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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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

新出政发〔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近年来,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积极配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出版发行了一批适应课程改革和教学要求的优质教辅材料,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学生和教师的需要。与此同时,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状况,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净化了市场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品种多、质量差,部分出版发行单位违规甚至违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的现象仍然存在,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案件时有发生,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此,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本通知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材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出版物,包括中小学教材同步练习类出版物,中小学生暑假、寒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以及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出版物等。其介质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管理。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的业务范围、办报办刊宗旨,核定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资质要求,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教辅类报刊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严格规范出版发行单位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买卖刊号、买卖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出

版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选题论证制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确保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出版单位要加强对作者专业背景的审核,作者情况须存档备案。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审批关,严禁出版单位通过申请调整业务范围、报刊更名等方式涉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要定期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其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资质。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应优先选择经国家认定的绿色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印刷复制。印刷复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严格履行印刷复制委托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印刷复制单位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业务,必须事先核查出版单位的手续是否有效和齐全,手续无效或不齐的一律不得承接。出版单位跨省印刷复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分别在出版单位所在地和印刷复制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的发行企业发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发行站、工作站必须依法予以取缔。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业务的企业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并依法签订供销合同。中小学教辅类报刊发行严格实行一报一刊一个邮发代号。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期刊出版形式规范》、《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书名页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质量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要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对本地市场上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新闻出版总署每年组织一次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均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并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出版发行合理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并主动向社会公示。严禁出版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以拿取回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管理。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把

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列为出版物市场监管重点,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查出版物市场,特别是要严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从中发现、梳理案件线索,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加强领导、协调和督办,加大对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新闻出版总署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通报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切实强化管理责任。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秩序。要切实履行出版监管职责,强化管理责任,细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纠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改变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

第二,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必须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绝不允许有法不依、姑息迁就,甚至搞地方保护。新闻出版总署将依据已经修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细化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方面管理措施,增强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完善法制保障。

第三,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2010年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查清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市场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并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检查和整改情况于2011年9月底前报新闻出版总署。在此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第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经过检查和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买卖书号、买卖刊号、买卖版号和一号多用的,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超越出版业务范围、违规征订、搭售和涉嫌商业贿赂的,非法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对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该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该依法取缔的一律取缔,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结合改革深入治理。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出版社体制改革、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和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大力整合和优化出版资源。鼓励导向正确、经营规范、品牌优良、有竞争力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或整合进入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或发展成为“专、精、特、新”的出版发行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关停并转一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违法违规经营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

第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揭露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危害,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大力整治的决心和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查处的重点案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开展舆论监督,公开曝光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网址,建立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加大新闻宣传和发动群众举报,震慑犯罪者,警示违规者,教育从业者,鼓舞广大群众。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这段时间的辛勤工作,存在着缺陷,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精心整理的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1为认真落实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对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学用书均为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 二、教辅材料的选购严格坚持自愿选购原则,目前所有教辅材料都是在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 三、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教师也没有采取布置作业、集体讲解等形式变相推销资料。教师教学和布置作业均采用教师自己编制的测试题等形式进行。 四、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对违犯教辅资料管理规定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时视情节轻重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从目前自查情况看,没有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现象。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2我校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迅速召开全体教职员大会,落实贯彻通知精神,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现将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音乐、美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二、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中推荐的教材材料,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教辅材料均由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愿意购买的同学填写自愿认购表,学校持一份。 三、对于教材材料使用,我校严格加强学生用书,规范管理,学校坚决不征订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并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其他学习资料和复习用书,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加强督促与自查整改并举,切实处理好减负与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建立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长效的机制。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3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及县教体局的文件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使用,我校对教材、教辅的征订、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目录管理。对国家和地方教材及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教辅严格执行教材教辅材料准入制度,均为上级部门规定并配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音乐、美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学校或教师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二、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订购、均属正规渠道,在我校不存在盗版教辅材料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玉山镇前湖完小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学年的教科书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根据市局和教研室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推荐指定范围内进行选择确定科目与数量,填好相应表格,然后由总务处上报丰乐办事处。 二、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要与上级教材发放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要求把新学期所需教材送达学校,并组织拆分,要确保开学前师生拿到教材、课本。 三、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可适度提供学生配套练习册作为教辅用书,但必须做到: 1、择优性。学校订购的教辅材料必须在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推荐或认可的目录范围内选取,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学校、教研组或个人一律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参考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2、自愿性。学校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部门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指定部门可以统一订购。负责部门应及时代发由新华书店、教育书店统一印制的《告家长书》,在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辅材料参考目录中作出选择,签字确认委托学校交付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店购买。 3、限量性。严格执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推荐材料,并按照“一科一练”的要求推荐使用。学校各年级限定为中考、结业考试科目和地方性课程等相关的教辅材料,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初三年级可酌情增加一套练习。 4、限额性。学生每学期在学校内订购的教辅材料总金额不得超过市规定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安庄镇寨子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赵文春 成员:肖明昌孙宾刘国庆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等次;该学期绩效工资定为三等。 寨子小学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汇报材料完整版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为了更一步加强对金江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临武县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整治方案,现将我校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材料汇报如下: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县教辅整治工作方案,联系本校实际,制定了本校教辅整治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于5月11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于5月13日和5月19日召开了两次教师大会,让广大教师认识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加强了领导,成立了教辅材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校长是整顿、规范本校选用教辅教材的第一责任人。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4位任副组长,行政人员9位为成员,组成整顿规范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三、集中整改分类处理 1. 已购买使用的盗版教辅教材,属于学校、年级组或班级行为的,一律从学生手中全部收回,并向经销商索赔,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的,由当事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是学校、年级组、班级及教师积极纠正错误、主动将教辅材料折扣款退给学生: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在整治过程中,顶风违纪或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又不配合,不积极整改的,从严查处。 3. 是家长选代表与书商沟通、协商,学校、教师没有参与,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的教辅,充分尊重学生或家长的意见,不强制收缴。

2019年春季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

《2019年春季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 尊敬的3-6年级家长: 您好!教辅材料是一种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导材料。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办[2012]18号)要求,我省按照“公开规范、分层评选、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自愿选用、减轻负担”的原则,通过建立综合治理和分工合作机制,实行“三限”(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和“一教一辅”的办法,公开评议和公告了一批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包括同步练习册和寒暑假作业),推荐给3-6年学生选择使用(小学1-2年级不得推荐教辅材料)。按上级文件规定:广东省教育厅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学习材料,要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并且允许学校在省市推荐目录的范围内,在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可以为3-6年学生代订教辅材料。订购教辅材料经省和各地物价局批准,列为学校代收费项目。为此,我校在新学期按照“一教一辅”的规定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在《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目录》为3-6年级学生代订2018年春季的教辅材料,现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征求3-6年级家长的意见,请家长在征求小孩的基础上自愿征订,并就有关征订事项告知如下: 1.我校为学生代订的以下教辅材料都是符合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除此之外的教辅材料和助学读物或社会发行机构擅自发放的征订单家长可以拒绝订购。 2.坚决执行“一教一辅”原则。我校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向学生额外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欢迎家长向我校或上级教育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台山市教育局:5524643,我校监督电话:5622500(联系人:陈珠英副主任)。 4.请家长自愿选择后将《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交由学生带给班主任。 台山市培正小学(盖章) 2019年1月22日《关于委托代购作业簿和教辅资料的征询书》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8

千口街中心小学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教材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校长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教辅材料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华育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图书管理员将书店提供的教辅材料书目提交教学校长。 2、教师认真审阅书目共同确定征订书目。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征订要求——每个学科只能征订一种来操作执行。。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教学校长汇报,教学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由图书管理员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教研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4、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自查报告

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自查报告我校始终坚持规范办学,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使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我校对教材、教辅的征订、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并配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音乐、美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二、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订购、均属正规渠道,在我校不存在盗版教辅材料和非法编印教辅材料的行为。经自查给我校提供的教材印刷字迹清晰、配图形象生动,无劣质印刷品。 三、对于教材材料使用,我校严格加强学生用书,规范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审定的书目进行配备,学校坚决不征订其它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并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其它学习资料和复习用书,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四、做好公示工作。开学前,学校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们一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对教辅材料违规征订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于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存在的问题。由于部分家长存在望子成龙的思想,为了提高学生成绩,可能给学生购买了部分学习材料;部分学生为了学习方便自己也存

在购买部分学习材料的行为。加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我们也要求学生除了新华书店配发的教辅材料外,学生及家长购买的其它教辅材料一律不得带进校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加强督促与自查整改并举,切实处理好减负与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建立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长效的机制。 户县白庙初级中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自查报告 户县白庙初级中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着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着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篇1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

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玉山镇前湖完小 为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学年的教科书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根据市局和教研室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推荐指定范围内进行选择确定科目与数量,填好相应表格,然后由总务处上报丰乐办事处。 二、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要与上级教材发放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要求把新学期所需教材送达学校,并组织拆分,要确保开学前师生拿到教材、课本。 三、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可适度提供学生配套练习册作为教辅用书,但必须做到: 1、择优性。学校订购的教辅材料必须在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推荐或认可的目录范围内选取,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学校、教研组或个人一律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2、自愿性。学校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部门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指定部门可以统一订购。负责部门应及时代发由新华书店、教育书店统一印制的《告家长书》,在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辅材料参考目录中作出选择,签字

确认委托学校交付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店购买。 3、限量性。严格执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推荐材料,并按照“一科一练”的要求推荐使用。学校各年级限定为中考、结业考试科目和地方性课程等相关的教辅材料,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初三年级可酌情增加一套练习。 4、限额性。学生每学期在学校内订购的教辅材料总金额不得超过市规定的最高限额。如教辅材料价格随着纸张、印刷成本等发生变化,则执行市最高限额标准。 5、公开性。以下内容必须在学校和班级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1)教辅材料征订的参考目录、估价和征订后的价格;(2)以班级为单位开具的发票、征订明细; (3)各教育行政部门监察室、学校校长室的举报电话、网址。 6、服务性。学校要及时公布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材料参考目录;代发由新华书店、教育书店出具的《告家长书》(提供教辅材料参考目录及估价);家长自愿选择并委托学校统一汇总;学校由班主任统一收费交财会室;新华书店、教育书店接到订单后应迅速送货到校并及时开具发票;对特困学生应由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店负责免费赠书;学校及时将教辅材料发送至学生,结合教学进程合理使用,坚决杜绝“订后不使用”、“练后不批改”的现象。 四、教科书与教辅材料的征订应规范,发放应及时,教科书实行免费发放,教辅材料收费应严格按规定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所收款项按规定办理汇出手续,不得收取回扣。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 员会,下设学科组。学科组负责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并提出初选意见,提交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告。

学校规章制度之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

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关于征订教辅材料自查报告

精品文档 关于征订教辅材料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辅材料的使用与管理,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为此,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层层传达至学生和家长并落实此精神。我校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方义钦 成员:诸有斌、王良平、姜绍东、应超 二、主要采取的方法: 1、学校对各年级学生进行了暗查访问,核实教辅材料征订情况; 2、深入到教师办公室查看教师办公桌上是否有教辅材料; 3、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长,学生是否在家要钱购买其他书报等资料。 三、认真自查,没有违规。 1、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私自为学生定购教辅材料现象。我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完全由教体局选定目录,由新华书店发行。各年级只购买了一套教辅资料,且严格执行了上级的规定,把教辅材料的使用纳入了教学管理之中,并且各班教师都做了详细批阅和讲解。教辅材料购买,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生及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2、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本次的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自查,提高了教师和家长的认识,规范了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 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征订教材,不断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严格禁止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 .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审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审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

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初三、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中、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中、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易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易版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方案文件应用在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20年)》,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 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办 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 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 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 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 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 育。

二、加强领导,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辅材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本生 副组长:李吉义唐世雄刘元娥陈华利 成员:曹高清唐国次蒋平花彭朝辉 唐继武唐烽竣王立雷美云唐艳姣 三、整治措施 广泛宣传发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认识。要将认识统一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20年)》、《教育部、国务院纠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第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学辅导资料。更不得向学校摊派推销省公布的教学辅导资料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四章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河顺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学校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学校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学校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学校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

2017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7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7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一、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行为规范。我校严格执行县招委会招生工作意见,在招生的过程中,没有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学校招生录取相挂钩。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学校利用家长会、校务公开栏及学校LED屏幕,宣传市县招生工作文件,政策,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招生片区范围。 一是召开行政人员班子会议和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县招委会《2014年沙县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三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当明确招生的原则、要求和办法,认真做好城区新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确保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二是组织学校所辖片区的社区、村委会领导到校一起学习市县的招生文件和 义务教育法,让他们协助学校教务处学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确保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三是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查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教导处对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

家庭子女建立档案。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不对来校报名的学生决不拒之门外,尤其是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让他们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决不歧视和推诿,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给予他们耐心的指导和帮助,使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 二、加强教辅管理,依规组织征订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十分重视,对照《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明市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明教中〔2014〕37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管理 在行政和全体教师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关于教辅材料征订理的文件,让全体教师提高认识,明确教辅材料征订的严肃性。 .增强教辅材料征订的透明度 将省市关于征订教辅材料的文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并通过家长会、校讯通发短信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上级推荐的目录公开。 .教辅材料选用政策落实情况。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安庄镇寨子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赵文春 成员:肖明昌孙宾刘国庆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等次;该学期绩效工资定为三等。 寨子小学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1a

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

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 时间:2017/4/11栏目:综合资料 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一) 各位家长: 教辅材料是一种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导材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评议公告了一批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择使用,但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学习材料,应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并且允许学校在省市推荐目录的范围内,在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统一为学生代订教辅材料。订购教辅材料经省和各地物价局批准,列为学校代收费项目。我校于近期开始为学生代订2017年春季学期的教辅材料,现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征求家长的意见,请各位家长在征求小孩的基础上自愿征订,并就有关征订事项告知如下: 1.我校为学生代订的以下教辅材料都是符合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除此之外的教辅材料和助学读物或社会发行机构到校发放的征订单家长可以拒绝订购。 2.坚决执行“一科一辅(本)”原则。我校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向学生额外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欢迎家长向我校或上级教育部门投诉。监督电话:盱眙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8269663,我校监督电话:88435528。 4.请家长自愿选择后将委托订购单(回执)交由学生带给班主任老师。 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二) 亲爱的学生及家长: 你们好! 教辅材料是一种以小学生为对象的、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导材料,是教学的重要资源。教辅是否符合教学需要,是否满足学生健康成长需要,这将直接影响学生培养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评议公告了一批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择使用,但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学习材料,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便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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