,造成局部场强很高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他如无线电台、电视发射台、移动无线电发射机、各种工业电磁辐射源,以及电焊机、可控硅整流器、荧光灯等在工作时也都会对设备产生辐射现象。射频辐射电磁场的试验频率在80-1000MHz;试验用场强在 1-10V/m 之间。

* 对于频率很低(150KHz—80MHz)的射频信号,由于其波长较长,相形之下比一般设备的尺寸要长得多,但与设备的引线(包括电源线及延续一户外空架线;以及通信和接口电缆的尺寸相当,这样这些引线就可以作为被动天线通过传导方式将射频信号以电压和电流形式的近场电磁骚扰在设备内部对设备产生干扰。

* 上述六项试验中的静电、脉冲群、浪涌和电压跌落试验都可以用单台仪器来实现,而且由于试验电压较高(均远大于一般的环境电磁条件),试验可以在普通实验室进行。

* 对于射频辐射电磁场和射频传导试验,则都要用一套仪器才能完成一项试验。其中射频辐射电磁场试验要用信号发生器、射频功率放大器、天线、电磁场测试探头、场强监视仪以及计算机和相应软件构成相应的闭环试验系统。射频传导试验需要用信号发生器、射频

功率放大器、衰减器、耦合/去耦网络、耦合钳、电子毫伏计以及计算机和相应软件构成相应的闭环试验系统。这里要注意的是信号发生器和射频功率放大器应与使用的试验频段相适应。射频辐射电磁场应在电波暗室中进行试验,作为替代,也可在GTEM 小室中进行试验。射频传导一般应在屏蔽室中进行试验。

(3)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谐波电流的测试

* 开关电源和可控硅器件的大量使用,一方面提高了人们对电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非线性的电能转换又在电网中引入了大量的谐波电流,它不仅使同一电网中其他用电设备受到干扰,产生故障,它还会使电网的中线电流超载,影响输电能力。此外,对电源的相位控制还会引起电流有效值的变化,导致负载侧的有效值电压产生波动,引起照明灯具的灯光闪烁。作为对电网供电质量的控制,在这次电磁兼容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对绝大多数的产品都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足以说明国家对这项指标的重要程度了。

* 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谐波电流的测量线路见图5 所示。其中试验电源S 是一个理想的交流电源,具有内阻小,波形纯、电压稳和频率准的特点。测量设备M 为离散富里叶变换的时域分析仪器,可以分析1—40 次谐波电流值。

常见行业分类

一、机构组织 政府机构,各国驻华行政机构,贸易公司,经济组织,协会,其他机构 二、农林牧渔 农业:粮食,豆类,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坚果,杂果,干果,咖啡,可可及制品,棉类,麻类,含油子仁,果仁,籽,食用菌,烟草,花木,竹木,藤苇,干草,木炭,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动植物油,动植物种苗,家禽,牲畜,养殖动物,蚕茧,蚕丝,羽毛,羽绒,羊绒,生皮,毛皮,动物毛鬃,肠衣,禽蛋,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园艺用具,农用品,农用机械,林业设备及用具,畜牧养殖业设备及用具,渔业设备及用具,粮油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屠宰及肉类初加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机械,其他 三、医药卫生 保健用品,减肥增重产品,个人保养,药材,中药饮片,康复产品,制药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计生用品,其他 四、建筑建材 房地产,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文教、卫生、体育、音乐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工程,木材板材,石材石料,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混凝土及制品,建筑玻璃,陶瓷,搪瓷及制品,塑料建材,金属建材,防水,防潮材料,耐火,防火材料,隔热,吸声材料,绝缘材料,特种建材,施工材料,砖,瓦及砌块,墙体材料,天花板,地板,门窗,壁纸,锁具,建筑装饰五金,管件管材,厨房设施,卫浴设施,涂料,胶粘剂,作业保护,活动房,堆垛搬运机械,建筑及相关设备,陶瓷,木工机械设备,搪瓷生产加工机械,工程承包,建筑装潢设计,其他 五、冶金矿产 金属矿产,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品,稀土及稀土制品,黑色金属及制品,铁合金及制品,钢铁及制品,铸锻件,金属丝网,粉末冶金,磁性材料,废金属,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物制品,石墨及碳素产品,矿业设备,冶金设备,金属线,管、板制造设备,冶炼加工,其他

2012年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附件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次要活动是指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活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3 单位 unit 本标准中的单位是指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4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2.5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行业类别及代码2019

本标准按照GB / T 1.1-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与GB / T 4754-2011相比,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保留了GB / T 4754-2011的主要内容,并调整了主要类别和中小型类别的项目,名称和范围;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比较见附录A; -国民经济分类的新旧分类比较请参见附录B。 本标准是采用重新起草的方法并参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的第四版,ISIC Rev. 4,2006年)编制的,未与ISIC Rev.4保持一致。当量。有关所有经济活动的国家经济工业分类与国际标准工业分类之间的比较,请参见附录g。 本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起草单位: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子林,雷平平,杨晓刚,王卓,曾飞,孙洪娟,孙文峰,张艳琪。 该标准的先前版本如下: ——GB / T 4754—1984,GB / T 4754—1994,GB / T 4754—2002,GB / T 4754—2011。 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业等宏观管理中的经济活动分类,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档。 2.1行业 从事同一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主要活动 当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最大份额的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增加值不能用于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则可以根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注:主要活动对应于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2.3次要活动 在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外,单位还从事外部活动。 2.4辅助活动 在单位的所有活动中,它不向外界提供商品和服务。 注意:辅助活动是内部活动,以确保该单元的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的正常运行。 2.5单位 有效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部门的载体。 2.6工业活动单位评估

行业分类国标代码

行业分类国标代码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行业国标代码: A:农、林、牧、渔业, A01:农业, A02:林业, A03:畜牧业, A04:渔业, 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开采辅助活动, B12: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C16:烟草制品业, C17:纺织业,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家具制造业, 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3:金属制品业,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C36:汽车制造业,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C41:其他制造业,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E47:房屋建筑业,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E49:建筑安装业, 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2: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3:铁路运输业, G54:道路运输业, G55:水上运输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7:管道运输业, G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国家行业分类

中国行业新分类编辑 《财富中国》根据发达国家的行业界定与行业演变规则,对中国的行业进行新分类: 机构组织 政府机构,各国驻华行政机构,贸易公司,经济组织,协会,其他机构 农林牧渔 农业:粮食,豆类,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坚果,杂果,干果,咖啡,可可及制品,棉类,麻类,含油子仁,果仁,籽,食用菌,烟草,花木,竹木,藤苇,干草,木炭,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动植物油,动植物种苗,家禽,牲畜,养殖动物,蚕茧,蚕丝,羽毛,羽绒,羊绒,生皮,毛皮,动物毛鬃,肠衣,禽蛋,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园艺用具,农用品,农用机械,林业设备及用具,畜牧养殖业设备及用具,渔业设备及用具,粮油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屠宰及肉类初加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机械,其他 医药卫生 保健用品,减肥增重产品,个人保养,药材,中药饮片,康复产品,制药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计生用品,其他 建筑建材 房地产,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文教、卫生、体育、音乐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工程,木材板材,石材石料,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混凝土及制品,建筑玻璃,陶瓷,搪瓷及制品,塑料建材,金属建材,防水,防潮材料,耐火,防火材料,隔热,吸声材料,绝缘材料,特种建材,施工材料,砖,瓦及砌块,墙体材料,天花板,地板,门窗,壁纸,锁具,建筑装饰五金,管件管材,厨房设施,卫浴设施,涂料,胶粘剂,作业保护,活动房,堆垛搬运机械,建筑及相关设备,陶瓷,木工机械设备,搪瓷生产加工机械,工程承包,建筑装潢设计,其他 冶金矿产 金属矿产,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品,稀土及稀土制品,黑色金属及制品,铁合金及制品,钢铁及制品,铸锻件,金属丝网,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

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 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v≤2.5 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 如各种轿车, 轻型越野汽车, 微型 货车, 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 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 pickup), 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行管理, 但是这里归类为越野车·越野车包括国产吉普和进口吉普等型号, 以及其它品牌越野车·旅行车举例:松花江、昌河、长安、大发、柳州五菱、天津华利等属于7座以下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指凯特、海玉、中联等类型的小客车,中华子弹头也属于轻型小客车, 小客车的分类似有难以界定,主观上也归并到旅行车一类·小货车,如小轿车旅行轿车station wagon 小轿车厢式轿车旅行车吉普车jeep等越野汽车越野车厢式货车小货车轻型小货车pickup 小货 车国汽车分类标准中国汽车分类标准(gb9417-89)将汽车分类为8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02)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的种植0112 薯类的种植0113 油料的种植0114 豆类的种植0115 棉花的种植0116 麻类的种植0117 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0140 中药材的种植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 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育种和育苗 造林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0221 木材的采运0222 竹材的采运0230 林产品的采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3 畜牧业 0310 牲畜的饲养0320 猪的饲养 0330 家禽的饲养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0390 其他畜牧业0121 牛、绵羊、山羊、马、驴、骡和驴骡的饲养;乳品加工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50 狩猎、捕捉和猎物的繁殖,包括有关的服务活动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30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农作物的种植与家畜的饲养相结合(农牧混合)"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0412 海洋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0422 内陆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灌溉服务0140 农业和畜牧业服务活动,但

国家标准分类的基础知识

国家标准分类的基础知识 基础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 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

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此外,围绕当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标委目前还正在酝酿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试点联盟,探索开展联盟标准化与当前标准体系并存互相补充的标准管理方式。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附件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注:行业代码(QB03)填写到4位;行业类别(QB02)填写代码相应汉字。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种植 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0 中药材种植 0190 其他农业 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0212 林木育苗 0220 造林和更新 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0241 木材采运 0242 竹材采运 025 林产品采集 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252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3 畜牧业 031 牲畜饲养 0311 牛的饲养 0312 马的饲养 0313 猪的饲养 0314 羊的饲养 0315 骆驼饲养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032 家禽饲养 0321 鸡的饲养 0322 鸭的饲养 0323 鹅的饲养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水产养殖 0411 海水养殖 0412 内陆养殖 042 水产捕捞 0421 海水捕捞 0422 内陆捕捞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农业机械服务 0512 灌溉服务 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9 其他农业服务 052 林业服务业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0522 森林防火服务 0523 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0529 其他林业服务 0530 畜牧服务业

国家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014 0140 中药材的种植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0211 育种和育苗 0212 造林指在荒山、荒地、沙丘和退耕地等一切可以造林的土地上进行的林木和竹子 的种植活动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 措施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21 木材的采运 0222 竹材的采运 023 0230 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 动。 03 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 031 0310 牲畜的饲养指对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畜的饲养。 032 0320 猪的饲养 033 0330 家禽的饲养 034 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动。 0412 海洋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

092 贵金属矿采选指对在地壳中含量极少的金、银和铂族元素(铂、铱、锇、钌、钯、铑)矿 的采选活动。 0921 金矿采选 0922 银矿采选 0929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09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指对在自然界中含量较小,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以及研究和使 用较晚的金属矿开采、精选活动。 0931 钨钼矿采选 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指镧系金属及与镧系金属性质相近的金属矿的采选活动。 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指对主要含钍和铀的矿石开采,以及对这类矿石的精选活动。 0939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指对稀有轻金属矿、稀有高熔点金属矿、稀散金属矿,以及其他稀有金属矿 的采选活动。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01 土砂石开采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指对石灰、石膏,以及石灰石助熔剂的开采活动。 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指通常在采石场切制加工各种纪念碑及建筑用石料的活动。 1013 耐火土石开采 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指用于建筑、陶瓷等方面的粘土开采,以及用于铺路和建筑材料的石料、石 渣、砂的开采。 102 1020 化学矿采选指对化学矿和肥料矿物的开采。 103 1030 采盐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 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 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活动。 109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指对石棉、石墨、贵重宝石、金刚石、天然磨料,以及其他矿石的开采。 1091 石棉、云母矿采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粮食行业相关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 7635.1-2002)(以下简称“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一项大型的基础性标准,是与国际通行产品目录协调一致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规定了全国可运输产品的分类原则与方法、代码结构、编码方法、分类与代码。主要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一、《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的组成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由相对独立的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可运输产品,第二部分为不可运输产品。第一部分由五大部类组成,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CPC)1998年10版的第1部分相对应,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对《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GB/T7635—1987)的修订。主要变化有: 1、对GB/T7635—1987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2、对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进行了修改。GB/T7635—1987代码结构是四层8位数字码,每层2位码,采用了平均分配代码的方法。“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代码结构是六层8位数字码,前五 —1 —

层是一层1位码,第六层是3位码,采用了非平均分配代码方法; 3、产品分类和类目的设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4、采用了GB/T10113-1988《分类编码通用术语》中确立的术语;产品类目采用了规范的产品名称。 二、我国主要粮食与机械产品分类代码介绍 在“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中,与粮食行业相关的产品分类代码涉及我国原粮、米面油产品和粮油加工机械产品等三个方面。摘录如下: —2 —

国标行业分类标准2019

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与公积金还款有哪些财务措施?提款金额有变化吗?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一个问答中说,受到这一流行病影响的员工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也不会逾期。它们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报告给信贷部门。调整。对于承受更大租金压力的员工,他们可以合理地增加租金提款额,并灵活安排提款时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为支持防疫工作,财税部门出台了两项措施:1.向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提供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个人所得税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征收。政府制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防疫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以类推实施。其次,该实体向个人发行用于预防新发冠心病的药物,医疗用品和防护设备(不包括现金),这些均不包括在工资和薪金中,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社会保障方面,公司制定了分阶段减免中小企业和微型微型企业三个社会保险单位费用的政策,免税期限不超过五个月。三项社会保险可以减半,减免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3月19日的一次特别新闻发布会上说,就社会救济援助企业的“救济”而言,2月为退休,失业和失业提供了三项社会保险费。考虑到住宿,餐饮,旅游,运输等行业受到疫情的影响最大,因此优惠税收政策也倾向于这些行业。国家标准行业分类标准类别 对于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国家实施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到2020年,受传染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公司的最长结转期限为5至8年。困难行业的企业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业(两种类型

的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具体的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执行。到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的收入,以及为居民的必需品提供快递服务的收入,均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穿梭巴士;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以及居民的日常服务。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上述增值税免征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期限将根据疫情另行宣布。同时,对于个体企业,微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将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并免征增值税;已暂停适用3%税率的预付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其应税销售收入,税后增值税为1%,税率为3%。预付增值税率为3%,增值税商品为1%。国家标准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国标

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A 农、林、牧、渔业2011年08月18日 ·B 采矿业2011年08月18日 ·C 制造业2011年08月18日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11年08月18日 ·E 建筑业2011年08月18日 ·F 批发和零售业2011年08月18日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11年08月18日 ·H 住宿和餐饮业2011年08月18日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J 金融业2011年08月18日 ·K 房地产业2011年08月18日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11年08月18日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11年08月18日 ·P 教育2011年08月18日 ·Q 卫生和社会工作2011年08月18日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11年08月18日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11年08月18日 · ·T 国际组织 2011年08月18日

A农、林、牧、渔业 本门类包括01~05大类 01农业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 011 谷物种植 指以收获籽实为主,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 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指用于制糖的甘蔗和甜菜的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 指苹果、梨、桃、杏、李子等水果种植 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指香蕉、菠萝、芒果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 植 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指椰子、橄榄、油棕榈等的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0170 中药材种植 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 物的种植 0190190 其他农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农作物种植02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指应用遗传学原理选育和繁殖林木新品种核心 的栽植材料的林木遗传改良活动 0212 林木育苗 指通过人为活动将种子、穗条或植物其他组织 培育成苗木的活动 0220220 造林和更新 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疏林地、灌木林地等一切可造林的土地上通过 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方 式培育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3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 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 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 木场的生产活动

行业分类国标代码

行业国标代码: A:农、林、牧、渔业, A01:农业, A02:林业, A03:畜牧业, A04:渔业, 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开采辅助活动, B12: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C16:烟草制品业, C17:纺织业,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家具制造业, 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3:金属制品业,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C36:汽车制造业,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C41:其他制造业,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E47:房屋建筑业,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E49:建筑安装业, 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2: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3:铁路运输业, G54:道路运输业, G55:水上运输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7:管道运输业, G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G59:仓储业, G60: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H61:住宿业, H62: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J66:货币金融服务, J67:资本市场服务, J68:保险业, J69:其他金融业, K:房地产业, K70: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71:租赁业, L72: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行业分类国标代码

行业国标代码:A:农、林、牧、渔业, A01:农业, A02:林业, A03:畜牧业, A04:渔业, 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开采辅助活动, B12: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C16:烟草制品业, C17:纺织业,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家具制造业, 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3:金属制品业,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C36:汽车制造业,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C41:其他制造业,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E47:房屋建筑业,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E49:建筑安装业, 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2: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3:铁路运输业, G54:道路运输业, G55:水上运输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7:管道运输业, G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 基础分类 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 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 的标准。 工作标准——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 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标准化法》规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如DB/T XXX(顺年号)——XX(年号)或DB XXX(顺年号)——XX(年号)。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此外,围绕当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标委目前还正在酝酿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将通

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754 —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大类码中类码小类码行业名称 17 纺织业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 棉纺纱加工 1712 棉织造加工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1722 毛织造加工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1732 麻织造加工 1733 麻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41 缫丝加工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51 化纤织造加工 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1779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1 非织造布制造 1782 绳、索、缆的制造 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84 篷、帆布制造 1789 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1 1810 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1830 服饰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 化纤浆粕制造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 合成纤维制造 2821 锦纶纤维制造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2823 腈纶纤维制造 2824 维纶纤维制造 2825 丙纶纤维制造 2826 氨纶纤维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51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国标代码》

新国标代码: A:农、林、牧、渔业, A01:农业, A02:林业, A03:畜牧业, A04:渔业, 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开采辅助活动, B12: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C16:烟草制品业, C17:纺织业,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家具制造业, 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3:金属制品业,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C36:汽车制造业,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C41:其他制造业,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E47:房屋建筑业,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E49:建筑安装业, 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2: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3:铁路运输业, G54:道路运输业, G55:水上运输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7:管道运输业, G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G59:仓储业, G60: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H61:住宿业, H62: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doc

四川工商学院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一、制定依据 依据《四川工商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科研工作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科学的激励机制,结合我院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全面的原则 考核办法面向全院专任教师,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向全院公开,覆盖学院年度各项工作。 (二)差异化的原则 《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评分标准》中已有的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学院考核内容中。 (三)动态调整的原则 根据学院每年工作重心变化,每年动态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跨考核年度完成的重点工作,当年未分配的分值,可以留存到下一个考核年度分配,且不占用下一个考核年度分值。 (四)相对稳定的原则 考核评分标准明确目标、考核标准、积分分值,在当年度实施过程中,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固定,不增减和相互调剂。

(五)项目负责人制原则。 重点项目经学院批准后,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积分分配方案及标准进行核定,上报支撑材料后,提交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积分。其他积分项目如属于个人或教师团队申报的,则由个人或教师团队负责人提交支撑材料,提交考核小组审核认定积分。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人员为艺术学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包括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兼职教师)。 四、考核周期 考核以学年作为年度考核周期,考核的时间范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五、积分总额与积分分配 艺术学院积分总额,以学校下达的积分总额为准。积分总额的70%用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30%用于其他工作。 六、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见附件:《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评分标准》。学校评分标准中已有的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学院“预算清单”考核内容中,避免重复计分。 七、积分分值的计算 (一)年度重点工作采用项目制,分值1:1核算。年度其他工作采用清单制,如完成的分值没有超过30%上限,则分值1:1核算;如完成的分值超过了30%上限,则实行归一化积分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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