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

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
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

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

——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公司欺诈发行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之一。本文考察了我国证券审计市场中遭到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审计失败案例,并结合近年来的证券审计市场政策,分析了有关监管思想、政策影响以及发展趋势。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审计失败案反映了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效率与力度,同时执业机构也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恪守审计独立性,保证审计质量。

[关键词]审计失败;证券审计;市场监管

研究动机

在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10年的长足发展时,独立审计的信息鉴证职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从证券市场的“老三案”到“新三案”,再到近两年来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的出现,包括市场监管者在内的信息使用者都在不断地思考着原因与对策。

游士兵、吴圣涛(20XX)考察了1994年1月到20XX年12月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对证券违法违规的226个处罚公告,统计出346项违反证券法规行为。在346个观察值中,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的个例占%;披露虚假财务报告的比重为%,两者合计%;从各年度的分析来看,这两类事件的处罚公告在大多数年份也非常频繁(尤其在1998-20XX年)。由此可见,公司欺诈发行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构成了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之一。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关注其中涉及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违反证券法规情况,详细考察了中国证监会历年来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公告,分析这些案例的某些共同特征;相应地,我们也大体回顾了近年来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有关监管政策,希望通过对有关监管思想和潜在影响的分析,从审计及相关鉴证服务的监管视角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与综合治理提供相对全面、合理的思路。

一、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分析

中国证监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之一,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发挥了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工作始终非常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加大了对证券审计市场的研究与监管。近年来证券市场爆发了大量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及其他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违反法规行为,有少数注册会计师作为有关信息或行为的鉴证者并没有尽到应有的

职业谨慎,或恪守职业道德,未能揭示客户公司的违规行为,甚至与客户公司串通舞弊,极大地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中国证监会在对其他有关涉案主体做出处罚的同时,也对有关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罚。这些典型的审计失败案例为证券监管部门提供了有利的监管线索和经验来源,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关注审计风险,提高执业质量也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我们以中国证监会历年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发布的处罚公告为切入点,初步考察其中的某些信息与含义。

1、数据来源

我们在收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以下信息来源:

(1)对1994年第1期-20XX年第11期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涉案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决定、通报批评及新闻稿进行了阅读、分析(可通过以及书面公告查得),共识别出35例个案;

(2)根据胡春元(20XX)文章补充两例案件。

根据以上程序,我们得到了37个处罚案例,基本包含了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中较有影响的、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进行其他舞弊行为的案件。37个处罚公告中,包括了33例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和4例新闻稿(其中两例尚未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

2、处罚公告的年度分布

从处罚公告的年度分布来看:1997年及之前年度仅有4例,1998年8例,1999年7例,20XX年达到10例,20XX年为8例。如果以财政部发布脱钩改制通知的时点(1998年4月9日)为界,那么在此前后的处罚公告比率约为1:4.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脱钩改制以后独立审计行业的风险陡增,注册会计师在不断提高的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之下形势日益严峻。但值得注意的是,1999-20XX年被证监会实施处罚的25个案例中,有23例针对的是1996-1998年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的违反法规行为,我们有必要认识到:目前接连爆发的审计失败案在多数情况下是证监会对脱钩改制以前大量不规范审计行为的揭示与处理,不能以此全盘否定脱钩改制以后我国审计市场取得的进步与发展,也应当看到相当数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近年来执业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审计质量不断提高的事实。

3、处罚公告类型

37例公告中,31例同时涉及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6例系单纯针对涉案注册会计师名义做出。表1统计了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类型,提供了处罚类型的组成,但并不能充分反映监管处罚的变动趋势。例如,1998年以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以警告和通报批评为主,

少有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而在财政部发布脱钩改制通知后不久,证监会对琼民源(于1998年4月27日公告处罚决定)涉案各方进行了处理,加大了处罚的严重程度;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形式的普遍采用,是在红光实业案件(于1998年10月26日公告处罚决定)之后;根据现有资料显示,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名义做出的处罚始于蓝田股份案件(于1999年10月15日公告处罚决定),此后证监会越来越多地在处罚决定中直接针对涉案注册会计师个人;对个人处罚最重的个案包括红光实业案件中涉案注册会计师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以及郑百文案件中对原郑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处罚(个人罚款30万元以及暂停执业资格三年)。20XX年爆发的银广夏、麦科特两大案,则进一步显现出注册会计师个人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加重,社会舆论对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涉案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也有更高的呼声。

表1证监会处罚公告类型

处罚类型针对会计师事务所(34例)针对涉案注册会计师(77人次#)未处罚——5##%

通报批评9 %*** 6 7. 8%

警告17 %%

没收违法收入11 %——

罚款15 %24 %

暂停执业资格5* %15 %

撤销事务所执业资格1**%——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9 %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证券市场禁入者——2 %

注:*分别为山东所(石油大明)、中华所(琼民源)、海南大正(琼民源)、成都蜀都(红光实业)以及四川所(东方锅炉);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财政部拟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按9/34计算而得,表1和表2的其他频数计算方法均与此相同。

#由于缺失部分资料或尚未结案,此人数会少于实际处罚人数。

##有2人系在处罚时已不具证券业务资格,另有3人的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不予行政处罚。

###分别是银广夏和麦科特案件中的涉案注册会计师。由于尚未结案,此人数仅根据有关媒体的披露确定,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

如果将表1中的后5类(从暂停执业资格到证券市场禁入者)涉及的案例界

定为“重案”,有14个案例可被归为重案;其余23个案例则作为非重案。

4.处罚原因分析

表2描述了37例案件在处罚原因上的主要构成。

表2证监会的处罚原因分类汇总

处罚原因案例数频数

融资过程中出具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重大遗漏的%

其中:涉及审计报告的%

涉及验资报告的4 10%

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的2 5%

涉及盈利预测审核的4 10%

定期报告审计过程中出具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重大遗漏的2050%

其他2 5%

从构成来看,融资环节(主要是发行上市过程)发生虚假会计信息和虚假证明的比重较高,并高于定期报告及其审计(主要是年度审计)过程中的违反法规行为。在各种业务类型中,审计业务发生舞弊的情况最为普遍。验资业务和盈利预测审核业务的问题相对缓和。对于审计业务,我们发现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问题集中于虚增利润、虚构交易、虚构重要原始凭证、隐瞒重大违反法规行为(披露不充分)等,而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问题均未做到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地发表审计意见,报告有关事实。十分突出的是,我们基本没有发现采用了非常复杂的方法进行造假的案例;在大部分案例中,涉案公司的舞弊动机都十分明显,而注册会计师则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甚至成为舞弊行为的同谋。尽管近年来大量审计失败案的发生引起了公众对一般审计目标和现行审计方法的质疑,但对例处罚公告仍主要针对的是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漏报;明确针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程序上的缺陷而做出的处罚案例则很少见,大部分都属于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性质。这与和Anderson(1984)的发现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当然,我们也注意到部分审计失败案的发生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没有对外报告客户公司的违反法规行为,为了弥合独立审计执业界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差,我们认为有必要增强注册会计师发现并报告管理当局舞弊的意识和专业能力,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对审计风险的关注程度。

5.涉案会计师事务所与涉案公司的关联

37例处罚公告共涉及28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处罚会计师事务所的覆盖面来看,占到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总数的四分之一。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存在比较普遍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看,涉案事务所多为地区型大所,事务所规模的区分度并不大。

李树华(20

00)、吴溪(20XX)分别发现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集中度在1993-1996年和1997-1999年有逐年降低的趋势,而目前我国审计市场的发育程度尚很低,单纯从事务所规模上并不能很好地把握住审计市场特征。

事实上,我国审计市场在这些案例涉及的期间中,地方色彩非常浓厚。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绝大多数涉案公司聘任的都是本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说,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因为本地区客户公司而遭到监管者的处罚。在37例处罚公告中,仅有4例的客户公司聘任了异地会计师事务所。由此可以折射出挂靠体制和地方保护主义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巨大负面影响。

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还反映在审计任期上。从37例处罚公告中不难发现,相当数量的个例针对的是公司的多年巨额造假和注册会计师的多年连续审计。过长的审计任期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将产生负面影响,这也是值得监管者考虑的问题。

二、证券审计市场的监管政策

通过分析历年来中国证监会针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和职业道德行为所做出的处罚,我们便不难理解证券市场上很多监管政策出台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事实上,大量典型的上市公司舞弊与审计失败案例都是许多重大监管政策出台的“导火索”。相应地,本节简要评述了脱钩改制政策以及20XX 年度证券审计市场合并重组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作用与影响,提出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在监管环境趋严形势下的发展思路;初步分析了20XX年中国证监会针对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监管的几项具体措施。

1、脱钩改制

刘峰(20XX)曾提出,政府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时机选择与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爆发的危机有关。更直接地说,脱钩改制与琼民源案件的爆发有密切关系。尽管在经验证据方面,王跃堂、陈世敏(20XX),李爽、吴溪(20XX)分别论证了脱钩改制能够增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具有积极作用,而刘峰、林斌(20XX)提出,真正改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必要条件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对高质量会计服务的需求,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风险(指巨额赔付风险)。在我们所分析的证监会有关处罚公告中,仍有不少个案显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同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脱钩改制前后的连续几年均因参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而遭到处罚。这也反映出脱钩

改制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仍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钩,执业质量仍存在一定问题。

2、20XX年证券审计市场的合并重组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重组将产生哪些效果?如何进行有效的合并重组?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新兴的会计服务市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深入研究探索。在我们所分析的证监会处罚公告中,不乏因分所或合并前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整体遭受严厉处罚的案例。吴溪(20XX)发现20XX年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合并重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审计市场集中度的下降趋势,但并未显著提升高级差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市场份额。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壮大了自身规模,提高了承接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也有少部分事务所的合并重组并未遵循规模化发展的精神实质,仅在形式上成为大型所,并对证券审计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们继续深入思考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独立审计准则

本文所分析的证监会处罚公告主要针对1996年以来的案件做出,而我国的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也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并逐年不断制订、完善,以适应注册会计师执业需要和监管工作需求。独立审计准则的施行客观上促进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维护了证券市场秩序,并有力推动了国有的改革。李树华(20XX)考察并证实了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显著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多起上市公司重大会计舞弊案件,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有关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的职责都提出了很高的期望,对注册会计师未能公允执业并报告客户公司的违反法规行为也都作出了严厉的指责与处罚。李爽(20XX)提出,当前社会公众越来越强调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公司舞弊行为上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并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应地,为了弥合注册会计师审计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差距,在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舞弊审计,强调注册会计师对相关审计风险的提示,并对已颁布实施的某些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

从近期国内外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来看,我们需要更加迫切地强调审计独立性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来自客户的种种压力时,如何确保自身应有的独立性对确保审计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一方面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管理咨询或财务顾问服务,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地安排审计小组以确保审计独立性。在会计服务收费方面,高额的非鉴证业务收费同样很难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此外,注册

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遇到曾经同事过的客户公司管理人员,在具体执业时或者表现为经验不足,或缺乏应有的警惕与独立。上述种种问题都要求我们在现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深入研究并制定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尤其要强调审计独立性方面的规范指南。

此外,独立审计准则也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拓展,一方面要突破仅仅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准则体系,建立和完善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相关服务的准则体系;另一方面,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加入WTO后的变化,在修订完善现行准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特殊方法、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审计,制定出相应的业务指南。

4、20XX年底中国证监会的若干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2月底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并引起了证券市场的极大关注。一国证券市场如此密集地发布证券审计监管规定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而这与我国20XX年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查处的一系列重大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案件有着密切的关系。限于篇幅,在这里主要探讨我们对有关政策的粗浅理解,对于其中的不当之处,恳请指正。

(1)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孙铮、王跃堂(20XX)、中国证监会首会办(20XX)、李爽。吴溪(20XX)等均发现了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时存在变通审计意见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在缺乏足够理由的情况下,用严重程度较轻的意见类型或意见表述方式代替较重的类型或表述方式,同时避重就轻,或表达模糊。中国证监会(1998)也早已关注到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质量的“定性”与“量刑”差异。证监会于20XX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以解释性说明代替保留意见,或者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这充分反映出监管者对注册会计师变通审计意见行为的遏制思想。

编报规则第14号的第七条规定:如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该项规定无疑大大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行为的责任和经济后果,表明了监管机构遏制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加强对上市公司违反会计准则、制度等行为的处罚。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更应当审慎执业,在面对来自上市公司更大的压力或收买行为时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发表恰当

的审计意见。

(2)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出台以前,我国证券审计市场在收费制度上始终没有公开,而在执业过程中,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低价揽客的恶性竞争行为,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中国证监会,1998)。对于因审计收费引起的审计师变更,后任审计师在承接业务初期很可能降低审计收费并期望能在未来审计年度中得以补偿,而这种行为将导致审计师与客户之间产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Simon和Francis(1988)的经验研究发现了系统性降低审计收费行为(Systematic price cutting behavior)的存在,并论证了降低审计收费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将造成不利影响。问答第6号指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知晓其报酬应当作为股东的一项权利予以保障,向股东报告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是公司管理当局应尽的责任。”通过公开审计收费,有助于监管部门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基于这种考虑,证监会在20XX年修订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

(3)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于20XX年12月31日发布)第七条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联营的财务报告,也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项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针对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变更合并范围操纵利润的行为,而在以往的实务中,上市公司的这种动机往往通过聘请一家不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实现。相应地,证监会通过此项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市公司的舞弊动机。

(4)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

证监会于20XX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上市后在证券市场再筹资时,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规范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此外,应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和

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补充审计政策将适用范围框定在上市公司融资环节,与历年来证监会查处的大量融资环节会计信息造假案件不无关系,这与我们在前文的统计也是一致的。但在补充审计政策公布后,舆论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和看法,其中涉及到我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关系问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许可证管理问题,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所与成员所的身份认定与执业资格问题,补充审计的实施期限和范围问题,以及补充审计政策出台后引起的强烈社会反响等。限于篇幅,本文提出以下两点:一方面在于对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执业水平的关注。李树华(20XX)、刘峰、林斌(20XX)论证了我国审计市场尚缺乏内在的、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刘峰(20XX)以红光实业案例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现有制度安排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排斥效应。在不久前美国大能源商安然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全球舆论也不得不对“五大”的审计独立性作出重新审视。近期也已经有舆论开始提出,在我国制度环境下即使是国际知名事务所(及其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所或成员所),也不能确保审计质量的显著提高,因此我们应当辩证、客观地看待这一问题。

另一方面的关注在于未来我国会计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问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时间非常短,还需要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的培育和扶持。李勇(20XX)指出,随着我国加入WTO,整个会计服务市场以及运行环境将出现新的变化,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将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争取更大份额。面对这种状况,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国会计服务市场的重要力量,应当立足于A股上市公司。国有大型和金融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相关服务,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政府有关部门也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激励信誉好、执业质量高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得到壮大和发展;允许部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五大”的成员所或与其合并,实现“管理水平和执业质量国际化,管理主权和专业人才本地化”的行业发展战略目标;将不讲职业道德、违规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逐出会计服务市场。从这种政策取向来看,以“五大”为代表的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所与境内其他大型事务所的竞争、合作与相互促进过程将是未来证券审计市场(及其他会计服务市场)的重要发展趋势,而证券审计市场的监管工作也将进入一个新的探索阶段,因为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更积极地参与到我国证券市场之后,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市场准入)、监管以及在法律责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和市场退出机制上将成为监管者需要深入研究

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总结与展望

我们考察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处罚公告,发现:(1)近来接连不断爆发的审计失败案在多数情况下是证监会对脱钩改制以前大量不规范审计行为的揭示与处理;(2)证监会越来越多地在处罚决定中直接针对涉案注册会计师个人,近来发生的案件显现了司法介入和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增强的趋势;(3)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突出表现在融资环节和定期报告过程中;(4)绝大多数涉案公司聘任的都是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且聘任期均较长,审计独立性很可能存在重大减损。未来的研究可对证券审计市场中的有关案件进行细化和量化研究,进一步发现与执业过失相关的解释因素和其他相关问题。

证监会处罚公告涉及的案件都个别或累积地促使有关监管不断制订对策,提出各种方案。所以我们还进一步考察了近年来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一系列重大监管政策和规范措施,分析了有关的监管思想和政策效果,并提出了证券审计市场及其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在20XX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召开的“强化证券市场审计、评估执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着重讨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合伙制;第二是全行业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以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还主要停留在行政责任层次,而近来证券审计市场发生的案件已经日益体现出司法介入的趋势,目前已有多名业内从业人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审计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引发的民事诉讼数量还会不断上升,司法机关也正在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非常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20XX年1月15日下发。根据该通知,凡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生效处罚决定,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和审理,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机制正式启动。可以预见,对涉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涉案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诉讼将相应产生,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将发生实质性的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开始发生重大转折。

事实上,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从我们对证监会有关案件的处罚分析中可以发现,受到处罚的涉案主体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证券承销机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大股东、内幕交易及股价操纵者,甚至还涉及了证券监管机构自身。由此可见,证券市场舞弊现象是复杂的群体行为。监管者在加大对证券审计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同样有必要加快其他证券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和法制制度的建设,对其他涉案各方做出有效监管

和有力处罚。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在各个有关监管机构的共同配合与努力以及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下,证券审计市场的监管将迈入崭新的领域和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将得到显著的改善和提高。

证券公司审计案例分析

证券公司审计案例分析 一、背景简介 (一)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K分所所属的ABC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199X 年12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和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具有较大规模、业务规模遍布十个省(区)的集团型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吉林长春、青海西宁、辽宁沈阳、海南海口、沈阳大连、山东济南及湖南长沙设立七个分所。法定代表人TY,本所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质、国有特大型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司法鉴定资格等。全所职业人员66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20余人,人员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 K分所接受委托对XYZ证券公司A营业部20X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双方对年报审计签订了审计合同约定书。ABC会计事务所在证券公司领域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与业务资源,担任几家大型证券公司的审计师。事务所方面,甲作为K分所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乙为独立合伙人,丙为项目经理签署审计意见,丁为高级审计员担任现场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指

挥团队的整体运营。 (二)被审计公司简介 A营业部所属于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经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的代理买卖;证券的自营和上市推荐;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投资咨询;证券的代保管、鉴证;资产管理;代理证券登记开户;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的自营买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总部在上海,公司所属的3家子公司、5家分公司、23家区域营销总部及所辖的113家营业部分布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由于日益严厉的监管环境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现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K分所主要针对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营业部20X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证券行业从零开始,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证券市场从此结束。新中国从此开始考虑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重新设立,这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1950年2月,新中国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52年7月和10月,政府相继关闭了天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58年以后,受当时中国国内外政治局势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更是长期受到摒弃。 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但到了1955年,中国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证券市场才得以逐步恢复。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数百名中外贵宾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的庆典。黄浦江畔一声锣响,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上市交易的有被称为“沪市老八股”的8只股票,“老八股”都是一些集体企业或国有小企业,带有很强的试水性质,试点不成功,也无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改革开放的特区隆重地举行了开业典礼。 这两个特殊的日子,已经作为辉煌的起点,载入了史册。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也象征着中国百年证券的历史长河,千折百回,历经险阻,终于汇流成涛天的大潮,即将朝着无垠的大海奔去。二十年的历史表明,证券市场的诞生顺应了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但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样板,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动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金融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从那之后直至2000年之前,股票发行依靠的是行政审批,投行经历的是“额度制”阶段。 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不仅给“股票市场到底姓社姓资”的争论画上了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证券与投资分析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系别: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工商管理 姓名:李志强 学号:021140202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2015年12月24日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加快了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加速了企业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用什么来规范市场,由谁来规范市场,如何对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原因分析;对策 一、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于影响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存在很多问题 1.信息披露虚假。一是发行人为获得发行资格,采取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方法,达到以虚假信息包装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过于笼统和模糊,难以揭示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经济增长趋势和风险状况。三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 2.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时效性极强的资源,信息披露的滞后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各大报纸上刊登,却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来,对中、小散户极不公平。内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市的重要特征。(二)机构投资者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从人数上看个人投资者占总开户人数的99.7%,机构投资者只占0.3%。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个人投资只拥有2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通常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会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操纵证券市场,以此获利,而散户因此被套牢,损失严重,这种违背社会道德的投机行为,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功能、转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不严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但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 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点在有关证券市场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方面尤为明显。 (四)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董事会职责不清,职权过于集中,其他董事没有说话的权利,公众股太过分散,董事会受大股东操纵。其次,总经理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制约,通常总经理在处理公司日常工作时,所有行使职权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为基础并向董事会报告,但实际上,总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证券交易中心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是会员制形式、公司制运作。在业务范围上,有的证交中心自成系统、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种、有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而不与证交所联网;也有的证交中心既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品种,又与沪深证交所有联网业务。整个市场缺乏必要的统一布局,市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初步的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债市场、金融证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组成的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同时在吸收引进外国资金、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过纵观这些年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现在的制度设计,可以很清晰的发现中国证券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证券市场;股票;发展 我国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股票和债券。l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l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l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l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此后,相继出现了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逐渐形成了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一、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发展 今天最能代表中国股市的量化指标是上证指数(上证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100点),它的最初发布日是1991年7月15日,以133点报收,到了年底的12月31日,已是292点。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全面放开股价,上证指数从前一天的623点冲到1,334点,并在5月26日达到全年最高点1,429点。但由于这一年有30多只新股票上市,比1991年增长了3.88倍,对投资者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研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绪论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促进作用。从国内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1990年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分别建立,翻开的是新中国资本市场崭新的一页。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中国证监会2015年度报表》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底,沪深两大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有2827家,总市值53.15万亿元,流通市值达到41.79万亿元,两市的总市值占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8.54%,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如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违规以及基金经理违规操作等,法律无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政府如何明确其监管范围,把握好监管尺度,努力去构建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证券市场是我国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监管失灵,而不是市场失灵。如何在当前环境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实现证券监管目标,不仅具有学术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深入阐述了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发展历程。然后,进一步剖析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对国外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针对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如健全监管体制,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内容,完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众多投资者利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以期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经过短短20多年的时间的飞速发展,取得了非常

证券公司的风险有哪些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证券公司主要面临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承销风险。承销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证券公司往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力争成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主承销商,但由于竞争激烈,许多证券公司即使投人再大,也难以获得一家主承销商资格;②已成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也面临一个能否实现承销计划的问题,特别是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还存在因认购不足而不得不自己认购的可能; ③在包销配股的情况下,证券公司极可能买下销售不出去的股票,甚至对认购的转配股作长期投资,这就是配股承销风险。 第二,自营风险。同一般的投资者一样,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从事自营业务同样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由于对市场上的行情判断失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时机不对,以及证券投资组合不当等等,都可能遭受损失。 第三,资金流动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是以高负债水平为特征的金融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证券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指证券公司不能如期满足客户提款取现(如客户提取股票交易保证金),或不能如期偿还流动负债而导致的财务困境。香港百富勤集团的倒闭,就是因为流动性风险的爆发而引致的。目前我国投资者从事A股、国债和基金交易时,资金的清算和结算都是通过委托证券公司来完成的,资金帐户也设立在证券公司,这给证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自营,允许客户透支或进行其他获利行为创造了机会,同时也潜伏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行为的重点内容之一。 第四,内部管理风险。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交易电脑系统出现故障,业务人员工作疏漏造成交易差错,业务人员从事内幕交易和违法违规操作而造成巨额损失,业务往来中金融诈骗,重大项目投资或新业务决策失误等等。随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不断增加和证券公司业务的逐步多元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风险将越来越大。 第五,生存风险。我国目前小的证券公司资产额仅有几千万元,较大的证券公司如申银万国、国泰、南方、华夏等全国性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也都在10亿元左右,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去甚远。且大部分证券公司仅仅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过分依赖于单一的佣金收人。一旦交易变淡,这些证券公司的佣金收入就会锐减,一些证券公司维持自身的运营都存在较大压力。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审计案例分析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审计案例分析 一、背景简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介 K分所所属的ABC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199X年12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和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具有较大规模、业务规模遍布十个省(区)的集团型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吉林长春、青海西宁、辽宁沈阳、海南海口、沈阳大连、山东济南及湖南长沙设立七个分所。法定代表人TY,本所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质、国有特大型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司法鉴定资格等。全所职业人员66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20余人,人员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 K分所接受委托对XYZ证券公司A营业部20X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双方对年报审计签订了审计合同约定书。ABC会计事务所在证券公司领域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与业务资源,担任几家大型证券公司的审计师。事务所方面,甲作为K分所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乙为独立合伙人,丙为项目经理签署审计意见,丁为高级审计员担任现场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指挥团队的整体运营。 (二)被审计公司简介 A营业部所属于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经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的代理买卖;证券的自营和上市推荐;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投资咨询;证券的代保管、鉴证;资产管理;代理证券登记开户;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的自营买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总部在上海,公司所属的3家子公司、5家分公司、23家区域营销总部及所辖的113家营业部分布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由于日益严厉的监管环境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现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K分所主要针对XYZ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营业部20X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 二、审计过程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得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得出现与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得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就是上百年得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得“自然演进”得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得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与发展起来得。 资本市场出现得直接原因就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得犹豫与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就是不就是资本主义独有得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瞧,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得“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得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得监管框架。

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得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得发展轨道.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得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得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与国际化发展得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与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1年9月底。)。 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得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得战略高度。2005年5月启动得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得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得市场,市场得深度与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得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得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得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得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得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得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得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得深刻转变。

浅议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浅议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您可能更想看… 风险社会与风险治理 风险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基于风险认知概念模型的旅游风险认知... 完善市场秩序风险管理体系努力防止市... 应对现代社会风险:基于风险分配的社... 基于风险收益关系和风险倾向的战略风... 农业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的风险防范对... 北京奥运会财务风险的风险源?风险因... 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在营销风险管理中的... 风险企业运作与风险资本流动的机制分析 摘要: 券商的风险管理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要求和实务经验的课题。本文从实践的角度来探索如何券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关键词: 券商业务;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7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8631(2010)03-0036-02 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运动,理论上,预算管理、财务考核、现金流管理、财务分析都有很多好的著作;实务工作中,各证券公司都有自己行之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下面我着重谈谈如何运用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降低券商的业务风险。 一、浅析证券公司的业务风险 1. 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或是损失的可能性。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同时存在,有收益就一定有风险,证券公司获得收益就必须以承担风险作为代价. 2. 从风险来源看风险的分类 从风险来源看,证券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财务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和信誉风险。 3. 重点从业务构成分析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3.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A. 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 B. 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 C. 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 D. 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黄人杰 2013-04-16 16:04:45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京)2012年9期 2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区性市场到全国性市场的巨大转变,现在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取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促进了经济和企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阻碍市场发展、缺乏监管有效性的许多突出问题,表现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市场经常暴涨暴跌,市场参与者和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监管政策常常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监管活动和过程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识别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于发挥监管的应有作用和实现监管目标,确保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 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有关方面就一直强调加强监管。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在保证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在驾驭市场、管理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这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科学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初步认识到监管制度应当符合市场规律的问题,考虑到如何通过符合市场的

规律来加强监管的问题,逐渐认识到确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新思路,强调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监管目标。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开设确立了比较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开始用新的思路指导对市场的监管。 2005年监管部门根据法律实践的需求,对1999年开始实施的《证券法》进行了修订,保证了比较完整的资本市场法律框架体系和集中统一的监管架构的形成,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已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监管部门也开始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这些工作和成绩,对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提高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年发展的巨大成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绩。实事求是地说,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有了初步的增强,除了前面所介绍的,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局面。这些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市场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一是通过贯彻执行《证券法》和修改制订与《证券法》相配套的有关行政法规,使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得到了初步改善;二是通过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举措,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运作逐步规范。 第二,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

证券公司经纪类业务的审计方法

证券公司经纪类业务的审计方法 2009-08-27 22:30 刘明学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除了上市公司出现了较多问题外,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问题也层出无穷。证券公司经营风险一般表现为因在经纪业务中挪用大量客户保证金、向社会发行个人柜台债、违规国债回购及违规将客户托管的债券套现炒股等,而出现资金链断裂,从而直接导致证券公司行政关闭或被托管。本文就注册会计师如何规避证券公司经纪类业务的审计风险及证券公司经纪类业务相应的审计方法谈几点看法。 一、对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 作为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制衡性、独立性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审计时,首先应对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价,分析其内部控制是否能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结算风险等以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应首先了解其控制环境,然后再按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开户环节、委托交易环节、清算交割环节、客户资金管理环节等不同业务环节进行测试。 (一)对控制环境的了解: 了解的内容主要包括与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合同、印章等直接接触的岗位和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岗位,是否实行双人负责制;是否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是否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权限和程序,健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登记责任制度;网上交易系统是否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采用高强加密等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客户数据被窃取、篡改;修改客户资料、设置账户状态、重置和删除密码时,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事后确认手续,并进行了备查记录;是否建立完备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切实防止出现账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经纪业务的实时监控系统,其监督检查部门或其他独立部门是否对证券营业部资金划转、证券转移、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资金流转、异常证券转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实时预警;是否定期、不定期地对证券交易系统、财务系统和清算系统进行检查,以加强交易信息与财务信息、清算信息的核对,确保相关信息与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商业银行等提供的信息相符。 (二)对业务环节的测试: 1.开户环节: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抽查证券公司开户资料、指定交易和转托管协议及将有关客户资料与交易清算系统有关资料核对等方式对证券公司开户环节进行测试,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开户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程序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户资料是否装订归档管理;指定交易和转托管协议 内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擅自为一个投资者提供多个股票账户或资金账户等违规情形。 2.委托交易环节: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抽查委托交易有关书面资料、交易记录、代理协议等方式对证券公司委托交易环节进行测试,测试的内容应主要包括客户委托手续是否齐全;代理委托操作是否查验了代理人身份证并留存其复印件;代 理客户申购新股或认购新股,是否签订了代理协议;有无全权代理的证券资金账户;委托交易单中是否存在全权委托条款;委托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保管。 3.清算交割环节: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抽查清算交割日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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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的出现和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的“自然演进”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是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和发展起来的。 资本市场出现的直接原因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的犹豫和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的“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的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的监管框架。

201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的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的发展轨道。2019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19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发展的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9年9月底。)。 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2019年5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的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的市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的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的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的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的深刻转变。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世界上最早买卖股票的市场出现在荷兰,时间是1602年。因为荷兰海上贸易发达,刺激大量的资本投入,因而产生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需求。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备的股票流通市场,更没有独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本地的商人们零星地进行股票买卖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综合交易所里与调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交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资金的巨大需求,国家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开。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于1984年11月诞生。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开始上海股票的柜台交易。1988年,深圳特区尝试对一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试点,其中包括一家由深圳几家农村信用社改组而成的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由此产生了经人民银行批准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第一支股票。同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开始了深圳股票的柜台交易。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仿效上海和深圳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相继设立证券公司或交易部进行柜台交易,提供证券交易服务。 从1990 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 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它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推动国有 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 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对如何完善股票市场还缺乏经验,加上中国进行股票市场实验的独特时代背景和经济背景,致使股票市场的运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扰,阻碍了股票的健 康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已与宏观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中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 以下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2.7%,至2007 年中期上升至10% 左右。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 % 左右;2006

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体系

第一章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资本市场,证券公司作为那个市场的要紧参与者,由于其在证券市场上同时担任多种角色(发行中介、交易中介、投资者、融资者、信息提供者等)而处于证券业的核心位置,从而成为证券业风险的聚合处和汇合点。现代证券公司的业务具有高信用性、高流淌性、高预期性、高虚拟性的特点,使得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和难以把握。 弹指一挥间,中国的证券市场差不多走过了二十五年的进展历程: 一、第一时期:八十年代的萌芽期 股票发行和证券公司成立。从1980年8月人民银行抚顺支行代理企业发行211万元股票,1986年8月沈阳信托投资公司领先开办窗口交易,代客买卖股票和企业债券,到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拨资金组建33家证券公司,财政部同时也组建一批证券公司。在深沪交易所诞生之前,新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十年漫长的萌芽期。 这一时期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风险要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市场规则不完善,从自发发行股票到分散交易都面临着市场规

则的建设问题;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刚刚成立,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是专门明确。1985年国家紧缩银根,国务院开始关注资本市场建设。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1988年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开始试点,由于市场中介没有完善,深圳市场推出的深圳进展银行和万科公司的股票却发不出去;同时证券市场自发分散交易带来的弊病差不多显露无疑,缺乏法律规范治理,透明度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爱护,对社会安定差不多造成不良阻碍。 二、第二时期:九十年代的建设期 (一)交易场所的建立和市场基调的确定。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诞生,从此结束了各自为政、分散交易的时代,标志着证券市场由自发分散走向集中统一规范发行和交易的新时代。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解决了中国证券市场姓“资”姓“社”的相关争论。 (二)监管体制的建立。1992年各地股份制公司专门快地进展起来,出现了新一轮股票热。同年8月11日,深圳发生了“8·10事件"(即深圳以发售认股抽签表的方式发行5亿元新股,由于一些网点组织工作有问题,造成多数售表点秩序混乱,并发生冲突),国务院紧急做出反应,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 内容摘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尤为重要。证券市场能否有效运行则是证券市场监管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的鉴证。因此,针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力求突破现行体制,完善主体结构,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市场安全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证券市场市场监管有效运行 一、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有过不少经验与教训,与此相伴的,是不断完善的证券市场法治。一般来讲,事物越新、变化越快,所面临的法律约束越多,但突破瓶颈后的跳跃式发展力量极大。证券市场是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传统市场相比,证券市场面临更大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一旦失控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证券市场监管极为重要。 二、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初步建立时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上海、深圳为主的两大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以创业板、中小板以及主板为主的多层次、立体化的证券发行与交易体系。此外,新三板市场和即将建成的国际板市场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的其他省市还存在着场外交易市场。 与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相适应,信息披露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证券市场成立初期,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3年4月22日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六章专门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中国证监会于1993年6月10日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对持续信息披露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了规范。 三、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 (二)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 这样容易产生外部的运营成本,也会诱发监管机关内部的道德风险,即监管机关不顾其行为引起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而只关心本部门的成本和收益。另外,监管者也有宽容监管的道德风险,放松对证券公司的要求和对风险能力的限制,隐瞒证券公司的不良状况。 (三)监管存在滞后性 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较大,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四)监管存在弱效性 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

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从总体上看,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才起步不久,整体状况比较差。目前各证券公司普遍存在对风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或即使设立也仅是为了应付检查、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覆盖面比较窄、风险管理手段落后、风险管理报告不受重视等问题。 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处于剧烈变革的年代,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多年积累的问题亟待解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日期也不断临近。这些都促使证券公司急切地想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文分析了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政策。 目前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导致证券公司某一头寸或组合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些市场波动包括: (1)利率、汇率、股价、商品价格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的波动;(2)收益曲线的变动;(3)市场流动性的变动;(4)其他市场因素的变动。此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掉期、期权交易及在结算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公司遭受的潜在损失。这些合约包括:(1)按时偿还本息;(2)互换与外汇交易中的结算;(3)证券买卖与回购协议;(4)其他合约义务。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地卖出或将该工具转手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不能对头寸进行冲抵或套期保值的风险。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或缺乏必要的后台技术支持而引致的财务损失,具体包括:(1)操作结算风险;(2)技术风险; (3)公司内部失控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来自交易一方不能对另一方履行合约的可能性,是指因不能执行的合约或因合约一方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性以及对方无权签订合约的可能性。 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 (1)因单个公司倒闭、单个市场或结算系统混乱而导致金融机构相继倒闭的情形;(2)引发整个市场运行困难的投资者“信心危机”。系统风险包括因单个公司或单个市场的波动触发连片或整个市场崩溃的风险。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策略 树立起科学的风险控制理念。业务的风险不在于业务本身,而在于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是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在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将有助于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同时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个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每个证券公司都应该有一整套风险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的管理、重要业务的管理以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是必不可少的。 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很多都是分支机构违规操作或越权经营造成的,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明确其业务范围,才能控制分支机构产生的风险。对营业部经理、财务主管、电脑主管重要职位,从人事组织上进行三权分离,直接对公司的总部负责,其任免、工资等与营业部全部脱钩。 在重要业务的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证券承销及资产经营业务管理制度、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健全重要的管理制约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电脑通信系统管理制度、稽查审计制度等。 有效的制度是必要的,但有效的制度监督机制同样必不可少。执行制度比编制条文更重要,应把更多精力放在执行制度的检查监督上。 加强员工的风险控制。在风险管理中人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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