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服务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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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认识(一)充分认识解决企业用工问题的重要性。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需求与企业用工难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事关企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用工服务就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理念,有效帮促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为打造“四大基地”、建设滨海新城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构筑形式多样服务平台(二)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各乡镇场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政〔〕14号)要求,

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还未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抓紧设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劳动保障工作,发挥其帮促企业解决用工难题、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组织和协理员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及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对所聘请协理员按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以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支付,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三)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各乡镇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引导企业组织用工报备,建立和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库,实行全县人力资源实时动态管理,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一点登录、全县查询”的目标,及时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提供咨询、联系、协调服务。各乡镇场要加大对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尽快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数据库。(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建立以“春风行动”、“劳务

协作”为主体的外来工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站式”就业服务。要强化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基础作用,各乡镇场要积极组织推动、鼓励、支持、帮助、引导社会力量创办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和企业,开展就业服务。要大力宣传的发展前景和就业优势,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引导本县各类务工人员就近就业。要加强劳务协作,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与省内外人力资源输出地的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院校建立更加紧密的劳务协作关系,开辟更多、更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三、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五)组织开展各类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辖区内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我县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

就业培训、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进城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引导支持省内外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我县企业建立协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训。

四、进一步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增强企业吸引力(六)引导企业善待职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企业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鼓励企业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增进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增强人文关怀,畅通员工的发展晋升渠道,将员工前途和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树立长期扎根企业意识,以企业为家,安心工作,真正做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精神凝聚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企业服务。引导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劳动

生产率,减少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七)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帮助企业完善劳动合同条款。积极参与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企业用工规范先进单位”评比活动,促进企业用工良性循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以招工、培训、鉴定为名坑害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用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侵害职工权益行为的发生。(八)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水平。定期公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断提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法定休假制度,确需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坚持职工自愿,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建

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企业的巡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严厉查处克扣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充分发挥“五险统征”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外来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开发区员工申请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扩大医保覆盖面,支持开发区或其周边地区(乡镇)有条件的医院(卫生院)申请纳入企业员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员工医疗保险费,为开发区员工提供优质、优惠、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十)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教育部门应按有关要求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

上”。农民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根据暂住地址就近入学,并享受“两免一补”,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维护他们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在我县公民办学校初中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允许报考我县各类高中学校,并享受当地学生待遇,择优录取。在县区就读而且有临时学籍的农民工子女,允许报考一中、绥安中学、道周中学、龙湖中学和民办学校高中。入读中职学校的,只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并愿意就读的,均可向我县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报名,学校将根据个人选择专业情况办理学籍建档工作。就读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一、二年级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如果属农村低保家庭的子女(凭民政部门的低保证件)或就读全日制涉农专业的考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教育。如果是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可凭民政部门证明向学

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中职学校酌情给予学费减免。(十一)妥善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公安机关对进城务工人员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要求户口迁入的,准予办理户口迁移。(十二)加强开发区公共设施建设。各乡镇场应把外来职工公寓建设纳入城乡住房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企业或园区的就业人员出租。外来工在具备相关户籍、收入标准、住房标准等条件后,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同时,建立外来务工青年中心,服务外来务工青年文化、生活、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需求。(十三)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政治待遇。重视培养、积极发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

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劳动保障、共青团、工会、妇联组织等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与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的评选活动。

五、实施财政激励政策,调动各方共同解决用工问题(十四)设立招工专项经费。从年开始,县本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20万元(以后逐年提高),作为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本级需要支出资金和适当补助乡镇场、工业园区所需的支出,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宣传发布就业信息、开拓建立外省人力资源输入基地工作等经费补助,各乡镇场所需要的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资金由乡镇场自行安排。(十五)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引进外地来浦务工人员的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人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对参加由县劳动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的企业,给予省内不高于500

元、省外不高于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所需资金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县政府安排的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资金列支。六、加强领导,完善企业招工工作机制(十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帮促解决企业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区域内服务企业用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帮促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十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用工工作领导小组要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劳动力培养和使用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人力资源情况。(十八)建立公益性宣传制度。新闻媒体要以公益宣传的形式,大力宣传的就业优势,展示的发展前景、投资环境,鼓励本地劳动力为家乡建设服务。凡属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服务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和广告,金

浦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要及时免费发布。企业用工服务管理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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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 发布人: 信息来源 : 2010-3-10 16:18:00 发布时间 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 则总章一第 第一条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务用(桂黔界)为规范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 保护预防和解决本项目施工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号[2004)22劳社部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同文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项目的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执行。 本制度所指用工单位,是指在本项目从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第三条 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指农民工,是指在本项目各施工单位从事劳务作业的务工人员。第四条 通过劳是指本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第五条 动合同约定,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工用务劳章二第 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 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犯罪分子混入劳务用 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贩毒,违反国第八条 家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须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第九条 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技确保工程质量,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条

关于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安排

关于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不断规范和强化劳务用工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集团管理水平和市场综合竞争力,为企业降成本、增效益做贡献,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在全集团内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原则 目前,劳务用工已经成为各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支生力军,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既要保证合法合规用工,也要保证职工队伍稳定和经营生产需要,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各单位必须坚持节约用人、降低人工成本的理念,打破常规,克服惯性思维,转变观念,向优化人力资源管理要效益,提高集团整体运营质量。通过组织开展岗位调查分析,摸清底数;对照法律规定,制定整体调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方案落实等工作,做到整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整改时间,做好各项调整工作和制度建设,使劳务用工真正成为企业用工的有效补充形式。 组织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四个结合”的原则。在开展调查、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结合起来,要与首钢实施转型发展战

略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建立

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管理模式紧密结合起来,要与本单位生产及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二)创新思路的原则。劳务用工模式形成于相对粗放的管理时期,虽然在实践中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用工基本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面对国家政策法规的新要求和首钢发展的新形势、园区开发建设的新任务,要不断创新劳务用工管理理念和方式,大胆探索劳务用工使用途径,实现管理模式的新突破。 (三)机制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岗位缺员差额奖励及劳务人员调入企业工作等长效激励机制,将优化劳动组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工作与单位考核分配紧密挂钩,鼓励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压缩人工成本和劳务费用,形成自我约束、合理用人的长效用工机制。 (四)平稳有序的原则。一是要摆脱束缚,开阔视野,多形式、多角度、多途径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措施,按照“五个一批”的原则(减少一批、承包一批、顶替一批、调入一批、保留一批)制定调整方案;二是要按照整体解决、综合施治、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保留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突破10%的政策红线,保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组织 总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等。领导小组由总公司副总经理强伟任组长,劳动工资部部长闫永志任副组长,组员由劳动工资部、组织人事部、宣传部、计财部、法律事务部、工会等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劳动工资部各相关处室领导和专业

xx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汇报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汇报 Xx公司在集团公司和资源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有效确保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艰克难,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现将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用工基本情况 (一)人员数量 截至2013年11月14日,公司共有员工39人。其中:正式员工32人,劳务派遣员工7人。2013年度离职员工8人。公司于2012年12月成立党支部和工会委员会,现有党员6名,积极分子3名。 (二)专业技术人才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14日,公司共有专业技术人才23人(含公司高管、外聘专家及新招聘大学生)。其中:管理人员6人,研究生学历4人,教授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8人,技术员4人。2013年公司4人参加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2人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 (三)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公司现有在册员工32人,签订劳动合同32人,签订率为100%,劳动用工采用固定期限形式,合同签订期3年。公司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依法为员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 (四)用工管理制度方面 1、2012年3月,公司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分工,完

成了组织机构和部门的重新设置,对中层管理人员实施了竞聘上岗。在确保权责明晰的前提下,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签署了生产经营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状等。 2、在架构明晰、责任人到岗的基础上,公司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下发,其中,人事相关制度包括:新员工入职管理办法、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员工行为准则、部门及岗位职责、部门经理绩效考核标准、过节费等福利发放暂行办法等。 3、在职责明晰的基础上,公司对各工作岗位再次进行了认真的工作岗位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并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全公司各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和上报。 4、重新制定了薪酬标准。按相关规定,提高了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标准。 5、完成了员工手册和公司各部门管理模块的编制和印制发放。 6、为加强公司正规化管理,2013年修订印发了《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人才问题 公司多数项目处于高海拔地区,部分项目地处藏区,周围环境恶劣,野外地质人员须承受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且公司现有主要技术骨干流失严重,导致公司整体技术力量极其薄弱,缺少能担任中大型勘查项目的技术中坚力量,难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维护临时用工人员的基本权益,规避临时用工的风险,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他各公司 三、管理内容 (一)临时用工的条件 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二)临时用工的流程 用人部门提出需求→主管领导审批→总裁办/运营部/综管部根据用人标准进行招聘→用人部门面试→确定人选→通知上岗→岗前培训 (三)临时用工择人标准 1.具备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 乱纪前科劣迹等条件。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特殊工作岗位 用工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持有本人身份证。 4.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心脑血管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 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临时工培训 1.上岗培训:各岗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用人部门负责进 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工种相关要求和技能,尽快适应和投入工作。

2.部门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员工的工作情况,组织部门学习岗位相 关知识,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培训。 (五)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1.临时用工协议的签订: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 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2.临时用工保险:各公司总裁办/综管部/行政部在临时工入职1个月内须为其购买 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如次年继续使用,每年需为临时工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临时用工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用工所在公司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续签。 (六)临时工的薪资与福利 1.对录用的临时工,原则上无试用期,如符合用人部门要求则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临时工各项薪资福利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临时工,可予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 的。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工作秩序,甚至严重影响社 会治安的。 4.因病不宜从事原来工作,也无法调整其他岗位工作的。 5.连续请事(病)假超过15天以上(因工负伤除外)。 6.连续旷工两天,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 四、考核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即事实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即事实上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权限归属 (一)劳务工使用部门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工需求计划的申报。 在定岗定编范围内,由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向综合管理部书面申请劳务用工需求计划。申请应明确需求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2.负责劳务工的管理和考核。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所使用的劳务工进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考试及考核,对需进行岗位调整和不适应工作发展要求的人员,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3.负责劳务工工作鉴定。 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表现、任职能力进行书面鉴定,报综合管理部。 4.负责严格执行上岗考试制度。 劳务工上岗,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岗考试,考试结果、岗位情况书面报综合管理部。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务工的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用工申请的审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2.负责根据部门需求面向劳务派遣组织,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3.负责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①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②劳务派遣期限。 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④违反协议的责任。 4.负责与劳务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 5.负责根据使用部门报告,确定劳务工的留用或退回;确定劳务工的相应劳动报酬,并支付给劳务派遣组织。 6.负责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统计劳务工的数量、劳动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

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浅谈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目前许多企业在用人中还存着不规范劳动用工现象,这些问题会影响企业 的发展,因此企业有必要进行对自身用工管理问题的改善,选取恰当的用工管理模式,解决企业用工管理问题,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标签:用工管理;问题;规范;措施 1、引言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劳动用工规范化十分重要。劳动用工管理是企业发展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现代公司对高素质人才队伍的紧迫要求。如何实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和谐统一,如何提高员工素质能力与岗位任职要求的适配度,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发展内驱力,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其在这方面存在缺陷将会制约企业的发展,所以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让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2、劳动用工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劳动定员定岗不尽科学。 现如今,很多企业在劳动定员方面仍存在机械套用定员标准与依靠经验估算定员的现象,缺少必要的现场调研与劳动测评,在机构与岗位设置上难免会出现偏颇,产生不可避免的人才浪费[1]。另外,在企业的发展中逐步产生各种机构和部门,众多部门和机构建立的本为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实际发展中由于加强了对劳动用工的分工,就会出现岗位设置不合理以及人才的分配不合理现象。此外,因人设岗的情况还时有体现,基于劳动关系的和谐考虑,对能力素质相对较差,发展动力略显不足的老员工,往往会设一些让他们力所能及的岗位,这样做对稳定员工队伍是有益的,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弊端的,应当逐步加以改善。 2.2 企业用工管理现代化水平低。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尚未应用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不具有现代化的技术,并且企业用工管理的结构体系也不完善,因此工作中数据掌握不够全面,分析结果不够准确,更甚至部分企业还采用纸上考勤,手写纸质记录的考核模式,从而对用工人员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估,不能确保人力资源管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其规划性,导致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规划性较差、效率低下,不能更好的促进劳动用工管理。 2.3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8292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 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 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保证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体现以人为本,把保人身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加强对承建项目的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施工现场临时用工”(以下简称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临时用工识险、排险、避险及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公司临时用工劳动风险,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用工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办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用工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辅助生产业务外包协议》的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 3 引用文件 3.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3.2《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4 管理内容 4.1总则 4.1.1劳务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个人保险情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4.1.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

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4.2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用 4.2.1劳务人员分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现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 4.2.2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 4.2.2.1每年12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年生产情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括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工资标准、年度劳务费总额预算及用工理由等,统一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 4.2.2.2劳务用工计划的填报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4.2.3劳务人员招聘与录用 4.2.3.1劳务人员来源 a.公司综合部根据年度劳务用工计划和具体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在告知其用工需求计划后,由劳务公司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供审核、聘用。 b.劳务人员在上岗前,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简历或个人基本资料

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模版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年3月2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健康发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集团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用 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及临时机构要严格按照**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进行劳动用工。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编制时,应事先向**集团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四条**集团各单位劳动用工,人力资源部要在编制定员内,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用工计划,经**集团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聘用、调入的人员,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建设集团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条**集团员工根据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划分为“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具备本科以上文 化程度,从事非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和统一调配,各单位内部调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集团集中招收收费、路政、治超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时,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第九条各单位聘用从事水电、锅炉、打印、清洁、炊事、保安、门卫、服务 区服务员、营业员、养护工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岗位的员工,实行劳务派 遣制度。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劳务管理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行劳动用工,**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同这部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十条员工招聘应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就地就近、平等竞争、择优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调动临工工作激情,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建设,特制定本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一、用工原则 本办法中的临工,就是指根据需要公司弥补正式员工不足而聘用的非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人员。 临工坚持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用工条件 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与严重违纪行为; 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㈢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 ㈣身体健康,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三、聘用程序 临工的招录由人文处统一组织实施,临时用工招聘必须在公司定员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定员招用临工。 ㈠人文处在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与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社会进行临工招聘的意见与计划,报经分管人文处的领导批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㈡组织实施流程。 1、人文处发布招聘信息,多种渠道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文处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3、由人文处负责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个人品格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招聘结果提出建议聘用人员名单报文化总监及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㈢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近期体检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她资料证明 5、体检资料 ㈣被录用人员在报到后公司组织对其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组织实施。 ㈤公司在录用人员报到试用一个月后,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 四、考核管理及薪资待遇 ㈠被录用者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期满后,由人文处与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质量、工作效能、工作纪律、执行规章、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㈡考核为不合格者,公司不与试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并作辞退处理;考核为合格者,建立正式聘用关系,聘用协议逐年签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零陵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文件编号:HNZY/LL/GL-RZ-05-01-a.0 页数:1/13 1 目的 加强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程序以及合理、依法使用劳务工,切实保障企业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2 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企业劳务用工的使用方式、内容、程序等要求和流程。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无 4 定义 劳务工:指与企业通过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而使用的劳务人员以及完成某一特定突击或临时性任务而临时(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使用的人员。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为企业劳务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用工方式、人数核定、劳务人员派遣证、身份证等资料的查验、费用控制、劳务卡办理等管理职能。 5.2 财务管理部负责劳务费用的核付。 5.3 工会负责劳务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查验。 5.4 物业公司负责劳务人员健康证明的查验,劳务人员就餐数据的统计。 5.5 安保法规部负责劳务人员用工方式的论证、出入证的办理。 5.6 企业管理部负责劳务人员就餐数据的审核。 5.7 各用工部门根据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承包合同的约定,代其负责劳务工的日常管理等。 6 内容和要求 6.1 劳务用工管理通用要求 6.1.1 劳务工的条件与要求 6.1.1.1 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为: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6.1.1.2 如确因特殊原因或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配偶或子女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在符合劳务用工其他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职工所在部门予以证实,分管厂领导签字同意,主管人资的副厂长或厂长批准后,可以对年龄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5岁,并应按照企业规范劳务用工的方式到企业务工。 6.1.1.3 提供劳务服务人员不能患有肝炎、传染性肺病等传染性疾病,色盲、高度近视、中度及以上眩晕症、严重性心脏病或残疾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并由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出具至少能证明最近1 年内健康状况的健康证明。劳务人员中的育龄女性必须持有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女性必须持有有效的《孕检证》。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河北新华丰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工的聘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指公司正式编制之外,各部门聘用的所有协议制用工。 第三条行政部为全公司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各用工部门负责所属临时工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严格控制临时工人数,并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各部门临时用工编制。 第五条严格执行《临时工劳动协议书》签订的劳动期限,工作期满自行解聘。期满后继续留用者,应重新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未经批准,不得延长使用期限,对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予以辞退。 第六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临时用工的报酬一般实行日工资制。个人养老保险含在工资内由本人在当地养老保险局缴纳。 第七条本公司临时用工主要通过各级院校、人才和劳务市场及推荐介绍等渠道招录。 第八条录用基本条件 1、录用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男工满45周岁,女工满40周岁不再录用。 2、政治思想可靠,无不良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从事技术工种的驾驶员、微机录入员、电工、水暖工、锅炉工、厨师等需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精通专业知识,有熟练的专业技术。 4、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临时用工的补充 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用工部门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查批准。 2、各部门提出临时用工申请时,应提供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用工数量以及适合本岗位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招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中注明。 第十条临时工录用程序 1、行政部根据岗位和用工部门的要求,按照1:1.2的比例初选应聘人员。 2、由行政部和用工部门共同安排应聘人员面试。非技术岗位面试通过即可安排岗前培训;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通过后还要参加有关笔试考试。 3、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由行政部及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4、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5、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向行政部提交试用期鉴定报告,提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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