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

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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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为了使各供应商与本公司能够顺利合作,实现双赢目的,本公司在对内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双方业务合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

二、管理细则

(一)、材料供货商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流动,维护财金纪律,特制定材料供货商结算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供货商必须派遣指定业务员负责与本公司所发生的材料销售业

务,并且专职负责本公司材料配送、安装管理与验收、后期维修、结算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协调与处理;(售后问题必须在接到客服电话2小时之内和业主沟通确定处理方案,下维修单起3日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向公司客服进行售后反馈;如为及时处理造成业主投诉延期200元起罚款,从货款中进行扣除。)

2、材料配送及安装项目完毕,应有项目经理或客户的签字确认,凭材料签字

确认单到公司办理材料结算手续;(每月对账单日为10号之前;结算日期为15日-20日。)

(二)供应商行为规范

1.供应商不得向本公司设计师、业务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否则将受到严厉

经济处罚,严重者本公司可据此条终止双方合作;

2.供应商答应本公司客户或本公司设计、材料、工程等人员要完成的工作,

必须按时完成,但不可承诺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因乱承诺而造成的后

果由材料供应商承担;

3.材料送货及安装延误超出约定供货时间,延期一天按50元进行处罚(从

货款中扣除,不另行通知)。

4.供货商店面搞活动调价或价格调整未通知本公司,调整后价格若低于给

我公司材料价格,经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若高

于对公司报价的,公司有权保持执行原价格;

5.材料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工期延误、公司形象受损的,材料供货

商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处罚款项随后从材料商材料款中扣除;

6.需订购安装的材料,本公司将提供设计师、客户、监理、项目经理的联

系方式,供应商如果不明白或安装时间需提前或延后,应及时与项目经

理联系。否则,造成损失或延误的由材料供应商承担;

(三)、材料展厅管理规范

1、供应商必须服从本公司管理人员对整个展厅材料整体风格的调整;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相当库存的材料作为本公司的展示样品,材料必须与

本公司销售给客户的材料保持质量相一致,否则造成损失材料供应商全

部承担。如出现材料缺货或停产,需按约定提前通知本公司,否则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以

保证本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更正信息)

3、本公司有责任保护好供应商在展厅陈列的材料,但由于自然原因、不可

抗力或机械损耗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以负责;

(四)、供应商材料质量管理规范

1.材料经检验不符合相关标准,如材料因存在色差或质量问题,在协商解

决期限内,材料没有及时更换到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订购材料与所供货材料不符,有色差或款式等不同的(以厂家提供的色

板或展厅颜色为准)。造成返工、延误工期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工地施工因材料问题导致客户投诉,客户投诉至相关部门(客服部、材

料部、工程部、设计部等),处以200元每次罚款;客户投诉至总经理处,处以500元每次罚款;如客户投诉至媒体的,给公司的名誉造成损失的,

处以5000元每次罚款,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公司保留与其终止合作的

权利;

4.由供货商自己测量安装的材料,到现场安装尺寸不符或颜色、型号与订

购时展厅样品的实物不符的,导致赔偿、换货、客户不满或工期延误,

由供货商承担一切损失;材料商须给予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如果供货商

未告知项目经理施工的注意事项,导致质量纠纷,由材料供货商承担;(五)、供货商现场工人管理规范

1.供应商在本公司客户现场工作时,应尊重本公司客户,遇到问题应友好

协商解决,不得与客户争吵。否则,造成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在本公司客户现场执行工作时,同时有权力维护现场文明操作﹑

规范安装,不得偷盗及带无关人员入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完成材料安装及相关工作后,必须清理现场材料垃圾,以保证施

工现场的整洁和客户的满意,否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六)、供应商材料专员管理规范

材料供货商业务员应遵守“三不原则”,即:一、不得与公司客户建立展厅外材料销售关系;二、不得与设计师直接接触承诺对其返点给回扣等;三、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攻击陕西东方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材料供应商。凡违反第一、三条,从当月未结材料款中扣除5%作为处罚;凡违反第二条的,扣除当月全部材料款,并立即终止合同。

陕西东方美居装修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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