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ZR- ZR-GCJS-B017-2015(V1.0)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2016-03-11发布 2016-04-1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6)

第四章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6)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7)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8)

第七章奖励与罚则 (9)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一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11)

附件二监理单位考核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工程监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中燃集团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燃集团控股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包括中燃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四条名词和术语

1、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2、监理:监理单位受项目公司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过程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4、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5、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6、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7、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8、工程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燃集团对监理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总部工程技术部(以下简称工程技术部)是实施集团监理单位管理的职能部门,各区域管理中心、各项目公司按照分级授权的原则和分工要求落实对监理单位的具体管理。

第七条总部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集团监理业务的统筹协调;

2、负责集团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3、负责建立集团监理单位资源库,审批监理单位准入及退出;

4、组织对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区域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对本区域内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2、按照监理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督导监理单位组建监理机构及配置监理人员;

3、负责协调区域监理部对本区域内的监理力量进行调整调配;

4、负责本区域监理单位考核结果的复核及上报工作;

5、负责落实总部安排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项目公司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对本公司监理单位进行管理;

2、负责制定本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

3、负责监理单位月度考核工作及上报工作;

4、负责向区域管理中心提交本公司监理力量需求和人员调配意见;

5、负责落实总部、区域管理中心安排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第十条根据中燃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分类原则,工程技术部制定出《中燃集团工程项目类别及监理单位资质条件对应一览表》。

中燃集团工程项目类别及监理单位资质条件对应一览表

第四章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第十一条中燃集团各区域常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由总部工程技术部组织进行年度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方式

监理单位年度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进行,投标前由总部工程技术部组织对监理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监理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未通过预审

的监理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人员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25人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员应持有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

机具要求:机具资产100万以上。

历史合作:与中燃集团合作无不良记录。

第十四条中标与签约

中标和备选:每个区域确定评标分数第一名的监理单位为中标单位,评标分数第二名的为备选监理单位。

签约:区域内各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常规工程项目年度监理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与中标单位签约的,可选择与备选监理单位签约,签约价格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商务标的较低者。

第十五条区域内的其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优先选择中标监理单位,如该监理单位无法满足要求,可选择备选监理单位。个别工程项目监理需要组织单项招标的,需申报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单位应加强监理合同管理,及时与其签订监理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监理范围和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监理服务费用计取与支付、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项目范围、内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专业人员数量、检测仪器和办公设备等资源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和监理合同约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等文件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监理规划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送项目公司审批。

对于专业性较强或具备一定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结合其专业特

点编制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并提交项目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是代表项目公司对工程实施质量进行管理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应严格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控制,对合同、信息的管理及对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的协调。

1、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旁站及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汇总职能;

2、监理单位应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项目公司报告,定期报告的内容详见《建设监理工作月报》模板(附件一);

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有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公司;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

5、监理单位应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监理人员要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工期目标,对于存在的工期风险及时向项目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6、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国家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量统计、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工作实施控制。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该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参加项目公司及区域管理中心组织的相关会议,定期向项目公司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上报监理工作报告、总结等材料。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中燃集团各项目公司应依照监理合同对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实施监督,定期向区域管理中心上报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服务质量情况及监理人员不良行为等重大信息。

第二十二条中燃集团各区域管理中心应建立监理单位管理台账,督促项目公司上报本单位监理业务相关信息,将监理业务相关信息审核汇总后按要求报送总

部工程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中燃集团对监理单位的考核按项目公司考核、区域管理中心复核、总部工程技术部评定方式进行。监理单位考核表(附件二)由工程技术部统

一制定。

1、项目公司月度考核

(1)等级设定:月度评价总分为100分,对应得分分别设置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考核内容见附件二;

2、区域管理中心复核

(1)审核项目公司的月度考核,并对真实性进行核实;

(2)对项目公司提出的监理单位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并提出明确审批意见。

3、综合评定

(1)工程技术部每财年1月底前组织对集团各区域签约监理单位进行综合

评定;

(2)工程技术部依据综合评定意见,每财年结束前编制监理单位梳理报告,确定下财年入围监理单位名单和信息库,清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

第七章奖励与罚则

第二十四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监理单位,采取通报表彰、年度招标专项加分、推荐集团精英风云榜等方式给予激励。

第二十五条对监理单位的罚则包括通报批评、清退、列入黑名单三种形式。

1、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集团内进行通报批评:

(1)监理单位月度考核不合格的;

(2)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理不力,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者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的;

(3)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未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的;

(4)未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实施监理的。

2、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进行清退:

(1)在月度考核中评价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

(2)在月度考核中评价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监理单位;

(3)总部及区域管理中心建议清退的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列入黑名单,清除监理单位资源库,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公司、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货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给项目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省##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第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容提要:

本月工程情况概要

月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评析

月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评析

月工程费用控制情况评析

本月工程其它事项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月工程情况概要

本月监理情况综合评析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附件二监理单位考核表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监理单位的选择和管理 第3条工程部组织选择并确定监理单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需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第4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具备同类工程阶段的监理经验或全过程监理经验。 3.具备与该工程所包括的设计、土建、安装、装修全部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全面进行“三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业主与实施方以及实施方之间)和安全文明施工。 4.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 5.具有完成该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经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或审核标底的能力。 6.具有编写符合规程、规范的竣工资料的能力。 第5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具体如下。 1.监理单位应能独立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委托的全部监理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 2.能按时提交该项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 3.符合该项目总监成员和其他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与人才网络要求。 4.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应能满足该项工程的全部专业要求,监理单位需提交“随工程进度监理人员上岗直方图”和“监理机构设置框图”。 5.报送为该项工程监理任务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其中注明自身能提供的部分)。 6.提供准备用于本项工程监理工作的各种主要监理表格,如向业主提供的报表格式、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开发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过程要求 2.1工程施工阶段管理要求 2.1.1监理例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1.2技术交底: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在内部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应全部参加,对施工工艺、标准、作法进行统一,以便使甲方要求真正贯彻到施工第一线且在检查验收时有统一的标准。监理应审核交底内容,旁听交底会,留存交底记录,并监督执行情况。 2.1.3材料设备进场: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1.4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验收,监理验收通过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所有隐蔽工程监理应全数参加验收。 监理通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

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1.5监理月报:监理单位应每月上报《监理月报》报甲方审核。《监理月报》中反映的问题,甲方要求监理敦促承包商予以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2.1.6施工质量检查:实行施工班组(劳务)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专检→监理专人检查→甲方抽检,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合工程管理部质量检查小组进行感官质量检查。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监理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将结论形成。 2.1.7施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整改令,施工单位上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项目部要求监理负责每周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与工程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有成本增加,报成本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2.1.8进度计划:项目部把编制的项目总控计划交监理单位分别下发到每个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对整个工程完成时间节点进行细化,其细化后的施工计划报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检查其计划在项目总控计划范围内是否科学合理,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一经审定,严格按此计划执行。 2.1.9进度款的支付: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节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精神进行审查,到达支付节点且质量合格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按合同审查形象进度、工程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部,再由项目部审查交公司进行审批支付。 2.1.10工程变更:由甲方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对变更进行评估,并严格监督工程变更的实施和参与工程量的核实。 2.1.11信息管理:监理单位应做好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工作,负责将甲方书面文件按要求传送至各相

监理单位管理方案.docx

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为强化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第三方监管作用,确保监理单位“四控、三管、一协调”有效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与集团总部、区域管理中心和项目公司的沟通交流及监管联动机制,促进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监理单位与中燃集团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工程技术部集合集团工程建设管控要求制定了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一、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思路 1、2016财年集团工程建设主体思路 中燃集团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广泛的项目布局,下属项目公司已超600家,拥有300多个城市燃气项目,同时在城市燃气业务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车船燃气、LPG、分布式能源等多领域齐头并进的局面。 (1)工程管理模式 集团为满足发展需要,制定了“战略管控在总部、管理重心在区域、落实执行在项目公司”的管控方向,并不断通过简政放权、深化变革,积极推动这一管理模式落地。集团工程技术部做为专业职能部门,本着加强内部管控和强化专业服务的原则,通过内外两条线的工作推进,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满足集团发展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做为第三方监管力量,应当成为集团工程技术部工程建设管理有力的助手。 (2)工程建设特点 2016财年,国内经济增长乏力,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燃气在这一大环境下也受到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集团提出了“三跨”、“4G”、“六扫”的大市场观战略,深挖市场潜力,大力开发乡镇市场及老居民用户,因此,常规燃气工程建设中点供项目、散户安装比率将大大提高,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大提升,风险点明显增多。 2、监理单位招标整合的目的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公司制度文件,规范化项目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监理规范》等,特指定本细则: 一、制度管理 1、会议材料汇报制度 1.1提交时限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实行定时汇报制度,监理周报要求每周五下午3点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监理月报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提交纸版数量由工程部确定,汇报材料模板由工程部下发给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部提供的监理周报、监理月报、节点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计划的模板按时提交,其中周计划附在监理周报后,月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相应附在监理月报后,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2填写要求 监理周报必须按照填写要求填写,格式及其分类严禁更改,遇有疑问,可询问资料员及主管工程师。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3深度要求 监理周报内容必须详实,每周项目主管工程师将会对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周报进行审核,当主管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在周报上面没有体现,将对监理单位进行以下处罚: 1.3.1、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小于或等于5条,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1.3.2、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大于5且小于或等于10条,第一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2、监理规划、细则及资质资料提交 2.1、监理单位在施工图下达后15日内,工程开工之前编制监理规划、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及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展编制相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5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2.2、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填写项目监理机构核查表,并备齐人员资料于2日内上报工程部,其中总监年龄不得大于50岁,并持有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年龄不得大于55岁,50岁~28岁所占比重不得小于60%,最大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条件良好,工程部将按照合同对进场人员进行审查,如发现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要求进场,每缺一人(总监和总监代表除外)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直至按照合同要求人员全部进场,且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到场,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同意,自行更换工程部将对监理公司处以10000元人民币处罚,有权建议公司解除合同,监理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要求每周总监必须驻场处理日常工作不得少于5天,工程部将对监理单位人员,特别是总监进行每日签到制度,工作日每缺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ZR- ZR-GCJS-B017-2015(V1.0)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2016-03-11发布 2016-04-1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6) 第四章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6)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7)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8) 第七章奖励与罚则 (9)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一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11) 附件二监理单位考核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工程监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中燃集团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燃集团控股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包括中燃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四条名词和术语 1、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2、监理:监理单位受项目公司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过程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4、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5、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6、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7、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8、工程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钢结构专业资质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

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

监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监理项目部应重视对报审资料的审核 (一)关于分包资质的审核 1.审核资质文件 2.审核管理系统 3.审核是否成建制,杜绝零散用工,花名册应加盖分包单位红章 4.审核人员上岗证(包括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 (二)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先由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呈总监审批。 2.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内容是监理方现场监理的依据,必须对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能够达到功能要求,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等认真审核并提出意见打出文字。 (三)关于其他施工方上报技术文件的审核 1.施工方上报试验计划 监理方应认真审核施工方上报试验计划,对于常规试验、见证试验、实体检测、环保检测等均应制定试验计划或实施方案。2.依据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监督施工方按规定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并及时收集资料。 3.施工方应单独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现场的施工行为进行控制

设计文件的补充,原则由设计提出,是必须执行的,且甲乙方应发生实际费用。工程洽商不管由哪方提出,应经协商认可后签字齐全生效。设计方、施工单位和甲方任一方不同意均无法执行,费用是否发生应参照合同执行。 (二)洽商和工程变更实施后,监理应及时予以确认,且以确认单形式记录, 三、监理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 四、监理方必须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 工”的原则,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文字报验。 必须区别巡视和验收是不同的控制方法。 五、监理方必须及时对“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进行验收。 六、监理项目部必须坚持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图纸后认真审核图纸,做好详细记录,并整理后打成文件。审核重点放在建筑与结构的各项尺寸的交圈,各种水、电、设备安装预留孔洞的位置和相互关系,各种使用功能等。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图纸,监督施工单位照图施工,不得以常规检查方式进行验收。 八、关于月进度款审核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本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申请时,监理工程师应做两个方面的工作: 1、确认已经质量认可的施工部位。 2、对通过质量认可应支付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确认。

甲方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的 管理办法

目录 一、管理目的: (1) 二、管理内容: (1) 1、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 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2) 3、监理人员质量控制 (3) 4、监理人员进度控制 (5) 5、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6) 三、其它有关说明 (7)

甲方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的: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经过检查考核,掌握监理单位管理现状和对工程的控制程度,找出偏差和产生原因,为在建工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提供依据。 二、管理内容: 1、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监理员、资料员以及道路、桥梁、管道、试验、测量专业工程师等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1.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

更换到位。 1.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监理责任。 1.4、监理单位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周报、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例会时,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1.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者回扣。因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1.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2.1、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2.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

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一、监理方开工准备工作管理 准备第一次监理例会资料。第一次监理例会资料应报建设单位认可并执行“监理例会例会管理规定”。监理单位未准备第一次监理例会资料则对监理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并约谈监理公司法人,态度恶劣的则予以中止合同;第一次监理例会资料不齐全的则对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并完善第一次监理例会资料。监理方必须参加现场场地、高程点、坐标控制桩的移交;场地高程方格网测量。如未参加或监理人员不胜任工程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按照比例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更换不胜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 总监应编制和报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开工前3日内提交甲方;对于存在的问题或不利于质量、进度控制的措施,总监应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修改。其中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防水、抹灰、屋面保温、门窗、楼面、墙体抗裂、商品混凝土、给水、消防管道打压、排水管道通球、季节施工等项目的质控方案。建设单位审核中缺少质控内容要求监理单位进行补充完善,监理单位不予以补充或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建设单位要求的则每缺少一项对监理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二、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1、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的规定以及房建工程标准、规范等以及施工合同文件所规定的监理任

务进行工作,同时应建立以满足顾客要求/期望为质量中心的认知。 2、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订详细楼号质量监理工作计划,提高预见性,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平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关键点工序应跟班旁站。 4、监理单位应按照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向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不合格的应予以调换且专业人员的数量和配置应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认可。 5、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专检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关键点项目未经施工单位自检的都应拒绝检查,避免和杜绝监理工程师代替自检的错误做法,同时,没有甲方项目工程师参加的质量关键点项目不应单独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项目验收单应反馈项目工程师检查。 6、对施工单位的处测资料,并100%审核施工单位对轴线、50cm 线、放样和沉降观测等的测量结果。 7、施工单位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砂浆配合比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使用;并做好开盘鉴定和过程检查。开盘鉴定和末盘应会同工程部工程师共同进行。8、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工作,及时检查进场材料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单,指示施

(完整版)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3、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监理公司管理 (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制订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3)参与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向区域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对监理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4)跟踪施工单位对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报项目工程部; (5)因特殊原因项目在工程不完全具备竣工备案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完成竣工备案手续,此时监理公司不得以已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为借口不履行相关义务; (6)配合项目工程部与物业公司进行项目“接管”、“开业/入伙”和“正式移交”工作; (7)监理须提供施工验收过程和竣工验收后等各项工作的资料; (8)应业主要求对专项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二、监理公司资质要求 监理公司资质应为综合资质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监理人员数量要求 监理招标时,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招标文件中须对监理总人数的配置提出最低配置要求:按不低于 0.6 人/万平方米的标准,但不少于 6 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比例不低于 25%,其他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1)总监资格要求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高级职称,身体健康;8 年以上工 程项目经验,5 年以上总监任职经验;担任过至少 2 个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民用项目或公建项目的总监年龄 35-50 周岁(总监述标、答辩表现优秀的,年龄范围可适当放宽)。 (2)总监代表资格要求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身体健康,能够常年驻扎项目工地现场;8 年及以上工程经验,同时含 3 年及以上总监代表任职经验;年龄32-50 周岁(总监代表述标、答辩表现优秀的,年龄范围可适当放宽)。 四、监理人员入场时间 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至少 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或规定的开工日期前提前至少 1 个月到岗;按合同约定的其余人员必须在开工日期前至少7 天全部到岗;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以书面通知为准。若监理人员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时限到岗的,应承担如下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延迟到岗解除监理合同,纳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2)总监代表延迟到岗每周扣减监理费 5 万元(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下同),最多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 30%;

三期工程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暂行)0626

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对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评比,督促三期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形成“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建设局面,保证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建设各项管控目标按期实现,不断提升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我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齐抓共管原则。 第二章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依据]主要依据考核期内施工监理单位自觉履行施工监理合同和完成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目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三)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相关施工监理合同; (四)市政府、地铁集团有关文件等; (五)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五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成立施工监理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审批奖惩决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成员:建管部、各建设分公司、安质部、合约部、企管部、监审部负责人。 (二)“考核办”负责各施工监理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监督等工作,提交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建议。 考核办设在建设管理部,建设管理部负责人任考核办主任。 第四章考核规则 第六条[考核时间]考核原则上以季度及年度作为一个评价期。工期小于六个月的工程原则上不进行考核,但对此类工期较短的工程,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择期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内容]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进度和投资管理、接口协调、技术咨询、信息管理以及廉洁自律等内容。 第八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季末考核和关联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第九条[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建设分公司、建设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合约部以及监理管理单位根据管理职责划分,分别

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得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得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得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得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得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得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得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得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得正常进行,监理人员得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得监理人员,在接到建设单位要求后2日内必须离开,并同时将不低于原资质能力得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监理单位应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得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记录会议纪要并于会后24小时内下发,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得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财物、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得吃请或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得,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从监理款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得技术与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得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得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则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020年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基本条款)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基本条款) 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丹江口市工程监理部 2020年11月30日

目录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第 1 页) 2、技术交底制度…………………………………(第 2 页)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第 3 页) 4、开工(含复工、工程暂停令)审批制度………(第 4 页) 5、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制度…………………(第 5 页)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第 6 页) 7、变更设计审查制度……………………………(第7页) 8、旁站制度………………………………………(第8页) 9、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第10页) 10、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分项分部质量评定、试验室、计量设备、测量控制等) ………………………………(第11页) 1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第13页) 12、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制度………………………(第14页) 13、投资控制管理制度………………………………(第15页) 14、监理报告制度…………………………………(第16

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17页) 16、监理日志及会议制度…………………………(第18页) 17、监理资料、文档管理制度……………………(第2020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熟悉和预审施工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设计证号、出图章等是否齐全,设计图是否符合现行设计与施工规范,设计说明与设计内容是否相符。 工程地质勘测报告资料是否齐全;设计抗震强度是否符合“中国地震强度区划图”规定 4.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中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有无矛盾,是否有否错、漏、碰、缺等情况。 5.在熟悉和预审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把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有机地衔接起来。 6.做好会审记录,并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设计单位。 7.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有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的设备制造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议。 8.设计单位根椐设计交底的规定内容向与会者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代表在广泛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后,将意见集中,并形成交底会议纪要。 9.总监做好设计交底记录,并负责闭环。 10 审核竣工图:○1项目技术负责人逐张审核签字○2所有图纸修改处,都标注了修改依据,所有设计变更是否标注了被变更的施工图图号。○3修改依据手续齐。④填写“港口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

最新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资料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 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 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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