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你地方上相关的报审表及要求。

消防: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等拿到开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始消防施工了。

人防: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定依据(提供电子版本)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9条);“9.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53条);4、《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国动字[1998]5号第4条);5、《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通知》([2002]国人防办字第31号);6、GB《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建设项目必须具备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意见。五、申请材料1、《施工图设计概要表》一份;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一份;3、人防主管部门行政批文一份;4、《人防方案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一份;5、《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一份;6、规划总平面图一份;7、人防工程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8、人防设计文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人防各专业施工图纸、计算书)一份;9、民用设计文件光盘一份。六、申请表格(提供电子表格)申请人需提交《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施工图设计概要表》表格可在市(区)政务中心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部门政务公开网站或政务中心网站下载。七、行政审批程序(分为公布给申请人和政府部门内部审批程序)(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第二步:施工图审查受理后,由区人防办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了人防建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防护、防化等专业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的规定。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出具《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区人防办领导审签。(二)内部审批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提出申请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向人防办窗口下发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第二步:施工图审查受理后,由区人防办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了人防建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防护、防化等专业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的规定。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出具《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区人防办领导审签盖章;第三步: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上传和交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八、行政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标准:暂不收费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没有年审或年检十一、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十二、事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代办件、并联审批件):上报件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填写是或否):是十四、是否网上预审:否办理机构: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人防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02-7-22 15:13:19 GBJ 98—87 主编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防 物防 技防措施

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同安二中 为强化我校安全系数,加强我校安保措施,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落实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采取了三防措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人防” 一是我校安排有三名专职门卫人员。门卫值班人员24小时在门卫室值班,并制定有《门卫管理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了解陌生人进校的意图和动机,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如出现无关人员或未持证人员进入校园,学校要追究门卫人员的管理责任。 二是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有一组值班教师,值班教师由一名领导和五到七名教师组成,领导负责带班,值班教师全天在校园内值班,协同门卫值班人员管理好安全工作;午休时保证学生正常午休不到处乱跑;晚上就寝前,班主任清点好本班学生是否到宿舍就寝,值日老师对各个宿舍进行纪律检查,保证校园夜间安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三是学校积极与所属地派出所加强联系。由所属派出所主管一把手担任法制安全副校长,派出所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课讲座;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及时对校园内及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二、认真落实“物防” 一是校门口设置专门的门卫值班室。为门卫值班人员和“护校队”配备警棍、电棒、手电筒等必要的防护器械,设有报警电话。操场装有安全照明灯。 二是学校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处、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重点处室安装有防撬锁和防护网。 三是教学楼、寝室配置灭火器、每层装有应急灯和安全指示牌、寝室旁装有消防栓。学生上课期间关闭校园大门,严防不法人员进入校园。 三、积极搞好“技防” 学校根据情况已在校园四周设有监控探头,分别布置在学校门口、学生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区等几个重要部位。学校安排有专职人员对监控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证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有效运转。 学校对安全问题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全体师生的“首遇负责制”,层层分工包保,落实好上级关于“人防物防技防”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适度,做到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依照《平乐县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总则 1.0.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设一个疏散楼梯。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平时peace 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冲击波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 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核爆动荷载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主体main 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2.1.10清洁区(密闭区)air 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2.1.11染毒区(非密闭区)air tightless space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 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 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第2.1.7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2.1.8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如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部位和人流集中的出口,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下面,应设有贮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2.2.1条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2.2条有采光窗井、排烟竖井的人防工程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2.2的规定。 采光窗井、排烟竖井与相邻地面建筑的防火间距表2.2.2

3、人民防空防火规范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1 一般规定 3.2 防火间距 3.3 耐火极限 4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1 防火和防烟分区 4.2 防火墙和防火分隔 4.3装修和构造 4.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5 安全疏散 5.1 一般规定 5.2 楼梯、走道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6.1 一般规定 6.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及送风量 6.3机械排烟及排烟风量 6.4 排烟口 6.5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管道和排烟管道 6.6 排烟风机 6.7 通风、空气调节 7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7.1一般规定 7.2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7.3 消防用水量 7.4 消防水池 7.5 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7.6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7.7 消防水泵 7.8 消防排水 8电气 8.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2 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 8.3 灯具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防火设计: 1 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1.0.3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人民防空工程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人防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人民防空地下室等。 2.0.2 单建掘开式工程。 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 坑道工程 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2.0.4地道工程 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0.5 人民防空地下室。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2.0.6防护单元 人防工程中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2.0.7疏散出口 用于人员离开某一区域至疏散通道的出口。2.0.8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9 疏散走道 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走道。 2.0.10避难走道 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0.11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有防烟前室,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的楼梯间。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 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 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第2.1.7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2.1.8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如必须设置时,应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 职教中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近年来,职教中心紧绷校园安全这个根“弦”,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三位一体”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一、一道“门”抓管理,专职校园保安培训上岗 在“人防”管理上,我校主要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读本课程,每期聘请法制副校长或公安、法院部门干警上一两堂防盗、防抢劫、防人身伤害等案例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构筑“安全教育网”;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校长负总责、学生科具体抓、班主任监管的“三级”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患人员等群体要高度关注,对可能危害校园和师生安全的信息必须及时掌控,反馈给当地公安派出所,构筑“安全责任网”。 本期开学以来,学校都建立了专兼职保卫队伍,聘任专业保安人员,着装上岗,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重点部位的值班警戒,把好大门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物品进出登记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措施,构筑“安全防护网”。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充实保卫力量,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校门口的安全巡逻和保卫工作,添制了安保器材,学校为保卫室添置了6根橡胶棒、6根木棍、一个钢叉等物防设备。加大门卫室的安检工作,对外来人员必须经过一验(验有效证件)、

校园人防、物防、技防配备方案

莲都镇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督查 档 案 资 料 类别:护校安园 内容: 12、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标准配齐、配足人防、物防、技防。

莲都镇中心小学校园安全“三防”建设配置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提高学校自我防范能力,全力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三防”标准 (一)人防力量 1、保安、宿舍管理员:按要求配备3名。 2、其他力量: 学校要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保卫管理人员,组建教职工“护校队”、巡逻队、应急小分队等多种形式的内部保卫力量。 (二)物防设施 1、校园警务室: 设立门卫室,悬挂标识标牌,张贴门卫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2、防护装备 防暴头盔3顶 防护盾牌3副 防刺背心3套 防割手套3副 橡胶警棍3支

强光电筒3支 自卫喷雾器3支 安全钢叉2套 (三)技防设施 校园内部的视频监控安装不少于8个。 二、配置时间 2017年2月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各类综治安全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政教主任副组长,校务委员、班主任、生活指导教师为成员的综治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全校综治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成立校务委员为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学校值周组,巡逻队,分别负责学校的治安、巡逻、消防、应急和自治任务。 (二)、设置专门处室,做好专职工作。 1、设置综治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综治安全工作的开展和信访工作。 2、设置门卫治安室,配备值周人员,负责门卫出入管理和治安秩序,安全保卫。 3、设置寝室值班室,配备男、女生宿舍生活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就寝管理和卫生管理。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74943

发电运行分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016年1-5月中旬,东北公司所属火电单位发生机组非停事件9次,同比升高2次。为进一步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全面完成东北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发电运行分场围绕紧绷安全运行这个根“弦”,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三位一体”安全管理机制,为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一、以“人防”为中心,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1)开展岗位责任心教育。企业生产首要的是要强化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意识,要牢牢扣紧“安全”这根弦,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同时,利用安全活动时间对集团公司内部及其他电力企业的事故通报进行学习,并组织人员讨论我公司值得借鉴的地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心。 (2)开展岗位理论知识培训。要在工作中体现安全,就必须对员工进行岗位理论知识培训,使员工的工作行为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员工岗位履责能力。 (3)开展岗位技能竞赛。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就要不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形成“互教互学,资源共享”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适时开展员工岗位技能操作竞赛,通过提高员工工作信心和工作水平,以达到企业安全生产

的目的。发电分场针开展“扫雷英雄榜”岗位技能竞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本次活动共发现缺陷70项,一般隐患35项,重要隐患6项,其中一部分隐患已提交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4)通过在重要的区域及电子间、配电室加装门禁系统,严格执行钥匙借用登记制度,保证每个区域内谁在工作、何时进入工作现场、何时离开工作现场都能够准确的查询。 (5)按规定每班对现场消防隐患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6)实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为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就必须制定关键岗位和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以增强员工应付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工作措施和手段,有条不紊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这部分是替公司写的)实行安全隐患有奖“举报”。为有效弥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强化员工对安全隐患整改的彻底性,实行安全隐患有奖“举报”,不实为一种好办法。通过不分岗位,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对员工提出的安全建议、提供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受理,并给予奖励,必将大大提升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8)组建安全生产工作团队。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特点,安全生产工作团队由部门主任、副主任、专工、安全员组成,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主要任务一是巡查设备运行状况及员工岗位情况;二是检查设备安全装置;三是对特殊作业进行全程跟踪;四是组织解决突发设备事故;五是规范员工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条文说明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人防工程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其建设使用不但要满足战时的功能需要,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战略方针,同时,要与城市的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努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式。我国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不断增长,大量的大、中型人防工程相继在全国各地建成,并投入使用,防火设计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相关的防火规范相继均进行了修改,故适时修改完善原规范内容,并在人防工程设计中贯彻这些防火要求,对于防止和减少人防工程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 1.0.2根据调查统计和当前的实际情况,规定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平时的使用用途。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指:礼堂、多功能厅、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健身体育场所一般指:溜冰馆、游泳馆、体育馆、保龄球馆、射击馆等。 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人防工程不能用作甲、乙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只适用于丙、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物品库房包括图书资料档案库和自行车库。 1.0.3本条规定在工程防火设计中,除了应执行本规范所规定的消防技术要求外,还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人防工程的火灾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根据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情况和火灾特点,在新建、扩建、改建时要做好防火设计,采取可靠措施,利用先进技术,预防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做到立足自救,即由工程内部人员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防排烟设施、消防应急照明等条件,完成疏散和灭火的任务,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1.0.4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涉及面较广,除符合本规范外,国家标准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2等都是应当遵循的。 2术语 2.0.8本条明确了安全出口的规定。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问指的是: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符合疏散要求的其他楼梯间等。 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指的是:避难走道、用防火墙分隔的相邻防火分区和符合安全要求的室外地坪等。2.0.11本条明确了人防工程防烟楼梯间的规定。 防烟楼梯间是在发生火灾时防止烟和热气进入楼梯问的安全措施。通常情况下,由于人防工程布局和防护的特点,其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很难达到设置自然排烟的条件,正常做法是在楼梯问人口处设置防烟前室,并对楼梯间和前室采取机械加压送风措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楼梯问,保证疏散安全。 3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1一般规定 3.1.1本条对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提出了原则的规定。强调了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的结合,特别是与消防有关的地面出入口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应充分考虑,以便合理确定人防工程主体及出入口地面建筑的位置。 3.1.2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极容易积聚在室内地面,不易排出工程外,故明确规定不得在人防工程内使用和储存。 闪点小于60℃的液体,挥发性高,火灾危险性大,故规定不得在人防工程内使用。 3.1.3婴幼儿、儿童和残疾人员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尤其是在人防地下工程疏散更为困难,因此,规定这些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 3.1.4医院病房里的病人由于病情、体质等因素,疏散比较困难,所以对上述场所的设置层数作出了限制。 3.1.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为保护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对这些场所在地下的设置位置作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9版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目录 1 总则 (6) 2 术语 (6)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7) 3.1 一般规定 (7) 3.2 防火间距 (8) 3.3 耐火极限 (9) 4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9) 4.1 防火和防烟分区 (9) 4.2 防火墙和防火分隔 (10) 4.3 装修和构造 (10) 4.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11) 5 安全疏散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楼梯、走道 (13) 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14) 6.1 一般规定 (14) 6.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及送风量 (14) 6.3 机械排烟及排烟风量 (15) 6.4 排烟口 (16) 6.5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管道和排烟管道 (16) 6.6 排烟风机 (16) 6.7 通风、空气调节 (17) 7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17) 7.1 一般规定 (17) 7.2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17) 7.3 消防用水量 (18) 7.4 消防水池 (19) 7.5 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19) 7.6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20) 7.7 消防水泵 (20)

7.8 消防排水 (20) 8 电气 (21) 8.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1) 8.2 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 (21) 8.3 灯具 (22)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22) 本规范用词说明 (23)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火灾危险,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防火设计: 1 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1.0.3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人民防空工程civil air defence works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人防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人民防空地下室等。 2.0.2 单建掘开式工程cut-and-cover works 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 坑道工程undermined works with low exit 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2.0.4 地道工程undermined works without low exit 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0.5 人民防空地下室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2.0.6 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 人防工程中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2.0.7 疏散出口evacuation exit 用于人员离开某一区域至疏散通道的出口。 2.0.8 安全出口safe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9 疏散走道evacuation walk 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走道。 2.0.10 避难走道fire-protection evacuation walk 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0.11 防烟楼梯间smoke prevention staircase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有防烟前室,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的楼梯间。 2.0.12 消防疏散照明lighting for fire evacuation 当人防工程内发生火灾时,用以确保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能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使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的照明。它由消防疏散照明灯和消防疏散标志灯组成。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第一章总则 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第06.2.1.7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06.2.1.8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如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部位和人流集中的出口,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下面,应设有贮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06.2.2.1条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06.2.2.2条有采光窗井、排烟竖井的人防工程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06.2.2.2的规定。 防火地面建筑类别和耐间距(m) 火等级民用建筑 丙、丁、戊类厂房、 库房 高层民用 建筑 甲、乙 类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我发现了一个网站名叫幸福之家,上面专业指导栏目中的专业资料非常全面,而且全部是免费下载,愿和大家一起分享。而且可以注册兼职做诚信使者,做诚信事业同时还能赚钱!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总则 1.0.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设一个疏散楼梯。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平时peace 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冲击波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 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核爆动荷载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主体main 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2.1.10清洁区(密闭区)air 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2.1.11染毒区(非密闭区)air tightless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人防工程防火设计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 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 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 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 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 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 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久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搭配搭配调节” 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讯信息. (2)中心医院同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食物食品食物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三、人防工程面积基准按什么?是按城市总人口数?还是城市战时留守人口数? 按城市战时留守人口数

人防物防技防学习资料

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物防技防 - 概述 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范的三个范畴。 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 人防、物防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人力,物力进行安全防范,比如人员巡逻,站岗等等防范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 技防则是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安全防范,比如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门禁等等技术手段。 技防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防”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防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人防 基础的人力防范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手,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作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地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 物防 实体防范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经不是单纯的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的采用高科技的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的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的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技防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功能的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他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是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目的。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 (2001年6月11日建设部、工程建设 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0号) 3.1.3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说明〕(略) 3.1.4A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2.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3.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说明〕(略) 3.1.4B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0M。 〔说明〕(略) 4.2.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当墙上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说明〕(略) 5.1.2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一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补充说明〕(略) 5.1.9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最大容纳人数应按该场所建筑面积乘以人员密度指标来计算,其人员密度指标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录像厅、放映厅人员密度指标为1.0人/M2; 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度指标为0.5人/M2。 〔说明〕(略) 5.2.2人民防空地下室的疏散楼梯间,在主体建筑地面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人民防空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地面首层与地下室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说明〕(略)。 7.3.2下列人防工程和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 2.大于800个座位的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且吊顶下表面至观众席地坪高度不大于8M时;舞台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台口宜设置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3.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或防火门,当防火卷帘不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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