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专业创新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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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专业创新人才培养

发表时间:2018-12-17T15:34:00.70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肖宏伟

[导读] 摘要:现阶段,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山西太原 030001

摘要:现阶段,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有效的培养专业的地质人才成为地质行业的一大关键。本文在对当下我国地质专业人才培养现状了解的基础上又专门对其成长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了几点发培养策略,以前能够推动地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地质;专业人才;培养

1地质人才培养目标

(一)知识。地质工程专业以自然科学、地球科学为理论基础,以钻掘工程、岩土工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方法为指导,以地质工程勘探、设计与施工,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固体矿产资源勘探以及油气勘探等方面为工作重点。(二)能力。能力是地质工程专业培养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创新型实践能力是其重要体现,这不仅是素质教育的需要,更是社会对人才的迫切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展开创新型改革,充分利用开放实验室、科研实践平台和实践教育中心,完善地质工程专业实践培养机制,营造完善的实践教学平台。(三)素质。素质创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灵魂。培养创新型素质,首先要有创新意识,敢于创新,敢于质疑。其次是充满对新知识的渴望。再次是有提出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最后是要有创造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学风。

2地质人才培养中的问题

2.1人才队伍结构不适应新时代地质工作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事权分离,基础地质调查只有中央投入,地方财政投入极少,中央直属队伍任务非常繁重,属地化地勘队伍又大量闲置,造成地勘队伍结构趋同化、能力减弱化、资质大众化、专业分散化、特色普通化、能力虚弱化,原来分工明确的区调、测绘、普查、勘探、物探、化探、水文、工程等专业队伍都已变成门类齐全的专业小分队,在矿产勘查、中央投入的地质调查工作中形成恶性竞争,难以发挥特色专业优势,造成了地质调查质量的严重下滑。目前近2/3的地质勘查队伍将面临转型,但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地质、生态地质等新领域又缺乏专门的队伍和人才,缺少转型需要的技术和能力。

2.2人才培养环境存在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地质技术,在调查了解中我国地质工作中的技术更替不及时,技术标准不规范,对于我国地质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不利的影响,不能够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第二个方面是国家尚未建设许多重点地址项目和重大地质科技攻关项目,不能够为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挑战和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第三个方面就是国家与市场之间的不平衡导致人才往往从事市场地质项目而忽视国家地质项目,国家地质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高,项目难度大但是所获得的工资低,而市场地质项目则与之相反,对于专业人才要求较低,项目难度小,但是所获得的工资高。

3地质专业人才培养策略

3.1数字化地质填图实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地质行业的一些传统纸质报告和图件已经转变为数字化的图件和报告,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也调整了野外教学方式,使用GPS等高新技术,使区域地质调查实现了信息化;在填图过程中,建立数字地质图数据库,以适应国家对城市地质建设的需求,培养学生的野外实践能力、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3.2构建并完善地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首先第一点就是要提高野外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要严格按照能者多劳的社会分配形式划分工资,让人才能够进一步奉献。第二点就是要加大地质找矿成果和优秀地质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竞争的进一步加大,地质找矿难度逐渐上升,相关方面技术科研攻关也越来越难,要想要在此方面培养专业人才就必须要提高奖励力度。第三点就是国家一定要合理的利用和分配抵制核心专家、人才,要根据地勘单位实际水平分配一项专业人才,要尽可能的全面利用人才引导,为更多人才培养提供机遇。第四点就是要立足于实际建立地质专业人才地质成果共享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动力和良好的培养环境。

3.3地质工作法律保障和监管体系

地质工作具有阶段性,既要制定长期目标,也需依据国家战略、重大工程和发展需求制定阶段计划,一旦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并通过法律提供实施和经费保障,对国家的经济命脉、长治久安、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资源及关键要素,从中央、省、市及县乡都需要进行保护,禁止开发利用,提出限制开发级别,需要通过调查评价提出保护名录,进行确权登记。需要建立与新时代地质工作体系相对应的管理体系。按中央、省、市三级管理,主要管理职责有:一是依据国家战略发展阶段的需求,制定落实各级中长期阶段及年度的地质调查计划,明确目标和指标;二是组织制定、修订并发布技术指南、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推广应用;三是对成果进行认定,并通过法律形式发布,推广监督应用。特别是战略部署、战略工程的地质解决方案,需要组织多方论证,确保各层级规划、计划和地质解决方案的落实。中央对省、省对市进行管理和约束,建立层级分明,联系紧密的地质工作管理体系。多门类自然资源登记和管理,目前仍缺少依据,需要进行基础地质全要素调查,建立稳定的地质系统单元档案,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不同门类的地质资源评价、地质环境多功能评价。以此为基础,初步进行自然资源环境登记并逐步加以丰富和完善,进行市、县级多门类自然资源登记。中央、省、市各级地质调查提交的地质档案、资源及环境评价的资料、成果和结论,不仅要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更需要经过行政和法律程序确认,如果应用后出现问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提高地质工作者的责任感。对政府各部门利用地质资料也需要进行法律约束:一是需要提出需要的地质资料、地质信息和开展哪些地质工作的建议;二是参与部门提出地质工作的管理,对成果的认证提出意见;三是一旦法律通过后,未用地质成果的方案不能审批,且由此造成的损失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四是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提供确切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变化相关数据。

3.4建设地质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是地质专业人才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要场所,在学校内有学富五车的专业的教师进行理论指导,让地质专业类的学生能够巩固理论基础,为日后实践做准备。至于企业则是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场所,为学生提供实践资源和条件,让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加强理论和实践的充分融合,更好的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对比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大力的扶持和帮助,加大办学资金投入,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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