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监督

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对全区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步行街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工作的规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义务劳动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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