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安全的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十一局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过程中发生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导致铁路机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正常行车的铁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铁路沿线可能发生水灾、护坡(桥涵)坍塌、路基下沉、触电等事故或

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工作。

4.工作原则

4.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4.3实行分工负责。在公司(局)统一领导下,铁路运输处所属各部门、各站、段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本项目部《建设工程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6.应急响应

发生紧急情况后,要以职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环境作为优先原则,快速向车站调度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上报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通知有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队伍,利用现场物资设备进行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可参与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物资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7.紧急处置

7.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项目部的应急力量。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

速上报。

7.2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要按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7.3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1)现场救援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2)行车事故发生后,车站行车指挥部门立即请示路局调度员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3)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概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铁路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和及时疏散,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对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协调和指挥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7.4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由中铁十一局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行车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发生后,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向上级报告。

(2)发生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执行决定。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配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专业救援力量的支援。

(3)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佩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7.5救援管理

(1)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本站区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名单、工作制度、出动召集办法、救援工具备品数量等情况分送各成员单位,揭挂在车站运转室、值班室及有关单位值班室内,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如救援人员发生变化时,所属单位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补充人员,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2)应急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地方企业或个人拥有的铲车、吊车、拖拉机等大型机械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联系方式,以备事故救援时急用,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联系方式。

(3)站区内各单位要按照路局规定配备救援备品和设备,并加强日常养护维修管理,保证事故救援时能正常使用。

(4)救援必备工具、备品、器材购置由路局负责,消耗和损坏的补充,由救援队伍所属单位负担,产生的费用列入运输成本。具体品名、种类、规格、数量等,按路局规定执行。

(5)各种工具、备品、器材,应存放在固定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除事故救援需要外,禁止动用。在救援使用中导致损坏、消耗时,应及时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负担。

8.应急保障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要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铁通部门要保证在站内3O分钟、区间1小时内选择适当地点接通列车调度电话,指派专人守护值机,同时通知有

关通信机械室、电话所专人专线。

(2)应急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负责建立与地方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及站区内各单位有关领导、上级应急机构的通信录,包括手机、办公电话、家庭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车站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信息的畅通。

8.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车站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事故救援备品进行检查,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应急状态时的正常调用。车站每季度要组织一次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站区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起复能力。

8.3交通运输保障

车站、装卸、集经公司等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各类交通工具加强日常维护,指派驾驶员值班。各单位将各类交通工具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态报车站安全科备案。启动应急预案期间,根据现场需要紧急调动交通工具,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地方公安和交通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秩序。

8.4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要与地方医疗救护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应急机构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8.5治安保障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现场治安保障方案。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站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负责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家属进行安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或赔偿;

及时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站区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

9.2调查评估与经验总结

事故救援结束后,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车站由专人负责在一周内将事故救援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站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的改进建议,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0.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措施

10.1汛期灾害应急措施

(1)收集雷雨信息

①应急指挥部对防讯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落实人员每天24小时值守。

②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汛情信息,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

③对辖区内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落实应急物资和抢险人员。

④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铁路专线区域的线路、护坡、站区、房屋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有无裂缝坍塌危险,发现隐患立即加固处理。

(2)应急处置

①发生灾情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同时以最快方式向调度室,请求支援。

②现场若有受伤、中毒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求救,讲清受伤情况、人数和地点,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尽快赶到事故现

场。同时,在急救车到来以前,组织职工进行急救。

③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④及时收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10.2坍塌倒塌、路基沉陷应急措施

(1)无论任何人一旦发现有塌坍及路基下沉影响行车、危急行人安全,或已发生人员伤亡后,应立即发出警报。

(2)值班人员接到灾情信息,应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请求援助。在抢救人员未到达前,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发展。

(2)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实施疏散、排险清障等工作,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3)现场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求救,讲清事故地点、受伤人情况和人数,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救护车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在救护车未到达前,应对伤员进行急救措施。

(4)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及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现场负责人对塌坍或路基下沉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人员和施工安全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6)根据命令,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车辆、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抢险。

(7)安排专人负责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8)站(段)指挥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抢险队员和调集抢险车辆、物资、设备等,成立后勤保障及联络小组,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9)建立施工监测系统,随时监测塌坍或路基下沉情况,了解周围

地面建筑物,地下管网影响等情况,采取应急加固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0)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进行分析预测,编制应急措施,备好应急器材,一旦出现事故苗头,立即采取措施,严控事故发生。

10.3铁路沿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任何人发现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或拨打“119”火警电话,以便及时灭火救灾。

(2)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职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现场负责人应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底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处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程序规定,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做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和纠正措施。

10.4内燃机车火灾的扑救应急处置措施

(1)隔离各室

内燃机车发生火灾,内燃机车司机应立即停机,切断机车一切电源,并关闭各室隔断门。

(2)迅速扑救

机车乘务人员要利用机车上配备灭火器积极地进行火灾的初期扑救,如火势已大要立即使用对讲机向车站值班室进行汇报,请求救援。

(3)报告救援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迅速报告调度室,通知公司救护(消防)大队进行扑救,必要时向地方消防队求援。

(4)保护现场

在扑救火灾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5)协助调查

凡参与灭火人员都应积极与公安、消防安全人员合作提供线索,以便迅速查清着火原因。

10.5区间发生列车分离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程序

①车站值班员接到司机列车在区间分离的报告后,详细询问事故发生地点、发生分离位数、车辆损坏程度、线路坡度等,并以最快方式、方法报告铁运处调度员,通知车站值班领导到现场组织监护,。

②车站值班员接到列车在区间分离的报告后,要及时向路方车站值班室报告。

③车站救援小组应立即指派在站职工使用足量、质量好的防溜铁鞋赶赴事故现场,对区间停留车辆进行防溜。防止区间停留车辆发生溜逸,造成更大的事故。同时协助机车司机做好车辆防护工作。

④在指挥部人员未赶到的情况下,车站站长应本着尽快“抢通”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进行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2)处置措施

①列车分离后,前后车钩均处于闭锁状态,一般是由于车钩中心高差超过75mm,经过陡坡或路基松软地段造成。可重新连挂,慢引至前方站再处理。

②列车分离后,一只车钩锁闭,另一只车钩全开,发生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外力作用拉开车钩,二是提销上防跳位磨损过多。

经检查,车钩无破损,可重新连挂,并用铁丝、绳索将锁销捆绑在钩头上,慢行至前方站处理。

③列车分离后,车钩钩舌断裂,应会同司机尽量利用机车前端或列车后端车钩的钩舌,拆下后更换,继续运行。

④如不能按上述方法进行处理时,应按列车在区间分部运行的方法处理,或请求救援。

(3)分部运行处理方法:

下列情况禁止分部运行:采取措施后,可整列运行的;对遗留车辆未采取防护、防溜措施时;遗留车辆无人看守时;平调系统故障时。

不得已需要分部运行时:

①对停留车辆需按《技术操作规程》第272条第33表规定拧紧手制动机制动(在安全地段,可利用防溜铁鞋、防溜枕木、手制动防溜器进行制动,使用手制动机制动),防止区间分离车辆发生溜逸。

②安排好防护人员。

③查明停留车辆位置和辆数。

④司机向车站值班员报告事故概况、停留车位置。

⑤值班员在确认遗留车辆全部拉回车站后,开通区间。

10.6车辆溜逸、列车失控、冒进信号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站内机车、车辆发生溜逸时的应急处置

①发现在站停留机车、车辆发生溜逸时,应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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