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表2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表3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1.表1-4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在执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

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

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

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

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

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1-10千伏 20—35千 伏 以下 35-110千伏 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以 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 月 年用电量W 2760千瓦时 0.5283 0.5183 阶梯电价2760千瓦时V 一、居民生年用电量w0.5783 0.5683 活用电4800千瓦时 年用电量〉 4800千瓦时 0.8283 0.8183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0.5483 0.5383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882 0.867 0.861 0.852 其中:1、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439 0.424 0.418 0.409 2、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982 0.967 0.961 0.952 3、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 1.182 1.167 1.161 1.152 三、大工业用电0.667 0.661 0.652 0.637 0.622 40 30 其中:1、离子膜法氯碱生产用电0.649 0.643 0.634 0.619 0.604 40 30 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297 0.291 0.282 0.267 32 23 3、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767 0.761 0.752 0.737 0.722 40 30 4、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967 0.961 0.952 0.937 0.922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9 0.499 0.493 0.484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63 0.361 0.359 0.357

1、上表中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按照省物价局苏价工〔2011〕358号文件的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依据: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182号。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 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大工业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8分钱。 4、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耗能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9M*11M 中间两个方柱子,高度2.8M,计划2台空调。2台3P的空调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文件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文件 华 北电网财[2005]63号 关于下发《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电力公司,唐山供电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廊坊供电公司,承德供电公司: 现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下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可靠性供电办法通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5年6月7日印发 附件: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 一、为了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促进电力客户合理用电,根据河北物价局《河北物价局关于全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工字〔2005〕25号)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二、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根据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供电方式(架空线、电缆)、供电容量及单位容量收费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符合收费标准的供电回路总容量×单位容量收费标准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符合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用电户在送电之日前,向所在供电企业一次性交清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五、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会计核算依照华北电网财[2004]135号文“收取的供电费用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应当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执行。 六、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入应用于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预算管理模式参照折旧留用资金管理模式执行,该资金的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列入“资本性收支预算表”的其他来源项目及“季度地方政府拨款、上级部门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及月度执行情况表”的相关项目中。 七、自2005年5月1日起供电企业受理新装、增容申请的电力客户执行本办法。 八、如国家出台统一的高可靠性电价政策或其他影响本办法的政策,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附表: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单位容量收费标准(架空线路部分)

常规电价查询表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 价 分时电价基本电价 尖峰电 价 高峰电 价 低谷电 价 变压器需 量 最大容 量 (元/千 瓦·月) (元/千 伏 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一 户一表”居民用 户 月用电量50千瓦时 及以下部分 0.538 0.568 0.288 月用电量51-200千 瓦时部分 0.568 0.598 0.318 月用电量201千瓦时 及以上部分 0.638 0.668 0.388 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0.558 1-10千伏及以上合表用户0.538 农村1-10千伏0.508 二、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0.663 1.081 0.899 0.415 30 40 20千伏0.643 1.056 0.876 0.399 30 40 35千伏0.633 1.043 0.864 0.391 30 40 110千伏0.611 1.010 0.835 0.371 30 40 220千伏及以上0.606 1.000 0.827 0.367 30 40 1、中小化肥用 电 1-10千伏0.274 30 40 20千伏0.254 30 40 35千伏0.244 30 40 110千伏及以上0.222 30 40 2、电解铝生产用电0.423 30 40 3、氯碱生产用 电 1-10千伏0.566 0.972 0.760 0.334 30 40 20千伏0.546 0.944 0.738 0.318 30 40 35千伏0.536 0.930 0.727 0.310 30 40 110千伏及以上0.514 0.899 0.698 0.290 30 40 其中:采用离子 膜法工艺的氯 碱生产用电 1-10千伏0.550 0.956 0.744 0.318 30 40 20千伏0.530 0.928 0.722 0.302 30 40 35千伏0.520 0.914 0.711 0.294 30 40 110千伏及以上0.498 0.883 0.682 0.274 30 40 三、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1千伏0.904 1.418 1.113 0.590 1-10千伏0.866 1.368 1.070 0.558 20千伏0.846 1.342 1.047 0.541 35千伏及以上0.836 1.329 1.036 0.533 其中:中小化肥 用电 不满1千伏0.382 1-10千伏0.344 20千伏0.324

表1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表

表 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表 执行阶梯电价的合表终端用户到户结算价按照 0.5103 元/千瓦时执行

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 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 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0.1 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9 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 2 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 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 月11:00-13:00 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 100 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按照 1-10 千伏价格执行

表 5 2017-2019 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 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征收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39 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 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9 分。 3.电网企业可依据上表标准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 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 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4.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变压器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 以上的,可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输配电价。单一制与两部制电价转换间 隔不低于半年。 5.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实际最大需量 缴纳基本电费。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及变更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16〕1583 号)规定执行。 6.2017-2019 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 6.88%计算,实际运行中线 损率超过 6.88%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 6.88%带来的 收益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 50% 文件依据:京发改[2018]1556 号;京发改[2018]1887 号;京发改[2018]1888 号

鲁价格发2009-218号山东省电价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文件 鲁价格发〔2009〕218号 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2008年8月,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二、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三、根据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四、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28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2、继续推进全省用电同价工作。按照国家关于电价高的地区适当少提,电价低的地区适当多提,逐步实现全省用电分类同价的要求,将我省价区由六个合并为四个,具体详见附表。 3、进一步优化电价结构。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收取标准提高到28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收取标准提高到38元/千瓦.月;将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间的差价,调整为千瓦时1.5分钱。 各类用户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另行下达。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六、各市物价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京用电分类★

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 注: 1. 表1-3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5分钱。 2. 表1所列价格,除一般工商业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一般工商业用户在表中列示的价格上按照如下标准加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普通工业用电1.8分钱,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为4分钱,表2-3中所列价格已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3.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北京电力公司:凡属城乡居民家庭照明、家用电器等生活用 电、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集体宿舍用电、城乡中小学校教学 用电,均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具备单独装表计量条件的 高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非居民 照明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以及“大宗

工业用户的生产照明”以外的照明用电。 居民住宅楼里的楼道照明为非居民照明用电;电梯、水泵属物业管理为非工业用电;居民活动中心如果是非盈利性质的,其照明为非居民照明用电,如果盈利则为商业用电。北京电力公司用电分类95598 居民生活用电 非居民照明用电1KV以下0.9145,1-10KV A 0.8995 商业用电 非工业用电 普通工业用电 大工业用电 农业用电 京发改…2014?118号京发改[2012]831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4611250691.html,/ywpd/wjgl/cx/jz/201208/t3884351.ht m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

目录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 2.1新疆 .............................................. 2.2青海 .............................................. 2.3甘肃 .............................................. 2.4江苏 .............................................. 2.5内蒙 .............................................. 2.6安徽 .............................................. 2.7山东 .............................................. 2.8河南 .............................................. 2.9江西 .............................................. 2.10山西 ............................................. 2.11云南 ............................................. 2.12黑龙江 ........................................... 2.13吉林 ............................................. 2.14辽宁 ............................................. 2.15天津 ............................................. 2.16河北 ............................................. 2.17陕西 .............................................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电价”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5分,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用电每千瓦时0.7分。 3、对已下放地方的原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年生产规模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年生产规模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上表所列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分。 5、铝厂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实施煤电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日内发改价字[2005]754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发展改革委,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物价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地区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 1059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取消超发电价政策,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以及取消超发电价对电价的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内蒙古西部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6分钱;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5分钱。 (二)取消蒙西地区发电企业的超发电价政策,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定价。 (三)内蒙古西部电网东送京津唐电网电量的结算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294元,其中电厂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1.07分钱。

《中国电价与电力发展研究》简化版解读

《中国电价与电力发展研究》简化版 2004年1月16日

序言 电力工业作为一项基础产业,其健康、良性的发展不仅事关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13亿人的民生。 电价是电力这一特殊商品的价值体现,其意义及影响远远超出电力工业本身。合理的电价水平及电价结构不仅能够促进电力工业各环节均衡、良性地发展,同时也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条件和促进剂。电力作为能源的形态之一,其绝对价格水平以及它相对于其它能源形态的相对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到各种能源资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反之亦然。 电价这种对电力工业本身、对国民经济发展、对包括能源在内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的“双刃剑”的效应,在加州能源危机和今年出现的北美电网大瘫痪事件中得到充分显现,并由此而引起各国政府对此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我国电力工业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发展到今天无论从发电装机还是发电量方面均雄踞世界第二的规模,成绩卓著。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我国电力工业成绩的背后存在着各种结构性问题,尤其在电价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是伴随着我国电力发展而衍生出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它的存在并逐步积累已构成对电力工业和国民经济未来发展越来越严重的障碍,现在到了必须下大决心,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理顺的时候。 应国家电网公司的委托,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并实施了这次长达半年的《中国电价和电力发展》专项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来自国内外不同单位和机构,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摩根大通银行、英国NERA(国民经济研究协会)、国家发改委、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前后共有几十人参与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课题组核心成员涵盖了宏观经济分析预测专家、电力专家及金融专家。自从2003年9月5日本课题开题以来,在前后近半年的项目研究期间,有关各方齐心协力、互相配合,使得课题研究得以顺利地进行。 由于电力工业本身的复杂性和较宽的涉及面,不可能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就电力工业的众多方面均做详细探讨,本课题研究是在以下框架下进行的: ●研究的侧重点是电价和电价结构,而非电力市场; ●侧重务实和可操作性,而非纯粹的理论探讨; ●侧重于输配电环节,而非发电环节。 本报告的宗旨是结合中国电力工业改革的总体方向及“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市场化改革实践,在对照、总结和学习世界各国相关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电价方面的政策性建议,为国家有关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表2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表3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1.表1-4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在执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 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 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 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 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 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1〕1467号)

不 津发改价管〔2叭1〕1467号 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电力公司、有关一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一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11] 2619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匆一‘“口一几 一、按照国家规定,将我市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区外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招补响电网企抢增加的为电成本,通过调整电,力销售价格子以疏导 按照国家《可一再生能源法》和《一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仆摊管理试行一办成一》有关规定,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立 )以令l、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原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干一反时

0.8分钱。 三、按照国家规定,将我市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1分钱,用于解决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及电网建设投资还本付息等一、刁题 四、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拟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将一根据国家一[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价格听证后实施。 五、按照国家规定,将非居民照明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六、关于我市部分区、县一的综合夏售电价另行下达。 七、以上电价一调整自2011年一12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价格见附件1至附件3‘ 八、电网企业对电价调整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洲安排。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网络调整以及电力用户价亘传解释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电力用户的服务承诺。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加强管理,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各级工商业企业主管部门,要权照国家政策刘」足,一认真做好本系统电力用户的岁传一解释工作;各邵、一了、企一业。一要努力消化电力提价的影响。 九、各级价格主管邵门一要密一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好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件一,讨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子以查处。

各类电价适用范围

各类电价适用范围 各类电价适用范围 一、居民生活电价适用范围 1、凡属城乡居民家庭照明、家用电器等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照明电价。 2、其它规定: (1)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不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城郊农村依附住宅建设的小卖部用电除外。 注:冀价工字[2004]18号文“关于唐山市城郊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后的农村电价的批复”明确“城郊农村依附住宅建设的小卖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用电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办公、民办学校,包括:托儿所、学前教育学校(幼儿园)、初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小学、成人小学)、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成人中等教育及其他中等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为残障儿童和少年提供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与教学有关的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3)部队(含武警)营房(工商业、服务业除外)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4)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福利性、非盈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康复指导中心等。不论公办还是民办,其用电价格一律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5)供电企业对从事以中央空调为居民住宅供热、供冷为目的的非盈利性物业公司中央空调用电和物业公司对居民户中央空调供热、供冷用电收费,均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冀价工字[2005]50号 (6)对单独装表计量的城乡居民小区内楼道灯、电梯、停车场(库)、庭院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冀价管字[2008]26号 (7)城郊农村依附住宅建设的小卖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8)村委会办公、村办小学校执行居民照明电价标准。[冀价工字(2001)70号]。 二、农业生产电价适用范围 1、农村社队、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垦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的动力用电和防汛临时照明、黑光灯捕虫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2、其他规定: (1)农村浇果树用电。 (2)农村畜禽养殖业和大棚蔬菜种植业用电。 三、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电价适用范围 华北电网财[2006]122号《关于落实河北省物价局调整电价的通知》中指出“本次电价调整,将商业、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三类电价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电价”,现将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电价适用范围分解说明。 (一)普通工业电价适用范围 1、凡以电为原动力,或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等一切工业生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20(315)KV·A或低压用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下列各项用电执行普通工业电价:

我国目前的电价机制分析

我国目前的电价机制分析 摘要电价是单位电能商品价格的总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价应依据供求关系的变化,消费者的偏好,替代产品的经济比较和市场未来预期的影响等社会因素综合考虑。 在系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既是改革的关键环节,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成功与否是衡量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协调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尤其要重点解决好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问题。电价不仅是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的信号,也是控制电力市场交易的经济杠杆,因此,电价理论成为当前国内外电力学术界的重点研究对象。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过程起步较晚,对电价体系和交易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还不成熟,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介绍了电价在区域电力市场、农村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电价电力市场电价机制 引言电价能够科学、合理、准确地反映和调节市场供求,他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电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水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发、输电已经分离,切配售也将要分开,从而形成独立的输配电网。因此,如何确定输配电企业合理的收入和合理的输配电价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一套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完整的、动态的、灵活的、适合我国电视实际的输配电价机制将我国电力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关键,也具供有关部门参考决策的重要价值。。 电网企业要发展,就要构建更为和谐、发展的电力市场,就要推行更为合理的电价机制。一方面使电网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要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寻求电价调整和供电需求环境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的最佳切入点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赢得更大的市场。建立输配电价机制对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理顺各个环节电价机制、实施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要“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 电力市场的建立是一个逐步摸索、逐步推进、逐步深人的过程。按运行模式和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电网公司作为单一购买者仍保留现有输配售电一体化模式。由于销售侧电价仍由政府制定,所以该阶段电网公司承担着很大的价格风险。第二阶段随着运行经验的不断丰富和输配电价机制的形

浙江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的用电分为六大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普通工业、非工业用电;商业用电;部队、狱政、敬老院用电;农业排灌、脱粒用电。现将分类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以及幼儿园、小学、所有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的教育用电(不包括其所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电),高校的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等用电。 二、大工业用电 1、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所有工业用电。 2、中小化肥用电:指具有生产许可证、单系列合成氨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以及磷肥、钾肥、复合肥料企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生产中小化肥以外的用电。 3、电解铝生产用电:指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电解铝的用电。 4、氯碱生产用电: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即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氯碱的用电。 5、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或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计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核定。计费方式,在不影

响电网和受电变压器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由用户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供用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在一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凡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最大需量由用户申请,供电企业确认。用户未申请的,需量按该用户上一月申请的需量进行计算,直至用户申请变更为止。实际计收需量中,在超过确认数15%和低于确认数10%幅度之间的,按实际抄见千瓦数计收基本电费;超过确认数15%以上的,超过部分加倍计收基本电费;低于确认数10%以上的,按确认数的90%计收基本电费。但低于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收基本电费。为简化手续,最大需量可按月申请、确认,也可将当年每个月不同的最大需量一次申请、确认。 三、普通工业、非工业用电 1、普通工业用电: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电; 2、中小化肥用电:执行范围同大工业用电中的中小化肥用电相同。其电价按大工业用电中的中小化肥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加0.07元/千瓦时。 3、非工业用电:(1)机关、医院、研究机构、试验单位等用电;(2)铁道、邮政、电信、管道输油、航运、电车、电视、广播、仓库(仓储)、码头、车站、停车场、飞机场、下水道、路灯、广告(牌、箱)、体育场(馆)、公路收费站等用电;(3)临时施工用电;(4)农贸市场用电;(5)公用发电厂受大网的电量;(6)其他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商业用电、部队、狱政、敬老院用电、农业排灌、脱粒用电以外的用电。 4、农业生产用电中执行普通工业、非工业用电:除农业排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电价”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5分,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用电每千瓦时0.7分。 3、对已下放地方的原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年生产规模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年生产规模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上表所列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分。 5、铝厂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 腹有诗书气自华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实施煤电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日内发改价字[2005]754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发展改革委,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物价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地区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 1059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取消超发电价政策,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以及取消超发电价对电价的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内蒙古西部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6分钱;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5分钱。 (二)取消蒙西地区发电企业的超发电价政策,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定价。 (三)内蒙古西部电网东送京津唐电网电量的结算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294元,其中电厂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1.07分钱。

发改价格【2011】2619号华北电网电价调整

发改价格[2011]261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北电监局,山西、山东电监办,华北电网公司: 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北京市1.95分钱、天津市2.8分钱、河北北部电网2.3分钱、河北南部电网2.83分钱、山西省2.95分钱、山东省2.5分钱、内蒙古西部电网2.3分钱。上述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河北省南部地区经营困难的马头电厂7号机组和兴泰电厂8、9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0.62分钱。 (二)适当提高北京市燃气发电临时结算上网电价。将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燃气发电临时结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73元。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北京市华电水电站和京西水电站容量电价每千瓦每月分别提高6元和10元;河北省潘家口水电站1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华电黄壁庄水电站和岗南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每千瓦每月分别提高11.6元和6.7元;黄河万家寨水电站向内蒙古西部电网送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3元。 三、调整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 山西、内蒙古西部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分别提高到每千瓦时0.3887元和0.375元。山西电网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95分钱。山西省、内蒙古西部地区向京津唐电网直接送电的电厂上网电价分别提高到每千瓦时0.3866元和0.3731元。山西王曲电厂向山东电网送电价格提高到每千瓦时0.4169元。河北北部地区同时向京津唐电网送电的大唐陡河等五个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1分钱。陕西锦界电厂、府谷电厂向河北省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提高到每千瓦时0.37元。 四、开展脱硝电价试点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五、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2020修订版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2020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中长期电力交易,构建公平、有序、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和《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7〕39号)及其相关专项方案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直接交易阶段开展的售电市场交易,待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运行后,售电市场按照浙江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交易,本规则自动失效。本规则所称的售电市场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月等中长期电量交易。售电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机构,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能的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企业购买电能的交易。 第三条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市场主体有自主交易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第四条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会同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浙江能源监管办)等部门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 第一节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发电企业: (一)按规则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售电市场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电力用户: (一)按规则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提供售电市场交易的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经营信息;(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方式,自主进入或退出交易市场;(三).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有权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五)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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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以上 220千伏 以上 最大需量元 /千瓦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居民生活电价0.390 0.380 0.380 非居民照明电价0.479 0.459 0.459 商业电价0.728 0.718 0.708 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460 0.450 0.440 大工业电价0.381 0.336 0.354 0.347 21 14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 解烧碱、合成氨、电炉 钙镁磷、电炉黄磷 0.331 0.316 0.304 0.297 21 14 电石0.281 0.266 0.254 0.247 21 14 中、小化肥0.253 0.243 0.233 0.226 21 14 农业生产用电0.358 0.348 0.338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167 0.164 0.161 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电价”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5分,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用电每千瓦时0.7分。 3、对已下放地方的原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年生产规模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年生产规模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上表所列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分。 5、铝厂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文附表2006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电价类别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 1千伏以 下 1-10千伏 35-110千 伏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居民生活0.5283 0.5183 非居民照明0.890 0.875 0.860 非普工业0.763 0.748 0.733 其中:中小化肥0.370 0.355 0.340 大工业0.562 0.547 0.532 0.517 33 23 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 0.552 0.537 0.522 0.507 33 23 2.氯碱及电解铝0.544 0.529 0.514 0.499 33 23 3.中小化肥0.232 0.217 0.202 30 21 4.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582 0.567 0.552 0.537 33 23 5.淘汰类高耗能行业0.612 0.597 0.582 0.567 33 23 农业生产0.440 0.430 0.415 贫困县农业排灌0.294 0.292 0.288 电价说明: 一、上表中的“居民生活”电价类别,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用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镇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苏电用〔1999〕455号文精神,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农村的医院、敬老院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的规定,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类别:为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江苏省物价局从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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