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

在有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时,地下室的顶板是否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是很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计算结构的内力的大小,而且在某些工程中会整体结构成为一个超限建筑。如底框等结构型式。

结合论坛上的讨论和自己的认识,我提出以下几点,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对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常规概念中,地下室的顶板应与室外地坪基本平,高差多在600以下。但有些地下室为半地下室,有时露出地面的部分多于埋置于土中的部分,当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做为嵌固,其比例应控制在多少为宜?

2、当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不一致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多数结构中,板面的高差一般不大,即便时有较大高差时,也仅时地下室顶板中的一小部分。那么当高差大于多少时,不应当认为是在同一平面内,当其面积超过整层面积的多少比例时不能做为嵌固?

以上两种情况,我想只要是视做嵌固的,其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这一点是肯定的。但这只是个概念性的问题,对度的衡量应该如何把握呢,请各位说说看法。

我的几点思考,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 嵌固的概念,这里我们所说的嵌固应该是强度嵌固而非力学嵌固;

力学嵌固--完全刚性的固定,嵌固点以下刚度无穷大,嵌固点无平动、转动,实现了完全的约束。

强度嵌固--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而不是出现在梁柱节点两侧的梁

上,即强梁弱柱.实现的方法:(1)增大梁的抗弯能力;(2)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抗弯能力;(3)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

2 对于第一个问题,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多层建筑,这时的地下室周边一般不会有伸到地下室顶的钢砼墙,规范要求的2倍刚度很难满足,嵌固点不会取在地下室顶.

3 对于第二个问题,基于1的理解,只要楼板是连续的,在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认为是嵌固点的.但有2点应注意:一是保证剪力的传递;二是注意错平处梁的受扭问题.对于梁受扭的问题,如果可以考虑错平处只传递平行于建筑外边线的剪力(横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横向剪力,纵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纵向剪力),则此问题不存在.

4 同意"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的观点,只是要如何加强?愿听各位高见

主体结构计算模型的底部嵌固部位,理论上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因此最重要的是加强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的侧向刚度和整体承载能力。

对于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的问题,我也思考许久了,但正如大地说的,往往是停留在概念上,无法量化。

规范要求,地下室的车相刚度不应小于相应塔楼侧向刚度的2倍,但实际上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塔楼的侧向刚度是不连续的,至少很大部分是不连续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下室往往比塔楼平面大,抗侧力构件数量增多;

2、地下室往往有较厚的侧壁和地下水池、人防墙体等混凝土墙,从而大大增加了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但这些构件与上部结构是不连续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当然如果地下室与基础设计成箱形基础时,刚度的均匀性要好得多。

因此,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往往是有条件的,或者说是一种弹性的。这个条件就是地下室与上部结构之间必须有良好的侧向力的传递。

基与这个条件,地下室的嵌固作用就与带转换层的结构非常类似了。首先是结构竖向构件的连续性,上部的框架柱、抗震墙都尽量能落下地下室(这点在设计中一般都很容易满足),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能尽量的加强;其次就是楼板的作用,一般我们设计时如果按人防设计时也好满足(如楼板厚度为200mm,已经可以满足转换层180mm的最小限值)。

如果上述的观点是成立的,大地的问题就好解决了,第一,不管半地下室突出室外地面多少,基础的埋置深度是要保证的,所以满足了侧向刚度的问题应该可以按嵌固来计算;第二,楼板的错层一般还是不超过梁高为宜,局部的错层应该不是问题;第三,楼板加强措施可以按照转换层的楼板来设计,即加大板厚,按计算拉通钢筋,在有错层部位加大梁的刚度或者加剪力墙。还有就是剪力墙或者筒体周边的楼板设置加强筋等等。

以上是一些个人观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1 当地下室的首层埋深仅有该层层高的1/3时,即使侧向刚度大于上部结构的2倍以上,按竖向不规则结构处理,地下室的顶板不应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侧向刚度的比较不宜考虑地下室周侧土的作用,原因是不好定量、定性,仅作为一个

有利因素吧。同意大地不能仅考虑柱墙的剪切刚度的看法。

2 对于板面高差,我认为大一些也无妨(当然不可能无限大,我是控制在1.5米以下),关键要做到两点:1保证两层板间的剪力传递(不通过竖向构件);2保证强梁弱柱,使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

3 质点模型,本身就是一种简化,质量分布毕竟是连续的,所以“层高越高允许的高差也就可以越大”的提法我觉着不妥。

4 大地所说的工程,地下室顶板不宜作为嵌固。

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取及相关技术问题

张元坤(广州客柏生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广州510170)

摘要: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布又和配筋构造方面给予一定的必要保障,是结构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对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并引伸出若干值得思考及解决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嵌固端;首层地面3刚度比;地下室;基础埋深

1.引言

高层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没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结构嵌固端的选取作进一步探讨,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2.结构嵌固端的条件

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通常是选择在地面标高处,但地面标高处要真正成为结构嵌固端是有条件的,而且在输入首层计算高度时还有许多讲究。

2.1 设有地下室时的条件

(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极端的情况如半地下室则首层楼面一般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除非其高差仅为1—3级台阶高度时才可能考虑;

(2)地下室顶板结构应为梁板体系(即不可设计成元梁楼盖),且该层楼面不得留有

大孔洞,楼面框架梁的抗弯刚度要足够大,楼板也要有相当厚度;(3)地下室侧壁要有良好的侧限,即必须与“地球”有良好的接壤,上述半地下

室顶板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的原因就是不满足此条件。

对于上述条件中对首层楼面框架梁的要求,假设满足《抗震规范》第6.1.14条“位于地下室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的要求,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由于首层处的柱截面往往远大于框架梁截面,故即使有意增大框架梁截面并增加抗弯钢筋用量,上述要求仍很难满足。就此要求而言,则只有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才有可能以首层顶板作为结构的嵌固端,而真正意义的高层建筑则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2.2 不设地下室时的条件

高层建筑不设地下室通常是针对层数有限的小高层,或其基础持力层较浅的情

况,但从抗震角度考虑是不宜提倡的。

(1)不管是采用天然地基基础或桩基础,都是以基础(承台)面作为结构嵌固端,且必须在该标高处的纵横方向设置刚度较大的基础梁加以连结,故首层层高应从基

础面算起;

(2)若基础(承台)面标高与首层标高有一定距离而不设基础梁连结或其刚度过小,则地面标高处应设有刚性地面来作为结构嵌固端,首层层高可从地面层算起。若不设刚性地面,则上部结构无从形成嵌固端,也即结构计算简图不成立,设计上

显然是不允许的。

以上列举的条件无非是说明要成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其下部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柱根之间不产生相对位移,且能承受或平衡柱根弯矩。规范中规定“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二倍”正是基于这一考虑。

3 与嵌固端相关的技术问题

结构嵌固端的形成或者说上部结构对嵌固端的要求,在工程设计中还可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及其正确的设计方法,以下将分别探讨。

(1)单层地下室

当高层建筑仅设单层地下室且底板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或桩一筏基础时,通常选择基础底板而非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其基础的“无限”刚度,为首层楼面的灵活结构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孔洞,或选用

无梁楼盖结构,都不影响结构计算的准确性。此外,规范规定地下室负一层的抗震等级与上部结构必须一致,以基础底板作为嵌固端不会造成地下室结构造价的提高,反而可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即使单层地下室底板是以桩为基础的普通梁板结构,一般情况下仍然取底板处为结构嵌固端,唯一例外的是地下室作为抗爆级别较高的防空地下室时,其顶板通常具有作为结构嵌固端的刚度,因此可取其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如图1所示。

(2)投影面积比例

高层塔楼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投影面积比例大小对首层作为嵌固端的结构有着不同的影响。图2中当该比例*1时,若首层楼面符合作为嵌固端的其它条件,则该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就毫无疑问了,但当上述投影面积比例<<1时,说明地下室侧限远离塔楼,塔楼发生的侧向位移将波及首层楼面并使其发生变形,即使变形量很小,但严格说来首层作为嵌固端的刚度必然小于前一种情况,且变形又增大了上部结构侧移的计算值,同时首层骨架构件也会由于自身的变形而产生附加内力。作为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在实际设计中都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鉴

别并作出相应的结构处理。

(3)大底盘多塔楼

大底盘多塔楼大多为商住楼,而且由于商用及居住性质不同,对柱网的要求也不同,故通常需设置结构转换层。当大底盘的商用部分层数不多(如仅1—2层),且结构转换层设于大底盘的屋顶标高处时,塔楼的嵌固端就可考虑取在大底盘的屋顶处,至少在塔楼初算时可以如此假定,如图3所示。这一考虑基于以下两点:①既然属大底盘,其楼层面积肯定大于塔楼的投影面积,加上大底盘屋顶设置转

换层,故大底盘的楼层平面刚度远大于塔楼的楼层刚度;②转换层之上通常为剪力墙、部分短肢剪力墙或异形柱一短肢剪力墙结构,为使转换层上下部的侧向刚度相近,大底盘部分肯定要将原位剪力墙增厚或增加新的剪力墙,从而使塔楼下的大底盘部分具有足够的侧向刚度。目前高层建筑结构计算软件的功能已较为完善,因此大底盘多塔楼建筑均以整体结构进行计算,其嵌固端也不像结构初算阶

段选择在大底盘屋顶标高处。

(4)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

在研究探讨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时,必然牵涉到其基础埋深问题,高层建筑基础要具有一定的埋置深度,首先是为了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定(包括抗滑),其次有利于减弱地震反应。规范对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有一量化规定,即“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基础,可取阶15,桩基础可取阶18”,但这一规定仅与建筑物的总高月有关,而与其它因素无关。但我们在认真思考后发现基础埋深除了与建筑物总高月有关外,还应与控制高层建筑体型重要指标的高宽比风心有关。如两栋建筑物的高度量相同,但其高宽比阶B分别为5,0和2,5,显然风/B值较小者整体稳定性更高,若采用相同的基础形式,则阶B值较大者其基础埋深应更大。换言之,基础埋深对月/B较大者应偏于严格,而对月/B较小者则可略为放松,不宜作相同处理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否则就违背了基础需一定埋深的原则。除了高宽比风/6外,基础埋深还应与高层建筑的裙房底座宽度、地下室底盘宽度等因素有关,对地下室面积仅为塔楼投影面积者应偏于严格,相反对没有裙房或地下室面积大于塔楼投影面积者则可略为放松。(5)首层楼面的活载作为结构嵌固端的首层楼面(地下室顶板),其正常使用时的活载一般不太大,即使作为商业

用途,其活载也仅为3.5kN/m2,但设计中要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施工荷载,对于首层梁板构件取活载8.0—10.0kN/m2则往往是必要的。当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建至2层楼面时,首层地面自然而然就成为理想的施工场所,或用于堆放材料(袋装水泥、砌块、搭架钢脚手架等),或用于钢筋加工,甚至作为载重汽车的行驶停放场等,即使是临时荷载,其楼面活载也就有必要取较高值(该活载值仅作用于该层梁板,并不需传给竖向构件的墙柱)。

此外,该层楼板配置通长面筋,不仅是出于增大刚度的考虑,而且是抵抗混凝土收缩和温度应力的需要,特别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可能导致地下室顶板完成后要裸露一段时间(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为了防止或减少由于暴晒或暴露时间过长而产生的裂缝,配置足够的楼板面筋尤为必要。首层楼面考虑较大的施工荷载,其梁板截面就需较大,有利于满足首层楼面作为结构嵌固端刚度要较大的要求。

4 结束语

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无论选择哪个部位作为结构嵌固端,都可以通过结构计算程序获得准确的计算结果,但我们期望的是计算结果较真实地反映结构的实际情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结构计算时输入正确的参数和数据固然相当重要,但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影响也相当大,因此重视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并非微不足道,且在嵌固端确定后设计中如何保证其成为真正的嵌固端,还有许多细节有待研究和完善,这是结构设计人员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

带地下室高层房屋建筑框架柱子嵌固部位箍筋加密范围

1 带地下室高层房屋建筑框架柱子嵌固部位箍筋加密范围 施工中,遇到有些带地下室高层房屋建筑框架柱子不仅要求地下室顶板以上的首层框架柱在H1/3的高度范围内加密,而且还要求最底下那层地下室柱子还要对箍筋进行加密;有些工程只要求地下室顶板以上的首层框架柱在H1/3的高度范围内加密,不要求地下室柱子箍筋加密;这两种设计对嵌固部位箍筋加密范围的要求不一样,究竟那种是对的?最底下那层地下室柱子箍筋加密到底需要不需要,是对还是不对? 在具体工程中,要按照《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1999)的规定来确定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现将该规范的有关条文摘录如下: 5.1.3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采用箱形或筏形基础,且地下室四周回填土为分层夯实时,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5.1.3.1 单层地下室为箱基,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或框剪结构时,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可取箱基的顶部(图5.1.3a); 5.1.3.2 采用箱基的多层地下室及采用筏基的地下室,对于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或框剪结构的多层地下室,当地下室的层间侧移刚度大于等于上部结构层间侧移刚度的1.5倍时,地下一层结构顶部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图5.1.3b、c),否则认为上部结构嵌固在箱基或筏基的顶部。上部结构为框架或框剪结构,其地下室墙的间距尚应符合表5.1.3的要求; 5.1.3.3 对于上部结构为框筒或筒中筒结构的地下室,当地下一层结构顶板整体性较好,平面刚度较大且无大洞口,地下室的外墙能承受上部结构通过地下一层顶板传来的水平力或地震作用时,地下一层结构顶部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图5.1.3b、c)。 地下室墙的间距表5.1.3 抗震设防烈度 非抗震设计 6°,7°8°9°≤4B,且≤60m ≤4B,且≤50m ≤3B,且≤40m ≤2B,且≤30m

高层建筑地下室常见结构问题分析

高层建筑地下室常见结构问题分析 一、高层建筑地下室 高层建筑地下室主要包括外墙、顶板、底板及基础、出入口坡道、楼梯等。人防地下室,还包括人防口部。 (一)荷载 地下室结构荷载包括核爆动荷载(考虑人防)、上部建筑物自重、土压力、水压力及地下室自重等。规范给出了防空地下室不同部位应考虑的荷载组合,结构设计时依各工程的结构特点,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荷载组合。地下室各部位参与组合的荷载分别为:顶板:顶板核爆动荷载标准值,顶板静荷载标准值。 侧墙:竖向,顶板传来的核爆动荷载标准值、静荷载标准值,上部建筑物自重标准值(仅有局部剪力墙部位),外墙自重标准值;横向,核爆动荷载产生的水平动荷载标准值、土压力、水压力。 内承重墙(柱):顶板核爆动荷载标准值、静荷载标准值,上部建筑物自重,内承重墙自重标准值。应对比战时所增加的顶板核爆动荷载标准值与平时各楼层的活荷载标准值之和,由大的荷载起控制作用。 基础:底板核爆动荷载标准值,上部建筑物自重标准值,顶板传来静荷载标准值,地下室墙身自重标准值。防空地下室进行荷载组合时,主要解决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如何确定同时存在的静载问题。 (二)顶板 地下室顶板是高层建筑上部结构的一个水平约束支座,其刚度越大,对上部结构的约束作用越好。因此,地下室顶板厚度不能太薄,一般取≥160mm。人防地下室顶板厚度还要满足人防要求。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对楼板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板配筋率、楼层侧向刚度等都有具体要求,且地下室层数不宜少于两层。规范还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这意味着高层建筑地下室层数或总深层不仅仅由地基基础埋深决定,还必须考虑上述因素。结构计算时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地下室顶板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1)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形成错层,且未采取措施;(2)顶板为无梁楼盖。 (三)外墙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应进行弯矩调幅,底部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考虑荷载分项系数、有多层地下室时应按多跨连续计算,侧壁底部弯矩与相邻的底板弯矩大小一样,底板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其厚度和配筋量应匹配,这类问题在地下车道中最为典型。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地面层开洞位置(如楼梯间)外墙顶部无楼板支撑,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应与实际相符。车道紧靠地下室外墙时,车道底板位于外墙中部,应注意外墙承受车道底板传来的水平集中力作用。以上两种情况中,由于外墙支承条件不同,计算与设计不能与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意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问题。 除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此时框架柱尚应考虑外墙传来的水平荷载作用验算),其余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柱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外墙水平分布筋要根据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适当另配外侧附加短水平负筋予以加强,外墙转角处也予以适当加强,考虑外墙水平钢筋受力时应注

嵌固端所在层号问题的讨论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6.1.10 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落地抗震墙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其他结构的抗震墙,房屋高度大于24m 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 3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6.1.14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地下室顶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相关范围地下一层侧向刚度的0.5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3 地下室顶板对应于地上框架柱的梁柱节点除应满足抗震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且地下一层柱上端和节点左右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之和应大于地上一层柱下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的1.3倍。 2)地下一层梁刚度较大时,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应大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同时梁端顶面和底面的纵向钢筋面积均应比计算增大10%以上; 4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高层建筑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带地下室高层建筑嵌固在地下室顶板部位的条件

带地下室高层建筑嵌固在地下室顶板部位的条件 1)地下室层数不少于2层 2)地下室的楼层剪切刚度不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剪切刚度的2倍 3)地下室结构布置应该保证地下室顶板及地下室各层楼板有足够的平面内整体刚度与承载力,能够将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传递到全部地下室抗侧力构件。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小于180mm,混凝土不低于C30,双层双向配筋,每个方向每层配筋率不小于0.25%。 4)各类框架柱在地下室顶板部位的嵌固弯距由地下室顶板与基础之间构成的力偶及柱端两侧的框架梁所承担,其中前者占主要部分。为了避免柱塑性铰下移,地下室顶板柱两端框架梁的约束弯距设计值之和,不宜小于该部位的上柱下端实际嵌固弯距设计值 5)地下室内结构的底部剪力易按各抗侧力构件的剪切刚度进行分配,求的各抗侧力构件的底部剪力。地下室内的墙、柱截面,强度等级及配筋面积不宜小于上部构件相应要求。地下室各层柱端面每侧实配筋不易小于对应上部柱每侧实配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 6)地下室顶板不宜采用无梁楼盖 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取及相关技术问题 摘要: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布又和配筋构造方面给予一定的必要保障,是结构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对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并引伸出若干值得思考及解决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嵌固端;首层地面3刚度比;地下室;基础埋深 一.引言高层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没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结构嵌固端的选取作进一步探讨,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二.结构嵌固端的条件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通常是选择在地面标高处,但地面标高处要真正成为结构嵌固端是有条件的,而且在输入首层计算高度时还有许多讲究。 2.1 设有地下室时的条件 (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极端的情况如

地下室嵌固端的理解.讲课讲稿

在有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时,地下室的顶板是否做为上部结构的嵌固是很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计算结构的内力的大小,而且在某些工程中会整体结构成为一个超限建筑。如底框等结构型式。 结合论坛上的讨论和自己的认识,我提出以下几点,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对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常规概念中,地下室的顶板应与室外地坪基本平,高差多在600以下。但有些地下室为半地下室,有时露出地面的部分多于埋置于土中的部分,当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做为嵌固,其比例应控制在多少为宜? 2、当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不一致时,是否做为嵌固。 在多数结构中,板面的高差一般不大,即便时有较大高差时,也仅时地下室顶板中的一小部分。那么当高差大于多少时,不应当认为是在同一平面内,当其面积超过整层面积的多少比例时不能做为嵌固? 以上两种情况,我想只要是视做嵌固的,其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这一点是肯定的。但这只是个概念性的问题,对度的衡量应该如何把握呢,请各位说说看法。 我的几点思考,请同行们一同讨论。 1 嵌固的概念,这里我们所说的嵌固应该是强度嵌固而非力学嵌固; 力学嵌固--完全刚性的固定,嵌固点以下刚度无穷大,嵌固点无平动、转动,实现了完全的约束。 强度嵌固--柱的塑性铰出现在地上一层的下端,而不是出现在梁柱节点两侧的梁

上,即强梁弱柱.实现的方法:(1)增大梁的抗弯能力;(2)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抗弯能力;(3)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 2 对于第一个问题,地下室埋置深度较浅时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多层建筑,这时的地下室周边一般不会有伸到地下室顶的钢砼墙,规范要求的2倍刚度很难满足,嵌固点不会取在地下室顶. 3 对于第二个问题,基于1的理解,只要楼板是连续的,在满足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认为是嵌固点的.但有2点应注意:一是保证剪力的传递;二是注意错平处梁的受扭问题.对于梁受扭的问题,如果可以考虑错平处只传递平行于建筑外边线的剪力(横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横向剪力,纵向外墙错平处只考虑传递纵向剪力),则此问题不存在. 4 同意"地下室顶板所做的加强应当高于规范中的要求"的观点,只是要如何加强?愿听各位高见 主体结构计算模型的底部嵌固部位,理论上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因此最重要的是加强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的侧向刚度和整体承载能力。 对于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的问题,我也思考许久了,但正如大地说的,往往是停留在概念上,无法量化。 规范要求,地下室的车相刚度不应小于相应塔楼侧向刚度的2倍,但实际上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塔楼的侧向刚度是不连续的,至少很大部分是不连续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地下室嵌固部位

一、嵌固部位和地下室顶板 嵌固部位,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从理论上讲,结构下部的嵌固部位应能限制结构上部构件在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转动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递给下部结构。因此,对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其整体刚度和承载力应加以控制。 地下室顶板,很容易满足规范要求的嵌固条件。当地下室顶板为嵌固层时: (1)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没有大底盘裙房 方法一:按第3种剖分法,将整体模型离散化,分别设计; 方法二:按第1种剖分法对塔楼主体进行设计,按第3种剖分法对大底盘进行设计;大底盘与塔楼主体之重叠构件取大值设计。 关于多塔结构的单塔剖分方法: 第1种剖分法:沿塔楼周围向两个方向取地下室层高的2倍范围内的构件。这种方法较适用于底盘为地下室,且地下室面积相对塔楼面积比较大的情形。 第2种剖分法:即45°线剖分法。比较适用于塔楼层数较多,底盘裙房层数相对较少,多塔相对底盘布置对称,即所谓的“典型多塔结构”,工程中大多数的多塔结构都属于这种情形。 第3种剖分法(即变“多塔”为“单塔”):单独将各塔楼从大底盘顶部取出,在底部嵌固。底盘结构也进行周期比验算,验算时将各塔楼质量加在底盘顶相应位置。 第3种剖分法比较适合于大底盘层数较多的“非典型多塔结构”,或大底盘按嵌固设计时的情形。一般对应两种情况: 如多塔结构仅有地下室没有裙楼,在设计中可以采取措施使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这不难实现,特别是有人防要求时)。对这种结构进行离散模型计算,不必切分地下室,可以将各个塔楼的地上部分分别按“单塔”进行。 如多塔结构既有裙房又有地下室,但裙房设缝,仍可仿照上面的做法,使地下室满足嵌固条件,将各塔楼及裙房地上部分沿缝切开,不切分地下室,分别按单塔结构计算分析。 (2)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有大底盘裙房 方法:仍按整体模型计算。 二、嵌固部位的条件 《高规》5.3.7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 《抗震规范》6.1.14条规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避免在地下室顶板开设大洞口,并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地上一层的框架结构柱和抗震墙墙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章第6.2.3、6.2.6、6.2.7条的规定,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

《抗规》6.1.14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的理解

《抗规》6.1.14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的理解 HiStruct 新的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稿对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条件和说明如下: 6.1.14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主楼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裙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 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HiStruct注:实际设计中地面处经常遇到主裙楼楼板标高不一致有较大降板的情况,设计中各有各的做法,比如以1/3层高控制错位,规范应对此有具体规定比较合适。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地下一层相关部位楼层侧向刚度的0.5 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HiStruct注:侧向刚度如何计算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特别对于剪切变形为主的结构和弯曲变形为主的结构,应该有区别的规定侧向刚度的计算方法。 3 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 HiStruct注: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大量应用,此条应明确是仅放大混凝土结构的配筋,还是柱的承载力需放大。 4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同第3点的注。 5 地下室顶板的梁柱不应先于地上一层的柱根屈服。 [条文说明]: 1)本条文字表达略有调整。地下室顶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指柱网内设置次梁时,板厚可适当减小,例如,取150mm。 2)相关部位一般指按45°扩散范围且不超过15m。 3,4)为了能使地下室有效地传递地震基底剪力,地下室顶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平面内刚度,因此,提出了设计要求:框架柱嵌固端屈服时、或剪力墙墙肢的嵌固端屈服时,地下一层对应的框架柱或剪力墙墙肢不应屈服。据此规定了地下一层框架柱纵筋面积和剪力墙墙肢端部纵筋面积的要求。 5)当框架柱嵌固在地下室顶板时,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应按“强梁弱柱”设计,即首层柱的下端为“弱柱”,地震时屈服、出塑性铰,为实现首层柱根先屈服的概念设计,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同一方向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bua与地下室柱上端同一方向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之和,需大于首层柱下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通常,可按1.2倍的要求控制。HiStruct注:其中第5)点的说明非常重要,修正了一个问题:当嵌固层在地下

地下室顶板为嵌固端的判别 标准

地下室顶板为嵌固端的判别标准 (1)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抗规》 6.1.14):1.1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地下室顶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相关范围地下一层侧向刚度的0.5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3 )地下室顶板对应于地上框架柱的梁柱节点除应满足抗震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3.1)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且地下一层柱上端和节点左右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之和应大于地上一层柱下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的1.3倍。 3.2)地下一层梁刚度较大时,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应大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同时梁端顶面和底面的纵向钢筋面积均应比计算增大10%以上; (4)4.1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4.2.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面的高差小于地下室层高的1/3,且不大于1.0m. 4.3若由于地下室大部分顶板标高降低较多、开大洞、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大于本层层高的1/3或地下1层为车库(墙体较少)等原因,不能满足地下室顶板作为结构嵌固部位的要求时”[重要提示]以上4.2;4.3条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面的高差是否小于地下室层高的 1/3是能否作嵌固的标准之一。楼板开洞没有量化标准(可按开洞面积不大于30%),楼板错层没有量化标准(可按错层面积不大于30%)。 6.1.14条文解释“一般可从地上结构(主楼、有裙房时含裙房)周边外延不大于20m”注意该“相关范围”与6.1.3条抗震等级“相关范围”的区别,后一个“相关范围”据其条文解释是“裙房与主楼相连的相关范围,一般可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 (5)《高规》3.5.2.2条“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侧向刚度)不宜小于1.5”

7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高层建筑,基础和地下结构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求基础和地下室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保证上部结构进入非弹性阶段时,基础和地下室结构始终能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并将荷载安全传递到地基上。为保证上部结构在大震作用下仍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一些国家的规范提出了加强地下室刚度和强度的要求,如美国UBC规范规定:基面与基础间的地下室结构,其刚度和强度不得低于上部结构;罗马尼亚对嵌固在地下室顶板的剪力墙结构,要求地下室全部埋入土中,且要求其墙体的惯性矩比上部结构底层墙体的惯性矩大50%以上。

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国内震害调查表明,唐山地震中绝大多数地面以上的工程均遭受严重破坏,而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完好。如新华旅社上部结构为8层组合框架,8度设防,实际地震烈度为10度。该建筑物的梁、柱和墙体均遭到严重破坏(未倒塌),而地下室仍然完好。天津属软土区,唐山地震波及天津时,该地区的地震烈度为7~8度,震后人防地下室基本完好,仅人防通道出现裂缝,表明了由于地下室的外墙参与工作,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一般都大于上部结构相邻层的侧向刚度以及土层深处的水平地震加速度一般比地面小。此外,地下室与土层接触面积大,逸散阻尼增加,导致振动衰减,降低了结构的动力效应。同时,地震作用逼使与地下室接触的土层发生相应的变形,导致土对地下室外墙及底板产生抗力,约束了地下结构的变形,从而提高了地下室的刚度。

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规定 ?国内震害还表明,个别与上部结构交接处的地下室柱头出现了局部压坏及剪坏现象。这表明了在强震作用下,塑性铰的范围有向地下室发展的可能。因此,与上部结构底层相邻的那一层地下室是设计中需要加强的部位。 有关地下室的抗震等级、构件的截面设计以及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嵌固端处的框架结构底层柱根截面组合弯矩设计值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乘以与其 抗震等级相对应的增大系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当结构嵌固在地下室顶面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尚应延伸至基础顶面。

嵌固端选取原则及经验

高层建筑嵌固端的选取及相关问题 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布又和配筋构造方面给予一定的必要保障,是结构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引言 高层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没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结构嵌固端的选取作进一步探讨,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二、结构嵌固端的条件 高层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通常是选择在地面标高处,但地面标高处要真正成为结构嵌固端是有条件的,而且在输入首层计算高度时还有许多讲究。 1. 设有地下室时的条件 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极端的情况如半地下室则首层楼面一般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除非其高差仅为1—3级台阶高度时才可能考虑; 2)地下室顶板结构应为梁板体系(即不可设计成无梁楼盖),且该层楼面不得留有大孔洞,楼面框架梁的抗弯刚度要足够大,楼板也要有相当厚度; 3)地下室侧壁要有良好的侧限,即必须与“地球”有良好的接壤,上述半地下室顶板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的原因就是不满足此条件。 对于上述条件中对首层楼面框架梁的要求,假设满足《抗震规范》第6.1.14条“位于地下室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的要求,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由于首层处的柱截面往往远大于框架梁截面,故即使有意增大框架梁截面并增加抗弯钢筋用量,上述要求仍很难满足。 就此要求而言,则只有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才有可能以首层顶板作为结构的嵌固端,而真正意义的高层建筑则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2. 不设地下室时的条件 高层建筑不设地下室通常是针对层数有限的小高层,或其基础持力层较浅的情况,但从抗震角度考虑是不宜提倡的。 1)不管是采用天然地基基础或桩基础,都是以基础(承台)面作为结构嵌固端,且必须在该标高处的纵横方向设置刚度较大的基础梁加以连结,故首层层高应从基础面算起; 2)若基础(承台)面标高与首层标高有一定距离而不设基础梁连结或其刚度过小,则地面标高处应设有刚性地面来作为结构嵌固端,首层层高可从地面层算起。若不设刚性地面,则上部结构无从形成嵌固端,也即结构计算简图不成立,设计上显然是不允许的。 以上列举的条件无非是说明要成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其下部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柱根之间不产生相对位移,且能承受或平衡柱根弯矩。规范中规定“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

地下室设计常见问题

地下室设计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措施 1抗震要求 地下室如果设计不当,对整体抗震性能会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南京市施工图审查要点,对于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应大于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计其层数,总高度才能从室外地面算起。地下室的墙柱与上部结构的墙柱要协调统一。地下室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处,当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时则形成错层,未采取措施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时不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结构计算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 存在的常见问题如:半地下室埋深不够,房屋层数包括半地下室层已达8层,层数和总高度超过要求,违反GB50011-2001第7.1.2条。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三级,而上部结构为二级,按GB50011-2001第6.1.3条地下室也应为二级等问题。 2荷载取值与组合 地下室外墙受弯及受剪计算时,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 1.2;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 1.35。对于地面活荷载,同样应乘侧压力系数,许多设计中计算不对。地下室底板的强度计算时,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0。抗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根据土性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算。如果地下室顶部没有房屋,是空旷场地,其荷载是否要考虑平时消防车荷载或大于消防车的可能荷载,实际中比较取起控制作用的荷载作为设计依据。另如某工程设计在-1.55m标高处一层平面是地下室顶板,活载只考虑4.5KN/m2,未计覆土荷载,消防车荷载。地下车库活载取值6.0KN/m2,不满足GB50009-2001第4.1.1条,未考虑消防车荷载,或者施工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载重车荷载,与消防车荷载比较取大值。 3外墙计算模型 地下室外墙配筋计算: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 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桩,其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外墙的水平分布筋要根据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可适当另配外侧附加短水平负筋予以加强,外墙转角处也同此予以适当加强。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底部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侧壁底部弯矩与相邻的底板弯矩大小一样,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其厚度和配筋量应匹配,这方面问题在地下车道中最为典型,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地下室底板标高变化处也经常发现类似问题:标高变化处仅设一梁,梁宽甚至小于底板厚度,梁内仅靠两侧箍筋传递板的支座弯矩难以满足要求。地面层开洞位置(如楼梯间)外墙顶部无楼板支撑,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

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探讨

20108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所谓嵌固部位也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确定嵌固部位可通过刚度和承载力调整迫使塑性铰在预期部位出现。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设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本文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办公大楼工程的一层地下室不作为嵌固端的确定进行讨论,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宝安沙井的安托山综合管理办公大楼,本文主要是讨论该工程的一层地下室不作为嵌固端的问题,根据使用功能,一层板面高出地面1.5米,是半地下室,层高限制部分选用无梁楼盖。 下图是安托山酒店的整体效果图和一层总平面图 。 图1 安托山酒店效果图 图2酒店一层地下室平面图 2结构嵌固端的条件 2.1单层地下室建筑 单层地下室建筑宜将基础底板作为结构嵌固部位,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基础的“无限刚”的假定,也为首层楼面的灵活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洞口。或选用无梁楼盖结构,都不会影响结构计算的准确性,本文所引用的工程,计算时地下室外墙按梁输入,回填土对地下室约束相对刚度比为3,半刚,使程序将结构在基础底板处嵌固。 2.2地下室顶板作为建筑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条件及技术措施根据《高规》第5. 3.7条规定: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结构楼层 侧向刚度的2倍。 规范要求,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应塔楼侧向刚度的2倍,但实际上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与塔楼的侧向刚度是不连续的,至少很大部分是不连续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地下室往往有较厚的侧壁和地下水池、人防墙体等混凝土墙,从而大大增加了地下室的侧向刚度,但这些构件与上部结构是不连续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当然如果地下室与基础设计成箱形基础时,刚度的均匀性要好得多;b 地下室往往比塔楼平面大,抗侧力构件数量增多。 因此,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往往是有条件的或者说是一种弹性的。这个条件就是地下室与上部结构之间必须有良好的侧向力传递。基于这个条件,地下室的嵌固作用就与带转换层的结构非常类似了。1)楼板的作用,如加厚板厚,加大楼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加大楼板的配筋率。理论上嵌固端应能限制构件在两个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绕竖轴的转角位移,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送给地下室结构。2)结构竖向构件的连续性,上部的框架柱、抗震墙都尽量能落在地下室,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能尽量的加强;因此,最重要的是加强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的侧向刚度和整体承载能力。 为了保证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须满足以下要求: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高差不能太大,一般应不小于地下一层层高的1/3。 2)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满足计算要求以外,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柱子多出的纵向钢筋不应向上延伸,应锚固于地下室顶板的框架梁内),地下室剪力墙的配筋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剪力墙的配筋。 3)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并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 厚度不宜小于18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4)对于边柱及角柱,由于只有一面有梁,为满足该梁端截面实际弯矩承载力不易小于柱下端实际承载力的要求,可采用增加梁截面,或不增大梁截面而增加梁配筋的方法。 5)考虑柱在地下一层的下端柱出现塑性铰而不是梁柱节点两侧的梁出现塑性铰。通常采用提高地下室顶板梁受弯承载力且增大地下室柱顶的承载力的方法来考虑柱底的嵌固。 6)《抗规》6.1.14条规定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柱下端实际受弯承载力。这就要求在计算时,本层框架梁不能调幅。 本文所引用的工程,因未将嵌固端设在地下室顶板,从而本工程设计避开了这些条款,使设计变得简单易操作,而且经济。 3与嵌固端相关的话题 结构嵌固端的形成或者说上部结构对嵌固端的要求,在工程设计中还可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及其正确的设计方法,以下将分别探讨。 3.1单层地下室 当建筑仅设单层地下室且底板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或桩一筏基础时,通常选择基础底板而非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其基础的“无限”刚度,为首层楼面的灵活结构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孔洞,或选用无梁楼盖结构,都不影响结构计算的准确 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探讨 林建斌 (深圳市中建西南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本文主要是探讨了建筑的地下室顶板作为建筑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条件及技术措施,还有嵌固端的正确选取是建筑结构结算模型中 的一个重要假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设计上采取必要措施。并探讨了与嵌固端相关的技术性问题。 [关键词]嵌固端;建筑;地下室顶板 188

对《抗规》6.1.14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的理解

对《抗规》6.1.14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的理解 新的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稿对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条件和说明如下: 6.1.14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主楼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裙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HiStruct注:实际设计中地面处经常遇到主裙楼楼板标高不一致有较大降板的情况,设计中各有各的做法,比如以1/3层高控制错位,规范应对此有具体规定比较合适。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地下一层相关部位楼层侧向刚度的0.5 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HiStruct注:侧向刚度如何计算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特别对于剪切变形为主的结构和弯曲变形为主的结构,应该有区别的规定侧向刚度的计算方法。 3 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 HiStruct注: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大量应用,此条应明确是仅放大混凝土结构的配筋,还是柱的承载力需放大。 4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同第3点的注。 5 地下室顶板的梁柱不应先于地上一层的柱根屈服。 [条文说明]: 1)本条文字表达略有调整。地下室顶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指柱网内设置次梁时,板厚可适当减小,例如,取150mm。 2)相关部位一般指按45°扩散范围且不超过15m。 3,4)为了能使地下室有效地传递地震基底剪力,地下室顶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平面内刚度,因此,提出了设计要求:框架柱嵌固端屈服时、或剪力墙墙肢的嵌固端屈服时,地下一层对应的框架柱或剪力墙墙肢不应屈服。据此规定了地下一层框架柱纵筋面积和剪力墙墙肢端部纵筋面积的要求。 5)当框架柱嵌固在地下室顶板时,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应按“强梁弱柱”设计,即首层柱的下端为“弱柱”,地震时屈服、出塑性铰,为实现首层柱根先屈服的概念设计,位于地下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同一方向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bua与地下室柱上端同一方向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之和,需大于首层柱下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Mcua;通常,可按1.2倍的要求控制。 HiStruct注:其中第5)点的说明非常重要,修正了一个问题:当嵌固层在地下室顶板的时候“强梁弱柱”应如何设计,假如按照普通层的概念来设计,则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可能柱的承载力比与之相连的梁大很多。如图3所示。修订稿的设计如图4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地下室嵌固作用思考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地下室嵌固作用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越来越重视关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地下室嵌固作用。在高层建筑工程建设中,高层建筑上部分承载了比较大的负荷,地基埋置深度也比较深。如此一来,地下室嵌固的效果就可能对建筑后期的使用以及控制成本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地下室嵌固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完成好了解和分析工作,才能够完善地下室嵌固技术,保证高层建筑质量。 关键词: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地下室嵌固作用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china’ssociety and economic ,w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about high-rise building structural design of embedded in the basement solid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rise buildings, high-rise building, part carries a relatively large load, foundation embedment depth is relatively deep. in this way, the basement embedment effect may have a direct impact on the usage and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costs of the building late.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conduct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the basement embedment completed only good understanding and analysis of work to be able to improve the basement-mounted technology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high-rise buildings. keywords: high building structure; basement; embedded

高层地下室嵌固的问题

带地下室高层建筑嵌固在地下室顶板部位的条件(原创) 1)地下室层数不少于2层 2)地下室的楼层剪切刚度不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剪切刚度的2倍3)地下室结构布置应该保证地下室顶板及地下室各层楼板有足够的平面内整体刚度与承载力,能够将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传递到全部地下室抗侧力构件。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小于180mm,混凝土不低于C30,双层双向配筋,每个方向每层配筋率不小于0.25%。 4)各类框架柱在地下室顶板部位的嵌固弯距有地下室顶板与基础之间构成的力偶及柱端两侧的框架梁所承担,其中前者占主要部分。为了避免柱塑性铰下移,地下室顶板柱两端框架梁的约束弯距设计值之和,不易小于该部位的上柱下端实际嵌固弯距设计值 5)地下室内结构的底部剪力易按各抗侧力构件的剪切刚度进行分配,求的各抗侧力构件的底部剪力。地下室内的墙、柱截面,强度等级及配筋面积不易小于上部构件相应要求。地下室各层柱端面每侧实配筋不易小于对应上部柱每侧实配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 6)地下室顶板不易采用无梁楼盖 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取及相关技术问题张元坤(广州客柏生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广州510170)摘要: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确定对结构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正确选取结构嵌固端并对其在结构布又和配筋构造方面给予一定的必要保障,是结

构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对高层建筑结构嵌固端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并引伸出若干值得思考及解决的相关问题。关键词:嵌固端;首层地面3刚度比;地下室;基础埋深1.引言高层建筑在进行结构分析计算之前必须首先确定结构嵌固端的所在位置,而嵌固端的选取却面临着各种不同情况,如不设地下室但基础埋深较大;没有地下室但其层数或多或少,且基础形式不同等。根据以上情况正确选取其结构嵌固端,是高层建筑结构计算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假定,它不仅关系到结构中某些构件内力分配的准确性,而且还影响结构产生侧移的真实性,以及结构局部的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结构嵌固端的选取作进一步探讨,并由此引伸出若干相关的技术问题。2.结构嵌固端的条件高层建筑的结构嵌固端通常是选择在地面标高处,但地面标高处要真正成为结构嵌固端是有条件的,而且在输入首层计算高度时还有许多讲究。2.1 设有地下室时的条件 (1)地下室顶板标高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能太大,极端的情况如半地下室则首层楼面一般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除非其高差仅为1—3级台阶高度时才可能考虑; (2)地下室顶板结构应为梁板体系(即不可设计成元梁楼盖),且该层楼面不得留有大孔洞,楼面框架梁的抗弯刚度要足够大,楼板也要有相当厚度; (3)地下室侧壁要有良好的侧限,即必须与“地球”有良好的接壤,上述半地下室顶板不能成为结构嵌固端的原因就是不满足此条件。对于上述条件中对首层楼面框架梁的要求,假设满足《抗震规范》第6.1.14条“位于地下室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之

关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的判定及选取方法的探讨

关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的判定及选取方法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7-12T14:47:20.35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7期作者:曾佳能 [导读] 绿色建筑理念席卷全球,高层建筑对于空间利用率高,同时也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也在越来越多 曾佳能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100 摘要:绿色建筑理念席卷全球,高层建筑对于空间利用率高,同时也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也在越来越多。嵌固端是上部结构计算的固接支座,地震来袭时,嵌固端界面以下部分土体、基础及地下室随地面一起运动,界面以上上部结构产生相对运动。因此,高层建筑地下室嵌固端的判定及选取方法对于建筑安全至关重要,本文主要根据高层建筑大面积地下室结构对上部结构产生的嵌固作用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实例对嵌固端的影响因素及选取方法做了探讨。 关键词:地下室结构;嵌固端;影响因素;有效范围 引言 由于带地下室高层结构嵌固端的位置与地基约束作用有关,因此,合理考虑地基回填土的约束作用对于保证结构计算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建设用地资源有限,为提高建筑面积使用率,高层建筑设有地下室的结构较为常见,但较大面积地下室结构对上部建筑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本文主要针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探究。 1地下室高层结构嵌固端判定条件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规定高层建筑上部嵌固端为地下室顶板时,地下室顶板侧向刚度应大于等于相邻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就是当楼层刚度大于2时,则嵌固端稳定性达到规范要求,也是其判定条件。当地下室一层刚度无法满足嵌固端设置要求时,需编制新设计方案进一步核算刚度比值re,使刚度达到规范要求。比如以某一设有地下车库的高层建筑为例,地下设有两层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和二层均受侧向约束力影响,因此,侧向约束力不能作为判定嵌固端是否稳定的必要条件。该工程地下二层按照普通住宅结构设计,可能不满足作为嵌固端的条件。当地下二层作为嵌固端时,则设计规范规定地下二层顶板抗侧刚度应大于地上一侧刚度的2倍。 地下室支柱纵筋面积应大于地上建筑对应支柱纵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与上层建筑结构相连接,即侧向力传递良好时,计算楼层剪切刚度还应考虑地下室外墙的作用。但当地下室外墙距离地上建筑结构较远,产生的影响较小,嵌固位置能够确定时,可忽略外墙产生的作用。影响嵌固端设置位置因素较多,且复杂多变,因此,在设置嵌固端位置时,应标明嵌固端位置计算与上部结构相关。计算嵌固端配筋率方法与其他部位存在差异,通常为其他楼层结构的2倍。 2带地下室高层建筑嵌固端选取问题的研究 2.1工程概况 某商住两用综合体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采用剪力墙结构,工程地上部分为12层地下部分为两层,其中地下1层为储藏层,层高2.9m,地下2层为车库层,单体部分层高4.7m,建筑总高度38.9m,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计算模型的嵌固端选取在基础顶,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值取10,建模时带入地下室相关范围。 该工程建筑设于地下车库上方,因此,地下一层侧向约束既与回填土高度有关,也与建筑与地下车库位置有关。现阶段,高层结构设计中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并不能衡量出填土对地下室侧向变形作用产生的约束力大小,因此,在使用软件分析地下室侧向变形和刚度计算时,还需结合相关工作经验进行审核[3]。当地下室层数大于1层时,将地上建筑嵌固端设置于地下室顶板,其顶板需满足以下条件:1)地下室顶板刚度应大于等于地上建筑结构剪切刚度2倍;2)地下室顶板与地面距离应小于地下室层高1/3,但在计算地下室顶板剪切刚度时,应忽略地面土层对地下室产生的影响,回填土对地下室剪切刚度造成的影响可计作零;3)地下室顶板刚度和承重能力应满足设计规范,为增加地下室顶板承重能力,应将顶板设为梁结构,顶板厚度应大于180mm,采用双向双层配筋方式,配筋率大于0.25%,同时,混凝土强度应大于C30;4)地下室顶板梁柱截面设计时应确保实际受弯承载力和大于上下柱端实际承载力之和,保证梁结构抗弯刚度达到设计标准。 2.2嵌固端位置的不同对结构的影响 2.2.1带地下室高层建筑计算模型 目前,主要有两种计算模型:整体计算模型和分离计算模型。 (1)整体计算模型 整体计算模型就是将上部结构和地下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建模计算,如图3所示: 整体计算模型对是否将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并无要求,因整体计算模型能够真实的反映地下室外回填土对结构的约束作用,所以,带地下室高层建筑通常采用此模型进行结构计算和分析。在进行整体计算模型分析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正确的反映回填土对结构的约束作用;2)如何合理的考虑地下室的侧向刚度。 (2)分离计算模型 分离计算模型通常是将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以嵌固端为界,将上部结构与地下室分开建模计算。先将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进行上部结构的建模计算,然后,再将上部荷载导入到地下室顶板进行地下室的建模计算。结果表明弱连体结构单体模型的地震响应基本可以代表整体模型的地震响应。因此,刚度对模型的选取至关重要。 2.3嵌固端的设置计算 该工程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嵌固端设置位置应结合整栋建筑结构分析确定,选定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根据现场实测数据可知,该地下室顶板与地面存在高差,回填土对顶板约束力无法满足规范要求,且地下室顶板与邻侧车库顶板不限连,水平方向上可能发生侧向位移情况。该工程地下室顶板与邻侧车库外墙不相连,剪切刚度较难达到规范要求,因此,需要对地下室顶板剪切刚度值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下表1所示。 若以地下2层顶板作为嵌固端,则顶板厚度取180mm。计算地下2层与地下1层刚度比时还应考虑地下车库对其产生的影响。为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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