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xx教基x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xx〕x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原则

1.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

2.坚持监督落实原则:县监察局、教育局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将其列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1)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xx年8月31日前本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凭证)。

(2)用人单位原始工资发放台帐。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费管理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2. 个体工商户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自颁发之日起至xx年8月31日满1年以上的)。(2)纳税凭证。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3. 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

(1)所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2)户口簿(需与所购房屋产权证登记地址一致)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物业费管理发票或水电费缴费凭证。

4. 七年级新生还需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学籍表。

三、入学程序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向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对审核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办理入学手续。

如申请就读的学区学校出现学位满员情况,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向居住地附近学位未满员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务必要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每个环节每项工作抓实做细。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县教育局负责联系各职能部门完善全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的保障机制,督促、指导各校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招生名额调剂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人员核办营业执照;县房产局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情况及正规购房合同予以审查认定;县人社局负责核查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各部门要主动衔接、通力合作、步调一致。(三)严格把关,杜绝作假。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细化审核流程,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审核。同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进行专

项督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学生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并严格追究审核人及相关部门责任。

(四)以人为本,加强管理。各中小学校要详细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基本情况,完整保存相关入学证明材料,做到一生一档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随迁子女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其解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

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活动,为随迁子女创设展示自我、寻找成功、体验快乐、提高自信的平台,拉近师生间、学生间的距离,发挥学生的才能和特长,缓解学习压力,促进健康成长。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办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x政办秘〔xx〕x号)文件废止。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2016-2017学年) 根据上级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老师和学校少先队等组织的育人功能,更好地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导小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

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凃义安 副组长:毛克武、杜登共、唐鸿 组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制度 配对帮扶教师和学生家长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促使更多的帮扶老师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在校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在校儿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黄泥塘小学关于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广泛宣传、深化认识。 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中国梦”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两基”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要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为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龙宇 副组长:陈嫒 成员:黄玉清张秀睿陈国福

黄兆本舒意胡少雄 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对于在划定范围内的学校不能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三、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村(居委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 黄泥塘小学关于留守儿童管理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比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指导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方案。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几点思考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几点思考 富源县中安小学肖金勇 2010年,在“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中,我省迎来了“两基”迎国检工作,为切实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学校根据县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力求把学校各块工作做得更加完满,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则是我校面临的一大难题,下面是我本人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几点浅陋的思考。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出现的。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发生了几个显著的变化:一是进城务工人员规模越来越大;二是家庭式流动的比例越来越高;三是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已经成为第二代移民,他们生存在城市的边缘,流动是他们的生存状态,边缘是他们所处的特殊的位置。据统计,2005年我国就有3亿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现如今这一数字变得更加庞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已经成为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根据2009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北京、上海、深圳、太原、成都五市的流动人口生存情况调查显示,7-14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中,在校比例为98.2%,其中68.8%在公立学校,25.1%在私立学校,6.1%在打工子弟学校。43%的流动人口把孩子入托、上学列为最需要流入

地政府提供的三项服务之一。从这些数字中,我们不难看出,城市公立学校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上的重要性,但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不均衡、区域较广泛等特殊性,给教育教学管理带来很多困难: 1、户籍管理与学籍管理相脱节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城镇户口,无固定居住地,入学后根据家长的工作变化随意流动,有的来了不办转入手续,走了也不带学籍,或人在学籍不在,或学籍在人不在,容易造成学生流失,这给各学校学籍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2、挤占地方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城市现行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离开本地后,由于其义务教育费用没有根据务工人员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又没有包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这无疑就挤占了城市学校的教育资源,给接收学校的教育资源带来很大的压力。 3、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由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随意性大,随时插班跟班就读,影响教学进度;二是造成就读学校的班额过满,使部分城郊学校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有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合拍,还有的来自外省,教材不一致,学习态度不同,学习习惯不适应,无法与所在学校同步,总体上也影响了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流入地,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合法居住、务工、就业或经商,需接受教育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凡父母或监护人在我村已暂住一年以上,都可以申请在我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三、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

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四、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五、倾情关注,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校要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救助的力度,以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可以通过设立助学金、“学生手拉手”、“师生结对子”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渠道。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钟秀小学外来务工子女就学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使我校外来务工子女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文件以及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非大同区户籍的外来务工子女,年龄在 6.5周岁至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我区暂时居住的,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二、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同时又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三、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籍原本; 2、现居住地的有效暂住证、房产证; 3、适龄儿童有计划免疫接种证; 4、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厂家证明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打零工的需有房屋租赁证明。

5、除新招一年级学生外,其他年级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转出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 四、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办法 1、均实行秋季招生、入学,其余时间不再招生、入学。 2、外来务工子女持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经学校校长室或教导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学。(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名) 3、凡具有我区小学学籍号的我校外来务工子女小学毕业生,需继续在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相应初级中学就读。 五、外来务工子女就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 1、监护人对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监护人在当地居住并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以相关证明为据); 3、独生子女(以独生子女证为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文件以及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子女到我校就读,凡持有第三条规定材料齐全者,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接收。 六、外来务工子女转学以学年为期限:

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第五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 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

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区学籍管理规定。 四、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 五、保障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总结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总结 一年级一班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我班在本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摸清情况,确立工作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有许多成功人士已在经济发达地区购置房产安家落户,使大量生源外流,但仍有一部分的农民在外过着低收入的打工生活,无力支付高额的异地借读费用,只好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为此,我校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班级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帮扶教师经常找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谈心,随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他们生活、指导他们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档案和联系卡。

我班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情况,建立了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三、成绩和困难 经过近一学年来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班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落实到学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开支,学校这个大家庭也负担不起,经费不足,大大制约了“关爱工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缺乏心理教育的老师和相关人员也是制约“关爱工程”的问题之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心理教育培训或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迫在眉睫。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总结]关爱随迁子女工作总结(Word可编辑版)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总结]关爱随迁子女工 作总结 (最新版)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 范文一:莆田第三中学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工作总结 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必然趋势,我校充分认识到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学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人数日趋增多,如何做好这些学生的工作,开展好相应的活动成为学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学校首先就“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校园生活的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主要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的工作类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比例、学校在此工作方面已做的相关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难点、以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校的学习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经调查发现,我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近年逐渐增多,学习基础薄弱、语言沟通困难,生存边缘化,同时需要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帮助和关心。 一、工作内容

结合目前教育部门已采取的行政措施,我校开展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关爱行动(即绿信封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心理等全方位地关爱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关爱行动寻求了多方帮助,注重活动的延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1、关注业余生活 利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业余时间,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养低、工作忙碌,对孩子的教育缺少办法和时间的特点,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得到心灵上的关怀和精神上的指引,结识更多好朋友,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安心工作,让他们的孩子能度过快乐、健康的课余时间。 2、关注校园生活 我们创造条件设计多种活动,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同学互相了解,互相认同。如,提倡养成良好道德好习惯,培养独立性人格;开展演讲比赛,校园十佳歌手,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对人格教育的评价,起到了导向和激励作用。心理辅导老师为同学做团体心理游戏辅导,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外来务工子女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习效率。 3、关注个性发展 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我们每学期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联系社会有爱心的人士,和外来务工子女结对,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并亲自带领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现了他们的心愿。 二、工作成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全县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 以上,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 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 左右,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是农村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入学,学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其入学手续,不得随意拒绝。 三、各校对农村进城务工就读的子女,生活上要爱心、爱护,学习上要帮助,学校师生对他们不存在歧视、排斥、打骂等现象,要加强管理和教育,他们若违犯纪律,学校也不能随意开除,或者劝其退学、转学等。 四、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后,学校视为正式学生,要按要求编入学校学籍、学校有责任尽量保证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辍学,顺利受完规定学业。 五、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后,因父母或监护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正当要求休学、转学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学籍管理办法及时办理。 六、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后,同样享受国家“两免一补”和其他相应的资助政策。 七、凡是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做得较差的,或有人举报有违背以上规定,事实确凿的,学校当年年终考评视为不合格。 八、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解决。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为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必须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 育方针,遵守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 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第二条申请举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教育教学管理资历的专职行政负责人; 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章程; ㈢有一定数量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的教师队伍(教师学历要 求: 小学中专以上,初中大专以上;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不得低于 1 :19 ,小学不得低于 1 :25 ); ㈣有必要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在30万以上)和保证日常教学正常开展的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

XX小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实施方案

XX小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铜钵盂小学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新两基”成果、提高

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县学籍管理规定。 四、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 2、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管制,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教学管理办法,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西华县昆山学校学校为了落实国务院、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为最底层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巩固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地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被市教育局分配到我校入学,我校无条件接收。具体程序如下: 农民工子女持暂住证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及市教育局的派遣证到我校申请入学。 如我校的生源紧张,我校将上报到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农民工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有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他们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评优、评奖、入队、入团的资格;同等地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同样给与尊重,同样进行帮助。学

校将广泛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尊重、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客服自卑心理,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 农民工子女建籍,统一管理,登记在册。坚持定期上报,底数清晰。做到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法义务教育证书。确保所有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四、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救助制度 积极响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号召。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五、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对在我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一视同仁,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转学等有关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领导小组 组长:何殿安 副组长:刘正峰胡友民陈红刚 西华县昆山学校 2015年9月1日

如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如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摘要: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话题。这些儿童由于父母长期远离,无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在生活、学业、品德、人格、心理等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对城镇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对策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 今社会关注的话题。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由此可见,该项工作的重要。我们学校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老城区的南郊,是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定点的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三所学校之一。近几年来,随着枣庄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城就学的农民工子女数量逐年增多。同时,城镇留守儿童也在我校生源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大。由于这部分学生家庭的特殊性,且生源参差不齐,他们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明显表现出了不同步、不协调的现象。 一是监护人责任不明确。监护人不管是父母,还是其他

人,他们大都监护职责浅层化,理解为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不出事,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忽视了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是监护人教育能力不足。特别是祖辈教育孩子,由于观念和方法滞后,存在明显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严重影响了这部分学生的受教育质量。 三是单亲教育对孩子成长不利。父母一方外出(来)打工(或者离异)造成“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父亲教育缺失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自信刻苦;母亲教育缺失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四是精神关爱明显缺乏。由于父母忙于生意或者外出,这部分孩子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不少儿童被亲情的渴望长期困扰。这种情感欠缺严重影响了孩子与别人和社会交往,导致孩子缺乏对外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 通过对我校300多名相关学生学习和生活习惯进行调查发现:学习情况处于中差的占71.4%,生活习惯处于中差的占72.5%。由于亲子教育的缺失,引起或诱发了许多儿童不良人格因素的滋生,如比较冷淡、孤独、寡言;冲动任性,自制力差,易心烦气躁;自卑拘谨,抑郁忧虑;紧张焦虑,心神不安。不良人格因素又导致了儿童思想行为问题和学业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铜钵盂小学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

“新两基”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县学籍管理规定。 四、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

东岳镇中小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东岳镇中小学校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洪雅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维护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成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焰明 组员:祝建容余建洪祝进春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工作,检查验收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接待随迁子子家长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收随迁子女办法及条件。

(一)招收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收政策 1、新生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儿童均可入学。 2、七年级。凡在我校六年级读书的学生自动取得我校七年级学生学籍。 3、其他年级:接收转学手续齐备的在我镇务工的外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三)招收办法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准备:户口本、打工单位证明或房产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入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二)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优化组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优化组合 兰州民族中学王纲 内容提要: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也是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基石,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教育,却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学校以有效地途径和方法介入这一类学生的家庭教育,规范、指导家长的教育行为,培养家长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履行职责,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证其家庭教育对学生起到积极有效作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家庭教育素质合作培训评价成长 家庭教育是指家庭中的父母及其成年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称为教育的三大支柱。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确实,家庭教育是对人的一生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它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也是实施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石。 新课程实施以来,基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家庭教育的作用日益突出。但是在我们所面对的部分学生中,其家庭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却在逐步丧失,甚至是极大地阻遏着学校教育的有效实施,这些学生,便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而这种情况在我们学校尤其突出,我所在的学校兰州民族中学是一所省会城市的民族中学,在初中学生中有37.02%来自于周边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其中大部分为回、东乡等少数民族,可以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教育是我校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工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此,我校于2011年5月成立《基础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养成教育的课程化研究》课题小组,拟将初中学生养成教育纳入校本课程规划,而针对我校初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现状,我们对此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课题规范下深入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优化组合的途径和方法。在《基础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养成教育的课程化研究》课题调查问卷中,我们突出了对学生家庭教育的调查和了解,同时对部分学生家庭进行家访,掌握了我校初中学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总结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总结一年来,我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入学教育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简化入学手续,安排随班就学 随着来场务工人员的增多,我校决定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凡在我学区经商和务工的人员在其子女入学时,提供相关证明,我校就会先安排其子女随班就读,与本学区学生共享相同的教育资源,然后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完成相应的转学手续。本年度里共安置2名务工随迁子女。 二、坚持免试入学,同享各项政策 我校坚持免费免试入学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采取免试入学、同编班级,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费用负担。 三、开展校园活动,增强学生信心 我校定期举行主题班会、队会和各种文体活动,鼓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极参与,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活在欢乐、和睦、关爱、幸福的环境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信心,让他们切实体会与农场孩子一样的成功与愉悦。 四、关心学生生活,感受“家庭”温暖 我校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格外关爱,建立了学生档案,实行帮扶机制,不仅在学习上无偿地课外辅导,在生活上也非常的关心他们的冷暖,无论哪个学生身体不舒服或遇到什么困难,都尽力去帮助他们,并能深入到学生当中和学生谈心,及时发现学生之间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防患于未然,做“知心的妈妈”,让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感受到“家庭”温暖无处不在。 五、关注学生心理,调整教育对策 我校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对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深层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存在问题等等进行调查。各班主任为学生做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自信心,提高学习效率。 六、建立家校联系,促进健康成长 进城务工人员多为种地户和打工者,平时忙于种地和打工,很少有时间陪伴孩子和关心学生的学习。为了帮助家长了解随迁子女的在校情况,进一步增进了家长与教师的沟通、交流,互相了解学生在另一半时间和空间里的情况,引导进城务工人员用更合理的方式教育和管理孩子,我校教师充分利用校讯通、电话、微信等与家长联系与沟通,向家长们汇报了孩子们现在的心理状况、学习状况及行为习惯,引起了家长们对孩子学习、成长的关注。 关心和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校要继续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让他们和本场学生共享一片蓝天,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 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县区力争实现就近入学,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县区应努力扩大定点学校,创造条件尽快过渡到就近划片招生,逐步使所有符合条件要求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实现零障碍目标。 三、强化管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制度,提升办学水平,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保障水平,使他们与本市居民子女一样能够接受到较高水平的教育,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接收学校予以经费支持和奖励。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各中小学校进城务工

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即符合报名条件。“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2.招生程序: 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时间如下: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2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 8月23日至24日,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各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工作时间由各县(市)自主安排,但申请学位的时间应宽裕,要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入学前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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