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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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

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及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及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类: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标准月薪×××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订。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1.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合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1.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2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1、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10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签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间。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并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送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达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编号:SM-ZD-11005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基础、基层安全管理,深化、细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者的工作极积性,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安全组长及安全组人员。 二、考核审批程序 安全组人员由安全组长进行考核,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批;安全科人员、安全组长由安全科长进行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分公司安全副经理由安全部组织进行考核,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对口管理,分级考核。公司安

人资制度-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2019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企业管理系列/A4格式/范文精选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公司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司职员工资随着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在应聘期间工资发放适用本办法。 二、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节约奖; 4.创收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地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国家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及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及其他劳务性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6.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7.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8.其他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三、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一般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公司职员分为下列三类: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主任助理、秘书、会计、审计、出纳、保管、公务、编辑、信息员、发行策划、公关策划、培训管理、电脑操作员等。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元;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完善劳务队伍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能力,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司对劳务队伍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 一、劳务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必要补充,使用劳务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二、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及《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考虑自己职工组成的“架子”工队,尽可能地鼓励职工实施劳务承包。 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队伍的管理,结算与支付中适用本实施细则。 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具体工作。 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项目部各部门组成。 三、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审查劳务队伍的合法有效证件、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管理施工能力; 2、确定劳务队伍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 3、对劳务队伍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根据施工情况研究、制定施工奖罚条例。 5、执行并监控劳务队伍结算支付流程,严把劳务结算支付关。 四、项目经理职责:主抓劳务承包管理工作,签署劳务合同评审结果,签署劳务合同,审批劳务结算与支付。 五、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提出劳务队伍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建议意见;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 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②解除聘用合同的; ③停发工资的。

12 安全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积极性,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企业管理部、总调度室、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工作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薪酬负责人 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体系综合处。 第四条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绩效工资的考核、检查指导、评比和兑现工作。 第五条考核检查对象: 公司生产单位(包括各煤矿、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主要生产辅助单位和生产、生活服务单位及公司机关部门。 第六条考核方式分为季度检查考核和日常考核,考核由安监局、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第七条考核标准及内容: (一)安全绩效工资按照本单位(助理级以上人员工资除外)工资总额的30%比例提取并进行考核兑现。助理级以上人员(含助理级)安全绩效工资的考核兑现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条款和《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周期为按月考核兑现。 (三)各单位依据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安全考核结果进行安全绩效工资兑现,兑现结果由分管安全副矿长(或副处长、副主任)审签后发放。 (四)安全绩效工资兑现标准: 1.发生死亡事故兑现标准:发生1起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发生1起1人死亡事故,生产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70%,其中事故区队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生产辅助和生产、生活服务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 2.发生1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生产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70%,其中事故区队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生产辅助和生产、生活服务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 3.发生1次2人重伤事故,生产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80%,其中事故区队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生产辅助和生产、生活服务单位员工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 4.发生1人次重伤及较大机电、运输事故或回风流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火灾、透水、重大冒顶等事故,生产单位事故区队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70%、事故班组全体人员安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生产辅助和生产、生活服务单位扣除事故厂(车间、站)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 5.发生轻伤事故、严重“三违”、未遂事故或安全隐患没有按时整改等任何一项时,所在科队(车间)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80%。 6.外委施工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安全事故,监管部门或监管责任人当月安全绩效工资不予兑现;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管部门或监管责任人当月安全绩效工资兑现70%。 第八条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办法。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公司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司职员工资随着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在应聘期间工资发放适用本办法。 二、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节约奖; 4.创收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地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国家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及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及其他劳务性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6.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7.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8.其他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三、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一般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公司职员分为下列三类: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主任助理、秘书、会计、审计、出纳、保管、公务、编辑、信息员、发行策划、公关策划、培训管理、电脑操作员等。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1200元;

工程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工 程 项 目 劳 务 工 资 发 放 管 理 制 度

一、劳务工入场管理 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 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身份证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 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 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劳务工考勤管理 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 超过10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 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勤,出现漏考勤、忘记考勤的现象,经施工员 确认后2天内到项目部劳资人员处办理签到手续,每个月签到不能多于5次; 3.劳务工被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当月考勤记录作废,并开除 处理; 4.劳务工非因请假、工伤连续5天不出勤,当离职处理; 5.每月5-10日项目部根据上个月考勤机数据记录制作考勤汇总表, 劳务工对上月出勤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果与实际出勤不符,及时与劳资人员核对考勤信息。 三、劳务工伙食费与工资发放管理 1.当离职处理项目部在施工单位、班组在劳务工入场后第二个月开 始向劳务分包负责人支付伙食费,发放标准为每天20元/人,人数以申请伙食费当天该施工单位、班组考勤机录入人数为准;

2.工资表由施工单位、班组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案; 3.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应由项目部在应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班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支取,若不够发放劳务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班组承担差额部分; 4.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工资时,必须委派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工人领取工资,劳资人员要做好发放工资全程记录。若施工单位、班组以各种借口摆脱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发放工资,一经发现,收回本次工资款项并对施工单位、班组罚款1000-2000元; 5.劳务工领取工资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如无此身份证,施工单位、班组可拒绝支付工资;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部在施工工地在公示栏处公示每次工资支付情况。 7.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8.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9.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绩效制度 一、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正确发展。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根据对项目人员进行具体分工,对安全责任区域及专业进行分解,确定各专业栋号长、专业技术工长等相关人员对所属区域及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项目部将工资绩效的20%作为安全绩效专项工资。针对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所属区域或者人员当月的违章情况及整改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情况、教育配合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分工管理,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评分,得分低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就低,得分高的安全生产绩效就高。将结果及管理情况每月进行公示。四、奖惩界定: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评定表”,分数85分为合格。总分少于85分按照安全绩效工资×总分百分比。85分—90分按照安全绩效工资×120%。90分以上按照安全绩效工资×150%。 五、项目部每季度将安全绩效考核情况评出季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并通报表彰。对连续3个月安全绩

效成绩都排名倒数第一的,处罚200元。并通报批评。 备注:1、准时整改合格率(准时整改数÷隐患数量)。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确定隐患等级,一般隐患为1 较大隐患或者2次及以上未整改为2,重大安全隐患或者3次以上未整改为3。 2、隐患治理中发现问题,通过钉钉系统及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沟通及告知,整改完成后一相应的方式反馈。统计依据按照“当月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隐患整改完成反馈单数量及日期”进行。 3、每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做得较好的楼栋加2-5分。 4、相应时间内出现安全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从此考核成绩为零,其他事故扣2-5分。 中铁建设集团西南分公司 第17项目部 2018.3.6

【薪酬福利】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薪酬福利】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职员的工作主动性,制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公司职员按照全方位规范治理目标的实现情形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司职职员资随着公司进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咨询在应聘期间工资发放适用本方法。 二、工资总额构成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截了当支付给职员的劳动酬劳总额。工资总额的运算应以直截了当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酬劳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专门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刻支付给职员的劳动酬劳,包括: 1.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 效益工资制情形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 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酬劳, 包括:

1. 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截了当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的劳动酬劳,包括: 1. 任务(定额)奖; 2. 超额奖; 3. 节约奖; 4. 创收奖; 5. 治理奖; 6. 劳动竞赛奖; 7. 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员专门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地专门缘故支付给职员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职员资水平不受物价阻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 津贴包括补偿职员专门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职员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专门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打算生育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缘故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 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简称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施工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应当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分包企业应当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当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上予以公示。 第二章建筑工人实名制 第五条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管理的具体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识别等技术装置,归集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的功能。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建筑工人查询本人从事劳务作业的工作记录、计酬明细等情况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章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绩效工资方案与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 1.目的:为处理好公司和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做到双方利益兼顾,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智慧和能力的发挥,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经营目标,特制订《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3.定义: 3.1月收入:是指当月,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工资和福利。 3.2工资: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内应该得到的报酬。本办法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3.3福利: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利益。本办法包括电话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午餐费补贴、全勤奖金。 4.工资: 4.1工资的组成及计算公式: 理论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 (1) 实际工资=(1)÷月标准工时×月实际工时 (2) 4.2说明: 4.2.1公式(1)中的基础工资,2009年定为1000.00元。自2010年起,依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的作调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a—绩效系数a≦1.0)。 绩效系数,由公司对该职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做出的综合评定而得出的数据。 4.2.2岗位等级基数: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的等级设定为8级,对应的基数见下表。 岗位工资等级的设定,是依据该岗位或该职务对应的工作量、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大小等要求所确定。 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办法:依照招聘时确定的岗位或职务(职称);岗位发生变动。当岗位发生变动后,从变动后的当月起即按新岗位的工资等级基数计算。 试用期人员的岗位工资,为该岗位等级基数的80%,即:岗位等级基数×a×0.8. 兼职人员只享受本职岗位的工资。对于兼职工作量大、工作态度好、工作效果明显的,经总经理审核后,不定期的予以奖励。 4.2.3公式(2)中的月标准工时为:167小时/月或者为21天/月(已经扣除了双休日和节假日)。月实际工时,是指当月出勤(上班)的时间。

绩效考核及薪酬管控实施办法(1)

《绩效考核及薪酬管控实施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应对市场铜价低迷,化解风险,度过难关,贯彻落实公司全面预算管理“YDJ-1”预警方案启动实施大会会议精神,强化“严、细、实、新、恒、齐”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XXX铜矿的经营考核机制,全面落实“YDJ—1-DH 预警方案”的相关管控措施,达到“抓大控小,挖潜增效、降本增盈”的目的。 1.2 本规定适用于XXX铜矿所属各单位、各经济协作实体及外协施工单位。 2 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3 术语与定义 3.1 薪酬:是指员工为企业付出的体力、时间、知识、技能、经验、创造、工作绩效等,而支付给员工相应报酬的总和。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含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各种津贴、货币与非货币福利等。 3.2 绩效考核: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对承担生产经营过程及结果的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指定任务的工作实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XX矿业公司对矿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并结合矿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XXX铜矿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定相应的考核分配办法,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4.3 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单项奖,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平衡后,方可组织实施;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单位提取,发放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审核所有工资支付项目。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绩效考核 5.1.1 考核依据 5.1.1.1 XXX铜矿与XX矿业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和《XX矿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5.1.1.2 将XX矿业公司对矿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并结合矿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5.1.1.3 XXX铜矿的生产经营计划。 5.1.2 考核执行范围 5.1.2.1 矿按“二级、二元”模式执行考核,二级:矿为一级责任主体,各生产单位及机关职能部室为二级责任主体; 考核执行范围:矿所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矿机关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5.1.2.2 考核结果与单位工资总额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收入挂钩。

(员工福利待遇)工资待遇规定

关于职工工资待遇发放的规定 本着以当年的销量、回笼货款、效益等指标制定当年职工收入水平的原则。年公司原则上采用工资待遇与任务指标挂钩以及进行绩效考核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并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工资待遇发放办法。现对工资、奖金待遇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一、工资的组成表一 二、岗位工资系数K1、奖金系数K2 值表二

三、常务副总经理工资原则上由董事会下达考核指标,制订年薪制,并根据董事长签署的工作责任书执行。 四、工资项目说明: (一)、股东派来人员、公司合同制员工享受(表一)规定的待遇。(二)、原劳动关系不在公司的招聘人员每月基本工资500元,不享受特区补贴、工龄补贴及住房补贴,其它按(表一)规定执行。(三)、岗位工资为岗位基准工资×K1,K1为岗位工资系数,各岗位K1值如(表二)。持有初级职称,K1为1.1;持有中级职称,K1为

1.2;岗位工资采取就近就高套入的办法,不重复享受。 (四)、工龄工资:到本公司前每年补贴3元,来本公司后每年补贴10元(包括原在公司、公司);返聘人员(系指劳动关系不在我司,向社会招聘及在福泥公司已办理内退的人员。以下同)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凡领取计量工资的合同制员工,其效益奖金纳入计量工资发放,不再享受公司的效益奖金。例如装卸料岗位如采取计量工资,则不再享受公司的效益奖金。 (六)、效益奖金=奖金基数×K2×K3,K2为效益奖金系数,各岗位K2值如(表二);K3为绩效考核系数,正常情况,K3=1;如有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误受处罚,K3=1-扣罚的系数;如工作表现好而受奖励,K3=1+奖励的系数。K3的绩效考核根据各岗位上岗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区津贴:系根据市府(1995)综204号文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特区津贴发放标准,采取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等级的办法,制定本企业发放标准。部分职工虽未被总经理聘职,但持有各级职称评定委员会批准、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根据厦府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应等级的特区津贴;返聘人员不享受特区补贴。(八)、住房补贴:按厦门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金的提取和发放: (一)、享受对象: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指在岗的合同制员工、股东派来人员、返聘人员,不含领取计量工资、包干工资员工及临时合同工。 (二)奖金基数:根据X年董事会下达的销售量确保60万吨任

工程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doc

工程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工程项目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务工入场管理 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 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身份证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 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 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劳务工考勤管理 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 超过10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 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勤,出现漏考勤、忘记考勤的现象,经施工员 确认后2天内到项目部劳资人员处办理签到手续,每个月签到不能多于5次; 3.劳务工被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当月考勤记录作废,

并开除 处理; 4.劳务工非因请假、工伤连续5天不出勤,当离职处理; 5.每月5-10日项目部根据上个月考勤机数据记录制作考勤汇总表, 劳务工对上月出勤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果与实际出勤不符,及时与劳资人员核对考勤信息。 三、劳务工伙食费与工资发放管理 1.当离职处理项目部在施工单位、班组在劳务工入场后第二个月开 始向劳务分包负责人支付伙食费,发放标准为每天20元/人,人数以申请伙食费当天该施工单位、班组考勤机录入人数为准; 2.工资表由施工单位、班组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案; 3.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应由项目部在应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班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支取,若不够发放劳务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班组承担差额部分; 4.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工资时,必须委派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工人领取工资,劳资人员要做好发放工资全程记录。若施工单位、班组以各种借口摆脱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发放工资,

医院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施细则国有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分配制度的改革。随着国家公务员工资体制的改革,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已摆到我们面前,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绩效工资。如何在医院复杂的人力资源分类状态下设计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体现公立医院社会事业属性特点的绩效工资方案十分重要。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近十年的探索,根据医院不同系列、不同岗位设计的绩效工资方案,极大地激发了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了医院的快速发展。现介绍如下: 一、各类人员薪酬权重系数的设计 权重系数是指用于指导制定各类人员所有分配到的薪酬总额之间的比例参考数值。确定各类人员的权重系数供设计各类人员薪酬总额标准时作参考。目前国家对医院各类员工之间的分配差距并无明确规范,也无量化标准,但设计时要体现向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劳动和贡献大的岗位倾斜,并且与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参照以下原则进行:1、根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2、根据地方劳动部门发布的各类人员工资指导意见;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员工的承受能力、医院的改革成本、领导的期望目标等。(见表一、二) 二、临床科主任年薪设计 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管理者的薪酬形式之一,是一种将目标任务、权力、利益、风险融合在一起的分配模式。由于它有

预先设定的目标压力,又有达到目标后的利益,同时承担风险,管理者就能有计划、有措施地为完成目标任务发挥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职权,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

医院是以临床和医技科室为核算单位。而临床科室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主动性,对临床科室管理者实行年薪制,推动临床科室全面发展,推动临床科室两个效益增加,就可全面带动医技科室和医院其他部门发展。 年薪是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二者所占比例根据医院对科室管理者的要求而定,年薪定的高,风险年薪也高;年薪定的保守,风险年薪也相应比例低些。一般基本年薪不少于员工的平均年收入,最高的基本年薪一般不超过年薪总额的1/2。风险年薪根据业绩考核才能得到,属于不定收入。 为了增加风险,还可以要求管理者交纳一定的风险金,风险金也随考核上下浮动。 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科主任基本年薪与风险年薪各占50%,基本年薪按月分发,风险年薪考核后根据结果上下浮动。其计算方式为:X=1/2W+[1/2W+1/2W(K-100%)],X 为实际所得年薪、W为设定的年薪、K为考核值,设定为100%。当K值为100%时,实际年薪为设定年薪,当K值大于100%时,实际年薪高于设定年薪,当K值少于100%时,实际年薪低于设定年薪:(见表三)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某煤矿2012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 则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圆满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20xx年安全考核目标 1、全矿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达省二级标准;

4、按期完成20xx年月度安全费用工程计划。 二、考核原则 责权对等,坚持安全状况与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冯晓民兼任。 四、考核办法 本矿所有从业人员个人月工资的20%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即安全指标、隐患排查治理和纪律作风考核。 (一)安全指标考核 1、矿井当月安全无事故,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工资按100%兑现。 2、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

队组负责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 4、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三个月的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1、矿井被挂红牌一次或停产整顿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否决责任科室、队组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挂黄牌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2、上级

公司工资标准及发放方案

公司工资标准及发 放方案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公司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司职员工资随着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在应聘期间工资发放适用本办法。 二、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 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节约奖; 4.创收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它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地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它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国家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及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及其它劳务性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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