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

(三)安全隐患等级分类判断标准列表如下:

隐患等级

隐患分级判断标准

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难易程度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 1人以上,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一

或重伤 4 人以上,或轻伤9 人级、二级危险源,且其关键管控措施及多项管

以上,或造成 10%以上用户停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重大气,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2、整改难度极大,或受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安全隐患(含)以上 100 万元以下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无法降低重大风险的隐

患;

4、需要经过长时间全部停产停业整改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重伤 2- 3 人,或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二

轻伤 6-8 人,或造成 6%~9%级、三级危险源,且其主要管控措施及多项管

A 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0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万元(含)以上 50 万元以下2、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局部停产整改或

需花费 10 万元以上整改资金整改的隐患;

一般

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风险降低效果不明显的

隐患。

安全

可能造成一次重伤 1人,或轻1、二级、三级危险源多项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隐患

B伤 3-5 人,或造成 4%~5%用户 2、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局部停产整改能排除

级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的隐患;

(含)以上 10 万元以下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能有效降低风险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轻伤1- 2 人,或1、三级以下危险源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C

造成 3%以下用户停气,或直接2、整改难度低、可以限期整改的隐患;

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下3、可以立即整改的隐患。

注:存在的隐患,符合上表分级判断标准的任意一种情况,均可以作为安全隐患

的评级标准;当出现一个隐患符合不同等级判断标准的,原则上,按高等级的定

级。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 级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xxxx公司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一、隐患的概念 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重大危险源是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二、隐患分级 1、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重大事故隐患一级:危害相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治理难度相当大,需书面请示集团公司,停产停业,需要集团公司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专家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或者治理难度大,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室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室帮助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门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有关业务职能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一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生产部室或会同职能部室安排解决或需一定整改期限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二级:对安全生产有影响,需要工段安排或会同本部室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三级:对安全生产影响不大,能够立即安排个人或班组进行整改的隐患。 三、督办验收及销号 (一)督办验收 1、重大事故隐患(一级)由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协调相关人员验收。 2、重大事故隐患(二级)由总经理会同安委会成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部室和有关人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4、一般隐患(一级)由生产部室、业务职能部室自行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一级,由本部室经理负责督办、验

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1目的 为强化公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明确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生产事业部. 3职责 、安环部负责起草本制度 、安环部总监负责审核本制度 、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 4内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引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中: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仪表操作人员,未经考试考核合格或未持证上岗。 ..2发现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和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证据。 ..3新进、转岗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1)常压和低压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和高液位报警报警器; (2)压力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低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装置; (3)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一般隐患 一般隐患评价法(LEC) 基本原理是根据危险源辨识确定的危害及影响程度与危害及影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乘积确定隐患的大小。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隐患可采用如下方法: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密级程度□普通■秘密□机密□绝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 说明优化原 因 无 优化内 容 无 传达对象 应知应会一般了解 部门/区域岗位部门/区域岗位总公司总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制订:财务中心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中心√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资讯科技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培训中心 √中融信√客户服务中心√市场研发中心√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总裁□其他: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 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 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宗旨,不断提升班组自主管理能力,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治理隐患的氛围,不断提升全员自主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不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生产线、辅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 2、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办法 1、根据特箱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进行管控: ①一级:发现违反特箱“三个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违反重要危险源管控措施、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安全用电制度、违反特

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②二级:发现违反特箱“三大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③三级:发现违反预防手持手置伤害管理制度、违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伤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预防事故发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隐患治理、消除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报班组。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 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 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 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事故隐患等级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 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套)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文件汇编 编制:xxx 审核: xxx 签发: xxx

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一、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4 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 三、xxxxxx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领导小组的通知12 四、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12 五、组织机构图及安全承诺书14 六、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7 七、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26 八、2017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2 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渣治理教育制度34 十、会议记录汇总38 十一、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汇总53 十二、两个体系培训教育教材74 1.、两个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75 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及通则91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11

十三、培训试卷(样本)125 十四、成绩单(样本)128 十五、签到表(样本)129 十六、培训照片(样本)130 十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32 十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9 十九、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167 二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97 二十一、文件发放记录(样本)222 二十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管理制度224 二十三、两个体系考核记录229 二十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制度236 二十五、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记录243 二十六、风险评价准则248 二十七、安全风险公告制度266 二十八、风险评估报告270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编制: 审核: 审批: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1)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

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8.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6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标准版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

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10%,一捻距内断丝超过10% 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200mm) 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

事故隐患分类规定

永煤公司化工企业事故隐患分类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化工企业。 第三条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五条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或车间,由于条件所限,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要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并逐级上报。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跟踪落实。 第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跟踪落实。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试行);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连环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 A级: 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 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 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天全县马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马渡煤矿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2017年度

天全县马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渡煤矿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后,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达到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2.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5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煤矿。 4 分级 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级。 4.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少许时间就能治理排除的隐患。

4.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85号令,结合矿井自身灾害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分级定性为重大事故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2)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矿井总风量不足的;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4)超层越界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4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

(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 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1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6.2 事故隐患等级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6.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6.3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 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 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 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页共页第1 6 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65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正式样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

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隐患分级

(三)安全隐患等级分类判断标准列表如下: 隐患等级 隐患分级判断标准 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难易程度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 1人以上,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一 或重伤 4 人以上,或轻伤9 人级、二级危险源,且其关键管控措施及多项管 以上,或造成 10%以上用户停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重大气,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2、整改难度极大,或受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安全隐患(含)以上 100 万元以下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无法降低重大风险的隐 患; 4、需要经过长时间全部停产停业整改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重伤 2- 3 人,或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二 轻伤 6-8 人,或造成 6%~9%级、三级危险源,且其主要管控措施及多项管 A 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0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万元(含)以上 50 万元以下2、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局部停产整改或 级 需花费 10 万元以上整改资金整改的隐患; 一般 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风险降低效果不明显的 隐患。 安全 可能造成一次重伤 1人,或轻1、二级、三级危险源多项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隐患 B伤 3-5 人,或造成 4%~5%用户 2、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局部停产整改能排除 级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的隐患; (含)以上 10 万元以下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能有效降低风险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轻伤1- 2 人,或1、三级以下危险源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C 造成 3%以下用户停气,或直接2、整改难度低、可以限期整改的隐患; 级 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下3、可以立即整改的隐患。 注:存在的隐患,符合上表分级判断标准的任意一种情况,均可以作为安全隐患 的评级标准;当出现一个隐患符合不同等级判断标准的,原则上,按高等级的定 级。

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重大隐患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

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17.通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通风系统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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