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宣讲提纲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宣讲提纲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宣讲提纲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宣讲提纲

4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宣讲提纲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项法规,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要求,划出了一高一低“两道标线”,做实了一正一负“两个清单”,把牢了一内一外“两把尺子”。

《准则》是高标准,重在立德向善,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挺立在先,是“从高不就低”的正面清单,提炼的是内化之廉洁信仰,要在自律,是标尺;《条例》是底线,重在立规纠错,防止违纪行为滑向违法的谷底,是“抓大不放小”的负面清单,是外化之守纪行为,成于他律,是戒尺。学习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关键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尖锐、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

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着力研究并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着力研究并行解决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下,管党治党靠什么、怎么管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依然要靠严明纪律作保障,靠理想信念宗旨引领,既要把党规党纪立起、严起,也要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挺起、树起。中华民族传统化历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就是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汲取中华传统化的精华,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发扬优良传统作风,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统一,实现与时俱进。

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突出表现在,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套用“法言法语”,许多规定与法律条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相当一部分党员党党纪党规意识“沉睡”,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我们在管党治党实践中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修订《准则》和《条例》,就是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把党规党纪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党纪党规意识,永葆党的纯

洁性和先进性。《准则》是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

新修订的《准则》,仅28l字,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重在“正面倡导”,明确了全体党员“应该怎样做”的问题。

一是宣示了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追求。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会得“软骨病”,最终滑向违纪甚至违法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

二是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要求全体党员清正廉洁、严格自律。原《准则》适用对象范围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一部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更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三是树立起了正面倡导的廉洁规范。修订后的《准则》把内容从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为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树立起正面倡导的廉洁规范。

四是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准则》以政治道德为导向,面对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

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四个自觉”,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准则》提出的高标准作为终生追求,时时践行,处处践行。《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l、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整合为六类违纪行为,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明确了全体党员“不能怎么做”的问题。

一是突出了以党为遵循的立规修规依据。党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程。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开始,把党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加强纪律建设,第一位的就是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

三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四是体现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实现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一)政治纪律

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等违纪条款。

政治纪律明确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作为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削弱了党的权威和领导地位,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不仅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是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二)组织纪律

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

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等违纪条款。

《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镇办党员领导干部也在其中。

(三)廉洁纪律

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主要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四)群众纪律

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

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条例》明确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酬劳、摊派费用,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南京市江宁区东街道大里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魏田双等4人克扣、套取群众征地补偿款,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4人均被开除党籍。

(五)工作纪律

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条例》明确了“党组织失职”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如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例如,xq喀什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王鹏先,在建设新校区过程中,先后收受施工企业辆车,喀什地区党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六)生活纪律

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十八大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

化为纪律条,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第126条规定,党员在生活中陷入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这里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指党员背离了党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即使花自己的钱,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党组织不能不过问。坚决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知易行难,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后,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纳入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要做好条解读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要坚持以党为遵循,坚决维护党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党党纪党规真正刻印在党员干部的心上。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放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四要坚持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党内关

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坚决纠正纪法不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4

两条例一准则心得体会

两条例一准则心得体会 “两条例一准则”主要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由此可见,这是党员必须学习和遵守的条例,是党员开展工作必须遵守的准则。下面是XX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两条例一准则体会。 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

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第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第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努力 方向)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第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一、学习思考 (一)什么是服务意识 1.强化服务意识,我们就应当做任何事情都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标准。真正了解和掌握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与群众的深入接触中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工作成效。强化服务意识,就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善于把群众的建议化为决策的依据,把群众的智慧运用于实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什么是为民意识 强化服务意识,我们就要对群众倾注感情、满怀激情、付出真情,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群众的疾苦,与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建立和保持一种亲密的鱼水关系。强化为民意识,党员干部就要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多为群众着想,

为百姓谋利,要始终做到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人民的呼声,解决人民的疾苦。 二、对照检查 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主题学习内容要求,自身存在以下问题需提高和改进: 1、监督工作创新意识和专业技能学习积极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如何创新监督方式更合理更科学的去服务被监督方,工作和学习中,只是平淡简单,按部就班,工作和学习主动性不够,计划性不强,思考问题及方式不够全面。 2、在生活上有时候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关系,上班期间有时候会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一点私事。 3、在对待两学一做的态度上有点松弛,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抄写党章有点滞后。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提高监督创新意识,用超前思维去思考问题,合理规划好工程监督检查任务和党建学习的时间布局,认真完成监督工作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2、正确认识公与私的辩证关系,能够恪守公心,不谋私利。在明辨公私上多下些功夫。既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奠定好学习这个基础,守好思想观念之门,进一步明辨公与私、区分公与私。自觉处理好个人工作与生活的关系,

新收入准则28条规定深度解读答案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_______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的单独售价后的余值,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10 分) A 加上 ? B 减去 C 乘以 D 除以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在以实务案例形式逐条解析新收入准则中,控制权包括以下哪三个要素?(10 分) A 能力,即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B 主导该商品的使用。 C 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正确答案:A B C ?2、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0 分) A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B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C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D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正确答案:A B C D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0 分) A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C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D

客户无法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正确答案:A B C ?4、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10 分) A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正确答案:A B C D E ?5、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_____加上其合理______后的价格,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10 分) A 预计成本 B 毛利 C

两学一做第二专题发言提纲

各位同志: 大家好! 在近期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党支部的推进计划,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内容,通过学习,强化了规矩意识,督促自己自觉严守党的纪律。 一、学习体会 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新法规,我深刻认识到,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廉洁自律的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们党员不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关系到党的兴亡,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不能

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自觉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这两项法规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惩治腐败等要求,上升为纪律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纪律条文。两项法规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紧箍咒,戴上了,才是合格党员干部;两项法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不可为的“负面清单”,党员干部不要什么场合都去,什么人都结交、什么话都乱说。党员干部应该努力在工作中做出令人信服的成绩,在生活中展现个人良好的素质,做说实话、办实事,言行合一的老实人。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不能搞工作时间内一套标准,工作时间外另一套标准,“工作八小时外”也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以修身,做道德榜样。群众看干部,首重品行。如果品行不好,再强的能力也得不到公认。反思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案例,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党性要求,逐步被糖衣炮弹所攻陷,沦为私欲的傀儡,最终身陷囹圄,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以修身,修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修的是政治立场、党性意识,修的是严格的自律和高洁的情趣,只有把牢了思想的“总开关”,党员干部的行为才不会主动向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靠拢,才有了拒腐防变的政治定力。

《准则》和《条例》 解读

《准则》和《条例》解读 1 《准则》和《条例》解读 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7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

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7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

《准则》和《条例》解读

《准则》和《条例》解读 7 《准则》和《条例》解读 核心提示:古往今来,社会发展繁荣期发生的腐化现象,是社会开始走下坡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威胁到执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逐渐进入繁荣期,针对执政中的腐化生活风气问题,必须加强党的生活纪律。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实现全党守纪律讲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关键之举。从党的建设的内在联系分析,《准则》和《条例》体现出九大党建特色。认真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应注意把握其九大特色,以增强我们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党建自觉。 一、把政德和纪律分开,再按照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结合的轨道推进 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兼具“德纪合一”的特色,而且只限于领导干部,其中的“八方面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本属于

纪律范畴,但违反了又没有如何处分的下文;说是政德的要求,又没有“立德”的“高线”;而且和原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内容有重叠。依据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新要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实现了“德、纪”科学分开。《准则》由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到覆盖全党,把其“纪律”方面的内容向《条例》集结。《准则》依据党章,紧扣干部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简单明了,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的高标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依据党章和新实践,把纪律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一是坚持立废改释并举的原则,需要立新规的立,过时的废除,需要修订的修订。以原纪律处分条例为主干,把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中属于纪律的内容,集结到此次修订的《条例》中;把“八项规定”新精神和贯彻“八项规定”新成果集结到《条例》中;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反对“四风”方面查处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如兼职取酬、公款消费、超标公务接待、团团伙伙、出入私人会所与高档消费等内容,集结到《条例》中。这样的“突

《准则》和《条例》解读:以党章为遵循 维护党章权威

《准则》和《条例》解读:以党章为遵循维护党章权威 《准则》和《条例》解读:以党章为遵循维护党章权威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河北省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栽倒在欲望的泥淖中;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人已落马……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摒弃了自己的“初心”,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严峻复杂的形势再次提醒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新版《条例》解读

《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纪律处分条例的修改情况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新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

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是新修订的《条例》最突出的亮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党纪处分条例的“五大亮点” 亮点之一:纪法分开 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去除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其一是纪法分开。凡国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不再作重复规定,共删除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 其二是纪严于法。新修订的《条例》对党员违纪行为作出比法律更严格的规定,一些尽管属于不违法的行为但要受到党纪约束。其三是纪在法前。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党纪处分工作的原则,规定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在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对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分别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规定,实现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 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

两准则三条例

两准则三条例是什么 两个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三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九八〇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自我剖析

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自我剖析 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自我剖析篇一 作为热点岗位的部门分管领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平时工作中,我能时刻提醒自己,踏实做好工作,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和人民的公仆,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为名利,脚踏实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受到党和国家的多年培养,虽然现在分管全县的规划和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整天和开发商以及包区头打交道,我能以良好的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火热的工作之中。以干好事业作为人生追求,放弃在国外的优厚生活;以为民多做实事为宗旨,不谋取个人任何利益;以“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为座右铭,不怕得罪人。不畏谣言攻击,珍惜现有的岗位,不辜负组织上给我提供了这样好的工作平台,让我有了这么好的发挥自身才能的机会。 二、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涉及的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县城总体规划正在重新修编,城市正处于日新月异的飞猛发展阶段,我有多年的工程设计和管理经验,在开发区也分管过征地拆迁等工作,有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分管的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目前,全县大城区建设框架已经拉开,沿海港口建设如火如荼,我每天的工作千头万绪,而下属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还要处理大量的群众建房拆房矛盾,我能做到学会弹钢琴,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粗细结合,以解决棘手矛盾和难题为目标,以辛劳的工作来锻炼自己,以奋斗为乐,以吃苦为荣,创造性地开展大城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不为名利问题而再去浪费自己有限的精力。 三、专心致志,一切围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与别人打交道,相互间都能保持应有的距离,从不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人员有经济往来,虚心与客商打交通,热情接待每个来访的群众,认真负责办好每件事,白天忙,就利用晚上干,基本没有假日,夜深人静时也常常思考工作,以合格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团结同志,专心工作。 四、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为xx这块神奇土地上休养生息的万千民众而活,我的工作就是建设今天,构想明天,我每天都要和善良与罪恶打交道,接受良心和诱惑的煎熬。我每时每刻都在提醒自己,我要为已经出生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们负责,我今天活着就是为了他们明天能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决不能为眼前而透支未来的和谐,也是为了自己在百年之后能有一片清宁的歇息之地。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行为规范。要加强教育,打牢构建体系的思想基础。通过对《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查找其中薄弱环节,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要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从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那些责任必须履行、那些红线不能触犯,促进廉洁自律良好风气的形成。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更加清晰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作为一名党员,严谨是应具品质,在工作上始终把“严谨”二字悬于

两学一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稿

两学一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稿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尽好责。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一是带头参加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带头贯彻党章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向基层学习、向普通党员学习、向群众学习。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为工作联系点,要统筹好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深入调研,准确掌握民情民意,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普遍谈心活动。领导干部要与所在党支部的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盯住信仰信念、政治意识、清风正气、担当作为四个方面,带头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让党员队伍发生新变化、焕发新气象。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抓到位。要围绕信仰信念、政治意识、清风正气、担当作为四个方面,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抓好问题,让党员队伍发生新变化、焕发新形象。要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导、全过程考核评价、跟踪式从严问责的学习教育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多部门联动,采取专项督察、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督查等形式,抓好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狠抓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追踪落实。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见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得到群众的欢迎,必须要以“见实效”为关键抓手,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有效提升全体党员自身素质、提升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要根据各领域内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有针对的分类进行,避免“一刀切”,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对农村党员,要以“唤醒党章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为主线,重点突出对党的理论方针、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以及党的惠农政策的学习,并结合农村民主管理、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开展教育。要广泛开展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党员联户等活动,调动和激发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对城市党员,要重点突出“深入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区”这一落脚点,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教育。要组织开展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机关党员,要以“践行…三严三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主旋律,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教育。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引导党员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表率,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要围绕“发挥政治引领、服务组织发展”这一着力点,重点围绕持正确政

读懂《准则》和《条例》

从“改、增、删”读懂《准则》和《条例》 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 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

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2020两学一做个人发言材料

2016两学一做个人发言材料 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着力建强党员干部队伍,为完成全面小康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大家推荐下文,关于2016两学一做个人发言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欢迎阅读。 2016两学一做个人发言材料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党内教育。 目前,全国基层党组织多达400多万个,党员人数近8800万,面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笔者以为: 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关键,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做到“五突出五强化”,才能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做到学习教育有的放矢,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学习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问题,我们要始终抓住问题这个“牛鼻子”,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切实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中央要求全体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宗旨观念等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行业各领域党员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并联系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进行再对照、再细化,提出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要结合问题抓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为牵引,与巩固“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使解决问题前呼后应、接续推进。 突出分类指导,强化学习教育的灵活性。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把握行业领域特色,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和落实方案,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 另一方面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把握党员群体特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特征,因人施教、精准施策,使每个党员都能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其次要注重把握基层差异,调动好基层单位的主动性创造性,给基层党组织留出余地和空间,鼓励探索、鼓励创造,让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教育中有更多主动权,有足够的灵活性,使学习教育接地气有生气。 突出经常教育,强化学习教育的规范性。要推动党支部履行职责常态化,让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履行好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 每一个支部都要结合实际,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提高组织生活水平和质量,解决好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的问题; 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常态化,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推进“双强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破难题、补短板。对于问题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先整顿到位,再开展学习教育,使整顿转化和学习教育相互促进。 突出领导带头,强化学习教育的示范性。

对照《准则》《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5年10月18日,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25日,中央办公厅发出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强调学习贯彻这两个党内重要法规是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起执行。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掀起了学习贯彻高潮。11月初,通过协同将《准则》和《条例》转发了各位委领导、各监管企业、各科室,专门要求大家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11月6日,组织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5家委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这两部非常重要的党内法规,今天我们再次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集中学习会,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提高大家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自觉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 刚才,祥坤同志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领学、结合《党章》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大家的理解和认识;几位企业领导、机关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作了重点发言,谈了学习认识和体会、贯彻落实打算,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遵规守纪的紧迫感、责任感

新修订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向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甘于奉献;同时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一条“道德高线”,是党中央依德治党的重要体现。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创新理念和中央八项规定及一些不成文的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固化为刚性制度,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厘清了一份6个方面共85条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条例》通篇体现突出了“全面”和“从严”主题,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严厉惩治各类腐败和违纪行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是党中央依规治党的重要体现。 《准则》是每个共产党员做人、做事、做官基本行为规范和立身立业之本。《条例》既是我们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更是我们随时悬在我们头上的“高压线”,6类纪律都与每个党员的行为息息相关。如果认识不到位、言行不检点,稍不注意就会违反了纪律。 党员干部犯错误除了一些客观上的因素外,主要还是主观上因素,突出体现在:党的观念淡漠,忘记了本质、宗旨、信念;纪律意识淡化,规矩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对错与非错、违

新版准则、条例变化

《准则》和《条例》会有哪些新的内容?会给执纪带 来哪些改变?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处分条例》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分则部分,比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第9章)、“失职渎职”(第12章)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纪律和法律相分离。新的《处分条例》会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纪律编排,更突出《处分条例》本身的执纪特色。这也与王岐山多次提到的“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理念相一致。 而“《廉洁准则》相当于重写”。庄德水说,原来《廉洁准则》的主要内容是“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现在不是这么个写法了,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附则,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一些。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党员领导干部,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也是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人民日报客户端解读称,新修订的《廉洁准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 在庄德水看来,《廉政准则》告诉党员和干部应该干什么,追求什么,而《处分条例》告诉什么是行为的界限,哪些不能做,不能触犯纪律的红线。二者推出之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迈进一步,“尤其是《处分条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就有了立案查处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会促使纪检部门执纪问责的方式、思维发生变化,因为《处分条例》的内容专注于纪律,这意味着纪检工作重点将逐渐倾向于执纪而非执法,涉嫌违法的会尽早移交给检察机关,逐渐改变原来执纪违法一起查处的情况。” 在内容方面,以六大纪律整合的处分条例,也将有诸多新增内容。根据中央纪委相关的表述、十八大以来的党纪党风查处的主要问题,庄德水介绍,变化可能会有:把保密纳入工作纪律之中,把发生不正当关系纳入生活纪律,把违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校友会、朋友会等纳入政治纪律,把人事任用中的一些新问题纳入组织纪律等。 庄德水认为,最核心的还是廉洁纪律,也就是把原来《廉洁准则》中的内容挪到《处分条例》中,另一方面,结合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情况,把一些新问题纳

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解读

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解读按照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安排,今天由我组织大家学习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颁布的党内两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大法规中共中央已于10月21日全文印发,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大新闻媒体、报纸刊物在第一时间、第一版面进行了播发和刊登,今天学习会上我们又印发了学习资料,所以,这里我就不再逐章逐条组织学习,我想结合专家解读、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以及个人理解,重点从这两大法规的出台背景及必要性、主要内容、变化及看点、人们关注的焦点、?严?在哪些方面等五个方面进行学习。 一、《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背景及必要性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

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根据中央部署,中央纪委自2014年下半年着手研究两项法规修订工作。中央纪委常委会4次审议修订稿。王岐山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两项法规修订工作,明确修订的方向、原则、路径、目标等重大问题;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分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经中央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