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202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

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十六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合同生效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自本公司签发保险单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起

至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3.在保险费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4.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告知

第七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第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4.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5.核辐射、核污染;

6.无驾驶执照或酒后驾驶。

保险费

第十二条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

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期间为二十年。

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四条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交付保险费宽限期

间内,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五条自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保险效力恢复。

第十六条自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事之一,本公司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1.第八条所列情事;

2.第十六条所列情事;

3.第二十七条所列情事。

发生下列情事之一,投保人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4.第十条所列情事;

5.第十一条所列情事;

6.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后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不愿继续保险。

解除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凭保险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领取退保金。本条情事1、情事2、情事3、情事5和情事6发生时,本公司按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向投保人给付退保金。情事4发生时,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给付退保金。本公司向投保人给付退保金后,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受益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发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申请给付

第二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交费期间

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凭保险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所交纳的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体高度残疾,被保险人凭保险单、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第二十七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二十八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索赔时效

中国人保财险企业文化手册

中国人保财险企业文化手册 日期:08-11-10 总裁致辞(暂略)我们的中国人保财险 历久弥新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 ●1998年10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继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金融保险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独具优势 ●品牌。PICC品牌不仅是技术和实力的象征,更是民族保险业的代表,在国内享有显著的市场声誉,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技术。承保、理赔、风险评估等技术在非寿险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着非寿险市场的发展。在航空航天、核电站、能源、远洋船舶、大型工商企业、政府采购等重要保险业务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 ●人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掌握非寿险核心技能的技术人才队伍。 ●产品。目前自主开发保险产品1414个,其中全国性产品840个,区域性产品574个。是国内第一家引入精算技术开发产品的非寿险公司。 ●客户。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与许多大中型企业、数以万计的家庭和个人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拥有国内非寿险市场最大规模的客户群。 ●网络。拥有覆盖全国的经营和服务网络,4500多个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个人代理营销员队伍和兼业代理机构仍在不断发展。 ●渠道。拥有健全、庞大的直销和代理等销售渠道,并开发了e-picc电子商务平台、银行保险、电话直销、手机投保等新型渠道。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运输投保单-样式

PIC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Branch 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 APPLICATION FORM FO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被保险人: Insured: 发票号(INVOICE NO.) 合同号(CONTRACT NO.) 信用证号(L/C NO.) 发票金额(INVOICE AMOUNT)投保加成(PLUS)10 % 兹有下列物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INSURANCE IS REQUIRED THE FOLLOWING COMMODITIES:)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启运日期装载运输工具: DATE OF COMMENCEMENT PER CONVEYANCE: 自经至 FROM VIA TO 提单号:赔款偿付地点: B/L NO. AS PER B/L CLAIM PAYABLE AT 投保险别:(PLEASE INDICATE THE CONDITIONS &/OR SPECIAL COVERAGES) 费率保费 RATE PREMIUM 请如实告知下列情况:(如“是”在[ ]中打“X”)IF ANY,PLEASE MARK“X”: 1.货物种类袋装[ X ] 散装[ ] 冷藏[ ] 液体[ ] 活动物[ ] 机器/汽车[ ] 危险品[ ] GOODS BGA/JUMBO BULK REEFER LIQUID LIVE ANIMAL MACHINE/AUTO DANGEROUS CLASS 2.集装箱种类普通[ X ] 开顶[ ] 框袈[ ] 平板[ ] 冷藏[ ] CONTAINER ORDIDARY OPEN FRAME FLAY RAFRIGERATOR 3.转运工具海轮[X ] 飞机[ ] 驳船[ ] 火车[ ] 汽车[ ] BY TRANSIT SHIP PLANE BARGE TRAIN TRUCK 4、船舶资料船籍船龄 PARTICULAR OF SHIP RIGISTRY AGE 备注:被保险人确认本保险合同条款和内容已经完全了解。投保人(签名盖章)APPLOCANT‘S SIGNATURE THE ASSURED CONFIRMS HEREWITH THE TERMS AND CONGITIONS THESE INSURANCE CONTRACT FULLY UNDERSTOOD。 电话:(TEL) 投保日期:(DATE)地址:(ADD)

201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 ├──────────────────────────────────┤ │费率: │ ├──────────────────────────────────┤ │保险费: │ ├──────────────────────────────────┤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 ─┤ │保险财产地址: │ ├───────────────────────────────── ─┤ │备注: │ └─────────────────────────────────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于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 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 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 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 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 Property insurance policy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 f China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备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于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具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5.凡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财产之自身损失。 6.由于当局命令而焚毁之财产。 7.事故发生而引起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501-65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 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单模板

PIC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Head Office Beijing Established in 1949 货物运输保险单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票号(INVOICE NO.) SD537 保单号次 POLICY NO. 合同号(CONTRACT NO.) 信用证号(L/C NO.) 25DF/05 被保险人:(INSURED) TO ORDER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面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TOTAL AMOUNT INSURED: GREA T BRITIAN PONDS FIFTEEN THOUSAND ONE HUNDRED & TWEENTY 保费: PERMIUM: As arranged 启运日期 DATE OF COMMENCEMENT: 15th .sept.2005 装载运输工具: PER CONVEYANCE: 自 FROM: Qingdao 经 VIA 至 TO London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 份正本)及有关文件。如一份正本已用于索赔,其余正本自动失效。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IT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 ) ORIGINAL(S)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 IF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HAS BEEN ACCOMPLISHED. THE OTHERS TO BE VOID. 赔款偿付地点 CLAIM PAYABLE AT London In GBP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出单日期 ISSUING DATE 10th .sept.2005 Authorized Signature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 根据 ZHEJIANG PROVINCIAL SECOND LIGHT INDUSTRY ENTERPRISES GROUP AT THE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Constru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 policy of the people's Insuranc e Company of China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保险单号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险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物质损失 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3.安装工程项目││ 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 5.场地清理费││ 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 地震、海啸││ 洪水、暴雨、风暴││ 第三者责任 保险项目│赔偿限额│免赔额 1.人身伤害││ 每人││

总额││ 2.财产损失││ 总赔偿限额: x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保险限额 保险期限 建筑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加保的保证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费总额:│ 附加条款及/或批文│ 投保申请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保险单签发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PIC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几款保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品种 一、今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范围:28天-65岁; 交费方式:①五年期交,10年到期;②三年期交,6年到期。 每买1万元交保费9500元左右(要根据年龄确定)。 保险责任: ①五年期交,10年到期 到期生存金:5年的保险金全退。不折本,还有分红。 身故或全残的赔付:第1年按照1.05倍赔付;第2年按照2.2倍赔付;第3、4年按照3.45倍赔付;第5年按照4.8倍赔付;第6年及以上按照6.25倍赔付。 还有31种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②三年期交,6年到期。 到期生存金:3年的保险金全退。不折本,还有分红。 身故或全残的赔付:第1年按照1.05倍赔付;第2年按照2.2倍赔付;第3-6年按照3.45倍赔付。 还有31种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二、福满人间(存款型) 保险范围:28天-65岁; 交费方式:3年交费5年到期,每年至少5000元起保。 保险责任: 期满金:3年的保险金全退。(不折本) 一般身故或全残的按照1.05倍赔付;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按照3倍赔付;公共交通身故或全残的按照5倍赔付。 特点:交费时间短,意外保障高,到期时间短,现金价值贷款,期满退本。 三、惠民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2013年1月1日截止) 保险范围:28天-65岁; 交费方式:1万元起保,1年到期。 保险责任:到期退本并按照3.75%付息;同时享有:一般身故或全残培1倍,意外身故或全残培2倍的保险。 四、福进万家 保险范围:28天-65岁; 交费方式:每年交2.78万元保费,交10年,共交27.8万元。 保险责任:孩子18-21岁,每年领2万,共8万; 22-24岁每年领2.5万,共7.5万; 30岁,领31万; 31-59岁,每年领1.5万共43.5万; 60-90岁,每年领1.65万元,51万; 百年归西,返还本金27.8万元。共 10年投资27.8万元,得到回报总计168.8万。划得来吗? (有意者请联系:袁小川2012年12月22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0815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 险单(标准版)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202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 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十六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合同生效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自本公司签发保险单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3.在保险费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4.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告知 第七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第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文化

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文化 【篇一:中国人保财险企业文化手册】 中国人保财险企业文化手册 日期:08-11-10 总裁致辞(暂略)我们的中国人保财险 历久弥新 ●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 ● 1998年10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继 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200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 上市,成为中国金融保险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独具优势 ● 品牌。picc品牌不仅是技术和实力的象征,更是民族保险业的代表,在国内享有显著的市场声誉,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 技术。承保、理赔、风险评估等技术在非寿险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着非寿险市场的发展。在航空航天、核电站、能源、远洋船舶、大型工商企业、政府采购等重要保险业务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技 术优势。 ● 人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掌握非寿险核心技能的技 术人才队伍。● 产品。目前自主开发保险产品1414个,其中全国性 产品840个,区域性产品574个。是国内第一家引入精算技术开发 产品的非寿险公司。 ● 客户。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与许多大中型企业、数以万计的家庭和 个人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拥有国内非寿险市场最大规模的客户群。 ● 网络。拥有覆盖全国的经营和服务网络,4500多个分支机构遍布 全国,个人代理营销员队伍和兼业代理机构仍在不断发展。 ● 渠道。拥有健全、庞大的直销和代理等销售渠道,并开发了e- picc电子商务平台、 银行保险、电话直销、手机投保等新型渠道。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货物运输保险单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票号(INVOICE NO.) GW2005M06-2 保单号次 POLICY NO. ****** 合同号(CONTRACT NO.) GW2005M06 信用证号(L/C NO.) LRT9802457 被保险人: INSURED: TO THE ORDER OF GREAT WALL TRADING CO.,LTD. RM201,HUASHENG BUILDING ,NINGBO ,P. R CHINA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面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标 记 MARKS&NOS 包装及数量 QUANTITY 保险货物项目 DESCRIPTION OF GOODS 保险金额 AMOUNT INSURED ROYAL 05AR225031 JEDDAH C/N :1-UP ZL0322+BC05 230CTNS ZL0319+BC01 230CTNS TOTAL P. P INJECTION CASES ZL0322+BC05 230SETS ZL0319+BC01 230SETS DETALS AS PER SALES CONTRACT GW2005M06 DATED APR.22,2005 ZL0322+BC05 ZL0319+BC01 USD10626.00 USD10373.00 US$20999.00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SAY TWENTY THOUSAND NINE HUNDRED AND NINTYNINE ONLY 保费: PERMIUM: AS ARRANGED 启运日期 DATE OF COMMENCEMENT: MAY 25, 2005 装载运输工具: PER CONVEYANCE: YANGFNA V.009W 自 FROM: NINGBO 经 VIA ***** 至 TO HELSINKI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 份正本)及有关文件。如一份正本已用于索赔,其余正本自动失效。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IT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RIGINAL(S)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 IF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HAS BEEN ACCOMPLISHED. THE OTHERS TO BE VOI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ANDYLVKING 赔款偿付地点 CLAIM PAYABLE AT IN HELSINKI 出单日期 MAY 25,2005 ISSUING DATE Authorized Signature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简易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简 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 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 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备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____ 于:____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

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除外责任

中国人保经典案例

中国人保经典案例 1、2001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公证员协会签署了全 国公证员职业责任保险合同.这是中国人保在责任保险领域、职业责 任保险方面第一个全国统保的项目,它标志我公司在责任保险领域取 得了重要的突破,在为各行业专业服务领域提供保险保障打下了良好 的基础. 2、2001年2月,三峡左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及gis变压器运输 保险签单仪式在北京举行.该项目保险金额为100亿人民币,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为50%.三峡左岸电站设备安 装保险合同签署,不仅对工程项目本身提供了可靠的风险保障,也为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把保险引入风险管理机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为今后国内工程界和保险界在大型工程建设上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 3、2001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或牵头承保了深圳地铁、上海磁悬浮以及南京地铁等重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京地铁 南北线一期工程是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70.15亿元,全长 16.99公里.中国人保做为主承保人,代表各保险公司为项目安排了 完善的保险保障,合理分散风险,充分体现了中国人保在地铁项目承 保上的领导地位.公司独家承保的上海磁悬浮铁路项目,既是世界上 首条正式投入建设商业运营的磁悬浮铁路,又开创了世界保险史上承 保此类项目的先河. 4、2001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世界三大男高音紫禁城 广场音乐会唯一指定保险人,承保世界三大男高音紫禁城广场音乐会 综合责任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独家承保人,为"三高"音乐会提 供1.1亿元风险保障. 5、2001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海监总队在上海签订 了中国海监总队所属船舶的保险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解释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解释 适用范围 第一条凡经国家法定产品检验机构检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生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的产品,均可以投保本保险。 [解释]本条款承保的产品必须经国家产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仅在国内销售的产品。考虑到港、澳、台地区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与内地不一致,故销往这些地区的产品不包括在内。同样,销往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也不在此承保范围内。 第二条依法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必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此,本条款的投保人是依法设立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依法是指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第三条上述产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是本保险合同的权利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由权利人享有。 [解释]作为保证保险,本保险的权利人是上述产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其中购买者包括零售商和批发商。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起始日之后,由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权利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解释] 本保险采用期内索赔式。除保险期限外(一般为一年),续保时如投保人提出要求,追溯期的起始日可以扩展到保险期限之前。追溯期的时限,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和产品保质期来确定。为了防止逆选择行为,首次投保不提供追溯期。 首次的概念是,权利人必须在保险期限内第一次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初次投保时,保险产品必须在保险期限内生产,权利人必须在该期限内第一次向投保人提出索赔,投保人也必须在同一期限内代权利人向保险人索赔(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况除外),保险人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销售者(包括生产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它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由此,产品不具备特定的使用性能是不合格的产品。如果产品不具备某种特定的性能,生产者或销售者已做了说明,消费者或购买者得知后仍然购买,就不能再以该产品不具备这种性能而提出索赔,保险人对此类索赔案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do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单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

├──────────────────────────────────┤ │费率: │ ├──────────────────────────────────┤ │保险费: │ ├──────────────────────────────────┤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 中午12时正│ ├──────────────────────────────────┤ │保险财产地址: │ ├──────────────────────────────────┤

│备注: │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于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

中国人保产品责任险

中国人保财险产品责任险 该厂家在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投保,如果遇到的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向厂家索赔,如果遇到的是产品责任险保险责任事故,则请拨打95518报案专线电话,由理赔中心处理,谢谢合作。 此“产品责任险”非彼“产品质量险” 产品质量险和产品责任险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差别,根本就是两回事。如果购买的商品是本身的质量出了问题,而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是产品质量险;如果消费者在使用商品的过程中,因商品的问题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厂家负责,而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则是产品责任险。实际上,就我国目前的市场发育程度而言,开办产品质量险不具有积极意义。而产品责任险则是应大力推广的险种。 产品责任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 标的的一类保险。 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产品责任险,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它与其他险种不一样的特点: 产品责任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产品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实质是被保险人为了免除因自己的行为而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与保险公司订立以转移赔偿责任风险为目的的制度。与其它保险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产品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因产生的原因不同主要分为两种: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英国1974年颁布的《保险公司法》认为责任保险所承保的事故包括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把合同责任作为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而责任保险的标的一般仅指侵权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必须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是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而不是被保险人与受害人以合同或协议等形式约定的合同责任。 (二)产品责任险承担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而是赔偿被保险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就是说由保险公司承担按侵权行为法归责于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其赔偿数额要受保险合同或保险条款的限制。 (三)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产品责任险产生与发展最为直接的基础。没有环境污染防治法,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就不会对污染受害者承担什么赔偿责任;没有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人对受害人也不会有什么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只有存在着对某种行为以法律形式确认其应负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只有规定对各种责任事故中致害人进行严格处罚的法律原则,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才会逐步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进一步深入,责任保险将日益成为处理意外事故所致侵权责任的重要机制。 (四)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处理要复杂的多。每一起产品责任险赔案的出现,都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从而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这就表明其赔偿处理并非像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一样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另外,责任保险的承保以法律制度的规范为基础,责任保险的赔案处理也是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的运用法律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