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冶金企业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办法(辽安监管四[2011]143号

辽宁省冶金企业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办法(辽安监管四[2011]143号
辽宁省冶金企业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办法(辽安监管四[2011]143号

辽宁省冶金企业煤气及其他有毒害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冶金企业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防止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伤害事故、火灾事故及衍生的其它事故发生,根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005)等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冶金企业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发生炉煤气、铁合金炉煤气、氮气、氩气、氢气、氧气、氯气、硫化氢等能够引起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的气体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的冶金企业和在冶金企业管辖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使用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笫四条省、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辖区各单位涉及使用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对本办法实施过程负责监督。

第五条各单位是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主体,全面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规范等要求,按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检查仪器设备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指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本单位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涉及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工艺流程及管网图纸归档、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施工作业方案及流程审查、施工作业现场组织及审查、本单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设备设施的专业管理等。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订本单位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程序和内容,并负责对本单位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及管理专项制度。

作业及管理专项制度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如停、送气及吹扫检验、检测方法及区域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运行检查、专业检查、检修施工管理、危险与动火作业的审批等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各单位涉及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具备相应安全资格的岗位,其管理、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者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职业危害情况,定期对存在会产生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向作业人员公布。

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安排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并配发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要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存在职业禁忌或有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和相关规程及行业标准等,参照《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煤气作业类别划分原则,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将本单位涉及煤气的区域划分为一类煤气区.二类煤气区和三类煤气区,并按划分类别进行管理。

各类煤气作业区,应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及相关专业管理规定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语和警示标识;对在各类煤气区的各项作业场所及相应的岗位要制订出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在各类煤气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要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二条过剩煤气必须点燃放散,点燃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且不低于50m,放散时要有火焰监测装置和蒸汽或氮气灭火措施。吹刷煤气放散装置放散管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操作平台4m,距地面不小于10m。

供外部用户使用的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炉煤气应添加臭味剂后供用户使用。

第十三条各单位厂房内有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工艺装置的阀门、法兰、生产用气管道、排水器、烤包器、水封、生产装置等设施或厂房附近,有煤气及

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放散源或泄漏危险的场所,需要在厂房内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和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煤气加压机室、排水器间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和中毒窒息危险的封闭生产作业场所要安装事故通风设施。

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旁、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值守的房间应保证正压通风。

固定式气体检测装置设计安装按《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规定执行,其配置数量按有效覆盖面积水平保护半径室内7.5m、室外15m计算,且与释放源(有泄漏危险点)距离室内不大于1m、室外不大于2m。固定式气体检测装置报警值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必须具备同时传输到有人值守的主控操作室功能,并且要有声、光等提示效果。

第十四条煤气管道和设备应保持稳定运行。当压力低于500Pa时,必须采取保压措施。

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高于严密性试验压力;高压煤气管道(压力在3x 10'Pa以上)的试验压力应高于常压煤气管道的试验压力。

第十五条有泄漏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等,均必须设置相对方向的两个出口。

煤气设备设施和管道泄爆装置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如设在楼梯或过道旁,必须要有警示标志。

凡开、闭时可能泄漏煤气的隔断装置,如盲板、眼镜阀或扇形阀及敞开式插板阀等,不应安装在厂房内或通风不良之处,离产生明火设备距离不少于40m。

第十六条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气柜、管道、储罐及发生装置等设备设施符合重大危险源条件的,应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求实施管理。煤气柜区域人员出入口和煤气柜登梯入口处须设人体静电消除器。对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关设备设施,须制定监测评价周期和标准,定期对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进行检查测定,确认其符合标准;并将检测情况记录备案。

第十七条各单位厂区内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输送管道要按照国家标准着色,并标明介质流向和种类;横跨道路的煤气管道要有限高标识并设置防撞护栏。煤气管道应架空铺设,严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气管道埋地铺设。

各厂区内各种主要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应统一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部位。管道支架应有标高标识,标高应每年检测一次,并做好对比、记录、备案。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和管网图,图上标明煤气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名称和编号。

采用单一阀门隔断的蝶阀、闸阀等,必须在其后加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为电动蝶阀加盲板阀,如眼镜阀或插板阀等。

水封装置(含排水器)必须设置能够检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严防水封装置的清扫孔(排污闸阀或旋塞)出现泄漏。所有煤气水封(含排水器)均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在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装置或区域的明显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作业流程进行提示。

第十九条各单位现有的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达不到本办法要求的,应及时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在未解决前,应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并各单位设备设施管理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备案并监督落实。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加强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及施工组织管理,在施工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并根据辨识结果制定作业及施工方案。

第二十一条煤气管道堵盲板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或操作人员实施。

第二十二条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入涉及煤气设备设施等受限空间,必须保证该区域氧气含量不低于19.5%,作业时间要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确定;动火作业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实验合格,设施内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气含量低(小于19.5%) 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器具,作业现场设专职监护人员。

进入储存、输送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或与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连通的容器、管道、封闭建筑内部作业前,必须采取置换、吹扫、通风等措施,并进行气体取样检验,确认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入内作业,并要配备检测仪器,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全程监控。

吹扫和置换煤气管道、设备及设施内的煤气,必须用蒸汽、氮气或合格烟气,不允许用空气直接置换煤气。

第二十三条外来施工并涉及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或监护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编制切实可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和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四条对煤气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回收、储存、使用、输送系统的设备设施检修,各单位的作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停气吹扫方案和送气置换方案,并督促检修作业单位及配合单位认真执行。

第二十五条带煤气危险作业 (如带煤气抽堵盲板、接管、更换高炉探尺、操作插板等作业),不应在雷雨天和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具备有效联络措施。

在炉窑等具有高温热源的建、构筑物内严禁进行带煤气作业。

第二十六条在煤气设备、设施或管道上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证审批制度。进入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容器内等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应建立并执行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制度。

第二十七条检修的煤气设施,包括煤气加压机、抽气机、鼓风机、布袋除尘器、煤气余压发电机组(TRT)、电捕焦油器、煤气柜、脱硫塔、洗苯塔、煤气加热器、煤气净化器等,煤气的输入、输出管道必须采用可靠的隔断装置。

第二十八条煤气系统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煤气系统及其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在涉及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改扩建工程与正常生产交叉作业的情况

下,建设单位是涉及双方(或多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方,负责组织制订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并将涉及本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

第二十九条在涉及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委托施工维修作业时,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在作业前要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作业界定范围;对施工前的安全作业条件要进行确认,把单位所在区域的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分类情况及相关要求,以及从事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条件和程序要求等,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并监督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说明,对作业环境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并确保作业工具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满足作业要求。

第三十条涉及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大型检修施工作业活动,要严格按照施工网络图及施工方案实施,检修施工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检修施工指挥机构负责人要指定专业管理部门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查,重新制定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并由施工管理方和施工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涉及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改扩建和维修工程项目需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各项内容及环节的安全负责人。

在改扩建和维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内容未全部结束、人员未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应杜绝一切涉及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系统的试车和调试,不得组织与生产系统对接联网。

第三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严格按照《工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相关操作、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安监部门下发的资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参加。

涉及煤气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国家、省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应急救援体系,制

订针对本单位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特点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相应的安监部门审核备案。要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保证操作和管理人员具备处置异常情况能力,掌握逃生和救护方法。

第三十四条凡生产、储存、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有色企业必须建立不少于8人的煤气防护站,其他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设立(或综合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组,并按规定配足、配齐必要的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做好危险作业防护和救援工作。

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的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相关生产工艺特点、作业环境布局,定期开展事故救援演练,熟练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操作技术,以及救援器具使用方法等,保证基本救援能力。

第三十五条煤气防护站必须配备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充填装置、万能检查器、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用的其它设施(如对讲电话)等,并配备救护车和工作用车;加强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日常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是各单位做好煤气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国家、省和行业等有标准或高于本办法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课件)关于使用液化石油气需遵守的相关规定法规的说明

关于使用液化石油气需遵守的相关规定、法规的说明 一、不得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根据《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 (1998年7月30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第二十三条规定,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和使用者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含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向劳动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另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居民生活液化石油气使用者应经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用气。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在用的15公斤以及小于15公斤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50公斤的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有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之钢瓶,应提前进行检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前必须检查钢瓶的检验日期。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要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单独房间存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1号) 8.7.4 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瓶组间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5节的有关规定。 8.5.2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且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小于1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应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3、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兽药治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进展,爱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治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治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治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治理的方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能够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能够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 第二章新兽药研制 第六条国家鼓舞研制新兽药,依法爱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习惯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治理规范和措施。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判。从事兽药安全性评判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治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治理规范。 第八条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时期安全性评判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治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研制新兽药需要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在实验室时期前报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向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下列资料:(一)名称、要紧成分、理化性质; (二)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和稳固性试验报告; (四)环境阻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菌(毒、虫)种、细胞由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指定的机构保藏。 研制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受理的新兽药资料送其设置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新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并自收到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公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国家对依法获得注册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兽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爱护。 自注册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注册兽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兽药注册的,兽药注册机关不予注册;然而,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兽药注册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知识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知识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知识1.发生煤气事故的原因如下: (1)缺乏煤气安全知识,如在发生事故后不戴防毒面具进行抢救,导致事故扩大,或在有煤气的地区干活而不戴防毒面具。 (2)煤气设备泄漏煤气。 (3)设备有隐患,如水封有效高度不够,放散管高度不够,处理煤气的风机不防爆等。 (4)处理煤气不彻底,没有牢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如不堵盲板,而单靠开闭器切断煤气来源。 (5)上级变电所或自控电器设备出事故突然停电。 (6)操作技术不熟练,误操作,或者不懂操作技术。 (7)处理煤气完毕后,煤气设备内的沉淀物,如焦油,萘等自燃或遇火燃烧爆炸。

(8)抽堵盲板没有接地线,作业处蒸汽管道没保温(或保温层脱落),盲板、吊具与管道摩擦等。 2.煤气中毒及其预防 煤气中含大量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苯、酚、氨等。高炉煤气和发生炉煤气含一氧化碳高,吸人人体后,一氧化碳与血液中的血红素化合,使血液失去输氧能力,引起中枢神经障碍,轻者头疼、晕眩、耳鸣,恶心,呕吐,重者两腿不听指挥、意志障碍、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严重的昏迷以至死亡。 天然气含大量甲烷,甲烷无毒,但含量高时,氧气含量相对减少。当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10%以上时,人体的反应是虚弱.晕眩,进而失去知觉直至死亡。预防煤气中毒,要严格遵守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首先要做到以下各点: (1)经常检查煤气设备的严密性,防止煤气泄漏,煤气设备容易泄漏部分,应设置报警装置,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发现设备冒出煤气或带煤气作业,要佩戴防毒面具。 (2)新建或大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产.

2019-2020学年辽宁省实验中学高一(上)期中历史试卷

2019-2020学年辽宁省实验中学高一(上)期中历史试卷 一、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满分70分) 1. 考古学家在北京人遗址发现四层面积较大且较厚的灰烬层。这一发现,说明当时北京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是() A.种植水稻 B.会使用火 C.烧制彩陶 D.铸造青铜器 【答案】 B 【考点】 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文明的起源。题干中的关键信息是“四层面积较大且较厚的灰烬层”。【解答】 从材料中的“四层面积较大且较厚的灰烬层”可以得出,北京人已经会使用火,故B正确。 A、C、D在材料中没有体现,均不符合,故排除。 2. 我国水稻栽培历史悠久,水稻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被列为五谷之首。袁隆平先生成功培育出优质杂交水稻,为人类解决“温饱”问题作出重大贡献。目前已知水稻种植最早出现于下列哪一地区?() A.黄河中游 B.长江下游 C.珠江三角洲 D.辽河流域 【答案】 B 【考点】 历史文化常识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文明的起源。题干中的关键信息是“水稻种植”“最早出现”。 【解答】 依据所学知识可知,生活在距今约7 000年的河姆渡原始居民种植水稻,而河姆渡文化位于长江下游,我国由此成为世界上最早栽培水稻的国家。 3. 《三字经》中说:“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其中“五霸”中最早出现的霸主和“七雄”中最后胜出的诸侯国分别是() A.齐桓公秦朝 B.晋文公齐国 C.齐桓公秦国 D.楚庄王秦国 【答案】 C 【考点】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 秦朝统一 【解析】 本题考查春秋战国时期形势。 【解答】 “战国七雄”中最后胜出的诸侯国是秦国,故A错误; 春秋时期,最先称霸的是齐桓公,故BD错误。 故选C。

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

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1.总论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城市燃气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燃气管网建设加快,燃气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到2006年,全国城市燃气管道长度已达18.95万公里,其中:人工气5.05万公里,液化石油气1.75万公里,天然气12.15万公里。 我国城市燃气发展的基础是人工煤气,特别是八十年代的燃气发展遵循“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方针,提出“优先使用天然气,大力发展煤制气,积极回收工矿燃气,合理利用液化石油气,适当发展油制气”的燃气发展方向,发展了一批以人工制气、余气利用为主的城市燃气,相应建设了相当数量的城市燃气管网。因局限于当时的管道技术和管材的使用,有的城市采用了灰口铸铁管和落后的管接方式及防腐措施,敷设的埋地管道都已进入“老龄期”。由于管道老化和腐蚀,缺乏科学的管理维护,以及不可预见因素,致使管道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我国一些城市公布的统计结果,燃气事故已经成为继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伤亡事故,燃气安全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加大城市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有序的运行。” 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城市燃气专项治理,重点要抓好燃气管道的安全,特别对一些城市和地区违章占压管道,形成事故隐患的;未经许可在燃气管网范围内野蛮施工,易造成挖断燃气管道酿成事故的;一些城市燃气管网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留下事故隐患的,要采取切实防范措施。 为确保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供气,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特编制《全国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2008年-2010年)》。 1.1规划依据 1.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曾培炎副总理视察北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的讲话。 3.汪光焘部长在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4.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3月30日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doc

2018年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2018年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研究、宣传、检验、监督管理活动者,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兽药生产、经营、进口及医疗单位配制兽药制剂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生产、经营、进口兽药及配制兽药制剂。 第二章兽药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兽药生产企业系指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和兼产兽药的企业,包括上述企业的分厂及生产兽药的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第五条开办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审查同意,报农业部审核批准。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现有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订出规划,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

审查批准,逐步实施。 第七条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能对所生产的兽药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和人员,并有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兽药质量检验机构不得附设于企业生产技术机构之内。 第八条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每个兽药品种,必须按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兽药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凡改变生产工艺规程、处方、剂型、用途、用法、用量、规格的,必须按原报批程序向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九条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并至少保存三年。 第十条兽药的标签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印制。兽药的主要成分系指有药效的成分。凡超过一定时间可能降低药效的兽药,必须注明有效期。 第十一条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外用药品的标签和外包装,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标志印制。 第十二条兽药内外包装必须符合保证兽药质量、贮存、运输和使用的要求。凡封签、标签缺损,包装破损的,不准出厂。 第十三条兽药的封签、标签和包装禁止转让和出售。 第十四条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本企业药检机构的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在内包装上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在包装箱内附有检验合格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 第三章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系指专营兽药的企业和兼营兽药的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公司或商店及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第十六条兽药经营企业内,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79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 重点内容(正式版)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冶金企业煤气中毒事故进行了 原因分析,暴露出冶金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 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对煤气使用管理存 在严重问题。一是冶金企业没有切实落实交叉作业的 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简单以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 协议的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全部落到施工企业身 上。二是冶金企业和施工企业没有制定严谨的施工或 检修方案,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 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 查与协调。三是冶金企业和施工企业在安全措施未经

确认的情况下,即下令和实施作业。四是冶金企业或施工企业没有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的规定,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五是进入有煤气中毒风险现场的冶金企业或施工企业的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在未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进行操作或组织施救,造成事故或导致伤亡扩大。 为督促冶金企业建立和完善煤气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加强煤气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与施工或检修交叉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对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一、一般安全管理内容

《兽药管理条例》试题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兽药管理条例》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制定《兽药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1、加强兽药管理 2、保证兽药质量 3、防治动物疾病 4、促进养殖业的发展 5、维护人体健康 2、兽用哪些特殊药品,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答:1 麻醉药品 2、精神药品 3、毒性药品 4、放射性药品 3、研制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需要提供那些相应的资料? 答:1、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 2、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3、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哪些兽药活动,应当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答:1、研制 2、生产 3、经营 4、进出口 5、使用 5、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包含哪些? 答:1、兽药生产许可证号 2、兽药GMP证号 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4、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5、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 6、出口兽药证明文件 7、新兽药注册证书等 6、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含那些兽药? 答: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7、《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那些行政强制措施是由原发证、批准部门决定? 答:1、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2、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3、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的。 8、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应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答: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重点 内容(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准 版)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冶金企业煤气中毒事故进行了原因分析,暴露出冶金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对煤气使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冶金企业没有切实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简单以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全部落到施工企业身上。二是冶金企业和施工企业没有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冶金企业和施工企业在安全措施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即下令和实施作业。四是冶金企业或施工企业没有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的规定,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五是进入有煤气中毒风险现场的冶

金企业或施工企业的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在未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进行操作或组织施救,造成事故或导致伤亡扩大。 为督促冶金企业建立和完善煤气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加强煤气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与施工或检修交叉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 (GB6222-2005)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对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一、一般安全管理内容 (一)应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气的安全管理,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 (二)应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如区域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运行检查、专业检查、检修管理等制度。 (三)应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

辽宁省实验中学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期中阶段测试

辽宁省实验中学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期中阶段测试 高二数学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试题满分:1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将正确选项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每题正确得5分,错误不得分,共10题,满分50分) 1.数列1,3,7,15,……的通项可以是( ) A 、 12-n B 、12-n C 、12-n D 、12+-n n 2、点()3,2A -,()3,2B ,直线10ax y --=与线段AB 相交,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 ) A .41 32 a - ≤≤ B .1a ≥或1a ≤- C .11a -≤≤ D .43a ≥ 或1 2 a ≤ 3.若直线1:260l ax y ++=与直线2 2:(1)10l x a y a +-+-=平行,则a =( ) A .2或-1 B .-1 C .2 D . 23 4.以双曲线2 2 13 y x -=右焦点为圆心,且与双曲线的渐近线相切的圆的方程为() A .22 (2)3x y ++= B .22 (2)9x y ++= C .2 2 (2)3x y -+= D .2 2 (2)9x y -+= 5.若圆2 2240+-++=x y x y m 截直线30x y --=所得弦长为6,则实数m 的值为 A .1- B .2- C .4- D .31- 6.若直线l 1:x +3y +m =0(m >0)与直线l 2:2x +6y -3=0,则m =( ) A .7 B . 172 C .14 D .17

7.已知椭圆22 134 x y C +=:的上焦点为F ,直线10x y +-=和10x y ++=与椭圆分别相交 于点A 、B 、C 、D ,则AF BF CF DF +++=() A .23 B .8 C .4 D .43 8.数列{}n a ,{}n b 满足1 1111,2,n n n n b a b a a n N b +++==-==∈,则数列{} n a b 的前n 项和为 ( ) A .1 4(41)3 n -- B . 4(41)3 n - C .1 1(4 1)3 n -- D .1(41)3 n - 9.美学四大构件是:史诗、音乐、造型(绘画、建筑等)和数学,素描是学习绘画的必要一步,它包括了明暗素描和结构素描而学习几何体结构素描是学习素描最重要的一步,某同学在画“切面圆柱体”(用与圆柱底面不平行的平面去截圆柱,底面与截面之间的部分叫做切面圆柱体,切面圆柱体中原圆柱的母线被截面所截剩余的部分称为切面圆柱体的母线)的过程中,发现“切面”是一个椭圆,若切面圆柱体的最长母线与最短母线所确定的平面截切面圆柱得到的截面图形是有一个底角为60度的直角梯形,则该椭圆的离心率为( ) A . 12 B .2 C . 3 D .13 10.已知点P ,Q 分别在直线1:20l x y ++=与直线2:10l x y +-=上,且1PQ l ⊥,点 ()3,3A --,31,22 B ?? ??? ,则AP PQ QB ++的最小值为(). A .1302 B .32 132 + C .13 D .32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选项,将所有正确选项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每题5分,全部正确得5分,选项不全得2分,若有错误选项得0分,共2题,满分10分) 11.已知数列}{n a 为等差数列,11=a ,且842,,a a a 是一个等比数列中的相邻三项,记

辽宁省燃气管理条例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3 查看次数:549 次 各市、县(市)建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强燃气经营市场监管,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严格履行燃气经营许可职能。国家实行了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赋予了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行政审批职能,也是政府对燃气行业实施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许可,实行县(市)、设区市审查审批,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所属县、县级市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审查审批制度。本《办法》将燃气专项规划和依据燃气专项规划划定的经营区域,作为企业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从制度上把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在一定的区域和范围以内,从源头上杜绝无序竞争现象和燃气安全隐患。经营区域划分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原来各地已审批的燃气经营企业,凡规模过小、发展较慢、经营不善、有安全隐患、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能合并的合并。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保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从严把关,切实抓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换证工作。本《办法》对燃气经营许可的范围、条件、标准、审查审批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全省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而且对企业人员的专业和从业资格有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企业主要技术人员要拥有燃气方面的专业知识外,企业的法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安全管理、抢险抢修等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拥有省质量技术监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交通运输、省安全生产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技能等考核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凡已具备新标准条件的、能够马上就位的,要按照程序抓紧办理新的许可手续,换领新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凡暂不具备新标准条件的、又不能马上就位的,可暂缓就位,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补充完善,但暂缓就位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换证后,原许可证、运营证、资质证、汽车加气经营批准证书等一律作废,由各市燃气主管部门收回统一销毁。全省换证工作时间从2012年5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 三、加强管理,从严把握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权。对于新申报的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时限、条件进行审查审批,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改变审批权限、许可条件、程序等擅自审批,严禁越权审批,严禁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供应站颁发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实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是国家对从事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正确运用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来强化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全面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第3号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为GSP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二章场所与设施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六条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应当平整、光洁,门、窗应当严密、易清洁。 第八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 (二)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 (三)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的设施、设备; (五)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备、整洁、完好,并根据兽药品种、类别、用途等设立醒目标志。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十条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以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且其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主管质量的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 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有关冶金企业煤气中毒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冶金煤气监测监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冶金企业并监督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针对《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在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或缺陷,现就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提出以下有关规定: 一、冶金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建立和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要求。 二、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值守的房间应保证正压通风。 四、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入涉及煤气的设施内,必须保证该设施内氧气含量不低于19.5%,作业时间要根据一氧化

碳的含量确定,动火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实验合格;设施内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气含量低(小于19.5%)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器具;设专职监护人员。 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炉煤气宜添加臭味剂后供用户使用。 六、水封装置(含排水器)必须能够检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严防水封装置的清扫孔(排污闸阀或旋塞)出现泄漏。 七、检修的煤气设施,包括煤气加压机、抽气机、鼓风机、布袋除尘器、煤气余压发电机组(TRT)、电捕焦油器、煤气柜、脱硫塔、洗苯塔、煤气加热器、煤气净化器等,煤气输入、输出管道必须采用可靠的隔断装置。 八、用单一闸阀隔断必须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为电动蝶阀加眼睛阀或插板阀。 九、过剩煤气必须点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时要有火焰监测装置和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 十、煤气管道和设备应保持稳定运行。当压力低于500帕时,必须采取保压措施。 十一、吹扫和置换煤气管道、设备及设施内的煤气,必须用蒸汽、氮气或合格烟气,不允许用空气直接置换煤气。 十二、煤气管道应架空铺设,严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气管道埋地铺设。 十三、煤气管道宜涂灰色,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标志,横跨道路煤气管道要标示标高,并设置防撞护栏。 十四、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高于严密性试验压力;高压煤气管道(压力大于或等于3×104帕)的试验压力应高于常压煤气管道。 十五、煤气设备设施和管道泄爆装置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如设在走梯或过道旁,必须要有警示标志。

2019-2020学年辽宁省实验中学高一(上)期中化学试卷 (含答案解析)

2019-2020学年辽宁省实验中学高一(上)期中化学试卷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9小题,共47.0分) 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钠与CuSO 4溶液反应:2Na +Cu 2+=Cu ↓+2Na + B. Na 2O 2与水反应时,生成0.1 mol O 2,转移的电子数为0.2N A C. 足量Na 2O 2加到紫色石蕊溶液中,石蕊溶液最终变成蓝色 D. 在酒精灯加热条件下,Na 2CO 3和NaHCO 3固体都能发生分解 2. “84”消毒液(有效成分为NaClO)可用于消毒和漂白,下列实验现象的分析错误的是( ) 实验 现象 混合后溶液的pH =9.9,短时间内未褪色,一段时间后蓝色褪去 混合后溶液pH =5.0,蓝色迅速褪去,无气体产生 混合后溶液pH =3.2, 蓝色迅速褪去,并产生大量气体,使湿润的淀粉?碘化钾试纸变蓝 ①②②B. 实验③中产生的气体是Cl 2,由HClO 分解得到:2HClO =Cl 2↑+H 2O C. 对比实验②和③,溶液的pH 可能会影响ClO ?的氧化性或Cl ?的还原性 D. 加酸可以提高“84”消毒液的漂白效果,但需要调控合适的pH 才能安全使用 3. 常温下,下列各组离子在指定溶液中能大量共存的是( ) A. 无色透明溶液中:K +,SO 42?,Na + ,MnO 4? B. c (H +)c (OH ?) =1×10?12的溶液中:NO 2?,Na +,[Al (OH )4]?,K + C. c (NO 3?)=1mol ?L ?1的溶液中:H +,NH 4+,Fe 2+,Cl ? D. 水电离的c (H +)=1×10?12mol ?L ?1的溶液中:HCO 3?,SO 42?,K +,Cl ? 4. 用N A 表示阿伏加德罗常数的值,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 含有1mol 原子的氢气在标准状况下的体积约为22.4 L B. 25 ℃,1.01×105Pa ,64 g SO 2中含有的原子数为3N A C. 1 mol/L 的Na 2SO 4溶液含Na +数为2N A D. 标准状况下,11.2 L H 2O 含有的分子数为9g 5. 将5mol ·L ?1的Mg(NO 3)2溶液a mL 稀释至b mL ,稀释后溶液中NO 3?的物质的量浓度为( )

某燃气公司市场开发部管理办法

管理文件/市场部 市场开发部 (暂行本) 海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11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市场开发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1) 第三章市场开发业务规章制度 (2) 市场开发业务流程 (10) 客户档案台账 (12) 设计委托书 (10) 合同审批表 (11) 供气合同审批表 (12) 合同签收及履行台帐 (13) 合同签收台帐 (14) 施工任务单 (15) 工程竣工通知单 (16) 业务发展年度计划 (17) 月业务发展计划表 (18)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我公司市场开发业务流程,明确市场开发各环节工作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市场开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场开发的市场调研、预测、细分、定位,现场勘察设计,合同签定,工程施工等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 第二章市场开发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市场开发部组织架构图: 二、市场开发部部门职责 (一)、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与之适应的市场开发规划。 (二)、负责全市各类用户(工业、商业、居民)的市场调研、摸底、预测,进行

市场细分、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市场培育发展战略和年用户发展计划。 (三)、负责各类燃气用户的开发谈判;工程建设合同(协议)、用户供用气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流转、合同签定以及合同款项的回收与催交。 (四)、根据用户发展计划和用户接收及首收款情况,向工程部下达施工任务单。 (五)、负责用户燃气建设合同执行进度的监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内外关系协调及用户发展中的跟踪服务工作。 (六)、本部门年各类计划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 (七)、公司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市场开发部各工作岗位职责 (一)、市场开发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市场开发部全面工作,对本部门各项业务负责。 2、组织公司中长期市场开发规划的编制、评定、批准工作。 3、带领本部门员工进行各类用户的市场调研、摸底、预测,市场细分、定位和分类,制定市场培育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计划。 4、领导本部门员工开发燃气市场,发展各类用户;协调工程设计部门的现场勘察设计;工程合同、用户供用气协议的商务谈判、合同起草、流转评审、签订;燃气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作协调及跟踪服务;工程建设费用的回收及催缴;工程验收合格、工程付款完毕下达联合碰头送气任务单;组织落实公司下达给本部门的各项经营指标。 5、本部门年度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 6、负责市场开发宣传活动的计划、报批、组织、实施工作。 7、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市场开发部业务经理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类用户(工业、餐饮、居民)市场的调查、摸底、预测,进行市场细分定位;建立用户发展信息台账;制定目标客户的发展计划。 2、负责各类目标客户的前期业务接洽、商务谈判开拓发展;负责成熟客户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碰头送气的业务跟踪协调及客户燃气建设费用的余款回收催缴。 3、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实施工作。 4、部门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市场开发业务规章制度 一、市场开发计划编定管理办法

煤气安全知识

煤气安全知识 150条 1、煤气中的腐蚀成分有H2S、CO 2、硫化物和少量O2。 2、电气防爆的基本原理有:间隙隔爆、不引爆、减少能量、超前切断。 3、建立严格的煤气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单位。 4、型号DN400的加压机每小时输送煤气的额定流量是24000m。 5、对煤气燃烧温度影响最大的是:热损失条件、空气与煤气的配合比例以及燃烧的完全程 度。 6、安全阀检验期6—12个月。 7、焦炉的吸气管应用5000Pa,20分钟压力降不超过10%。 8、设置防爆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可取0.05—0.1m/m。 9、高炉采用封炉法休风时,炉顶煤气应保持点燃状态。 10、有呼吸无心跳的煤气中毒者,应采用胸外挤压法救治使其恢复。 11、煤气爆炸产生的破坏作用通常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三种12、高炉煤气的含湿量为煤气中饱和水含量和机械水含量的总和。 13、重大的煤气设施的设计,应有持有国家级或省级响应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单位来设计。 14、物质燃烧的三要素是是指有可燃物质、有助燃物质和火源。 15、煤气管道的压力降是指直管段压力降和管道局部压力降之和

16、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安装蒸汽管或氮气管主要有三个作用:置换、清扫、保压17、《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作业环境CO最高允许浓度为24PPM或30mg/m。 18、煤气检测中常用的取样方法有正压取样法和常压及负压取样法。 19、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20、CO中毒后,受损最严重的是心肌和中枢神经系统。 21、新建或大修的煤气设备及管道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2、有害气体侵入人体的途径有下列三种,由皮肤侵入、吞入和吸入。 23、煤气含尘量的取样点一般应选择在煤气流速均匀的部位。 24、建立煤气中毒的抢救和急救是指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材。3233 25、动火管理必须认真贯彻“二制一落实”中的两制是“三级动火管理审批制”和“动火许 可证制” 26、煤气的安全标志有安全色、边框以及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27、进入中毒现场抢救时,救护人员首先应做好个人自身的防护。 28、高炉煤气净化后的含尘量、含湿量决定了其质量优劣。 29、对高炉煤气产量影响最大的因素是鼓风量的大小。 30、在正常生产的煤气管道设备上动火时,要保证设备和管道内的煤气处于正压状态。 31、高炉煤气属于低发热值煤气。 32、可燃气体的火焰由下向上传播时爆炸下限最小。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违禁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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