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部分地名命名,更名表

姜堰市部分地名命名,更名表
姜堰市部分地名命名,更名表

附表1:

姜堰市部分地名命名、更名表

附表2:

姜堰市部分道路起讫位置调整表

附表3:

姜堰市部分道路命名更名表

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具体办法

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具体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统一管理,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制订本办法。 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都很强,必须严肃对待。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对待历史形成的地名,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的命名、改名要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遵循“符合习惯、照顾历史、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原则,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一、地名的命名 1.新设的行政区划,新建的居民地,各专业部门新增的台、站、港、场(包括厂矿、医院、大中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下同),要及时命名。实际无名称的山、河、湖、海湾、岛屿等自然地理实体,都应命名。 2.地名的命名,要注意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地名用字要确切简明,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3.在一定范围内的地名,要注意关联性和统一性。各行政区划的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的名称,一般要与当地地名统一。派生地名一般要与主地名统一。 4.一个地区内的公社名称、一个县内的生产大队名称、一个公社

内的自然村名称、一个市内的街道、胡同名称,不重名,也不用同音汉字命名。县、市内较大的自然地理实体和省内著名的山、河、湖泊、岛屿等不重名。 5.地名的通名用字要名副其实。城镇主要街道一般用“街”或“路”;狭窄的街道一般用“巷”或“胡同”;很短的巷、胡同或小范围的块状居民区,一般用“里”。 二、地名的更名 1.“文化大革命”中乱改的地名,原则上要恢复原名。 2.凡有损我国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名,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妨碍民族团结的地名,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或极端庸俗性质的地名,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予以更改。 3.凡不符合命名原则的地名,原则上应予更名。 4.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用字不当的地名,应予调整。长地名可保留其主要成份,缩改为短地名。 5.行政区划名称与驻地名称不一致的,原则上予以更改,使其与驻地名称取得一致。但行政区划不是以居民地名称命名的(例如以地理位置、特征命名者),可以不改;行政区划名称与当地著名特产密切相关的,也可以不改。 三、地名命名、更名的方法 1.确定地名时,可以当地的地理实体、著名特产取名,可以邻近的地形、地理特征取名,还可以邻近较重要的地名加形容词、方位词等取名。在一个小的范围内,可用一个主地名派生新地名。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做好地名规划的关键,是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路街共性居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他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命名时既要考虑到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点,又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现状,符合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序列明显,继承和创新并举,科学性强,有时代感,便于人们查找和记忆。具体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注意保持地名的稳定。在地名规划工作中,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理》中“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的原则。在对现行地名的规划中,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的原则。在地名规划工作中,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因企业出资买地名而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 2、突出本地特点。一个城市的地名,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特点,这样的地名,易为社会接受且有生命力。规划地名,要注意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历史上形成的现行地名,具有特

定的含义,在地名规划中,要注意保留和继承。地名要反映地理实体个性的有关特点,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 3、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地名规划要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整体地名要布局合理,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做到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名要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甘共苦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联系,形成序列,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5、要有时代特征。制定地名规划要注意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反映当代的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6、一般不用下列名称或词语命名地名:①不用全国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大城市的名称命名地名(历史上已形成并需保持这个特点的除外);②不用时尚性过强和政治色彩过浓或口号式的词语命名地名;③不用外国地名、人名和企业(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城市地名规划达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

中英地名翻译规则

中文地址翻译原则 中文地址的排列顺序是由大到小,如:X国X省X市X区X路X号,而英文地址则刚好相反,是由小到大。如上例写成英文就是:X号,X路,X区,X市,X省,X国。掌握了这个原则,翻译起来就容易多了! X室RoomX X号No.X X单元UnitX X号楼Building No.X X街XStreet X路XRoad X区XDistrict X县XCounty X镇XTown X市XCity X省XProvince 请注意:翻译人名、路名、街道名等,最好用拼音。 中文地址翻译范例: 宝山区示范新村37号403室 Room 403, No. 37, SiFang Residential Quarter, BaoShan District 虹口区西康南路125弄34号201室 Room 201, No. 34, Lane 125, XiKang Road(South), HongKou District 473004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42号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42 Zhongzhou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4 434000湖北省荆州市红苑大酒店李有财 Li Youcai Hongyuan Hotel Jingzhou city Hubei Prov. China 434000 473000河南南阳市八一路272号特钢公司李有财 Li Youcai Special Steel Corp. No. 272, Bayi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0 528400广东中山市东区亨达花园7栋702 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702, 7th Building Hengda Garden, East District Zhongshan, China 528400 361012福建省厦门市莲花五村龙昌里34号601室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601, No. 34 Long Chang Li

地名命名 更名审核办理程序

地名命名、更名 审批项目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京政发[1983]46号) 审批收费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地名命名、更名20个工作日;建筑物名称核准1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地名命名、更名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区域的位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功能、原有地名情况,申报名称及含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地域的地形图,并在图上用红笔标出用地范围。道路、立交桥需报线位图。 5、申报地域建设规划平面图或道路建设规划图。 6、非产权的相关单位申报建筑物名称时,须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出具有关书面材料。 7、命名登记表或建筑物名称登记表。(以上各项均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申办要求的通知》)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总体规划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地名立案表”,将“地名立案表”第一联(受理单)交申办人作为领取“地名命名、更名通知书”或“建筑物名称核准证”批准文件的凭证;将第二联和申报材料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审核人员。 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主管副处长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无重名。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2、符合地名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总要求。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 3、与国家地名标准一致。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 4、用字符合《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不使用生僻字、自造字。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款和《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无损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不使用外国地名。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6、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7、无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内容,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名符合民族政策。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8、符合北京地名文化传统。 依据《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9、符合“尊重习惯,照顾历史,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北京地名命名总

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西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集镇、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文化设施名称; (六)居民地(小区、花园、城、苑等)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管理原则)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本办法监督查处地名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许可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方案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东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作为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开展地名管理的依据。凡在本规划区域内,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区、专业市场以及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命名,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2.以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为目标,体现东阳特色,增强地名整体性。 3.从尊重历史出发,在地名更名或调整时,既要适应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又要顾及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生活方便,把握地名的稳定性。 第四条规划范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本次地名规划的

范围为东阳市行政区域,重点是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近期(2008--2012年):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街道、镇各级健全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中期(2013--2016年):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的调整工作;对以地名派生的居住区、市场、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所有地名标志、各种图件中的地名(包括地名的专名和通名)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即单一罗马化等。 远期(2017--2020年):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 第六条规划目标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市、区、镇(乡、街道)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2.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调整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地名标志拼写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一、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突出XX特色、提升文化品位”为总体思路,按照体现前 瞻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对规划的街 道予以先命名,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按规命名街道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出现;对地名进行整体规划,使地名更富文化底蕴,更具地方特色,实 现艺术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 二、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地名专名命名原则。一是符合法定性。所命地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做到不与现有街道重名,不用生僻字,不用现在的人名,不用外 国地名,不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体现整体性。所命地名 在字义、偏旁、思想涵义等某一方面存在统一性,形成一个富有 文化内涵,具备独特魅力的有机整体。三是体现特色性。所命地 名与规划区地域、功能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与广安 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广安独具的地方特色。 (二)地名通名命名原则。根据街道的规模和功能,将命名的街道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做到层次分明、 名符其实,对于将来可能规划修建延伸段的,以一段、二段、三段、东段、西段、南段、北段、中段区分:一是街道宽度在XXX

米以上,长度在XXX米以上的,可命名为“大道”;二是街道宽 度在20至XXX米,长度在XXX米以上的,可命名为“路”;三是 街道宽度在10至XXX米,长度在XXX米以下的,可命名为“街”;本次不命名巷。 三、规划命名区的概况 (一)关于街道名称规划中的思路。街道名称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围绕“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这条主线,采取“实地调查摸底、回忆广安历史、梳理重要历史 事件”等办法,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把广安历史上的重要人 物特别是把小平同志理论的有关内容作为了街道名称规划的重点 思路。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精神重要内容,体现了广安 人“饮水思源”的感恩美德,丰富了广安城市文化内涵,以“崇 先仰圣” 思路进一步打造好广安城市名片。 (二)关于道路街道名称的层次问题。广安区枣山片区城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目前规划了44条街道。其中宽XXX米的道路有5条,他们分别是“改革大道、崇先大道、仰圣大道、广南路和广武路”,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干道,是突 出这5条道路的地位和作用。宽XXX米的路、街有7条,他们分别是“南巡路、春风路、德完路、秦炳路、三合路、何鲁街和三利街”。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次干道。对在XXX米以下XXX米以上宽

地名翻译规则

地名翻译规则 一、外国地名译成汉语 1、外国地名按中国地名委员会编著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进行翻译。 2、《外国地名译名手册》未收录的地名可按《世界地名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翻译。 3、上述两个手册均未收录但有习惯译名的采用习惯译名。 4、上述两个手册未收录的译名可以采用译音表进行音译,也可参照其它地名手册进行翻译,但一般加括号注明原文。 5、一些小地名可以不用翻译,沿用原文。 6、一些跨国河流在不同国家有不同译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译,不能乱译。 7、外国地名处理中应多采用音译原则,慎用意译或谐音译法。 二、中国地名翻译外文 1、专名是单音节的音译法:专名是单音节,同名也是单音节,这时同名应视作专名的组成部分,先音译并与专名连用,后面重复意译。如:恒山翻译成为:“Hengshan Mountain”,渤海翻译为:“Bohai Sea”等。 2、同名专名化的译法:同名专名化主要指单音节的同名,如山、河、湖、海、峡、关、岛等,按专名处理,与专名连写构成专名整体。如: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翻译成:Wiyishan Nature Reserve 或

Wiyi Mountain Nature Reserve 等。相比前者译法使用频率更高一些。同名是单音节的一个汉字,根据意义有不同的译法,翻译成外文时,不能乱译。如:峨眉山翻译成:“Mount Ermei”,五台山翻译成:“Wutai Mountain”,象鼻山翻译为:“Elephant Hill”,大屹山翻译为:“Lantau Island”,狮子山翻译为:“Lion Rock”等;在有些情况下,不同的汉字可以英译为同一个单词,如汉字中的:江、河、水、川、溪等均英译为:“River”。比如:嘉陵江翻译为:“Jialing River”,永定河翻译为:“Yongding River”等。 3、专名是同一个汉字的不同英译法:专名中同一个汉字有不同读音和拼写,根据瑟盾的不完全统计,地名所包含的这样的汉字达七八十个之多,每个汉字的读音和拼写都是固定的,英译的时候不能一看到该词就按照语言词典里面注音和拼写进行翻译,而应根据地名词典中的读写和拼音进行翻译。如:陕这个字,在“陕西省”中翻译为:“Shanxi Province”在“陕县”中翻译为:“Shanxian County”等。 4、专名是同样汉字的多种英译法:专名中的汉字是相同的,但表示不同的地点,每个地点的拼写和读音是固定的,应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来进行翻译,不能仅仅按照普通语言词典来进行翻译。如:色拉寺,当在西藏拉萨市内时,范围为:“Sere Monastery”,而在四川时,则翻译为:“Sula Temple”。 5、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1991年8月30号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了《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拼写和代码》(GB33041)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

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中国以人名命名的地名

县市 中山市粤(孙中山) 黄骅市冀(黄骅) 志丹县陕(刘志丹) 子长县陕(谢子长) 靖宇县吉(杨靖宇) 左权县晋(左权) 子洲县陕(李子洲) 尚志市黑(赵尚志) 茂名市粤(潘茂名) 秦皇岛市冀(秦始皇) 微山县鲁(微子) 任丘市冀(任丘) 禹州市豫(大禹) 吴忠市宁(吴忠) 吴起县陕(吴起) 文成县浙(刘基,即刘伯温,谥号文成)太康县豫(太康) 获嘉县豫(吕嘉) 炎陵县湘(炎帝) 黄陵县陕(黄帝) 介休市晋(介子推) 稷山县晋(后稷) 武夷山市闽(武夷君) 黄山市皖(黄帝) 神农架林区鄂(神农氏) 南宫市冀(南宫适)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黔(尹珍,字道真)紫阳县陕(张伯端,号紫阳) 清丰县豫(张清丰) 市辖区 徐汇区上海市(徐光启) 乡镇 雷锋镇湘·望城县(雷锋) 弼时镇湘·汨罗(任弼时) 少云镇渝·铜梁县(邱少云) 欧阳海乡湘·桂阳(欧阳海) 开慧乡湘·长沙县(杨开慧) 黄兴镇湘·长沙县(黄兴) 宗汉镇浙·慈溪市(马宗汉) 孙武镇鲁·惠民县(孙武) 志光乡赣·贵溪(龙志光) 存瑞乡冀·怀来县(董存瑞) 本斋乡冀·献县(马本斋)

三阳乡豫·武陟县(刘三阳) 铭传乡皖·肥西县(刘铭传) 秦山镇浙·海盐县(秦始皇) 王鲍镇苏·启东市(王橙、鲍志椿) 六祖镇粤·新兴县(佛教禅宗:六祖慧能) 街道 中山路(孙中山) 逸仙路(孙中山,字逸仙) 黄兴路(黄兴) 黄兴路(黄兴) 阳明路(南昌)(王守仁) 阳明东路(余姚)(王守仁) 阳明西路(余姚)(王守仁) 新建路(王守仁,爵位新建伯) 中正路(蒋中正) 沧白路(杨沧白) 邹容路(邹容) 赵登禹路(赵登禹) 佟麟阁路(佟麟阁) 邓铁梅路(邓铁梅) 苗可秀街(苗可秀) 张自忠路(张自忠) 自忠路(张自忠) 晋元路(谢晋元) 仲恺路(廖仲恺) 执信路(朱执信) 盘古路(盘古) 春申路(春申君黄歇) 光启路(徐光启) 文定路(徐光启,谥号文定) 鲁班路(鲁班) 化成路(陈化成) 靖宇路(杨靖宇) 子长路(谢子长) 志丹路(刘志丹) 源深路(谢源深) 茂名路(潘茂明) 宋园路(宋庆龄) 紫阳街(张伯端,号紫阳) 茅盾路(茅盾) 鲁迅路(鲁迅) 李时珍路(李时珍) 郭守敬路(郭守敬) 祖冲之路(祖冲之)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_模板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_模板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一、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突出XX特色、提升文化品位”为总体思路,按照体现前瞻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对规划的街道予以先命名,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按规命名街道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出现;对地名进行整体规划,使地名更富文化底蕴,更具地方特色,实现艺术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 二、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地名专名命名原则。一是符合法定性。所命地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做到不与现有街道重名,不用生僻字,不用现在的人名,不用外国地名,不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体现整体性。所命地名在字义、偏旁、思想涵义等某一方面存在统一性,形成一个富有文化内涵,具备独特魅力的有机整体。三是体现特色性。所命地名与规划区地域、功能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与广安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广安独具的地方特色。 (二)地名通名命名原则。根据街道的规模和功能,将命名的街道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做到层次分明、名符其实,对于将来可能规划修建延伸段的,以一段、二段、三段、东段、西段、南段、北段、中段区分:一是街道宽度在30米以上,长度在8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大道”;二是街道宽度在20至30米,长度在3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路”;三是街道宽度在10至20米,长度在300米以下的,可命名为“街”;本次不命名巷。 三、规划命名区的概况 (一)关于街道名称规划中的思路。街道名称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围绕“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这条主线,采取“实地调查摸底、回忆广安历史、梳理重要历史事件”等办法,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把广安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特别是把小平同志理论的有关内容作为了街道名称规划的重点思路。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精神重要内容,体现了广安人“饮水思源”的感恩美德,丰富了广安城市文化内涵,以“崇先仰圣”思路进一步打造好广安城市名片。 (二)关于道路街道名称的层次问题。广安区枣山片区城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目前规划了44条街道。其中宽40米的道路有5条,他们分别是“改革大道、崇先大道、仰圣大道、广南路和广武路”,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干道,是突出这5条道路的地位和作用。宽32米的路、街有7条,他们分别是“南巡路、春风路、德完路、秦炳路、三合路、何鲁街和三利街”。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次干道。对在30米以下10米以上宽的街道分别被取为“路和街”两个层次;枣山片区街道名称规划暂时没有取“巷”层次的名称。

城市地名规范措施

城市地名规范措施 以《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前瞻性、规范性、延续性和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优化城市地名环境,提高城市地名文化内涵和品位,规范和美化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对外开放、互相沟通,适应信息时代,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与创新并举。做到创新与继承的有机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地名最大限度地反映出我市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二)因地制宜。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已经命名的地名不搞一刀切,推翻重来。对能够反映当地特色和群众已经熟知的地名,一般不作变更,以保持地名的特色和相对稳定性,方便群众社会交往。 (三)局部与整体相衔接。每个地名区块根据各自的思想内涵和外在特征,确定不同的地名采词。通过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体现地名方位特征。同时地名在结构上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城市街道按规模、交通地位等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层次,并通过地名通名表现出来。通过地名层次化、序列化建设,控制随意命名等混乱现象,加强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规范地名通名 (一)规范地名用字。 均应按照国家确定的规范汉字书写,各类地名名称。不用自造字、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地名的汉字字形,以196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 (二)规范地名通名。 1道路通名层次。 市道路通名层次分为大道、街(路)巷三级。 大道—路面宽度在45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称大道。 街(路)路面宽度10-45米的城市主、次干道称街、路。 大体按照道路的性质和功能划分,市道路通名层次确定。交通性道路称“路”生活性道路称“街” 巷—路面宽度在10米以下的城市街道称“巷” 2城市居民生活区通名层次。 有较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小区(新村)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相对独立集中的住宅区; 公寓—高层住宅楼或多栋占地面积较小的住宅群; 花)园、花)苑—花草林木面积较大的住宅区; 花园、草坪面积大于建筑占地面积的高级住宅区。别墅—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3城市绿地通名层次。

公司“地名 标准地址 库“建设规范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 “地名(标准地址)库”技术规范 (版本:2009-5)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 2009年5月

目 录 1前言 (1) 2名词、术语定义 (1) 3地名(标准地址)库层级结构与数据要求 (4) 3.1地名(标准地址)库层级结构 (6) 3.2地名(标准地址)库中文本数据“树状结构”范例 (5) 3.3地名(标准地址)库各层级内数据要求 (6) 4字体规范 (8) 5地名(标准地址)数据采集、录入建库基本规则 (8) 6 “电信设施(DP) 标准地址”的处理 (11) 7 常见问题解答 (12) 8别名的确认与建库规则 (12) 8.1基本理念 (12) 8.2 建库规则 (13)

1前言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地名(标准地址)库”技术规范(简称:本技术规范),作为广西公司指导各区分公司/服务中心和相关 工程建设、维护单位,进行地名(标准地址)数据采集、录入、建库的技术规则与要求。 有关在省版GIS系统中的具体操作,将编写专门“操作指引”另行发布。 2名词、术语定义 1)地理实体----具有一定位置、一定范围的地理事物,如:江、河、湖、海,山、岗、岭、原,城、市、村、镇,台、站、场、所等。 2)地形图----地形图,是普通地图的一种,是按一定比例尺表示地貌、地物平面位置和高程的一种正射投影图。地形图的“分幅图层 图2.1地形图分幅图层结构示意图

3)道路注记----地形图中表征道路的属性信息:路名、路段起止点、路面材质。 4)建筑物注记----地形图中表征建筑物的属性信息:门牌号[大厦(楼)/大院/学校/小区/厂区名称]、楼(栋)号(名称)、单元/座号(名称)、楼层数、房间号等。 5)地名----作为泛称,地名就是地方的名称,是社会交往中被人们广泛用以表示位置的地理实体(有点、线、面、域之分)的专有名称。 6)别名----法定地名(标准地址)的“简称”、“俗称”或“旧称”,一个地名可以有多个别名。具有市政路、街/巷门牌号的“建筑物、大厦、小区、厂区、大院、村”的名称不是“别名”,应将其直接作为“地名(标准地址)”,录入地名(标准地址)库的第6级:“门牌号”后的“()”内。如:民主路48号(信息枢纽大厦)、长湖路4003号(岭南家园)、五一路51号(皇岗村)等。而“枢 纽大厦”,则可分别作为“信息枢纽大厦” 别名。 7)地名库----关于地名信息文件的集合。而地名信息则包括地名(现名、历史名)、地理坐标(本地独立坐标或经纬度)、地名类型(居民地、河流、湖泊、山峰等)、地名等级、行政隶属以及所在图幅等。在管线GIS系统中,地名库是作为地形图数据库的一个子集,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下建立与地理实体空间位置关系,提供基于地形图的可视化地名定位、综合查询、检索、编辑。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84)中地字第17号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分写和连写 1、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原则上专名与通名分写。 太行/山(注)松花/江汾/河太/湖舟山/群岛 台湾/海峡青藏/高原密云/水库大/运河永丰/渠 西藏/自治区江苏/省襄樊/市通/县西峰/镇 虹口/区友谊/乡京津/公路南京/路滨江/道 长安/街大马/路梧桐/巷门框/胡同 2、专名或通名中的修饰、限定成分,单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连写,双音节和多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分写。 西辽/河潮白/新河新通扬/运河北雁荡/山 老秃顶子/山小金门/岛景山/后街造币/左路 清波门/直街后赵家楼/胡同朝阳门内/大街南/小街 小/南街南横/东街修文/西小巷 东直门外/南后街广安门/北滨河/路广渠/南水关/胡同3、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各音节连写。 王村江镇郭县周口店文家市油坊桥 铁匠营大虎山太平沟三岔河龙王集龚家棚 众埠街南王家荡东桑家堡子

4、通名已专化的,按专名处理。 渤海/湾黑龙江/省景德镇/市解放路/南小街包头/胡同/东巷 5、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人名中的姓和名连写。 左权/县张之洞/路欧阳海/水库 数词的书写 6、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 五指山WǔzhǐShān 九龙江JiǔlónɡJiānɡ 三门峡Sānmén Xiá 第二松花江Dì'èr SōnɡhuāJiānɡ 第六屯DìliùTún 三眼井胡同SānyǎnjǐnɡHútónɡ 八角场东街BājiǎochǎnɡDōnɡjiē? 三八路SānbāLù 五一广场Wǔyīɡuǎnɡchǎnɡ 7、地名中的代码和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1203高地1203Gāodì 1718峰1718Fēnɡ 二马路2Mǎlù 经五路Jīnɡ5Lù 三环路3Huánlù

济南地名命名申请材料

地名命名申请材料 (前四项均一式四份,盖公章) 1、**(拟命名的楼盘名称)地名命名申请书 2、**(拟命名的楼盘名称)平面位置示意图 3、**(拟命名的楼盘名称)楼座分布示意图 4、**(拟命名的楼盘名称)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5、**(拟命名的楼盘名称)规划、土地许可证复印件 以下内容摘自《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1998年7月17日济南市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03年6月25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03年7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七条 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有利于人民团结,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和人 们的认知习惯; (二)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符合命名对象的性质、功能、形态、规模和环境等实际情况; (三)一般不以人名、外国地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 的名字作地名; (四)一地一名,名地相符,派生地名与主地名相协调; (五)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乡(镇)一般以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村名 命名。   第八条 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反映地名的个体属性,通名反映地

名的类别属性。不得仅用专名作地名或在同一地名中使用两个通名。 第九条 本市市区内新建居民区的名称使用下列通名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区:居住总户数在三千户以上,并有与其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花园: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三)园、苑: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山庄:依山而建,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五; (五)别墅:建筑物容积率不超过零点五。 本市市区内新建大型建筑物使用大厦作通名的,应当是具有一定体量和高度的单体建筑物。 本市市区内新建居住、商业、办公等用途的建筑群使用城作通名的,以居住为主的,占地面积应当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以科技、工业、商业为主的,占地面积应当在五万平方米以上。 本市市区内新建商业、办公等用途的建筑群使用广场作通名的,占地面积应当在 八千平方米以上,相对完整并有二千平方米以上集中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 使用前四款规定以外的通名的命名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下列范围内的地名不得重名、同音: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名称; (二)市区内道路、居民区的名称; (三)同一县(市)内道路、居民区的名称; (四)同一乡(镇)内行政村、自然村的名称;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 第十一条 地名的命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乡(镇)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街道办事处名称的命名, 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南府规[2016]2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02 【实施日期】2016.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 (南府规〔2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地名命名规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日 南宁市地名命名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号1999年2月10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市政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等名称的命名与更名管理。 第二章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 第三条地名命名、更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坚持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并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同步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不得使用有损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字词;不得使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含义低俗的字词。 (二)地名通名应当真实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杜绝“大、洋、怪、重”等现象。 (三)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国内外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四)派生地名应当与主地名相协调。名称中含有本市行政区域、区片名称或道路名称的实体,应当在该行政区域、区片范围内或该道路沿线。

最新 地方地名命名管理工作方案-精品

地方地名命名管理工作方案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地名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县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地名是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最广泛使用的媒介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地名命名与管理,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县地名命名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地名使用单位不依法申报,非法命名或冠名新建设小区;相关部门不按标准地名设标;广告媒体在宣传中不使用标准地名;地名命名与规划建设不同步;门牌户牌及镇街、村标牌设置少、不规范;地名名不副实、重名同音,有路无名、有名无牌等。这些问题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降低了公共服务效率,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带来了不便。因此,做好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传播先进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水平。 二、地名命名、更名原则 地名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命名。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审批原则。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命名、更名地名。 (二)采词规范原则。要使用规范的汉字,做到雅俗共赏,名副其实,特点突出,指位性强。 (三)突出特色原则。要突出自身特点,注意发掘古地名,保护历史地名,新命名的地名要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三、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负责县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宣传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工作规划;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地名命名和更名的有关审核工作;对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进行指导,根据路牌、门(幢)牌的标准,对地名标志的生产及设置进行检查和监

佛山市南海区申报地名命名更名须知(修改)

申报地名命名、更名须知 一、申报建筑物住宅区名称核准通知书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交原件核对) 1.《地名预核准登记表》一份;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规格:A3或A4)。 二、申报道路、桥梁命名所需材料 1.道路、桥梁命名申请书一式三份(规格:A4); 2.《佛山市南海区路桥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图一式三份(用不同颜色标出各条路桥)。 三、申报建筑物住宅区正式命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交原件核对) 1.《佛山市南海区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代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证明书两份(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才需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 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设计要点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小区); 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商住楼宇); 6.规划红线图复印件两份; 7.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两份; 8.区民政局发出的《地名预核准通知书》(原件)。 四、申报市政设施命名所需材料 1.市政设施命名申请书一式三份(规格:A4); 2.《佛山市南海区市政设施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图一式三份。 五、申报道路、桥梁更名所需材料 1.道路、桥梁更名申请书一式三份(规格:A4); 2.《佛山市南海区路桥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图一式三份(用不同颜色标出各条路桥)。 4.原命名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申报建筑物住宅区更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交原件核对) 1.建筑物住宅区更名申请书一式三份(规格:A4); 2.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两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证明书两份(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才需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 3.《佛山市南海区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设计要点复印件两份(规格:A3或A4); 5.规划红线图复印件两份;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两份; 7.原命名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申报市政设施更名所需材料 1.市政设施更名申请书一式三份(规格:A4); 2.《佛山市南海区市政设施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三份;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图一式三份(用不同颜色标出各条路桥)。 4.原命名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