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

背景

1998年,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雷士经销商逼宫资方要求进入董事会

创始人分家引入风险资本

阎焱昔日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

2005年,吴长江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时雷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

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

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

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

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据吴长江自己表示,当初辞职是受董事会逼迫,并非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这样的话语背后呈现出来的是创业者的无奈以及与资本博弈的稚嫩。

种瓜得瓜

上市之后2年,吴长江突然被外资股东逼宫交出公司控制权,这让人有点为之惋惜。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益,资本方通过驱逐创始人来控制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出售企业,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回报,只要这一切程序合法,便无可厚非。

在此次事件中,创业者与投资人在董事会的力量对比是2:4。董事会一旦被投资人控制,就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落在了投资人手上。作为公司创始人也无可奈何,只能被迫接受辞职。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在此之前,吴长江对投资人试图夺权的想法有所察觉,曾经试图开始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股份,以图重新夺回控股权。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吴长江通过两种杠杆的方式,用少量资金增持股票,但效果均不理想。

雷士引进资本,反映出民企在对资金的渴求下,可能会忽略融资中所面临的风险,即可能使企业处于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吴长江的反击

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是关键

根据腾讯财经的调查,超过9成的网友支持吴长江,就像当初国美事件中网友一边倒支持公司创始人黄光裕。作为这家公司的创始人,他为公司倾注了毕生心血,他很可能会再像2005年那样,凭借经销商的支持,反败为胜,再次夺回公司控制权。

员工鼎力支持吴长江

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13日起,雷士照明员工将举行全国罢工、经销商将开始停止下订单、供应商将停止向雷士照明供货。以上三方表示,如果吴长江不回来重掌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将另创品牌,请吴长江出山,供应商将全力支持,并将免费供货半年支持新品牌。

阎焱可能转变态度

有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的强力支持和反制,外资投资方也不得不认真考虑是否让步。毕竟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生产经营顺利才是根本。吴长江被逐出公司后,股价大跌也可以看出投资者对他的重视和信任,这些都是他重回公司的重要资本。退一步说,再造一个雷士也并非不可能。相反,善于资本运作的阎焱并不一定擅长管理运营实体企业,为了赢得利润,公司生产恢复正常,请吴长江重回公司也不是不可能,否则就会继续造成公司动荡,甚至将公司毁掉。

雷士纷争,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公司治理中情与法的混淆。按照中国传统观念,风险投资人是被请进公司的,应该对创始人忠诚;但是按照法治的观念,投资人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直接对创始人负责。

结语

做实业出身的吴长江被“VC教父”阎焱取而代之,再次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在企业公众化的过程中,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更应当慎重。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雷士照明管理权之争

雷士照明管理权之争 公司简介 1998年创立,产品涉及商业、建筑、办公、光源电器、家居等领域,特别是商业照明一直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是电气工业领域的电气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输配电、低压配电、低压终端配电、工业控制和可编程控制器领域的产品。据港交所数据透露,施耐德持有雷士照明9.21%股权。 软银赛富基金成立于2001年,09年已更名为赛富亚洲基金。目前管理约40亿美元,包括旗下四期美元基金及若干人民币基金,是亚洲最大风险投资和成长期企业投资基金之一。据港交所数据透露,赛富持有雷士18.48%股权。 争斗参与方 吴长江:1965生,重庆铜梁人,1992年“下海”创业,1998年组建雷士照明公司。2007年销售额达20亿元,开设品牌专卖店2000余家,产品远销美、英、德、澳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吴长江获得“中国首届照明行业十大杰出人物”、“中国十大创业新锐”、“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殊荣 阎炎:北京软银赛富领头人,首席合伙人。该公司被称为“亚洲历史上最成功的创投基金”,同时也是中国本土最大的独立运作的基金。因投资盛大的经典案例而扬名天下,并捧出了当年中国首富陈天桥。 朱海:施耐德中国区总裁,非执行董事。

事件发展

评论 雷士照明三剑客重归于好将收购关联公司布局LED 吴长江“回归”雷士负责运营已近一个月,这家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从崩溃的边缘“回过了神”,开始步入正轨。现在是时候对过去的风波作一个彻底的了断,告诉外界雷士已重回稳定的局面。 这对曾被喻为“水火不容”的合作伙伴,如今却“私聊”起来,因为其实他们是坐在同一条船上的人。 还原 斗气之争 “雷士风波”一度被误读为外资争夺民族品牌。今年5月25日,吴长江因协助调查一名雷士在重庆的顾问而突然辞职,由阎焱、来自施耐德电气的张开鹏分别接替他出任雷士董事长和CEO。及至7月,吴长江协助调查一事结束,但仍未能回归雷士董事会。“阴谋论”一度甚嚣尘上。外界猜测,外资投资方联手欲从创始人手中争夺雷士控股权。 当事者否定了“阴谋论”一说。吴长江承认,施耐德电气当初是由他亲自引入雷士做战略投资者的,“至今不后悔”。施耐德电气派人为雷士做管理诊断,也是雷士邀请的,并且支付了100万元的咨询费。 “我们三方一直没有存在利益和权力纷争。”朱海说,所以不存在权力再平衡。如果把公司比喻为一辆汽车,主要经营者是汽车司机,“施耐德电气在雷士是‘搭车不开车’”,因为这辆车本身就有很好的司机和团队。 那么,三方为什么弄到剑拔弩张?阎焱回顾说,外界以为一定是施耐德电气要夺权。其实,张开鹏5月25日获得任命,其他两位有施耐德电气背景的同事早就进入雷士了,这是吴长江与朱海商量的结果。其中,李瑞原是施耐德电气国际销售业务做得最好的人。 “当初我们也有疏忽。”阎焱坦承,让施耐德电气加强雷士制度化管理,做企业咨询,进行内部审计,写了一百多页的报告。“没有想到员工反应这么大:施耐德电气派团队来了,派这么多人来走访,要进入雷士了!为什么会有人说民族品牌被侵占,我们也有没考虑周全的地方,让员工产生了误会。” 赛富基金没想过所持雷士股权转让给施耐德电气,阎焱说,“我们从来没讨论过这个话题”。 吴长江也坦言,过去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很多是误解、是缺乏信任,其实三方过去在战略、理念上是一致。“我们没有大的纷争,不理智造成公司出现了一些内乱。” 至于吴长江为何迟迟没能重返雷士董事会,阎焱说,“外资夺权说”是对上市公司的程序缺乏了解。吴长江从辞职到回来都是有程序的。媒体每出一次报道,香港联交所都要求做澄清。没澄清前,无法安排吴长江回来。8月前,雷士董事会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没有完成相关事项的调查,因此也没办法让吴长江回来。“即使今天,吴总回董事会的法律程序也还没走完,比如现在还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客观讲,过去不是为权力,其实是斗气。我们(指他和阎焱)的性格,都比较强势。”吴长江说,“后来我们都冷静下来,再反省、反思,觉得我们为什么,大家都是有社会责任的人。为雷士、为员工,我们有这个责任。如果闹下去,对公司、对员工不利。”

关于雷士照明创始人和大股东之争的几点看法

关于雷士照明创始人和大股东之争的几点看法 罗小静 2005年,雷士照明吴长江因与其他两位合伙创始人意见不合,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随后,全体经销商要求吴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为解决资金问题,引入高盛、软银赛富。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职务。同一天,雷士照明宣布,该公司股东、赛富基金管理合伙人阎焱接任雷士照明董事长职务。另一股东施耐德中国区低压终端运营总监张开鹏,被委任为雷士照明首席执行长。此时,吴长江为第二大股东,占18.41%。随后7月12日,雷士照明召开会议。大部分支持吴长江的员工代表、供应商、经销商出席,并提出要求:改组董事会,争取更多员工期权,让吴长江尽快回到雷士工作,让施耐德退出雷士,部分代表威胁,如果意见得不到尊重,将“无限期罢工”。雷士股票大跌,最终德豪润达入主雷士,软银赛富施、耐德妥协,逐步退出雷士,吴长江于2013年1月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创始人吴长江被罢免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董事会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罢免吴长江公司

执行董事职务。此时,吴长江占股份2 .54%,而德豪润达27.1%的股权,为雷士照明最大单一股东。此次吴长江再度搬出经销商和供应商,但随着争斗的继续,37家雷士省级运营商中有33家选择了“归顺”德豪润达,吴长江失算了,最终只能把持住雷士最大的生产基地万州基地作为平台同 王冬雷抗争。此次的斗争据说源于与一纸协议有关。德豪润达入主雷士之前与雷士与吴长江的三家关联公司签订了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 吴长江成为中国产业界三次被资本方驱逐的企业家。有雷士股东表示,“是因为吴长江为首的原雷士系高官对公司的把控已超越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则。长期的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不仅违背上市公司原则,也影响到了上市公司的发展,致使上市公司及大小股东利益受损。” 为什么在雷士会一次次上演大股东出局的事情,为什么引入的资本方和战略合作伙伴会一次次驱逐创始人,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个人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中国民营企业创始人的原罪。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创业的企业,大多存在损害公众利益,偷税漏输等等事情,或者用不光彩的手段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些企业内部非常不透明,外表光鲜。零售、消费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偷税漏税很普遍,两本账、不计账和糊涂账也不少,往往一经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 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 背景 1998年,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雷士经销商逼宫资方要求进入董事会

创始人分家引入风险资本 阎焱昔日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 2005年,吴长江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时雷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 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

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 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 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据吴长江自己表示,当初辞职是受董事会逼迫,并非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这样的话语背后呈现出来的是创业者的无奈以及与资本博弈的稚嫩。 种瓜得瓜 上市之后2年,吴长江突然被外资股东逼宫交出公司控制权,这让人有点为之惋惜。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益,资本方通过驱逐创始人来控制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出售企业,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回报,只要这一切程序合法,便无可厚非。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雷士照明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27.5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33.3%。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1.6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赛富出资2200万美元取得雷士35.71%的股份。同时经过一些其他

雷士案例分析

雷士照明案例情况分析 一、施耐德 施耐德是一家专注电气电工产品的世界500强企业。公开报道显示,从1980年代起,施耐德先后收购了TE电器、实快电力、梅兰日兰和奇胜等世界著名电工品牌企业。2010年,施耐德的全球销售额达200亿欧元。纵观施耐德从1979年进入中国以来的发展轨迹,“收购和兼并”一直是该公司在华扩张的主线。 吴长江自己也承认,施耐德之所以选择雷士照明,主要看中的是公司渠道方面的优势,雷士照明在全国拥有近3000家渠道门店,这些资源是施耐德不具备的,施耐德希望通过这种战略合作进一步打开国内市场。 2011年7月,施耐德入股雷士照明,以12.75亿港币收购公司9.1%的股份。由此,施耐德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三大股东。同时,雷士照明与施耐德订立销售网络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为期10年。 去年9月13日,雷士照明与施耐德在北京宣布正式启动战略合作,根据合作协议,雷士照明授予施耐德中国及其关联方进入、共享及使用公司的销售网络,合作期限为10年,这为施耐德在中国推广、销售其产品提供非常大的便利。 按照雷士照明当时的说法,在该合作未达成以前,经销商门店销售的雷士照明的产品有数百种,而施耐德产品的进入,则会使经销商增加上千种可选的销售产品。 引入施耐德,吴长江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当时表示,这不仅加强了雷士照明的股东基础,也为公司开启了多元化合作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施耐德的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地区,雷士照明能够借助施耐德的力量拓展海外市场。 由于时间较短,雷士照明海外业绩的增长在多大程度上来自施耐德的贡献,目前还不好判断,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施耐德借助雷士照明的渠道,正在一步步拓展自己的势力版图。目前,在雷士照明的专营店里,印着施耐德LOGO的产品早已摆上了货架。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雷士照明案例分析)复习进程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雷士照明案 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雷士光电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雷士光电 (采用案例回顾与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案例关键词:股东当前利益、企业长远价值 一、公司起步与发展 1998年,吴长江、杜刚和胡永红三人出资100万,共同创立雷士,三人平分股权比例。 角色分析: 杜刚、胡永红:股东、董事 吴长江:股东、董事、总经理(特殊身份) 2005年,在雷士成立7年后,随着利润的不断迅速增长,创始人股东在收益分配上产生严重分歧,并且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的提高 而逐步升级,最终发生所谓的“股权之争”! 二、原因(开端) 吴长江:坚持将利益用于扩大再生产,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使长远利益最大化。 胡、杜:坚持按持股比例分红,使股东实现当前利益。 三、过程 初期: 企业初期盈利能力比较低,三位创始人目标一致,关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注企业持续增长能力,实行品牌先行的战略,扩开 市场,实现公司的稳步发展; 发展到一定规模:企业有了高额利润,有高价值的股份收益回报 加大生产投入(吴) 面临选择开始意见分歧 股东分红(胡、杜) 分歧表现:当期利润是该用于股东分红还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分歧实质:少数控制性大股东对公司财务管理目标意见不统一,即在企业步入正轨后,对股东当期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还是企业长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权衡不同,从而导致对企业资源分配的意见不统一。 四、第一次矛盾升温(独断!) 从意见分歧后,三人制定决策方式转变: 讨论→沟通→争执→争吵 双方都失去耐心 吴为了提高效率,开始独自做决断,把赚来的钱一次一次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互相挑衅,不可调和

吴一怒之下请辞,合作彻底决裂。胡、杜召开股东大会,吴被迫离开公司,并出让自己手中股份 五、第二次矛盾升温(支援!) 雷士约200家供应商与分销商听到吴长江辞职消息后,即刻聚集雷士总部支援吴长江,冲突一触即发。 思考:为什么几乎全部供销商会选择站在吴身后?是什么样的利益驱使使他们统一战线? 分析:供销商关注的不是企业的股权纷争,而是与他们合作的企业能否持续发展,而他们能否保持住以往稳定的业务关系并从中获利。而处在纷争中的吴所坚持的公司持续增长理念无疑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机会,更大的利润。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力挺吴长江!!! 六、釜底抽薪 迫于压力的胡、杜二人提出条件:以总计16000万元(即1亿6千万)的价格出让各自股份并退出公司,但吴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向两人各付5000万元,余款半年内全部结清,如果不能,就拍卖吴的股份和雷士品牌。 目的:1.要回经营管理权 (如果他们走了,就意味着公司的全部资金被抽走,企业将陷入瘫痪) 2.使吴与供销商产生决裂,打破统一战线 (他们一走,面对企业空壳的供销商依然没有利益) 七、再次转机 几乎所有的供销商都向雷士伸出了援助之手 经销商→提前预付货款 供应商→主动延长应收款期限 供应商与客户以各种方式支持着雷士的资金运转,使吴长江再次成为掌门人。 考虑:这些供销商为什么会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冒着企业瘫痪的危险来支持吴呢?难道真的是吴的个人魅力所致吗?这其中又掺杂着什么样的考虑呢? 分析:胡、杜并没有完全站在供销商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上考虑他们的利益问题,或者说是如何协调控制性大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问题。 像这样的控制向大股东民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几乎是合一的,大股东度企业资源有着绝对的支配权,所以,假设大股东意见达成一致时,无论是什么决定,小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都只能被动接受。(既然谁上台成为唯一的股东,他们都会被动,那么他们当然选择坚持加大投入的吴,而放弃了坚持股利分红的胡杜) 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可以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使供销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吴是一个言出必行,恪守承诺的人。(既然经营权与管理权无法分离,那么他们选择信任吴,信任他会实现公司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也会兼顾利益相关者的长远利益,所以他们的牺牲会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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