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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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 时 用 电 作 业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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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参考文件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4 术语和定义 4.1 临时用电: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5权责 5.1 本文件制定权责 批准审核校准拟、修 总经理部门主管安环 5.2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6 内容及要求 6.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1)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6.2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部门应到期停电。 6.3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6.4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6.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6.6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6.7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

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抚顺石化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FSSH/WJ 013.508-20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抚顺石化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施工的相关方。 第二章《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详见附件1)进行作业。 第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由设备检(维)修项目所属单位的设备员(或设备主任)填写。作业票须经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对于生产装置轮班操作岗位,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则项目所属单位在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并做好记录。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当班人员(岗位班长或操作人员)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与作业票一起使用,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项目所在单位应设专人随施工人员同时进场、并监护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作业票并予以落实,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如有变动,作业票也必须进行交接,接替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也必须按票进行施工条件确认、签字。 第十条对于间断式施工作业,在每次开工前,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要对照《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对施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五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用电程序 (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位自行提供。

临时用电管理系统规定

1.目的 为了规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临时用电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 4.1属地部门职责 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票填写教程

注:1所有作业票证中均不得有空项,若不涉及或不需要应用‘\’划去 2所有作业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描述必须准确、唯一,要求根据描述可以确定具体作业点。3. 所有作业票的完工验收栏必须填写好时间并签字。 山东陆源化工有限公司停/送电票 一、供电单位的职责:对临时用电车间(部门)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根据临时用电时间、地点变换要求重新办票。送、停电时间按《停/送电票》时间执行,用电时间不得多于“用火作业票”中的时间。不见用电单位出具的“用火作业票”不送电。对临时用电的管理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或违章用电有权停止供电,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二、《停/送电票》的办理程序 1、用电单位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停送电处所、设备名称,申请(停、送)电原因、日期、部门、批准人及操作完成时间等内容。 2、停送电的接引点由车间的临时用电动力箱或插座引出时,由安全环保部、所负责人对《停/送电票》进行审批。 3、临时用电的接引点在生产车间的临时用电动力箱或插座容量不能满足用电负荷,必须由配电间配电柜引出时,由安全环保部、设备部负责人、公司领导共同审批。 4、停送电车间(部门)若用电接引点在生产车间,用电单位在申请办理《停/送电票》前,需先向接引点所在车间申请办理用火作业票后,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审批。 5、停/送电电车间(部门)根据安全环保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 6、临时用电单位持《停/送电票》到指定的接引供电处,在供电执行单位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点、送电时间,双方确认后签字,《停/送电票》生效。 7、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 8、《停/送电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用电单位持有,第二联供电持有,第三联安全环保部存留,保存期为一年。 9、停/送电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超期继续使用必须提前按临时用电办理程序重新办理用电手续。

GB30871-2014-八大特殊作业票证(八个模板)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 动火内容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8抚顺石化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抚顺石化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FSSH/WJ 013.508-20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抚顺石化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施工的相关方。 第二章《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详见附件1 )进行作业。 第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由设备检(维)修项目所属单位的设备员(或设备主任)填写。作业票须经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对于生产装置轮班操作岗位,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则项目所属单位在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并做好记录。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当班人员(岗位班长或操作人员)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与作业票一起使用,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项目所在单位应设专人随施工人员同时进场、并监护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作业票并予以落实,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如有变动,作业票也必须进行交接,接替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也必须按票进行施工条件确认、签字。 第十条对于间断式施工作业,在每次开工前,项目所属单位有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随意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临时用电时,须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一切临时用电,在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企业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 第五条危险识别 (一)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二)将本次作业需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第六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四)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七条作业安全措施 (一)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二)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编号,并有防雨措施,盘、箱、门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四)配送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正常电器运行巡回检查范围,确保每天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五)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六)在临时用电有效期内,如遇施工过程中停工、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时用电开关,待重新施工时,临时用电单位应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 第八条许可证管理 (一)“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二)“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个作业周期。 (三)用电结束后“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临时用电作业作业安全许可证》.doc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属地单位:记录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 作业地点、区域现场监护人作业内容持证电工 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用电总负荷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存在的 风险 分析危险因素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可能发生 序号的事故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主要的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要求。 2所有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安装接线均由持证电工进行。 3临时用电已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已连接保护零线。 4线路敷设、配电盘柜、开关、插座、插头、引线等均已符合安全规定。 5施工临时用电所用电源应由生产管理部门指定,严禁接用生产设备电源。 6所有配电箱门已上锁,并由专人负责,并清晰标记名称及安全警示标志。 7已编制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均已做到“一机、一闸、一 8 漏”。严禁电焊机外壳直接接地或接工作零线。 9临时用电设备已做好防雨、水措施,工作行灯电压不超过 36 伏,部件绝缘良好。 10临时用电电源停、送电均应由生产单位值班电工负责。 在储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等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实需要时, 11 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 补充 确认及签字 □ □ □ □ □ □ □ □ □ □ □ 措施 工作组成员对风险分析 及采取的措施确认签字 属地单位管理部门意见属地单位安全部门意见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申请作业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年月日(章)年月日(章)年月日(章)临时用电作业开工前,属地单位车间或运行岗位当班班长补充意见及验票签字: 年月日时分

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 提示:安全措施健全吗您知道签字的责任吗编号:

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执(白色) 本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作业供电单位存根。在风险识别及削减风险措施栏内,确认画○,否定画×。

临时用电作业票的使用说明 1、在正在生产装置区域或有可燃气泄漏的区域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用火作业票证”后,作业点所在单位方可到供电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供电车间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提供电器设备与供电操作。动火分析的采样应包括供电地点。 2、供电车间的操作人员在用电单位配合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工艺人员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 3、供电车间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安排人员接线,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的,必须经过施工主管单位批准后到电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票。 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并确认后,在“拆线人”栏签字封票。 6、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三联由供电单位存留。使用的临时用电票保存期为一年。 临时用电作业票 提示:安全措施健全吗您知道签字的责任吗编号:

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红色) 本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作业供电单位存根。在风险识别及削减风险措施栏内,确认画○,否定画×。

临时用电作业票 提示:安全措施健全吗您知道签字的责任吗编号: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作业票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作业票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作业票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按JGJ46-2005规范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电箱和开关箱。 2、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与外电线路(三相五线制)合用的同一供电系统中,现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其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必须与原系统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 4、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 5、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采用铝线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现场直埋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 6、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开关刀闸箱,流动开关刀闸箱至固定式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 7、各种开关及熔断器的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8、在潮湿的沟道、池坑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其照明电压应在12伏及以下。 9、刀闸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以大代小。 1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严禁多接,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 第 2 页共 4 页

11、移动式电动工具线应采用耐磨的绝缘胶线,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12、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班组或指定电气专业人员(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13、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14、严禁用电炉、碘钨灯、大功率灯泡、来烘烤衣服、设备或取暖。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 2、火灾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第 3 页共 4 页

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填写模板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流程 作业关闭 取消 作业申请 风险评估 安全措施 作业申请 范围:油气田生产作业、建设施工、维 护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 380V 或 380V 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用电单位现场负责人 电力资产单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 提示:临时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上(含 50kW)的,应编制施工方案,执行“编制、 审核、批准”程序,即由施工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编制方案,本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电力资产单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审批。 批准作业 书面审查 现场核查 延期 作业批准 作业批准人 作业申请人 相关方 提示: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灯泡 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作业结束 作业实施 作业交底 实施作业 提示: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 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作业申请人 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 提示: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 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作业核实 恢复现场 关闭作业 作业申请人 作业批准人 作业完成后核实:临时用电结束后, 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力资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中的设计要求,监督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经电力资产单位电气专业人员检查验收后双方签字确认,临时用电许可证关闭。 程序 责任人 管理要点 提示: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临时 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时限最长为15日。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作业,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人员操作。 提示:临时用电作业超过 6 个月的, 须按相关设计规范标准配置线路。 在开关上安装、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提示: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证、受限空间证、临时用电证、登高证样表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殊作业(或称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5 月2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 号公布,根据2015 年 5 月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 号修正)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特殊作业是指: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四项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的作业分级、安全作业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 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上述四项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 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五)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基本要求 1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在公司内进行本办法的培训和宣传,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学习本管理办法,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 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监督特殊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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