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22T15:23:20.4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作者:伍斌赵芳[导读]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城市建设高速度、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南京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城市建设高速度、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分析市政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在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时有质量问题的暴露,以最常见的排水管道工程为例,在排水管道施工结束并投入使用后,常有排水管道断裂泄露、排水不畅、水倒流和排水管道上覆路面发生沉陷或变形的后遗症,这是由于在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中没有充分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结果,之所以市政公用工程时常出现质量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总结原因如下:

(一)、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最普遍的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的作业面狭窄问题。由于市区施工的特点,大多数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场地很难做到封闭条件实施施工,进入施工场地的人流和车流也难以做到控制,使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的作业面比较狭窄,再加上施工路面下的电力管道、电信管道、热力管道、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和排污管道等各种管线相互交织并彼此干扰,造成无论是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道路施工还是管道施工,施工作业面显得更加局促。由于施工作业面的狭窄,造成了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比较零散,连续性差,使得施工质量工作难度增大。往往不同的工段属于不同的施工建设主体,这样就容易出现施工工段衔接处就容易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衔接处质量控制难度大。

(二)、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由于在市政公用过程招投标过程中市场竞争很激烈,造成许多施工单位为了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不得不压低竞标价格以期能中标。当施工单位获得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时,为了提高实际工程利润,常常出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的情况,例如以次充好、以小代大、以粗代细等,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结束后质量问题的存在。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好坏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工程使用功能的是否完善直接涉及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管理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不完善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有些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时常出现“三边工程”;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缩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工程质量内在品质大打折扣,运行后出现大量质量问题。

(二)质量意识不强在市政工程建设规划中许多市政工程实际上成为城市发展时期的过渡性产品,拆了建、建了拆、挖了补、补了挖,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的为了献礼或向媒体交代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

(三)部分工程建设缺乏资金保障市政工程多为重点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质量保障。如果建设资金保证不了,工程便不能按期完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多来源于地方财政,而且有时是先开工后立项,资金不落实就仓促上马,一旦资金出现缺口就没有保障,就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使工期一拖再拖,出现“胡子工程”。

(四)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现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项目部只给公司交管理费,这种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削弱了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有的以包代管,质保体系不健全,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另外,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和结构调整,原来的许多分包企业逐步成长为总包企业,这些新兴的总包企业往往在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

三、提高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目标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市场行为和建设行为;确保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合格率;确保市政工程地基、主体结构和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和施工安全;努力推广和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市政建设工程水平和精细化施工水平,打造一批市政精品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市政工程不发生三级以上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二)实现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应采取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人是质保体系最基本的要素,是形成工程最终产品的直接因素。市政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从业人员,同时做到自控落实、监管到位,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加强对市政附属工程的精细化施工。附属工程是主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市政精品工程,就要着重于精细化施工。针对质量通病和容易忽视的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技术处理措施,提高附属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以达到市政工程整体性、实用性和协调性的目标。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登记号: (质量监督机构名称) 年月日

一、质量监督人员的委派 根据工程的需要,经研究我站委派以下人员为本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和专业质量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质量监督职责,请参建各主体和有关机构给予配合。 对于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不按本方案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希望参建各主体和有关机构给予监督、举报,我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诉电话:联系人: 传真: 单位地址: 二、本工程主要参照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标准 1、 2、 3、 4、 。。。。。。 上述各项为本工程必须参照执行的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以上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未涵盖的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可参考其他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质量控制。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方必须在现场配备以上所列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以利于指导施工及验收。我站在首次监督会议后将对现场配备的纸质规范、文件进行完整性检查,对于规范未配备到位的单位我站将要求其进行整改。 三、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1、在第一次监督工作会议后我站将进行第一次质量行为抽查。检查对象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检测单位。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工程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完成情

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和审批情况;对工程选用的检测单位进行报批和审查的情况;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的情况等。 2、工程施工阶段我站将以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参建各方行为、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涉及以下关键及重点部位完工后以及功能性试验应提前1-2天通知监督人员现场进行抽查:1) 2) 3) 。。。。。。 3、对施工、监理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试验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进行监督抽查; 4、对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参照相应现行规范要求进行主要指标的抽测。对于原材料、预制构配件的实体质量可通过抽查外观质量或查看试验检测报告等方式进行抽查; 5、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执行标准、质量结论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6、督促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备案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质量监督处理措施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记录在案: 1、一般质量问题进行口头通知; 2、一般行为、实体质量问题由至少两名监督人员现场签发《质量问题现场处理卡》; 3、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问题,或已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问题,拟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附检查记录或照片资料); 4、对已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或发现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问题以及工程实体已涉及严重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经监督单位负责人签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 5、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监督单位无权处罚的,监督人员须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查处的建议。 五、其它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浅谈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浅谈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9-08-07T16:26:07.68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0期作者:王大永 [导读] 文章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摘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市政工程建设整体难度不断加大,受到环境以及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安全风险。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引言 市政工程属于城市化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新时期市政工程呈现出工期长,工程量大,组织复杂,投资大,主体多等特点,加上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工程施工中会存在安全与质量隐患,对工程顺利开展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消除各类隐患,切实提升市政工程效益。 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1.1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施工实施安全负责制,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进行约束和规范指导,目前施工企业过于关注进度、效益等指标,对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甚至对安全管理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安全管理相对比较粗放,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监督排查不细致,从而导致很多前期工作不达标,对设备、材料、机械等安全检查不严格,没有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处理问题过于凭借主观臆断等,从而不利于保障施工质量。 1.2施工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就目前我国市政工程的施工人员结构来说,具有专业技术或者接受过系统培训的人员相对较少,更多是农民工。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缺少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常常按照经验,甚至存在违规操作,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施工人员不能介绍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预知能力,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另外,施工人员存在严重的流动性特点,很多施工企业不能为所有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影响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1.3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力度不够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配合有效的监督才能发挥其作用。但是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安全管理制度也有缺失现象。或者,有些施工企业中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缺乏监督,导致制度形式化,过程化严重。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赶超工期,让员工超负荷劳动,在疲劳施工中不仅对身体造成损伤,同时也会给工程带来安全隐患。 1.4施工现场环境较差 市政工程施工一般都是在露天的环境下进行的,而且施工有可能是在地下,也可能需要在高空中施工,而且,工程项目都是非常消耗人力物力的,需要的单位企业往往不是单一的,需要很大单位与企业共同协助完成工程,每个人员做到的工种也是完全不同的,在具体的施工当中,把各个方面的小工程作业组合在一起也是复杂的,很可能因为小的错误而造成工程事故的发生,这样的施工作业环境也给工程项目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保证其正常进行。 2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2.1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结合市政工程施工的各项施工具体要求等,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以更为合理的方式开展。除了制定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相关人员也要加强对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视,通过调整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对比较简单的内容,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推动安全管理以更为合理的方式开展。此外,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必须加强对其实践检验工作的重视,通过对各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等,了解其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制度应用后的改变等,既是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保证其操作性等符合既定的要求。需注意的是,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对奖惩制度的重视,通过设立安全激励机制等,用升职加薪等奖励来激励员工合理工作,同时设置必要的惩处措施,使得施工人员等加强对安全责任生产的重视程度,推动市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更为合理的开展。 2.2打造高素质的施工队伍 市政工程施工从开始到结束的各个阶段,施工单位等必须首先加强对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的重视,除了关注其专业能力和相应素质外,也要加强对其安全素质和安全培训等工作的重视,通过将安全知识、技能教育以及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等结合起来,引导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掌握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策略,推动施工建设工作更为合理的开展。第二,在当前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准入制度的重视,不仅要加强对材料设备安全准入制度的重视,也要加强对施工队伍准入制度的重视。施工单位等要综合施工目标及施工建设要求等,逐步健全施工队伍现场准入制度,尽可能聘用综合素质及安全素质等相对较高的施工队伍来开展施工建设工作,逐步摒弃传统的随意招纳劳动人员入场的工作方式。通过加强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重视,打造专业化的市政安全管理机构,通过设置专业负责人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第三,相关安全机构等也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视,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环节,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尽可能消除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各项工作以更为合理的方式开展。 2.3加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问题的监督和管理体制,要保证施工工作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有一定的了解。除此之外,巡查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的过程中,要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要保障各个施工工作人员能够熟练的、正确的使用各个施工机器和施工技术,建立健全施工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同时加强材料质量检测和使用管理,严格审查各类材料供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013071941.html, 2010年01月20日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

市政道路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安全管理体系 (1)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2)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2) (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3)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5)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6)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6) 2、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7) (五)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7) 1、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7)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 3、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0)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1) (七)预应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2) 一、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季节性气候影响,如夏季防暑降温,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日周月”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检查中发现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在每周进行的安全周检后,召开安全会议,指上周的隐患整改情况和本周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后续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3、项目经理应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使用,不得挪着他用,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台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SM-ZD-99654 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执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安全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安全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安全质量责任状,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按集团公司“六大阶段性”目标任务进行施工安全质量管理。 二、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矿方、监理、设计单位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分析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分析 此文系我代写,稿费未付,携稿潜逃,强烈谴责此种诈骗行为,必有报应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和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就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这一话题进行了详细阐述,重点分析了影响市政工程的几大因素,也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在文章中提出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希望可以对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有效提高,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作业场所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水平的迅猛发展,也带动了我国市政工程建设的不断前行,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对于一座城市发展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其安全生产便显的尤为重要,怎样更好的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变成了时下最为热门的一个话题之一。 一、影响市政工程的几大因素 明确分析影响市政工程的因素,有利于做好其安全管理工作,在对其影响因素的了解基础上,便可以更好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优化和革新,笔者在下文中简要列出几点市政工程的影响因素。 1、作业场所多变且复杂 市政工程的作业场所非常多变,它既有高空作业,例如修建城市立交桥,也有地下空间的施工作业,例如修建地铁;既包括跨江跨河的路桥施工,也包括隧道工程;有一次性的施工作业,当然也有政治、改造等维护工作,诸如此类的种种,正印证了市政工程作业环境的多变和复杂,而这一特征无形中增加了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 2、高空作业的难度较大 在市政工程中,修建高架和桥梁等工程项目,本身高空作业在难度上就比较大,而且在作业场所的下方和周围通常都是交通通道,来往车辆行人络绎不绝,给脚手架、高空吊装等等措施的建立都增加了难度,其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过往行人和通行车辆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对社会也会造成严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稳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政工程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1、监管机构。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下设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政质监站)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备案。 2、监管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监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含附属的桥梁、涵洞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地下公

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的各类管(杆)线工程也属于市政监管范畴。 3、监管程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到市民大厅相关窗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二、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1、市市政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专业化监管体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文明程度和质量安全 管理水平。 2、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办理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工作,纳入正常维护管理。未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由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予以

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最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 析(最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最新版) 摘要:本文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分析的基础上,对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体系 0引言 市政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多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类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着显著的不同。 1市政工程的特点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对策。市政工程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1作业场所多变,作业环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业,也有改造、整治等维护内容;既有主体工程,也有管线配套施工;既有郊区空旷的作业场面,也有市区交通拥堵地段的作业环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高处作业难度大,影响面广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可能伤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影响面大,给社会带来一定损害。 1.3施工作业方法多样性 由于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种作业项目,其施工作业方法也可能不同,这也导致了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工程质量 、安全、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个人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的实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制度。

目录 一、管理方针、思路 二、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部职责管理明细 2、施工队生产经理、助理管理明细 3、施工主管管理明细 4、施工员管理明细 5、仓库、采购管理明细 6、班组管理明细 三、进度管理体系 1、项目部职责管理明细 2、施工队生产经理、助理管理明细 3、施工主管管理明细 4、施工员管理明细 5、仓库、采购管理明细 6、班组管理明细 四、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部职责管理明细 2、施工队生产经理、助理管理明细 3、施工主管管理明细 4、施工员管理明细 5、仓库、采购管理明细

6、班组管理明细 四、奖罚管理体系 1、项目部职责管理明细 2、施工队生产经理、助理管理明细 3、施工主管管理明细 4、施工员管理明细 5、仓库、采购管理明细 6、班组管理明细

一、管理方针、思路 严格按照“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管理方针;遵循“安全为前提,进度兼质量”的安全进度管理政策,将管理思路落实到队伍建设和工程过程把控中去,高效、优质、有序的完成工程。 二、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部职责管理明细 (1)项目经理(王三)质量管理职责:协调内外各方面关系,充分调动可利用资源,为现场工程质量做足充分准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大纲,发布管理体系到各生产队和下层机构组织及个人;监督和全程把控工程质量情况,实行奖罚优劣淘汰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稳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技术培训;处理质量突发性事件。 (2)项目经理助理(姜浪)质量管理职责:协助项目经理处理日常事务,落实和细致完善项目经理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时报告质量管理过程情况;协助项目经理搜集和应用国家规范、集团规范,推动生产队、班组质量体系的落实和运用;协助项目经理组建质量巡查小组,实时动态了解现场各楼栋、各工序的质量情况,并随时协调提供质量方面的技术指导和交底,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3)项目部治安主管(梁才连)质量管理职责:协助项目经理管控质量;对各楼栋安排专职质量员进行不间断巡查,实时对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美丽乡村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江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五年三月

总述 (3) 第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4) 第二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 第三章、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6) 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 (7) 第五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第七章、卫生保洁制度 (13) 第八章、消防及防火管理制度 (14) 第九章、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设备(含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1) 第十一章、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22) 第十二章、不扰民制度 (23) 第十三章、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4) 第十四章、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5) 第十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26) 第十六章、食堂管理制度 (27) 第十七章、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28) 第十八章、消防管理制度 (29) 第十九章、仓库管理制度 (30) 第二十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1)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省、州及指挥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保障我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地进行,顺利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杜绝违规、违章操作、追求零事故、零死亡、零负伤的安全目标,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格责任,安全第一;强化管理,质量为上;控制成本,效益为重;保护环境,生态为基;干净做事,廉洁为要”。 三、安全生产方针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161017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12 月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88496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管理制度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路新区项目部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5月13编制

项目部生活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生活区的治安秩序,确保生活区的安全,节约水、电、环境卫生等,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条款,希广大员工予以执行。 一、住宿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清扫,床铺和行李物品及工具要存放有序、洁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在宿舍周围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乱扔果皮、剩饭、废纸等杂物,不准乱倒污水和垃圾。 三、在宿舍内不准酗酒闹事,大吵大闹影响她人休息,自觉使用文明语言,搞好友爱协助。 四、在宿舍内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随意乱扔烟头,防止造成火灾。 五、在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 六、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严禁用电缆线接线,严禁用大灯泡、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 七、未经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批准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男女不得混住。 八、违反规定二、三、四、七条规定者罚款20~50元。违反规定五、六条者,初次违反者将禁用电器、物品没收,再次违反者,除没收禁用物品,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处理,造成一定影响后果者,要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九、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对违反者积极举报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路新区项目部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工地消防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和消防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深圳市关于施工防火安全有关规定。 二、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地的防火领导工作”,月、季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队,同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补救火灾的一般常识,提高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常对现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火栓设有明显标志,消火栓附近严禁堆放施工杂物,定期进行检查,工地、三类临时消火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用水。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经工地公安派出所批准,有预防措施,专人负责,发给用火证,方准作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 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 政府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政府推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等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和行政管辖范围,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发现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章 行为,应当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条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记录在案,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发布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 工艺。 第十二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质监机构应当按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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