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行业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民办教育行业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民办教育行业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导读:从学校的角度来理一理民办教育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终身之计,莫若树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中作为了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一、增值税

(一)学历教育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

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因此对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注意,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

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

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

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二)教育辅助服务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其他税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第十四项再次明确,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三)契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综上,增值税,对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非学历教育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于经批准

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

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对企业办的各类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此外,对单位或个人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捐赠方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发〔2016〕81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

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

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

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根据财税〔2004〕39号文规定,纳

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

税前全额扣除。

(三)印花税:财税[2004]39号文件规定,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技术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区内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对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前海登 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 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8年1月1日 起,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环境保护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抵免。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企业所税三免三减半:对符合条件的节能 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动漫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9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规划布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推荐】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 现的主要问题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开展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措施落 实情况远程调研,共发现4个方面10类问题,应引起充分重视并加以改进。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此次部署开展的自查工作,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切实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一、纳税服务措施还应进一步落细落地 (一)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政策解答不准确或接通率不高。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人员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不够了解,对是否可以网上全程办理退税事项答复“不清楚”。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20次, 12次无法接通。 (二)办税缴费场所等渠道咨询不够畅通,答复不准确。有的办税服务厅人员不知晓有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咨询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时,个别地区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所咨询电话,以及公布的其他网上办税热线均未给出准确答复;对延期申报申请等网上办理事项,有的税务人员答复不可以网上办理,并要求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多个基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使用同一咨询电话,难以满足纳税人咨询需要;还有部分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公布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

(三)容缺制度有待细化。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未明确容缺办理适用的业务和执行口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难以执行。 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市、县税务机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市、县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等宣传内容;有的市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更新明显滞后,或存在相关链接无法打开等情况。(二)精准宣传不够。有的地区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等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未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有的医院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不了解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的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影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质效。 三、“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还需优化 (一)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发布不及时。截至3月10日,仍有个别省税务局尚未发布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不够准确。如,有的地区发布的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中,将更正申报等事项列为全程网上办理事项,不符合实际情况,清单内容不够清晰准确。 四、调整的税收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一)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核准较慢。个别地区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速度较慢,纳税人2月16日申请,直至核准期限最后一天即3月6日才核准同意,且仍有大量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电话访问部

黄金珠宝行业分析报告

黄金珠宝行业分析报告

目录 一、国内珠宝行业竞争格局 (4) 1、第一梯队:行业龙头周大福 (5) 2、第二梯队:老凤祥、六福珠宝、周生生、豫园商城 (6) 3、第三梯队:潮宏基、谢瑞麟、明牌珠宝、东方金钰 (6) 二、珠宝企业的发展战略分析 (7) 1、模式战略:品牌VS渠道 (8) (1)珠宝品牌的培育过程漫长,设计和品牌运营能力是核心 (9) (2)多品牌、多渠道战略快速提升珠宝零售企业的市场渗透率 (9) (3)渠道驱动更适合国内珠宝行业属性和发展阶段 (10) 2、产品战略:黄金VS非黄金 (11) 3、渠道战略:直营VS加盟 (14) 三、国内珠宝市场规模分析 (16) 1、过去10年我国珠宝零售复合增速31%,未来仍将维持较快增长 (16) 2、兼具消费和投资双重属性,行业景气度高 (18) 3、中高端珠宝市场规模庞大,品牌珠宝发展空间广阔 (23) (1)中高端珠宝市场规模超3500亿 (23) (2)非黄金产品增长潜力大,拓展品牌升级空间 (24) 四、珠宝行业未来发展态势 (25) 1、金价下行加速行业洗牌,利好龙头企业 (25) 2、国内企业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加强 (27) 3、渠道共享与行业并购提升行业集中度 (29) 4、不同珠宝企业未来的战略选择 (31) 五、行业重点公司简况 (33) 1、老凤祥:百年老店,焕发新生 (33)

(1)经营优势 (33) 1)依托加盟渠道,规模优势领先 (33) 2)高周转运作,降低经营风险 (34) 3)存货结构改善,非黄金占比提升 (34) 4)优秀的黄金交易能力 (34) (2)未来看点 (35) 1)在原有渠道基础上实现非金产品的零成本推广,大幅提升盈利水平 (35) 2)产品线延伸和差异化加速 (35) 3)翡翠、宝石等大宗原料的源头采购 (35) 4)百年品牌焕发新生 (35) 2、潮宏基:定位K金市场,品牌设计领先 (36) (1)主打K金首饰,未来增长潜力大 (36) (2)原创设计驱动,品牌价值领先 (36) (3)直营门店规模居市场前列,未来将加速扩张步伐 (37) (4)收购女包品牌FION,大幅提升利润贡献 (37) 3、豫园商城:规模领先的地方龙头 (38) (1)加盟扩张渠道领先,高黄金占比致毛利率偏低 (38) (2)双品牌运作,但品牌价值近年来在下降 (39) 六、风险要素 (39)

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和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尤其是今年初,国务院发布了的综合性政策,从财政、税收、劳动工时、人才培训、金融、电信、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监管等多上海宏途注册公司代办注册上海各类公司工商税务登记、自贸区公司注册、医疗器公司注册、企业年检、变更、代理记账咨询热线021.54191116 上海宏途0919但是,一些服务企业对其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时可以享受哪些并不十分清楚。笔者对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作了梳理。 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减征企业所得税。在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税收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沿用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这一概念,制定了规范统一的先进型服务业务的具体适用范围,如分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将达到认定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纳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范畴,并获得了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优惠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经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内的外包企业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五个年度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未纳入北京、天津、上海等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就只能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免营业税。服务外包企业涉及营业税优惠有三个方面:一是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营业税。国办函〔2009〕9号文件和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其他业务收入免营业税,如租金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服务外包企业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免征营业税。三是销售不动产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服务外包企业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服务外包企业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职工教育费列支比例大幅提高。《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国办函〔2009〕9号文件和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某服务企业年企业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按一般规定可以据实列支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提高到80万元,这对于企业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无疑有着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根据《》和《》的相关规定,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外包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而服务外包企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

附件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调研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我们特设计了本问卷。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并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17374061.html,)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税收政策部分(前两项政策)建议由贵单位分管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1—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3年10月◆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 2. 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3. 企业所在技术领域:_____________ 4.企业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_________ 5.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港澳台企业□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 6.贵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 7.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2—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区、市)级创新型企业□省(区、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1000人,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企业(20≦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贵企业2008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是□否 10.贵企业2008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 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及其他资本品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专利、非专利发明、版权、技术诀窍和其他类型的技术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将新产品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对新产品进行外观设计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 —3—

2017年珠宝首饰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珠宝首饰行业 分析报告 2017年4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相关政策 (6)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6)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8) (1)主要法律法规 (8) (2)主要政策及措施 (8) (3)主要标准 (9) (4)主要措施 (10) 二、行业发展现状 (11) 1、我国珠宝首饰原材料市场现状 (11) 2、我国零售业发展现状 (13) 3、珠宝首饰行业发展现状 (13) 4、珠宝首饰行业市场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 (15) 三、我国珠宝首饰行业发展趋势 (16) 1、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市场向知名品牌聚集 (16) 2、二三线城市发展潜力巨大,成为行业增长点 (16) 3、渠道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7) 4、渠道驱动向品牌驱动升级 (18) 5、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18) 6、供应链管理成为品牌珠宝首饰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18) 7、钻石镶嵌等非黄金首饰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19) 四、行业壁垒 (19) 1、品牌壁垒 (19) 2、设计开发壁垒 (20) 3、销售渠道壁垒 (20) 4、资金壁垒 (20) 5、技术壁垒 (21)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21) 1、有利因素 (21)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1) (2)消费能力提升、消费升级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22) (3)渠道下沉带来行业新增长点 (23) (4)行业自律不断加强,市场竞争机制不断完善 (23) 2、不利因素 (24) (1)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明显 (24) (2)缺乏强势珠宝首饰品牌,市场规范性还需继续加强 (24) 六、行业特征 (25) 1、行业区域性和季节性 (25) (1)区域性 (25) (2)季节性 (25) 2、行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26) 3、风险特征 (26)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6) (2)市场竞争风险 (27) (3)政策变动风险 (27) (4)研发设计风险 (27)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8) (6)存货安全风险 (28) 七、行业竞争状况 (29) 1、行业竞争状况 (29) (1)企业众多,行业竞争较激烈 (29) (2)高、中、低档市场层次分明 (29) (3)区域分布上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 (30) (4)市场竞争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向设计款式和品牌的竞争,营销网络建设渐成为竞争核心 (30)

109个生活服务业营改增问题解答

1.我是一般纳税人,租金收入选简易计征5%,物业管理收入按6%计征,请问我用自已的产品维修了房屋附属设施(如消防器材)可以抵扣吗? 答:选择简易征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这个行为既用于简易征收,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应该按照销售额比重进行划分。 2. 储值卡发票如何开具? 答:销售时可以不开,在应税行为发生时开具。销售时如果开了就要交税 3.物业公司有很多代收代付的水电、电话户名都不是自己的该如何处理? 答:不转售,只是代收代付的话,收的手续费交税就可以了。 4.物业公司管理多个小区,进项税额该如何核算? 答:如果专用发票抬头是该物业公司的,符合抵扣规定的话,都能抵扣。 5.物业管理可用于抵扣的费用有那些?只有办公用品、水电费吗? 答:这次营改增把所有项目和不动产都纳入抵扣范围,买和租办公楼,买固定资产如车,买办公用品、水电煤气电话费、运输油料费、维修费等都能抵扣。 6.我是混合兼营企业,即有销售又有物业出租,原来物业出租未收到的租金挂“其他应收款”,现营改增,是否改挂“应收帐款”? 答:这个和营改增没有关系,物业租金收入作为营业收入,应该挂“应收账款”,原来做的不对。 7.营改增后,客户要求换票的,账务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将原来用普通发票入的账用红字冲回,再用增值税发票重新入账。

8.如果餐饮采购方,直接从个人购买农产品,对方个人无法提供发票,采购方帐务上如何抵扣进项? 答:国家规定可以由购买方开收购发票,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认定,则可以抵扣。如果没有发票不能抵扣,进成本。 9.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是按17%开具,还是按6%开具发票 答:一般的维修是17%,但是如果是建筑物修缮按建筑业11%。 10.我公司外包的保安公司开具的发票税率是***,这个是正常的普票吗? 答:是正常的普票,税率出现***是正常的。 11.为什么劳务派遣的发票税率是隐藏的? 答:因为劳务派遣目前是差额的,税额和用税率计算出来的数字不一样。 12.以后取得的桥路通行费都可按计算后的金额抵扣?那发票如何认证? 答:1.只给3个月,到7月31日就截止了,不用认证,计算抵扣,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给大家的红利。 2. 三个月后路桥费如何抵扣,还不清楚。 13.6月30日之后,公交卡充值,停车费等手撕发票还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门票,定额发票,国税卷票都可以继续使用,不过改由国税机关管理。 14.物业行业安排退伍军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什么必要条件?

民办教育研究报告

民办教育研究报告

目录 ?引言 (5) ?第一部分:还教于民,中国民办教育的兴起 (7) 一、我国民办教育的历史演进 (8) 二、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阶段 (9) 三、我国民办教育兴起的时代背景 (11) 四、我国民办学校发展的两个台阶 (14) 五、两种力量的结合——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希望 (15) ?第二部分:民办教育,不拘一格塑人才 (16) 一、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 (17) 二、民办教育的主要办学领域 (18) 三、民办教育的社会价值 (19)

目录 ?第三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区域发展模式 (20) 一、民办公助模式(上海模式) (21) 二、教育储备金模式(广东模式) (23) 三、拾遗补缺模式(温州模式) (27) 四、扶贫教育模式(中西部模式) (29) ?第四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办学模式 (30) 一、民办教育办学模式分类 (31) 二、教育股份制模式 (33) 三、教育集团模式 (36) ?第五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资金运作模式 (42) 一、经费来源 (43)

目录 二、收费模式 (44) 三、经费运作模式 (46) 四、合理营利渠道 (48) ?第六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内部管理模式 (49) 一、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50) 二、明确民办学校的财产属性 (52) 三、赋予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53) 四、提高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 (54) ?第六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外部环境 (57) 一、我国民办教育的市场环境 (58) 二、我国民办教育的政策环境 (61) 三、我国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 (63) 附:民办教育相关法规

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目录 第一章金融保险业 第一节营业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一、保险公司优惠政策 保险公司开展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营业税政策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营业税政策保险公司从事农牧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营业税政策 二、外汇经管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政策 三、证券投资基金经管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营业税政策 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经管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营业税政策 五、社会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经管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营业税政策 六、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政策 七、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营业税政策 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营业税政策 九、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营业税政策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备案经管规定 第二章信息业 第一节营业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一、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营业税政策 二、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营业税政策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备案经管规定 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政策 (一)软件企业 1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关所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政策 2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3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4 、软件生产企业工资和培训费用的扣除政策 5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的摊销及加速折旧政策 (一)集成电路企业政策 1 、集成电路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2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2、生产线宽小于0.8 微M(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3 、投资额超80 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 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4 、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第三章文化创意产业 第一节营业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经管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所售第一道门票收入营业税政策 二、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营业税政策。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备案经管规定https://www.360docs.net/doc/4117374061.html,/zcfd/zcfd2.htm 第三节地方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国家对作为再生利用资源的废旧物资 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但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较多的利用废旧物资偷逃增值税现象,有悖于国家出台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规定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一些纳税人钻政策空隙,大肆侵占国家税款,同时也有一些是税务机关未能严格加强管理的原因。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经济秩序,正确理解、贯彻和执行国家的废旧物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 收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对所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共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22户,经营规模也各自不同,

有国有企业,有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大多为30万到50万元,但经营收入数额却非常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年度增长幅竟达十几倍,由上年的200万左右上升到2000—30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实际经营场所与其经营收入额明显不相适应,财务核算不正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商品的种类大多集中在废旧金属上,如废旧钛材、废钢铁。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定期核定纳税人的免税资格,符合条件的即享受免税,相反则不享受免税。 归纳之,有以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税收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4]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税发[2005]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

珠宝首饰行业分析报告

珠宝首饰行业分析报告 引言: 中国珠宝首饰市场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由前几年仅占全球1%跃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是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珠宝、黄金消费市场,中国国内金银珠宝首饰消费总额仍在以15%的速度增长,预计十年后会增加十倍。我国珠宝首饰、黄金市场正在与国际市场接轨,吸引更多的国际珠宝首饰厂商将业务移向中国是必然之势。从2002年起,大量国外和港台珠宝首饰品牌和企业涌入我国内地市场,落户深圳、上海、北京等大城市。 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珠宝首饰是率先向国际开放的产业之一。过去,中国对成品珠宝的进口关税高达50%,在黄金饰品与宝石产品上高昂的进口关税以及消费税,制约了珠宝首饰的销售。目前,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壁垒将逐步取消,同时中国珠宝业政策调整的信号正越来越强。证明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珠宝首饰产业的发展。国家计委宣布我国黄金取消央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等,已在分步拆除计划经济下“统购统销”的制度壁垒。黄金交易所的设立,标志着又向国际黄金市场的方向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为我国建设规范化的黄金市场写下了浓重一笔。中国对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必将促使中国钻石业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一、国珠宝首饰行业发展现状 近20年的时间,中国的珠宝首饰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从产值1个亿发展到近1000亿元,从业人员从2万人发展到200万人,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铂金消费国,年销售铂金量达 140~150万盎司;中国是亚洲最大的钻石市场之一,年消费钻石达11亿美圆;中国还是世界上第四大黄金消费国,年黄金首饰需求达到200吨左右;同时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石和翡翠消费市场。可以说,中国珠宝消费已经在国际上占据重要地位,中国市场的走向将直接影响国际市场的动向和价格。 回顾中国珠宝首饰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停滞、恢复、发展三个阶段。八十年代以前中国珠宝首饰业始终处于停滞状态,之后经过近十年的恢复期,从1990年至2000年中国珠宝首饰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珠宝首饰生产能力迅速增长。到九十年代末,全国金饰生产企业已有500多家,珠宝首饰生产企业4千余家,从业人员达200万人。另一方面,珠宝首饰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到2000年珠宝首饰总销售额为800亿元人民币,2002年全国珠宝首饰的消费量达到1000亿元,出口近30亿美圆。 纵观国内珠宝首饰业,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一些特点: 1、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发展快,是因为初期的高利润促使千军万马搞珠宝,开珠宝店。一方面对珠宝业的发展是一个大的促进,大的普及;另一方面,千店一面,没有区别,没有特点。品牌之间,企业之间没有太大的变化,我们缺的也可以说是我们没有来得及学习的是品牌定位的差异性,企业定位的差异性。可以说,中国珠宝首饰业发展快、但缺乏特点和特色,同质化趋势严重。 2、国内珠宝首饰制造水平有待提高。在选料、加工、设计等方面,相关人员需要经验、制作技巧以及文化底蕴等多方面的积累。要不断提高我们的设计、制作能力,完善我们的加工工艺。在

四大行业营改增税收指引——生活服务业

四大行业营改增税收指引——生活服务业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生活服务是指生活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征税范围 1、生活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2、生活服务税目注释 (一)生活服务税目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

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报告导读 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民办 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数量,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人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费来源总数量,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财政补助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 最大化,是了解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权威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占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同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占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 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工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九、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 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在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将重点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本文就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作一些初步探讨与分析。 一、我市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我市高新区纳税人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截止2008年底**高新区共有198户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88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7238万元。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2007年(2008年汇算清缴未结束,数据暂无),属于**高新区国税辖管的有技术开发费立项的企业共18户,但申报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只有9户,其中,外资企业3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加计扣除额1000万元;内资企业6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1075万元,加计扣除额537.5万元。其他企业都因本年度未发生或某些原因未申报加计扣除。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共有88户企业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计销售收入66057.18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2880.68万元。 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珠宝行业分析报告定稿

中国珠宝首饰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 析 报告 上海土木方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9 月

目录 1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市场状况.......................... 1.1市场概况 ................................ 1.1.1 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市场规模 .................... 1.1.2珠宝首饰行业消费者结构....................... 1.1.3珠宝首饰行业产品特点...................... 1.1.4内地珠宝加工业特点........................ 1.1.52004年内地主要珠宝首饰进口摘要................. 1.2珠宝首饰消费流行趋势 .......................... 2珠宝市场营销管理............................... 2.1珠宝营销的观念 ............................. 2.2制约珠宝营销的因素 .......................... 2.2.1可控因素............................. 2.2.2不可控因素............................ 2.3珠宝销售策略 .............................. 2.3.1销售渠道的选取.......................... 2.3.2目标市场的选择.......................... 2.4珠宝产品策略 ............................. 2.4.1现代产品以及珠宝产品的含义.................... 2.4.2珠宝产品的种类及特性...................... 2.4.3款式在珠宝产品销售中的作用.................... 244珠宝产品的包装........................... 2.4.5产品策略............................. 2.5珠宝价格策略 .............................. 2.5.1 珠宝产品的价格构成 ...................... 2.5.2定价目标............................. 2.5.3定价方法............................ 2.5.4定价策略............................ 2.6珠宝促销策略 .............................. 2.6.1珠宝产品的人员推销........................ 2.6.2珠宝产品的广告策略......................... 2.6.3公共关系策略............................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令狐采学 为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服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园区)建设,帮助投资者依法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汇编。内容主要包括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支持教育培训业发展、支持与港澳深化合作等6个专题的税收优惠政策,供广大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细内容,请参阅有关税收法规法规文件或咨询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今后税法、税收政策、办理程序发生变化,所涉及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依照新的规定执行。 目录:(点击查看详细政策指引) ◆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15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2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9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3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12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3 ◆支持教育培训业发展13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4 ◆支持创业投资发展18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5 ◆支持与港澳深化合作12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7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15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金融类 1、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3、自2014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4、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当年进行税前扣除。 5、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保险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8、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9、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0、保险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月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1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证券投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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