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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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凯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04期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有的建设用地,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为了减少不稳定性事件的发生,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在涉及征地拆迁类的重大政策制定之前,进行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中的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本文结合现如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F5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发展规模迅速扩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三大改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关注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关切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李克强总理多次视察棚户区改造,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与“三大改造”相关联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也就成为了社会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如何管好、用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保证有限的国有资金用在“刀刃”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所以本文分析了现如今在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以供参考。

1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征地拆迁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对拆迁后的补偿项目也极其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因素造成拆迁后的补偿项目并不是很令人满意,进而出现一些“钉子户”或是与人民群众起冲突的现象,令人深思。在补偿项目的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1 审计人员对于补偿项目的审计不够重视。

拆迁改造审计项目的内容繁杂,既涉及住宅项目又涉及非住宅项目,既涉及有证房又涉及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既要计算区位价还要计算重置价等等,同时对每个房屋的计量标准与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制定本办法: 一、住宅房屋补助标准 1.主房:按楼房1000元/㎡、平房700元/㎡标准由各镇(乡)政府包干使用,各镇(乡)可根据所拆房屋年限、结构、装修等差异,制订相应的拆迁补偿实施细则。 2.附房及零星附属物补助:砖混结构附房400元/㎡,彩钢房300元/㎡,彩钢棚150元/㎡,其它棚舍及厕所500元/间(只),水井(含水池)1500元/口,化粪池1800元/只,围墙150元/㎡,护岸200元/m,水泥场地及进宅水泥路50元/㎡,零星花木移植费500元/户,骨瓶70元/只。 3.搬迁误工补助:按被拆迁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500元。 4.临时安置补助:对自行解决过渡居住用房的,无论实际过渡时间长短,统一按被拆迁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900元一次性补助。 5.固定电话等移机补助:固定电话每户200元,宽带每户200元,有线电视每户400元,水电表每户1000元。 6.搬迁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拆迁到位的,按主房面积 第 2 页共 5 页

50元/㎡给予奖励,逾期则不予奖励。 二、农村规模养殖棚舍和企业拆迁补偿 1.农村规模养殖棚舍:砖混结构且檐高不低于2.2米,按350元/㎡补偿,其余简易棚舍按250元/㎡标准补偿。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拆迁到位的奖励50元/㎡。 2.企业拆迁补偿:非生产用房参照上述标准进行补偿,生产用房补偿标准750元/㎡,其中檐高超过6米(含6米)并有行车的按1000元/㎡标准给予补偿,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拆迁到位的奖励50元/㎡。企业搬迁、过渡费用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不低于5000元,不超过10000元。企业安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安置方案。 三、拆迁安置 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的实行就地安置,不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的,由镇村落实集中安置区集中安置。集中安置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集中安置区方案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安置区内农民建房标准须按农村农民建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政府统一规划并实施。镇(乡)集中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标准为楼房600元/㎡,平房500元/㎡。未进入集中安置区实行就地迁建的,上述费用不予补偿。放弃农村宅基地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XX年起新批准实施的交通重点工程项目涉及农村房屋拆迁安置 第 3 页共 5 页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有效期: 2019.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 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3] 23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征收本区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黄金园街道、金山桥街道、廖家坪街道、丁字湾街道、书堂山街道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 征收白箬铺镇、乌山镇、铜官镇、桥驿镇、茶亭镇、东城镇、乔口镇、靖港镇、格塘镇、新康乡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为主要安置方式。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四条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地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发布;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概算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纳入和费用的发放以及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工作。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附件1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耕地补偿标准 二、果园和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林地补偿费按6600元/亩(即1100×10×6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该林地被征前四年平均产值的3倍计算。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成片果树未产果的,按其工本费的2倍补偿;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长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征收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 单位:元/亩

三、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说明:(1)零星果树指村旁、宅旁、河溪旁、路旁种植的果树等。 (2)零星果树的补偿已含青苗费、安置补助费。 (3)柑桔类大指树冠直径1.8米以上,中树冠直径1米-1.8米,小树冠直径1米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

(4)其他果树大指树冠直径2.5米以上,中树冠直径1.5米-2.5米,小树冠直径,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 (5)桂花(厚柏、银杏)树大指树高2米以上,中指1—2米,小指1米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 (6)自然生的油茶苗、果苗、绿、麻竹苗,补偿标准2元/株。 四、非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林地补偿费按4400元/亩(1100×10×40%)。 2、未利用地补偿费按1650元/亩(1100×10×15%)。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中龄林按亩材积产值的40%补偿;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补偿。 单位:元/亩

五、其它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1650元/亩补偿(即1100x10x15%)六、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民宅)拆迁补偿标准

(二)房屋(民宅)拆迁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三)房屋(民宅)拆迁其他事项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范围:XX村的旧村范围。 二.拆迁人: 三.拆迁单位:XX村委会。 四.拆迁时间: 1.年月日。 2拆迁时间:与拆迁安置房主体完工时间一致(主体完工时间为年日) 五.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与方式: 1.私人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安置为辅,拆一补一,增加面积按市场价格结算。 2.附属物一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3.住房以外的附属设施或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一律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安置,其他费用不再计取。 六.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 产权调换安置的实行自行过度,过渡期限为月。 七.货币补偿安置标准: (一)住宅房屋 1.砖混二层以下住宅:1100元/平方米。 2砖木二层以下住宅:1000元/平方米。 3.土坯房一层住宅:700元/平方米。 (二)附属物

1.围墙按80元/米补偿。 2.院内砖硬化按30元/平方米补偿,水泥硬化按50元/平方米补偿,照壁按300-500元/个补偿,门楼按800-1000元/个补偿,厕所按200-300元/个补偿。 3.挂果树按150元/株补偿,未挂果树按50元/株补偿,果树苗按5元/株补偿,成材树(胸径10公分以上)按100元/株补偿,为成材树按30元/株补偿。 4.地窖按500元/个补偿。 5.水井(60米以内)按150元补偿。 6.棚厦按100元/个补偿。 7.电话移机按158元/部、宽带300元/户、闭路电视510元/户补偿。 8.地下室按300元/平方米补偿。 9.室内装修按使用面积分四个等级补偿:一等500元/平方米、二等350元/平方米、三等按260元/平方米、四等按100元/平方米。 10.土暖气按照使用面积40元/平方米补偿。 八.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村民安置地点为______住宅区,户型为__平方米的_____楼。 2.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平米置换,超出部分按照1300元/平 方米结算,原建筑面积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结算。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范本) 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新围老屋村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及区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及其它批复文件编号),需对新围老屋村核定更新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 三、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五、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 七、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八、被拆迁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和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部分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一、货币补偿 示范区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修、附属物、树木、绿地等补偿金额依据《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08]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产权调换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迁人可在淮南市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内建设的安置房中选取。(二)拆迁具有合法产权凭证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的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拆迁房屋原则上按原拆迁面积就近套户型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45㎡的,被拆迁房屋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精品文档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修文县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拆迁补偿方案: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的认定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计算,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以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认定,对于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不予认定,给予一定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二、安置补偿的方式 本次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货币补偿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规划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产权调换按照记载面积和有资质的部门认定的面积进行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房由房开公司统一提供,住户可以选择回迁,也可以选择目前公司开发的“珍珠新园”小区进行安置,安置房超出原房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单价进行补 1 / 3 精品文档 差。 三、过渡方式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房屋的面积个月(元/平方米)计发,搬迁费按一次5元/平方米计发。

、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面积8个月(元/平方米)计发,搬迁补助费按两次(搬出、搬入)5元/平方米计发。 贵州省清镇市小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二十日 第镇拆迁工作表态发言稿 [拆迁表态发言材料精选]拆迁表态发言材料精选各位领导、同志们:实施城市旧城拆迁,加快改造老城区,是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重要举措,拆迁表态发言材料精眩现在,市委、市政府已经发出了——三期拆迁的动员令,作为城市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下,充分发挥拆迁主力军的作用,紧紧围绕——中路三期拆迁改造目标,大力度攻坚,全身心投入,扎实推进——中路三期拆迁改造进程,具体措施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路三期拆迁户数多,规模大,难度高。共计9.8万平方米 2 / 3 精品文档 7户,一次动迁总量是我市历史之最。为确保完成——中路三期拆迁改造任务,我局将成立专门动迁班子,主要 3 / 3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一)

编号:FW-2021130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一)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 titlecontent]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岳西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岳西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岳西经济开发区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6]145号“关于同意筹建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范围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根据需要确定。(详见规划用地图) 二、开发区起步区二期征地范围及征地拆迁期限 (一)征地范围:岳西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腾云、平岗两村(具体四界见规划图),总征用地面积约1500亩。 (二)期限:自二OO六年十月十日至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征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零星多经补助费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四、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1、补偿形式: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2、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1)房屋及附属拆迁补偿价,按安庆人民政府宜政秘[2006]34号文件批准的《岳西县房屋基准价格》及宜政秘[2006]94号批复《房屋拆迁安置有关补偿标准》执行,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地测量评估,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采取“重置成新价”评估作价。(岳西县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二)。 (2)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见附表三,室内装璜补偿标准见附表四。 (3)房屋、土地用途及面积确定:有证的以“房产证”、“土地证”所标注的用途和面积为依据,无证的以国土、房产测绘部门提供的文字依据为准。 五、拆迁安置 (一)临时过渡安置 1、临时过渡房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安置,指挥部按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计算,付给十二个月过渡房租,其标准见附表五。 2、拆迁范围内的搬迁户每户一次性发给搬家费300元。 (二)安置原则 1、遵照相关土地政策,坚持一户一宅,按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原则上

拆迁安置方案

金戈路一期(开发大道—松花江路段)道路工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讨论稿) 经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局批准,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修建金戈路一期(开发大道—松花江路段)道路工程,该项目建设涉及小河区王武村村民需拆迁,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筑府办发[2004]第109号文及小河区内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地区具体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第一条、被拆迁房屋的权属登记及合法面积、用途的确定 1、拆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当事人应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小河区国土分局、小河区规划局、小河区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审核确权,经审核可确权的房屋按本方案第三条办理;经审核不能确权的,按本方案第二条办理。 2、拆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其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为准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如不相符,被拆迁人应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小河区国土分局、小河区规划局、小河区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审查、确认。 第二条、无证建筑、临时建筑的处理 1、对于无合法手续和经登记审核后不能确权的房屋,原则上是按《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被拆迁人积极支持国家建设,主动配合拆迁安置工作,并按照拆迁人要求的时

间签订拆迁合同、按时搬迁的,视其房屋结构情况给于180元/m2~280元/m2的房屋拆除补偿。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一新建房拆除奖励计算表元/m2 附表二加层修建房屋拆除奖励计算表元/m2 2、经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尚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以建筑造价依据,扣除折旧后给予补偿;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三条、房屋拆迁安置方式 此次拆迁工作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进行。经初步摸底调查,征询被拆迁人的意见,参照本区内其他项目的补偿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补偿安置方式供拆迁人选择: 1、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员产权房为砖混结构的“拆一还一”不补房屋新旧差价;

港尾铁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港尾铁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推进港尾铁路沿线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港尾铁路因建设需要征地、拆迁安置的民用建筑物、附属物。 第二条本《方案》的征地拆迁人为漳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被拆迁人为港尾铁路沿线的土地和民用建筑及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三条征迁区域以征地红线为准。 第四条全市铁路征迁的耕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进行补偿。 第五条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补偿。 第六条青苗赔偿费按当地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倍进行补偿。

第七条龙海市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为1500—1600元/亩(平均1550元/亩)。 第八条拆迁人应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拆迁安置应当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规划,符合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有利于被拆迁人生产和生活,有利于新区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 第九条安置用地面积按“三户一亩”确定,安置用地的征地,报批相关税费、规划、勘测设计及“五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闭路电视、场地平整)等费用,综合按280元/㎡控制,超过部分由龙海市自行承担。 第十条权源确认的原则和处理办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施后至今,土地使用者持有各个历史时期有权机关批准的有效非农建设用地文书,均为合法权益,依照本《方案》补偿安置。 (二)凡是从征地告知书发出时间起抢建的各种建筑物,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三)房屋产权关系不清,产权人下落不明或由他人代管的房屋采取证据保全,并依照本《方案》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第十一条安置建房用地标准的人口确认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户口为准: (一)人口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征地告知书的时间为准。 (二)寄户、挂户或嫁出外村的村民不予计算。(但户口未迁出本村,在本村仍享有承包地、履行村民同等义务并独立建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附件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耕地补偿标准 二、果园和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林地补偿费按6600元/亩(即1100×10×6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该林地被征前四年平均产值的3倍计算。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成片果树未产果的,按其工本费的2倍补偿;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长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征收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 单位:元/亩

三、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零星果树指村旁、宅旁、河溪旁、路旁种植的果树等。说明:(1 (2)零星果树的补偿已含青苗费、安置补助费。 且标准种植一(3)柑桔类大指树冠直径1.8,小树冠直径米,1米以下米以上,中树冠直径1米-1.8 年以上。 且标准种植一年以小树冠直径,-2.5米以上,中树冠直径1.5米米,(4)其他果树大指树冠直径2.5 上。 米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1—21米,小指米以上,中指(5)桂花(厚柏、银杏)树大指树高2 上。 /株。2(6)自然生的油茶苗、果苗、绿、麻竹苗,补偿标准元 四、非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林地补偿费按4400)10×40%。×元/亩(1100 15%×)。101100/16502、未利用地补偿费按元亩(× 中龄林按亩、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30%补偿;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倍补偿。2补偿;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材积产值的40% 亩/单位:元.

五、其它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1650元/亩补偿(即1100x10x15%)六、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民宅)拆迁补偿标准

(二)房屋(民宅)拆迁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条X县X镇X片区地处X县城门户区,区位优势明显,其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实施新时代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提升X县城整体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办法》、《X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X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配套建设、自求平衡,分期实施,安置优先”的指导方针。本方案征收人为X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X 县国土资源局,房屋征收部门为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X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被征迁人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X县X镇X片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征收范围以X县规划委员

会批复通过的《X县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红线范围。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X片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菜园地、集体预留地及公共用地等所有集体土地均由村、组集体统一一次性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交由征收部门依法征收,被征收土地上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统一实施拆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5X号)文件执行。规划范围以外的X村1-3组山坡地统一征收并予以补偿,不计算安置面积。 第六条征收国有土地。征收属于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按照现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给予补偿;征收属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第七条X片区各类管线一律实行地埋敷设,禁止空中架设。征迁中涉及电力(含铁塔)、通信、电视、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供水等管线迁改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原则上管线迁移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产权单位适当拆迁补偿自行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为稳妥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我区本着依法合规、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充分贯彻以人为本、有情操作、让利于民的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并参照我区其他城中村改造的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以宅基地使用证为依据,结合历史及现状情况,由村委会对宅基地户及面积进行确认,凡属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证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根据宅基地面积进行分类安置补偿。 1、以宅基地面积333.33m2及以下的,回迁安置房为220m2,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m2以货币补偿。 2、宅基地面积333.34 m2及以上的,在220 m2安置房的基础上,按照宅基地面积减去333.33 m2除以1.5计算,为另行增加的安置房面积(增加的部分需超过单套安置房面积的二分之一),差额部分需按照元/ m2相互折抵。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 m2予以补偿。 3、宅基地面积110 m2以下的,地上建筑物不再行进货币补偿。 4、三层及以上建筑物的补偿,由村委会审定,报区政府拆迁小组同意并公示后进行补偿。 5、村集体道路、闲散地等补偿:以享受村民待遇的人口为依据,

每人补偿万元(待遇资格由村委会认定)。 6、临时过渡安置费:过渡安置期暂定个月,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不能按时返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村委会认定人口数(三年内不变),第一年每人每月元,第二年每人每月元,第三年每人每月元,临时过渡安置费一次性付清。 二、拆迁奖励 按照10户联保的原则奖励(单户签约不享受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万元,其中的万元由区政府筹措,在签订拟拆迁协议时,每户先兑付元奖励。 三、拆迁补偿及奖励兑现条件 各组拟拆迁户协议签字率达到90%以上,签订的协议生效,拆迁补偿及剩余25万元奖励资金统一兑现。 四、安置住房的位置、标准及分配方法 1、安置房位置及交房时间: 安置房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位置建设。安置房交付时间,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暂定36个月。 2、安置房标准: (1)安置房为全产权商品房,安置房的楼层最高不超过28层。(2)安置房分二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90m2、130m2(以房屋确权部门认定为准)。 (3)安置房的装修为简装,标准:包括水、电、暖、天然气、有线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4月)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拆迁方式 依照《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行统拆统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2、补偿款项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搬家费、过渡费; ④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⑤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⑥提前搬家奖励费。其中,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购房补偿款,③区位补偿款;实行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建房补助款。

非住宅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7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④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⑤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用; ⑥停业补偿费;⑦特殊行业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补偿。其中,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用和停业补偿费均以拆迁补偿款为基数进行测算。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 3、费用支付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放弃申购拆迁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置房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由拆迁实施单位直接支付到所在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作为被拆迁人的购房款,实行封闭运作;其货币补偿款中的其他补偿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只能使用拆迁补偿款申购拆迁安置房,其他补偿费用均不得计入购房款。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统拆统建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直接支付到统拆统建专门帐户,作为建房费用,不支付给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款中的其他补偿费用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人。《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可能发生的办理农转用手续等费用,由拆迁人支付到统拆统建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按前述规定将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直接支付到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或统拆统建专门帐户的,其利息归被拆迁人,在选房时由拆迁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52021550.html,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 国家兴修公路的政策每一年都可能有所改动,而兴修公路难免会涉及到占用土地,占用土地则必须对土地上的原有住户进行补偿,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补偿了,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房价标准,各地政府在制定这个补偿标准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 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二、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片区内居民早迁新居,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多次征求住户意见,结合文昌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文昌片区拆迁房屋情况 该片区共涉及原文昌新华书店及居民住房共约4000㎡,(其中:私人住宅约3200㎡,共30户。私人营业用房约500㎡,单位住宅及营业用房约300㎡)。房屋多为土木、砖木或砖混结构,层数为一、二层或三层。片区内房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文昌片区旧城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文昌镇总体规划,对该片区实行统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将片区分为安置区与非安置区,即安置区为拆迁户的统一安置楼

幢号,非安置区为对外出售区。 三、制定本方案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改造。四、住房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20㎡以内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小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拆迁户原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有房屋产权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户,按原产权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二)“五通”补偿:对原房屋内有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拆迁户,安置房“五通”通至进户门口。但协议签订后,拆迁户必须结清原房屋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

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17号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08]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五日 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省境内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中部城市群建设的用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地动迁补偿原则 1.电力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电网建设项目是全省重点工程,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电网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协调工作。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登记等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各市政府负责协助电网建设单位实施征地工作,实施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和协调工作。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可以减免属于本级的涉及电网建设工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的铁路、公路、通信、水利及管道等构造物的动迁,按成本价给予补偿。 5.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水利、道路等设施,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原标准恢复。若产权单位提出高于原标准建设的,所增加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6.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予以优先安排。对输变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使用林地的项目,要尽快报省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7.各级政府和电网建设单位要依法征地、动迁,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正当权益。要做好电网建设宣传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阻碍工程施工事件的发生。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征地、动迁等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6815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完整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完整版)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甲方(拆迁人):__地址:__邮码:__电话:__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 乙方(被拆迁人):__地址:__邮码:__电话: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建设项目名称____,建设地点_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颁发的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1.____2.____3.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 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 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 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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