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书(律师修订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书(律师修订版)

【律师修订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

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书

______农村信用社:

我叫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月工资收入______元,今受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社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担保人。

我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局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保证,如果我收到贵局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局委托银行收贷款通知书,我将以个人工资收入为担保,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局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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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股份公司年检报告书精选版

经营管理股份公司年检 报告书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报告书 ( 年度) 企业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年度检验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除上述许可证外,其他凡需凭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年检时应根据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许可证,如许可证名称目录未列的,请在空格中填写。 许可证号码填入许可证栏,许可证有效期填入备注栏。 填写要求 1、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年检报告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检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登记主管机关。 4、本报告书第1页“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过户)备案材料证明”:是指以非货币出资设立的企业,但未向登记机关报送过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的,应提交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 5、本报告书中第4页“登记注册事项”:按申报年检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登记事项填写。“年检时实际情况”:按申报年检时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6、本报告书第4页“修改的章程是否已备案”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是否备案”:指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董事、监事变动后的情况是否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7、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情况”:指出资人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 8、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名称”: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填写其法人名称;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姓名。 9、本报告书第5页“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等)”: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单位填写机构统一代码;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10、本报告书第5页“应缴”:指股东、发起人应当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1、本报告书第5页“实缴”:指股东、发起人至年检时止实际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2、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变更情况”:指本年度出资人变更情况。 13、本报告书第6页“分支机构情况”:指企业出资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情况。 14、本报告书第6页“登记机关”:指为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 15、本报告书第7页“对外投资情况”: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国内或境外企业、其他单位的投资情况(含项目投资),报送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不能按合并后的情况填写。 16、本报告书第7页“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指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形式(如现金、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专利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等)及其数额(价值)。 17、本报告书第7页“所占比例”:指本公司的投资数额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8、本报告书第7页“是否控股”:指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是否相对控股。 19、本报告书第7页“地址”:按所在省、市、县填写。 20、本报告书第8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等:指企业本年度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数额等。以本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准。报送合并报表的,按照母公司年末数据填写。

法律意见书英文

法律意见书英文 导语:律师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法律询问,应当注意为咨询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准确、肯定、有法律依据的回答,为咨询者的决策提供具体、明确、可靠的参考意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法律意见书英文 Beijing **** Law Firm Attorney Opinion on **** Letter of Guarantee To: **** Corporation Entrusted by ****, Beijing **** Law Firm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Firm”) is appointed to be the exclusively specialized legal advisor of **** on events related to the Guarantee of ****to****.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principal, the Firm is here by issuing this Attorney Opinion on the Letter of Guarantee. The legal foundations of this Attorney Opinion issued by the Firm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1. Contract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 Guaran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 Insuran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初审工作流程图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3、纳税凭证;4、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5、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6、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10、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公律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流程图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上报市司法局 初审情况 告知被年检单位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八)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律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律师事务所修改章程法律意见书定稿版

律师事务所修改章程法 律意见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关于修改《枣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律意见书 致:枣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受枣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枣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修改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朱士革律师、褚向东律师审阅了贵行提供的原《章程》和修改后的《章程》(修订稿),同时听取了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行已保证和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谨依据出具日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就本次修改《章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仅供本次修改《章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章程》的修改,是贵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及最新的监管指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既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可执行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对《章程》进行的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增加的内容(共64条) (一)根据新的监管规定,增加了“独立董事”的内容并单独列为一节,第70条至第79条,共10条。分别详细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工作时间、履职要求、失职情形界定、出席会议、关注事项、工作提议、发表意见、工作条件、报酬津贴等具体内容。 (二)根据新的监管规定,增加了“外部监事”的内容并单独列为一节,第112条至115条,共4条。分别详细规定了外部监事的产生程序、工作职权、参会履职及相关报酬等事项。 (三)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增加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并单独列为一节,第128条至130条,共3条,分别详细规定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以及新设立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等内容。 (四)将“内部审计”的内容单独列为一节,第170条至173条,共4条。分别详细规定了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审计活动、审计考核等具体内容。 (五)将“信息披露”的内容单独列为一节,第174条至176条,共3条。分别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工作主体、工作原则、保密义务等内容。 (六)将“员工管理”的内容单独列为一章,第200条至203条,共4条。分别详细规定了员工管理方面的权益保护、用工规划、员工招聘、薪酬制度等内容。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东莞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受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弟弟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担任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亲属的委托,特申请对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的母亲或者弟弟,也可以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对于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

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不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是指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结合本案:首先,是否收购、代为销售盗窃所得赃物的有关证据应该已被公安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的笔记本电脑等赃物,侦查机关也已经在陆仕红的协助下追回,社会损失已经降低,且案发前是个体经营者,所涉嫌的不是暴力型犯罪,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无畏罪潜逃的可能性。其次,涉嫌掩饰、隐瞒的赃物总价值应该在一万元以下,根据相关刑事量刑标准和案例,如果其有罪,法院将可能判处独立适用罚金的刑罚,无畏罪潜逃的必要性。第三,保证人及嫌疑人一家在本地均有工作,并经营有店铺,有足够的能力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且他们也愿意以保证金的方式取保候审。 2.对取保候审便利其治疗传染性疾病,且能防止其疾病传染给其他在押人员,符合刑事法律中蕴涵的人道主义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中人道主义的关怀。 根据家属反映,早年患有乙型肝炎大三阳,经多次治疗均未治愈,但之前的检验单和病历由自己保管,因现在押,故暂时无法找到。医学专著称此种疾病在工作劳累、熬夜、通风不好的环境中容易显著恶化,且极易传染他人。所以,在不影响案件正常侦查的情况下,对取保候审,为其疾病养护提供便利,也使

私募基金设立法律意见书(中英文翻译)

Legal Opinion on PrivateFund Manager Registration (Template)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法律意见书(模板) ***Fund Management (Beijing) Co., Ltd.: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Pursuant to the Law on Lawyers,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n Engaging in Securities Law Practice by Law Firms, the Rules for the Securities Law Practice of Law Firms (for TrialImplementation), the Law on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the InterimMeasure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ivate Investment Funds,the Measures on the Registration of Privat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and Fund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the Announcement regarding Certain Matters of Further Regulating the Registration of Privat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this firm has been retained by*** Fund Management (Beijing) Co., Ltd.(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ompany") to issue this legalopinion as below based on the thorough due diligence of the Company andrelevant materials, and undertake that there is no fraudulent, misleadingstatement or material omission contained herein. 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实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 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经营者和基金的登记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者的注册特定 事项的公告,我所被授权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 下述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和与公司相关材料,我所承诺,在本文中没有包含欺诈性,误导性陈述内容或者重大遗漏。 A. Registration of the Company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for the Industry and Commerce 本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为工商部门 BasicInformation of the Company 公司基本信息 CompanyName: *** Fund Management (Beijing) Co., Ltd. 公司名称:***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CompanyAddress: ** Road No. **, ** District, Beijing 公司地址:北京市** 区** 路 **号 LegalRepresentative: *** 法定代表人: RegisteredCapital: RMB 50 million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考核工作报告.docx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考核工作报告 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收到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区县司法局和市各直属律师事务所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201X 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就考核工作在时间、内容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考核。4月28日至5月9日,我局集中受理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材料。在考核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我们还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三类”案件是否及时报备的情况;二是律师事务所是否代理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在核定的住所外设立办公室、代办点、咨询点的情况。经核查,全市律师事务所均能自觉接受检查考核,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真实,比较完整。下步,待向司法厅提交考核材料后,我们还将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结果。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的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今年,我市参与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共36家,其中国资所2家(市公职所、翠屏区公职律师工作室),普通合伙所30家,个人所4家(长源所、景上所、鼎证所、甲海所)。经检查考核,除201X年1月后成立的意恩、翠屏2家律师事务所外,其余34家律师事务所均评定为“合格”等次。 (二)律师参与市律协考核的情况。。 (三)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及收入的情况。据统计,201X年度,全市律师行业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共计733家,代理各类业务36237件,其中:刑事诉讼1118件;民商事诉讼3698件;行政诉讼104件;非诉讼615件;咨询和代书30171件;调解案件277件;仲裁案件252件;其他2件。全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业务总收入3277.54万余元。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惩戒的情况。201X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 三、其它相关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变更执业登记事项的情况。201X年,我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登记事项,分别是:丰宜律师事务所变更了住所、合伙人和注册资本;鹏宇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场所。

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构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 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 4.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法律法理分析;

8.结论; 9.声明和提示条款。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附件。 二、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法律意见书”;一是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关于××银行贷前审查的法律意见书”。此外还可以有法律意见书的编号。 (二)正文。 1.第1项和第2项主要是指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体,即列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项。委托人是指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包括律师和公证员。应将两者的身份事项列举清楚,根据一般法律文书对于身份事项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话,依次应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住所、证照号码。受托人应写明律师/公证员姓名、执业机构、执业证件号码。 2.第3项即委托事项:应当写明就何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年检报告

律师事务所年检报告 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自检情况报告 ****律师事务所 2014年度检查考核报告 2014年,在上级司法局和律协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我所合伙人的正确领导下,大家共同努力发扬诚实守信、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各业务领域、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坚持以改革的思路求发展,深入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要求律师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规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社会,以切实的实践行动服务社区百姓。 一、基本情况 1、2014年度,我所担任法律顾问家,办理刑事案件件,办理民事案件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提供法律咨询多件,全年业务收费五十一万元。我所严格依照《律师法》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对收取的费用全部开具正规发票,依法申报纳税。2014年度我所缴纳现代 服务业增值税及附加税款合计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元。 2、2014年,我所执业律师共人,其中共产党员1人,民主党派1人。合伙人对律所事务所全部工作负责,合伙人主管律所业务开展和开拓,合伙人负责财务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所伊始,我所便与全体聘用律师及其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上级司法局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了社保开户及缴费事宜,我所全体律师均按政策要求办理缴纳了2014年度全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3、本年度本所及律师受到表彰处分情况:本年度律所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未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自建所以来实现了当事人的零投诉。 4、2014年度,我所积极参与法律公益活动,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印制了法律宣传小册子向群众发放,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赢得了各界群众的赞誉。我所本年度未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 5、我所在本年度继续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参保了律师执业风险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提留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培训基金。我所积极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了律师行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 二、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学习情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党的会议。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认为,四中全会将给我们的律师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舞台。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队伍的律师,我们更应该领会和贯彻会议精神,以四中全会精神武装我们的思想,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指导思想。我所组织全所律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全所律师更加坚定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始终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提供律师法律服务的大局意识。我所在 2014年度,继续健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律师事务所利用周末时间集中学习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本所律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外出专业培训情况:

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零零八年九月

https://www.360docs.net/doc/4418030891.html,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13层 邮政编码:100022 12/F-13/F, Building 01, China Merchants Tower, No. 118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2,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10) 6568-1188 传真/ Fax: (8610) 6568-1838 / 7317 (12/F) 传真/ Fax: (8610) 6568-1022 (13/F)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所原名称为“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于2008年3月19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原律师工作报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043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本所律师现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永拓”)出具的京永审字(2008)第13004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以及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下简称“期间”)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原律师工作报告和原法律意见书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所律师将不在本补充法

公司年检报告书

公司年检报告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报告书 ( 年度) 企业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年度检验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除上述许可证外,其他凡需凭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年检时应根据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许可证,如许可证名称目录未列的,请在空格中填写。 许可证号码填入许可证栏,许可证有效期填入备注栏。 填写要求

1、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年检报告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检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登记主管机关。 4、本报告书第1页“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过户)备案材料证明”:是指以非货币出资设立的企业,但未向登记机关报送过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的,应提交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 5、本报告书中第4页“登记注册事项”:按申报年检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登记事项填写。“年检时实际情况”:按申报年检时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6、本报告书第4页“修改的章程是否已备案”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是否备案”:指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董事、监事变动后的情况是否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7、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情况”:指出资人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 8、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名称”: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填写其法人名称;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姓名。 9、本报告书第5页“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等)”: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单位填写机构统一代码;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10、本报告书第5页“应缴”:指股东、发起人应当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英文法律意见书

Chongqing xx Law Firm 重庆xx 律师事务所 HAOWAY INVESTMENTS LIMITED Un registered Senior Secured Debt Securities 关于豪威投资有限公司未登记优先担保债券的 Attorney 'Opinions 法律意见书 Doc. No: xx [2007] 001 xx 债律字[2005]第Z/Y/001 号 Chongqing, P. R. China 中国?重庆 March 17, 2007 ^juangXian 丨LAIV 0FF ;CES 重疣广煲律师事务所 Linking China

^SuangXian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

拓 uang%ian“"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Chongqing 滋 Law Firm 重庆xx 律师事务所 Re: HAOWAY INVESTMENTS LIMITED Un registered Se nior Secured Debt Securities 关于豪威投资有限公司未登记优先担保债券的 Attor ney Opinion Letter 法律意见书 Dated on March 17, 2007 二OO 七年三月十七日 Gen tlema n or Madam, 敬启者: We, attor neys of Chongqing x LaW Firm, represe nts HAOWAY INVESTMENT LIMITED (HAOWAY) and Cho ngq ing Gaoshan Real Estate Developme nt Co. Ltd. (GAOSHAN) (our Clie nts), deliver our opi nion as follows: 重庆xx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受豪威公司(以下简称 豪威公司”的 委托,就豪威公司未登记优先担保债券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ame nding the UCITS [Un dertak ings for Collective In vestme 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 or “ UCITS investment fund ” ] directive 85/611 on in vestme nts), we delivered these opinions based on the accepted professi on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and on the principles of due diligenee: 根据(a )欧洲议会的《Purvis 报告》,(b )《关于资产管理的后FSAP 报告》,(c ) 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对于资产管理专家小组的强制要求, (d )国际证监会组织关 于零散投资人参与对冲基金有关问题”的报告,(e )欧盟第2001/108/EC 号指令 第2条(关于修订UCITS [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事业,也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 第85/611号指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 According to (a) t he European Parliament Report on Asset Ma nageme nt; (c) CESR Experts Group; (d) the IOSCO report on of Retail In vestors in Hedge Funds s Purvis Report; (b) the PFStAP 's man date for the Asset Man ageme nt “Issues Arising from the Participation ()

并购法律意见书样本.doc

并购法律意见书范本 致: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________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如下: 一、根据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并给出最终法律意见。 1.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2.________公司(或企业)出让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

资产)的主体资格; 3.本次收购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仅就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______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________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_______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承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靠,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对于_______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实性,________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一步的核实。 2.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件一致。

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报告书

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报告书 ( 年度) 企业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年度检验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除上述许可证外,其他凡需凭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年检时应根据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许可证,如许可证名称目录未列的,请在空格中填写。 许可证号码填入许可证栏,许可证有效期填入备注栏。 填写要求

1、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年检报告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检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登记主管机关。 4、本报告书第1页“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过户)备案材料证明”:是指以非货币出资设立的企业,但未向登记机关报送过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的,应提交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 5、本报告书中第4页“登记注册事项”:按申报年检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登记事项填写。“年检时实际情况”:按申报年检时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6、本报告书第4页“修改的章程是否已备案”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是否备案”:指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董事、监事变动后的情况是否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7、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情况”:指出资人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 8、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名称”: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填写其法人名称;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姓名。 9、本报告书第5页“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等)”: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单位填写机构统一代码;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10、本报告书第5页“应缴”:指股东、发起人应当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1、本报告书第5页“实缴”:指股东、发起人至年检时止实际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2、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变更情况”:指本年度出资人变更情况。 13、本报告书第6页“分支机构情况”:指企业出资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情况。 14、本报告书第6页“登记机关”:指为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 15、本报告书第7页“对外投资情况”: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国内或境外企业、其他单位的投资情况(含项目投资),报送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不能按合并后的情况填写。 16、本报告书第7页“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指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形式(如现金、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专利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等)及其数额(价值)。 17、本报告书第7页“所占比例”:指本公司的投资数额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8、本报告书第7页“是否控股”:指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是否相对控股。 19、本报告书第7页“地址”:按所在省、市、县填写。 20、本报告书第8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等:指企业本年度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数额等。以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完整版)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一篇: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左右经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嫌疑人徐章平此次系初犯偶犯,对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犯罪嫌疑人徐章平的家属愿意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为,保证徐章平随传随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所规定的义务,不会影响案件的继续侦查。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本人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请予准许。

此致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201X 年月日 第二篇: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201X )字第号 申请人: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 山东省xxxxxx电话: xxxx 申请事项: 对被告人x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201X年8月11日xxxx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xxxx 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现羁押于xxxx看守所。 案发前,xxx曾于201X年8月20日在xxx医院入院治疗(之前曾多次治疗)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i型糖尿病。长期医嘱单上显示,其出院后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并且每天必须根据随机血糖测量仪的测量用药四次。但是,自从xxxxx被逮捕后,看守所没有冰箱去保存每日的药品,也不允许xxxx按照医生要求随身携带随机血糖测量仪,每日应该用药四次也仅仅只能最多保证一次,导致了现在xxx糖

法律意见书范本

法律意见书范本 法律意见书 致: 我所受您的委托和指示,特指派我所国家高级律师汤敏煌和陈永福,对您与浙江温州××××中学(以下简称××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分析,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您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说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供您在决策、协商、谈判或诉讼时参考之用。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7、《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 8、您提供的本案事实口头情况说明; 9、您提供的本案其他相关知情人的说明和论述; 10、您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中所述的法律、法规与事实依据,特确认关于本案的下述基本事实: 2006年3月××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中学高三就读的×××(即您的儿子)下完晚自习后,于当晚11点半后,和同寝室同学×××、×××和×××在寝室喝酒聊天,一直延续到当晚凌晨1点左右才上床睡觉。在此期间,曾共同食用过几包泡面。第二日早晨,同寝室同学均起床后,发现一贯起床最早的×××竟然一反常态的仍在鼾睡之中,于是揭开被子欲叫其起床,但却发现×××没有反应,于是急忙

将其抬出寝室并通知该校老师,迅速将×××送往浙江省温州市××医院急救,但是在送到医院检查之后,×××早已死亡。 2006年3月××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作出《尸体死亡法医鉴定报告结论》。该报告认定:死者×××死亡原因排除酒精中毒、饮酒过量致死的可能;也排除食物中毒可能;同时亦排除被人殴打或致伤死亡的可能。该报告同时认定:尸体死亡真正原因和结论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后才能最终确定。 另查明:×××死亡事发当晚,和寝室同学共同饮酒数量为××毫升,其中×××饮酒数量大概为××毫升。当晚12点左右,曾有学校负责寝室日常管理的巡逻员来过×××和同学饮酒的寝室,但是其对于喝酒行为并未作出任何制止或劝阻。 还查明:以您为首的死者家属坚决不同意公安机关对死者×××尸体的进一步解剖和鉴定,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仍然没有作出尸体死亡的最终鉴定报告结论。 三、您应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1、××中学学生日常行为守则; 2、××中学日常学习生活管理制度和规章文件; 3、××中学校医院设施条件管理制度和规章文件; 4、××中学寝室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5、死者×××是否年满18周岁的证明或材料; 6、死者×××平常身体健康状况的证明或证言; 7、死者×××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书等文件; 8、公安机关对死者尸体最终检验或鉴定的相关文书; 9、凡是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当然,所有证据材料均必须有原件。 四、本案的法理分析 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中所述的法律、法规以及第二条中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对本案进行法理分析如下: 1、本案的法律性质分析 本案是一起在校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因学校疏于管理,没有严格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监管和保护义务,引起学生死亡结果所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号:()字第号 致:公司(以下称“贵司”) 抄送: 发自: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于:贵司与湖北A科技公司和湖北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事宜 日期:年月日 页数:页 注:保密文件 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湖北A科技公司和湖北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 湖北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 湖北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 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湖北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 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 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 贵司向湖北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 湖北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 双方2008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湖北A科技公司、湖北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湖北A科技公司诉称:湖北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 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000元。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湖北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湖北A电讯公司诉称:湖北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04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现双方已于2008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湖北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04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湖北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湖北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四、本所律师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湖北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湖北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其次,若其最终仍未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则法院能否仅仅根据“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双方为购销合同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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