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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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修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1 HSE违章行为分类 胜利油田HSE违章行为分为禁止、严重和一般三类。 2 HSE违章行为考核与处罚 2.1 发现一起禁止类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季度考核挂黄牌,油田业务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2 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季度效益工资1-5万元,油田业务分管部门约谈单位业务分管领导,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3 同一个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 2.4 不同的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1.5倍进行处罚。 3 禁止类违章行为 3.1 在禁烟区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3.2 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3 无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3.4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不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3.5 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动土、起重、盲板抽堵作业施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6 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未经审批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油(气)作业。 3.7 海上动平台作业未经审批。 3.8 违规出海或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3.9 钻井、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压裂施工不按规定验收和使用压裂井口。 3.10 违规搭建、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11 违规停用、拆除设备设施的联锁保护装置。 3.12 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 严重类违章行为 4.1 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4.2 不按规定进行“两特”带班。 4.3 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4.4 私自驾乘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4.5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签批人未按规定审签,作业前未开展JSA分析,未按规定采取

10种常见的作业违章

化工企业常见的10种作业违章 分析一些事故案例不难发现,除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和薄弱环节之外,员工的违章行为也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别等到事故发生时追悔莫及,这些违章作业行为,请您一定避免。 1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无电 在带电作业中,一些工人将设备突然停电视为 设备无电。突然恢复送电或设备因短路而部分停 电时,工人与设备接触,易发生触电事故。 提醒——如果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必须 视同设备带电,仍需按带电作业的要求工作。作 业负责人应尽快与有关单位联系,发现作业人员 违章,应及时纠正。 2进行焊割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 焊割作业前,作业人员未清理现场可燃物, 作业中产生的火花易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 发生。 提醒——焊割是一种明火高温作业,如果没 有清理作业现场可燃物,作业过程中易发生 火灾。因此,工人进行焊割作业前,应清理 现场可燃物,消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对 不清理现场就进行焊割作业的,企业安全员 和班组长应立即劝阻并予以处罚。 3在悬吊重物下方作业或停留 起重机悬吊重物时,有的工人在重物下方 作业或停留,一旦重物捆绑不牢或起重机 出现故障,工人会被砸伤。 提醒——起重机悬吊重物时,下方存在重 物掉落和发生撞击的危险,禁止人员在重 物下方作业或停留,作业人员应认识到危

险性,不能心存侥幸。对在起重机下方作业或停留的工人,其他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劝阻。 4擅自检修带压力的管道设施 在检修作业中,工人未经允许在带压力的管道上进 行焊接、紧螺丝等操作,易引发管道爆裂,导致伤 亡事故。 提醒——一般情况下,工人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 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如确需进行检修,必须经过企业分管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5高处作业中抛掷工具及材料 在高处作业中,一些工人图方便,上下抛掷工具及材料, 易砸伤下方人员。 提醒——在高处作业中,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 件上,暂时不用的工具要装进工具袋。拆下来的材料, 要用绳索拴牢送到地面上,不得抛掷工具及材料,否则不仅易导致工具及材料损坏,还易伤及下方人员。 6在轻型屋顶上未采取防护措施 在轻型屋顶上作业时,一些工人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一旦踩碎屋顶上的轻型材料,会导致坠落受伤。 提醒——作业开始前,工人要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 在轻型屋顶和不牢固的搭建物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 的防护措施。在石棉瓦、玻璃纤维瓦等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垫板供施工作业使用或行走,垫板下方还应搭设安全网。 7站在吊篮里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有的工人认为,站在吊篮里作业很安全,不需要系 安全带。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吊篮倾覆或钢丝绳突 然断裂,未系安全带的工人会随吊篮一起坠落。 提醒——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 全带。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挂设在安全绳上,安全 绳不得与吊篮有任何连接。对不使用安全带的工人,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一、通用部分 1. 一般操作违章 1.1常规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 1.2上下梯子不扶栏杆; 1.3未按规定开展岗位检查(交接班检查、巡查等); 1.4未按规定检查、保养设备; 1.5上班迟到、早退; 1.6靠在钻台、循环系统等护栏上; 1.7岗位上聊天、玩手机、看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8用电作业时未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 1.9噪声危害区域(80分贝及其以上)作业未带耳塞; 1.10动火作业时,将乙炔瓶和氧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距 离 小于10m;

1.11在滚动物体上行走; 1.12对属地内违章作业不制止; 1.13不按规定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技术交底会等HSE会议; 1.14作业结束后,未及时关闭作业许可; 1.15作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 1.16未经允许进入警戒区域; 1.17办理作业许可时,审批人未到现场核查; 1.18高处作业往下扔工具等物件; 1.19用肢体代替工具等使用不正当工具进行操作; 1.20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提示; 1.21未按规定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 2. 严重操作违章 2.1切割、敲击等作业不戴护目镜; 2.2有毒有害区工作未佩戴防护用具; 2.3进入受限空间未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 2.4从起吊物下穿过; 2.5放射性作业未穿防护工作服; 2.6涉爆作业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2.7未按规定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签;

2.8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或风险识别不到位; 2.9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器材; 2.10林区、油罐区、施工作业场所等禁烟区域、作业现场吸烟或擅自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 2.11擅自拆除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护罩、护栏)、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制动装置和连锁装置; 2.12高处作业时,携带的工具未系牢; 3. 重大操作违章 3.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3.2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3.3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3.4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3.5 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3.6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起作用; 3.7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吊物未栓引绳、无人牵引不吊;吊物上站人、危险区域有人不吊;吊物内盛装过多液体不吊;斜拉不平、超载不吊;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的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 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伤害,特针对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务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照执行。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处罚20-50元/次;2.特殊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如工作服、防砸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防止意外伤害,违者处罚20-50元/次; 3.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长发披肩上岗,违者处罚20-50元/次; 4.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处罚50-200元/次; 5.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 6.不准在作业场所寻衅滋事、打架骂人,违者处罚100-500元/次;7.不准在生产中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煲电话粥,违者处罚20-50元/次; 8.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未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处罚20-50元/次; 9.不听从纠正“三违”警告、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处罚20-50元/次;10.不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会议,处罚20-50元/次;

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减发工资300-500元/月(超过三个月另行处理); 12.特种作业(如锅炉、蒸压釜等)无记录、签字不规范,处罚20-50元/次; 13.严禁无证人员临时替特种作业人员顶岗代班,违者处罚50-100元/次; 14.作业前不检查周边环境、不顾他人安危自顾作业,处罚30-50元/次; 15.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未统一口令和步骤,贸然采取行动,处罚30-50元/次; 16.作业时冒险、蛮干(不应做、不能做的强行做),处罚30-50元/次; 17.行车起吊走车时和下面有人员时必须提前打铃示警,违者处罚30-50元/次; 18.行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经过,违者处罚30-100元/次; 19.地面人员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车,违者处罚30-50元/次;20.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起吊高度未超过2m就开始走大车,处罚30-50元/次; 21.行车工因操作不当致使管模管桩从高处掉落,处罚30-50元/次;22.行车钢丝绳跳槽未发现或强行使用,导致更换钢丝绳,处罚30-50元/次;

违章行为分类标准样本

违章行为分类原则 一、严重违章行为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或冒险作业; 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3.酒后作业; 4.抄表伪造数据; 5.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不验电、不挂地线即进行作业; 6.带负荷拉合闸刀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7.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叠闸;

8.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或在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实验; 9.擅自更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10.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办法,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 11.油库、升压站、变压器围栏门不上锁; 12.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重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实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涉及电气、热力);误动、误碰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

13.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操作令等; 1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不逐项打“√”; 15.操作使用不合格操作票;开关设备未使用设备双重命名编号;操作中漏掉或颠倒操作项目; 16.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或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她活动;

17.未按工作票规定一次性做好安全办法;工作允许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办法执行状况便允许工作; 18.使用其她导线做接地线;或用缠绕办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19.安排未经批准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允许人或工作负责人; 20.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安全办法有明显漏洞;或工作票中安全办法不贯彻; 21.工作负责人不到作业现场,未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分析便开始工作; 22.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工作负责人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doc

电 力 行 业 常 见 违 章 行 为 示 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作业违章的归类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1.1 3.1.2 3.1.3 3.1.4 3 .1.5 3.1.6 3.1.7 3.1.8 3.1.9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胜利油田《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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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1 HSE违章行为分类 胜利油田HSE违章行为分为禁止、严重和一般三类。 2 HSE违章行为考核与处罚 2.1 发现一起禁止类违章行为,季度HSE绩效考核扣10分,扣罚二级单位季度效益工资5-10万元,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2 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季度HSE绩效考核扣5分,扣罚二级单位季度效益工资1-5万元,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3 同一二级单位发生重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 2.4 不同二级单位发生重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1.5倍进行处罚。 3 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清单 3.1 禁止类 3.1.1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3.1.2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3.1.3 无证(包括准驾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1.4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3.1.5 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3.1.6 未经“安全救生培训”的人员进行海上作业。 3.1.7 无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3.1.8 未经“井控技术”、“防硫化氢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相关作业。 3.1.9 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盲板抽堵、 — 3 —

舷(岛)外等作业施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1.10 直接作业环节施工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确认、指定安全监护人员。 3.1.11 未经许可进行动平台作业。 3.1.12 使用摩托艇、渔船接送人员出海作业。 3.1.13 对油轮实施灌舱作业,使用非防爆器具观测油舱。 3.1.14 违反规定强行出海作业、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3.1.15 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3.1.16 压裂施工不按规定验收和使用压裂井口,不按标准固定压裂井口、压裂管线、管汇等设备。 3.1.17 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设备。 3.1.18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3.1.19 将施工项目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 3.1.20 承包商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分包。 3.1.21 违反操作规程搭建、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1.22 电气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3.1.23 违反规定停用、拆除设备设施的联锁保护装置。 3.1.24 使用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3.1.25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装卸人员擅离岗位。 3.1.26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押运员运输或押运员无证。 3.1.27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新建、改建、扩建生产 `— 4 —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71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法(正式版)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 法(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违章的分类 1.按生产活动的组织及事故直接原因的性质分 类 (1)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 规、《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技 术法规和规程,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制订的安全 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等而进行的违章性指挥

(例如越级指挥、交叉指挥等)行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施工中违反上述《安规》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措施等而进行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其他作业条件不满足上述《安规》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措施的要求,以致不能保证作业者和指挥者的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按违章者的技术心理素质及违章行为出现的重复性分类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 行为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7-37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 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 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

讲机。 9.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 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 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分类

道路交通行为过错程度分类 一、重大过错行为 (一)车辆不按规定让行 1.车辆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 2.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2项);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3项); 4.相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4项); 5.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先行的(条例第52条第1项); 6.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条例第68条第1项);非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让右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2项); 7.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1项);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条例第48条第1项);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先行的;或有障碍的一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未驶入时,未让有障碍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2项);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上坡的一先行的;或下坡的一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未上坡时,未让下坡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3项); 1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不靠山体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4项); 1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法第47条第1款); 1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采取避让措施的(交法第47条第2款); 14.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减速让行的(条例第70条);15.机动车在单位院、居民居住区不低速行驶、未避让行人的(条例第67条); 16.机动车借道时未让所借车道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的(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7.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进出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时未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让全体员工认清违章危害、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保证生产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使用于进入生产区的所有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节、管理职能 一、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 (一)、生产科负责生产工艺、操作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运行、检修施工、电气、仪表方面的维护管理。 (三)、安全环保科负责生产区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及环保方面的管理。 (四)、公司办(基建)负责生产区建筑设施和土建工程施工方面的管理。 (五)、保卫科负责进入生产区人员烟、火种的收存保管、消防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六)、质监科负责产品质量和进厂物资质量方面及环保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节能办负责生产区环境卫生、能源浪费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重点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督检查习惯性违章行为和对违反者处罚等职责。 第三节、习惯性违章行为内容 习惯性违章行为分类 (一)、工艺操作方面 1、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不到位,不按时巡检和做纪录,只为拔牌而巡检。 2设备开停车时不严格执行程序,图省事、省时,不安要求开关阀门。 3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时进行,间接交接造成信息不畅。 4、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不盘车,造成设备损坏。

5、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的状态就进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气等事故。 6、在现场搞卫生时用水冲洗设备,使电机进水,损坏电机等事故, 7、易燃易爆部位上不按规定使用铜制工具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工具。 8、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靠近运转部位加油等操作。 9、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等。 10、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原理不清楚容易误操作。 (二)、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面 1、车、钻床等机加工时不戴防护镜,戴手套作业。 2、在特殊作业时,因时间紧或缺少防护用品就不佩戴劳保用品作业。 3、进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手拿着)或临时进现场图省事不戴安全帽。 4、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险物料时图省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焊工不穿专用焊工服,现场操作人员穿短袖衫等。 6、夏天有的员工拖拉着鞋,操作中或上下楼梯时易出危险。 7、长发员工在现场作业时未把头发盘到安全帽里。 8、现场部分员工佩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或安全帽当凳坐。 9、易燃易爆场所不穿工作服(鞋)。 10、滤毒罐用后不记使用时间,造成滤毒罐超过规定使用时间后仍在使用。 11、有的分析人员在操作时不穿白大褂。 12、使用砂轮作业时不戴护目镜,站位不正确,用力过猛。 13、使用空气呼吸器之前,未检查压力表及报警哨。 (三)、动火作业方面 1、在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场所动火时,该有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缺手续或条件不具备时就作业。 2、现场作业的乙炔瓶与氧气瓶及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意识不强。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违章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违章行为:指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反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违反各单位为确保电网、人身、设备安全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而制订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状况称习惯性违章。按违章等级分类,分为恶性违章、严重违章、一般违章;按违章类别分类,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违章等级 恶性违章:指违章性质恶劣,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的行为。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A。 严重违章:指违章行为比较严重,主观违章的意识比较明显,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严重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B。 一般违章:指恶性、严重违章以外的违章行为。 违章类别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现场作业中,生产者个人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指挥性违章: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企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A1.在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延期手续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2.擅自扩大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范围内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3.擅自合上隔离开关或拉开接地刀闸(拆除接地线)进行设备检修、试验工作。 A4.无绝缘防护网或跨越架等可靠措施带电跨越电力线路或无限高及防导、地线跳跃的可靠措施带电穿越电力线路。 A5.耐张段内的杆塔上有人时,调整杆塔拉线。 A6.约时停送电或约时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

各车间工序常见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6页

地面站加料工序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的,未将过颈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或未经过技安部门审批。 3.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4.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开关、阀门。 5.机械运转时进各部位加油、修理、清扫。 6.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失或未关好就开始操作。 7.机械设备运转时用铁器敲打设备。 8.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在设备上走动。 9.操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 10.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3.原材料未定置存放,工房内超员、超量。 14.进入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乳化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破碎加料时,硝酸铵被卡住用铁棒撬、用脚登或大锤砸。 3.出药间半成品超量结存,工房内超员超量。 4.检查电机时用手心检查。 5.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6.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7.钢带等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料、加油、检修、清扫、调整等工作。 8.油相电机在搅拌时用铁器拌料。 9.新来人员未经安全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0.刷洗水相罐时人下入罐中,电源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1.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2.安全通道不畅通。 13.设备转动部位保护罩缺损或未关好开车操作。 14.乳化机异常现象带病生产作业。 15.进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包装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或未经过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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