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0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精神,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省市各级有关渔业安全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狠抓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组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并针对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重点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杜绝渔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2020年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现将我市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渔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情况,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意识,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资金保障、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措施和督查监督到位。

二、健全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六项机制”等制度及工作方案。

(四)进一步压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各县(市)区与渔民等渔业生产主体签订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起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按季度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各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总结工作情况,研讨分析不足,部署下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解读各项禁渔政策及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渔业安全防范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宣传政策、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达到通过协管员,可以将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达到每一位渔民。

三、加大舆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七)全市渔政人员要利用渔区检查排查渔船安全隐患等时机,向广大渔民宣传渔业安全生产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断增强渔民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八)恶劣天气,市渔政及各县(市)区渔政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平台将有关天气情况及时告知广大渔民朋友,要求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出航捕捞作业,加强恶劣天气执法排查力度,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组织开展2020年6月16日安全生产咨询日,积极向广大渔民朋友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

(十)2020年6月中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各县(市)区渔政工作人员、渔民代表、新闻媒体参加2020年度市渔业船舶水上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届时根据“退渔转产”渔船拆解完成情况决定演练形式。

(十一)组织相关代表进行安全培训,警钟长鸣。

四、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

(十二)全市各级渔政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长江春季禁渔”及疫情防控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到重点水域、渔船停靠点登船检查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十三)组织开展“五一”、汛期和禁渔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捕捞长江刀鲚(凤鲚)、长江中华绒螯蟹(河蟹)打击力度。

(十四)推进全市长江重点水域渔民退渔转产,及涉渔船舶整治工作,从源头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管

(十五)加强与海事、公安信息共享,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联动机制。

(十六)加大长江春季禁渔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巡查力度,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清理违法违规渔具及“电、毒、炸”等专项执法行动。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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