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练习包括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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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练习

一、判断题】

1、纳税人占用鱼塘进行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税法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

税。(√)

3、部队的训练场免征耕地占用部免耕地占用税。(√ )

4、疗养院等免征耕地占用税税。(X)

5、耕地占用税按年缴纳。( X )

6、耕地占用税以每亩为计量单位(×)

7、畜禽养殖设施占用耕地应该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 )

8、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实行的是地区差别定额税额。( √ )

9、党校建设占用耕地应免征耕地占用税。( √ )

10、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

11、条例规定 : 人均耕地超过 1 亩但不超过 2 亩的地区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为每平方米

8 元至 40 元。 ( √ )

12、纳税人改变用途 ,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C )。

A . 党政机关 B.铁路线路 C .医院办公楼 D.飞机场办公楼

2、下列各项中 , 减按 2 元 / 平房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D )。

A.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B.学校占用耕地建设校舍

C.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地

D. 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3、下列各项中,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C) 。

A.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B.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解析: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A 选项不正确。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等占用耕地,减按2 元/ 平方米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4、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规定错误的是(C)

A.耕地占用税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B.耕地占用税的税率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C.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30%

D.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答案解析』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

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 50%。

5、农村某村民新建住宅 , 经批准占用耕地 300 平方米 , 实际占地 300 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 20 元 / 平方米 , 则该村民应纳耕地占用税 ( A ) 元。

A.3000

B.520

C.1300

D.2600

6、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地区 , 税额可以适当提高 , 但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标准的 (C ) 。

A . 20% B. 30% C. 50% D. 100%

7、下面对耕地占用税的理解错误的是(D ) 。

A. 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B.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C. 飞机场跑道可享受减征优惠

D.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免税

8、依据我省耕地占用税规定, 占用下列土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B )。

A . 林地 B.荒山荒滩 C .养殖水面 D.农田水利用地

9、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C )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A . 10日内 B. 20日内 C. 30日内 D. 60日内

10、经批准减免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改变土地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情况的应自改变用途

之日起 ( C ) 补缴税款。

A . 10日内 B. 20日内 C. 30日内 D. 60日内

三、多选题

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立法宗旨是( ABC )。

A .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B.加强土地管理 C .保护耕地 D.增加税收收入

2、下列占用土地的行为,需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BCD )。

A. 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

B.占用苗圃用地建游乐场

C.占用鱼塘用地建设厂房

D. 占用耕地建农产品加工厂

『答案解析』 A 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3、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的陈述,正确的有(ABD)。

A、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B、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

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C、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1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D、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案解析】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第一年是征收耕地占用税,满 1 年后,才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

4、下列情形 (ABCD )免征耕地占用税

A.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学校占用耕地

C.幼儿园占用耕地

D.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5、下列符合耕地占用税法规定的是(BC)

A.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设非农业用房的单位和个人,但从事农业用房建设的不属

于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B.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C.征税范围包括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D.征税范围不包括茶园、果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答案解析』 A 选项错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

设的单位和个人。 D 选项错误,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四、计算题

1、国家一级公路项目经过D县,占用 D县基本农田 100 亩,计算应征收的耕地占用税。

100 ×2×666.67=133334(元)

2、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耕地10000 平方米用于住宅小区建设,其中3000 平方米将建设一所全日制中学,已知该区县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9 元,该区县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公司应征收多少耕地占用税?

7000 ×9=63000(元 )

3、某市建设机场新占用耕地 20000 平方米 , 其中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9000 平方米 , 停机坪占用耕地 6000 平方米 , 停车场占用耕地 5000 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 7

元/ 平方米 , 计算建设机场新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9000+6000)× 2+5000×7=63000(元)

4、某县修建高速公路 , 线路占用耕地 800 亩, 收费站生活区占用耕地地40 亩。请计算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按县级税额标准每平方米22 元。

800× 666.67 × 2=1066672(元 )

40×666.67 ×22 =586669.6( 元)

1066672+586669.6=1653341.6( 元)

【解析】高速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 减按每平方米 2 元; 收费站生活区占用耕地,按县级税额

标准每平方米 22 元。

5、我市城区某企业经批准占用耕地 36 亩, 其中含代征道路 2.6 亩, 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 , 擅自将土地西侧的山坡地 4 亩占用 , 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36+4) ×666.67 × 24=640003.2( 元)

【解析】《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4条: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

计税依据 ;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侧》第 5 条 : 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 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耕地占用税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

1、下列各项中 , 减按 2 元 / 平房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D ) 。

A.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B.学校占用耕地建设校舍

C.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地

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2、某企业占用林地30 万平方米建造生产厂房,还占用林地100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 ,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 元 / 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A ) 。

A.600 万元

B.1400 万元

C.2000 万元

D.2600 万元

3、下列各项中 , 关于耕地占用税说法正确的是(D ) 。

A.占用菜地开发花圃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

B.集体土地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C.占用食品加工厂用地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D.占用鱼塘建房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4、某企业占用林地140 万平方米建造花园式厂房, 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30

元/ 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D ) 万元。

A.800

B.1400

C.2100

D.4200

5 、下面对耕地占用税的理解错误的是 (D ) 。

A. 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B.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C. 飞机场跑道可享受减征优惠

D.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免税

6、某市建设机场新占用耕地20000 平方米 , 其中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9000 平方米 , 停机坪占用耕地6000 平方米 , 停车场占用耕地5000 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 7 元 / 平方米 , 则建设机场新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合计( C)元。

A.35000

B.40000

C.65000

D.140000

7、农村某村民新建住宅 , 经批准占用耕地 260 平方米 , 实际占地 300 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10 元 / 平方米 ,则该村民应纳耕地占用税( A )元。

A.3000

B.520

C.1300

D.2600

8、以下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表述正确的是(D ) 。

A.新占用耕地以后每年都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B.外商投资企业新建厂房新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C.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 减按每平方米 2 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9、下列各项中 , 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C )。

A.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B.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C.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10、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 A )。

A. 军事设施占用农用地 , 免征耕地占用税

B.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C.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使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D.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原状的 , 可部分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11、下列各项中 , 不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B ) 。

A . 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B. 学校占用耕地

C . 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D. 居民建设占用耕地

12、某企业占用林地40 万平方米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还占用林地100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 ,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 元 / 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A) 。

A. 800 万元

B. 1400万元

C. 2000万元

D. 2800万元

13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地区,税额可以适

当提高 , 但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标准的(C ) 。

A . 20% B. 30% C. 50% D. 100% 14、

以下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D)

A .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B . 耕地占用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C .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D . 学校、医院占用耕地 , 减按每平米 2 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5、现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 C )起施行。

A . 1987年4月1日B. 2007年12月1日

C . 2008年1月1日D. 2008年2月26日

16、现行我省县及县级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是( A )。

A . 22元/平方米B. 24元/平方米

C . 38元/平方米D. 31元/平方米

17、依照我省现行政策规定,占用某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耕地占用税实际执行标准是每

平方米 ( C ) 元。

A . 11 B. 22 C. 33 D. 38

18、以下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

A . 耕地占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B . 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比例税率

C . 占用果园、桑园、竹园、药材种植园等园地应照章征税

D . 个人占用耕地建房也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19、《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临时占用耕地一般不超过( C )。A . 6个月B. 1年C. 2 年 D. 3年

20、下列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C ) 。

A . 党政机关 B. 铁路线路

C . 医院办公楼 D. 飞机场办公楼

21、下列道路建设占用耕地, 应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B ) 。

A . 高速公路 B.城区道路延伸

C . 村村通道路 D.县乡公路

22、《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林地, 不包括 ( C ) 。

A . 灌木林地 B.未成林地 C .河流护堤林地 D.苗圃

23、依据我省耕地占用税规定, 占用下列土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B )。

A . 林地 B.荒山荒滩 C .养殖水面 D.农田水利用地

24、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C ) 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A . 10日内B. 20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

25、经批准减免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改变土地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情况的应自改变用途

之日起 ( C ) 补缴税款。

A . 10日内B. 20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

26、农村某村民新建住宅 ,经批准占用耕地200 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额为7 元 / 平方米 , 则该农民应纳耕地占用税( B )元。

A . 0 B. 700 C. 1400 D. 1500

27、按规定享受免税的学校是指经( )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等学校。

A . 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D. 国家级

28、下列符合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的有(A)

A.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B.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1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C.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

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

D.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

地县级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

『答案解析』 C、D必须要求在规定用地标准内的新建住宅可以执行上述规定。

29、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率缴纳耕地占用税

B.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

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征收耕地占用税

C.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D.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

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的,应补缴耕地占用税

【答案解析】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宅,可以按

照当地的适用税额标准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多项选择 :

1、下列占用 (BCDE) 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比照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A. 菜地

B. 牧草地

C. 农田水利用地

D. 养殖水面

E. 渔业水域滩涂

2、耕地占用税的特点有 (ABCD )。

A. 兼具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B.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C. 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征收

D.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和改良

E.征税面比较广

3、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税率的陈述, 正确的有 (ABDE )。

A.耕地占用税单位税额最高每平方米 50 元 , 最低 5 元

B.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C.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 , 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

高 , 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 30%

D.耕地占用税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E.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4、下列情形 (ABCD )免征耕地占用税

A.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 学校占用耕地

C. 幼儿园占用耕地

D. 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E.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5、下列选项中 ,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ABCD )。

A.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B. 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C. 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D. 航道占用耕地

E. 航站楼占用耕地

6、占用下列土地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ABCE )。

A.鱼塘

B. 牧草地

C. 农田水利用地

D.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绿化用地

E. 林地

7、下列有关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的税务处理中, 正确的有 (CD ) 。

A. 暂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超过规定期限的,再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B.按比例预缴耕地占用税

C.照章缴纳耕地占用税

D.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 , 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 , 按比例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8、下列各项中 ,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AC )。

A. 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B. 学校占用耕地

C. 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D.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9、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规定正确的是(ABC )

A . 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B . 人均耕地面积越少 , 耕地占用税单位税额越高

C .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D .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E .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0 、纳税人占用下列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ABCD )

A . 人工草场 B. 打谷场 C. 菜地 D. 茶园 E. 荒滩

1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立法宗旨是 (ABC ) 。

A .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B. 加强土地管理

C . 保护耕地 D. 增加税收收入

12、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B . 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

C .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 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D .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属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范围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是根据( AD) 确定各省市的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

A . 人均耕地面积 B. 人均纯收入 C. 农业人口 D. 经济发展情况

14、下列关于我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 县级 22 元 / 平方米 B. 宛城区 24 元 / 平方米

C . 洛阳市区 38 元 / 平方米 D. 平顶山市区 31 元 / 平方米

15、下列关于耕地占税适用税额标准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我省平均税额为每平方米22. 5 元

B . 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当地适用税额基础上提高50%.

C . 铁路线路减按每平方米 2 元征收。

D .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16、下列占用耕地可以减按每平方为 2 元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ACF ) 。 A . 农村公路 B. 铁路车站 C. 铁路线路

D . 企业专用铁路 E. 飞机场办公区 F. 飞机场跑道

17、现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占用 (ABCE )等其他农用地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A . 林地 B. 牧草地 C. 农田水利用地 D . 荒山、荒滩 E. 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

18、经县政府批准后可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农村居民包括(ABCD )。A .农村烈土家属 B. 残疾军人

C . 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 D. 少数民族聚居区

19、下列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有(ABCD )。

A . 学校 B. 幼儿园 C. 养老院 D. 医院

20、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中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 减免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变原占地用途, 不再属于减免税情况的 ,应当补缴耕地占用税

B .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 应全额退还已缴税款

C . 耕地占用税不可以在异地申报纳税

D . 因取土原因损毁耕地的 , 比照临时占地规定执行

21、

三、判断题

1、畜禽养殖设施占用耕地应该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对 )

2、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均为其他农用地。(对)

3、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实行的是地区差别定额税额。( 对 )

4、党校建设占用耕地应免征耕地占用税。( 错 )

5、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包括批准占用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耕地面积。 ( 对 )

6、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且原宅基地恢复耕种, 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应免征耕地占用税。(错)

7、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也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错)

8、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错)

9、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 免征耕地占用税。 ( 错)

10、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错)

11、条例所称林地包括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 错)

1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错)

13、纳税人占用耕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错) 14、条例规定 : 人均耕地超过 1 亩但不超过 2 亩的地区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为每平方米8 元至 40 元。 ( 对 ) 15、纳税人改变用途 ,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 错)

四、计算题

1、我市某县某村村民经批准搬迁, 原宅基地 160 平方米恢复耕地 , 新建住宅占用耕地280 平方米 , 请计算应缴耕地占用税情况。

(280 — 160)×22元×50%=1320(元)

【解析】《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侧》第18 条: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的 ,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2、某县修建高速公路 , 线路占用耕地 800 亩, 收费站生活区占地40 亩, 均为基本农田 , 请计

算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800× 666.67 × 2=1066672(元 )

40×666.67 ×22× (1+50%) =880004.4( 元)

1066672+880004.1=1946676.4( 元)

【解析】高速公路线路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收费站生活区占用耕地,按县级税额标准每平方米22 元; 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当地使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3、经批准某县新建初中一所,总占地200亩,其中教学区60亩,办公区10亩,学生公寓

30 亩, 教职工住宅区 30 亩, 临路超市 20 亩 , 其中学生公寓30亩,临路超市20亩均为基

本农田 ,请计算该学校应纳耕地占用税情况。

20×666.67 ×22+30× 666.67 ×22× (1+50%) =953338.1( 元 )

【解析】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公寓占地, 免税 ; 教职工住宅区、超市( 属经营性场所 ) 占地 ,应征税;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当地使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4、我市某养殖企业占用耕地 3 亩、牧草地 6 亩建办公楼 , 占用园地 12 亩、林地 2 亩建猪舍 ,

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如果该企业所占土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且占用的3 亩耕地中有 2 亩为基本农田 , 又该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 使用税额 22 元 / 平

方米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 占用耕地、牧草地建办公楼 , 应属于耕

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 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 该企业建设猪舍属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

设施” 的范围 ,占用林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则不属于不征税范围。具体计算如下:

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3+6+12) ×666.67 ×22=308001.51( 元 ) (2)如果该企业所占土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且有 2亩基本农田,按照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额按照当地适

用税额执行 ;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适用税额应当在当地适用税额的

基础上提高 50%。具体计算如下 :

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3-2+6+12) × 666.67 × 22+2 × 666.67 × 22 × (1+50%) =322668.28( 元 )

5、我市城区某企业经批准占用耕地36 亩 ,其中含代征道路 2.6 亩,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 ,擅自将土地西侧的山坡地 4 亩占用 ,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36+4) × 666.67 × 24=640003.2( 元)

【解析】《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 4 条: 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侧》第 5 条 : 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 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乐山市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发布日期:2010-11-4 来源:市地税局阅读次数:740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它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临时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也是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 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行为,比照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执行。 三、耕地占用的税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批准面积和实际占地面积孰大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

四、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 按照《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各区县及部分乡镇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如下表:

五、耕地占用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一)减税范围 1.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在规定标准面积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2.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革命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3.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 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免税范围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用于教学、保育、老年人生活照顾、医护服务等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不征税范围 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不征耕地占用税。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不征耕地占用税。 (四)退税规定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六、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本文档由会计资料编辑整理

土地交易环节税收政策汇总

土地交易环节税收政策汇总 一、新征耕地环节 1、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三、土地转让环节 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至十元;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全部讲义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题型分值 分值:3分 占比:2.1%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大纲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税收优惠 第五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概述(了解) 一、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田,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及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

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1)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护堤林用地。(2)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田水利不论是否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耕地,均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5)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 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具体包括: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节税收优惠 一、免征: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1)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4)军用洞库、仓库; (5)军用通信、侦查、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7)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纳税。 (2)幼儿园: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3)养老院: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4)医院: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征税。 3.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2014年8月3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耕地,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税。 (1)铁路线路: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底。

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试题及答案【最新版】

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现行的税制的结构是以()和()并重为双主体,其他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税制体系。 2、税法的效力表现为()、()和()。 3、税务管理活动包括( )、( )、( )。 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5、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税务机关结清( )、( )和罚款,缴销( )和( )。 6、( )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 )、开具、取得、( )、( )的管理和监督。 7.营业税纳税人提供()或者()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营业税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9、某公司实际占地面积共计10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为厂区外对外开放绿地,企业内学校和幼儿园共占地1000平方米,另外该企业无偿出租面积5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给市政府某部门作办公用地,另出租500平方米给某企业作办公用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该公司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元。 10、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铜矿石5000吨,不含税单价40元/吨,合同规定分两个月等额收回货款,9月份实际收到货款60 000元;当地铜矿资源税1.5元/吨。则9月应纳资源税( )元。 二、单选题(共40题,每题0.5分,共20分) 1、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至十元; (二)人均耕地在一亩至二亩(含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六角至八元;

(三)人均耕地在二亩至三亩(含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三角至六元五角; (四)人均耕地在三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至五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税额范围,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核定。 第六条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七条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三)炸药库用地; (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第八条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耕地占用税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

耕地占用税优惠

4.9耕地占用税优惠 4.9.1—117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事项描述】 符合耕地占用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报送资料】 1.耕地占用税困难性减免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0199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居民困难减免批复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0923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农村居民占用应税土地新建住宅的证明材料。 3.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01402,141234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4.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同时适用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减免性质代码:14102901,政策依据:财税〔2017〕6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5.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20701,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6.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213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7.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减免性质代码:14122601,政策依据:财税〔2005〕2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减免性质代码:14122602,政策依据:财税〔2011〕8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具体渠道由省税务机关确认。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3.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Interim Regulations on cultivated land occupation tax in 2021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整理

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具体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及外籍个人。 征税对象——房产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 1.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中均应包含地价的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1.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第二,融资租赁房屋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第三,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 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 (1)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2)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最新-2019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作总结 精品

2019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 作总结 二○一四年XX县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在市地税局XX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工作要求,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主线,以“为民服务”为主责,坚持依法征税和廉洁从税两条生命线,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抓创新求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预计到本月底两税入库约一亿叁千万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两税”征管业务规程 今年以来,我科把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和《安徽省契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两税科多次召集业务人员共同学习“两税”新政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就“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拆迁安置房计税依据以及企业改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座谈交流,切实做到在日常征管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两个规程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两税”申报、征收、减免退税管理,促进我县“两税”征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两税”征管的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工作穿于日常的征收工作之中 我科利用电视广播、站、地税内、税收宣传日、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和会议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两税”宣传,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和支持“两税”的征管工作,为“两税”征管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有征对性地在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如县政府广场、房产公司售楼部,房管所和国土局服务大厅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以及“两税”的最新政策,对群众反映和咨询“两税”问题和政策,给予热情和满意的解答;并利用春训、全员业务考试的机会,给全体税干开展两税知识讲座;及时回复和解决市政府“”服务直通车XX县长热线转办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调研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调研 一、“两税”税源现状 我市的契税及耕地占用税以前一直由财政部门征收,从2011年1月1日起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正式划转到我局征收管理。自接管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来,我局通过夯实基础、强化措施,优化管理,努力全面构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控管体系,堵塞了税收漏洞,税收收入有了大幅增长。2011年我市契税收入LLLL 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OOOO 万元。 2009—2011年“两税”收入情况表单位:万元 2011年契税各项目征收情况表单位:万元

从以上的统计调查情况可以看出,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两税”的收入也有明显增长。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项目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工业园区的征地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奠定了“两税”税源基础。二是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现楼商品房交易对契税的贡献最大,占契税总收入的55%。据统计,2011年我市土地房屋权属转移面积327万平方米,其中:土地权属转移面积277万平方米、房屋权属转移面积50万平方米,增量房33万平方米、存量房17万平方米,提供契税5660万元。三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两税”收入提供了条件。四是理顺了工作关系,规范了征管行为,强化了征管措施。五是加强了税票管理,实行“以票管税”,做到应收尽收。六是加强税法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执行税收政策的自觉性和征管工作水平。七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坚持“先税后证”,堵塞了税收漏洞。八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了征管环境。 二、加强和规范“两税”征管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税”的征管工作,对调节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基础性作用。

关于颁发《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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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标 签】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免征范围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 号】苏政发﹝1987﹞85号 【发文日期】1987-07-08 【实施时间】1987-07-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耕地占用税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开征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土地管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财政机关组织征收。 征收的耕地占用税除上交中央财政一半外,其余一半的分配,省为百分之三十,县(市、区)乡(镇)为百分之七十。县乡分成比例由县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成的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耕地的垦复、改良及农田建设。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报解、结算、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本省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耕地是指现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鱼塘、菜地、园地(桑园、茶园、果园等)。 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简介:通过对教育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理解掌握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认识到国家给教育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国民素质,同时从节约教育经费角度出发,要开展一定的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成本。 一、现行税收政策在教育事业方面的优惠 我国当前对教育事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 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方面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主要指学费收入;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的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校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在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及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即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6)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

耕地占用税常见知识问答

耕地占用税常见知识问答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如何界定? 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 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3.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何规定? 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何规定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4.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缴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5.耕地占用税的减征优惠有哪些? 答:1、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择此条减免事项时,适用税额不发生变化,体现在减税税额一栏。减税税额=(适用税额-2)×减税面积;当征收项目选择基本农田时,存在加征比例的情形,此时减税税额=(适用税额×150%-2)×减税面积。 2、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择此条减免事项时,减税税额=减税面积×适用税额×50%;当征收项目选择基本农田时,存在加征比例的情形,此时减税税额=减税面积×适用税额×150%×50%。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耕地占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耕地占用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减征50%的优惠。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课后作业)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产权未确定的房屋,无需缴纳房产税 B.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免税单位自行缴纳房产税 C.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房产税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无需缴纳房产税 2.下列有关房产税税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出租商铺适用4%的房产税税率 B.个人出租住房适用4%的房产税税率 C.企业出租闲置办公楼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D.企业拥有并使用的生产车间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3.某企业购置一宗面积3000平方米的土地建造厂房,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厂房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固定资产科目账面记录房产造价2000万元(不含地价),当地省政 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20%,则该企业每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6.8 B.22.57 C.26.11 D.27.84 4.某企业拥有一栋房产原值为1600万元的办公楼,2015年5月1日为该办公楼更换电梯,将原价值为100万元的旧电梯更换为价值300万元的新电梯,5月20日更换完毕。自2015 年10月1日起,企业将该栋办公楼对外出租,每月租金40万元。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此栋办公楼2015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2.95 B.14.91 C.14.42 D.25.04 5.2015年年初甲企业拥有一处独立的地下建筑物,该地下建筑物系商业用途房产,原价120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该企业所在省确定商业用途地下建筑以原价的75%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则2015年该企业的 地下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元。 A.10800 B.7560 C.1080 D.14400 6.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A.市区内某公司厂房用地 B.某县税务局办公用地 C.某村加工厂用地

最新-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精品

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2019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 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 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19年来工作总结(一)集中纳税的窗口。 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 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 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 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 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 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 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契税新政典型案例解读

契税新政典型案例解读 [典型案例]李先生于2008年7月4日签定购房合同,房子单价6000元/平方米,总价70万。黄先生在今年11月3号购买了个人的第一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合同日期为11月3号。他们不知道自己办理房产证时分别应该如何交纳契税。 [典型解析]2008年10月23日公布的新政规定:个人购买高档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由 2%调整为1.5%;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10月28日,市国土房产局出台了实施细则:今年2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或交易合同的,按照此前单价5500元/m2、总价70万及别墅的分界线,高档房及普通房分别征收4%或2%的契税;2月1日~10月31日购买的房产,以合同时间为准,按照单价5700/m2、总价80万及别墅等标准,分别征收2%或4%的契税;11月1日以后购买的房产,以合同时间为准,按房屋不同档次,分别按4%、3%、1.5%或1%征收契税。 根据以上新政推理:李先生签定购房合同时间在2月1日~10月31日之间,按照单价5700/m2、总价80万的标准判断,他的这个房子由于单价超过了5700/m2,所以属于非普通住宅,故契税为4%。黄先生签定合同的时间在11月1日之后,执行新政,因为他是首次购买个人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故契税为1%。 契税该在什么时候交 (案例) 邓小姐购买樱花园的房子,交首付款时,开发商让她把契税、印花税、买卖手续费、房屋登记费等一并缴清,并把这些钱与首付款一起开在同一收据里。 后来邓小姐听说契税并非在购房时就必须交纳,就要求开发商退还其预付的契税。开发商则认为,这实际上是为客户着想,契税预先收齐,办理房产证时方便,表示不愿退,双方闹得很不愉快。邓小姐遂向律师咨询。 (评析) 首先让我们从法律上来看一下,契税究竟应该在什么时候交、向什么部门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可见,契税应该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交纳。但实践中,由于我国实行国家登记确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制度,所以往往是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立契的当天,才被视为房屋权属合同确定日。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时候,才是交纳契税的义务发生之日。

XX镇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XX镇人民政府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行为,落实好镇政府下达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历年拖欠的耕地占用税税款,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肃税收征管。 二、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征收。 三、征收范围及时限 凡在我镇辖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征收时限,从2012年3月20日起主要征缴2012年3月20日以前发生的耕地占用税。 四、征收税额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占地之日起,开始依法征收:一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法定税率,按每平方米30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二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主动交纳或征收不到位的,按调整前的每平方米8元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足额征收。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整体工作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征收入库和依法执行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由各村民情书记集中时间对我镇各村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核实,实实在在的摸清和掌握全镇耕地占用税税源的基本情况,然后召开动员大会,全面组织征收。 第二阶段:组织征收入库阶段(4月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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