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

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

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

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

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

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

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

用期。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

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

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

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

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

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

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

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

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

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

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

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

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

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

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

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

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

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

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

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

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

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可视乙方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情况,提前转正。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提供食宿。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解除本合同,须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办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续。 (1)经济问题正在审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归还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正在进行中,既不能中断又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尚未处理完毕的。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包括档案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交通工具等),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工作中断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

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进行调解,把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要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下台帐: ①劳动合同台帐; ②岗位(专项)协议台帐; ③医疗期台帐;

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公司 鄂尔多斯永大丽景苑项目部乙方(员工): 签订日期:2011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公司鄂尔多斯永大丽景苑项目部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郝兆奎村 项目负责人:蔡成建 二、乙方 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按以下第3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11年月日起至2012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11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 止。 3、以完成工作为期限:暂定从201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即完成内蒙古鄂尔多斯永大丽景苑2#、3#住宿楼的土建、安装及二次结构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1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担任:职务。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要求及工作地点由工程地点决定。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程行业及质量标准,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二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法定假日休息。 二、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用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系列的《基本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与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所述的“人力资源部”,具体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二级机构的人事行政部。其中: (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辅导、提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的法律意识和用工技能; 3.指导并监督各级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总公司员工、二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及委派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分公司及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是本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对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负责; 2.负责本机构人员(除上述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要求 第四条定义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将会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规定。 本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公司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还包括各种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以及《保密合同》、《资产管理安全责任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等合同附件。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适用的《基本法》应作为附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合同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对劳动合同实行监督管理的内容,目的是使劳动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等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督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制订用工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及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等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内容。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负责对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和职业健康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 3.1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 3.2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3.3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4若劳动者从事的工种为有害作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3.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它安全事项,劳动合同中也应予以明确。

3.6对合同中缺少本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内容的,公司工会和管理部有权要求合同制订部门按本制度的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合同制订部门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4相关文件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浙江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性质: 住所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如该项目停建,或业主违约导致项目无法施工等意外事件,双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和甲方因生产特点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8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期满后可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其标准为元/小时或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计量工资,根据甲方制定的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以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为计酬标准。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标准为不低于工作所在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甲方在该项目上的经营业绩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发放奖金、补贴。 (四)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操作,乙方完成的工作任务需经验收合格后才视为已完成工作量。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预付给乙方工资,预付工资额为元/月。预付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前,余额在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结清。保修金除外。 甲方安排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外的其它工作,其工资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金费用。根据建筑业特点,经双方商定,五金等费用已增加在综合工资内,由乙方自行办理、交纳。如本人要求单位统一办理、交纳的,其五金费用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乙方工伤、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入职合同,公司高管,职能中心各部门,烟台分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职能中心人资处负责签订,各子公司基层员工劳动合同由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签订和存档,公司督导检查。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扣押员工的任何证件,但因门店开业,上级药监部门需要员工毕业证进行登记注册时,员工应无偿提供使用。 4、公司所有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的直接上级要根据下属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人资处提供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公司负责通知员工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员工续签的,员工应于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续签,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 5、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一份保存到个人档案内,员工可以随时查询。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按国家法律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7、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或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

化,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区域。 8、公司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休假管理制度)。 9、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0、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竞业限制人员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门店店长、商品处商品组、采购处、门管处、质量处、财务处所有员工。竞业限制期限为 2 年 11、除培训以及竞业限制外,公司不再与员工约定其他违约金。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不可抗力、遇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外,公司将于每月 15 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调整其薪酬。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公司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增加员工工资。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企业)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苏州蓝海鸥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 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二OO 八年一月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在甲方厂从事 生产管理 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安排,按时 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可以按照合理诚信的原则协商 变换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同时确定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工作时间: 1、甲 、乙双方通过协商约定,休息时间为每月2天(休息时间根据生产任务 不定时安排)。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特殊生产任务下的加班生产任务。 四,工作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所管辖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作业程序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组织实施部门生产计划: (1)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的生产作业计划; (2)负责按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进度; (3)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调整生产布局和生产负荷,提高生产效率。 3.生产过程管理: (1)主持部门例会,全面协调部门工作; (2)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进行生产质量控制,保证生产质量;(3)监督检查部门员工的工作,对违规操作提出警告并指正; (4)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5)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4.生产现场管理: (1)建立现场管理制度,并指导培训现场管理员工; (2)推进5S现场管理制度,实现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 (3)按时考核部门员工的5S执行情况,实施奖惩,确保制度得到落实。 5.车间生产安全管理: (1)负责落实企业各项生产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 (2)控制关键要害部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员工安全作业。 6.车间生产成本控制: (1)统计分析部门每日的生产情况,寻求改善,提高生产效率; (2)统计分析部门的成本消耗,制定可操作性成本控制措施。 7.部门员工管理: (1)组织部门生产员工参加业务培训; (2)配合行政部部做好车间员工考勤及工资核算等事宜。 (3)做好部门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员工工作的稳定 8.其他工作: (1)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2)及时与上级领导和其他部门沟通,解决生产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聘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三、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2.各部门、车间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四、劳动合同管理 (一)新订 1.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一个月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2. 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能提供或及时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者,或与其他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4.劳动合同新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5.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6.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二)续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综合管理部或各部门、车间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2.首次续订期限为五年,再次续订为无固定期限,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3.因员工个人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三)变更 因内部工作需要,导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发生调整,或原合同内地薪酬及结构发生变化者,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解除、终止或中止 1.员工自愿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申请,且在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工资冻结,不予以结算。 2.员工如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 管理办法—版 20XX年XX月

第壹章总则 壹、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杈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美联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办法执行。 三、签订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連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壹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范围 四、人力资源部 1.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 2.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信息的更新。 4.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离职证明的办理。 5.负责建立《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要求员工于收讫劳动合同时签字确认。 五、用人部门 1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监督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各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 3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对合同期满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评价,且于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给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且于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填写意见。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六、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签订范围 1.1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具体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1.2不于签订范围之内的人员: 1.2.1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于校证明(如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签订《三方协议》或《实习协议书》,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1.2.2退休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体检方案证实身体健康者,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2.首次签订 2.1首次签订时,新入职员工须出具和上壹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方可和之签订劳动合同,若确实无法提供的,需提交和其他单位不存于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 2.2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入职壹个月内和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续签 3.1续签审批 3.1.1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梳理俩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至各用人部门审批,各用人部门须于每月15日将审批结果以邮件或纸质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审核结果的,视为用人部门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向用人部门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 3.2用人部门同意续签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范本

浙江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性质: 住所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如该项目停建,或业主违约导致项目无法施工等意外事件,双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 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和甲方因生产特点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800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期满后可享受公司的有关福利待遇。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其标准为元/小时或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计量工资,根据甲方制定的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以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为计酬标准。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标准为不低于工作所在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甲方在该项目上的经营业绩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发放奖金、补贴。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口公司、所属单位两级人劳部门(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等管理工作; (二)所属单位人劳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新签和续签两种,新签劳动合同是指公司招聘录用、外单位调入员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续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一)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三)公司新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如下:

所属单位人劳部门按月清点劳动合同花名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员工在合同到期前20天提出书面意向(附后)→人劳部门汇总审核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报表》→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档 第三章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企业主体资格消亡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预告解除,指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劳动者权益的; (六)由于公司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聘任方(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同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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