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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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

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

一、劳动关系词源△

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

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

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

于权益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顺。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治理者与

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有关的机构和社会、

经济环境。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

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

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治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

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治理者)之间的关系;

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

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截了当)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差不多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

有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和谐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

③(差不多)性质:劳动关系的差不多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

1本质:是治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

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

社会文化背景阻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确实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

相互交错。)

△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

的权益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依旧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 力量,是阻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

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

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阻碍资方

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查找和培训顶替辞职职员

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缺失。

岗位:在岗职员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治理成本的增加。

△7 劳动关系中,治理方享有决策权。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主导优势地位。

考点2:劳动关系的本质

劳动关系的本质确实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错。

三、劳动关系的概念▲

我国: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还有其特定的内涵。要紧包括:

(1)主体上,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目的上,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3)性质上,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4)形式上,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四,劳动关系的含义:▲

主体是职员及其团体和治理方。

他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错。

受到来自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五大外部环境的阻碍。

五、劳动关系主体

(一)雇员:1,广义: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差不多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又称职员、劳动者,指所有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而猎取工资或酬劳的工作者。

2,雇员范畴:A,(职业上)包括:蓝领工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教师、警察、社会工作者,中产

阶级从业者和低层次治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

B,(产业上)包括:第二、三产业,即工业、服务业中不具有差不多经营决策权的劳动者。

不包括: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指具有劳动权益能力和行为能力,由

雇主雇佣并在其治理下从事劳动以获

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畴内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中的雇员的含义:1,雇员是被雇佣的人员。

2,雇佣是在雇主治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

入的人员。

4,法定不是雇员的有: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

企业的高层治理者。

(二)雇员团体:指因为共同利益、爱好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

工会、雇员协会、职业协会。

工会的要紧目标是代表并为其成员争取利益和价值。

工会是雇员团体的最要紧形式。我国是世界工会人数最多的国家。中

华全国总工会。

(三)雇主▲:拥有法律给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产权),在就业组织中有要紧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也称为“治理方”或“资方”,指雇用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工资或

酬劳的法人或自然人。

雇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享有对职员的“劳动要求权”和“指示命令权”,以及决策权。

治理方是分层级的,权力分布是不均衡的,多集中于治理方的上层。

(四)雇主组织:雇主组织的要紧形式是雇主协会,它们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

(五)政府: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1,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2,公共利益的爱护者;3,公共部门的雇主;4,提供有效的服务。

六、个不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

(一)个不劳动关系:

1,定义:劳动关系的差不多形状,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

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

规范双方的权益义务,例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

2,两个特点:

A.人格上的从属性:要紧体现为: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

规则。二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三是同意监督、检查的

义务。四是劳动者有同意制裁的义务。

B.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

也不能用指挥性、打算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加以阻碍,这

是经济从属性的最重要含义。

(二)集体劳动关系:

1,定义: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爱护,并进而

平稳和和谐劳动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工会和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团体对团体的关系。

△双方要紧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的形式来体现其构成和运行。欧

洲更强。

2,特点是:

A.独立自主性。工会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或附属的关系。

B.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工会的目的在于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和提升劳动者的经济地位。

集体劳动关系成为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

七、劳动关系的特点

1.个不性与集体性。个不性指个体劳动关系;集体性集体劳动关系。

2.平等性与隶属性。平等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劳动条件的坚持或提升与治理方协商时,无服从的义务。隶

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服从治理方指示的义务。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对等性义务,属于双方利益相互交换,而非对等

性义务则属于伦理上的要求。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分不指:酬劳和福利,劳动契约及雇员的

风光、威严、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

考点3:劳动关系的特点

书P9-10:①法律的平等性

②经济的依靠性(一样实务上,劳动者对企业的依存度较高。)

③治理的从属性( a.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 b.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

c.同意监督、检查的义务;

d.劳动者有同意制裁的义务。)

④权益的冲突性(企业常常是劳资冲突中占据优势的一方)

⑤实力的差异性(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其在劳资冲突中最重要

的筹码。在许多冲突中,拥有较多

经济资源的企业实力仍强于集体劳动者

的力量。)

⑥冲突的阻碍性

⑦互动的复杂性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

一、合作的根源

1,合作:指在组织中,治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专门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

规则的行为。合作的根源要紧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

2,“被迫”: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

3,“获得满足”:A,要紧建立在职员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平的明白得和对当

前治理权力的限制措施。

B,大多数工作都有主动的一面,这是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缘故。

C.治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

二、冲突的根源

1,冲突: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总是保持一致,相反会经常显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

冲突的根源能够分为“全然根源”和“背景根源”。

2,全然根源: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

1)异化的合法化:法律上劳动者与生产特点分离;工人缺乏努力工作的客观理由,因为生产的资

料、过程、结果、收益在法律上都不归其所有,而归他人所有。

2)客观的利益差异:对利润的追求意味着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全然的、本质的冲突。

雇主的利益在于给付雇员酬劳最小化,雇员的利益在于工资福利最大化。

雇主与雇员的利益直截了当冲突。

3)雇佣关系的性质:雇员难以真正行使参与治理权益,工人力量的作用在专门大程度上是负面的。

劳动者与治理方之间冲突,更深层的缘故是:在一个崇尚个人自由和

主的社会,劳动者不情愿处于从属地位;更重要的是,治理权力的分

布不是

雇员的利益所在,而是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利润)之所在。

3,背景根源: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

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

1)广泛的社会不平等:经济增长的成果仅仅被少数人所有,多数人分

享到的经济增长相对专门少

2)劳动力市场状况:

工会和社会保证政策为工人提供差不多安全保证。失业率上升给劳动

者查找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3)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垄断与非垄断行业之间,不同地区、部门之间,性不不平等。

4)工作本身的属性:

工人的工作过渡紧张和超负荷,工作范畴狭窄,附属于及其造成工作

的高度分工和人性的异化。

总之,这些冲突的共同存在和相互加大使冲突成为劳动关系的本

质属性之一。

三、冲突的表现形式

△(一)劳资目标的冲突

潜在冲突的目标可能会导致对抗性的劳资关系,而一致性的目

标又可能产生劳资合作与和平。

集体谈判过程本身确实是由劳资双方设计的解决分歧的首选

方式。

企业与工会的目标

企业目标工会目标

生存和保持竞争力在企业生存和保持竞争力同时,坚持工会的生存与安全

进展和繁荣企业与工会都能进展和繁荣

从投资中获得有利的回报企业从从投资中获得有利的回报,并向雇员支付“公平”的工资和福利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企业在合同规定和政策承诺范畴内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

并为工会成员提供安全和雇佣机会

吸引、保持和鼓舞职员企业在合同规定和政策承诺范畴内吸引、留住和鼓舞雇员

爱护治理方制定决策和保持灵活性的权益通过谈判签订集体协议爱护工会和雇员的权益

从工会得到承诺,在集体协议期限内不得罢工从治理方获得承诺,在集体协议期限内不得闭厂(二)冲突表现形式:

冲突按其表现方式,能够分为明显的冲突和潜在的冲突。明显的冲突

形式的产生是复杂的。

1,罢工:

是冲突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罢工同样也出现出一些规律,当雇主

破坏了明确的规则和心理

契约时,就可能引发工人罢工。

罢工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尽管不经济,但从劳动者角度而言,却专门理性。

罢工虽是冲突最为明显的形式,但并不总是可行的方法,罢工行为要符合

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2,其他形式:

最为明显的是各种“不服从”行为。如:工作懈怠、低效率工作、怠工、旷工等。

还有“退出”行为,或称辞职。辞职成为回敬雇主和复原自尊的最终

行为。

3,权益义务的协商:劳动关系正是通过这种“付出一获得”的方式形

成了早期的心理契约。

从那个角度而言,心理契约也属于“协商后的秩序”,这种秩序反映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职员与治理方之间的“付出一给予”关系。

四、冲突与合作的阻碍因素

1,文化因素的讲明

包括工人找到工作时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及在工作期间对工作

的态度和道德观的变化。

冲突是否显现,专门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人自身所处地位的感受及对自

身能够同意的行为的明白得。

2,非文化因素的讲明:

1).“客观”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和条件对冲突的程度产生专门

大阻碍。

2).治理政策和实践。若其是进步的,劳动者工作中意度会高。

3).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如失业率和失业保险制度,对冲突

产生专门重要的阻碍。

3,冲突和合作的根源与阻碍因素之间的关系

任何文化的和客观的因素都只能阻碍冲突和合作的程度与表

现形式,而无法从全然上改变劳

动关系的本质属性——冲突和合作的存在。

1).人力资源策略的局限性:

治理者采取了进步的人力资源策略,但其本身并不能排除冲突的根源。2).明白得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工会既是咨询题的一部分,又是解决咨

询题的方法的一部分。

注:笔记符号系统:△填空▲名词讲明□一样简答■重要简答★论述题(按重要性由低到高)

自考的学习的三个层次:

1,凡人级不:只看资料,临时突击,不重明白得,死记硬背。“60分万岁!”

2,学人级不:注重书本,打算复习,侧重明白得,反复诵读。“80分优秀”

3,达人级不:资料+书本+案例分析,融会贯穿,己语表达。培养能力,目标更高。(如考证)

自考学习的实质:自考靠的是什么?培养的是什么能力?

1,态度,态度决定成绩。

2,勤奋度,勤奋的程度决定过关的程度。

自考学习方法的几句名言:

1,Goals determine what you are going to be.

2,重复是学习之母。

3,行动比语言更有力量。

第3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

阻碍劳动关系的因素除了就业组织内部的因素之外,还有专门多环境因素,这些因素被称为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

环境因素归纳为五个方面: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和制度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

一、经济环境:■

一样包括宏观经济状况,如经济增长速度和失业率;也包括更多的微观经济状况,

如在某一特定产品市场上雇主所要面对的竞争程度。

经济环境能够改变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力量的对比:

一方面,经济环境可能来自劳动力市场的变化,直截了当阻碍双方的劳动力市场力量的消长;

另一方面,经济环境也可能来自厂商所要面对的要素市场。

经济环境,第一阻碍劳动者的工资福利水平、就业、工作转换,以及工人运动和工会的进展,

其次阻碍产品生产、工作岗位设计、工作程序等,

最后可能间接阻碍劳动关系的整体状况。

技术环境

包括产品生产的工序和方式,以及采纳这些工序和方式所必需的资本密度(人均资本投资量)

的程度、产品和工序是否容易受到新技术的阻碍、工作是否复杂和需要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

三、政策环境:

指政府的各种政策方针,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关于就业的政策、教育和培

训的政策以及其他政策。也包括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直截了当干预行

动。

就业政策关于劳动力市场以及就业组织中的劳动关系的阻碍最直

截了当。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通过宏观经济环境来阻碍各组织的劳动关

系。

教育和培训政策关于劳动关系具有更加长期的阻碍。

四、法律和制度环境:

指规范雇佣关系双方行为的法律和其他力量的机制。

法律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最差不多形式。

五、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由各国、各地区甚至各工种的主流传统适应、价值观、信仰等组成。

它通过社会舆论和媒介产生阻碍。

总之,研究劳动关系,要将它放在特定的外部环境中,才可能

得到有意义的结果。五种外部环境

相互联系、阻碍。技术环境会阻碍到经济甚至社会文化环境,后者又

会阻碍法律和制度以及政策环境。

考点4:劳动关系的阻碍因素

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

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相互阻碍,技术环境会阻碍经济环境甚至社会文

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阻碍法律和制度环境以及政策环境。)

附录:

本章需要精读原文的部分:

劳动关系的本质(P4-5)

个不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P8-10)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P11-22)

考点5:劳动关系的三大主体【治理方、劳动者(工会)、政府】

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

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雇员以及以工会

为要紧形式的雇员团体,另一方是雇主以及雇主协会。由劳动主体双方组

成的组织,能够称为就业组织,也确实是我国通常所讲的用人单位,它能

够是营利性,也能够是非营利的。【陈维政: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参与劳动关系的两方:①劳动者及其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②用人单位(企业)及其代理人(经营治理者)。】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1、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差不多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

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包括所有从事体力或脑力而猎取工资或酬劳的

工作者。

低层治理者只负责监督和分配,而无权命令或奖惩下属,因而也属于

雇员的范畴。(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劳动力一样不属于雇员范畴。)法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治理者。

2、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爱好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

工会的要紧目标是代表并为其成员争取利益和价值。(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五年一届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中华全国

总工会执行委员会。非工会组织通常指独立于工会的雇员协会和职业协会。

雇员协会往往是在就业组织内部形成的,也包括由职员组成的非正式组织。

职业协会是由跨企业、跨行业从事某种特定职业的雇员组成的组织,其要

紧目标是为其成员争取更多的特定职业方面的利益。)

3、雇主:也称“治理方”或资方,是指雇用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

工资或酬劳的法人或自然人。(雇主处于治理方地位,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享有对职员的劳动要求权和指示命令权,以及决策的权力。)治理方是分层级的,权力分布是不均衡的,多集中于治理方的上层。

4、雇主组织的要紧形式是雇主协会,它们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要紧任务是与工会或工会代表进行集体谈判,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向

其成员提供支持,通过参与同劳动关系有关的政治活动、选举和立法改革,

例如修订劳动法来间接阻碍劳动关系。)

5、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①是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通过立法介入和阻碍劳动关系(爱护劳

动者“劳动三权”:结社权、集体交涉权和争议权);

②是公共利益的爱护者,通过监督、干预等手段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进展;

③是公共部门的雇主,以雇主身份直截了当参与和阻碍劳动关系;

④是提供有效的服务,重点是加大对劳资双方的培训。

例题:1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C)

A 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者B用人单位、政府、劳动者

C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D 用人单位、政府、劳动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考点6:工会的作用

工会的职能

一、工会的职能

我们从五种研究视角,即新古典主义、正统多元主义、治理主义、自由改革主义与激进主义动身,依次分析工会的经济职能、民主职能、整合职能、社会民主职能与阶级革命职能。

(一)经济职能

1.工资与就业人数的最优组合

工会通过优化组合工资水平与就业人数,实现效用最大化。产生相伴失业效应的缘故有两个:

第一,高工资意味着高人力成本,裁员坚持企业经营;

第二,劳动力价格上涨后,为使生产成本最小化,治理方将采纳资本密集型技术,使用更多的机器设备替代劳动。

2.确保就业公平

这取决于会员是否情愿参加罢工,而会员是否情愿参加罢工又取决于他们的就业公平感实现与否。

(二)民主职能

正统多元主义专门强调工会的民主职能,认为工会的角色应该将民主原则引入劳动关系,为雇员提供各种形式的代表制度。工会的民主职能具体体现为:

1.当治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能够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2.工会代表雇员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3.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4.与企业组织相比,工会组织的一个明显特点在于其职权的指向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工会领导受到工会中不同派系成员施加的压力;

工会的职能要求它必须平稳和和谐不同派系之间的相互竞争乃至相互冲

突,不能只考虑其中某个群体成员的利益。)

5.工会作为一个民主机构,有自己的章程、代表大会及领导选举制度,从而保证雇员享有各种民主权益。

(三)整合职能(只有治理主义强调雇员与雇主间的整合是工会的首要职能。)

多元主义、激进主义与治理主义都指出工会具有整合职能。

从个人自我实现的角度看,工会有助于职员发挥其才能。工会鼓舞雇

员参与组织的各项决策:

(1)工会的内部行政体系鼓舞会员参加支部活动;

(2)集体谈判制度为会员提供直截了当与治理方进行谈判的机会,使雇

员能够参与订立集体协议条款。

工会的整合职能还体现在它是实现高绩效治理的重要渠道。(高绩效治理要求雇员与治理方减少或排除彼此的对立与不信任,增进明白得与合作,

工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媒介。第一,工会的内部申诉与协商机制有助

于化解劳资冲突,克服雇员在于雇主融合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障碍;

其次,工会作为治理方与雇员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助于治理方实施人力资

源治理打算。)

(四)社会民主职能(与工会在经济、社会领域发动的社会民主改革紧密有关。)

工会不仅要求改善薪酬结构,而且主张排除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的工

资不平等。工会不仅代表会员利益,而且反映全体工人阶级与所有弱势群

体的利益。工会的社会民主职能要紧体现在三个方面:

1.社会工会——应该通过集体谈判提升工人阶级的整体工资水平,并

改善他们的就业条件。

2.工会主动参与政治活动——通过修改法律来增强集体谈判的力量,

通过经济与社会改革减少社会不公平,爱护弱势群体。

3.工会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它与妇女组织、环保组织以及教会

都保持紧密联系。

(五)阶级革命职能

尽管历史上激进主义强调工会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最灵要的力量,

然而,工会的这一职能正在逐步弱化。

二、我国工会的社会职能

按照我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的社会职能要紧体现为爱护职

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爱护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爱护

者,突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爱护。对企业单方

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享有审查权。

(二)建设职能——工会吸引职工群众主动参加改革,努力完成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任务的职能。

(三)参与职能——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治理,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治理的职能。

(四)教育职能——工会关心职工持续提升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养的职能。

《劳动法》几大重点考点:

1.工资的运算

2.工作时刻:①种类 a.标准工作日

b.缩短工作时

c.不定时

d.综合运算工作日

②休息日 a.法定节假日

b.休息休假日【加班工资的咨询题如何规定、处理、补休,休息日优先调休】

c.年休假

3.工作场所,就业鄙视,女职工的爱护

考点7:两大类运算题——工资与经济补偿金

例题: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运算【注意区分加班工资与日工资(=正常工作日日工资+2倍或3倍的正常工资日的加班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核算

考点8:工作时刻

工作时刻和加班加点

(一)工作时刻立法

工作时刻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

的时刻,即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工作的天数。

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国际统一标准。【工作制度弹性化的调整是国际进展潮流,也是要紧发达国家工时制度的进展

趋势。】

(二)工作时刻法规

1.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规定的,在—般情形下,是

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刻。【我国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44小时。】

2.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时刻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

的工作日。(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专门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夜

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3.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刻限制的工作日,要紧适用于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企业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刻衡量的

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

装卸职员以及因工作性质专门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的,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刻与月延长工作时刻标准限制,其工作日长度超过标准

工作日的,不算做延长工作时刻,不享受加班酬劳,企业可安排适当补休。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员,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刻。)4.综合运算工作日——综合运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按照生产和工作

特点,分不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运算劳动者工作时刻的一

种工时形式。(一样适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实行综合运算工时工作制,应履行审批手续。(其平均日(周)工作时刻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刻应差不多相同,超过部分作延长工作时刻运算。

不管实行何种工时制度,都要做到爱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不能以实行综

合运算工时制或其他工时制为借口侵犯劳动者休息权。)

5.弹性工作时刻——指在标准工作时刻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刻

不变,每天的工作时刻在保证核心时刻的前提下能够调剂。

6.计件工作时刻——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

刻。

(三)加班加点

1.加班加点的概念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刻,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

的标准工作时刻。(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连续从事劳动或工作。)2.加班加点的条件和限制

【一样条件】加班加点的条件:(1)符合法定条件,即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必须与工会协商,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不得强迫

劳动。(2)不得超过法定时数,即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专门条件】当显现专门情形或紧急事件时,如救灾、抢险或威逼公

共利益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刻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不受限

制的条件:(1)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其他缘故,威逼劳动者生命健康和

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阻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知识点见“工资运算”,此处略。)

(四)休息休假法规

1.休息休假的概念

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刻以外自行支配的时

刻。

2.休息休假的种类

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劳动者的休息时刻要紧有:

①工作日内的间歇时刻(休息和用膳时刻);

②2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刻;

③公休假日,工作满1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刻。(我国劳动者的公休假日为两天,一样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④法定休假日,即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的休

息时刻。

新年(1月1日)1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天【除夕取消放假!】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1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1天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1天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3天

(7)年休假制度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要点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填空30*1 名3* 10’简2*10’案2* 10’ 一.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关系:广义上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狭义上指劳动法律关系即是劳 动法调整劳动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指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及发生其它生活困难时,给 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实质上是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二简答: 一、劳动合同法定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5、其他事项

二、劳动法律关系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区别 第一,合同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劳动者个人。 第二,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有关用人单位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仪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三,合同效力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同时,集体合同对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都发生效力,而劳动合同只能是对用人单位和单个的劳动者发生效力。 第四,合同订立时间不同。 第五,合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含义: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 一般适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主要包括: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自考劳动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自考劳动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1、劳动法在广义上,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7.5通过,自1995.1.1日起施行。 2、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包括:⑴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⑵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⑶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⑷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⑸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4、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⑴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⑵劳动者有享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⑶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⑷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⑸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⑹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⑺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5、我国劳动法的作用: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⑵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⑶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6、劳动法的体系是劳动法律规范的逻辑排列,劳动法学的体系则是以劳动法为基础而进行科学分析和理论概括地排列,其内容不局限于劳动法。 7、我国职业培训制度包括二大类:一类是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它又可以分为初次就业前的培训和再就业(转业)前的培训两种;另一类是在职职业培训。 8、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方是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另一方是自由劳动者。 9、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10、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是《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的公约》。

《管理铁军》课堂速记

管理铁军 2018.01.09上午 要求: 1、上课期间,手机放在桌面上的,以小组为单位放到桌子中坚,屏幕朝下, 2、上课期间,笔记都会给到大家,以听会为主 学习的状态: 输入:知道 输出:做到 学习时,随时随地和公司部门,个人,做有效的链接 教材185-186页 《部门改进计划》《个人改进计划》 学习时,觉得有帮助的点,立即记录下来 营造一切氛围做管理 团队业绩好——氛围好 团队业绩差——氛围差 营造氛围和性格本身没有关系,跟你懂不懂有关 一个只懂得做人做事的人,是一个好人,不是一个好干部,一个好干部,还要学会做局做局——构架的能力 在工具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过去 在专家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当下 自创——无中生有--未来 管理的本质就是一群人影响一群人 支持你的粉丝团: 第一个粉丝团是上级 第二个粉丝团是下级 对上管理,对下负责 管理: 上级的时间 上级的资源 上级的情绪 负责(核心:有结果): 钱 成长 快乐 臣服: 1、臣服是一种角色 很多人对自己的角色产生误判 一个人的能力再强,离开平台什么都不是 2、臣服是一种成就 我们要学会成就我们的上级,把取得的功劳记在领导头上 不要和上级争功和上级争宠 3、臣服是一种敬畏 我们敬畏中华民族,企业,朋友,家人自己 不敬畏就是没有羞耻心 一个人值钱比挣钱更重要,与其天天想着如何挣钱不如想着如何值钱 值钱——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个人挣钱是值钱的副产品 4、臣服是一种融入

5、臣服是一种智慧 我们今天的弯腰不是懦弱,是因为我们还要成长,是为了有一天能挺起我们的头颅 地低为海,人低为王 不臣服——抗拒 劣根性思维(负能量):当一个人取得成果成就的时候,不是祝福,而是对真实性产生怀疑 贵族型思维(正能量):不是权利,财富,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表现: 1、凡事与我有关 当你认为这件事情与你无关的时候,你就主动选择了出局,当你选择出局,别人只好把你放弃 2、一说话成就别人 3、一出现给人希望 4、一干事让人有念想 干部的文化信仰及行为规范 行动高于一切 员工做错不叫错,叫尝试,错了不改才叫错 主持人: 1、定场 1)站稳:站在舞台中央,站在讲台后面 2)听你的招呼 2、自我介绍 1)我是谁 2)我的情绪 3)我的号召 3、营造氛围 唱歌,跳舞,互动等 注意事项: 互动而非表演 互动结束,立即邀请嘉宾上台 学会废话不断 用什么样的方式让新员工迅速融入: 发红包 请吃饭 讲段子 长松咨询的做法:拥抱 右手在上 左手在下 头左侧 传递情绪:正常拥抱,胳膊正常搭在肩上,手掌用力压一下 经验企业的目的:挣钱 持续性挣钱(硬实力):依靠经营,解决量(销售额)本(成本)利(利润),解决企业利润的问题稳定性挣钱(软实力):依靠管理,解决责权利(利益分配),解决企业成熟度的问题 营销和服务的关系: 服务解决客户满意度的问题 营销解决客户量的问题 服务为营销服务 经营:所有决策层的事(对外)-离场管理 强调的是效益,追求的结果,数据 管理:所有执行层的事(对内)-现场管理 强调的是效率,追求的是流程,制度,满意度,和谐

劳动法 学习笔记(导图版)

宪法--子条款(权利义务)基础最权威 最高立法--子条款(权利义务) 19世纪初自由竞争厉害出现工厂法法律来帮助规范 缩短时间改善条件不能乱扣工资(出现最低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争议 国际劳工组织---工会(高) 理事会 局(起草、发行、执行) 劳动法基本原则---贯彻劳动法始终 最高效力,不得与基本原则相违背(违反的,追究法律责任) 指导立法、约束执法中相对稳定 无相关法律可以以基本原则分析 只要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不变,基本原则不变(子法会根据社会发展改变) 涉外性---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 工作需要在国外完成 产生、变更、消灭劳动关系在国外 劳动关系分类--单位标准:企业、个体、国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涉外、非涉外 :典型、非典型 劳动关系特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双方协商,方式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主体特定 平等、奴隶性 对劳动者保护 16岁享受劳动权利、义务 职业安全----身体及身心健康得到保障、免遭职业危害 失业--摩擦、结构自愿、非自愿 政府促进就业--健康运行、社会稳定、人口大压力大 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公平禁止歧视、职业教育 就业扶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特困地区 县以上政府--就业专项基金

我国就业的形式--供大于求、就业、失业再就业压力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新成长劳动力、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培训落后 就业促进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 劳动合同法--2008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终止期限 非全日制--计时算报酬--每天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 劳务派遣--当地工资--2年 试用期--0、20天、1个半月、6个月 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不低于同岗位、合同规定80% 劳动合同变更--书面--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内容 特殊情况继续履行--法人、投资人变更 合并、分立 劳动合同终止--依法、依约定终止 解除--签订后、未履行完前--一定法律事由出现--提前终止 裁减人员--濒临破产、重大困难、转产、革新、调整,其它客观原因 不得预告辞退--从事可能患职业病的--未做健康检查 疑似职业病--观察期间 工伤--部分、全部丧失劳动力 非工伤--规定医疗期内 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 连续工作满15年,离退休不满5年 其它法律规定 即时告辞--未按劳动合同--保护、条件 未足额发工资 未缴保险 单位违法--损劳动者权利 违章指挥、冒险操作--危及人身安全 提前30天请辞 经济补偿金--满一年---1个月 --不超12个月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具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又称为劳资关系、劳使关系、雇佣关系甚至产业关系等 2、员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3.员工团体是指因共同的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4.管理方一般是指,由于法律所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或一般称产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的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5.管理方团体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一般不直接介入员工与管理方的关系之中。主要任务进行集体谈判,向其成员提供支持,通过参与同劳动关系有关的政治活动、选举和立法改革来间接地影响劳动关系。 6.合作,是指在就业组织中,双方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以正式的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是以一种非正式的心理契约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冲突,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完全一致,相反,经常会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对员工及工会来说,冲突的形式主要有罢工、旷工、怠工、抵制等,辞职有时也被当做一种冲突形式。对用人方而言,冲突的形式主要有关闭工厂,惩处和解雇不服从领导的员工。 8.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相互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 9.所谓三方性原则就是在制定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政府、雇主和劳工三方代表共同参与决定,相互影响、互相制衡。

10.在人的多种需要当中,在某种条件下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共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1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2.罢工。又称同盟罢工,通常是指行业的全体劳动者或企业内的一群劳动者,以工资或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经济利益的获得为目的而采取的共同停止工作的行为。 13.怠工,就是懈怠工作的意思,劳动者进行怠工,不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或离职,而是在工作中故意懒散、怠惰,或浪费雇主或企业的原材料,以此来达到维持或改善劳动条件的目的。 14.现在劳动者所使用的联合抵制手段,通常是指一群劳动者团结起来,对于不满足他们要求的雇主及雇主有关的人,断绝其社交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联系,以迫使其就范。 15.黑名单:是雇主在劳动关系冲突中对劳动者采取的一种秘密报复手段。雇主通过秘密调查,将一帮不安分或危险而有可能在劳资冲突中发挥主要或带头作用的劳动者秘密登记在一张表上,并暗中通知本行业其他雇主不要雇佣他们,致使这帮被列在表上的劳动者永无再被雇佣的机会。 16.排工:指雇主在雇佣劳动力时,对某些劳动者采取排斥态度。一般情况下,雇主专排那些加入工会的劳动者,为防止劳动者利用工会与企业讨价还价,以不加入工会为雇佣条件,以后违背此诺言,立即给予解雇。 劳动关系冲突的基本手段:1.劳动者的基本手段:罢工、怠工、联合抵制。2.管理者或雇主的基本手段:关闭工厂、黑名单、排工。 劳动关系冲突的解决办法:调解、仲裁、诉讼、政府干预 17.应对行为:工人对自身所处的地位的看法,以及员工自身对紧张的雇佣关系的单方调节行为,它是雇佣关系性质造成的潜在的紧张和挫折的一种发泄渠道。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九课《法律在我身边》说课稿 含板书、反思 初中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九课《法律在我身边》说课稿 《生活需要法律》说课稿 一、说教材 本课是本单元的起始课,要帮助学生认识到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调整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矛盾纠纷,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我们一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产生之后,统治阶级开始有意识地创制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治是人们共同的生活方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治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成长中的我”中的“心中有法”。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说教学目标 “生活需要法律”这一框题,是初中学生首次系统地接触法律知识的一课,对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通过了解法治的发展进程,增强自身法治观念。

能力目标:初步培养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认识法治建设进程的能力。 知识目标:了解法律的产生和法治化的进程。 三、说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难点:法治的发展进程 四、说学情 未成年人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法治意识如何,关系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能否实现。受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的限制,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甚至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有必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说教学过程 本节课设计了走近法治、追寻足迹、探究力量三个教学环节。 导入:“身边法律大家谈” 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请你来分享:

自考劳动法笔记word版

(1)工时立法。实行8 争的目标。 (2)带薪年休假立法 (3)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如美国1970年颁布了 安全卫生法》,1977年颁布了《联邦矿山安全卫生法》。(4)最低工资立法。 重要法律,也是工人争取生存条件的重要目标。美国 年的《公平劳动标准法》中对最低工资做了规定。(5)社会保险法。(6)劳动合同立法(7 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 (8)前苏联的劳动立法。 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于1918 法》,1922年重新制定了《苏俄劳动法典》,1970 了1922 (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4 机构。 (5)为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主要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6 际劳工组织成立以来, 织。 1922 机关。《劳动立法原则》、《劳动立法大纲》、 纲》。 (2)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1923年 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 (3)广州、武汉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工会条例》、 人运动决议案》、《关于工人十条》、《劳动仲裁条例》(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工会组织条例》、 理法》、《团体协约法》、《工厂法》、《修正工厂法》、 重要、最完备的立法。 《关于实施劳动法的决议案》。 1949年至1966年,《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是指劳动者独立支 (工作)之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身 从而劳动者所享有的福利18世纪末英美等工业 总的说来,可以 前 ④私营企业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简答) 一:劳动权平等原则。 1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 视,劳动者 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 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2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平等原则 体现为待遇均等。同工同酬体现 为:○1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 劳动给付相当。○2给付相同劳 动的劳动者之间,应该享有平等待 遇。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1劳动条 件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来确 定○2针对特定的劳动者群体,其 劳动条件也应该采取不同的规定。二:劳动自由原则。 1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契约自由。 ○1劳动者的缔约自由

○2劳动者的辞职自由 2 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1结社权:积极结社权,即有 组建和参加的自由。消极结社 权,即有不参加和退出的自由。 ○2团体自治: A工会团体的人 格独立。相对独立于国家,独立于 雇主 B工会团体的行 动自治。工会 团体依法享 有依自身职 能采取维护 劳动者合法 权益的集体 行动自由 3 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劳动力的人 身属性决定了劳动的不可强迫性。三:倾斜保护原则。 1 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劳动合同法》 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到严 格的单方限制。 2 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表现为基准法定。国家对于用人 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可能的肆意行 为的限制,倾斜保护劳动者,以确 保劳动者的生存。 3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 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劳动者的救 济保障。 ○1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制度减少 了救济成本○2举证责任倒置○3 有限的一裁终局避免了用人单位 滥用诉讼权利而妨碍劳动者的权 利救济的实现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最 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 置,包括部门法地位和法域地位两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整理精华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 一、劳动关系词源△ 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和。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 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接)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基本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 相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基本)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 1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影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寻找和培训顶替辞职员工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 岗位: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北工大校公选课整理

北工大校公选课整理 北工大校公选课整理Version2.0来源:李心雨的日志 上个学期期末我做过一份整理,发在人人上,不是用个人帐号发的。那次有许多朋友帮忙,还有朋友的朋友,还有不认识的同学,大家给了我很多资料,惯例先谢谢大家。但是那次到发布的时候才发现各种问题,所以最终发布了一个图片版的表格。今年我又制作了2.0版,这次有更多的同学帮我,我又多花了点时间,虽然由于力量有限,没能收集到太多课程的信息,但是形式上有所改进,不只像上次一样有图片版的表格,还有本篇文字日志,感谢帮助我的同学的同时,希望这份东西对大家有帮助。另外如果大家关于选修课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来函至本人邮箱mr_highdy@https://www.360docs.net/doc/445751646.html,,如果下个学期我还继续制作3.0的话,一定会加上的。 =============================================== ======================== 下面对这份整理做一下说明 1.由于资料和评价都是来自同学,由本人做的整理,有些地方或许略失公允, 还望见谅。如认为我的资料不够全面完整,请以平和的方式在本文下留言,以提醒其他同学 2.这份文字版的整理中,对于同一位教师任教的多门课程,均采取合并说明 的方式,盖因教师的任课风格和要求总是固定的,而我知道同学们想看的主要是这些 3.本人同期发布了一份图片版的表格,在本人的相册里。那份表格从格式上 讲更为清晰 4.表格中对选修课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分类,但不是以选修课类型为依据进行 的分类,如果同学们对分类有不同意见,请致函 5.此份资料没有对创新实践类选修课进行整理。如有同学愿意对这些课程进 行简单评价,请致函 =============================================== ======================== 以下是警告 本人在上文说明中已经说过这份资料是个人整理,偏颇之处难以避免,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但若有人寻衅滋事,出言不逊,非说我黑谁,那么小心我真黑给你看 =============================================== ======================== 以下是正文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

第一章 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表明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我国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狭义: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 3、管理方的概念:狭义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从广义上看,管理方除了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非正式雇主协会。 4、管理方的特点:1)管理方具有职权,职权是能向隶属人员进行指挥、发出命令并要求下级强制服从并执行的权力以及给予奖惩的权力。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是经由一定正式程序而赋予某个职位的一种权力。它源于企业产权,是合法的。3)职权是由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 5、雇主协会的类型:1)行业协会,同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2)地区协会,由某一地区的多种企业组成的地区性协会代表该地区雇主的共同利益。3)雇主组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雇主组织可分为全国性雇主联合会、单一行业或产业的全国性协会、地区协会。 6、工会的定义:工会是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性组织。工会的性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的地位: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工会的特征: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组织或经济性组织,即工会不得有政治和经济目的。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项权利。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工会的权利:4)条,以及工会及其会员在采取产业行动中,享有豁免权。同时法律也对工会及其会员的权利进行倾斜性保护。P22 7、工会的职能:工会有整合职能、经济职能、民主功能、服务功能 8、工会的行为方式:“韦布五分法”1)互保互助,通过工会会费建立的基金中提取费用,向成员提供如医疗教育、娱乐、住房等福利。2)集体谈判,是工会与雇主交涉、协商确定薪酬、福利、工时、工作条件等有关劳动标准和劳动关系事务的活动,是为会员争取经济利益的最直接方式。3)劳动立法,工会通过立法建议、监督法律执行等方式保护雇员利益,促进工会发展。4)直接行动,在互助互保式集体谈判不能发挥作用时,工会采取罢工、罢市等方式。5)政治行为,主要包括向政府与立法机构施加压力,促使其颁布保护劳动者的条例或法律;建立政党或加入代表工人利益的政党。 第二章 一、冲突的原因:1、异化劳动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5、心理契约的不履行6、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社会因素。 二、冲突的根源:工人努力工作,却不拥有最终的结果,这种异化劳动的合法化势必造成工人和雇主之间的矛盾,成为私有经济中不可能调和的冲突根源 三、冲突的表现形式: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冲突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的时候的表现形式。冲突一般包括显性冲突和隐性冲突。1、显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表现为罢工、抵制、辞职、诉怨等;用人单位表现为关闭工厂、停工、惩处、辞退员工等。2、隐性冲突,员工主要表现为职务内绩效的降低,比如怠工、旷工、缺勤、偷懒等。用人单位则表现为排挤员工,随意安排员工等。 四、产业行动的概念:产业行动又称集体行动,是指劳资关系双方在劳动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用罢工或关闭工厂等阻碍企业正常运营手段等进行对抗的行为。具体来说,是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或雇主以向对方施加压力为目的,单方面发动的导致正常工作暂时停止的一种活动。产业行动是集体协商、谈判失败后的高级斗争形式,也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和平手段所能够采取的最终的斗争或争议方法。 五、产业行动的形式 1、雇员的产业行动,1)罢工,产业行动最明显的方式。2)怠工,作为雇员产业行动的一种基本手段,是指工人既不离开工作岗们也不进行就地罢工,只是放慢工作速度或进行破坏性工作。3)联合抵制,是指雇员以影响消费者的方式来阻止雇主销售其最终产品。要据抵制对象不同,分为初级联合抵制和次级联合抵制。初级……是指工会直接向当事雇主施加压力迫使其接受谈判条件的运动;抵制方式是通过劝说消费者不去购买雇主的产品来限制雇主产品市场。次级……是指工会向没有直接卷入劳动争议的雇主施加压力,使当事雇主处于不行地位而进行的运动。方式是开展工人运动,使消费者不购买雇主产品。4)纠察,指罢工员工在靠近企业入口或有关区域设置警戒线,用以阻止其他员工或者人员进入。5)“恶名单”“好名单”。“恶名单”指工会将那些与工作作对的雇主列入一个名单,在很多国家视为非法。“好名单”在这种名单上列入工会认为对工会“公正”的雇主。 2、雇主的产业行动,1)关闭工厂,指的是当雇主得知雇员准备罢工或者雇员刚开始罢工的时候,就关闭工厂,并且声称是被迫行为。2)雇佣替代劳动者,是指在正式员工罢工期间,雇主通过雇佣其他工人来代替罢工工人进行生产,以抵制或破坏工人罢工的一种手段。3)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指的是罢工期间,雇主借助其他雇主的生产能力完成生产任务。4)复工运动,雇主派人到罢工工人家中劝说罢工者或其家属,使他们相信不久之后,大多数工人都将会回到工厂,并且他们的利益也会得到良好的保障。5)黑名单,又叫黑表,雇主通过秘密调查,将一些不安分或有可能在劳动冲突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劳动者登记在一张表上,并暗中通知本行业其他雇主都不要雇佣他们6)排工,雇主对某些劳动者采取排斥的态度。 六、罢工的形式:根据罢工的目的可为经济罢工,反对不正当行为罢工,同情罢工。根据罢工有无工会组织,分为正式罢工,野猫式罢工,其他形式有就地罢工,象征性罢工,集体辞职,巡回罢工,间断罢工,总罢工。 七、罢工的法律约束:1)对公共事业的罢工限制,由于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许多国家法律严格限制公共事业的罢工权。另外法律严禁在公用事业部门举行巡回罢工和怠工。2)对其他行业的罢工的法律规定,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原则(罢工目的是为了达成集体协议时,罢工才是合法的),社会适当原则,罢工程度要使社会能够接受。均衡原则,罢工必须是逼不得已采取的方式,手段要合法,应该尽量使用其他较和平的方式。 八、合作的根源: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合作源于“被迫”(是指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和“获得满足”(第一,获得满足建立在工人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上,第二,工作本身带来的满足,第三,管理方的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九、冲突向合作的转化及合作的方式:通过沟通或共同协商的方式。1、沟通的概念:沟通特指管理方向员工及其组织传达信息的过程。管理方沟通的目的在于向雇员提供组织信息,加深员工及其代表对组织的问题和管理方地位的理解,消除员工及其代表可以已有的错误观念。员工获得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工会在集体谈判、组织内部劳资联合决策中的作用。沟通主要内容有:就业组织的介绍性质的信息。日常工作情况信息。就业组织政策或组织人员的调整的信息。就业组织的运作的详细信息。2、共同协商:指员工单位为协调员工的关系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共同协商的组织是协商委员会,由员工和管理方代表组成,主席由委员会成员每年选举产生。共同协商的作用,1)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2)能够部分的调整劳动关系。 第三章 一、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1、劳动规则的订立者2、劳动规则的执行者、监督者3、人力资源市场的宏观调控者4、劳动争议的调停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二、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的政府管理:主要体现在就业和劳动合同方面。1、就业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之一,就业方面主要关注就业水平和就业模式。注意:1)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积极扩大就业2)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4)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2、我国劳动合同管理的框架由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用人单位内部管理构成,但以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为主,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关于劳动合同的规章和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履行等。 三、劳动关系存续阶段的政府管理:主要体在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1、国家的工资管理主要包括:对全社会工资的一般管理,制定工资政策和法规,宏观调控工资总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工资支付,尤其是保障欠薪支付,协调不同地区、行业、职业之间工资比例关系。对企业工资的间接管理,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动态、适度宏观调控,指导企业选择和完善工资制度,监督企业在工资分配过程中遵守工资政策法规。对国家机关工资的直接管理,确定国家机关工资分配的制度和方案,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国家机关工资水平。2、劳动安全的管理: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政府职能部

人力资源管理-课堂笔记-重点整理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人力资源导论 一、人力资源的概念与特点 1.人力资源的概念,广义上指一定的区域内的人口总量;狭义上指劳动力资源,即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劳动人口及实际参加社会劳动的非适龄劳动人口的总和。 2.人口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总体的数量表现 3.劳动力资源:是指狭义的人力资源;是非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 4.人才资源:是指一个国家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创造能力和专门技术能力的人口总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的禁用规定和退休制度:中国劳动年龄范围的下线是16岁,上限男性为60岁,女性为55岁。 6.人力资源的数量:可以用绝对量和相对量两种指标来表示;人力资源绝对量和相对量又都有“潜在”和:“现实”两种计算口径 7.影响人力资源数量的因素:a人口资源及其生产情况b人口年龄结构及其变动c人口迁移 8.人力资源的特点:a人力资源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b人力资源具有智力型c人力资源具有能动性d人力资源具有再生性e人力资源具有时效性f人力资源具有共享性g人力资源具有可控性h人力资源具有变化性和不稳定性i人力资源具有独立性j人力资源具有内耗性k人力资源具有主导性。 二、人力资源管理 1.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财力、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能保持最佳比例;对人的思想、心里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导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物尽其用,以实现组织目标和人力资源的价值。 2.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人力资源管理关心的是人,其核心是认识人形,尊重人性,强调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以人为本”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任务:a制定人力资源规划b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工作c工作分析和工作设计d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选拔e雇佣管理与劳动关系f岗前教育、培训和发展g工作绩效考核h帮助员工搞好职业生涯发展i员工工资报酬与福利保障设计j员工档案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指通过创建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有效地“激活人”,极大地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1.人性:是指人的本性,他是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及文学等许多学科研究的对象。 2.“经济人”:“经济人”又称“实利人”或“唯利人”,经济人假设也被成为X理论。泰勒制就是经济人观点的典型体现。 3.“社会人”:又称“社交人”。这一假设来自霍桑试验。其最基本的观点是:驱使人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是社会、心理需要,而不是经济需要,人们追求的是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4.“自我实现的人”:是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假设 5.“复杂人”:假设是薛恩等人在20世纪末70年代提出来的;长期的研究证明。无论是“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还是“自我实现的人”假设,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单都不适用一切人。

劳动法自考笔记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述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章就业促进制度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第九章社会保险法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要点: 一、新教材变动情况 二、考情分析 三、劳动法的考试特点 四、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一、新教材变动情况 2011年版《劳动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从章节体例上看,旧版(2003年版)教材一共20章,新版教材是12章。 从内容上看,新版教材删除了一些内容,比如旧教材第三章、第十四章。有些章节进行了合并和删减。有些章节是把名字进行了略微修改。 考试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二、考情分析 (一)基本情况 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是100分,及格线是60分,考试时间是150分钟。 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是: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 从难度上看,劳动法课程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是2:3:3:2。 (二)题型 依据最新教材的题型示例,这门课程考试的题型有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题。完整版请联系QQ1273114568索取

单选题相对简单一些,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每道题目的难度不大。 多项选择题相对于单选题来讲,难度要大一些。要求对具体的知识点掌握的非常牢固,考核的内容大多是法条中分点列举的事项。 名词解释题考核的要点是概念。要求考生对具体的概念进行准确记忆。 简答题的难度比名词解释题大,在解答的时候,不用长篇大论,写出具体的几点就足以,考试的时候是按照具体的点来给分的。 论述题要求首先写出具体的点,然后针对每个点做分析论证。要有开头、过程和结论。这样解答得分就会比较全面。 案例分析题主要通过具体案例提出疑问,要求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在提问设置上分点进行。 三、劳动法的考试特点 围绕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考核,由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比较多,考察的范围相对广泛一些,因此要求考生对具体的知识点掌握的都非常扎实。 四、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包括: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基准、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 难点包括:劳动权利的行使及其维护、具体劳动法律制度的适用、分析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思维方式等。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学习这门课程要以教材和大纲为基础,在学习之前,一定要先看考试大纲。只有看了考试大纲,才能准确的把握考试的要点。 在学习不同的知识点的时候,要把相关联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知识群。 考试大纲中将知识点列举为三个层次:识记、领会和应用。 识记,就是以具体的记忆为主,考试的时候多以选择题或者名词解释题的形式出现。 领会,要求理解,不仅是记忆的内容,考试的时候可能以简答题的形式出现。 应用,是最高一级的要求,通常给出具体案例要求分析,得出结论。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要清楚立法目的。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定义完整版请联系QQ1273114568索取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上的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提示】新版教材在此部分对旧教材内容进行了略微简化,考生应主要把握劳动法在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可能出名词解释。 (二)劳动法上的劳动 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法知识点整理

劳动法 一、题型 (一)辨析题(单选)2*10 (二)名词解释5*4 (三)论述题10*1+20*1 (四)案例分析15*2 二、重点(按章节整理) 第一章: 一、我国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中的是狭义的概念) (1)狭义劳动法的概念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2)广义劳动法的概念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关系 (一)定义(《劳动法》中的是狭义的概念) 1、广义: 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 2、狭义(劳动法):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二)特征(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1、与劳动(过程)有直接联系。 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产生了隶属关系。 4、职业性、有偿性劳动而发生的关系。 (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1、主体不同 2、用工双方的关系不同 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 4、法律的适用不同 5、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第三章: 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简单来说: 1、劳动权:(首要地位) 2、劳动报酬权包括:(1)报酬协商权(2)报酬请求权(3)报酬支配权。 3、劳动保护权——休息权 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5、生活保障权 6、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 7、合法权益保护权 第四章: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一)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二)以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三)是一种双务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四)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 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2、现实中的劳动关系只有取得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其运行过程才有法律的保障。 (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书本P55 1、范畴不同 2、形成前提条件不同 3、内容和效力不同 4、体现的意志不同 5、范围不同: 四、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16周岁开始、退休终止);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则是可分割的。(民事权利能力:出生开始,死亡结束;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开始,死亡结束) (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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