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司法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律师事务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从事法律工作、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科学、民主、创新和人本主义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制思想;掌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掌握我国政治、行政以及法律制度之运作的一般规则;掌握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及其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熟悉这些部门法的实施和运用;掌握法学理论以及宪法法律的基本理论,把握当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够胜任加入WTO后的高层次的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与法律实际工作。

3. 熟悉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中介机构以及企业运作与管理的基本原理,熟悉相关部门之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检索和查阅外语文献,熟练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基础,达到国家四级以上的外语水平。

5. 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技能,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数据库、文献检索和网络运用等技能,通过学校计算机课程考试。

6. 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审美修养,健康的体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具备适应社会生活变化与自身发展的基础。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36,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48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根据以上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对于本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将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第一,注重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并举。无论是司法系统还是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

也无论是律师还是企事业的法律工作者,都是广义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对于这类法学专业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法学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广博的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而注重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举的培养模式,是本专业致力实现的目标之一。

第二,注重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结合。从培养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出发,本专业强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这个实际工作能力是建立在其基本理论基础之上的。因此,本专业在加强基本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强化其基本技能的训练。基本技能包括对于社会以及工作的适应能力、书面的以及口头的语言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等等。为此,本学科在教学计划的实施中将加强社会实践的以及实习的环节。

第三,注重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社会法律工作者既需要扎实的业务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对此,本专业注重对于学生的人格素质的培养,将学生的人格塑造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上给予考虑。努力通过课堂的、社会的种种教学形式,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人格素质,以实现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本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五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和实践性环节。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1.1

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5

专业必修课(学位课)4828.786431.6

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0 6.0180 6.6

限定选修课3018.050418.4

任意选修课127.22167.9

实践性环节2112.6

总计1671002736100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在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较宽知识面,了解国际、国内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最新成果,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外语,能够实施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或能够进一步展开研究的管理人才或教学科研人才。

人才规格:

法政学院确立的教育宗旨为:为社会输送具有科学精神、民主精神、创新精神、人本主义精神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才。学院的教育致力于使学生具有冷静的头脑和热情的心,愿意把自己最充沛的精力贡献给社会,并且设法解决身边的社会困苦,直到了解高尚文明之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

1. 思想道德素质

(1)学习并把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精神,养成良好政治素养和政治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学习并热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爱党爱国爱人民,具有良好社会素质和社会公德以及对于社会的敬业奉献精神;

(3)学习并养成体育、美育、文学等基本素养,养成高尚情操和审美观念,具有健康审美情趣和心理素质。

2. 知识业务素质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

(8)具有较强的中文、外文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3. 生理心理素质

(1)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是2682,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9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课程结构概述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突出管理特色、融合经济、法律、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知识,强调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使大学生毕业后切实能做好本专业的工作。

1. 主干课程体系

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组织行为学、人员素质测评、薪酬管理、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分析、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

2. 课程体系及构成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有必修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环节构成。同时,本专业还增加了双语教学“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必修课学分为49,学时为882;限定选修课学分为32,学时为540;任意选修课学分为16,学时为288。教学实践环节共占24学分,其中专业实习10周、8学分,学年论文4周、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人力资源专业实验2周、2学分,管理类基础实验2周、2学分,人才测评实验2周、2学分。

法政学院实行“系列板块”课程选修以及跨专业跨年级课程选修制度。学生在学好学校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同时,可以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和空间,发展自己的课业兴趣和特长。

3. 专业外语、计算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安排

专业外语教学主要通过学位课程的公共英语必修课的每学期规定学习外,增设了限定选修课的“英语管理文献阅读”、“英语择业文献阅读”。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为6周。

4. 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专题讨论(学年论文)、专业实习、专业实验课程以及毕业论文。每一项实践活动都有明确的要求。其中专业实习安排第八学期,都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机关和社区等单位。通过社会实践,学生不仅能接触社会和了解社会,同时也能学到更多的有关专业的实践知识。

课程结构特点

鉴于上海师范大学已经形成师范与非师范并举发展的办学结构,同时也考虑到学校在教学改革方面的基本思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但适当注意其师范生素质的培养。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人才市场需求状况设计课程,同时,实现以课程为基础带动专业建设的发展目标。对于本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

1. 博与专相结合,形成符合培养目标与本科人才规格要求的合理的知识结构。通过专业基础课和非限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基础。通过系列专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受到更专门的专业教育。对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培养,不仅需要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广博的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而注重

社会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举的培养模式,既是本学科的特色,又是本学院的办学特长。

2. 基础与应用相结合。在强化基础学科教育的同时,保留原有的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既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适应性。从培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角度出发,本专业强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这个实际工作能力是建立在其基本理论基础之上的。因此,本专业在加强基本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强化其基本技能的训练。基本技能包括对于社会以及工作的适应能力、书面的以及口头的语言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等等。为此,本学科在教学计划的实施中将加强社会实践性的环节。

3. 注重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既需要扎实的业务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对此,本专业注重对于学生的人格素质的培养,将学生的人格塑造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上给予考虑。努力通过课堂的、社会的种种教学形式,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人格素质,以实现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4. 在管理学科的框架之下,分设具体专业系列,使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优势和发展目标作出职业生涯选择。例如: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政府人力资源管理。

5. 有选择地开发新课程,优化课程设置,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接触到本专业的最新知识与方法。

五、毕业与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1.5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8

专业必修课(学位课)3923.470226.2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0 6.0180 6.7限定选修课3219.254020.1

任意选修课169.628810.7

实践性环节2414.4

总计1671002682100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了解中国国情,了解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前沿,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知识面宽,素质高,能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团体等的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较高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人才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现代管理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共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 了解公共管理的专业知识,及政治学、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实践、社会调查和统计的基本能力。

3. 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合作意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撰写研究报告以及调查报告。

4. 具备初步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基础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管理能力。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54,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5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专业分流前进行学科基础课的学习。

课程结构概况:

公共必修课、学院限定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实践性环节、专业任意选修课为本专业课程基本结构。

专业主干课程体系:

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西方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经济法、领导科学、管理心理学、秘书与公文写作、统计学、公共政策分析、比较公共行政、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英语口语与听力、现代办公与信息处理、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等等。

专业限定选修课:

考研系列开设有比较政治学、全球化与现代化问题研究、非政府组织研究、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前沿、国际公共事务管理、新管理主义专题、电子政务、地方政府学等

课程。

就业系列开设有民政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谈判学、行政法、市政学、组织理论、人才中介实务、人才招聘与实务等课程。

专业实践技能课体系开设办公室工作:实务与技能、职业生涯设计、公共关系实务、人力资源3P实务、行政职业能力与技能等课程。

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

课程结构的特点:

1. 博与专相结合,形成符合培养目标与本科人才规格要求的合理的知识结构。通过专业基础课和非限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基础。通过系列专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受到更专门的专业教育。

2. 基础与应用相结合。在强化基础学科教育的同时,保留原有的应用性强的课程,既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适应性。

3. 分设具体系列,使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优势和发展目标作出职业生涯选择。

4. 有选择地开发新课程,优化课程设置,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接触到本专业的最新知识与方法。

5. 突出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为向社会输送中高级管理人才奠定基础。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0.9

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4

专业必修课(学位课)3521.068424.8

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7 4.2126 4.6限定选修课4225.172026.1

任意选修课148.42529.2

实践性环节2313.8

总计1671002754100

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相关业务与实务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在各级党政机关研究等部门机构从事劳动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

人才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现代管理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社会保障专业基本理论与知识;

2.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科基本知识,具有以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为基础的学科知识体系;

3. 了解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及劳动与社会保障前沿问题和研究动态,熟悉我国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4. 具有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掌握统计调查、文献研究等社会研究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和运用SPSS等统计分析软件进行资料的数据处理;掌握社会政策研究方法,能对社会保障制度及政策进行科学的描述、分析和评估研究;

5.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办公自动化处理技能;

6. 掌握调研报告、机关公文等的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交流与沟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54,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6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专业分流前进行学科基础课的学习。

课程结构概况

本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课程主要由公共必修课、学校限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实践技能课、学院任意选修课、实践性环节等构成本专业课程基本结构。其中的专业必修课旨在使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

限定选修课在延伸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未来方向设计了就业、考研及技能三个课程系列。实践性环节包括:专业考察、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社会调研、社会服务等,限定选修课技能系列配合,旨在强化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选修课的目标在于加强学生的文化素养、拓宽知识面,具备学科迁移能力。

专业主干课程体系:

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政策、统计学、保险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财政学、专业外语、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学、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计量经济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货币银行学等。

专业限定选修课:

就业系列开设有英语口语与听力、社会工作、会计学、战略与项目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保险精算等课程。

考研系列开设有公共管理学前沿、比较政治学、近现代国际关系史、全球化问题与现代化问题研究、新制度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研究等课程。

专业实践技能课系列开设有公共关系实务、公共服务、现代化办公技术、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职业能力与技能、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职业生涯管理等课程。

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八学期。

法政学院实行“系列板块”课程选修以及跨专业跨年级课程选修制度。学生在学好学校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同时,可以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和空间,发展自己的课业兴趣和特长。

课程结构特点:

1. 理论与实践并重。

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本专业的学科知识具有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特点。其理论知识包括了基础理论、专业应用理论、社会保障的管理理论。围绕这三个框架,本专业将开设四个基本系列的理论课程,其一为管理类课程,包括: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其二为社会学系列课程,包括: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其三为经济学系列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等。其四为社会保障理论系列,包括:社会保障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课程。另一方面为突出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开设了行政职业能力和技能、实用英语技巧,写作、现代办公信息处理等实践系列课程。

2. 博与专相结合,突出宽口径。

通过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其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利用法政学院现有涵盖哲学、法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五个本科专业的教学资源,为学生开设系列选修课,拓宽知识面。

3. 知识、能力与素质相统一。

其一:组织督促学生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考试,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在进入就业市场后,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其二:通过设置美学、古典音乐欣赏等课程和安排志愿者活动和公共服务等对学生进行

人文素质的熏陶和培养。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素质与修养。

4. 在社会保障学学科框架下,分设就业和考研两个系列的限选课程,使学生在掌握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根据自身学业优势和发展目标做出相应的职业生涯选择。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0.9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4

专业必修课(学位课)3621.670225.5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810.832411.8限定选修课3621.664823.5

任意选修课6 3.6108 3.9

实践性环节2515.0

总计1671002754100

哲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企业等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宗教学、中西哲学以及各二级学科的基础知识,了解各学科的前沿问题及发展趋势,接受理性思考和逻辑推理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管理与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和历史;

2. 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的相关知识;

3. 掌握哲学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治学方法和相应的社会调查能力;

4. 了解国内外哲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了解国内外最重大的实践问题和发展动态;

6. 具有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18,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6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本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和专业必修)、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组成。必修课程是专业基业教学,使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选修课的目标在于加强学生的文化素养、拓宽知识面,具备学科迁移能力。实践性环节有:专题讨论、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

课程结构的特点:

1. 博与专相结合,形成符合培养目标与本科人才规格要求的合理的知识结构。通过专业基础课和非限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基础。通过系列专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受到更专门的专业教育。

2. 基础与应用相结合。在强化基础学科教育的同时,保留原有的应用性强的课程,既着眼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适应性。

3. 在哲学学科的框架下,分设具体限选系列,使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优势和发展目标作出职业生涯选择。

4. 有选择地开发新课程,优化课程设置,使学生能够较系统的接触到本专业的最新知识与方法。

5. 突出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为向社会输送应用性人才奠定基础。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1.2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6专业必修课(学位课)3621.664823.8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911.434212.6限定选修课3219.254019.9

任意选修课127.22167.9

实践性环节2213.2

总计1671002718100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 案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 培养和选拔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落实校长提出的加快“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工作的责任心与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注重教育教学实绩; 3、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指标:每学科组2人 三、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对象必须是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在职教师,能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1)能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教育教学方针政策。(2)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能从学校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安排,支持学校工作。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理论,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4、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5、根据我校实际和教师现状,校级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教5年以上。 6、学历要求: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的教师,分别应具备本专业本科在学或学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评选程序 1、宣传与申报。学校组织学习和宣传本《方案》,教师依据条件主动申报。 2、考察与推荐。学校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表现、教学业务、实绩实效等方面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3、考核与审批。学校根据《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员。 五、校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1、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采取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层层负责,做到个体努力与组织培养相结合,就地培养与外出考察相结合 2、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由校长主管并组织实施,教务处、教科室配合,作好具体的实施工作。

2017 高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铁道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7年4月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 方案制订的依据、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1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中,关于培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上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现制订本人才培养方案。 1.2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创新具有我校特色的“工学并举、道艺兼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创新人才 1.3基本原则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培养过程、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办学思想、教育观念的具体体现,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安排教育教学任务、平价教育教学质量、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从国情出发,广泛开展社会调研,朱总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本专业面向的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重视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校园文化建设、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课程的延伸,要纳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非智力素质的修养。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人才培养方案要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具有明确的岗位(群)面向。要立足于服务相关行业和地方企业的实际要求,首先满足毕业生就业岗位任职的需要。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含专业实践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让学生通

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模板】

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基本信息 二、培养目标及特色 培养目标: 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服务首都、面向全国,掌握法律方法和技术,熟悉法律和政策、法规,具有相关建筑和法律知识背景,培养掌握城乡建设、管理与服务基本能力的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毕业后能在城乡管理与服务、行政和司法系统、法律服务机构及建设企业等从事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专业特色: 依托我校学科优势,理论教学和综合实践紧密结合,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基础上开设工程法与国际工程法等专业方向课程,形成建设法律专业特色。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主干课程 1.主干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 2.主干专业课程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国际经济法、工程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合同、物业管理法;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模拟法庭比赛、社会实践、专业实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六、毕业学分要求 参照XX大学本科学生学业修读管理规定及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满本专业最低计划学分应达到163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2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41学分。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418 / 13

二0一三年四月 419 / 13

哈工大法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委员会名单: 主任:赵海峰 副主任:王晓东 委员:葛勇平、郭丹、窦玉前、宋健强、孙冬鹤、贾雪池、王伟秘书:于纯海、张宇 负责人(签章): 420 / 13

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规则且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并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立法信息,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重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案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有准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具有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技能,能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法律问题,具有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践、立法执法评价、法律服务和组织教案的能力;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了解中国和国际相关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以及法制建设的基本趋势。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421 / 13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

办公会审定。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 丿元。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 规章制度。分值5分。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定位 (一)市场需求分析 本专业学生的职业范围涉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类岗位。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作为本地区的高职院校,本专业主要面向“长株潭”中小企业输送会计核算型人才。 为保证专业教学符合人才市场需求,我院会计专业在2009年上半年开展了一项“企业会计人才需求”的调研活动,我们从“长株潭”地区企业需求出发,通过人才市场调查、企业走访、毕业学生调查、专家教师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通过研讨和论证得出结论: 1.人才需求量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会计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一直处于较为旺盛的状态,在各地的招聘职位需求排行榜上,财会类专业一直处于领先。根据湖南省工商局公布的数据,近五年,长、株、潭每年新注册的企业在20000家左右,按每个企业配置1-2名会计人员计算,这些新增企业每年需要增加3万名左右会计从业人员。社会对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需求意愿较强,九成单位有长期需求 2.学历需求情况 本次针对企业的学历需求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在人才的使用上逐步趋于理智。企业在招聘财会人员时学历不再是唯一的准绳,公司更为看重应聘者的工作经验。从回收的有效调查表来看,中小企业对高职高专人才的需求成为了这类企业人才需求的主体。 3.岗位需求情况 按照企事业单位的类型,会计岗位群的分布构成一般如下: (1)大中型企业(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①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岗位;②财务经理、主管岗位;②会计核算岗位;③出纳岗位;④审计主管及审计人员。 (2)小型企业:①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岗位;②会计核算岗位;③出纳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 ①会计主管岗位;②会计核算岗位;③计划、审计等管理岗位;④出纳岗位。 (4)银行等金融机构:①会计主管岗位;②会计核算岗位;③证券投资部门管理岗位。 在以上各类企事业及金融机构中,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及大型金融机构,要求人才学历层次较高,一般要求是本科以上毕业生,而中小企业及基层金融机构(如分理处等),一般对专科毕业生较欢迎,应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向,这部分企业组织数量占绝大多数,市场前景广阔。 4.企业对财务会计专业人才素质、能力要求情况 目前的毕业生大多存在知识结构不完善问题,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少不强等,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磨合。会计行业有重经验轻专业现象,由于会计专业在实际操作方面要求较高,加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充分发挥贵州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国家急需的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重实践、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知识与人文素养(包括较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地从事法律工作或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从本科学生的应用领域与就业方向出发,本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主要方向,培养符合培养目标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具体而言,本学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准确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制度;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 3.熟悉我国的基本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口才和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能力。*所属学科类 1、学科门类:法学 2、学科类:法学 *核心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宪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债与合同法、物权法 *特色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宪法学、刑法学、证券法学 研究型课程:财产犯罪专题研究法学前沿问题讲座(包括基础法学前沿问题讲座、刑法前沿问题讲座、诉讼法前沿问题讲座、国际法前沿问题讲座) 讨论型课程:民事案例分析刑事案例研讨经济法案例研习 *计划学制3—6年最低毕业学分165+4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说明 1、辅修专业:最低44学分,标注“*”的课程(辅修法学必须修满法学专业的所必修课程);

学科带头人计划

保安农场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是学校优质教育的支撑,是课改的领头羊,他们的专业发展决定着一所学校的未来,决定着学校质量提升的进程,对于培养人才,对于学校内求高质外树形象意义深远。本学期我们将坚持“面向全体,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推出名师”的工作思路,以“定点定向培养,课题加压,专业引领”为举措,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建设,以取得带一班优一群的成效,故制定此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秉着“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学科带头人培养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学科带头人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矗 二、培养目标: 提升培养对象的专业素养,促使他们成为课程改革的真正带头人。使他们成为积极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科建设规划、教学和科研计划,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搜集和掌握本学科的各种前沿信息的引领者。 1、学科带头人应发挥的作用: (1) 小学课程改革坚定的促进派和积极的实践者。以素质教育理念为导向,坚定不移地参与和推进小学课程改革,大胆探索,勇于进取,敢当课改的领头雁。 (2)小学课程行动研究的先行者和课程校本化的建设者。 在课程改革中,以研究者的形象出现,把每一间教室都变成新课程的实验室。把实践与研究、课程与教学溶为一体,通过反思性教学,改进教学实践、提升教学水平,重建新的职业生活方式,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和风格,积极开发语文校本课程,有效组织综合实践活动。 (3)在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在小学新课程的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地帮助年轻教师,在全校同行中产生积极导向。 2、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素养: (1)崇高的敬业精神和深切的人文情怀; (2)较系统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先进的教育观念; (3)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鲜明的教学个性; (4)富有教育智慧和教育机智;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以及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规则; 2.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知识,了解理论前沿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写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4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和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宪法学、法学导论、法理学、刑法学(总论、分论)、民法学(总论、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 五、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1. 课程学分结构

2.开课规划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8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16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即可毕业,发给法学专业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一)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 1.必修课(41学分)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专科建设精神,对我院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部分中级职称人员中,从政治素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确定了第一批学科带头人。为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工作、学习、科研的良好条件,努力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组织他们参加国内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国际性技术交流,有计划的派出到省内外医疗单位考察,参加短期的专科专病学习班,提高或引进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为此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国内、省内学科业务水平为主要方向,同时可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达到在学术、技术上能够在本学科领先,解决本学科较为复杂疑难问题,带动学科发展,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开展,开展科研研究,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出新贡献。 二、培养的主要措施 1.参加国内、省组织专业短期培训学习班、学术活动、专题讲座、研讨会专题考查,每年1-2次。 2.请上级医院专家教授来院讲学,专题讲座,示教手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水平。 3.工作任务,开展新技术每年一项,省级以上论文每人每年一篇,重点培养本学科技术骨干2-3人,为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打下基础。 4.经费按院业务支出总额的2%支付,其中30%用于学科带头人

的培养。 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医务科 xx年1月5日 第二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一、指导思想 以新课改纲要为指导,以提高教师素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专业型教师为目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强化培训、检查和指导,使他们彻底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不断深化新课程改革,成为新一轮课改的主力军。 二、培养对象 青年教师: 吴满峰(音乐) 刘瑞玲(美术) 张乾坤(体育) 三、培养目标 培养成。创新能力强,具备一定教育科研能力,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课程结构改革的学习型、开拓型教师。 四、培养内容 1、教育教学能力。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与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与整合。 2、教育科研的能力。探讨体育、音乐、美术课堂结构等问题,撰写经验论文及学术报告。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

经济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专业代码: 0 1 )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 系统的贸易、金融与财政专业知识, 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 知识面宽, 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 实践能力较强, 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 从事经济管理、经济分析、市场营销、教学培训、政府调研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培养要求: 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掌握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现状, 以及经济学的学术动态, 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示能力, 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②掌握贸易、金融与财政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 ③掌握市场调研、经济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 ④具有向经济学相关学科扩展渗透的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 ⑥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⑦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⑧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具备较强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 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2

主干学科: 经济学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基础会计、统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金融学、国际金融管理、财政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计量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经济学说史、农业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环节: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实习、《统计学原理》课程实习、《计量经济学》综合实验、《产业经济学》课程实习、社会经济调查实习、微观经济分析与预测实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实验、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最低学分要求: 最低修读298学分, 其中课内教学不低于238学分( 含免费修读10学分) , 实践教学不低于60学分。 毕业标准及要求: ①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②修满本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③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3-6年, 经济学学士。 专业建制时间: 。 表1 经济学课程设置一览表 3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 Law 一、专业介绍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现有教师1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6人,硕士学位者6人。 教学方面,除了法学教指委指定的16门核心课程,法律系还设置了涉农特色课程《农业法》、《土地法》、《食品安全法》、《社区法律咨询》、《三农法制问题调查》、《农村经济法治专题》、《循环经济法》。重视模拟法庭、社区法律服务、诊所法律教育等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目前已在江苏省及安徽省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新闻媒体等单位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10余个。 学科建设方面,2006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立南京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以此为平台承办了2011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大会及江苏省经济法学会年会。2014年,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资格。 科学研究方面,始终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师生从事科研活动。研究方向集中在农村土地法制、农产品、食品安全、资源与环境保护、土地纠纷解决等几个方面。近年来,教师已累计出版学术著作8部,主编、参编教材20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5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同时指导学生开展以“三农”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科研训练,目前完成国家创新、江苏省创新及校级SRT训练项目共计22项。 社会服务方面,4名教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打造品牌活动“法律人在行动”,通过社区法律工作站、送法下乡、青少年法制教育、探访工地、农村法制调研等活动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涉农法律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既满足法科人才的基本要求,又兼具从事涉农法律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三、毕业要求 要求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 要求2: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基本理论知识;要求3:熟悉我国宪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法律和相关政策内容; 要求4: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要求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从事本专业理论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要求6:掌握法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要求7: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8: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并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要求9: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接受必要的军事和体育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军事和体育训练合格标准; 要求10:具有健全的心理、较强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交往能力。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新寨镇三村小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全面素质,特别是教育创新思维能力、学科知识拓展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形成,使教师在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成为现代型优秀教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二、培养对象 小学青年教师: 李丹(综合实践活动) 张东香(语文) 史会艳(数学) 三、培养目标: 使培养对象树立现代教育理念,通过理论学习、教学实践、信息技术运用、教育科学研究及专家指导等形式,提高培养对象的教育创新思维能力、学科知识拓展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促进他们形成学科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使他们在各方面尽快达到区名师和区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规定的条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力争做到。 具体目标如下: (一)师德: 培养教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依法执教,使全体教师具有五种精神:终身从

教的献身精神、认真执教的敬业精神、互相合作的团队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 (二)教育观念: 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成为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具有较为扎实的现代教育理论特别是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理论基础,并能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教育实践。 (三)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娴熟的教学基本功,较好的教学业绩,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独立撰写具有相当价值的论文。 (四)反思与自我发展: 有自我发展目标与计划,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我反思、改进和提高,自我发展意识强。 四、培养策略及具体安排: 我校将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从师德建设、理论学习、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特色、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落实培养内容,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营造氛围,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水平、专业水平、课程改革实验能力、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能力,让他们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培养。 培养方式: 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主要采用专家进行讲授,指导;教师之间进行观摩和研讨学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设计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专业基础厚、专业方向宽、实践与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发展需要,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备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一定的外文检索及相关应用能力,能用外语进行交流。 4、具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熟练运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处理事务的意识和技能。 5、具备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 6、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修养、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7、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理论发展前沿。 8、具有不断获取、处理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规定正确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法学。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军事教育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专业实践、素质拓展、普通话、读书活动、毕业论文、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模拟法庭演练、诊所法律教育。 五、修业年限 四年;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其学制两年。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80基本学分才能毕业和取得学位。其中,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培养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实施“名师工程”,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案: 一、培养原则 1、校本培养与外出学习相结合。 2、理念培训与技能提高相结合。 3、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4、整体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 二、培养围 从全校一线任课教师中选拔培养对象。 三、培养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向。 2、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的教育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

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 1、学识基础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外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二级教师,也可破格培养)。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学二级以上和本科学历专业技术职务,40岁以下,教龄在6年以上。 3、教育教学基本功面: 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目标、任务、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善于组织管理教育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及学习状况。 ④努力掌握并自觉地运用先进的教学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专业性人才培养方案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化”的战略目标,满足社会对电机类中等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必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大力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SMT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修和管理能力及手机维修技术,拥有较强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直接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技术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通过培养使学生成为:(1)手机维修员;(2)SMT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和管理的SMT准技师或准工艺师;(3)小型电子企业的工程技术设计、开发人员,能自主完成一般小型电子产品、协助完成中型电子产品设计、开发和技术推广;(4)能从事相应技术应用与服务工作,经过3-5年的工作实践后,可以成为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专业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与省内同类专业学生相比有明显优势。毕业生100%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5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5%以上,对口就业率85%以上,90%以上的学生实现“订单式”培养,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至2010年,本专业在校学生规模达到450人。同时主动面向下岗职工和“三农”开展技能培

训,主动为区域内企业和社区提供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技术应用研发和职业技能鉴定,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年均350人次以上的培训服务,为本地部分中专学校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实训与鉴定年均200人次以上。 二、人才培养模式 形成了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建立了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专业建设全过程,与专业教师一起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 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依托专业兴办相关产业,形成“专业+公司+师生员工”专业建设模式,高等职业院校兴办与专业相关的企业,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积极开展应用技术推广与咨询,不断吸收与消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 根据企业的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保证专业培养规格的基本原则,大力 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订单式”培养的比例达到本专业在校生的40%以上。 1、积极推进“学校+公司”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学院与中国人力资源专家网(深圳市毅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华大菁英教育有限公司”(Hwardoo Education Limited Company, HELC)。通过该公司整合企业、学校等多方面资源,共同开发制订专业标准。通过“学校+公司”的办学模式,实现“开发一套标准,构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图文稿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 方案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学科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 培养和选拔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落实校长提出的加快“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工作的责任心与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注重教育教学实绩; 3、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指标:每学科组2人 三、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对象必须是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在职教师,能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1)能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教育教学方针政策。(2)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认真遵守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能从学校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安排,支持学校工作。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理论,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4、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5、根据我校实际和教师现状,校级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教5年以上。 6、学历要求: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的教师,分别应具备本专业本科在学或学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评选程序 1、宣传与申报。学校组织学习和宣传本《方案》,教师依据条件主动申报。 2、考察与推荐。学校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表现、教学业务、实绩实效等方面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3、考核与审批。学校根据《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员。 五、校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1、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采取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层层负责,做到个体努力与组织培养相结合,就地培养与外出考察相结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doc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方案的制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自主制订,工作程序为: 1. 教务处提出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发各二级学院(部)执行。 2.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业教师,根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或聘请行业专家对各专业拟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4.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递交的培养方案组织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后,填写《杭州科技职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的培养方案,即为学校正式的教学文件。 3.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一般在每年的4月底前完成初稿,6月底前完成终稿。 二、培养方案的实施 1.为了保证培养方案的连续性、稳定性,培养方案经学校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不得随意改动课程设置、课程顺序、学时学分等。 2.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部)执行。教学任务按课程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的二级学院(部)归口承担,由教务处下达、协调并落实。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任务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变更。 3.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部)应及时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给学生,做好培养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解答相关问题,同时做好专业发展方向和专业定位的宣传教育。 三、培养方案的调整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颁发实施后,由于办学形势、政策的变化出现原专业培养方案不适应市场实际时,为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总目标,二级学院

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司法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律师事务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从事法律工作、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科学、民主、创新和人本主义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制思想;掌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掌握我国政治、行政以及法律制度之运作的一般规则;掌握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及其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熟悉这些部门法的实施和运用;掌握法学理论以及宪法法律的基本理论,把握当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够胜任加入WTO后的高层次的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与法律实际工作。 3. 熟悉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中介机构以及企业运作与管理的基本原理,熟悉相关部门之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检索和查阅外语文献,熟练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基础,达到国家四级以上的外语水平。 5. 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技能,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数据库、文献检索和网络运用等技能,通过学校计算机课程考试。 6. 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审美修养,健康的体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具备适应社会生活变化与自身发展的基础。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36,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48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根据以上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对于本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将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第一,注重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并举。无论是司法系统还是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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